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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关于小金库的讲话

李荣融关于小金库的讲话



第一篇:李荣融关于小金库的讲话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李荣融在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同志们:

202_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_年将重点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今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标志着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对做好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着眼于科学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在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小金库”专 项治理工作,不仅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更是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营管理上水平、提高企业发展质量的必然要求。

(一)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中央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经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中央企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高了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在把握四个规律,增强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但是,一些企业“小金库”问题的存在,明显违背科学发展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规律,扭曲市场配置资源的合理机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妨碍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应当看到,“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已成为部分企业铺张浪费的重要渠道和减收增支的暗流,影响了企业收入分配的公平,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中央企业的各级领导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性和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提升中央企业竞争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近年来,中央企业克服 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强化自主创新,加强内部基础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大提高,经营业绩得到了明显改善,有效地发挥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国资委成立以来,一直强调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严肃企业财经纪律、严禁设立“小金库”,但在每年的财务决算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还是不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有些企业还相当严重。“小金库”问题不但影响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而影响到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中央企业的形象。中央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推动企业优化治理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集团控制力,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其中,“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渠道,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中央企业应当将查处 “小金库”作为推进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二、关于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天动员大会开始正式启动,力争到202_年底全面完成。按照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实施办法》规定,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是中央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阶段。中央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一是广泛动员,深入宣传。要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纪委《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实施办法》,通过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了解中央治理“小金库”的政策和决心,积极主动参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集团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早动员,早部署,并制定周密 的“小金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政策规定,分解落实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全面自查,认真自纠。从8月初到9月底,是中央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第二个阶段。在本阶段,中央企业要按照《意见》和《实施办法》要求以及本企业工作方案,全面组织自查,认真进行自纠。一是自查工作面要确保达到100%。中央企业的自查范围包括集团本部各部门和各级子企业(单位),涵盖全部表内表外企业(单位)、账内账外资金资产。对于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要组织内部力量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全面覆盖、不走过场。二是保证自查自纠效果。中央企业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培训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一旦发现“小金库”应当立即封存,停止运作,并在9月底以前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管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清缴或拖延。三是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负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应当在企业内部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于专项治理中瞒报漏报自查自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及时上报工作报告和 统计报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中央企业要及时向国资委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自查报告和报表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据准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负责人要在相关报告和报表上分别签字,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突出重点,深入检查。从10月初到11月底,是中央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点检查阶段。在中央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国资委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情况,组织若干个检查组,按照不低于中央企业户数的20%、每户企业不低于所属子企业户数的20%的比例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深入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国资委确定重点检查对象的范围包括:一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和支柱地位的企业或单位;二是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或单位;三是投资链条较长、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或单位;四是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表外资产金额较大的企业或单位;五是存在大量境外滞留资金、自管社保资金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建立各类基金较多的企业或单位;六是以前年度发现存在“小金库”的企业或单位;七是有群众举报的企业或单位。

(四)及时整改,处理到位。从11月末到12月底,是中央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整改落实阶段。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一是 及时明确整改政策标准。中央企业要按照整改政策标准,认真落实国资委的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认真做好“小金库”资金及其形成资产的处理。对于“小金库”资金余额、使用“小金库”形成的资产以及追回的私分“小金库”资金,要及时纳入法定账簿核算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三是把握政策,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在“小金库”清理过程中,无论“小金库”是哪一任领导设立的,现任领导都要按规定坚决予以纠正,否则追究现职相关领导的责任。四是探索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管理现状,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再次产生。

三、关于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处理政策 根据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中央企业自查和被查发现的“小金库”,要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指导思想进行处理,总的原则是“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

(一)从轻从宽处理自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予处分;情节较重的,也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分。

对在自查阶段主动暴露和报告的“小金库”,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尚未使用的余额转入符合规定的单 位账簿,并依法纳税;对已经使用的“小金库”,要进一步查清使用性质和资金流向,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中央企业总部要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切实组织做好对所属企业和单位的检查工作。凡在国资委派出检查组之前,中央企业总部在组织所属企业和单位的重点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小金库”,视同自查发现,采取从轻从宽处理的政策。但是,对于202_年以来自己纠正的“小金库”问题隐瞒不上报的,则视同被查“小金库”进行处理。

(二)从重从严处理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对于在自查阶段不主动报告甚至是故意隐瞒,在重点检查中被查出的“小金库”,国资委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从重从严进行处理,除一律纳入法定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企业或单位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在重点检查中被发现“小金库”的,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以经济处罚。对被查发现“小金库”数量较多、金额较大,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一律先予停职,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组织处理。同时,国资委还将依据业绩考核的有关规定,给予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还将按照资产损失责任追 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被查出“小金库”的,既要追究所属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上一级次直至集团总部的领导责任。

