第一篇:资产清查审计资料清单(feisuxs推荐)
资产清查审计资料清单
一、基础资料
1、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资产清查承诺函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房屋如为租赁请提供租赁合同)
5、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6、202_年度预决算审计报告
7、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8、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及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
9、主管部门关于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10、资产权属不一致的说明(电子、纸质版)
二、财务资料 1、202_年明细账、科目余额表 2、202_年度决算报表
3、资产清查报表
4、资产清查汇总表
5、资产清查明细表
6、现金清查明细表与现金盘点表
7、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及询证函
8、暂付暂存款清查明细表及大额往来客户对账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9、往来明细账(以收付款对象为明细,按账龄划分)、长年挂账往来情况说明——分明细
10、存货盘点表
11、投资协议、现行章程、被投单位清查时点报表、审计报告、投资资金或资产转移凭证和附件
12、固定资产盘点表———按固定资产类型分,须有名称、数量、型号、价值、存放地点、使用人(电子版及纸质版)
13、在建工程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施工合同、项目执行情况表、监理报告(如有)
14、短期借款协议及长期借款合同
15、出租出借资产情况,包括:批复文件、合同协议等(电子、纸质版)
16、担保情况,包括:批复文件、合同、诉讼等(纸质版或复印件)
17、与审计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二篇:审计资料清单
审计资料清单
一、公司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历史沿革和法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4.企业合营合同、设立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适用); 5.企业法人代码登记证;
6.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企业业务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 8.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9.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适用)。
二、组织结构相关资料
1、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资料、分支机构及外设办事处基本情况表;
2、各投资方简介;
3、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名单、职责分工,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名单;
4、所投资企业资料;
5、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会议事规则;
6、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决策、对外担保决策、关联方交易决策的程序、规则及权限;
7、考核、激励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独立董事制度。
三、主要业务与技术资料
1、公司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
2、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3、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成本构成;
4、主要产品的行业地位及销售情况;
5、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6、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7、特殊行业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商标证书、专利证书、非专利技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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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特许权利;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系统认证证书、生产安全认证证书。
四、关联方资料
关联方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负责人。
五、财务管理制度资料
1、资金管理办法;
2、存货管理办法;
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4、在建工程管理办法;
5、合同管理办法;
6、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7、会计稽核管理办法;
8、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9、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0、授权控制制度;
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员工福利及奖励制度;
13、销售政策、赊销政策及相关权限,价格政策及相关权限;
14、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大病统筹、住房公积金、日常福利等福利政策文件;
15、存货购入、领用、发出核算流程;生产成本核算流程;产品销售收入(工程结算收入)核算流程;
16.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专门材料。
六、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
1、长期借款合同;
2、无形资产转让协议;
3、资产出让或出售协议;
4、资产置换协议;
5、对外投资或股权转让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章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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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报告、202_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6、债务重组协议;
7、融资租赁协议;
8、重要采购、销售合同;
9、重大设施、设备经营租赁协议;
10、托管协议;
11、委托理财协议;
12、大额资金使用协议;
13、担保协议、企业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间、目前担保情况。
七、重要事务资产资料
1、重要土地目录;
2、房屋及建筑物、土地的产权证明、各种车辆的行车证;
3、土地出让合同或转让协议;
4、重大拆迁补偿协议;
5、房地产开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八、政府机构、监管部门资料
1、政府审计报告;
2、证监会整改通知;
3、海关监管报告;
4、税收优惠政策批准文件。
九、会议纪要及决策资料 1、202_历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经理会纪要; 2、202_经营计划;
3、国有资产管理经营部门或上级单位下达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
4、企业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的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三年)、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等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
5、有关经营管理监督部门及检查机构作出的重大检查事项结果、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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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纠正情况的资料。
十、202_财务相关资料
1.财务决算报表(含相关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2.总账、明细账及日记账、科目余额表、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 3.全部银行账户202_年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4.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项明细表(包括单位名称、账龄分析、欠款原因、金额、坏账准备政策、欠款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以excel软盘的形式提供);
5.年末存货、固定资产盘点计划、经确认的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 6.应收票据明细表(包括欠款单位、交易合同、起止日期、利率等内容);应收票据备查登记簿;
7.固定资产明细表(包括名称、购置时间、折旧年限、原值、月折旧额、净值、规格型号、存放地点、现在使用状况,以excel软盘的形式提供);
8.转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竣工报告;
9.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明细表(包括原值、已摊销额、摊销年限)及产权证明;
10.长、短期借款明细表(包括借款单位、金额、起止日期、利率、借款形式、应计利息、已付利息等内容,以excel软盘的形式提供)、借款及抵押、质押、担保协议;
11.企业各项税收纳税申报情况;
12.预提费用明细表(包括费用项目、预提金额、预提原因,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
13.成本计算单及制造费用汇总表; 14.外汇核销单;
15.关联方交易项目、金额、定价政策、款项支付情况、未支付款项原因; 16.企业存在的诉讼事项相关资料; 17.公司其他财务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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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资产清查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掌握我局固定资产存量的规模、类别和使用状况,使现有资产得到合理配置, 为资产改型换代提供参考,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益,进一步促进通过地质设备的更新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局(队、局及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局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固定资产清查,为全局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提供资产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规范资产处置。通过资产清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和资产分布(事业及企业),按省财政关于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规范我局有资产处置(报废、出租、投资等)。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务部门、资产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和政府采购等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2_年9月3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此次清查以预算单位、局属公司、队属企业为主体进行全面清查。
三、组织机构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成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等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以及问题的协调、上报和处理机制。
工作内容:负责对全局的土地、房屋、构筑物、车辆、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查实;建立资产卡片;配合财政资产数据库的进行核对;填制相关资产清查报表。
为保证本次资产清查的规范、准确、及时,局将选择有丰富资产管理经验的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实施
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和全局综合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要求,我局的资产清查工作从202_年10月25日开始,202_年11月30日基本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
组成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等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以及问题的协调、上报和处理机制;以部门为单位归类整理打印固定资产明细表,结合各部门实际分布情况,制定盘点时间表及人员安排;对参与清查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二)实地盘点阶段。
