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理财】新闻播报“废除存贷比”,什么是“废除存贷比”
【理财】新闻播报“废除存贷比”,什么是“废除存贷比”呢?
(1)存贷比这一古董指标已不合时宜;
(2)废除存贷比可理顺各种业务关系,遏制拉存款、走通道的乱象,提升货币政策效果,利好于整个体系;
(3)信贷投放能力提升有限,但“资金批发行”模式有望问世,利好于存款基础差(但贷款业务好)的银行和新设的互联网银行。
(4)监管市场化攻下一城,下一个堡垒是信贷额度。
一、事件:废除存贷比
期待多年之后,废除存贷比的正式消息今日终于取得重大进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这有利于完善金融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因为在中国我们从来不担心法案会被人大否决,所以这事基本上算是定了。
早在202_年10月,银监会便曾承诺,将不断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并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
存贷比定为75%,这是1995年《商业银行法》里的规定,202_年第一次修订时继续保留。第三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结合“现代货币经济学(或货币银行学)”和“现代银行业务”来看,存贷比堪称中世纪的古董指标。
(1)现代货币经济学认为,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是“贷款派生存款”,而不是“有了存款才能放贷款”(这是存贷比的逻辑)。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因果是颠倒的。比如,某些银行可以通过资产业务来组织存款(季末用同业资金发放一大笔非标,让借款人存回来),这说明了“存款立行”的逻辑已被动摇。
(2)再结合现代银行业务来看,银行的负债、资产种类已经五花八门,不再仅仅是存款、贷款两大类,所以单单管住存贷比并不意味着流动性状况是良好的。202_年“钱荒”(刚好一周年),恰恰说明管住存贷比已经不足以保证流动性了。
当然,存贷比也有优点,就是简单粗暴,拿存贷款大致一除就行。而新的指标比如“流动性覆盖率”,计算方式复杂,外人无法基于其财务数据算出这一指标,只能是银行披露多少就是多少,这影响其监管效果。
综合优点缺点来看,存贷比显然是一个不合时宜的指标。
二、影响一:银行、央行皆大欢喜
对银行业而言,这显然是一个重大利好。对苦逼的银行员工来说,这更是重大利好。
存款业务的同事们开心了。此前,他们每到季末都在辛辛苦苦地拉存款。就在最近这6月末的日子里,各企业的财务部被银行求着把存款留下。甚至有银行会跪求企业先把一堆货币市场基金赎回,在他们账户里放上几天。更离奇的做法,甚至有些银行的网银汇款系统在这几天刚好频出故障,无法对外汇款„„这些种种拉存款的奇招,都是因为重大“资产负债日”的存款要达标,存贷比要达标。可惜的是,废除存贷比还得走流程,现在已是6月末,眼下银行业的弟兄们还是得为半年报拉存款,各位辛苦了!
