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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液化石油气燃气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液化石油气燃气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第一篇:关于液化石油气燃气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液化石油气燃气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长庆油田凤城园社区

液化石油气是长庆油田凤城园社区居民生活所依赖的一种方便、快捷、清洁的重要化工燃料。然而,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它又给正常的管理规范带来难度。管好用好可以造福社区居民,反之,则会给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

近年来,全国因为液化石油气泄漏而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屡见不鲜,教训十分深刻。202_年11月14日,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一肉夹馍店因液化气钢瓶阀门操作不当,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引发爆炸,造成11人死亡、31人受伤。202_年6月11日上午,苏州市一燃气公司生活区办公楼食堂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导致6人死亡,3人重伤。

一、认识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是石油炼制过程中的尾气及化工生产的副产品。它是由多种烃类组成,其组分含量随炼油或化工生产工艺、加工方法的不同而变化。它的主要成分有乙烷、丙烷、丁烷、乙烯、丙烯、丁烯等。在常温下为气体,只有在加压和降低温度的条件下,才能变成液体,成为液化石油气。为了便于储存和运输,通常都加压或冷却使其液化,储存存在密封的容器内。

1、液化石油气的特性。

管理难度。

(1)留守老人安全意识较欠缺,加之生理原因导致的反应迟缓,容易造成家庭用气安全问题。

(2)部分社区居民尚未养成良好的安全用气习惯:

燃气点火前不留意炉具周围有无石油液化气味;

燃气使用完后不关闭钢瓶角阀;

气瓶上堆放报纸、塑料等杂物;

更换气瓶配件时不使用安全连接配件,随意使用铁丝等连接紧固或直接连接不紧固;

(3)厨房装修后,对嵌入式燃气炉灶灶台下面的橱柜未根据液化石油气气源性质在适当的位置设有与大气相通的通气孔。

(4)石油液化气灶具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未对其主要安全部件进行更换,容易造成液化气泄漏。

(5)陇东地区冬季较长,冬季天气较寒冷,居民在冬季为了保暖往往长时间紧闭房门,在使用液化气时,容易出现燃气泄漏,造成闪爆或中毒。

(6)居民应对液化气泄漏、着火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较弱,面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惊慌失措,对初期安全事件处置不得当。

三、提升社区燃气安全管理的对策及措施

1、干预人的不安全行为

(1)开展危险源辨识。组织社区居民代表、社区管家等从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系统、全面地识别影响居民家庭燃气安全的危险源,将识别出的危险源在最大范围内向社区居民进行告知,并对识别出的危险源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的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风险分析,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措施,预防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2)做好安全知识在社区内的全员传播。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与社区内的每一个人都紧密相连。因此,应当广泛传播安全知识。鉴于社区部门和单位众多、人员分散,不易召集和管理困难等原因,要因地因时制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播工作。如利用专栏、媒体、分发宣传品或开展社区居民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方法,争取做好人人皆知,人人支持和参与,创造良好的氛围和运作环境。

(3)培育良好的安全用气习惯。人是影响安全工作最为活跃的因素,最容易受到事故伤害的是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大力培养社区居民良好的安全用气行为习惯,通过开展社区居民hse活动、入户安全服务、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养成社区居民行为习惯上下功夫。通过先进的安全文化长期熏陶和日常不安全行为干预,达到人人发自内心的重视安全,个个自觉自愿的支持安全的良好安全用气行为习惯。

(4)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很多社区没有适用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或者是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不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往往匆忙上阵,被动应付,遇事靠判断,指挥靠经验,延误了最佳救援时机。一是要组织专业人员或者利用楼宇管家入户安全检查的时机深入宣传液化石油气的特性和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二是组织专门力量编写用气安全应急常识手册,把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通过开展应急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的预防能力和应对能力。四是要开展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自救、互救以及逃生演练,让广大社区居民掌握正确的自救、互救、逃生知识和能力,遇到突发事件能够沉着应对,科学处置,减少损失。

2、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1)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一种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它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把潜在的危险留在家中。液化石油气钢瓶在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碰撞,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环境潮湿而生锈腐蚀,钢瓶角阀因多次开启,密封圈磨损而发生泄漏,积存的残渣造成钢瓶的内部腐蚀及渗氢造成瓶体材料鼓包等,加之液化石油气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破坏力强等特点,所有这些因素都将影响钢瓶的安全使用,甚至酿成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使用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对钢瓶进行定期检验,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是保证钢瓶安全使用的前提。

(2)关注燃气灶具安全附件。

第二篇: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适应城市煤气事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经营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或用户。

第三条 液化石油气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各级领导必须充分重视液化石油气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要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为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对液化石油气的经营管理,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做到由城建系统统一管理。

第四条 本暂行规定以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规定为依据,结合我国技术管理水平而制定的基本要求。在执行本规定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一章 储

第五条 储配站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设备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六条 必须制定和执行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安全防火制和巡回检查制等;建立完整的运行原始记录(包括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建立设备档案;定期执行设备的技术检验和维修制度,以保证各类设备和监测仪表的完好工作状态。

第七条 储罐必须设有安全阀。大于100立方米的储罐宜设有两个处于工作状态的弹簧式安全阀。凡在安全阀与罐体间设置的阀门必须处于开启状态,并应有铅封。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安全阀应每年检验一次。

第八条 储罐必须设有直观的液面计(如平板玻璃液面计),并应标有最高液面充装量的红线标尺。每次充装完毕,必须检查液面计的准确性,当液面计损坏或液面不准确时,应查明原因并经修复后再使用。

储罐上的压力表、温度计应随时注意检查,如有失灵现象,应即时更换,并应每半年检验一次。

各类阀门应加强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阀门严密不漏,开关灵活。

第九条 储罐和容器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4%。首次充装液化石油气时,可首先开启气相阀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缓慢进行充装。

第十条 贮存灌装区要采取如下措施,杜绝一切火源。

1.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等警戒牌。

2.不得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穿带钉鞋进入。

3.进入生产区的汽车,排气管出口必须装有消火装置,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时。拖拉机、电瓶车和马车等禁止入内。

4.设在地面上的储罐、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接地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并应每年检查一次。

5.储配站内各生产设备应有防静电措施。操作人员工作服衣料不应采用化学纤维。

6.操作和维修应采用不发火工具。如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制定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储罐的喷淋水装置应加强定期检查和维修,随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气瓶的存放应有遮阳装置。

