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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业务辅导5篇

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业务辅导5篇



第一篇: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业务辅导

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业务辅导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规程解读

同志们:

刚才庞主任全面系统地讲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总体部署与相关要求,下面,我介绍一下此次核查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首先,介绍一下核查步骤

按照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核查规程分为三个阶段分步推进,即:单位自查,县编办核查和省、市编办验收评估阶段。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

这一阶段是三个阶段的基础,为了保证这一阶段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我们将分以下三个步骤开展工作:

步骤一:填写相应表格

这些表格在我们下发的通知里,请大家浏览一下,待会儿将逐一讲解。

步骤二:单位自查自纠

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认真梳理分析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经会议审议通过,行成自查工作报告(格式

1-2)。

通过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说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予以解决或提出解决意见,便于编办有针对性地开展核查工作。

步骤三:呈送核验报告

单位自查报告经负责人(单位法人,一把手)签字确认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县编办,我们已经把各单位上报核查表格的时间表附在通知的后面,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表格,并申请进行机构编制核查。

第二阶段,县编办核查

在这一阶段的核查工作主要强调如下二个方面: 一是我们将对你们呈报上来的数据与编制管理系统不符的问题、工资统发的数据、财政预算拨款数据、医保数据、社保数据不一致的部分,详细列出、记录具体情况及原因;对需要修正的信息,我们将向各单位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是对需要深入了解核实的问题,将采取现场核查等形式做进一步的核实。

第三阶段,省、市编办核查

虽然定为第三阶段,但是省、市编办的抽查工作将会贯穿整个核查过程,而且抽查工作通常是随机性的,因此各单位要做好被抽查的思想准备。

以上就是核查工作的三个阶段。

第二大部分,核查工作的操作方式方法。

此次核查的基础性工作是填写表格、撰写自查报告以及复印相关文件。

首先,介绍一下机构编制自查报告的撰写(格式1-2)。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情况,全部以文件为依据,编制情况部分说的是全部编制类别,根据情况,有什么编制就填什么编制,没有的不用写。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要一一阐明。

上报自查报告同时要呈报本单位机构设立、编制核定、领导职数和干部配备等文件的复印件、相关表格及本单位的人员名册(附本人的联系电话和签字)。单位自查报告需经本单位负责人(一把手)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县编办,并申请机构编制核查。

接下来看一下相关表格的填写,大家首先看表1-1表1-2和表1-3,这三份表格是机关与事业单位都要用到的,表1-1是在编人员名单,前面就不用说了,编制类别是行政编制就写行政编制,如果是事业编制就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领导职务名称填写本人现任职务。领导职务层次指省部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8类领导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指巡视员至办事员8类非领导职务。人员身份是干部或工人。如果是高配领导要在备注中填写。

这里强调一下,在编人员是指已经在编办办理了落编手续的人员。比如有的人员已经办理了调转手续尚未落编就不能作为在编人员,属于正在办理中。另外在编人员要以编证为准,这个人在哪个单位的编证上,他就要填写在该单位的在编人员名单中。表1-2,超编人员名单,指如果单位超编,要确定超编的人员,填写方式与表1-1基本一致。表1-3,聘用、借调等非占编人员名单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现在,我们来讲一下8类表格的填写。(1)《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明细表》(表1-4)

旨在反映该单位的机构编制沿革情况。需要填的是自单位成立以来所有机构设臵、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文件。并且把这些文件的复印件附在这个表的后面。

(2)《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表1-

5、表1-12)

旨在反映该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及实有人员现状。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如实填写包括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机构编制事宜。这里强调一下,内设机构数包括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超空数本着左减右的原则填报。

(3)《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配干部统计表》(表1-

6、表1-13)

旨在反映该单位高配干部的情况。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是该单位核定了高配职数还是实际高配了领导。

(4)《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退养及二线人员统计表》(表1-

7、表1-14)

旨在反映该单位退养人员以及非在职,但享受领导干部职级待遇(二线)的人员及数量。这里退养是指根据机构改革政策办理离岗休养的人员,二线指领导干部到一定年限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对其界定要依据组织部门文件。

