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总结
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总结
股份公司工程部:
根据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2_年度公司〈劳务分包准入证〉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公司现将202_年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以响应股份公司管理年的号召,我公司加大力度规范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公司特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劳务分包的管理和监控。
一、把好分包队伍准入关
我公司下属有4个项目部实施了劳务分包,共有7支劳务分包队伍,各分包队伍均具备劳务分包资格,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建筑企业劳务分包资质;有相应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施工机械,队伍人员构成中有6%以上的技术管理人员,有50以上的技术工人。七支队伍中有六支已经办理完毕《劳务分包准入证》,另有一支正在办理当中。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
对各分包队伍的合同均包括相应的工作范围、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双方工作内容、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以及合同变更和解除等内容,其中劳务分包的工程数量和单价,我方供应的工程物资数量和单价,我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水电单价均逐一列出。
劳务用工和临时性用工按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分包合同所使用的劳务用工,由公司向劳务分包单位结算劳务费用,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按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公司从固定的劳务基地招用的劳务人员,公司向劳务输出单位结算劳务费用,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各项社会保险费。公司从社会零星招收使用的临时性用工,由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把好过程管理关
项目部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现场和内业资料的管理。特别注意特殊过程、关键工序、重要质量控制点的管理。在多支队伍交叉施工时加强现场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检查、考核各项工作。
四、把好验工计价关
把好验工计价关归口到公司经营部管理,严禁向劳务分包的单位转移工程费用及进行工程预验、超验和超拨工程款。
劳务分包工作不足之处:
公司在劳务分包准入方面仍然不够深入,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健全有关配套制度。
第二篇:劳务分包管理经验交流
劳务分包管理经验教训
汇报人:阿洲
一、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首先是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能使用。
1、现场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分包管理制度并将其健全完善,制度要求要可操作性强,便于理解,应用范围广,涵盖内容丰富。
针对制度的贯彻落实,还要有具体的措施,如现场劳务管理人员的责任制、现场农民工支付管理规定、现场农民工的培训计划、现场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办法、现场分包单位的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现场分包单位的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现场分包单位材料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办法、现场分包单位的预结算管理办法、现场分包单位人员流动动态信息管理办法、现场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等,总之针对劳务分包管理的制度要完善,措施要到位,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2、制度的执行
制度建立后,项目部相关部门要做好宣贯工作,保证制度在项目部得到充分的应用和落实,不是仅仅停留在表面。制度和执行制度,是项目管理的一种形式。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如同一纸空文。如何制度很好的贯彻和落实,是项目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
二、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
个人认为,一个工程项目能够结合工程特点,选择业务素质高等有此类或类似专业分包工程能力和经验的专业分包队伍,该项目就成功了一半。选择分包队伍应重点考虑如下因素:
一是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应满足施工项目的要求,并且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选择实力更强、技术水平更高的劳务单位。
三是对于劳务分包单位应当着重考虑其业绩和社会信誉,尤其重点考察与公司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因为人的因素占主导地位。在当今社会,人的诚信度非常重要,如若与公司合作的项目负责人不诚信,再好的分包单位也没有用。因为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社会上总有些不诚信的人,打着别人的招牌在承揽工程,他们往往把利益拿走,而把问题留给公司。
四是要考察分包单位的资金实力,因为现在大多数项目都已不提前支付预付款,需要有一些资金承载能力才能抵抗工程项目上的一些资金风险。
对于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不能较随意,没有明确的标准,缺乏对分包队伍招投标制度的执行力度,这样势必造成工程项目的管理难度加大。若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社会背景复杂,这将导致管理阻力大,项目管理被动,将使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无法保证,致使企业承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三、务分包单位的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要,而在实际现场操作中,所以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问题上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是要与有劳务相关资质的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这样首先在法律上受到有效的保护。
二是劳务分包合同中要明确分包的工程范围、价格及结算方式,同时要与主包合同相对应,不能超出主包合同的范围,对于质量、安全文明管理、进度要求、验收结算、违约责任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均应明确。应当将主包合同中相对应的质量、安全、进度、变更、价款、违约责任风险分解到劳务分包合同中去。
