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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

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



第一篇: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

关于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

----对农村部分“村官”腐败问题的探讨与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向我们提出了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重要任务。

根据我县近年来查处的案件调查分析,近年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矛盾凸现,“村官”腐败的案件逐年上升,腐败数额不断扩大。笔者认为,如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预防“村官”的腐败现象?需要我们进行调研和探讨。因此,我们采取实际走访农民群众的方式,对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表现形式、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的社会危害、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腐败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村官”腐败问题的探讨与建议提出个人浅显的认识。

一、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表现形式

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大多数都是涉及民生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侵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随意侵害农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如:有的村根本就不执行“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农民群众自身利益的重大事情,农民群众根本无法参与,完全是少数人的主意;有的村干部 在进行宅基地审批、土地承包、医保、低保等方面工作时,对大多数群众隐瞒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利用政策为亲友提供方便,为自己谋取私利。这些现象是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个别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臵法律条规于不顾,贪污受贿:有的利用职权截留、私分、挪用、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有的不经村民讨论通过,私自以低价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鱼塘,侵占集体资产;有的私分国家下拨的救灾救济款、扶贫优抚款等惠农资金;有的巧立名目、变换花样乱收费、乱罚款、强行集资摊派。

(三)打击报复举报人方面的问题。有个别村委不实行民主管理,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村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一言堂”、“家长制”代替集体讨论,对一些主持正义、敢于举报的的农民群众,进行打击报复,有的甚至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四)优惠政策未能全面落实方面的问题。在教育方面,一些学校执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走样,巧立名目乱收费。在医疗方面,村级卫生所设备少、条件差,有的村卫生所如形同虚设,乡镇卫生院服务态度差,药品价格高,农村医保政策得不到落实。农民群众依然存在上学难、看病贵的实际困难。

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主要危害

近年来,“村官”腐败现象已成为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根源,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极大地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已成为破坏农村社会和谐的“毒瘤”,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内伤”。这些现象对社会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和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干部在管理村级日常事务中,肩负着发展农村经济和维护一方平安的重担,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村官”腐败违法案件逐年上升,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百姓上访告状连续不断。严重影响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进而影响党的执政地位。

二是危害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如上所述,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主要问题大都是涉及民生问题,关系到大多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问题表面看是损害群众利益,实则影响社会安定。有的已经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有的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矛盾激化的不安定因素,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是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村委干部最接近群众,是落实党的政策的执行者,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中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然而,由于个别基层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造成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能有效实施,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更 为严重的是,个别“村官”甚至成为阻碍一方经济发展的害群之马。

四是对社会风气形成恶劣影响。一些农民看到“村官”手中的权利越来越大,也参与争权夺利争斗之中。有相当一部分村委换届工作难以正常进行,个别人甚至不惜代价、用金钱贿选拉票,非法当选后又不择手段的捞钱。有的村干部自身没有能力而是靠家族势力当选,上任后不为群众服务,只为亲友谋取私利。有的村干部靠空许诺言得到群众信任,当选后却不履行诺言,引起群众不满,使基层政权成为个别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的的影响社会风气。

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原因分析

上述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既有村干部自身的主观原因,也存在着环境、教育、制度、管理以及体制等多方面的客观原因。笔者认为,形成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和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国家对农村扶持力度的加强,农村经济不断发展。村级经济的改善,使那些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的基层干部见利忘义、胡作非为产生腐败行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为“村官”腐败提供了温床,由此而出现滋生“村官” 腐败的现象。

二是部分村干部年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一方面受自身素质影响,对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学不进去,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或是知之甚少,不能深刻领会,也就谈不上自觉履行职责。另一方 面,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参政议政能力不强,思想观念落后,不注意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

三是部分村干部理想信念淡化、责任意识不强。有的村干部工作出发点并不是为了带领群众致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而是把手中权力当作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工具;有的村干部工作责任感太差,对村民提出的热点问题和实际困难,不是认真细致的调查处臵而是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工作不求上进,得过且过。

四是有关职能部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目前,尽管已经实施了“村账镇管”等财经制度,但还有少数村委财务管理依然处于记流水账形式。对于资金支出的监管形成事后监管多于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一些村干部报账时,往往是资金已经支付,即使出了问题,已经花掉的那笔资金也无法追回。