第十二条 残液必须密闭回收。严禁向江、河、地沟或下水道内任意排放,如排放时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储罐应定期排水和排污,排放设施应有防冻和安全措施。检修时,罐内余气或置换气的排放,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清出的污泥物应妥善处理,不得任意倾倒。

第十四条 凡总贮存量较大的单位,可根据条件建立储罐的检测队伍,负责和承担贮罐的检查、维修工作,保证贮罐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 消防要求:

1.应设有专用的消防水源。消防系统应能随时投入正常使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

2.应考虑事故状态断电时,保证具有一定压力的消防水量的充分供应。

3.总控制水阀应设置在远离罐区的安全地区。

4.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和排险工具,要求每半年检查一次。

5.应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漏气、排险和灭火作战方案,并组织专业或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训练。

6.在站区周围的一定范围内,应在公安消防部门的组织下,建立紧急熄火联络网。发生事故,立即发出警报。

第十六条 贮罐的检验应按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锅字7号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执行。第二章 输

第十七条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运输应执行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液化石油气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火车槽车的运输应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液化气体铁路槽车技术鉴定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液化石油气长输管线应配备专职的巡线工,加强管线的巡回检查和沿线阀门的维护保养。

第十九条 钢瓶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瓶一般应竖放。10和15公斤钢瓶不得超过两层码放;50公斤以上的钢瓶(包括50公斤钢瓶)宜有橡胶护圈。

2.汽车必须配有干粉灭火设备。

3.钢瓶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摔、砸。无橡胶护圈的钢瓶禁止滚动。第三章 灌

第二十条 灌装接头应加强维修,保证可靠的气密性,应尽量减少灌装时的泄漏。

第二十一条 钢瓶在首次灌装前,在瓶体上应有总重量的明显标记,精确到0.1公斤。

第二十二条 禁止使用玻璃钢或有三道焊缝的10和15公斤钢瓶。

第二十三条 灌装前后设专人检查钢瓶,当发现下列情况者,不得进行灌装:

1.重量标记、字样不符合规定或脱落不易识别者。

2.超过检修期者。

3.瓶体外观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变形及外腐蚀严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者。

4.附件或零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者。

第二十四条 灌装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公共福利用户及工业用户如采用代用钢瓶,必须征得当地劳动部门同意方可灌装。其灌装重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G=0.425×V

式中:G___钢瓶的灌装重量(公斤)

V___钢瓶的容积(升)0.425____灌装系数(公斤/升)

第二十五条钢瓶灌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10、15公斤钢瓶灌装误差为±0.5公斤,50公斤钢瓶灌装误差为±1.0公斤,必须实行严格的复验制度,严禁超量灌装,灌装不合格不准出厂。2.要加强灌装后的钢瓶检漏工作,发现瓶体和角阀漏气,严禁出厂。

3.灌装前应认真检查灌装台秤,灌装台秤应加强日常维修,定期进行检修校验。

4.灌装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严禁擅离职守。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对新钢瓶的使用,必须把好质量验收关,凡不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部标准CJ3—1—80),应不予使用。第四章 使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安全用气,各地管理部门应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对用户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 液化石油气用户应做到:

1.严格遵守本地供气单位有关使用的规定。

2.用户应具有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和试漏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如发现漏气应及时送供气单位检修,严禁私自修理角阀和减压器。

3.严禁将钢瓶放在卧室使用。钢瓶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4.用户在换瓶时应做到:

①减压器接口密封胶圈无脱落、损坏或老化现象;

②减压器和角阀连接紧固。

5.严禁私自倒出瓶内液化石油气或残液。

6.钢瓶严禁倒置使用。严禁用火、蒸汽、热水以及其它热源直接对钢瓶加热。钢瓶周围气温不得超过45℃,除有气化器外,同室内不准有其它火源。

7.使用瓶组供气的用户,应设专用瓶库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地供气单位应建立用户档案。对工业用户和其他单位用户应定期巡回检查。对民用用户应定期进行检修。第五章 第五章 安全组织

第三十条 各级领导应重视和加强安全工作,要求有一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领导干部主管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应设立安全管理科室。贮配站应有专职安全管理小组(或专人)。其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计划;监督各厂、站安全措施的执行;协调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活动等。

第三十二条 安全、教育部门要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要害岗位必须由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附

第三十三条 对认真执行暂行规定,安全工作有成绩的职工,应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省、市、自治区城建部门应根据本暂行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定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报请当地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国家城建总局备案。

第三篇: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

中文名称: 液化石油气

英文名称:

liquefied petroleum gas;LPG 定义:

炼厂气、天然气中的轻质烃类在常温、常压下呈气体状态,在加压和降温的条件下,可凝成液体状态,它的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

应用学科:

资源科技(一级学科);能源资源学(二级学科)

以上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随着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化工生产方面,液化石油气经过分离得到乙烯、丙烯、丁烯、丁二烯等,用来生产合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及生产医药、炸药、染料等产品。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由于其热值高、无烟尘、无炭渣,操作使用方便,已广泛地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此外,液化石油气还用于切割金属,用于农产品的烘烤和工业窑炉的焙烧等。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液化石油气

英文名称: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中文名称2:压凝汽油

英文名称2:Compressed petroleum gas

法语名称:Gaz de pétrole liquides GPL

理化特性

成分:较多:“丙烷、丁烷”。较少:“乙烯、丙烯、乙烷丁烯”等。

外观与性状: 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

密度:液态液化石油气580kg/立方米,气态密度为:2.35kg每立方米

闪点(℃):-74

引燃温度(℃):426~537

爆炸上限%(V/V):33

爆炸下限%(V/V):5

主要用途:用作石油化工的原料,也可用作燃料。

液化石油气主要用作石油化工原料,用于烃类裂解制乙烯或蒸气转化制合成气,可作为工业、民用、内燃机燃料。其主要质量控制指标为蒸发残余物和硫含量等,有时也控制烯烃含量。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易燃物质,空气中含量达到一定浓度范围时,遇明火即爆炸。

主要成分

液化石油气是炼油厂在进行原油催化裂解与热裂解时所得到的副产品。催化裂解气的主要成份如下(%):氢气5~6.甲烷10.乙烷3~5.乙烯3.丙烷16~20.丙烯6~11.丁烷42~46.丁烯5~6,含5个碳原子以上的烃类5~12。