三是对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要有明确的要求,不能直接付给包工头,要明确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卡制度,按工程结算,按月及时支付给农民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犯。
四是劳务分包单位应当给主包单位一定的履约保证金,我们实行按工程款到账每次扣2%作为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或根据工程情况实行一次缴纳一定保证金数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没有质量、安全问题后无息返还。
六是对于劳务分包合同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考核,只有严格管理,奖罚分明才能使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才能使劳务分包单位自觉履约合同,从而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把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好,整体工程项目才能管理好,才能实现你挣钱、我安全的双赢局面。
四、劳务分包单位的财务管理
为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保护公司的正当利益,在现场还要正确完善与落实实名制管理。不仅可以确保农民工工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而且也可保证项目部的利益也不受到侵害。
一是项目部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记录好农民工的姓名、住址及进出场时间,以保证项目部可第一时间掌握现场农民工的动态。
二是做好农民工的上班考勤制度,实行每天考勤签到制度。这是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直接依据。
三是做好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有条件的发放时按手印,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并进行拍照留存。杜绝出现由于工资拖欠造成的农民工闹事,也防止了经常容易发生的恶意讨薪事件。
四是与每个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一份,方便项目部劳务工资发放等管理。
五是指定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落实项目用工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劳务分包的现场管理 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每个劳务施工队成员,都是来自于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其素质也参差不齐。项目部除了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制定确保劳务作业施工安全措施,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并在如何正确、及时使用对施工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在使用中也是认真检查、督促。同时,在规避人身安全事故风险方面,项目部除了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外,还为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也是落实国家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要求。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管理粗放,缺乏过程控制,施工日志缺乏,技术交底流于形式,导致劳务分包大材小用,小材不用,材料浪费严重,经常会造成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缺陷,也对后期结算不利。施工操作细节中除了加强项目自身的技术力量外,也要多征询劳务分包队伍的意见。因为具体施工主要依靠他们,有些方面他们具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发言权。
六、积极应对劳务分包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在施工现场大量出现的是工程价款结算和农民工价款支付的问题,尽管有劳务合同等条款约束,但在施工现场,由于甲方资金问题、合同支付条款不严谨、结算不及时等原因,都会造成一些经济纠纷。
在工程项目中,还经常会碰到恶意讨薪事件,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在包工头的组织下停工闹事,轻则围堵项目部,扰乱项目部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的是去围堵政府,使企业造成名誉上的严重伤害。遇到这种情况,更应积极应对,首先要求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劳务合同对工程价款认真核实,再者一定要核实前来讨要工资的农民工是否在项目施工现场中工作过。现实中,很多包工头花钱雇人来无理讨薪,要有理有据与前来讨薪人员谈判,对于经核实,确实应付的农民工工资,要积极筹集资金给予解决,对于经核实属于恶意讨薪的,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寻求在法律框架下去解决问题,但是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相关人员要及时报案。但在实际处理这类情况中,往往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总承包企业先行拿出资金,然后再去算账,而不是要求在法律条件下解决问题,这样往往受到伤害的总是总承包企业,解决此类问题我们应当以合同及事实为依据,在法律的框架下去解决问题,从而保证总承包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在施工项目上,除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外,具体在一线的施工人员基本都是农民工。而目前,我国的劳务分包企业门槛低,劳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队伍都未经过正规的专业技术培训,实际建筑市场上还大量充斥着以包工头带领劳务队伍进行施工项目分包的情况。所以要使整个工程项目安全顺利,保质保量完成,奉献给业主满意的工程,就必须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只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包管理,才能保证分包队伍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进度与项目效益,实现最大程度的盈利。
第三篇:最新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管理职责
一、为规范集团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规避不良合同给集团公司带来的风险,保障合同的合法性,保障合同切实全面的履行。