(5)《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统计表》(表1-

8、表1-15)

旨在反映该单位的已落编的和未落编的超编人员和数量,尤其是尚未落编的超编人员和数量。

(6)《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统计表》(表1-

9、表1-16)

旨在反映该单位的各类聘用人员及数量,以及是否参加保险,财政部门是否核拨经费等情况。

(7)《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统计表》(表1-

10、表1-17)

旨在反映该单位的借调企事业单位人员情况。

(8)《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统计表》(表1-

11、表1-18)

与聘用人员统计表的区别是,此表统计人员为未签订聘用合同的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大部分,讲一下核查中的注意事项。

一是各单位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一定要全面规范。

二是核查工作中需填报的表格及有关文件的电子版可以通过登陆桦南县机构编制办公群在共享文件中进行下载。桦南县机构编制办公群的群号是50136904,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加入后,名字修改成单位名称。

三是核查材料上报要求纸质与电子版同时上报,我们的电子邮箱是hnxbwb@163.com。

四是事业单位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呈报,分别整理,比如教育局,在呈报时要将各学校的材料分别装袋,并注明单位名称,上报时县教育局统一呈送。

五是未核定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填写,作为存在问题上报。

六是要严格按照呈报时间上报材料。

七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自查,我们将全程监督自查过程。

八是对各单位报送材料份数的要求,上报表格与自查报告的要求,机关单位上报两份,事业单位上报三份;上报支持性文件(审批文件、任职文件等)复印件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全都上报两份。

以上就是我要介绍的核查工作操作规程,大家在核查中如果遇到问题或困难,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6232172)

我的讲解就到这儿,祝大家工作顺利,合作愉快。谢谢大家!

202_-10-26

第二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2_〕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决定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为基石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了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台账和数据库系统,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仍有一些地方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存在不到位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底数不准、不清,手续不完善、数据不完备、台账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创新发展,也影响了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是中央编办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化改革、加快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良好契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着眼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长远建设,将核查工作与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相结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认真细致的核查工作,对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彻底的核实清查,摸清、摸准底数,202_年实现机构编制管理证系统对行政事业人员管理的全覆盖,建立高效快捷、动态管理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为下一步构建全省机构编制政务工作信息系统奠定基础。借此契机,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深化细化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控编审核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三、核查范围和内容

(一)核查范围

省、市、县(市、区)、乡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政法各系统)。县(市、区)、乡是本次核查工作的重点。

(二)核查内容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主要核查省、市、县(市、区)各级各部门及乡镇机构数量、规格、行政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主要核查省、市、县(市、区)各级各部门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数量、规格、事业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省、市、县(市、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乡镇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4、编外用人情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情况,包括批准单位、经费来源、聘用方式、聘用时间、人员结构等情况。编外用人指不使用本单位编制,但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且聘用期在两年(含)以上的人员。

四、工作步骤及方法

市、县(市、区)的核查工作要与完善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省直的核查工作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工作进行。各级编办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平台,对本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核实清查。

(一)准备工作

各级编办首先要做好对中央编办开展核查工作通知精神的学习宣传,组织本系统和相关部门领会吃透文件精神,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编委主要领导汇报。按照中央编办的要求,此次核查工作的重点是县、乡两级。为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以编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纪检、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核查工作领导组,具体工作由县(市、区)编办牵头负责。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因地制宜拟定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按期开展工作。

(二)试点先行

在具体的核查工作中,各地可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可选择机构编制规模较大、人员结构复杂的单位作为工作试点先期开展工作。通过试点,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奠定基础。

(三)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按以下五个步骤开展:

1、单位自查。各单位按照核查要求的信息模板和表格如实规范填写机构编制信息、实有人员信息、编外人员信息(见附表一至表十),各项数据统计的截至日期为202_年12月31日。其中机构编制信息、实有人员信息要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已有的指标口径一致。实行控编审核制度后的新增人员必须具备控编审核手续方能上账入编;编外人员按表格要求(见附表四、八)如实填写。在此基础上形成单位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自查工作综合情况,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编外用人信息表格等内容。自查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除有保密要求的以外,各单位应将在职在编实有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2、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自查报告的审核工作,要认真审核、甄别相关材料和数据。审核确认后,汇总形成本部门的自查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同级编办复核审查。

3、复核审查。各级编办依托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证系统,结合具体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复

核审查。复核审查的重点是:一是检查机构编制审批的执行情况。核对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是否规范完备,检查是否存在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情况;二是认真逐一核对实有人员情况,查对控编审核手续。可采取调阅工资发放表,查阅个人档案,与财政部门核对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等多种方式,重点甄别上报的实有人员是否具有合法的在编人员身份,对不符合规定要另行记录。三是摸清超编单位情况。要认真核对超编单位实有人员信息。

各级编办要对各部门的自查报告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评价和判断,分析被核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内容和信息提出处理意见。

4、整改完善。被核查单位应根据同级编办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认真整改,及时到编办办理相关整改事宜,修正机构编制管理证系统数据,相应变更《机构编制管理证》。

5、总结上报。各市、县(市、区)编办要形成本级的核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本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编外用人情况的纸质信息汇总表(见附表十一至表十八)。各市、县(市、区)的核查工作报告报同级编委同意后报上一级编办。

核查信息表格请从省编办网站http://www.feisuxs

各级编办要把核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督导,落实责任,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个别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县(市、区),要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彻底摸清和掌握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底数,健全规章制度,消灭管理死角,真正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控编审核制度,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基础较好的地方,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完善,因地制宜地确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方法。

各级编办作为核查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确保整个核查结果真实准确。对敷衍塞责贻误工作、弄虚作假掩盖问题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纠正。对瞒报虚报人员信息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数据不准、信息失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核查中要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种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问题解答汇总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中常见问题汇总

1、在其他单位任职,而编制仍在原单位的人员,怎么录入? 答:人员基本信息仍在原编制所在单位录入,并在特殊情况说明“XXX于X年X月调任?单位,任?职务,仍未下编”)

2、编外人员包括哪些?

答:即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及其他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在6个月以上人员

3、退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核查范围。

4、工商、质检两个机关应录《行政机构信息采集表》。而不是录《省垂管单位、派出机构采集表》。

5、录入《省垂管单位、派出机构采集表》单位有哪些? 答: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下设机构,像:法庭、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司法所等。是一个下设机构录一张采集表,不是多个下设机构录一张采集表。

未明确单位领导职数的派出机构,职数和领导人员信息一栏可只填写实有人数信息。

6、机构全称:人大、政协,纪委三个单位全称要加机关,即人大:崇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政协崇仁县委员会机关。中共崇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全称后面不要加机关。

7、域名的填写方法?(未注册域名的填“无”)

答: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填政务域名:机关全称.政务,如:崇仁县巴山镇人民政府.政务,事业单位是公益域名:机关全称.公益,如:崇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有疑问可到编办咨询。

8、机构性质怎么选择?

答:政府口工作部门一般选择“国家机关”,县委工作部门、政法委一般选择选择“政党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的机构性质选择“其他”;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机构选择“政法机关”。对不上选项的一般选择其他

9、机构类别选择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信访局、老干局在“机构类别”指标中选择“部门管理机构”。纪委、检察院、法院、人大和政协机关在“机构类别”指标中选择“其他”。

10、没有明确内设机构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如何填报? 答:原则上,内设机构的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三定”规定或者有关批复文件填报。“三定”规定或者有关批复文件没有将编制数

件号前注明行政区划和发文机关。标准格式:行政区划+发文机关+批准文号。例如:江西省崇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崇编发[202_]6号,方括号在英文状态下录入。

17、从参公事业单位调入的,进入本单位形式如何选择? 答:选择从事业单位调入这个选项。

18、关于正在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类别如何选择?