热裂解气的主要成份如下(%):氢气12.甲烷5~7.乙烷5~7.乙烯16~18.丙烷0.5.丙烯7~8.丁烷0.2.丁烯4~5,含5个碳原子以上的烃类2~3。这些碳氢化合物都容易液化,将它们压缩到只占原体积的1/250~l/33,贮存于耐高压的钢罐中,使用时拧开液化气罐的阀门,可

燃性的碳氢化合物气体就会通过管道进入燃烧器。点燃后形成淡蓝色火焰,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热(发热值约为92100kJ/m3~121400kJ/m3)。并可根据需要,调整火力,使用起来既方便又卫生。液化石油气虽然使用方便,但也有不安全的隐患。万一管道漏气或阀门未关严,液化石油气向室内扩散,当含量达到爆炸极限(1.7%~10%)时,遇到火星或电火花就会发生爆炸。为了提醒人们及时发现液化气是否泄漏,加工厂常向液化气中混入少量有恶臭味的硫醇或硫醚类化合物。一旦有液化气泄漏,立即闻到这种气味。而采取应急措施。

加工工艺

液化石油气是炼油厂在进行原油催化裂解与热裂解时所得到的副产品。催化裂解气的主要成份如下(%):氢气5-6.甲烷10.乙烷3-5.乙烯3.丙烷16-20.丙烯6-11.丁烷

专用软管 42-46.丁烯5-6,含5个碳原子以上的烃类5-12。热裂解气的主要成份如下(%):氢气12.甲烷5-7.乙烷5-7.乙烯16-8.丙烷0.5.丙烯7-8.丁烷0.2.丁烯4-5,含5个碳原子以上的烃类2~3。这些碳氢化合物都容易液化,将它们压缩到只占原体积的1/250-l/33,贮存于耐高压的钢罐中,使用时拧开液化气罐的阀门,可燃性的碳氢化合物气体就会通过管道进入燃烧器。点燃后形成淡蓝色火焰,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热(发热值约为92 100 kJ/m3-121 400 kJ/m3)。

发展情况

202_年,中国LPG总产量、商品产量、商品消费量、总消费量比202_年有所增长;而进口量、出口量则有所下降。其中LPG总产量为1473.36万吨,比202_年增长5.4%;商品产量为1353.4万吨,比202_年增长5.9%;商品消费量为1964.93万吨,比202_年增长2.7%;总消费量为202_.81万吨,比202_年增长2.5%;进口量为614.12万吨,比202_年减少3.8%;出口量为2.67万吨,比202_年减少16.3%。

202_年,中国LPG总消费量与商品消费量分别为2133.69万吨和202_.12万吨,成为世界上第二大LPG消费大国。同时,国内LPG产量稳定增加,202_年总产量为1613.7万吨,位居世界第三。国内市场需求的减少与自主产量的增加,使中国LPG进口市场遭受进一步挤压,出口量大幅增加。

编辑本段特点

LPG是指经高压或低温液化的石油气,简称“液化石油气”或“液化气”。其组成是丙烷、正丁烷、异丁烷及少量的乙烷、大于碳5的有机化合物、不饱和烃等。LPG的具有易燃易爆性、气化性、受热膨胀性、滞留性、带电性、腐蚀性及窒息性等特点。

LPG主要是由丙烷(C3H8)、丁烷(C4H10)组成的,有些LPG还含有丙烯(C3H6)和丁烯(C4H8)。LPG一般是从油气田、炼油厂或乙烯厂石油气中获得。LPG与其他燃料比较,具有以下独特的优点。

污染少

LPG是由C3(碳三)、C4(碳四)组成的碳氢化合物,可以全部燃烧,无粉尘。在现代化城市中应用,可大大减少过去以煤、柴为燃料造成的污染。

发热量高

同样重量LPG的发热量LPG的发热量相当于煤的2倍,液态发热量为45 185~45 980kJ/kg。

易于运输

LPG在常温常压下是气体,在一定的压力下或冷冻到一定温度可以液化为液体,可用火车(或汽车)槽车、LPG船在陆上和水上运输。

压力稳定

LPG管道用户灶前压力不变,用户使用方便。

储存设备简单,供应方式灵活

与城市煤气的生产、储存、供应情况相比,LPG的储存设备比较简单,气站用LPG储罐储存,又可装在气瓶里供用户使用,也可通过配气站和供应管网,实行管道供气;甚至可用小瓶装上丁烷气,用作餐桌上的火锅燃料,使用方便。

由于LPG有上述优点,所以被广泛用作工业、商业和民用燃料。同时,它的化学成分决定了LPG也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化工原材料,因而也广泛用于生产各类化工产品。

气态的液化石油比空气重约1.5倍,该气体的空气混合物爆炸范围是1.7%~9.7%,遇明火即发生爆炸。所以使用时一定要防止泄漏,不可麻痹大意,以免造成危害。

编辑本段使用领域 有色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冶炼中要求燃料热质稳定,无燃炉产物,无污染,而液化石油气都具备了这些条件。液化石油气被加热气化后,可以方便地引入冶炼炉燃烧。山东金升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已将液化石油气成功地用于德国克虏伯熔炼炉的铜冶炼工艺,代替了原煤气燃烧工艺,减少了硫、磷等杂质的危害,提高了铜材质量。

窑炉焙烧

我国的各种工业窑炉和加热炉历来以烧煤为主,这不仅造成能源的浪费,排出的烟气也严重污染着环境。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我国能源今后发展任务是:优化能源结

相关器械

构,建立世界级清洁、安全、高效的能量供应体系,建立能源技术发展促进机制等。为适应这一任务的要求,许多工业窑炉和加热炉改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如用液化石油气来烧瓷制瓷砖;用液化石油气烘焙轧制薄板等,既减少了对空气的污染,又大大提高了产品的烧制质量。

汽车燃料

据202_年我国城市环境状况公告显示,监测的338个城市中,超过国家大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占到63。5%,其中超过三级的有112个,我国大气污染已由工业废物、煤烟气型向光化学烟雾型转变,大城市中汽车排放尾气成为大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目前,城市空气污染源中约有70%来自汽车的废气排放。为解决这一问题,自20世纪末,我国各大中城市相继建起了汽车加气站,用液化石油气替代汽油作汽车燃料,这一燃料品种的改变,极大地净化了城市空气质量,也是液化石油气利用的又一大发展方向。