资产业务的同事们开心了。存贷比超标,就得把贷款转至表外,于是出现了各种五花八门的出表业务,养活了一大批专门帮银行做通道的人,还被舆论批评为各种通道对借款人的“层层盘剥”。以后可以堂堂正正放贷款了,通道估计会收缩一批(但银行向非合意领域投放信贷还是得借通道)。
资金业务的同事们也开心了。银行的理财业务,目前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的资产管理业务,而只是用以资产负债管理的工具,感觉特没自尊。比如,季末了,安排一大批理财产品到期,或者安排发行一批结构化存款,来保证存贷比达标。
央行也开心了。季末拉存款的动力下降后,存款波动会减小。以前银行拉存款使季末存贷比达标,导致存款总额大幅波动。后来存贷比改为考核月均值,波动有所下降。再后来,央行管控银行的存款偏离度,存款波动更小了,但还是有明显波动,这一点可以在M2余额上看出来。存贷比彻底取消后,波动会更小。
央行货币政策也更顺畅了。存贷比定为75%,相当于强行设了一个25%的存款储备,货币乘数基本上限定在4左右(25%的倒数)。这使得存款准备金率的货币政策效果打折。比如,100元存款,只能放75元贷款(也就是派生75元货币),此时由于存款准备率远低于25%,它的变动(比如从20%降至18%)并不会影响信贷投放(降准腾出来的钱只能投放至银行间市场,或通过非标业务间接投放信贷),货币政策效果打折。而现在,货币市场与信贷市场的传导更加通畅,降准直接意味着信贷投放能力的增加。
所以,废除存贷比的利好,在于各种拉存款、走通道的乱象能够得到遏制,货币政策(包括M2总量控制和存款准备金调整)也更加顺畅。
三、影响二:不必高估其信贷投放能力
废除存贷比的好处在于理顺各种业务关系,遏制拉存款、走通道的乱象,提升货币政策效果。
至于这一举动能带来多少信贷投放能力,则不必过高估计。
根据银监会数据,202_年3月末,全行业人民币存贷比是65.67%,比75%的监管值低出近十个百分点,因此存贷比根本就不是限制信贷投放的主要原因。
但对于存贷比接近红线的具体某个银行,则能释放一定的信贷投放能力。以202_年年报披露数来看,部分银行存贷比是紧贴着75%的红线的,一般都是些存款吸收能力偏弱、信贷投放较为积极的中等银行,废除存贷比对他们而言真是好消息。而其他大型银行、城商行由于网点较多,吸收存款能力突出,存贷比很低,甚至不到70%,废除存贷比对他们似乎影响不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银行普遍面临的问题是有效信贷需求弱,而不是信贷投放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不必过度高估废除存贷比带来的信贷增量。
况且,现在即使存贷比贴线的银行,也已经通过“自营非标投资”的方式,变相实现信贷投放,从而“合法”地绕开存贷比。因此,一个本来就已经可以合法绕开的监管指标,本身就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等到存贷比取消,那么这些自营非标投资可回到贷款科目(如果有信贷额度),这并不带来新增信贷。
四、影响三:“资金批发行”模式即将问世
不过,存贷比的取消对资产业务优异、存款业务较弱的银行是个重大利好。这类银行可以通过向其他金融机构吸收同业存款来投放信贷,实现“资金批发行”的业务模式(存款富余的银行是资金批发商,这类银行则充当资金分销商)。
最为典型的就是两类银行:
一是大型股份银行。比如上图中的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等。这些股份行由于网点数量有限(网点总量比不上四大行,在某个城市当地则是网点数量比不上当地城商行),所以吸收存款能力有限。而信贷投放较为积极,超过其存款吸收能力。以后他们可以从资金富余的银行批发资金,用于投放信贷。
二是互联网银行。新设的互联网银行,或其他新设银行,在初期存款吸收能力不足,但只要具备信贷投放,便可批发资金用于投放。如此,网点成本可大幅收缩,网点的重要性水平下降。
当然,这一模式的前提是必须拥有较强的资产业务能力,信贷投放利率较高,能够覆盖同业资金利率。但其实,在利率市场化完成后,同业利率其实不会高出存款利率太多。
而那些存款富余的银行,则可将资金批发出去,做一个批发商。比如邮储银行,以及各地农信社、城商行等。废除存贷比,本质是调动了这批资金,以信贷的方式投放给企业。
五、展望:下一个堡垒
存贷比取消,银行监管市场化攻下一城,下一个有待攻取的堡垒是信贷额度。
信贷额度和存贷比均取消后,银行仅靠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控制经营,届时货币市场和信贷市场将更加通畅,货币政策有效性将大幅提高。
本文不是研究报告,本中涉及上市公司仅为论述举例之用,不构成投资建议。具体投资建议请参考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
来源| 王剑
文章发布:www.feisu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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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取消存贷比?
取消存贷比?