答: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大部分事业单位分类有了初步意见,各单位在填报事业单位类别时,可暂时按照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填报,或者暂时填报未分类。

19、请问“进入时间”是按编制证上的写,还是按调令上的时间写? 答:进入本单位时间可能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调令上的时间,二是正式报到的时间,三是上编的时间,四是其他时间,五是单位发任职文件的时间。上述几种时间都可以,自己掌握。总之要正式,有依据,要真实,有据可查。

20、台帐名称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台帐信息里应完整包括,①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关于机构和人员编制所有文件;②组织、人事部门关于非领导职数的文件。

即单位历年来设立、挂牌、编制变动、领导职数变动等等所有文件,都要一一录入。如遇到单位升格,台账主题词指标没有这个选项,属单位升格的台帐主题词可以不填类别,在特殊情况说明。“XX台帐(文件名称+批准文号)为机构升格”

21、台帐里批准文号中,非领导职数的核定批准文号如何填写? 答:

1、有文号的填报文号;

2、没有文号的填报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日期,如省公务员局[202_]0304;

3、单位口没有批准文件,有电话通知,或者核定表格的,参照2执行;

4、没有任何批准文件或电话通知等,本单位按要求依据公务员法计算的,台帐名称填写为依据公务员法测算,文号不填。

22、不能生成表格排查步骤如何排查?

答:

1、excel未按要求设置宏的安全级别。

2、不是在office系统环境下填写。

3、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表格不能生成。

4、修改了信息采集表格名称。

23、特殊情况说明没有自动生成怎么办?

答:特殊情况说明不会自动生成。单位若有特殊情况说明,在填写表中打印后上报。

24、进入本单位形式?

答:此项为选择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选择接近的选项,没有接近选项的填报其他。

25、实有内设机构数自动生成不正确怎么处理?

答:将内设机构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其他依据个数自动生成的数据参照处理。

26、身份证名字和档案名字不一样怎么处理?

答:按身份证名字填写,单位把关。并在特殊情况说明XX档案名字是??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如遇到身份证号输入后会自动变化是格式问题,要设为文本,不能设为数值。

27、部门其他领导数与其他领导数的区别?

答:部门其他领导数指除部门正、副领导职数以外的部门其他领导职数,强调的是部门这一级的其他领导。

其他领导数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与内设机构领导级别相同的其他领导职数。强调的是与内设机构领导同层级的其他领导。

28、本次核查乡镇街道机关名称要与印章一致,应如何填报? 答:乡镇机关全称统一填写为:“xx县xx乡(镇)党委政府”。如:崇仁县巴山镇党委政府,崇仁县石庄乡党委政府

乡镇内设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党委政府******;如:巴山镇党委政府经济工作办公室,内设机构系统类别都选择“政府”

29、使用事业编制的群众团体如:计生协会、文联、残联、哲联、科协等单位都是录《行政机构信息采集表》,“编制类型”要选择机关其他编制。使用行政编制的群众团体录《行政机构信息采集表》,“编制类型”选择行政编制。

30、学校、医院的单位人员信息表格中领导职务等信息如何填写? 答:学校、医院的单位人员信息表格中领导职务名称据实填写,领导职务层级按编办批准的领导职务对应填写,未批准的填写“未定级”,特殊情况予以说明。

31、人已调出,但没下编,怎么填?

答:第一:,尽快规范人员编制管理;第二: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由编制所在单位填报人员信息,并在特殊情况说明,“XXX同志已于X年X月X日调入X单位,任X职务(职级)(调任文号),尚未下编”;其实际工作部门在特殊情况里说明,“XXX同志已于X年X月X日调入,其编制关系暂在X单位(调任文号)”。

32、如何界定特殊情况说明的事项?