居民生活

居民生活燃用液化石油气主要有管道输送和瓶装供给两种方式。1.通输送:管道输送方式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进行,它是由城市燃气公司把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液化石油气与煤气或液化石油气与化肥厂排放的空气等混合后,通过管理直接输送到居民家中使用,目前,许多城市都实现了这种供应形式。2.装供给:瓶装供给是通过一个密封钢瓶将液化石油气由储配站分配到各家各户,作为家 庭灶具的供气源,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最早是在炼油厂和几个工业城市使用,现已发展到乡镇农村。在民用部地区就建有从事钢瓶供气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一万多个,有的个别乡镇平均建有2个以上。

由此可见,液化石油气的使用范围愈来愈广,使用量愈来愈大,发展愈来愈快。因此,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知识的宣传学习,保证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是非常必要和迫切需要的。

供应方式

通常有瓶装、管道和分配槽车三种供应方式。

瓶装供应

将液化石油气灌入钢瓶向用户供应。液化石油气钢瓶是薄壁压力容器各国规格不一,家庭使用的钢瓶容量有10.12.15.20公斤等;公共建筑和小型工业用户使用的钢瓶容量有45.50公斤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用专用灌装机具将液化石油气灌装到钢瓶里,并经供应站或直接销售给用户。

液化石油气应按规定的灌装量进行灌装,瓶内气相、液相共存,压力为当时环境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例如20°C时丙烷饱和蒸气压约为800千帕,正丁烷约为200千帕)。

使用时气态液化石油气经减压器减压后送至燃具,瓶内液态液化石油气吸收环境热量而连续自然气化。当用户用量较大靠自然气化方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强制气化方式供气。强制气化是在专用气化装置中利用外部热源使液化石油气连续气化。一般家庭用户多采用单瓶供气或双瓶切换供气,公共建筑、商业和小型工业用户多采用瓶组供气。

管道供应

通过管道将气化后的液化石油气供给用户使用。这种供应方式适用于居民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和小型工业用户。液化石油气管道供应系统由气化站和管道组成。气化站内设有储气罐、气化器和调压器等。液化石油气从储气罐连续进入气化器,气化后经降低压力,通过管道送至用户。为防止液化石油气在管道中再液化,必须正确地确定调压器出口压力。气化后的液化石油气还可利用专用装置使之与空气或低发热量燃气掺混并通过管道供应用户。

分配槽车供应

利用汽车槽车向用户供应液化石油气。这种槽车称为分配槽车,其结构与运输槽车(见液化石油气运输)大体相同,容量一般为2~5吨,车上装有灌装泵。分配槽车的供应对象主要是距离其他燃气来源较远的各类用户。用户自备小型固定储气罐(容量半吨至数吨)接收液化石油气。分配槽车也可作为流动的灌瓶站,向远离供气中心区的居住小区的用户钢瓶灌装液化石油气。

危害污染物质含较多 健康危害

本品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可致皮肤冻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麻醉性。

相关器械 危险特性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专业名词解释

CP(contract price)

指沙特合同价。因沙特阿拉伯LPG出口量约占世界总出口量的1/4,故很多国家与地区LPG的出口都参沙特的CP来作为其贸易出口的定价。CP的定价是参照前一个月沙特阿美石油公司(Aramco)月初、月中、月底3次招标的中标价,并参考现货价格趋势而制定的价格,于每月底对外正式公布下一个月的CP。此种定价方式于1994年10月后开始使用,沿用至今。1994年10月前曾采用过SP(Saudi Price),即沙特价,SP采用90%与沙特阿拉伯轻质原油销价关联,10%与现货LPG价格相关联的计价公式。

贴水(premium)

行业用语。对CIF贸易来说,通常贴水是指运费+管理费+利润。而对FOB贸易来说,则不包括运费及随运输过程所发生的管理费。一般贸易商会给其客户报出何时何地交货的贴水。CP+贴水则为实际成本价。由于CP仅为一挂牌参考价,而现货价往往是根据货源的充裕或紧缺有时低呈高于CP,为体现CP+贴水中CP不变,故贴水价经常浮动,在货源充裕时,有时会出现零贴水或负贴水的现象。

浮仓(floating vessel)

行业用语。一般指用大型LPG冷冻船作为一流动LPG储库,漂浮于海面或大江上,再将其船上的LPG用特制的胶管驳到小型的LPG压力船上,使用此办法来销售LPG。国外早期已有使用,在中国大型LPG储库建成前,在华南、华东沿海及其附近公海也常有使用。

靠岸浮仓(floating storage)

行业用语。指将LPG浮仓固定靠泊在岸边码头上,长期销售LPG。因为靠岸操作风浪较小,操作周期长;另外既可将LPG过驳到小型LPG压力船销售,也可直接将船上的LPG卸到岸上的压力库,再装载到汽车槽车销售,可大幅度降低其销售成本。

一级库(terminal)

中国LPG行业用语。一般指直接用大型LPG冷冻船从国外进货后,可以用船运或陆运直接出货的大型LPG冷冻库、地下库、压力库。

二级库(pressurized depot)

中国LPG行业用语。一般指有LPG货源可供LPG汽车槽车或火车槽车接货的中型LPG压力库。这种类型的储库,如位于江海边的对外开放口岸,则既可用小型LPG压力船从海外直接进口LPG,又可从一级库进货。

三级库(distributor)

中国LPG行业用语。一般指用汽车槽车从一级库或二级库进货后,只装LPG钢瓶销售或直接用管线供用户使用的小型LPG储库。

编辑本段相关信息

安全使用

随着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许多城镇已开始使用液化石油气做燃料。

液化石油气虽然使用方便,但也有不安全的隐患。万一管道漏气或阀门未关严,液化石油气向室内扩散,当含量达到爆炸极限(1.7%~10%)时,遇到火星或电火花就会发生爆炸。为了提醒人们及时发现液化气是否泄漏,加工厂常向液化气中混入少量有恶臭味的硫醇或硫醚类化合物。一旦有液化气泄漏,立即闻到这种气味。而采取应急措施。

一、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应注意什么? 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注意是否有臭味,确认无漏气时再开火使用,并注意通风要良好。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注意什么?

