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自查报告
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支持辖内实体经济资金需求,有效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确保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信贷资金顺畅循环。日前,根据《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自查的通知》(浙银监办[202_]327号)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我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办法,将自查工作进行了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要对有关贷款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查看借款借据和合同档案办理的合规性,对新增大额贷款进行了贷后跟踪回访,通过多种形式使风险充分暴露,确保不留死角。
二、加强贷款管理工作
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在发放贷款过程中,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存在逆程序操作、越权放贷、套用其他业务品种发放消费贷款等现象。按规定对相关业务及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对贷款流向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及严格监管,重点对公司类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进行监控,对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严格管理,一经发现信贷资金用途不合规等情况,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立即收回贷款。
三、自查结果
我行逐步制定和建立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的内控制度,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到位。
202_年1月1日(含)以后新发放且截止202_年9月30日仍有余额的特定范围中小企业公司贷款,共120笔,余额为662,792,500元。经自查,以上信贷资金用途真实,均按约定用途使用,不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转借或转作定期存款、用作保证金、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挪用于股票投资、挪用于理财和证券基金投资等情况。
202_年1月1日(含)以后新发放且截止202_年9月30日仍有余额的个人贷款,共47笔,余额为97,001,603.51元。其中,个人经营类贷款18笔,余额为44,600,000元;个人循环贷款19笔,余额为46,130,000元;个人住房一手房贷款4笔,余额为2,125,710.44元;个人综合消费贷款4笔,余额为2,675,893.07;个人信用贷款2笔,余额为1,470,000元。经自查,以上信贷资金用途真实,均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不存在挪用资金进入股市等违反合同约定的用途。
通过此次自查,我行没有发现信贷资金用途不合规等现象,我行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今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的流向可控和安全。
第二篇:借款用途真实性审查
借款用途真实性审查
1、判断借款人申请借款用途是否真实,主要考虑对借款人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或需求和用途之间的逻辑和推理性的联系,并综合申请的金额、用途和购销合同等因素结合起来分析、核对,由此来分析借贷用途真实性。
用途真实性分析方法:
(1)借贷人的经营范围:首先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如借款企业营业执照等基础资料是否合法、合规,在此基础上还要重点审核借款人申请的用途(交易背景)是否符合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简单说,就是借款人要买的东西(如生产所需购入的原材料或贸易购入的商品),借款人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中是否有,同时还要注意对国家特许行业、产品、有毒产品等特许资质的审查,看有无和真是性;
(2)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投向限制行业的分析:由于受国家产业和信贷政策的限制,由于其生产、交易对行业的依赖性大,经营资金的流动势会受到市场变化的冲击,被挪用风险很大;关注行业或生产经营与之密切相关下属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防止借贷被变相挪作他用。
(3)通过财务情况分析甄别借贷用途是否真实合理:借贷人的财务分析是判断借款人申请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的一项重要步骤。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按照核实账表账实相符的原则,对财务报表验明正身。由于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诸科目当期余额
源于分户账的合并、汇总,因此,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深入借款企业,调查、了解其各分户账是否真实,并将各分户账当期余额与财务报表对应的科目逐项核对、还原。如出现差异或不对称的情况,则说明借款人提供报表可能是虚假的,也由此说明借款申请用途可能存在不真实性。
2、审查企业连续三年资产结构中重要科目是否存在异常变动情况,通常需关注的科目有:存货、应收款、其他应收(付)账款、在建工程以及长期投资等。
(4)正确测算资金需求,验证用途的真伪: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下一步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测算公式对上述分析、判断予以验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缺口测算,其测算公式为:新增流动资金借贷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注:自有资金,又称自由资本或权益资本,是企业依法筹集并长期拥有、自主调配使用的资金来源。按照我国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营运资金量=上销售收入×(1-上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上销售收入/平均有效营运资产额平均有效营运资产=(年初有效营运资产+年末有效营运资产)/2
根据实际情况,客观考虑应参考的其他因素:
a,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以适当考虑一定保险系数;
b,对企业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额不能超过估算值;
c,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和回款的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d,对季节性生产、经营的借款人,可按每年连续生产、经营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e,在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后,对于借款人申请的贷款需求,在验证其贷款用途真实、合理依据成立的前提下,测算确定还款来源的稳定性。
(5)购销合同真实、合理性分析:对于借款人提供的与其交易上下游企业采购、销售合同,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辨别真伪:一是将交易合同的企业名称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往来账的交易对象名录核对,以此确定交易对象是否属于其上下游的经营伙伴;二是通过对交易合同涉及的交易对象问询,由此验证借款人借贷背景的真实性。
第三篇:关于组织开展信贷资金违规自查报告
关于组织开展信贷资金违规
流入股市自查报告
根据闽银监„202_‟11号精神,我社对202_年10月1日至202_年1月31日间新发生的公司类贷款(含贴现、转贴现)、个人综合消费类贷款(含住房装修贷款、个人自助循环贷款等)、个人经营性贷款(含个人创业贷款等)。对信贷资金有无违规流入股市以及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一笔违规贷款。
我社在自查工作中,认真开展自查:
(一)我社逐步制定和建立防范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内控制度,在实际中有严格执行到位。
(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贷款“三查”制度已经执行到位。不存在逆程序操作、越权放贷、套用其他业务品种发放消费贷款等现象,并导致信贷资金流入股市。
(三)我社已经在贷款发放前,要求客户作出承诺,严禁将信贷资金违规挪用进入股市。
(四)检查公司类贷款与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我社无一笔贷款。
(五)在对个人发放综合消费类贷款时,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资信水平,严格审核借款人的真实资金用途,没有存在借款人挪用信贷资金进入股市的情况。
(六)在发放个人自助循环贷款时,已经采取必要的风险隔离措施防止借款人挪用信贷资金进入股市。
(七)在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时,严格审核借款人的真实借款需求,没有存在借款人挪用信贷资金进入股市的情况。
(八)不存在对本行员工发放贷款情况。
(九)我社按规定对相关业务及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
路下信用社
202_年2月23日
第四篇:健康档案真实性自查报告
大田镇卫生院
《健康档案真实性》自查报告
根据青岛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安徽省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报精神,我院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相关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文件学习,领会通报精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按照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转变工作态度,确保项目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理分工,分解任务,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项目任务目标,重点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档案管理。
三、采取积极有效地方式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利用入村、入户、健康检查、门诊医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的渠道宣传普及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乡村医生所建立的健康档案在数量或质量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责令其重新建档,并在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平度市大田镇卫生院
202_-3-2
第五篇:企业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
企业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
兹郑重承诺如下:由本企业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和其他相关报告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
如有不实,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质量安全授权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