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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目录(全)(精选多篇)

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目录(全)(精选多篇)



第一篇: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目录(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核准服务告知单

房地产开发县属企业暂定级资质核准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四)《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129号);

(五)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住建厅文件建房〔202_〕60号)。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2、具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承诺书(一式二份、收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章程(核原件,收复印件);

4、验资证明或近半年审计报告(收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社保征缴单位出具的上一月或当月职工参保明细;核原件、收复印件),所有人员应与其实际用工企业建立劳动、社保关系;

7、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excel电子表格(表格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类型、职称证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准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四)《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129号);

(五)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住建厅文件建房〔202_〕60号)。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2、具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4、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申报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承诺书(一式二份、收原件);

2、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社保征缴单位出具的上一月或当月职工参保明细;核原件、收复印件),所有人员应与其实际用工企业建立劳动社保关系(核原件,留复印件);

5、企业开发经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含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备案表)(核原件,收复印件);

6、企业近半年内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收原件);

7、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excel电子表格(表格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类型、职称证号)。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报。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办理地址及电话: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0551-3537059。

七、窗口权限:全部授权

房地产开发市属企业暂定级资质核准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四)《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129号);

(五)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住建厅文件建房〔202_〕60号)。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具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3、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它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承诺书(一式二份、收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章程(核原件,收复印件);

4、验资证明或近半年审计报告(收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社保征缴单位出具的上一月或当月职工参保明细;核原件、收复印件),所有人员应与其实际用工企业建立劳动、社保关系;

7、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excel电子表格(表格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类型、职称证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准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四)《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129号);

(五)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住建厅文件建房〔202_〕60号)。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三级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具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申报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承诺书(一式二份、收原件);

2、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社保征缴单位出具的上一月或当月职工参保明细;核原件、收复印件),所有人员应与其实际用工企业建立劳动社保关系(核原件,留复印件);

5、企业开发经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备案表)(核原件,收复印件)(如以投资额计算开发业绩(竣工量),则提交开发项目累计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6、企业近半年内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收原件);

7、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excel电子表格(表格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类型、职称证号)。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报。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办理地址及电话: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0551-3537059。

七、窗口权限:全部授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四级、三级资质延期核准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四)《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129号);

(五)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住建厅文件建房〔202_〕60号)。

二、申报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延期申请表;

2、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自查报告(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实际情况、开发经营情况、企业信用档案报送情况、项目手册和统计报表执行情况、企业清欠工程款执行情况、信访投诉处理情况、企业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情况)(收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社保征缴单位出具的上一月或当月职工参保明细;核原件、收复印件),所有人员应与其实际用工企业建立劳动社保关系(核原件,留复印件);

6、企业开发经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备案表)(核原件,收复印件)(其中三级资质企业如以投资额计算开发业绩(竣工量),则提交开发项目累计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7、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excel电子表格(表格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类型、职称证号)。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报延续手续。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办理地址及电话: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0551-3537059。

七、窗口权限:全部授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二级资质初审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四)《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129号);

(五)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住建厅文件建房〔202_〕60号)。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一级不低于5000万元(二级不低于202_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一级5年以上(二级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一级30万平方米以上(二级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一级15万平方米以上(二级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已申报节能省地示范项目;

6、具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一级不少于40人(二级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一级不少于20人(二级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一级不少于4人(二级不少于3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申报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社保征缴单位出具的上一月或当月职工参保明细;核原件、收复印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所有人员应与其实际用工企业建立劳动社保关系(核原件,留复印件);

7、加盖市房地产监管办验核章的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复印件(如以投资额计算开发业绩(竣工量、施工量),则提交开发项目累计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按项目组卷):(1)已竣工项目,须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2)在建项目,按项目实际进度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并附项目进度说明。

9、已竣工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按项目组卷)样本或复印件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在建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按项目组卷)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

10、建筑节能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四节一环保”示范小区相关资料);

11、企业自查报告(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实际情况、开发经营情况、企业信用档案报送情况、项目书册和统计报表执行情况、企业清欠工程款执行情况、信访投诉处理情况、企业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情况);

12、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excel电子表格(表格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类型、职称证号)。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要书写(填写)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得提交扫描件,必要时可提交原件。

2、要规范材料复印件盖章。提交材料复印件的,企业内部文件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盖章位置原则上应在原盖章位置附近,盖章要清晰。复印材料不得涂改,原件确有涂改的,复印件要在原涂改位置加盖相应印章。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材料目录第1,2,11项单独放置,不和其他资料合订。

2、综合卷:材料目录第3,4,5,6,7,9和第10项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执行情况报告并成综合卷。内容多的,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

3、业绩卷(项目资料按单个项目组装):

(1)近3年已竣工项目:材料目录第8项中的“(1)已竣工项目”资料及第9项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2)在建项目:材料目录第8项中的“(2)在建项目”资料。

业绩卷的近3年已竣工项目业绩和在建项目业绩分别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

4、综合卷、业绩卷采用A4纸装订成册,软封面封底,每卷应有标明页码的目录,逐页编写页码。综合卷中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交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应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企业在册有职称专业人员名单顺序装订。