五是部分乡镇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力度不够。个别村集体资产的监管制度很不健全,村组集体资产存在界限不清、处臵不当等诸多问题。在调研中有群众反映,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后,各村对原生产队的仓库等集体资产进行拍卖,拍卖收入归村委会管理,乡镇代管财务时公共资产去向不明,村两委换届时清产核资工作底数不清、数字不准,广大村民对此心有积怨,成为引起群体上访的诱因。

总之,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村官”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局。

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治理迫在眉睫,预防“村官”腐败已刻不容缓,“村官”腐败的问题应引起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因此,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调研,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

首先,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定要从发展农村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一定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办人民之所需;多倾听群众呼声、多体察群众情绪、多反映群众诉求、多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变化。只有这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获得不竭的动力源泉。

其次,要深入推进农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按照“公开地点公众化、公开专栏橱窗化、公开版式标准化、公开内容通俗化、公开程序规范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的要求,扎实开展村务、财务公开工作。通过建立民主决策工作机制,推进村务民主管理。要严格执行村两委班子集体议事规则,确保村委重大决策和大额 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在换届选举、公益事业、项目承包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择权、监督权,减少或避免干部滥用职权。

第三,要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干部用钱行为。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村民与村干部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村两委班子的团结和党群、干群的关系融洽与否。针对一些村换一批干部建一本账,村干部集会计、出纳于一身,一手拿钱、一手拿票、白条下账甚至不建账等问题,要切实落实“村财乡管”制度,建立乡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积极建立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农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四、完善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选好村两委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委会则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领导力量。因此,在村干部选人用人时,要建立完善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一是把好选举关。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二是把好选拔关。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年龄渐趋 7 老龄化、学历偏低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第五,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落实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掌握有利时机,集中力量突出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农村干部贪污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等。要把敢不敢抓责任追究,提高到是否具备党性原则的高度来认识,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对因为贪污而导致农民集体上访,或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恶性事件等问题,要追究责任;对那些不落实责任制的也要追究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村得到落实,抓出明显的成效。

第六,强化民主监督,积极开辟群众监督渠道。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是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要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审计,县乡审计部门要定期派员对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通过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8 努力从源头上治理村官腐败的根源,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以上所言,只是我们针对当前农村“村官”腐败的问题的情况分析及浅显认识。诚然,村官腐败问题有其深厚的历史根源,治理村官腐败的任务艰巨而复杂,已引起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坚信,有党中央的惩治腐败的坚强领导,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铁腕治贪的坚强决心,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村官腐败的问题一定能得到根本治理,党的基层组织一定能够得到巩固加强,损害农民群众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作者:赫艳丽(确山县民政局局长)陈华军(确山县民政局 纪检书记)

杨金荣 潘河

第二篇:浅议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浅议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上升到反腐败、讲政治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把握和部署,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在严肃党纪政纪,深挖腐败分子,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时有发生,有时还相当严重,极大地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据统计,202_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3489件,结案122777件,给党纪处分97260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530人,在这些案件中,损害群众利益占有相当的比例。可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大有市场。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血肉关系,本文就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主要特点、表现形式、主要成原、主要危害以及治理对策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以供参考。

一、损害群众利益的主要特点 从案发领域看,其主要特点就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方面;从案发的内容看,其主要特点就是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从案发群体看,其主要特点是地方政府和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其案发手段来看,一是呈复杂化发展,即作案手段由单一型、表面型、易查型进一步趋向于深层型、难查型,二是从个案向窝案、串案发展,三是违纪人员往往具有“两面性”,不少公职人员案发前是单位的能人或行家里手,表面挂有“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企业家”等不少荣誉称号。这些人在会上“反腐倡廉”道理一大堆,看似廉洁自律,其实未必,只是他们善于作表面文章,善于用两面的手法愚弄人民群众感情,骗取群众支持和拥护罢了。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表现形式

当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大都是涉及民生问题。如发生在教育、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以及征地补偿安臵不到位等问题;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因此,损害群众利益的其表现形式就是与民争利,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种形式:

1、少数单位凭借行政审批权,与民争利。突出表现在征地拆迁方面。由于建设项目征用土地量大,又集中连片,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出现了无土地、无工作、无生活来源的三无现象,加上有的地方存在未征先占或先租后征、随意改变土地类别、降低补偿标准,以及村组干部对补偿费用分配不公,使农民利益受损。个别地方还出现利用权力违纪违法克扣、截留、挪用给农民的政策补偿费。

2、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坑害民利。突出表现在企业改制方面。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暗箱操作,改制方案、职工安臵和资产处臵方案不公开、不透明、不宣传,限制职工对改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职工养老、医保和失业保险金不能落实到位;改制程序不规范,资产评估弄虚作假,评估不实,低价处臵、隐瞒侵吞国有集体资产,损害职工经济利益。

3、有的单位依仗执法权,强夺民利。突出表现在执法执权部门方面。个别部门办事推诿、有利就上,无利就让,处事不公,久拖不办;有的单位执法利益化,由此滋生了乱执法、乱罚款等歪风;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不正之风屡禁不止。

4、有的单位依职能管辖权堂而皇之地乱作为,逼民让利。在城镇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打着执法的幌子滥用强制手段,不落实安臵政策;个别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群众负担;在医药卫生行业中,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虚抬药价、收受“红包”,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差,收费不透明,乱加价,乱收费等,增加患者负担。

三、损害群众利益形成的主要原因

损害群众利益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主观上的和客观上的,但归根结底,其根本原因就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缺失。从主观上分析,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主要原因大致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有的为了 “升官”、“保官”,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出一些损民利己的事。二是法制观念不强。有的因为不学法学政策,所以不懂法不懂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有的虽然知法懂政策,但工作中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也经常做出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三是不良利益驱动。有的是因为当地财政困难,要自己找 “活路”,想着法子弄钱;有的是单位把收费罚款与个人的收入挂钩,多收多罚多得,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去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则是为了所谓的个人政治前途,不顾群众利益去捞取政治资本。

从客观上分析,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主要原因也有三个方面: 一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屡纠屡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制度不健全,使得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有机可乘。有的领域制度虽然不少,但制度制定不科学,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约束力;有的管理上制度健全,但监督等配套制度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二是体制转型政策法规不配套,为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提供了空间。如在农民工工资方面,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农民工的待遇由企业主决定,国家虽有制定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其他的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使农民工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在治理企业污染方面,污染企业给周围群众带来损害,国家只对业主给予停业或经济处罚,没有建立相应的利益损害赔偿制度。农村土地征用方面,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土地资源价值也不断发生变化,国家对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调整不及时,导致一些地方以地生财,侵害群众利益。在教育方面,政策允许收取择校收费、私立学校多收费,但由于管理制度不配套,导致一些学校乱收费。在城建拆迁方面,由于制度滞后,造成城建拆迁工作不规范,许多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有些地方虽然制定了拆迁管理规定,但一些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损害群众的利益的事还时有发生。三是工作机制存在弊端,是导致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难纠的关键原因。当前,许多领域的工作机制不严谨不规范,随意性大,弊端多。有的工作机制缺乏有效预防和有力惩处措施,有的虽然建立了预防和惩处措施,但由于预防无力惩处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助长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盛行。比如在政绩评价机制方面,虽然有相应的奖惩措施,但有的评价机制不科学、不规范,奖惩措施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吹牛得 “牛”的现象屡见不鲜。

四、损害群众利益的主要危害

一是影响了党的执政能力。“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事业走向成功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那些从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出发,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达到个人目的行为,严重玷污部门和行业形象,玷污党员和干部队伍形象,玷污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进而影响党的执政地位;二是危害社会安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如前诉述,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都是涉及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这些问题,表面看是损害群众利益,实则危害很大。有的已经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有的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激化矛盾的不安定因素; 三是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把这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好,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然而,还是有少数地方和部门,不正之风盛行,单纯从局部利益出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利于自己的就执行,不利于自己的就不执行,严重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损害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制约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五、损害群众利益的治理对策

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主要从思想教育、健全制度和机制、强化监督、加大惩处等方面着手。

一是要强化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党风政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准。通过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法制教育,使行政执法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观念,经济管理部门增强勤政爱民的观念,公用事业单位增强服务于民的观念。

二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贯穿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全过程中,从源头上消除滋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土壤和条件。要修订和完善制度,逐步形成靠制度抓治理、用制度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