二、建筑工程合同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它还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及以上)应遵循法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企业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建筑工程合同原则上要采用标准制式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采用国家建设部与工商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分承包合同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四、签约当事人主体资格要合法,应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考察,签约要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条款中内容要完备、具体,不能含糊,前后矛盾,责、权、利要明晰。
五、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承包合同的主管部门、全面监督、管理、评价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并参与一级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六、对施工合同和分承包合同,分公司经理和直属项目部经理为以上两种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其所签及履行的合同负全责。
七、合同的评审。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必须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包括前期的标书评审)。合同评审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组织,土建一级(指建筑面积25000M2,25 层以上,跨度30m 以上)、二级项目由市场经营部组织评审,二级以下工程项目由 项目部负责组织评审,评审过程要按合同评审工作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商签订前期向业主的承诺,应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主要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等(对业主的口头承诺,应已形成书面文字)。
三、施工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施工合同的洽谈。合同在洽谈前,首先由有资质的合同管理人员起草合同文件; 如业主方起草的合同文件,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达成共识拿出修改意见。洽谈时要由公司经理牵头,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参加合同的洽谈工作。洽谈中要本着维护公司
合法权益,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涉及到如: 合同价款、工期、质量、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违约、索赔等合同主要条款,要认真对待,特别是在目前市场行为、业主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不要急于求成。洽谈是一个要约、再要约、反要约直至承诺 反复进行的过程,一定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合同的洽谈工
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承、发包方合同洽谈完成后,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书写正式施工合同,由于施工合同为制式合同,又鉴于集团公司施工的区域范围大,合同文本要采用当地规定的制式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合同各项条款都要添全,不能有空白,书写 要用碳素笔或钢笔,字迹要清晰,不能出现乱涂乱改的现象,正式盖章的合同文本不能用复印件,合同正本为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可根据需要书写若干份,但最少不能少于四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和修订。补充合同或修订合同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但要强调一点,一定要把能在正式合同中
填写进去的内容填写进去,尽量避免将正式合同形式化,而形成阴阳合同的情况,除非有特殊原因或因内容较多不能写进正式合同的; 或在合同履行中涉及到质量、工期的变化
以及重大工程变更,才能签订补充合同或修订施工合同,在签订时要坚持原则,认真对 待,作到公平、公正,避免无原则的迁就发包方,使集团公司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第二条 合同的履行与管理
一、施工合同的履行.各项目部应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负全责,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协助并检查、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以确保合同的履约率达到100%。2.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合同条款,特别是对合同工期、质量等级,价款支付与结算、材料供 应方式,双方职责、违约、索赔等条款,做重点学习和研究。.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发生工程量增减,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涉及到工期、质量、价款的调整方式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修订或合同补充和由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对原施工合 同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1、______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施工合同的主管部门,负责参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2、施工合同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本集团公司有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也包括补充和修订合同),正本传递至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副本为公司财务科、项目部各一份,有关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材料设备等部门为复印件。
3、公司市场经营部门和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合同的建档归档工作。
三、施工合同的风险和索赔管理
1、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经济活动,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消耗量大,产品固定,施工流动性强,受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社会环境及技术、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的特点,不可避免的会给承包方带来不确定的风险。⑴ 技术和环境方面的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意外地质地基条件; 特殊水文气象条件; 施工准备不足; 图纸和变更不及时;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对承包方提出的技术问题迟迟不能答复等。