答:特殊情况说明事项是指,核查单位由于历史或者实际原因造成无法通过核查指标直接反映的,而需要对相关机构和人员编制特别予以说明的事项。需要进行特殊情况说明的事项主要包括:

1、电子采集表中核查指标选项未填写或未选择的说明事项,如,非领导职数没有核定而无法填报的情况等;

2、确需重复填报的说明事项,如兼任其他单位领导的情况等;

3、有关问题原因说明事项,如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原因、超编原因等;

4、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同在,在填报信息采集表特殊情况说明时,要根据事项”类别(分别为机构类事项、编制类事项、领导职数类事项、兼职高配等人员事项、其他类事项)选择相应指标。

33、在人员分类中,主持工作,副局长(正科级)怎么选? 答:如果是部门领导,人员分类填报部门领导副职,非领导职务填主任科员,并在特殊情况情况里进行说明。

34、乡镇中心小学下面的教学点要录人员进去吗?如果要录是每个教学点单独分一个采集表录吗?

答:参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执行,把教学点作为乡镇中心小学内设机构填写,编制、人员分到教学点。

35、工资来源如何填报?

答:(1)财政工资统发:指纳入单位财政拨款人员经费预算,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情况;(一般指全额拨款单位)

(2)财政预算已安排但未实行工资统发:指纳入单位财政拨款人员经费预算,由单位自行发放工资的情况;也就是说,指本级财政预算里有该单位人员经费(工资)这个科目,由单位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进行发放;(主要指国土下属定编不定人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单位从财政拨款经费中安排:指未纳入单位财政拨款人员经费预算,单位自行从财政拨款中调剂发放工资的情况;也就是说本单位人员经费未在预算里有专门科目,人员工资从单位事业经费中发放。(一般指差额拨款单位)

(4)单位自筹:是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发放工资的情况。(一般指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单位)如有疑问可与财政部门沟通。

36、事业单位信息采集表中类别如何填报?

系统类别:同行政机构信息采集表,按照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填报。如主管机关是党委口,则事业单位系统类别选择党委,主管部门是政府口,则选择政府。

37、事业单位信息采集表中机构属性如何填报?

(1)县派驻乡镇:指县级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派驻乡镇的站所,反映该事业单位隶属于县级政府;(包括乡镇卫生院、防保站、乡镇国土所、乡镇中小学、乡镇敬老院选择)

(2)垂直管理:指垂直管理系统的事业单位,反映该单位隶属于相应的垂管系统;(没有,不要选择)

(3)执法队伍:指省(市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4)教学点:指因农村中小学学校撤并,临时保留或合并成教学班的地点,称为教学点;(即某某村的小学),而不是指各个中学及中心小学,选择时要注意。(5)内设机构;

(6)乡镇站所(中心):指乡镇政府所属的站所(中心),反映该单位隶属于乡镇;

(7)其他。注意:除能在上面对号入座的单位,大多数的普通事业单位应选择“(7)其他”。

38、乡镇敬老院是录到乡镇站所还是民政局下属事业? 答:敬老院没有使用使用乡镇总量控制编制,作为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录入,人员按照单位在编人员录入。

39、乡镇负责填报本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三个站所信息,编制关系未转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的人员信息,仍然填在原乡镇站所,其他乡镇站所如:计生站、财政所、林业站、兽医站单位即人员信息由县直主管部门负责填写。但各乡镇需要在生成上报表中“所属事业单位一览表”加入农技站、社会服务站、人保所、计生站、财政所、林业站、兽医站等单位信息。

011-

第四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雷屯小学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安排,我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就我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石阡县汤山镇雷屯小学。

2、机构规格:股级。

3、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4、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数23,实有在编16人。

5、领导职数:校长1人。

6、专业技术人员16人。

7、食堂营养餐工人5人。

二、本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情况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人员调动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4、明确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三、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教师缺编7人,在缺编情况下,教育局抽调了1人,教办抽调了2人。

2、教师队伍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比较紧缺,这种状况不利于教师队伍在学科结构、学历结构上形成合理的梯次,不利于素质教育、不利于人才队伍培养,更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加强农村小学教师的机构编制调控力度,按专业设岗。

