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xx关于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的自查报告[模版]
笑嘻嘻小关于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的自查报
告
学习县合管办:
为进一步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防各类骗保行为发生,卫生部基金安全运行,现将卫生院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推行人性化服务理念,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设立新农合中心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新农合工作管理制度。
二、完善公示制,有药品价格公示,新农合报销比例公示,设有新农合意见箱及举报电话。
三、严格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没有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新农合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医疗补偿金拨放也比较及时。卫生院设立新农合报账专户,专款专用,同时按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补偿比例,使广大群众更加满意。补偿执行公开制度,审核采用信息系统平台,使农民报销补偿更加便捷。
四、严格规范医院服务行为,有新农合门诊就诊、住院及报销流程图,卫生院严格规范检查、用药、治疗、收费等行为,严格审查,优质服务,普通门诊即时报销,特殊门诊定时报销。药剂科加强票据、处方及收费的管理,按票据管理使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票据,严格加强了票据的管理,严格计价制度,各种处方按物价管理规定计价准确无误,严格“三查七对”制度,无错发药的现象发生。财务科认真加强了参保人员的管理,按规定能及时准确上报参保人员的医药费单据,加强了医患之间的沟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大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没有存在套取现象,不存在造假,骗取新农合基金情况。
笑嘻嘻小小卫生院 202_年9月9日
第二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参保职工就医管理
1、医务人员在为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IC卡检查认证,杜绝冒名顶替就医的现象发生。
2、住院收费处为参保职工办理入院手时,将该患者IC卡收取保存,并按规定收取患者起付金。在职职工200元,退休职工100元。当年内重复住院患者不再收取起付金。出院后方可返回IC卡给参保患者或家属。
3、符合使用血液、蛋白类制剂或离休干部每天药费超过200元的,经治医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特殊用药申请表加盖医务科公章报医保局审核。
4、因病情需要,本院缺药时,药剂科出具《缺药证明》,经治医生可开具处方并加盖科室公章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购药。县内缺药时,经治医生填写特殊用药申请表报社保局同意后,参保职工方可到县外购药,其外购药品费用经治医生必须告知参保职工在出院前将所有发票、处方交到住院收费处报社保局审核支付。
5、严格告知程序:医务人员向医保职工提供超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必须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后并在病程记录中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6、城镇职工首次在本院住院达到大额医疗保险时,医务人员必须为参保职工填写大额医疗费用申请表并加盖医务科公章报医保局审核同意后按大额医疗进行报销支付。
7、单病种定额核算:以下单病种必须填写单病种申请表审批。
(1)腹腔镜胆囊手术3500元(2)胆囊切除术3000元(3)阑尾切除术2400元(4)子宫切除术3000元(5)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术、疝单侧修补、子宫肌瘤剔除、卵巢囊肿剔除、宫外孕治疗、盆腔粘连分解)手术3000元。
8、伤残军人结算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相同。不收起付费和自付费,但其个人起付标准、自付比例与统筹支付部分由收费处分别报医保局核报。
9、凡不列入定额1300元结算的10种项目疾病,经治医生在办理此类参保患者时必须按社保局医保股规定及时(24小时内)填写项目疾病申请表或单病种结算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后加盖医务科公章报医保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按项目疾病结算。
附:10种项目疾病如下:
(1)癌症病(2)脑梗塞并意识障碍或偏瘫(3)心衰三度以上(4)消化道大出血(5)脑出血超过30ml(6)髋关节置换术(7)前列腺气化术(8)颅脑损伤及开颅术(9)四肢骨折手术治疗(10)胃大部切除
10、严格执行医保转诊转院规定。本院因限于医疗器械设备或技术方面不能治疗的疾病须经本科室或申请院方组织会诊方可确认,确诊转诊转院的患者经治科室必须办理出院手续返回IC卡。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经治医生必须填写好转诊转院申请表及会诊记录加盖医务科公章报医保局审核。达到转诊条件的,经治科室未及时转诊转院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经治科室应承担相应责任。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1、参保职工因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在我院住院时,应持本人医保IC卡,收治科室开具的入院单,有关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到医保局办理入院函才能办理住院手续。
2、医疗费用标准: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政策范围内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
老干病人、武警官兵
1、必须使用专有处方。
2、离休干部因病达到住院标准的,收治科室凭离休干部本人医保IC卡直接办理入院并记账。出院后由收费处与医保局据实结算。
3、驻县武警、消防官兵医疗费用结算标准:驻县武警、消防官兵在门诊开药时,必须经本人在专有处方上签字确认,若药品金额在40元∕人次以上的需经医保局同意,其医疗费用由收费处与医保局据实结算。
4、老干病人每日药费超过200元时必须申请特殊用药经医保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报销比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超过3.5万元的须填写大额申请表。
2、大额医疗保险金20万以内的个人自付部分为10%,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补助90%;大额医疗保险金20万以上的个人自付部分为15%,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补助85%。
3、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均为80%。
纳雍县人民医院
第三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自查报告
202_医疗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在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本院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步入正规,根据上级要求,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2_的基本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本院门诊住院参保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组织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倡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人卡证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等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鉴定知情书。
5、严格按照医保标准填写门诊就诊登记和相关资料记录。
6、严格按药品监督部门的要求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要求储备药品
3、不定期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3、本院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完整准确。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相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使工作人员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法规政策
3.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报,及时了解医保新政策。
七、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大处方,这是由于我场居民居住分散,刷卡不便造成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门诊刷卡存在有个别处方不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要对患者做更加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医生进行严格要求,不定期学习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确保医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杜绝以上问题的发生。
202_年12月15日
第四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
本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我县202_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2_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3、202_参保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一档为每人每年13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40元,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380元/人。
4、我县居民如何参保?