1、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分类进行,在盘点账面记载的固定资产时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仔细核对固定资产编号及名称、结构或规格型号、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门、购建日期、使用方向、使用状况、产权归属、变动情况、数量、原值等;盘点结果需经资产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三方签字确认。
2、对账外固定资产,在排除租入、借入、外单位寄存等情况后,查明固定资产的未入账原因、固定资产的来源、产权状况、价值状况等基本情况后纳入单位资产。
3、整理汇总现场盘点结果,形成符合要求的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及盘盈盘亏明细表电子表格。
(三)汇总报告阶段。
根据盘点情况,整理汇总后出具清查报告;编制“清查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对固定资产清查中的问题,须按照资产管理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对盘盈、盘亏资产,报经卫生主管部门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账务调整阶段(202_年7月31日前)。根据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全局对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五、工作要求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并认真开展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保证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并结合资产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二)各部门负责人、科主任对本部门、科室的资产管理承担责任。要充分发挥科室兼职核算员的作用;要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及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提供清查必需的证明材料和线索。
(三)各工作组在清查过程中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各工作组组长对所填制的资产清查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四篇: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_〕1 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查。被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组织业务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可视工作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以 202_ 年 12月 31 日为基准日实施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2_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
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全套资产清查报表。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相关证明材料。6.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专项经济鉴证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二)按照被审计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三)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专项经济鉴证证明、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四)完成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6.《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7.《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9.《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4.资金挂账主要进行检查、询问、函证、分析等,对资金挂账要重点审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时,索取清查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清查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4)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将收入、支出等挂账的应收款项。2.对外投资(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工商部门登记材料,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3.存货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1)清查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清查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清查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会计师事务所配合清查单位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借用合同,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检查清查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清查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会计师事务所应了解单位无形资产情况。
(1)对出租出借的无形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借用合同,是否履行报批手续; 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2)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无形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于土地使用权,了解单位管理情况,检查土地使用权证情况或政府等的批准文件并取得复印件。
(二)负债类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应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清查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清查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清查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2.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并申报;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属于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职工住房账面价值、资产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冲减而未冲减的挂账,在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房改有关合法手续、移交产权后,按照规定核销。
属于对外投资中由于所办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脱钩等政策性因素造成的损失挂账,在取得国家关于企业脱钩的文件和产权划转文件后,可在办理资产核实手续时申报核销处理。
3.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资金挂账及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资金挂账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 ABC 三类:
A 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清查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C 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 B 类是界于 A 类与 C 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委托单位向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其他重大问题。
4.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委托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重要事项报告等资料及时报送委托部门(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十一、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内容及要求
如果单位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的,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和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附后,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专项审计报告的内容
1.说明委托方名称、委托目的、审计责任; 2.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 3.审计依据与审计内容;
4.审计结果,包括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及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清查情况; 5.审计情况具体说明,包括账户清理、往来款函证情况等;
第五篇:注销审计资料清单
【注销清算审计报告】税务注销审计需要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司设立时的章程、合同、协议
3、设立和变更登记时的批文、验资报告
4、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5、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凭证
6、现金盘点表、存货盘点表
7、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8、资产负债表各科目期初、期末余额明细表
9、固定资产明细折旧表及主要项目产权证明
10、房屋租赁合同
11、长短期投资情况明细表,投资协议,被投资
单位营业执照及资产负债表
12、长短期借款合同,有关抵押担保资料
13、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明细表
14、公司现在执行的相关行业会计制度
15、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16、清算决议
17、债权人、债务人名单或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18、应付工资结清证明
19、各项税款纳税税票
20、享受优惠政策的文件
21、清算公告
22、相关收入、成本等重要经营合同、协议
23、以前审计报告
24、被审单位声明书
25、业务约定书
【注销清算审计报告】企业注销的流程
一、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1、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2、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
3、备案公章
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填写相关表格并交回所有材料后,等片管员通知。一般要查看公司帐本。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
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刊登注销公告
登报45天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四、基本户注销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印鉴卡
4、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
6、销户申请书
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一并办理基本户内余额转帐或取款手续。
五、工商局受理、注销
1、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注销声明的报样;
2、全部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六、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登记:
3、工商局注销回执 公司注销流程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3.股东会决议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
(一)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