2、人员调动必须按编制要求,实现教师资源的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五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2_〕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决定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为基石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了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台账和数据库系统,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仍有一些地方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存在不到位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底数不准、不清,手续不完善、数据不完备、台账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创新发展,也影响了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是中央编办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化改革、加快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良好契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着眼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长远建设,将核查工作与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相结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认真细致的核查工作,对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彻底的核实清查,摸清、摸准底数,202_年实现机构编制管理证系统对行政事业人员管理的全覆盖,建立高效快捷、动态管理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为下一步构建全省机构编制政务工作信息系统奠定基础。借此契机,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深化细化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控编审核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三、核查范围和内容

(一)核查范围

省、市、县(市、区)、乡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政法各系统)。县(市、区)、乡是本次核查工作的重点。

(二)核查内容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主要核查省、市、县(市、区)各级各部门及乡镇机构数量、规格、行政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主要核查省、市、县(市、区)各级各部门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数量、规格、事业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省、市、县(市、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乡镇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4、编外用人情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情况,包括批准单位、经费来源、聘用方式、聘用时间、人员结构等情况。编外用人指不使用本单位编制,但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且聘用期在两年(含)以上的人员。

四、工作步骤及方法

市、县(市、区)的核查工作要与完善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省直的核查工作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工作进行。各级编办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平台,对本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核实清查。

(一)准备工作

各级编办首先要做好对中央编办开展核查工作通知精神的学习宣传,组织本系统和相关部门领会吃透文件精神,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编委主要领导汇报。按照中央编办的要求,此次核查工作的重点是县、乡两级。为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以编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纪检、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核查工作领导组,具体工作由县(市、区)编办牵头负责。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因地制宜拟定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按期开展工作。

(二)试点先行

在具体的核查工作中,各地可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可选择机构编制规模较大、人员结构复杂的单位作为工作试点先期开展工作。通过试点,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奠定基础。

(三)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按以下五个步骤开展:

1、单位自查。各单位按照核查要求的信息模板和表格如实规范填写机构编制信息、实有人员信息、编外人员信息(见附表一至表十),各项数据统计的截至日期为202_年12月31日。其中机构编制信息、实有人员信息要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已有的指标口径一致。实行控编审核制度后的新增人员必须具备控编审核手续方能上账入编;编外人员按表格要求(见附表四、八)如实填写。在此基础上形成单位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自查工作综合情况,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编外用人信息表格等内容。自查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除有保密要求的以外,各单位应将在职在编实有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2、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自查报告的审核工作,要认真审核、甄别相关材料和数据。审核确认后,汇总形成本部门的自查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同级编办复核审查。

3、复核审查。各级编办依托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证系统,结合具体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复

核审查。复核审查的重点是:一是检查机构编制审批的执行情况。核对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是否规范完备,检查是否存在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情况;二是认真逐一核对实有人员情况,查对控编审核手续。可采取调阅工资发放表,查阅个人档案,与财政部门核对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等多种方式,重点甄别上报的实有人员是否具有合法的在编人员身份,对不符合规定要另行记录。三是摸清超编单位情况。要认真核对超编单位实有人员信息。

各级编办要对各部门的自查报告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评价和判断,分析被核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内容和信息提出处理意见。

4、整改完善。被核查单位应根据同级编办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认真整改,及时到编办办理相关整改事宜,修正机构编制管理证系统数据,相应变更《机构编制管理证》。

5、总结上报。各市、县(市、区)编办要形成本级的核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本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编外用人情况的纸质信息汇总表(见附表十一至表十八)。各市、县(市、区)的核查工作报告报同级编委同意后报上一级编办。

核查信息表格请从省编办网站http://各级编办要把核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督导,落实责任,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个别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县(市、区),要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彻底摸清和掌握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底数,健全规章制度,消灭管理死角,真正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控编审核制度,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基础较好的地方,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完善,因地制宜地确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方法。

各级编办作为核查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确保整个核查结果真实准确。对敷衍塞责贻误工作、弄虚作假掩盖问题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纠正。对瞒报虚报人员信息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数据不准、信息失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核查中要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种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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