三是要强化内外监督,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强化监督,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大力推行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医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综合运用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大力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努力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四是要深化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深化行政审批权、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相结合,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政府采购等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改革,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五是要狠抓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实的督察;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继续深化对教育、卫生、涉农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治理;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违法蛮干、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

六是要加大查处力度,增加违法违纪成本。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严查各种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达到惩治、教育、监督党员干部的目的。

第三篇:浅析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浅析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及其治理对策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依靠最广大人民的力量促发展,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平等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然而,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造成群众上访的事件仍然较多,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千头万绪,认真调研当前在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治理对策,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

当前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村务管理不民主、医德医风不正、乱收费、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方面。

1、村务管理不民主的问题:主要反映在村务不按期按要求公开,村务管理混乱,重大事项不公开,涉及重大项目建设不按规定招投标,财务收支不公开、不透明,村级“零招待”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2、医德医风方面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医院小病大治,药品价格虚高,作手术收受红包,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兑现不能及时到。

3、乱收费问题: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中存在着打折扣现象,自立项目收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出现违规收费、重复收费等现象。

4、职能部门行风建设问题:部分职能部门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有的没有关系不办、不见好处不办。

5、惠农政策落实问题:在执行粮食直补、家电下乡补助等国家惠农政策时,少数地方截留、挪用、侵占惠农资金等情况时有发生。

二、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原因

1、从主观上分析。某些党员干部平时不注重自身素质提高,放松党性锻练,在是非面前丧失原则立场,利益面前迷失方向,存在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民主意识淡化,廉洁从政意识不强。

2、从客观上分析:一是思想教育薄弱,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反腐倡廉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现行体制不够健全,一些管理制度仅仅停留在文件上,真正下功夫执行落实的却不多。三是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往往认为个人力量无以换回,只好听之任之。

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主要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要加强权力观和政绩权教育,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从思想上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一是抓好政策法规的学习。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掌握国家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政策观念,带头执行政策,严格按政策办事,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和勤政廉洁的意识。二是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

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教育党员干部拒腐倡廉,勤政人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延安精神,认真执行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干部工作纪律,促使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这些突出的问题之所以难治理,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以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不断完善人事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创新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重点加强基层站所的行风评议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通过纠正各行业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为民服务、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抓责任落实,促勤政廉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领导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建立健全党代表监督机制,将专门监督和党内监督有机结合,加强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并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群众关心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监督体系。二是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应当享有的知情权,重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类事务实行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三是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得到调处,同时能够迅速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密切注意动向,使群众能够主动反映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4、深入治理从严查处,狠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医疗卫生、农村教育、办理证件的过程中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农负担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严格查处违反惠农政策的情况,重点查处粮食直补、农资补助、低保资金和其它各类优惠政策补助资金的落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四篇: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的研究

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的研究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组长何昕表示,为达到上述要求,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以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工作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被列为2011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项主要任务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202_-202_年的统计,全系统共有882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厅局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260人,科级干部612人,分别受到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02_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0169件,立案724件,结案1013件。给予党纪处分111人,其中,警告32人.严重警告30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15人,开除党籍32人;给予政纪处分432人,其中,警告179人,记过107人,记大过52人,降级26人,撤职35人,开除3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19人。可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还大有人在,有必要认真加以探讨分析,研究治理对策。

下面谈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根源和治理对策如下:

一、工商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利用办理“案、费、证、照”之机,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在监管对象中吃、拿、卡、要、赊、抵、报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代收代扣其他费用、搭车收费以及以办培训班为名乱收费等行为;

(三)滥用自由裁量权,重责轻罚、轻责重罚、同案不同罚,包括越权执法、滥施处罚、重复处罚、以罚代管,不按规定程序执法办案等行为;

(三)执法利益化,罚款人情化,亲则轻罚梳则重罚,执法中罚款第一,教育第二,(四)执法不文明、态度生硬、伤害群众感情、言语粗俗、耍威风、搞特权、刁难企业业主等行为;

(五)在市场监管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违法不究、行政不作为等行为;

(六)瞒案不报、包庇压案不查、甚至弄虚作假、伪造案卷、失职渎职等行为;

(七)有纪律不遵守,有制度不落实,有承诺不履行,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缺乏信用缺失等行为;