(三)坚决制止新设“小金库”的不法行为。自《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或停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于那些无视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在专项治理期间新设“小金库”的,不仅要给予严肃处理,而且还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中央企业通过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要坚决杜绝再出现“小金库”不法行为。在以后年度的各类财务、审计及监事会监督等检查中,都要将企业“小金库”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一旦发现企业设有“小金库”,不论是什么时间设立的,一律按照新设“小金库”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给予企业集团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

(四)重奖举报有功人员。为推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鼓励群众举报,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要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坚决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四、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的。202_年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增列国资委为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导地方国资委对出资企业和受托管理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组织做好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国资委成立了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建民、福兴、建新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委内评价局、纪委监察局、监事会工作局、宣传局、企干一局、企干二局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央企业“小金库”治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小金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央企业要按照集团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加强组织领导。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中央企业各级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共同参与,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

(二)深刻领会政策,力争将问题消化在自查自纠阶段。中央企业要深刻学习领会政策,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自 查自纠工作,保证自查自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各部门和各级子企业对“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努力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在自查工作中走过场的企业,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积极配合重点检查,坚决抵制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是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的重要手段。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的重要性,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全面、及时、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资料,不得瞒情不报,更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检查。对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分钱,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重处理。

(四)深入排查资产与财务管理隐患,完善制度,形成预防“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为彻底消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中央企业要全面排查在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堵塞容易和有可能形成“小金库”的管理漏洞,并根据排查结果,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新的“小金库”发生。要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开前门、堵后门”。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其不想设立“小金库”;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使其不必设立“小金库”;通过健全内控制度,使其不能设立“小金库”;通过责任追究和高压严惩,使其不敢设立“小金库”,从而斩断“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和资金来源。

(五)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和举报工作。中央企业要大力宣传中央治理“小金库”的坚强决心,大力宣传治理“小金库”的有关政策规定。要在本企业的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有关治理“小金库”的政策,公告本企业和国资委设立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要通过重奖手段,鼓励群众举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存在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要对泄露举报人信息人员和打击报复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要充分利用本企业“小金库”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和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六)以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不断完善财务与资产管理。要按照《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财务公开制度。要严格银行账户审批管理制度,认真清理银行账户,彻底解决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要创新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式,对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积极推行集中核算与会 计委派制,并定期进行岗位交流和履职评估;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化手段,确保资金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大力推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努力建立一套消费形式货币化、消费标准公开化、激励机制有效化和监督管理常态化的职务消费新制度。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国资委将把查处“小金库”问题作为财务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等有关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希望中央企业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私设“小金库”的危害,打消侥幸与观望心理,严格按照此次“小金库”治理政策,彻底消除“小金库”现象,为促进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增值奠定坚实基础。

谢谢大家!

第二篇:李荣融讲话(摘要)

国资委李荣融主任讲话摘要

(202_年2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国资委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中央企业维稳信访工作表彰会议,我们大家一起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对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维稳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五年多来中央企业维稳信访工作取得的成绩

五年多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维稳信访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新时期维稳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以改革创新的意识和求真务实的精神,着力解决维稳信访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了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以1000万中央企业职工和400多万离退休职工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完善了维稳信访维护工作制度。各中央企业按照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中办发„202_‟33号)和《信访条例》,制订完善了企业负责人定期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制度、集团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企业领导下访制度、企业领导批阅群众来信制度、企业信访工作考核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规范性制度。

(二)形成了维稳信访工作机制。中央企业在维稳信访工作中,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稳定问题预警机制、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应急机制、与地方政府联动机制、企业党团工妇组织齐抓共管机制等,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信访工作部门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工作机构逐步健全。中央企业根据信访工作实际情况设置或加强了信访工作机构,强化了职能,提高了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和推动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二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中央企业加大了信访工作者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通过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了广大信访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选派能力强、素质高的同志充实到信访工作队伍,形成了一支政治坚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信访工作队伍。

(四)维稳信访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一是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不稳定事件数量进一步减少。二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职工群众到国资委来访数量进一步下降。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央企业维稳信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与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一些中央企业的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完全到位,没有把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对风险和困难估计不足,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这根弦绷得不够紧;有的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按国资委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影响企业稳定的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难以做到预知预防;一些维稳信访工作任务较重的中央企业维稳信访机构和人员配备还不得力,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各中央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改进,认真解决。

二、当前中央企业维稳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略)

三、202_年中央企业维稳信访工作任务和要求

今年中央企业维稳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多措并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矛盾,用发展的办法促进稳定,为保持中央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结合中央企业维稳信访实际,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促进企业发展与和谐。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最近转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要结合实际,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把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企业。一是要加大排查矛盾纠纷的力度。各中央企业要紧紧围绕当前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情况新特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破产倒闭或兼并重组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重大项目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要深入到每一个工厂,每一个车间,每一个工地,每一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要加大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

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逐一化解。对已有政策的,一定要落实到位;对生活困难的,要通过帮扶、救济办法,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厂区、大事不出集团、矛盾不上交”,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让小事情酿成大事件。