遵循整户参保的原则,具有本地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不包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户口簿参保。符合民政部门救助条件的居民,由县财政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按一档标准给予补助。
5、参保人员住院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从202_开始,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和缴费档次确定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600元、900元。
选择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潍坊市内可任意选择定点医院,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70%。
选择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市内可任意选择二级以下定点医院,一、二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为80%、70%;到三级定点医院住院经二级医院按规定办理转诊证明并报居民医保中心审核备案的,支付比例为60%;参保人员未经转诊直接到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转诊支付比例的70%支付。
参保人员在市外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院住院的,符合转诊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经居民医保中心备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省平台联网即时结算报销。未经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6、居民医疗保险有多少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从202_年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有29种门诊慢性病纳入了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600元、900元,患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最高起付标准。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60%;按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70%。
7、新生儿如何参保缴费、享受医疗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到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医疗保险相关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8、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怎样报销?
参保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50%,在一个医疗内,最高报销限额为450元。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报销办法。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式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可在公布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区域规划、总量控制、方便就医”的原则,在居住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确定一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各类在校学生可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该校全体参保学生的签约医疗机构。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签约的医院和下属的村卫生室进行门诊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当场联网结算报销。
9、参保人员因急诊在潍坊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等因急诊(打工、探亲、旅游、学生实习等)在潍坊市外就医住院时,应在住院期间(住院后5日内,但需在出院前)到居民医保中心备案。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备案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0、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在市外居住1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凭临时居住证等到参保地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居住地选定3家不同级别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住院就医医疗机构,其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患病住院(在居住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后,应在住院5日内(但须出院前)将住院信息报参保地居民医保中心备案。
11、参保人员外地住院出院后报销需那些报销材料?
参保人员出院后,需携带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汇总、发票原件、(打工、探亲、旅游、实习的需打工等地及参保地双方的证明,转诊的需带转诊证明)、户口本到社保中心大厅10号、11号办理报销手续。
12、居民大病保险享受什么补偿待遇?
从202_年开始,全省居民大病保险按每人每年32元的标准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补偿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联系电话:3210644 3097160
临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第五篇: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参保范围
户口在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在校学生以学籍为准)的中小学生(含中专、职校、技校)学生及18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以下非在校居民。
二、收费标准
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年缴费标准为100元,财政补助60元,个人实缴4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财政补助资金承担。
三、参保办法
(一)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居民医保,有身份证的学生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学生提供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享受低保、残疾等特殊情况需同时携带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物站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时携带以下证件: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家庭成员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1份、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医疗证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要单位开具证明(在校中小学生除外);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招片1张;
3、享受低保、残疾等特殊情况需同时携带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申报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202_年城镇居民申报缴费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支付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居民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缓解期的血液病门诊费用。
参保少年儿童的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1200元。一个自然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分别为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五、就医办法
参加医疗保险后,可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和《唐山市城镇居民就医证》到定点医院就医。就医时,需按医院规定缴纳一定押金,出院结算时,应有个人承担的费用以现金支付,统筹基金报销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结算。
六、需提醒的问题
符合参保条件时,应在当年缴费期及时参保,未参保的,在其他参保时要从符合参保条件起补缴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期间应缴的医疗保险费财政不予补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后中断缴费又续保的也按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