1.钢瓶请注意检验期限,并附有检验合格标。

2.放置于通风良好且避免日晒场所。

3.不可将钢瓶放倒使用。

4.钢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三、液化石油气管线是否漏气如何查知?

怀疑家中液化石油气管(管线)有漏气时,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测试,应以肥皂泡检查有无泄漏。

四、液化石油气热水器应装何处最安全?

应装在室外通风良好的地方,可避免产生一氧化碳中毒之意外。

液化石油气

五、液化石油气烟火呈现红色火焰状是什么现象?有何危险性?应如何处理?液化石油气火焰正常呈淡蓝色,如发现呈红色,即表示不完全燃烧现象。会产生一氧化碳中毒之危险,应立即请煤气专业人员检修、调整炉具。

六、你如何知道液化石油气外泄吗?

1.嗅觉——家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有臭剂,漏出时会有臭味。

2.视觉——液化石油气外泄,会造成空气中形成雾状白烟。

3.听觉——会有“嘶嘶”的声音。

4.触觉——手接近外泄的漏洞,会有凉凉的感觉。

七、液化石油气漏气时应如何处置?

1.立即关闭液化石油气开关。

2.千万不可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开关。

3.轻轻的打开所有门窗并迅速逃出户外。

4.打报警处理。

八、液化石油气会使人丧命吗?

1.液化石油气本身并无毒性,但有麻醉及窒息性,使生物反应能力降低。

2.液化石油气使用不当时,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易与血液中之血红素结合,而造成缺氧状态(一氧化碳中毒,导致死亡)。

九、使用液化石油气空气不足,而产生一氧化碳中毒应该怎么办?

1.关闭液化石油气开关。

2.打开门窗通风。

3.提供伤者新鲜空气。

4.解开束缚、畅通呼吸道。

5.视情况需要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肺腹压术。

6.液化石油气异味散去之前,勿开启或关闭任何电源开关,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十、一氧化碳中毒有那些症状?

1.会头痛、头晕、恶心、呕吐。

2.会强烈虚脱感、呼吸及脉搏加速、意识模糊,身体无法自主移动。

3.脸色潮红、意识丧失、呼吸停止、痉挛,导致心跳停止而死。

十一、如因污水管线施工不慎挖断液化石油气管线时,怎么办?

如因污水管线施工不慎挖断液化石油气管线时,请市民立即关闭家里火源,如管线起火勿冒然灭火,划定警戒线,并尽速报警,管线挖断处附近居民或经过行人应避免吸烟、或发动汽、机车引擎及各种电源开关以免产生爆炸或燃烧,人员则尽可能远离现场,在处理人员未达现场前,请市民先以绳子将现场圈围,并写上煤气外泄等标语,以提醒过往之人员及车辆。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储运注意事项

易燃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氯、溴)、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槽车运送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编辑本段液化石油气-物理特性

液化石油气气体的密度其单位是以kg/m3表示,它随着温度和压力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在表示液化石油气气体的密度时,必须规定温度和压力的条件.液化石油气液体的密度以单位体积的质量表示,即kg/m3.它的密度受温度影响较大,温度上升密度变小,同时体积膨胀.由于液体压缩性很小,因此压力对密度的影响也很小,可以忽略不计.相对密度由于在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同时存在气态和液态两种状态,所以应该了解它的液态相对密度和气态的相对密度.液化石油气的气态相对密度,是指在同一温度和同一压力的条件下,同体积的液化石油气气体与空气的质量比.求液化石油气气体各组分相对密度的简便方法,是用各组分相对密度的简便方法,是用各组分的相对分子质量与空气平均相对分子质量之比求得,因为在标准状态下1mol气体的体积是相同的.

第四篇: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区管理制度

1、公司加气区、充装区、供气区、储罐区等生产作业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外单位人员随身携带火种(打火机、火柴)交给专人保管。

2、公司职工和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穿带钉子鞋进生产作业区。不准在生产作业区打手机。

3、凡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各种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安装防火帽。

4、来公司的人员和车辆须经批准方能进入生产作业区。

5、不准在生产作业区内修车、擦车、防水。

6、外单位人员不准动用加气设备,充装区设备、供气设备。

7、对违反各项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禁火禁烟十大禁令

1、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内吸烟、携带火种,严禁打手机、BP机和照相机。

2、严禁未办理动火手续,在生产作业区内进行施工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未穿防静电的服装进入生产作业区。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生产作业区。

5、严禁在生产作业区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6、严禁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作业区,批准进入的车辆必须戴好防火帽。

7、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内排放易燃、易爆物料(污油、污水)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作业。

9、严禁堵塞生产作业区消防通道及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生产作业区各类防爆及报警设施。

危险作业报告制度

一、危险作业的范围

1、一类危险作业范围

加气区、充装区、供气区、储罐区内贮运压力容器和管道设备动火;在液化石油气罐区、压缩机间、烃泵房、加气区的动火;槽车装卸台、槽车处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处的动火;加气、充装、供气设备管网接改线的动火。

2、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生产作业区内除一类危险作业范围外的动火均属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1、凡属一类危险作业,由作业单位拟定作业方案。(1)作业的内容;

(2)作业的具体部位,画草图说明;

(3)作业的安全措施,包括加盲板的位置,扫描置换的方式、放散措施、现场监护、浓度分析测定、消防人员和器材的配备等;

(4)作业的现场指挥员;(5)作业的起止时间。

拟定方案以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查,本单位主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签字后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审查后签发动火证,作业班组持动火证执行危险作业。

2、凡属二类危险作业也需按一类方案的内容由作业部门拟定作业方案由单位主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批准,并由站安全员签发动火证,作业班组持动火证执行作业。

3、一类危险作业方案须在作业前两天报安全部门。

4、特殊紧急状态下临时抢修用火,可根据作业的部位和性质用非书面的形式向安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危险作业要在动火证或作业方案所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因故改期或动火部位和方案有改变,需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6、无论一类或二类危险作业,都必须有作业方案并经过批准。无作业方案或未经批准的作业,按违章论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点单位,因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对新入厂的职工包括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在入厂时的安全教育由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内容为:

1、液化石油气的基本性质,厂站安全生产的意义、特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

2、安全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消防常识,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演戏相结合的方式。