三是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力度。各中央企业要以马上开展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从源头上预防产生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着力减少对抗。一些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对企业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要认真汲取以往一些中央企业发生管理机构群体性事件的教训,及时发现隐患,在疏导教育、缓解群众情绪、解决合理诉求上下功夫,“发现要早、化解要快、处置得当、防止蔓延”。

一是要积极预防,提前主动做好工作。今年中央企业形势严峻,困难增多,企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必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企业不但要在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方面发挥顶梁柱作用,更要在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表率。

二是要处置措施到位,迅速平息事态。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亲临一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协调。要迅速查清事实,查明原因,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教育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最大努力缓解、化解矛盾,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力量有效控制事态。对组织、策划、实施打砸抢烧

等违法行为的嫌疑人及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要配合地方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反复反弹。群体性事件平息后,要抓紧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兑现向职工群众做出的承诺,切实做好善后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把握工作重点,着力化解突出矛盾。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是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有效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和同志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维稳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握住工作重点,以发展促进稳定,以稳定保障改革,推动中央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企业重组和关闭破产工作。(略)二是要高度重视并购重组中的不稳定隐患。(略)

三是要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略)

四是要继续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略)

(四)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着力做到“事要解决”。要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2_‟5号)精神,按照家宝总理“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和梳理政策,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化解矛盾。一是要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要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巩固已有成果,减少新的问题。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要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促使一批影响企业多年的老信访问题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各级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地去做信访工作,关心信访工作人员,成为信访部门的主心骨。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漠视职工困难、侵犯职工权益、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问题久拖不决、矛盾激化升级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企业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信访问题不是信访部门引发的,一般来说也不是信访部门能解决的,因此包案责任人不能是信访工作者,而应是企业政策制订或执行部门负责人。

二是要下大力气处理上访老户问题。(略)

同志们,今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维稳信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同志们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冷静观察,积极准备,精心组织,攻坚克难,扎扎实实做好中央企业维稳信访工作,为中央企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篇:中央企业科技工作会议李荣融讲话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在湖北宜昌三峡库区召开中央企业科技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交流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经验,研究中央企业自主创新思路,部署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和国家科技部副部长尚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李荣融指出,目前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我国已进入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发展的新阶段,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中央企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中央企业是国家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科技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必须把握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的趋势和特点,从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高度,深刻认识科技工作面临的形势,做自主创新的表率。

李荣融要求,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是要找准定位,正确选择企业科技发展战略;二是要加大企业科技投入;三是要加强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四是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努力营造企业创新文化氛围;五是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积累和保护。

李荣融强调,国资委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二是强化战略规划管理,加强对企业科技工作的指导;三是建立科技工作协调机制,为企业技术创新争取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

尚勇同志指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突破口。一要充分认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凝聚人才的主体、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科技投入的主体和管理创新的主体。二要培育企业家的自主自强精神、科学的发展经营观、开拓创新的魄力和爱才用才的能力。三要建立政府与企业的创新伙伴关系。要通过政府投资和计划,组织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吸纳更多的企业参与,逐步增大支持企业研究开发的经费比例;是政府要通过建设科研装置、信息网络等科技条件平台,为企业的相关研究开发活动提供支持;要建立和完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特别在配套政策制订中更加考虑企业的需求;是要充分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为企业引进国际智力和技术提供方便,为企业在海外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产品出口提供服务,为企业与国外的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联系牵线搭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中国航空第一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钢铁研究总院等7家企业在会上交流了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等自主创新工作经验。来自国务院有关部委和中央企业的3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附:李荣融讲话

大力推进中央企业自主创新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积极贡献----在中央企业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李荣融

(202_年4月22日)

今天,在举世瞩目的三峡库区,我们召开中央企业科技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交流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经验,研究中央企业自主创新思路,部署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工作。三峡工程是我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跨世纪伟大工程,是我国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典范。我们把这次会议放在三峡召开,就是要让大家亲临现场,感受自主创新在搞好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制造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认识技术进步对促进中央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意义。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深刻认识当前中央企业科技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突飞猛进,技术创新能力已成为一个国家和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主要发达国家都把科技创新作为国家战略,把争夺科技制高点作为国家发展战略重点,特别是跨国公司通过进一步巩固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导和强势地位,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企业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必须把握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的趋势和特点,从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央企业科技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

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越来越明显。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围绕知识要素的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普遍改变了过去长期采取的对科技发展不干预政策,大幅度增加研究开发支出。目前,许多发达国家的研究开发经费占GDP的比重都在2%以上,其中日本、韩国和美国接近3%,以色列高达4.7%。日本和韩国分别在上个世纪70和80年代迅速完成了国家经济由要素推动型向创新推进型增长模式的转变。据世界银行统计,在全球研究开发投入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占86%;在国际技术贸易收支中,发达国家获得的全球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占98%,人口仅占全球15%的发达国家拥有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技术创新成果。