202_年,中国银行业整体运行保持平稳,但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外部环境方面,一是实体经济调整持续深入,导致银行信用风险不断上升,部分地区已达到相当严重的水平。尽管整体上仍在可承受范围,但相关风险必须高度警惕。二是利率市场化加速,“金融脱媒”趋势越发明显。特别是在负债端,银行存款的分流压力明显增大,截至202_年第三季度末,银行业存款增长缓慢,部分月份甚至出现了净减少。内部环境方面,银行业监管不断强化,相关部门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以及理财等进行了规范和清理,对银行形成了较强的约束。此外,202_年9月出台的存款偏离度考核,在未进行充分论证的情况下便仓促出台,对银行负债及信贷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从未来看,监管当局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银行的各种创新业务进行规范,并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监管要求。此外,还应对不同监管规则(尤其是不同政策部门制定的规则)进行系统的梳理,加强协调,保持监管的一致性,以减少监管套利空间。二是进行逆周期监管创新。目前,监管政策以及银行自身考核对信用风险的过度强调,事实上已经导致银行信贷向偏紧方向发展。对此,我们建议监管部门借鉴国际比较成熟的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实际,在逆周期监管方面进行尝试和创新,在一些对银行行为有着重大影响的政策方面,如存贷比、合意贷款规模、风险容忍度等,根据实体经济的运行情况而保持一定的弹性,并进行动态调整。
存贷比指标调整
根据行业变化趋势,监管部门在202_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监管政策,对银行业同业业务、信贷投向以及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规范性要求。当然,对银行影响最直接和最大的监管改革,还是存贷比指标的调整。
202_年6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对存贷比计算的分子、分母的具体项目做出调整,具体是在分子方面扣除了6项内容,在分母方面增加了2项内容。
所谓存贷比指标,即商业银行存款中有多少可用于发放贷款,目前执行的75%监管上限,意味着银行可以发放的贷款数量不能超过存款的75%。存贷比指标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当时存款不足,银行业发放贷款的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银行业长期处于贷差状态(即存贷比大于100%)。1994年,中国发生了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为抑制银行信贷扩张,1995年颁行的《商业银行法》将存贷比作为银行主要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之一,并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从1998年开始,首先面向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了这一制度。
应该说,存贷比指标的出现,不仅适应了宏观调控方面的需要,也为商业银行改革奠定了基础。具体来说,存贷比指标的约束手段,为中国人民银行放松信贷规模控制提供了前提。在存贷比指标推出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在1998年1月取消了贷款限额(规模)的控制,转为以间接调控为主,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其中,“自求平衡”的核心就是“以存定贷”,“比例管理”就是按照存贷款比例等九大类比例指标指导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由此,商业银行经营的自主性迅速增大,市场化改革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从202_年之后,随着存贷比下降到75%以下,监管层面对该指标的执行也开始趋于严格。存贷比上限的约束日渐强化,对银行存贷行为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既有正面影响(比如在客观上限制了银行信贷的过度投放,保证了单个机构的流动性稳定),也有负面影响(如对银行行为造成了严重的扭曲,“冲时点”行为甚至造成了宏观层面的波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和利率市场化加速,存贷比指标的这种负面影响越发凸显。