3、职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才能分配到各个工作岗位上去,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

二、对参加生产岗位的新职工还应由班组长负责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

1、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和工作任务。

2、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细则。

3、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

4、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保管制度。

5、本岗位应注意预防的事故及预防的方法,曾经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和教训。

6、发生紧急情况的急救措施和报告程序。

三、在生产中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为:

1、交流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找出事故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2、检查和讨论本单位不安全的因素,研究解决办法。

3、检查各种安全制度和规程的遵守情况,开展评比和竞赛。

4、学习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通报及安全生产知识等。

5、研究和讨论有关安全技术的革新项目等。

6、对一些工种的工人,如电工、电焊工和气焊工、锅炉工和液化石油气各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本单位的职工在内部调动工作岗位时,在到达新工作岗位之前应接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到新岗位工作。

消防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为加强 厂区、工作间、加气站、罐装区的消防安全 管理,保证 企业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促进 企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

1、利用每月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作好记录,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班组和先进生产者的依据。

2、考评内容:在岗在位情况;所管辖或工作范围;消防设备的熟练掌握及维护情况;消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及遵守情况;发现火灾隐患上报情况等。

3、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未发生任何隐患及事故,每次检查受到好评的部门及个人(包括部门负责人)年底可评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班组或先进个人”,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奖惩

1、各部、科室、公司工作期间,不履行职责,违反消防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根据损失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追究本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各部门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报告,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价格的20%罚款,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理。

3、对在工作中擅离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根据损失大小,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要追究刑事责任。

4、凡私自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 公司 内的,一经发现对本人进行罚款100-500元,造成其他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任何人损坏消防井、消火栓及各种消防器材的,对当事人严厉惩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工作人员抓住盗窃、破坏消防器材的,按物品的原价300%罚款,按照罚款总额的50%,提取奖励给立功者。

7、在 厂区、工作间、加气站、罐装区 吸烟的,按罚款总额的25%提取奖励给罚款人。

8、各部门或个人发现隐患并报告主管部门的,避免了较大或特大火灾损失的,要给予表扬或重奖。

9、一切罚款必须向罚款人开票据,并与奖金相符,有违反者,予以除名处理。

安全检查制度

分为日常和定期检查。日常安全检查有:

1.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班长,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到定时定点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以保证本单位各处的生产运行都处在严密的监护之下。

2.在工作时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都要对工作环境、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检查,努力做到在工作中不发生事故,并消除一切隐患。3.班组长和安全员上后,应监督和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查看有无不安全的因素。4.各级领导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应布置安全工作,并进行安全工作的检查,即检查生产前的准备,生产中的安全情况,规章制度或注意事项的执行情况。

定期安全检查分为两类,一是节前的,一是季节性的。1.节日前组织单位各级部门负责人对节日值班、保密检查、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联合检查。2.季节性检查主要为: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和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以防暑将温、防台风和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毒、防凝、防冰雪和防滑为重点。安全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3、消防员定期(每三天)不定期的对所有的燃气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应及时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4、消防设施应做到每名职工都可熟练操作。

5、由消防员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消防设施应放在指定地点。

7、消防设施禁止挪动他用。

8、任何人或单位在距站内50米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或其它动火行为。

9、加强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力解决及时上报。

10、保证燃气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备齐全可靠,安全装置运转正常。

11、对无安全防火意识的职工有权停止其工作。

12、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及时上报。

13、消防员应认真填写消防设施,及燃气设施防火安全检查、安全防火巡检的记录和做好一切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14、绝对禁止明火作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充分发挥消防器材的作用,消灭初期火灾,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消防专业。各部门不得将消防器材随便用于非消防工作上,对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的,视情节予以必要处理。对于在消防工作和器材管理中有成绩和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2.消防水池应保持充满,保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并应保持池内水的清洁,防止杂物堵塞水泵和阀门。3.定期检查消防水泵及其附属机件。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保证随时可以正常运转。

4.定期启动消防水泵,防止长期不运行发生故障。5.消防水泵房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其他物品。6.定期检查消火栓的完好情况,注意有无土埋、漏水、打不开等情况,并随时排除故障。

7.消火栓三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8.消火栓钥匙应保证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意动用。

9.地下消防栓必须有明显的地上标志。10.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以防冻坏。11.水枪、水带应装置在消火栓附近的防雨箱内,并经常检查保证质量。

12.站内各部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13.消防器材应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药装粉,以备急用。14.消防工具应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15.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对器材存放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

值 班 制 度

1、值班人员必须熟知各项规章制度,并时刻牢记安全。

2、值班时严禁脱、漏岗,保证对站内做到全天候监护。

3、认真严肃填写各项记录。

4、在岗值班人员必须等接班人员到达后共同对站内及站外的集液井巡察,并填写值班记录后方可离开。

5、白天值班应每2小时,夜班每3-4小时用电鼻在站内瓶组间及气化间巡察一遍,并调整时间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必要时应立即通知站长、安全员等共同解决。解决问题前必须用电子鼻确认安全,并佩戴好防毒面具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6、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带领与本站无关人员进入本站。

7、任何人进入气化间及瓶组间,必须穿戴专用工作服及鞋等。

8、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热情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9、站内禁止带入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及禁止喝酒,违者严惩。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除要遵守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进入站内还必须遵守下列制度:

1、机动车辆进入站内必须遵守交通标志,服从站内管理人员的指挥。

2、机动车辆进入站区内,排气管出口上必须安装合格的防火冒。车上的点烟器不准使用,司机不准携带火种。

3、不得在站区内修车、擦车、放水。

4、进站车辆要依次行驶、停放。遇有车辆拥挤时要互相礼让,服从站内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动,不得抢行、超车、逆行。

5、各种机动车辆不准进入灌瓶车间和倒空车间,必须进入时应在停产后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情况下方准进入。

6、如发生意外事故,各种机动车辆必须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调动。

储气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非储气罐区运行管理人员严禁进入罐区,必须进入时需经领导批准,在运行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不得随意动用任何设备。

2、储气罐区的运行管理人员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熟悉罐区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及使用要求后方准进行操作,否则不准单独值班。

3、储气罐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杂草、物。

4、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监守岗位。每次运行检查后都要详细记录贮罐液位、压力及阀门开启状况、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贮罐进液时要随时检查液位和压力变化。值班人员没有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离开。