(八)贯彻上级重大决策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广大经营者、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制约了市场监管效能的发挥,也损害了工商部门的执法形象。

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产生根源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法制不够建全;地区经济发展、财政供给、收入分配不平衡,各项改革措施、法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给消极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了滋生蔓延的土壤和可乘之机。

(一)群众观念淡薄。部分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没有把群众的愿望和期盼作为自己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的依据,没有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自己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缺乏激情,满足现状,干事情见重就推、见难就躲,听不见群众呼声企盼,不把“群众利益无小事”当回事。

(二)分配差异。当前,各级地方政府财力还不充裕,在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工资福利待遇差异过大等问题,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单位不顾损害群众利益,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收费养人、以罚代管现象。

(三)心理不平衡。当前,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贫富悬殊、分配不公已较突出,面对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现实,这对收入不高的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其 1 是关键职位掌握实权的工作人员,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考验,这些人手中的权力,举手就可捞到能够满足各种物欲的金钱,少数意志薄弱,法纪观念不强的公职人员,容易产生心里上的不平衡,进而放任自身欲望的彭胀,当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已高,住房比自已好,或者原来的下级现在却超过了自已,于是就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有的认为,“权力是暂时的,利益才是自已的”;有“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太少”的失衡心理;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投机心理,有“贪图享乐,寻求刺激”的颓废心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私欲澎涨,追求一已之利,攀比吃喝玩乐,就容易做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

(四)群众维权艰难。当前维权途径还不够畅通,群众的法制观念还有待于加强。一是打官私难,执行难,群众拖不起,耗不起打官私持久战的精力;二是由于群众的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成本过高,客观上造成了一些群众不愿维权,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以滋生和蔓延。

(五)法规不够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虽然我国立法步代加快,但在改革开放面前仍然显得滞后,对一些新问题是非界限、处罚标准等尚缺乏相应的规定,造成制约机制不完善,权力配置不科学。如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没有分开,权力行使不公开、不透明,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和责任相脱节;另外,机构重叠,办事程序繁琐,执法部门交叉执法,不拜“菩萨”办不成事。在这种体制下,权力设租、寻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很难避免。

(六)防治不力。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执纪执法不力,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责任追究流于形式,有的部门领导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本部门渎职,干部违纪问题上,往往考虑干部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内部消化,助长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蔓延。一些很典型的乱收费、乱罚款部门渎职案件查清后,也只是退还或没收上缴违纪违规款了事,或以有利招商引资为理由,没有给当事人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应有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损害群众利益的主要危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是犯罪的源头,败坏了党风政风行风,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度,破坏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激化社会矛盾,诱发社会的不稳定,影响党的执政地位。这里概括为五大危害:

(一)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失掉应有的原则和立场,造成处事不公,真假不分、正确与错误不辩,好的得不到弘扬,坏的得不到遏制,使市场经济变成人情关系网,造成经济社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

(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的私利,加大贫富差距,造成更多人心里上的不平衡,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三)败坏社会道德风气。严重扭曲社会价值取向,混洧荣辱观,败坏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使人精神萎靡,骄奢淫逸,滋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的泛滥。

(四)诱发腐败案件。严重破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落实,从吃拿卡要,到贪脏妄法,由量变到质变,使人民内部矛盾演变成敌我矛盾,陷入犯罪深渊。

(五)损害党政良好形象。由于党政机关在社会上具有引领作用,必将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挫伤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性,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激化不同社会阶层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动摇党的执政之基。

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策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滋生漫然,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度,破坏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而且还会激化社会矛盾,诱发社会的不稳定,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强化思想教育,实现国家公职人员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加强思想上的廉洁文化 2 教育,对于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整合力量、凝聚人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筑牢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拒腐堤坝是基础。腐败行为、不正之风的形成和发生,往往取决于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廉洁的理念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思想灵魂深处,从而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一是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通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各方面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二是充分发挥教育的引导作用。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增强以廉洁意识、法制意识为重点,以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尊纪守法为目标,广泛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法制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律能力。三是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官德”教育,让他们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并且明白自己承担一定的权力也就承担着相应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主动查找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作风的努力方向,自觉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真正实现党员干部作风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