具体而言,在金融创新加速的背景下,银行的负债来源、资产运用日趋多元化,存贷款在负债、资产中的占比不断下降,仅靠存贷款已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同时,随着负债的多元化,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已不限于传统的存款,其他稳定性好、与贷款期限相匹配的负债都可以用于支持信贷投放,仅通过存贷款数量匹配来降低流动性风险的做法越来越失去其原有的意义。由此,存贷比开始从流动性监管的指标逐渐异化成对信贷规模的约束,引发了微观层面的诸多扭曲。
在我们看来,在银行业内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背景下,存贷比管理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长期内应予以取消。不过,考虑到一些其他原因,要在短期内将其彻底废除,也不现实。其一,目前,75%的存贷比是《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内容。在相关法律修订工作尚未完成之前,难以将其简单取消。其二,替代指标的引入和完善尚需时日。202_年次贷危机之后,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全新的流动性监管体系,制定了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两个强制指标。中国银监会在巴塞尔协议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于202_年2月颁行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条例(试行)》,规定了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和存贷比三项强制性指标。从理论上讲,全新的流动性监管体系可以覆盖存贷比的功能。但在实践中,两项新指标的实施效果,还需要较长时间来观察,尚难有定论。在这种情况下贸然完全放弃已有规则,或不利于银行体系的风险防范。而且,对那些业务相对简单,主要侧重于存贷款的小银行(如为数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村镇银行等)来说,巴塞尔协议的流动性监管指标过于复杂,实施起来的成本也较高,反而是相对简单的存贷比更加适用。
贷款偏离度考核
202_年9月11日,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化解银行业固有的存款“冲时点”行为。《通知》要求银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对违规行为进行了限制,并制定了若干指标对存款偏离度进行测算和评价。与以往出台的政策相比,《通知》最显著的特点是:政策规定具体,针对性极强。其所列举的8种违规吸收存款的行为,即非法返利、高息揽储、中介吸存、延迟支付、以贷开票、以贷转存、理财产品倒存以及同业业务倒存,几乎涵盖了目前业内使用的主要揽储手段。加之针对违规行为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暂停准入等),《通知》的出台对银行的存款管理产生了很强的约束。
银行业存款“冲时点”是现行制度环境特有的产物,由来已久。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监管环境;二是银行业绩竞争。
从监管环境来说,存贷比考核是引发银行存款竞争的一个重要因素。关于存贷比指标,前文已有详细介绍,在此不再赘述。在75%的存贷比约束下,银行要扩大利润,就必须争取更多的存款。而从监管达标的角度讲,由于贷款期限相对较长,调整难度较大(贴现贷款除外),要满足特定时点上存贷比的要求,拉存款便成为成本较低且相对可行的方法。
从银行自身的角度来说,相互间的业绩竞赛也是助推“冲时点”的重要诱因。近年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资产负债规模、赢利水平以及行业排位等,成为各家银行关注的重点。应该承认,业绩竞赛是市场化程度提高的一种表现,但过度关注短期绩效,也会诱使部分银行利用非正常交易来粉饰报表。尤其是上市银行,由于有中报和年报披露的要求,对6月末和12月末的时点数据尤为关切。
由于存款仍然是银行业主要的负债来源,加之在存贷比约束下,银行贷款能力严格受制于存款来源。因此,存款偏离度考核对银行存款吸收行为的规范,必然会对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产生巨大的影响。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值得关注的方面。
从好的方面说,在更严格的监管约束下,货币、信贷波动幅度将会显著下降,这可以降低银行“冲时点”行为对宏观政策(主要是货币政策)的扰动。此外,由于特定时点上的资金需求被拉长到所有时间段,银行在特定时点上的资金需求波动也会因此下降,单个机构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都会有所降低。