5、申报材料份数:材料目录中第1项一级资质4份、二级资质3份,第2项至第10项一级资质各3份、二级资质各2份,第11项1份。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二级资质证书延期初审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四)《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129号);

(五)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住建厅文件建房〔202_〕60号)。

二、申报条件及设备材料目录: 申报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社保征缴单位出具的上一月或当月职工参保明细;核原件、收复印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所有人员应与其实际用工企业建立劳动社保关系(核原件,留复印件);

7、加盖市房地产监管办验核章的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复印件(如以投资额计算开发业绩(竣工量、施工量),则提交开发项目累计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按项目组卷):(1)已竣工项目,须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2)在建项目,按项目实际进度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并附项目进度说明。

9、已竣工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按项目组卷)样本或复印件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在建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按项目组卷)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

10、建筑节能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四节一环保”示范小区相关资料);

11、企业自查报告(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实际情况、开发经营情况、企业信用档案报送情况、项目书册和统计报表执行情况、企业清欠工程款执行情况、信访投诉处理情况、企业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情况);

12、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excel电子表格(表格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类型、职称证号)。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要书写(填写)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得提交扫描件,必要时可提交原件。

2、要规范材料复印件盖章。提交材料复印件的,企业内部文件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盖章位置原则上应在原盖章位置附近,盖章要清晰。复印材料不得涂改,原件确有涂改的,复印件要在原涂改位置加盖相应印章。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材料目录第1,2,11项单独放置,不和其他资料合订。

2、综合卷:材料目录第3,4,5,6,7,9和第10项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执行情况报告并成综合卷。内容多的,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

3、业绩卷(项目资料按单个项目组装):

(1)近3年已竣工项目:材料目录第8项中的“(1)已竣工项目”资料及第9项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2)在建项目:材料目录第8项中的“(2)在建项目”资料。

业绩卷的近3年已竣工项目业绩和在建项目业绩分别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

4、综合卷、业绩卷采用A4纸装订成册,软封面封底,每卷应有标明页码的目录,逐页编写页码。综合卷中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交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应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企业在册有职称专业人员名单顺序装订。

5、申报材料份数:材料目录中第1项一级资质4份、二级资质3份,第2项至第10项一级资质各3份、二级资质各2份,第11项1份。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局领导审批→上报省住建厅

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办理地址及电话: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0551-3537059

七、窗口权限:初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服务告知单

一、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三)《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已相应变更;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

四、申报材料: 房地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提交材料;

(一)《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收原件)

(二)房地产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

(三)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变更相应内容应提交的材料:

——变更名称:企业主管部门的变更批文(原件)或股东会议纪要、章程修订决议以及变更原因和对原公司工程、经济等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原件,全体股东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股权全部转让要求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按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

——变更经营地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的应提供房屋租赁证,且公司经营地址房屋用途不得为住宅(核原件,收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主管部门批文或股东会议纪要、章程修订决议(核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变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

遗失补办:《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审核表》一式二份,相应等级刊登报纸遗失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发证

六、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资质变更的可即办)。

七、收费标准:免费

八、办理地址及电话: 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0551-3537059

九、窗口权限:三级以下全部授权,一二级窗口初审。

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审查意见书服务告知单

一、项目名称: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审查意见书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三)《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一)市属企业注册资本应当在800万元以上,其中货币资金应当在500万元以上;县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二)企业组织机构健全,有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三)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四、材料目录:(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一)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股东会议决议(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企业办公场所证明(企业自有产权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书,租赁的须提交房屋租赁证;公司注册地址房屋用途不得为住宅;核原件,收复印件)

(七)公司验资报告(核原件,收复印件)

(八)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出具审查意见书

六、办理时限:即办

七、收费标准:免费

八、办理地址及电话:

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0551-3537059

九、窗口权限:全部授权

第二篇:企业资质新申报目录

目录

1、企业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验资报告复印件

3、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纪要

4、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财务负

责人、经营负责人等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证

5、建造师资料

6、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资料

7、人员保险缴费凭证(要有人员清单)

8、企业自有和租赁机械设备资料

9、企业场地产权证明资料

10、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篇: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报送资料目录

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报送资料目录

一、申办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的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股东会设立公司的协议书

四、董事会(股东会)推选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企业任命的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经营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六、企业章程

七、验资报告

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九、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十、土地成交确认通知书(土地使用权证)及拟开发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

一、申办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的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股东会设立公司的协议书

四、董事会(股东会)推选法定 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企业任命的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经营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六、企 业

七、验 资 告

聘用合同

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

九、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十、土地成交确认通知书(土地使用权证)及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质:暂定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暂 定 申 报 资 料

年 月

第四篇:企业资质申报

承诺函

工程指挥部:

申请人

申请办理

工程事项,我司保证不影响我司资质人员数量,在办理过程中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单位)自负,特此承诺。

承诺人: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五篇:建筑企业资质材料目录

建筑企业资质材料目录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

五、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有职称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七、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

八、企业的验资报告

九、入股协议、个人股东身份证等材料

十、经营场所证明

十一、有职称人员养老保险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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