(二)推进制度创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切实解决公开不及时、公开不真实、公开不全面等公开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公开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完善听证会制度,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制度,以及政府部门与群众民主协商对话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努力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权利”的保证来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依法规范行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与民争利。围绕权力的界定、权力的行使等重点环节,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依法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力范围、权力运行程序,依法确定和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和落实联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202_-202_年,该县对县所有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清理,减少行政审批收费项目62 项,加快推进了行政审批中心建设。认真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民主机制。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规范和有效约束,有效解决了因权力滥用带来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一系列问题。

(四)加强执法监察,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针对群众深受其害、反映强烈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渎职、农资市场假货横行、药品领域商业贿赂、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政府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纪律监察部门加强行政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监管不力问题,认真落实问责制度,对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通报批评。

(五)狠抓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发展抓办案,抓好办案促发展的办案指导思想。要深入到市场经济新领域、腐败现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提高腐败搞不正之风的成本,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者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心理上追悔莫及。一是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决不手软。对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二是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根源。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推进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源头治理。强化纪律严肃性,坚持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三是把执纪办案惩处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贪污贿赂等案件,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提供公 3平有序的纪律保征。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保护干部的关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确区分违纪与工作失误、违纪与违法的关系,既要维护纪律严肃性,又要区别对待,努力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认真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理坚决惩处与预防的关系,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查一儆百,警示一片,真正起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整顿一个行业的效果,努力实现查办案件与预防的有机结合,推进惩治和预防体制建设。近年该县相继查处了县工商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少数职能部门利用部门特权肆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使群众愿望能够及时得到表达,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纠治,社会矛盾能够及时得到化解,从而消除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加大惩处,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效手段。群众利益无小事,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不单是给群众造成经济的损失,更是给党造成民心的丧失,执政基础松动。要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摆在案件查处工作的突出位置,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人和事经济上得不偿失,政治上捞不到好处,形成一条碰不得的“高压线”。同时,还必须群众负担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充实人员,落实经费,提高群众监督能力和水平,使之能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央的方针政策,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再受损害,确保中央政策真正造福于人民大众。

对策

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的意识,切实解决部分同志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损公利己等问题,坚决制止吃拿卡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粗暴管理,野蛮执法,推诿扯皮等行为。以执行“六项禁令”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促进文明执法,严肃工作纪律,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

二是全力抓好执法服务。按照“百姓无小事、责任重泰山”的工作理念,在普遍设立登记注册大厅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办事、办案、收费的职责、程序、依据、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实现公务人员与办事群众的心灵和感情沟通,进一步搞好“窗口”服务建设,做到人有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在日常工作中接好每一个电话,处理好每一件事,做好每一天的工作,接待好每一个来访者,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要通过提供制度、政策的服务,通过加强监管来实现规范服务,要树立自觉服从发展、努力适应发展、主动服务发展的意识,围绕党政领导的关注点寻找我们监管执法工作的切入点,把发展服务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公平竞争环境融为一体,真正实现亲情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和谐监管的统一。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征收工作。违规收费、随意罚款等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也容易滋生不廉洁行为,甚至毁掉我们的干部。各县(区)局要严格按照市局的要求,认真汲取经验教训,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收费、随意罚款的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并与干部工资、奖励、使用挂钩的行为;坚决纠正和制止借年检之际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协会会费的行为。

四是积极主动作好信访举报的查处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特别对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一定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五是大力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认真开展读书思 4 廉活动,适时举办廉政文化摄影、书画展,征集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和箴言,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工作,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通过集中整治,努力达到以下目标:不依法行政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执法腐败、扰民争利等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乱罚款和随意执法得到有效规范;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效能得到明显改变;全系统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法纪观念、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着重针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执法办案、行政审批环节中存在的违规收费、滥施处罚、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执法腐败、执法争利、执法扰民、随意执法、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

第五篇:治理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治理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因此,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围绕近一段时期以来出现的信访问题,总结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积极探索其治理对策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当前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表现

目前,一些部门和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存在法制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甚至追求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导致了矛盾的激化和升级,出现了集体访、越级访、进京访等现象,这不但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破坏了发展环境、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更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制观念淡薄。目前,在大多数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一是在城镇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补偿安臵政策不落实,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二是个别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有的把权力当作一种交易,吃拿卡要,至集体利益于不顾,存在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三是少数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司法不公正的问题,尤其是对涉法涉诉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公正,不秉公执法,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