从不好的方面说,由于《通知》在本质上强化了对存款的监管要求(而不是放松或取消对存款的要求),银行对存款的竞争不仅会继续存在,而且还会变得更加激烈(而不是减弱)。其直接的变化,不过是把银行间的竞争方式从以往的“冲时点”变成了“冲每天”,绝非真正意义上的标本兼治。按照这个逻辑推理,《通知》非但不能降低资金成本,反倒有可能抬高银行存款的总成本,进而对贷款利率产生不利影响,这并不符合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初衷。
分银行来看,202_年,几乎所有上市银行的存款偏离度均远高于《通知》要求,未来都会有较大的调整压力。相比较而言,大型国有银行因客户基础广泛,存款稳定性相对更好。偏离度监管对特定时点存款竞争行为的限制,对其产生的正面影响或许要更大一些,中型银行面临的挑战则会相对严峻。从实际情况看,202_年第三季度末,银行业存款总量较二季度末出现了净减少,为多年来首次,部分银行下滑的幅度还相当大,这说明存款偏离度考核已经对银行存款产生了较严厉的约束。与此相对应,202_年10月的银行信贷投放和社会融资规模,较之前月份也出现大幅下降,引发了广泛的担忧。
从这些情况来看,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全新的监管指标,存款偏离度考核究竟会对银行产生多大程度的影响,以及银行如何应对,都需密切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利率市场化和银行创新加速的背景下,偏离度考核并没有解决银行违规揽储的根本症结,而且,由于其忽视了市场内在的差异性和波动性,甚至还有可能引发新的问题。我们估计,在未来,该项监管政策的修补和调整将不可避免,而围绕贷存比“存废”的争论应该会越来越激烈。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
第三篇:村镇银行存贷比
中国村镇银行多难吸储 存贷比高难与农信社竞
争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2_年06月29日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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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营销压力很大,有些贷款没有钱放,存贷比居高不下。”在村镇银行备受关注之际,一家村镇银行的副行长却用这样的话来推辞《第一财经日报》的采访要求。
这家地处南方某省一富裕城市的村镇银行名声颇为响亮,当地中小企业林立,是其主要的客户资源。
但即使这样,该行也避免不了吸储难的困境。
作为加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村镇银行在诞生之初曾被寄予厚望,但如今三年过去,其发展之
路却依然遍布荆棘。
本报记者日前在福建等地调查村镇银行生存状况时发现,尽管其长远前景为业内人士看好,但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并不容乐观,仍有待政策的完善与扶持。
“失血”的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有营业执照,但不具备现代银行结算功能;不能发行个人银联卡,吸存外来的款项困难。
目前,吸储难是各地村镇银行最大的通病。而基于此,又派生出了存贷比居高不下、难以扩张分支机
构等问题,影响业务发展和支农力度。
湖北某村镇银行行长对记者表示,由于村镇银行属于新生事物,品牌和声誉在当地居民中还相对薄弱,再加上网点少,给吸收存款造成了很大压力。
永安汇丰村镇银行行长刘语安告诉记者,当地有些居民以为该行是当地有钱人开的银行,也有人认为该行专门做乡镇贷款业务,其他业务(比如储蓄)都不做。“好多人走到门口不敢进来,这也是各地新开村
镇银行面临的普遍问题。”
苍南建信村镇银行董事长叶建勇道出了吸储难根本性的问题:“存贷汇是银行基本功能,村镇银行有营业执照,但不具备现代银行结算功能;不能发行个人银联卡,吸存外来的款项困难。起先存款都是靠面子,大家给存一次两次是可以的,如果仍是现在这种状况,存款成为死钱,客户终究会跑掉。”
永安汇丰村镇银行两位做农机批发和渔业的客户对本报表示,村镇银行的好处在于是独立法人不用上报审批,在贷款流程上要快很多,一笔20万元的贷款只需要几天就能发放,而当地农行通过一层层上报和审批,一般要走一两个月的流程。但因为村镇银行尚未纳入人民银行的结算系统,汇款要通过其他银行代理进行,他们为求方便,主要存款还是放在当地工行、农行和农信社。
“汇款给客户时,收款人不是客户的名字,是我们银行的名字,再在附言栏上说明收款人的账号户名信息。附言栏经常会丢失或者不全,我们经常要去其他银行查询,对客户来说不方便。此外,如果是开增值税票,税票和汇款的途径规定要一致,这里也存在问题。”刘语安表示。
吸储困难但放贷相对容易,造成了很多村镇银行存贷比居高不下的严峻现实。4月有浙江媒体报道,从浙江银监局获得的数据显示,浙江村镇银行中只有长兴村镇银行规模最大,约有14亿元存款;有些村镇银行半年只吸收3000多万元存款,稍微好些的有2亿~3亿元存款。而几乎所有村镇银行资本金都已贷出,有些村镇银行的存贷比甚至超过150%~200%。
刘语安对记者表示:“虽然银监会提出村镇银行开业5年之内不对存贷比做硬性考核,但存贷比高实际上是有风险的。”因此抓存款成了刘语安的首要任务,这也是很多村镇银行的头等要事。