⑵ 经济方面的风险。包括国家政策的调整; 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化;金融市场变动因素;发包方所供材料设备不合格、不及时等。上述风险一旦发生,都要做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索赔管理
⑴ 施工索赔是法律赋予合同受损者的权利,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这在国家《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专项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专门制定了相应条款,在示 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施工索赔也提出了具体的做法。
⑵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健康有效的开展索赔工作,要抓住四方面的工作。A 签好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B 学习研究合同是寻找索赔机会的重要方法。C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是捕捉索赔机会的主要环节。D 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是推行索赔制度和索赔成功的先决 条件。
第三章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管理
第一条 项目成本目标及示范文本
一、项目成本责任目标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一是根据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
用定额有关费用的变化,来确定项目成本目标,项目成本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随着建筑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其次是成本目标要通过测算来确定。再次是项目经理部通过科学
管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有盈利。
2、项目收入和支出的界定: 项目收入的界定要规范化,在本区域范围内要基本上达到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制造成本承包)的工程一定要做到在相关费用上进行界定,例如应以收入为 定额直接费或直接费降百分之几作为项目收入,禁止按结算 造价百分之多少来界定。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内部费用承包)的工程收入的界定,可采取结算造价的百分之多少确定,项目支出的界定,凡是按集团公司规定属于项目部支出的费用,全部纳入项目部实际成本。
3、示范文本要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工程,依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不同的项目承包模式,选用相适应的示范文本,见附件
一、附件
二、附件五。
第二条 签订履行与管理
一、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制造成本承包及内部费用承包和产值双控指标承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签订。
二、公司项目部在履行的有效期内要加强过程控制,项目经理部是全面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单位,应确保施工合同及项目责任合同所有条款的全部履行。
三、项目责任合同的管理。责任合同份数可根据项目部需要而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三份。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项目部责任合同的主管部门,上述合同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传递完毕。
第四章 工程项目分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一条 承包商及劳务队伍的选择及示范文本
一、承包商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在集团公司确定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进行选择。一是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和专业公司。二是具有经济实力,技术素质高的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三是公司员工自行联系的工程项目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要经过考察合格且具备履约能力,方可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
二、劳务作业队伍的选择。应选用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队伍,且具有经济实力。
三、要统一示范文本,凡执行分承包的工程项目,由照集团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见附件三,对分包商签订 <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见附件四。劳务分包合同文本另行制订。
第二条 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一、根据工程项目预算收入的具体情况,经过测算确定分承包商应上缴的利税总额,其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工程结算总价的3%(不含税)。否则应报市场经营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责任书,要明确责任目标,全面体现对施工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等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经济指标等,应在责任书中有约定,以确保施工合同和责
任书的全面履行。
三、项目经理部经理负责对分包商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承包人工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与竣工结算、保修、违约、过程控制、规避合同风险等主要条款,要认真研究后再签订,文本中未含部分可作补充条款。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依照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对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方权利、义务等,认真研究后进行签订。
第三条 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一、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一是要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费用包干承包合同。二是要加强全过程的控制,除施工管理和技术经济管理外,特别在材料采购,材料款的赊欠等事项,项目部要详细准确掌握物流、人工费的拖欠等情况,在工程拨
款方面要依据形象进度和业主的拨款情况,来确定拨款数额。拨款要一支笔,禁止多头批款。工程竣工办理财务结算后,要签订结算后遗留事项处理协议,并由承包人列出对外债务清单,由承包人承诺自行解决债务纠纷。
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由公司与项目部签订;