5、储气罐区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穿带进入罐区。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导静电鞋。

6、检修人员进入储气罐区检修时,应事先通知运行管理人员。检修作业中,需开关阀门时应由运行管理人员操作,检修后通知运行人员把阀门恢复到正常位置,方准离开作业现场。

7、储气罐区不准随意动火检修,必须动火时,要按规定办理。

8、储气罐区严禁放散液化石油气,因检修而必须排放时,应通过火炬或装临时火炬放散,火炬放散时应设专人监护。

9、储气罐区内的阀门、法兰等设备,附件要经常维修,不允许有跑、冒、滴、漏现象。

10、储气罐不得超过最高液位、压力和温度,必要时采取降温等措施。运行的贮罐、管道、设备等各零部件必须齐全,仪表灵敏,阀门开关灵活,不漏气。

11、贮罐的液位监测手段必须灵敏可靠,发现假液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加以消除。对于液位计失灵的贮罐只许出液,不许进液。

12、贮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修和校验必须确保其灵敏可靠,运行贮罐和管道安全阀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安全阀起跳应不超过设计压力。

13、贮罐进液时只准向一个罐进液,不准两个或两个以上贮罐同时进液,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4、冬季要做好贮罐和管道的保温防冻和排污工作。

15、储气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完备齐全,并定期检查。贮罐进液时要控制流速不大于3米/秒,以防产生较多静电。

16、储气罐区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要定期进行检修、更换。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9、罐区发生事故,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及时上报。

加气区安全管理制度

1、加气区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加气区。

2、非加气区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加气区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要由厂内专人陪同参观。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未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监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加气质量,要及时处理,不得交给下班或过夜,不准在车间内存放。

6、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车

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加气区典型部位的液化石油气浓度进行检测。

7、加气区内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加气区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

8、加气区内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防止产生火花。严禁向大气中排放液化石油气和残液。

9、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并关闭液化石油气总进口阀门及空气总进口阀门。打扫卫生,清除车间内易燃物。

10、发现不安全隐患或故障,要在本班内消除;如无法解决时,应记录在交接班记录内,向下班进行详细交代,并向领导汇报。

11、车间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压缩机间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进入车间的人员着装应符合安全规定。

3、车间内应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

4、设备要定期检修,发现泄漏应及时排除,严禁违章作业。

5、车间通风设备必须保证完好,车间易燃气体浓度应在爆炸下限的40%以下,超时时应停止作业。

6、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运行中经常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运行前、后都应维护、擦拭设备、管线、阀门,清扫室内外,保持环境清洁整齐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7、车间需动火或进行危险作业,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

8、操作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9、停止生产后要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关闭门窗。

10、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扑救及时上报。

充装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车间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车间。

2、非车间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灌瓶车间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要由厂内专人陪同参观。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未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监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得交给下班或过夜,不准在车间内存放。

6、车间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车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灌瓶车间的液化气浓度进行检测。当液化气的浓度达到规定值(爆炸下限的40%)时,应停止灌装,查找漏气原因并及时排除。

7、车间内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

8、车间内严禁摔、砸、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防止产生火花。钢瓶灌装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钢瓶不得进行灌装。

9、车间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为加强仓库的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仓库的管理,根据有关制度要求制定本规定。

2、仓库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班、值班纪律,不得随意脱岗、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内外有无异常情况,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3、严格出入库管理。对出入库人员、车辆、货物要严格检查、验证和登记,无证者禁止出入。

4、库房附近严禁烟火,不准进行烧荒、爆破、吸烟等违章活动。禁止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禁止在库房附近吸烟或燃烧物品。

5、要建立防火、防洪、防盗、防破坏等预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演练,明确各种防救信号,配备各种防护设施与器械。

6、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懂得灭火知识,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备要配置适当,标志清楚,专人保管,禁止挪做他用。

7、危险品应做出明显标记,轻拿轻放,单独储存,妥善保管,严格出入库手续,库区内要设置明显防火标志。

8、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禁止堵塞通往水源及消防器材的存放起点的通道。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为全面加强燃气罐区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特指定本规定。

1、要有严格的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严格的车辆及禁火管理制度。储罐应有罐号及名称、指示标志(即液化气不得超过容积的85%),管线应标有管号及走向。

2、制定完善的储罐检测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预案、定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等计量仪表,并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化巡检,随时掌握储罐的液位、压力、温度变化情况。

3、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开关的状态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大量进液后要及时排除污液,定期排污要有详细记录。

4、储罐检测系统发生报警时,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警报。注意检查液位计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冬季,防止冻堵事故的发生。

5、储罐仪表及安全设施必须按周期维护保养,自动安全阀下方阀门必须常开,所有阀门每月必须启闭转动一次,并注油保养。

6、罐区消防冷却水系统要保持设施完好,移动式干粉灭火器等器材应定期校验,环行消防道路时刻保持良好畅通状态。

7、储罐必须设置防雷接地。储罐防雷接地点不应少于2个,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在接到有关单位报告的事故情况后,依事故处理程序要求,技术负责人应立即决定事故调查组的人员。

2.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调查组的主要成员应有中级资格。调查组的全体人员都应遵守各自的工作制度。调查组组成后应尽快进入事故现场。

3.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认真观察事故现场,详细询问操作及各级管理人员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及采取的措施,并调阅有关资料(图纸、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合格证等),同时了解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4.经过初步的观察、了解及资料查阅后,如需进行进一步的技术鉴定,调查人员应立即确定仪器检测的部位及试验的取样部位,并尽快进行现场仪器检测和试验室试验。

5.事故现场调查、资料查阅及检测、试验完成后,应完成事故分析报告,事故报告完成后除参加人员签字外,由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发。

6.参与调查分析事故的所有工程技术人员都应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有关规程和标准。每个单项报告的签发人对所签发的单项报告的正确性负责;综合报告的签发人对综合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指导思想应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为原则。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应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法等基本操作,重点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危险物质事故应急的培训,强调危险物质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演习的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五、应急救援训练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六、应急救援演习类型 演习分为全面演习、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可在室外也可在室内进行。演习既可由公司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1)单项演习。是为了熟练掌握应急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对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后才进行的。根据不同事故应急的特点,单项演习的大体内容有:

a.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

b.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装车)演练; c.化学侦察动作演练:对事故发生区边界确认行动,对危害区边界变化情况时判定行动,对滞留区地点及危害程度侦察等;

e.防护行动演练:指导公众隐蔽与撤离,通道封锁与交通管制,疏散人员接待中心的建立,特殊人群的行动安排,保卫重要目标与街道巡逻的演练等;