重庆某村镇银行行长对本报表示:“由于吸收存款比放贷要难,新开业的村镇银行相对合理的存贷比一般在100%-120%,除了存款之外,主要是用资本金在放贷,所以存贷比超过100%。开业二三年后,存贷比100%-120%风险也相对可控,但开业四五年之后应该控制在75%之内,因为经过长时间的营销,存款应
该远大于资本金。”
按照监管层的要求,银行类金融机构存贷比不得突破75%的红线。但出于对“三农”的支持,监管层对村镇银行有所放宽,要求其5年内逐步达标。但显然,如此快速的存贷比下降绝非易事。而真正的考验还在后
面。
难与农信社竞争
村镇地区都很认同国有银行和农信社,对村镇银行缺乏认知,会担心村镇银行是否安全,背景是否可
靠等。
村镇银行“缺血”的一个重要原因为当地农信社的竞争。这主要是因为农信社的资金雄厚、网点多,村
镇银行无以抗衡。
“我们这里一家专门养鸡的企业,贷款规模要一两千万元,我们提供的贷款上限是200万元,如果别的银行提出一次性将这一两千万元都贷给他,我们村镇银行就不在这些企业的考虑之内了。”刘语安表示。
此外,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存续时间久、基石牢,是储蓄存款的一大去向。目前,村镇银行的市场体量可谓非常弱小。以永安为例,当地有中农工建交五大行,还有农业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农信社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的市场占比目前只有1%。去年的历史数据显示,截至202_年6月,全国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58万亿元,而同期村镇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30亿元,仅占0.022%。
“村镇银行是小型金融机构,与大银行和当地农信社相比有很大差距。目前,村镇地区都很认同国有银行和农信社,对村镇银行缺乏认知,会担心村镇银行是否安全,背景是否可靠等。”上述重庆某村镇银行行
长表示。
不过目前,村镇银行这一境地已获得一定程度的缓解。
今年5月份,银监会放开了村镇银行向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比例的上限,由占净资本的5%调整为不超过10%。也就是说,一家注册4000万元资本金的村镇银行,向单一客户的贷款由此前的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对村镇银行来说,这一规定较其他优惠政策更重要。”某村镇银行行长表示。
很多受访的村镇银行还表示要加强市场营销,扩大平台影响力以及拓展村镇银行网络。而今年5月,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出席“中国县域金融论坛”时表示,将积极探索地区总部、管理事业部和母子公司制的村镇银行管理模式。
与此精神相通的是,5月份银监会下发的有关通知表示,允许村镇银行在西部地区除省会城市以外的地级市,以及中部边穷地区,以总行的架构设立村镇银行,但总行不可以做贷款业务,而是由其所在地级市管辖的县级区域内设立的支行发放贷款。接受采访的多家村镇银行认为,设立的总部在地级市吸收存款,放到村镇银行内,或一定程度上缓解中西部地区村镇银行的存款来源。但截至目前,还没有见到这种形式
出现。
村镇银行不“村镇”
已经开业的村镇银行,相当一部分都设在经济上并不贫乏的地级市和县域。因此,“村镇银行”的真实
意义被质疑。
除了吸储难之外,目前,村镇银行面临着“不村镇”的质疑。
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为了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激活农村金融业适度竞争、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在很多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金融行业处于空白状态。
但目前已经开业的村镇银行,相当一部分都设在经济上并不贫乏的地级市和县域。因此,“村镇银行”的真实意义被质疑。
北京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教授王曙光在对宁夏等地区的农村金融进行调研后发现,目前村镇银行深入基层的程度还不够,应该鼓励其满足更多小型农户的贷款需求。
但对于在国内仅有三年多历史的村镇银行来说,这背后的确有现实的原因。
另一村镇银行内部管理人员向记者反问:“你到乡镇存款会有多少?没有存款你怎么放贷?而且村镇银行都是独立法人,要求五年内必须达到75%的存贷比。我们希望流动性等各个方面能够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但是如果开设在乡镇,存款从哪里来?”所以,如果村镇银行设在乡镇,在县域没有网点的话,那么就连县域的存款也会争取不到,存款业务面临更多挑战。
当然,村镇银行在经过一定的发展而初步成熟后,可以将触角深入到经济更贫乏的地区。比如,汇丰在随州和大足开设的村镇银行,去年就分别在辖区内开设了支行。刘语安也希望永安村镇银行在达到比较满意的盈利规模后,尽快开立分支机构,将支行开设到永安市下辖的乡镇。
当然,开设新的支行需要谨慎考察当地的存款能力、运营规模、人均收入水平和农业发展程度等。此外,也意味着这家村镇银行将付出更长的时间和精力去实现整体盈利。