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商签订。合同份数,依据公司的需要而定,最低不得少于三份,并在签订后三日内传递完毕。属项目部经营部门是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主管部门,要设专人管理分承包合同。
第五章 各类合同的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批流程(见本办法附表一)
1、施工合同的审批。按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制定的合同审批表(见本办法附表四),逐级审批。审批均为施工合同的草稿,草稿应为含概合同双方初步意向的合同文本,审批后再经对方洽谈认可,达成一致,方可书写正式合同文本。公司的施工合同,均由市场经营部审批,一级工程项目或特殊情况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施工合同的审批,要求由参与合同洽谈的经营部门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携带合同草稿和审批表,来市场经营部办理,统一加盖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2、补充合同的审批。合同管理人员应携带对业主承诺的书面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进行审批。
二、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的审批流程(见本办法附表二)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负责起草,经洽商后,由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合同经集团公司总裁和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
三、分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批流程(见本办法附表三)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承包责任书,由市场经营部负责起草,经洽商后由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的分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配合项目部起草,经洽商后,由项目部经理审批,项目经理与分包商签字生效。但一级项目工程需市场经营部审批。公司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配合项目部起草,经洽商后,由项目部经理审批。
第六章 项目责任承包与分承包结算审核程序
第一条 项目责任承包工程结算审核
一、公司和项目部项目责任承包的工程,依据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由项目部核算人员编制承包结算书,报市场经营部审核,经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作为项目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涉及到项目实际成本,由公司及项目部的财务部门、材料部门、劳资部门等有关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传递至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经营部门配合编制财务结算。结算经项目部核对后,由财务部门编制竣工制造成本报表。
第二条 分承包结算审核
一、关于分承包工程的结算审核。应以分承包合同界定的收入,由公司经营部门或项目部办理分承包结算,对涉及到材料调拨、周转工具和设备的租赁、借工、拨款等费用,均要列出结算清单,从承包人结算款中扣出。
二、结算审核。分承包工程的财务结算,由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经营部门配合,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
第七章 各类合同的评价考核
一、合同评审主要考核评价合同(标书)评审确认表、评审报告的填写是否规范,内容包括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识别、采取措施及保证能力、评审部门及评审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标书)评审的全部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传递。
二、使用的合同文本是否符合建设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三、合同的签订与审批,是否按本合同管理办法进行运作。
四、合同的传递、合同的份数是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收文发文手续是否健全。
五、合同的履行。合同传递后,有关部门和项目部是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学习,有无学习记录,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纪录。
六、合同管理。有关部门及项目部是否建有合同台帐,合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七、分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在规避风险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有无出现问题。
第八章 各类合同档案的管理
一、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各类合同的主管部门,要求市场经营部、项目部设专职合同管理员或以合同管理职责为主的兼职管理员.。
二、各类合同都要分别建立合同台帐,由集团公司设置统一模式的合同台帐(见本办法附表五)。建立收发文本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传递市场经营部,由市场经营部归档管理,副本由经营科、财务科、项目部归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为合同复印件。
四、项目责任承包合同,传递市场经营部一份备案。
五、分承包合同,传递市场经营部一份备案。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并经上级行政主管审查后,在五日内传递至市场经营部。
七、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管理的合同公司的施工合同正本,由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归口管理,负责建档和借阅事宜,一级项目工程的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存档一份。从市场经营部借阅的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涂改。
第九章 建立各类合同程序与责任追究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要按照合同起草、会签、洽谈、审批、签订盖章五个环节进行。
二、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在合理界定公司与项目部收入和支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基础上,由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签订。
三、分承包合同的签订,在考察合格分包商,已规避法律、法规及经济风险的基础上,由项目部和分包商签订。但一级项目工程需经市场经营部审批。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在考察劳务作业队素质,规避经济风险的基础上,由项目部和劳务作业队签订。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