在全球创新热潮下,跨国公司正在纷纷改变其创新战略。一方面,把主要科技资源聚焦企业核心业务,控制核心技术,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同时大量削减企业内部的基础研究,转而支持与大学、独立研究所合作研究。另一方面,大量收购专利发明等知识产权,并通过大量并购和重组企业,巩固其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国际竞争力。与此同时,跨国公司加速在不同国家建立研发机构,以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获得更强大的竞争力,从而成为推进科技全球化的主要力量。

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企业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关键因素。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将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作为保持其技术垄断利益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此加大了发展中国家和企业获取技术的难度。实践证明,没有核心的技术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发展将很难突破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也不可能获得有利的贸易地位。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不管现在处于何种地位,如果不重视创新,都有可能面临被边缘化的威胁。

(二)我国已进入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发展的新阶段。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经济增长方式必须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从1978�202_年的27年间,GDP年均增长速度达到9.6%。支撑这27年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除了改革解放生产力之外,主要是物质投入的增加,包括资源消耗的持续增长。从总体上说,这种高速增长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靠粗放型增长方式驱动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加剧了资源的瓶颈制约,使生态环境不堪重负,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尽管我国各个产业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个别产业在国际上也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但总体来看,我国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仍然较弱,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差距,多数产业处于国际产业价值链末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再保持长达15年左右7%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只有加强技术创新,才能改变这种粗放型增长方式,才能实现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

从经济实力和科研能力上看,我国已到了可以更多地依靠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的新阶段。202_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居世界第四位,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万多亿元,有能力增加技术开发投入。二十多年来,我国引进了大批先进技术和装备,大大缩小了同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为消化吸收创新提供了必要条件。多年来我国培养了大批人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就达2770万人,有科学家和工程师225万人,形成了专业门类齐全的科研队伍。我国已涌现出一批依靠技术创新迅速发展起来的企业典型。应该说,我们有条件也有能力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所作为。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中央企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

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的殷切期望。从中央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看,大多数企业都将发展战略定位于行业排头兵,很多企业提出要进入世界500强,还有些企业提出要进入本行业的世界前3名,这就决定了中央企业的竞争对手,主要是那些著名的跨国公司。目前,中央企业在一些重要领域发展势头很好,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往往不得不把大部分利润拱手让人。我们不少中央企业在与跨国公司“对标”中,已深感到我们与跨国公司的差距不仅限于规模和资本,更主要是体现在科技方面,尤其是自主创新上。

经济全球化使中央企业能够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发挥后发优势,通过引进技术吸收消化再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但历史经验表明,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我国以“市场换技术”的发展道路已经越走越窄,而且事实上也不可能换来领先的技术。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获得强大的竞争力,强化了其在全球科技、生产领域的强势地位。来自跨国公司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中央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中央企业是我国综合国力的集中体现,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导力量,对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负有重大的历史责任。尽快确立中央企业市场的主体地位、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科技开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不仅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也是中央企业自身生存与发展、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需要。

二、中央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做自主创新的表率

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要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央企业作为我国国有经济的主导力量,有责任、有义务做自主创新的表率。

(一)中央企业是国家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

工业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发展的历程表明,技术创新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构成要素,需要有强大的技术经济实力做支撑。根据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中央企业应该成为国家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

第一,中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骨干力量。承担着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双重任务。202_年,169户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73万亿元,实现利润6276.5亿元,上缴税金5412.8亿元,分别占全国国有企业的58.4%、69.4%和54.4%。目前,中央企业几乎全部控制了我国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43%;汽车产量占全国的47.5%;生产的冷轧板、涂镀板等高附加值钢材约占全国的60%;生产的水电设备占全国的70%,火电设备占全国的75%。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拥有一批重要骨干企业,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农业、医药、建材、投资等领域拥有一批行业排头兵企业。202_年,入选世界500强的中国内地企业15家,其中我们中央企业10家。这些企业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力量,有条件、有能力、有责任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担当领军企业,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第二,中央企业中有一批综合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院所,在国家研发和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这些科研机构具有学科比较配套、领域相对完整、科技人员集中、科研成果丰富、实验设备齐备的特点,涉及军工、石油石化、煤炭、钢铁、有色、机械装备、汽车、船舶、轨道交通、电信、建筑、建材和医药等行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为这些转制科研院所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发挥了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骨干作用。强大的人才、技术基础,保证了这些院所在参与国家重大科学技术攻关与开发、解决行业关键与共性技术难题、提高技术集成与装备成套能力、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中央企业在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承担了重要任务。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安排了14项重大科技专项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中央企业直接参与了其中的12项,占86%。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高技术产业工程重大专项中的集成电路和软件、新一代网络、先进计算、生物医药、民用飞机、卫星应用、新材料等;装备制造业振兴重点中的大型高效清洁发电装备、超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乙烯成套设备、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大型冶金设备、煤矿综合采掘设备、大型船舶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数控机床等,中央企业都承担了重要任务。