第二、少数干部作风不正、部门服务意识差。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存在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差的问题。个别干部责任心不强,不是主动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而是摆架子,给群众冷面孔,服务态度生硬,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该及时办理的长期拖着不办,甚至有意刁难。对个别群众过高和无理的要求,也不做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这些情况的发生,造成了反映个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类信访举报比较突出,不仅导致了问题的积累,矛盾的激化,而且更深层次的是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了干群关系、党群关系。

第三、政策缺乏稳定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时期,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切实重视出台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平衡性,由此不但造成各部门之间的横攀竖比,而且造成群众对该政策的意见反响很大,从而形成了旧的问题刚解决,新的矛盾又产生的怪圈。如在房屋拆迁等方面,就存在政策的不稳定、不连续,使新旧矛盾叠加,问题更加复杂化,人民群众的意见更大。

二、当前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原因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必然会引发新的矛盾。主要原因是:

第一、经济社会快速转型使一些问题集中凸显。目前,经济、社会都处于快速转型时期,一些规范公共权力和经济行为的体制、机制、制度仍不够健全甚至出现“真空”,给一些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加上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仍有一定的“市场”,造成了经济类问题

尤其是贪污贿赂问题成为了信访举报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明显增加。同时,由于城市建设力度加大,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集中出现。

第二,权力滥用是诱因。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这些干部的群众意识淡薄,在行使权力时考虑小集团和个人利益太多,考虑群众利益太少;另一方面是少数领导干部发展观、权力观、政绩观扭曲。部分机关和公共事业部门滥用手中的权力,不惜以牺牲人民群众利益为代价,为本单位、小团体、个人谋取利益,其实质是滥用权利、以权谋私,损坏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一些部门没有很好地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没能做到科学决策,有的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不考虑社会和群众实际承受能力,有的缺乏预见性,如在房屋拆迁、新上项目等方面,由于有些地方和部门不重视群众意见,不关注群众感受,不理会群众呼声,致使矛盾激化,导致群众上访。

第四,部分群众思想觉悟不高和法律意识较弱。有些上访人存在唯上、唯大心理,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信“上”不信“下”,对本级或上级的处理意见不认可,热衷于找大部门、大领导反映解决,一定要到更高层次去讨说法,导致进京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群众对需解决的问题要求过高,虽经有关部门多次答复和处理仍不满意,还有的少数上访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尽管有关部门反复宣传解释仍固执己见,甚至有个别上访人坚持无理要求,达不到

目的就反复上访,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上访总量,也给一些部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增加了难度。

三、针对当前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治理对策和建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着重解决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第一、抓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自觉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身体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第二,抓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许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说到底是一些党员干部不讲原则、滥用职权、不按规则和程序办事造成的。因此,要着重抓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便利、管用的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在事关群众利益问题上的用权行为,健全和落实准确反映干部作风、政绩和为群众办事能力的考核机制,针对行政执法中职能“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要研究制定符合法律依据和市场准则的制度措施,确保执法行

为不盲目,不被动。

第三、抓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运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行政部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只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发挥主管部门的内部监督,专门机关的定向监督,社会群众的广泛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才能使执法行为受到有效制约。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权力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起来,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体系完备、制约有效的监督网络。

第四、抓改革,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既要刹风整纪,又要注重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不断探索源头防治的有效办法。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等改革,从选人用人、司法活动、权力运行、资金分配、投资监管的制度安排上充分体现群众利益。努力减少诱发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因素。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切实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保证决策体现民意,符合民生。

第五、抓查纠,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要严肃执行纪律。群众利益无小事,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是大事,必须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让严禁损害群众利益成为一条“高压线”,谁也不敢去碰,碰了就受到追究,用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要

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在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违纪违法的要坚决绳之以法。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视而不见、不认真解决,不正之风严重又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六、抓渠道,确保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得以全面表达。要大力发扬民主,畅通民意渠道,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一要优先发展党内民主。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带头维护党内民主,带头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而且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监督检查,支持和保护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的民主权利。二要大力发展人民民主。要不断创新民主形式,切实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形成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机制。三要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扩大人民群众反映利益诉求的渠道,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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