1、施工合同的签订,要坚持合法、公正、公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形成诉讼,使企业受到经济损失时,通过核查签订合同的五个环节后,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根据经济损失额度的大小,进行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罚。
2、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的签订,要经过测算来界定项目收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亏损责任。但确认属投标报价的失误、企业让利、政策性调整的原因,不应由项目部负担。对项目成本的亏损,通过核算和分析考核,对项目经理按照责任书的约定进行处罚。
3、分承包合同的签订,要按照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通过测算,进行洽谈和签订工作。分承包合同中要有规避风险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纠纷时,要遵循平等友好协商原则,不要激化矛盾而形成诉讼,如果发生给企业
造成经济损失和企业信誉损害的,要追究分公司经理的责任,并根据损失额 度的大小,对责任者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十章 各类合同争议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出现争议和纠纷时,双方首先要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上报集团公司,由市场经营部参与解决,并做出合理的裁决。
二、合同一旦出现诉讼,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由市场经营部协助基层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对企业造成的经济
损失。
三、市场经营部在帮助解决完每一诉讼纠纷案件后,应当做出书面总结,分析出合同发生纠纷的法律原因,在以后的合同管理中予以重点监管,避免以后发生类似情况,使集团公司的管理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第四篇: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转包、内包、挂靠
在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建筑业农民工劳动纠纷数量占多,这很多是因建筑工程中存在劳务分包、转包、内包、挂靠等情况,而农民工不清楚哪些是有效而受法律保护、哪些是被法律禁止而无效造成的。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向大家进行介绍,希望读者尤其是建筑业的农民工朋友们了解“三包一靠”的效力,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知道该向谁主张合法权益。劳务分包:
合同效力应视情况而定 【案例】
一家公司通过招标方式从一家建设单位承包到楼房建筑工程后,将面积约为150㎡的清除基础淤泥的劳务分包给了邱日萍等12名农民工。可当邱日萍等完成工作任务后,公司起初借口尚未从建设单位获取工程款而一再拖延工资,后来干脆以其分包劳务未获得建设单位同意,属于违法分包、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拒绝支付。【点评】
劳务分包并非必然无效。就承建单位与建筑单位在建筑合同中没有劳务分包的约定或劳务分包没有得到建设单位认可时,是否属于违法分包问题,应当区别对待:如果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资质且在资质条件允许范围内的分包,不属于违法分包;如果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或虽然有资质但不在资质许可条件范围内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与之对应,本案所涉清除基础淤泥的劳务,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需通过简单的体力劳动就能完成,根本不存在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的问题,因而公司不能拿无效说事儿。劳务转包:
任何形式均被法律禁止 【案例】
202_年8月,一家公司承包到一项劳务工程后不久便当起了“甩手掌柜”:将之转包给包工头李某。李某则雇请肖丽玉等17人施工。任务完成后,李某却携带公司给付的工资逃之夭夭了。面对肖丽玉等索要工资的请求,公司认为其已经付过,且其与李某之间的转包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肖丽玉等自然无权向其索要。【点评】 的确,本案所涉转包合同无效。转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的劳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实际成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而分包中的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虽然转包都被法律所禁止,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尽管本案所涉转包合同无效,但公司却必须向肖丽玉等人支付工资。劳务内包:
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案例】
202_年9月,一家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劳务工程后,以“内部承包”方式交由其内设机构基建部完成。基建部随之招募了邓晓菲等20名农民工施工。期间,邓晓菲在劳动期间不慎受伤。当邓晓菲要求给予工伤赔偿时,却遭到公司拒绝,理由是其与基建部的“内部承包”协议无效,其自然无需对基建部的雇佣行为担责。【点评】
公司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内部承包”又叫“内包”,是承包人承接劳务工程之后,交由其内部职能机构或者部门负责完成的一种经营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人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人格,属于法人的一个部分,法人对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行为负责。即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和法人属于同一主体,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他人”或“第三人”,故内包不属于转包。与之对应,公司自然应当对邓晓菲的工伤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挂靠:
所有方式都属无效行为 【案例】
包工头朱某拉起建筑队后,鉴于难于接到活干,遂挂靠到一家建筑公司。202_年11月,朱某以该公司名义与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一个月后,朱某雇请的员工邱庚秀因脚手架脱落而受伤。鉴于朱某拒绝赔偿,邱庚秀曾要求公司担责。但公司认为,朱某与其系挂靠关系,而挂靠不受法律保护,故邱庚秀只能要求朱某担责。【点评】
本案所涉劳务挂靠关系无效。劳务挂靠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被法律明令禁止,但并不等于本案所涉建筑公司便无需对邱庚秀所受伤害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由此可知,邱庚秀有权要求本案中被挂靠的这家建筑公司担责。
第五篇: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协议