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安排了未来15年我国在若干重点领域需要突破的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其中确定的11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中央企业都有涉及;重点安排的可能在近期获得技术突破的68项优先主题中,与中央企业相关的有54项,涉及面达到了80%;安排的16个重大专项中,有一半以上的项目有中央企业参与攻关。此外,在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先进能源技术等前沿技术方面,中央企业也都积极参与探索和研究。

(二)中央企业科技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

经过多年发展,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企业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开发,在一些关键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技术产品,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已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依托力量。

第一,企业技术研发机构不断完善,科技投入不断增加。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央企业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科研开发体系。目前,中央企业拥有各类技术研发机构476家,包括企业独立设置的、与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共建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研究院和研发中心等;拥有各类技术人员161万人,占中央企业职工总数的15%。中央工业企业大部分建立了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很多企业成立了企业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最近,钢铁研究总院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分别获准组建了国家重点实验室。

近年来,随着中央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创新投入相应增加,高于同期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增幅。202_年中央企业科技开发投入额达到768亿元,比202_、202_年分别增长了218%和76%,202_年也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5%,其中工业企业达到2%,高于全国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当年GDP之比。

第二,技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新产品开发取得优异成绩。202_-202_年,中央企业共获得各类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5646项,其中202_年获得2357项。在202_国家科技奖励中,中央企业成绩突出,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占该奖项总数的30%,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4项,占该奖项总数的28%;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4项,占该奖项总数的11.8%。202_-202_年,中央企业投产的新产品22943个,采用新工艺17204项,三年实现重大工艺改进7427项,有近20%的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以上。航天科技、航天科工和核工业集团等军工企业最早将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我国的技术创新和工程实践,并通过集成创新创造了“两弹一星”和神舟系列载人航天等重大科技成果,成为集成创新最成功的典范。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研发的TD-SCDMA,作为中国提交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被国际电联(ITU)和3GPP组织接纳为国际标准,打破了西方国家对3G技术的垄断。钢铁研究总院联合宝钢、首钢、武钢等单位,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共同完成的“低碳铁素体/珠光体钢的超细晶强化与控制技术”,使我国钢产量50%以上的低碳铁素体/珠光体钢的强度提高一倍,可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_年船舶重工集团所属大连新船重工为伊朗建造的第五艘30万吨超大型油轮(VLCC)顺利交工,打破了过去超大型油轮市场由日本、韩国垄断的格局,大大提高了我国船舶工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第三,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初见成效。“十五”期间,中央企业加大科研投入,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显著增加,目前,中央企业拥有专利数30520项。申请专利数量逐年上升,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8%。202_年,中央企业申请专利10031项,其中发明专利4462项;授权专利4948项,其中发明专利1657项。授权专利和授权发明专利分别占申请总数的49%和37%,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7%和31%)。中国航空二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国家电网等一大批中央企业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中石化集团202_年申请专利1037项,授权专利726项,在中央企业中位居第一。202_年,中石化、大唐电信、新兴集团、国家电网等企业的5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占全部获奖专利的40%,中央企业还有12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占全部获奖专利的15%。中石化集团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宗保宁同志等完成的“非晶态合金催化剂和磁稳定床反应工艺的创新与集成”技术成果,获得202_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仅此一个项目就取得26项国家发明专利和4项国外发明专利。

第四,企业创新文化初步形成。敢为天下先、积极尝试运用最新科研成果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创新文化氛围,正逐步在企业中形成。国电集团在新建项目上敢于“吃螃蟹”,在大同第二发电厂二期工程60万千瓦大型火电机组上,首次应用全空冷、全中水回用和全脱硫技术,使该项目成为科技领先、资源节约的典范。鞍钢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坚持运用自主创新成果,坚持以我为主系统集成,坚持使用国产化设备,与一重协作,建设了连续式热轧宽带钢生产线和酸洗、连续式冷轧宽带钢联合机组,结束了这些重大装备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许多企业创造条件培养人才,制定政策吸引人才,注重事业留住人才,锻炼凝聚了一批高水平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兵器工业集团实行首席专家制度、科技带头人和关键技能带头人制度,其首席专家相关待遇与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相同,并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荣誉和相应的物质待遇。

回顾中央企业自主创新的历程,我们可以初步总结几条基本经验。一是不断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对完善企业科研体系、建立自主创新机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许多企业对公司内部的科研机构及时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集中管理,统一运作,建立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二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研究、设计、生产紧密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三是实施人才战略,加大科技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四是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通过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加快创新速度。

(三)中央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还需做出艰苦努力。

在肯定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取得了重大成就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中央企业在观念、认识、体制和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第一,科技投入明显不足。一是直接投入不足,中央企业科研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与国际水平相比普遍偏低,发达国家大企业研发费用一般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而中央企业仅为1.5%。二是消化吸收经费严重不足,我国工业企业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费用的比例为1:0.06,而韩国和日本企业这一比例为1:5�8。三是我国科技投入用于企业的比例低,目前发达国家科技投入的30%用于扶持企业,如202_年美国政府的研发预算为1300亿美元,其中直接支持企业的预算超过1/3,而我国科技投入的90%以上用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真正用于企业的费用所占比例很少。