“硬性任务”
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这么多年来的铺点已经很广泛,且村镇银行盈利有限,因此兴趣不大。
根据银监会制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2_~202_年发展规划》,在202_~202_年三年时间里,全国计划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
在此背景下,各地开始将此作为硬性任务去扩大村镇银行的队伍。以广东省为例,此前仅有不超过5家村镇银行。近日,广东省某资深银行家对本报表示,广东银监局召集了广州农商行、东莞农商行和顺德农商行开会,要求这三家农商行今年各自自主发起成立五六家村镇银行。日前,广州农商行已向本报透露,计划今明两年发起设立十多家村镇银行。
根据监管层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开业的村镇银行共有148家,其中,80%由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等小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而设立,其中又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主力。而五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不超过20家,还有相当一批股份制银行未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城商行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开设村镇银行?广东省某市金融办主任对本报表示,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这么多年来的铺点已经很广泛,且村镇银行盈利有限,因此兴趣不大。但从农信社改制过来的农村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在原来作为农信社时被严格限制在本区域内经营,现在改制成商业银行之后虽然可以跨区经营,但去异地设立分行,审批的流程比较漫长,不那么容易实现。成立村镇银行就成了扩张的捷径。
“现在监管层很想推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城商行、农商行等要跨区域经营,组建村镇银行这条路径客观上更便捷。比如,大多数农商行的财力有限,而组建村镇银行的门槛比较低,又可以控股和引入社会资金入股,这样就可以将触角深入到本区域以外。”上述人士表示。
在大银行中要数国家开发银行最为积极,截至今年2月,其已设立7家村镇银行。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国开行热衷于组建村镇银行可能主要和商业化转型有关。“从去年年报来看,中小企业贷款及农户贷款正成为国开行的一个业务重点,但是这些中小企业有很大一部分分布在县域
城市,而国开行在那些地区没有分行。”
政策极力扶持
虽然吸存已成为村镇银行最大的苦痛,但受访的多家村镇银行负责人均表示,非常看好村镇银行未来的发展空间。
虽然吸存已成为村镇银行最大的苦痛,但受访的多家村镇银行负责人均表示,非常看好村镇银行未来的发展空间。
重庆某村镇银行行长说:“在我印象中,很多中资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第一年都能盈利。盈利的来源是存贷差,当然不排除有些村镇银行以较高的贷款利率而尽快盈利。但从长远来看,村镇银行的前景肯定是看好的。”刘语安也表示对村镇银行在中国的发展十分乐观,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空间广阔。他坚信村镇
银行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来自银监会的统计显示,截至202_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00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1家。多数机构已实现盈利,其中202_年累计盈利4074万元。
今年6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
法》),即日施行。
《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中国金融研究院吴黎华曾撰文称,该项补贴政策,使得本来需要三年才能盈利的村镇银行,开办当年就能实现盈利。
另外,银监会5月下发的《关于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无疑将加快村镇银行在全国布局的速度。《通知》规定,对设立30家或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发起人,将允许其探索组建控股公司。据悉,目前建设银行已经上报方案到监管层,其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村镇银行的投资设立、股权管理、运营支持和管理服务等。但控股公司和村镇银行各为独立法人。