总分包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接受建设单位合同委托在甲方总包工程内施工,甲方对乙方进行总分包管理和配合,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以供双方严格执行。
一、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甲方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互相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6、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陷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7、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
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9、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
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0、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2、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
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他事故(包括由乙方负责区域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4、(1)其他: 乙方与施工无关的外来人员,包括家属亲戚,特别时小孩在内,一律不得进入
施工区域及住在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与协议不符的外来人员进行施工。
(2)由于乙方存在着各种原因施工人员进场时间穿插不齐等情况,如甲方对乙方进
行安全交底会带来一定的困难和不良的效果。因此,乙方在施工前应随时把本协议及补充规定自行向每次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与教育。
(3)凡建设单位指派进场施工队伍一律由建设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管理,并监督安全
工作。
(4)如乙方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
等达不到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如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各种损失,应按甲方损失金额原价赔偿。
(5)乙方如需使用甲方水、电,应缴纳适当数额的押金,并在甲方指定地点自行挂
表,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数,并签字认可。甲方按建设单位扣款单价按月计费,乙方每月结清上月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6)
(7)
(8)乙方的竣工资料自行收集、整理并在竣工前30日内交于甲方。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材料不得进入现场,甲方对此有权进行检查。乙方施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将易损坏部位做好保护
措施。
(9)乙方必须按甲方总体计划安排工序,保证进度、质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
不能按建设单位要求按期保质保量竣工,甲方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专用脚手架(注:外脚手架在甲方外墙工序结束后如乙方
仍需使用时,外脚手架亦为乙方专用脚手架),乙方需按甲方成本付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乙方应按国家明文规定必须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对
自己队伍的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对不适合施工的人员应及时清退。严格贯彻并执行先教育后上岗招工原则。、高空作业时,除严禁抛物外,对危险区域及模板、脚手架拆除时的警戒区域内,人人必须做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作业,乙方在分派工作时应注意交叉施工作业点,严禁立体作业,未经工地负责人的同意,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危险、警戒区域范围内进行各种施工作业。
二、治安管理协议
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规定的制度和纪律,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1)携带物品出门,应凭出门证,经甲方门卫验证后方可带出;双包工程材料设备
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一律不得外运,未经批准外运按偷盗论处。
(2)
(3)家属亲友不得擅自到甲方单位内部(生活区和施工现场)住宿。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土炉。严禁乱接灯具或睡在床上吸烟,严禁使用电加
热器。
(4)严禁赌博、偷盗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凡偷
盗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按原值赔偿,并给予必要处罚。
(5)
(6)不准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不得男女混居。严格遵守《消防条例》,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吸烟和动用明火,明火作业必
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专人监护。
(7)乙方负责区域所需工程消防器材由乙方自备。
三、项目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环境保护协议
1、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对在自己的施工操作场地范围的场容场貌负全部责任,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所使用的材料下脚料、包装料,根据甲方指定的地方集中堆放。乙方应严格遵守成都市的相关条款、规定,运输道路应派专人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在工地大门采用洗车设备冲洗;在市区道路运输时严禁超载、撒土。如乙方违反成都市的相关条款、规定,所有责任自理,概与甲方无关。
(2)材料堆放服从甲方安排,不乱拖、乱堆、乱扔,确保道路畅通。
(3)宿舍区内每天保洁,室内要做到窗明、地净,墙面无蜘蛛网,棉被整洁,叠成方块,衣物堆放整齐,床、铺上下整洁,无污水,无垃圾,无杂物。
(4)不随地大小便,乱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乱搭、乱挂、乱晒衣物。
2、罚款及罚金
在施工过程中,上级或地区地检查中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影响达标被罚款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同样给予乙方一定的罚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单位:公司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