第二,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一是目前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科技资源重复分散,资源不能共享,分工不明确,整体优势难以发挥的现象。相当一部分中央企业总部有直属研究院,下属企业一般设有研究所,研究机构设置重叠,导致科研人员和科技投入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投入产出效率较低。二是同行业中不同企业之间科技资源低水平重复严重,同一课题,重复立项,重复投资。三是在基础性研究、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方面,企业间没有广泛建立和形成技术创新的战略联盟或协作关系。

第三,企业自主创新机制不健全。一是受现行管理体制及传统观念束缚,部分企业现有用人制度、激励机制不健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有效发挥,人才流失现象仍很严重,科技人才资源不足,缺少科技带头人。二是企业对科技发展的战略意识不强,很多企业尚未根据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科技规划,尚未建立起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三是风险机制不健全,创新活动投入大、风险高,在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很多企业对技术创新望而却步。四是科技工作管理评价体系不健全,尚未建立起有利于推动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缺乏规范的评价标准。五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尚不完善,尚未建立起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产生和转移的法制环境。

分析上述问题,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的影响和政策方面的因素。只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克服目前存在的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强化自主创新的战略意识,中央企业的自主创新工作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加快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找准定位,正确选择企业科技发展战略。

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通过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国家的竞争力。企业科技规划要围绕企业战略定位和主业范围,聚焦核心业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技术集成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从战略上把握、整体上谋划企业科技发展道路。

要高度重视原始创新,力争取得重大突破。大量事实表明,在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领域以及当前市场竞争激烈领域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头脑,必须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方针,决不能寄希望于别人对我们的技术转让。中央企业中有一批具有开展原始创新优良传统的优势企业,特别是国防军工企业在这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要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带动重要产业跨越式发展。随着科技全球化的发展,一个企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开发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技术,但掌握相关技术信息,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掌握技术集成能力是构成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中央企业要强化集成创新意识,大力增强集成创新能力,要选择具有高度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产品或项目,实现关键领域的突破,形成竞争优势,带动产业发展。

要努力加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大家都知道,当技术差距很大的时候,引进技术是迅速提高技术水平的捷径。但一味依赖引进技术,构造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不可能的。我们要坚持开放式创新,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消化吸引结合起来,花更大的力气,下更大的本钱,在再创新上下功夫,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要依托重大工程,推进重大装备国产化,促进重大装备的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运营,促进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技术和知识的再创新。

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是自主创新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三者之间要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企业采取哪类创新方式,要根据不同领域企业和企业所处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采取什么样的科技发展战略,要结合企业科技发展水平和现实可能做出正确选择。要从国家长远发展和企业自身发展出发,围绕核心主业,在企业发展战略编制和规划滚动调整工作中,正确选择自主创新的突破口,加大实施力度,努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

(二)加大企业科技投入。

国家科技政策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的投入,中央企业在这方面要起带头作用。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觉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保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需要。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创新归根结底是市场行为,要注重投入产出效益,重视产业化,讲求回报,没有产出的创新投入是难以持久的。近年来,中央企业赢利状况明显好转,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资金相对充足,有能力扩大技术创新投入。但据我们了解,目前仍有不少企业利用近年来积累的富余资金投向非主业,包括一些高风险行业,特别是有些企业用于发展主业的资金本来就不充足。我们要坚决纠正这种不合理倾向,把投入的重点尽快转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持久赢利能力上来。

(三)加强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

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目前绝大部分中央企业都设立了企业研发机构,有一大批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科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中心等制定了一系列税收、投入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央企业要用足用好国家科技政策,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要学习和借鉴跨国公司在科研体系建设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尽快形成企业内部分工合理的研究开发体系,特别要加强集团层面为企业科技发展战略服务、以中长期基础和应用研究为主的研发机构建设。已经由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要加快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产学研结合,建立产业共性技术或前沿技术国家实验室,并探索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要充分利用社会现有科技资源,壮大企业科技整体实力,加快建立企业之间开放式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倡中央企业之间、中央企业内部、中央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加强合作,集中优势,联合攻克关键技术。

转制科研、设计企业要发挥行业综合优势,努力承担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设计任务,成为行业技术创新基地。要积极探索技术扩散机制和途径,运用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为经济发展、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撑。科研院所的改革应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科研工作的展开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并根据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进行,不搞“一刀切”、一种模式。对产业集中度高的行业,鼓励科研院所进入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大企业集团的技术中心。北京化工研究院进入中石化集团后,研发方向与集团发展联系更加紧密,同时还承担了行业共性技术的研究,科研任务更加饱满,科研成果更为显著,人才队伍更加稳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对产业集中度处于中等水平的行业或领域,鼓励科研院所通过股份制改造,成为由该行业或领域若干大企业共同持股的科技企业;对产业集中度较低的行业或领域,提倡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为行业发展服务。