“这可以简化村镇银行的管理程序,相当于从零售走向批发。”南方一家村镇银行行长对本报表示,控股公司可以专业化、规模化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简化主发起银行直接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的繁琐程序,理顺股权关系。目前,已有一些城商行和农商行,想加快开设村镇银行的速度,以享受此项政策。
第四篇:银监会将改进存贷比指标
银监会将改进存贷比指标
来源:东南快报
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1月28日透露,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系统内部会议上公开表示,将深入研究当前市场条件下的存贷比监管方式,改进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办法。尚福林的此番表态让银行看到挣脱存贷比束缚的希望。最近两年来,银行业普遍遇到了存款外流的情况。对于部分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存贷比约束下,贷款投放受到严重影响。数据还显示,202_年末,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4%。
据悉,现行75%存贷比指标是《商业银行法》(1995年颁布)规定实施的。时至今日,银行除存贷款外的其他资金来源和运用规模逐步扩大,存贷比与流动性的相关性会越来越低。加之货币政策收紧后,部分银行认为,存贷比指标限制了其向实体经济投放信贷的能力。根据中国银行[3.02 2.03% 资金 研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2_)》,在受访银行家中,仅有20.7%的银行家认为应该保留存贷比,并作为主要监管指标。其余的银行家多数认为应对指标的约束效力、测算方式等做出修改,更有甚者,6.5%的银行家认为应废止此指标。
考虑到存贷比指标短时期内难以取消,也有多位银行人士提出改进监管的建议。这些建议主要有三:其一,在监管指标的计算方式上,将银行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分母的计算范畴。其二,进行弹性掌握,比如允许在75%的上下3-5个百分点浮动。其三,允许在年中突破75%限制,年内给予压回即可。
而据证券 日报报道,申银万国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四大行(工农中建)1月前20天新增信贷3400亿元,较202_年12月的1200亿元增长接近两倍,也超过202_年1月四大行全月的3170亿元新增信贷。基于此,申银万国预计,1月全行业信贷新增将超1万亿元。招商证券
[11.18 10.04% 资金 研报]则预计,1月新增信贷大约9800亿元。
在新增信贷规模上,业内多数人士认为,202_年可能会较202_年宽松,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投放结构上的调整。
第五篇:短期内存贷比或难废止
短期内存贷比或难废止
近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到将“坚持使用存贷比”,并倡议国际银行监管采用包括存贷比在内的简单可比的监管指标。这被市场解读为,存贷比监管或难以在短期内废止。
近来随着月末存款偏离度指标的实施,业内关于废除存贷比的呼声日渐高涨。因为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超过3%,且严禁银行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银行揽储受到制约。
报道提到,新规意味着如果银行日均存款为100亿元,到月末的一天存款不能够超过103亿元。然而存贷比又是属于时点考核指标,月末存款偏离度的实施将会抑制银行月末时点存款的规模,使得银行满足存贷比监管指标增加难度。
上半年末,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四家存贷比已经超过70%。不少业内人士提到,存贷比指标对其的束缚越来越明显。
但尚福林的表态可能会让废除存贷比的期待化为泡沫。
在近日举行的第18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上,尚福林表示,希望国际银行监管界能够逐步减少对模型和计量技术的过度依赖,共同建立和完善简单、透明、管用的监管规则体系。如采用杠杆率、存贷比等简单可比的监管指标,进一步简化和明确监管规则。
上述报道引述分析人士和银行业人士认为,存贷比短期内废止的可能性不大,不过面对中国银行业目前的发展情况,有必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例如存贷比分子分母范围的调整,或者是75%上限的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