(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努力营造企业创新文化氛围。

加强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是实现企业长远发展和自主创新的生命力所在。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培养造就一批领军型科技人才。围绕企业科技发展战略的实施,着力开展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领军型科技人才。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和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快培养一批国防高科技人才。二是畅通科技人才发展渠道,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广泛吸纳国内外优秀人才。建立健全企业首席专家或科技带头人制度,促使经营管理人才与科技人才平行发展。进一步破除选聘科研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中的论资排辈现象,大胆起用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注意发挥好老专家、资深科技人才在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中的“传帮带”作用,促使青年科技人才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建立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薪酬制度,以科技人才的岗位绩效为基础,将技术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作为要素参与分配,并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科学确定薪酬水平,突出科技人才的中长期激励。

加强企业创新文化建设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要倡导企业家创新精神,自主创新的关键是领导,企业领导必须在自主创新中发挥核心作用。要树立和提倡人人能创新的理念,无论是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技术工人,还是普通员工,都应把创新看成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振兴中华的具体行动。要克服嫉贤妒能、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墨守成规等保守观念和落后思想的影响,敢冒风险,宽容失败,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积累和保护。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品牌的主要支撑点,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能够产生巨大效益。发达国家千方百计保持和推动专利、商标、版权、设计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管理在欧美大型企业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企业抢占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中央企业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创造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的良性互动。要加快企业知识产权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今年2月,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大会”上,有80家中央企业参会并签署了《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倡议》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倡议》,充分体现了中央企业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上的积极姿态,中央企业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践行这一郑重承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一些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的技术创新工作。一是服务业领域。刚刚发布的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发展服务业单列一章,体现了国家对这一领域发展的重视。中央企业在这一领域实力较强,拥有一批经营规模大、具有知名品牌、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大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任务重大。二是重大装备领域。装备制造业是工业化或后工业化国家的主导产业之一,其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其他产业的竞争力,对降低工业综合能耗、提高整个国民经济效益、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作用巨大。但目前我国重大装备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进口。中央企业中拥有一批研制、生产重大技术装备的重点骨干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有责任、有义务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提高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未来主导产业。这一产业领域将会是未来国际竞争的焦点,是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是中央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关注的重点领域,如何加大这一产业领域自主创新研究,培育未来主导产业,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课题。上述三个重要领域如何开展自主创新非常重要,希望大家在这次会议上展开讨论。

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推进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是国资委的一项重要职能,国资委有责任、有义务在建立和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方面担负起更重要的角色。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为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我们在召开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座谈会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有关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领导职责,加大科技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考核力度,在规范科技投入范围的基础上,将部分科技投入视为业绩利润;根据科技型企业所承担国家和行业共性技术研究的任务量,适度调整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的权重;在规范非经营性资产统计的基础上,对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实施分类考核。二是制定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在我委即将颁布的《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中,企业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作为企业管理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三是探索建立科技型、设计类企业以经济增加值(EVA)为中心的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试行中长期激励的基础上,注重对管理与技术骨干的中长期激励,逐步建立起中央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考核与分配相结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制度上解决保护和留住人才的问题。在高科技上市公司探索建立试行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化转制院所组织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在科研、设计企业探索试行岗位分红权、股份期权等改革试点,在制度上解决留优汰劣的问题。四是研究建立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建立信息网络,建成国内外技术创新服务模块,为企业提供服务。五是研究制定在或任期考核体系中设置技术创新特别奖励的政策,以引导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

(二)强化战略规划管理,加强对企业科技工作的指导。

加强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将中央企业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纳入到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中,从总体上把握中央企业科技发展的方向、目标、原则和重点,加强对中央企业间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指导,形成整体优势。对中央企业较为集中的产业,要引导企业形成与产业体系相匹配的完整的技术创新体系。目前,国资委正在集中力量研究编制《中央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将通过合理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大重大战略性专题研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首先要将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高技术产业工程重大专项、装备制造业振兴重点等落到实处,对企业提出明确的要求。其次要从总体上明确中央企业自主创新战略,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领域的中央企业,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基础,积极推进原始创新;对已形成较大规模、优势明显、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央企业,通过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加强集成创新,创立品牌;对目前差距较大、需要进一步引进技术的中央企业,要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力度。改变企业大而不强、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状况,坚定不移地把立足点转到主要依靠自主创新上来。第三要结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确定优先发展的主题,研究提出未来主导产业,这项工作企业最有发言权,希望中央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相关工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后,国资委将在投入上支持未来主导产业的发展。

(三)建立科技工作协调机制,为企业技术创新争取良好的政策环境。

为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指导,国资委将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工作放在规划发展局,并在该局内设科技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中央企业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相关工作联系,沟通委内各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国家有关科技发展计划,协调解决所监管企业在技术创新工作中的问题,推进企业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等。

我们将建立与国家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积极为企业技术创新争取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方面要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企业技术创新情况,提供政策建议;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进一步组织好与科学技术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实施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引导和支持重点领域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建设。我们将在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经济和科技政策制定、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确定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等方面加强与有关部委的协调,做好中央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与国家相关发展战略规划的衔接。

(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

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必须首先成为市场的主体,把目标集中于投资回报,灵敏反应市场信号。国内外经验表明,只要按企业发展的规律办企业,国有企业是可以搞好的,关键要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一方面要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防止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要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机制,进一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这就要从企业治理结构上做文章,这个题必须做好。目前国资委正在积极推动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就是要解决出资人在企业层面上的到位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干好干坏无人负责的状况。董事长从到任的第一天起,角色就已经转换了,其主要任务是代表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要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建立机制。企业董事会要强化战略意识,重视涉及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定位和自主创新问题,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到战略的高度,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同志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协力,励精图治,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全面提升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四篇:教育局小金库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动员各学区、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下面,我就教育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区教育事业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从各级领导到普通老百姓都对教育事业的发展给予了更多的期待和关注。从“扫盲”、“普九”、“减负”、“素质教育”,到“择校”、“乱收费”、“教育公平”,这些话题一方面反映出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轨迹,另一方面也提出了教育整顿的问题。近年来,经过我们不懈努力,全区学校财务管理总的来说是一个不断规范和完善的过程,财会制度不断健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财政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后,学校财务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会计机构不健全、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账务票据不规范等,严重影响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给我们的资金管理和财务检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从近年来各地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看,很多案件都与“小金库”有关。“小金库”在有些学校的存在,已成为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败现象。“小金库”的存在,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危害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危害党的教育事业的一颗“毒瘤”,与我们要求的宗旨观念、责任意识、政绩观、利益观、纪律观念和艰苦奋斗精神格格不入,成为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是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求,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的安排部署上来,从维护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教育大局稳定和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的高度出发,认清“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教育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与资源用在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质量上,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学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要明确工作任务

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教育局负责城区中小学和各学区的自查工作,各乡镇学区负责辖区所有学校的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及时纠改,可以从宽处理,自查工作后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被群众举报查实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从严处理。

一是准确理解治理范围。按照上级精神和要求,区上把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范围限定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是考虑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拥有的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财政资金比较集中,如果监督管理不力,就有可能产生“小金库”问题,应该先行一步,做出表率,积累经验。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加深、外部经济环境依然严峻的形势下,中央和省上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大量增加,教育各项惠民政策的加大,更应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二是科学把握工作重点。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形成的“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按照省上和区上统一规定,这次检查的重点,就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而言,事业单位是重点;就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而言,财政补助特别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重点;就重点检查对象而言,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教育和卫生单位、机构改革中合并撤销单位是重点。

三是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在政策上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鼓励自查自纠。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教育局对所属学校、各学区进行的内部检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教育局对所属学校、各学区对辖区学校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这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我们的信任,也体现了组织对同志们的爱护和关怀,希望各学区、各学校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重视和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二是严惩顶风违纪。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0%。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一律全额收缴区金库,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今天会上要求后继续设立“小金库”的,要先免去有关领导的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的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我在这里提醒在座的各位学区主任和校长,学校必须做到每一分钱的收支都入帐,任何学校绝对不允许设立小金库,必须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全部收入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核算、管理,不要在这个问题上栽跟头。三是重奖举报人员。各乡校要设立并公布“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积极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奖励。

第五篇:纪委小金库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小金库”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深入动员部署。刚才,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财政局局长金钟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界限和具体要求,并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金钟同志的讲话具有很的强针对性和指导性,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审议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去年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2_年工作规划》中也明确要求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5月18日,全省“小金库”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陈绍泽同志在南京分会场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清除这个长期以来危害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毒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各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专项工作责任体系,为我市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会后,请与会同志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本次会议精神。各区县、各部门要抓紧组建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将组建情况及时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细化措施,周密部署,切实把这次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刚才金钟同志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鼓励自查是这次治理的一个突出特点,为此我市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规定专门明确了相应的从宽处理政策。这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各部门的信任,也体现了组织上对同志们的爱护和关怀,希望各区县、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重视和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同时,要组织开展好重点检查,这是全市各级“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重要职责。要认真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的业务特长与职能优势,做到团结共事、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要注意抽调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工作,突出检查重点,畅通举报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保证检查质量。要坚决果断地查处一批违纪违规典型,并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各区县、各部门自查工作情况和重点检查方案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日常工作中要加强情况报告、信息沟通,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汇总上报。

三、加强监督、严肃执纪,切实维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

中央、省《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有关配套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财务管理规章,是我们做好治理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各区县、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学习,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在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格要求、严肃执纪。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关,也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之一,一定要认真履行好党章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整个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同志们,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主动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为我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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