(2)组合演习。是为了发展或检查应急组织之间及其与外部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性而进行的演习。主要演习可涉及各种组织,如化学监测、侦察与消毒去污之间的衔接;发放药物与公众撤离的联系;各机动侦察组之间的任务分工及协同方法的实际检验;扑灭火灾、消除堵塞、堵漏、关闭阀门等动作的相互配合练习等。

(3)全面演习。是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所有任务单位或其中绝大多数单位参加的全面检查执行预案可能性的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他们之间相互协调能力,检验各类组织能否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来减小事故后果的严重度及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七、编制演练方案

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篇: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钢瓶的灌装、运输、贮存、使用及定期检验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石油企(事)业单位及用户。引用标准

GBJ 16—1987GB 11174—1989 液化石油气

GB 8334—1987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50183—19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J 140—19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SY 5984—199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SY 5858—1993 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贮灌厂(站)的建设及使用

3.1 新建、改建、扩建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前,应办理建站申请,申请资料包括:

a)建站设计规划报告;

b)建站地址平面图;

c)液化石油气来源。

以上资料备齐经石油企业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当地城建、劳动、公安部门审批。

3.2 贮灌厂(站)担,并严格按GBJ 16和GB 50183进行设计。

3.3 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设备资料,由局级建设部门组织设计、安全、公安、消防、环保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4 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投产前应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

a)设备的操作规程;

b)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c)交接班制;

d)安全防火制;

e)巡回检查制;

f)设备运行记录;

g)设备的技术检验和维修制度;

h)安全管理制度。

3.5 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应配齐熟悉液化石油气灌装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3.6 贮罐区、灌装间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颁发的《油气田生产设施选用与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暂行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3.7 贮灌厂(站)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办理压力容器注册登记手续。

3.8 贮罐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应符合国家劳动部以劳锅字[1990]8号文发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9 加强对各类阀门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阀门严密。

3.10 残液必须密闭回收,严禁任意排放,罐区排水口处应设置水封井。

3.11 并加强定期检查和维修,随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

3.12 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的事故紧急放空管线直接与火炬相连通,火炬应设置可靠的点火设施。

3.13 除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以下简称槽车)和专用运瓶车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贮存灌装区。进入贮存灌装区的机动车,排气管出口必须装有消火装置,车速不得超过5 km/h。

3.14 设在地面上的贮罐、设备和管道应按SY 5984的规定,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其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防感应雷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防静电接地电阻小于100Ω。

3.15 操作和维修应采用防爆工具,动火作业按SY 5858规定。

3.16 贮灌厂(站)内消防水源应可靠,能确保事故状态断电时具有一定压力的消防水量的充分供应,消防系统应能随时投入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总控制水阀应设置在罐区以外的安全地区。

3.17 贮灌厂(站)及瓶库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GB]140规定,各种消防用品和器材专人负责,每季检查一次。

3.18 贮灌厂(站)内人员,应懂得液化石油气的特性和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紧急事故状态的处置方法。

3.19 贮灌厂(站)应设专职门卫,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标志,站内工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严禁携带火种和穿钉子鞋出入贮灌厂(站)。液化石油气的灌装

4.1 贮罐

贮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3%。首次灌装液化石油气时,应先开启气相阀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缓慢进行灌装。

4.2 钢瓶

4.2.1 灌装前的检查

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灌装单位在灌装前必须设专人对钢瓶逐只进行检查,并填好检查记录,当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进行灌装:a)首次灌装的钢瓶,事先未经抽真空的;

b)未经省级劳动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钢瓶;

c)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d)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e)钢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f)超过检验期限的;

g)外观检查中发现有明显损伤或有怀疑而需进一步进行检查的;

h)没有带橡胶圈的;

i)发现有火烧痕迹的。

4.2.2 灌装

4.2.2.1 YSP-10型和YSP-15型钢瓶灌装误差为0~-0.5kg;YSP-50型钢瓶灌装误差为0~-1.0kg,应实行严格的钢瓶复检制度,严禁过量灌装。

4.2.2.2 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称重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的1.5~3.0倍,称重衡器的校验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每天灌装前要对称重衡器进行一次校准,称重衡器宜设有超装警报和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

4.2.2.3 严禁用槽车直接向钢瓶灌装。

4.2.2.4 对灌装后的钢瓶应逐只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

4.2.2.5 灌装接头应保证可靠的严密性。

4.3 槽车

4.3.1 灌装检查

槽车的灌装单位必须有专人在灌装前对槽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灌装:

a)槽车超过有效检验期的;

b)槽车的漆色、铭牌和标志不符合规定,或与所装介质不符,或脱落不易识别的;

c)灭火装置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合规定的;

d)未判明装过何种介质或罐内没有余压的;

e)罐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附件有泄漏的;

f)槽车无使用证,驾驶员或押运员无有效证件的;

g)槽车罐体号码与车辆号码不符的;

h)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不牢靠或已损坏的。

4.3.2 装卸作业

4.3.2.1 槽车应停靠在指定位置,手闸制动,并熄灭发动机。

4.3.2.2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3.2.3 作业前应接好接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

4.3.2.4 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槽车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4.3.2.5 新槽车或检修后首次灌装的槽车,灌装前应做抽真空或进行氮气置换处理,严禁直接灌装。处理后罐内真空度应不小于0.0866MPa,或气体含氧量不大于3%。

4.3.2.6 灌装完毕,应复检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应立即处理。

4.3.2.7 槽车灌装应认真填写灌装记录,其内容包括c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灌装日期、实际灌装量及灌装者、复检者和押运员的签名等。

4.3.2.8 槽车到厂(站)后,应及时往贮罐卸液,固定式槽车不得兼作贮罐用。

4.3.2.9 禁止采用蒸汽直接注入槽车罐体升压,或直接加热槽车罐体卸液。

4.3.2.10 槽车卸液后,罐内应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4.3.2.11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槽车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作妥善处理:

a)雷击天气;

b)附近发生火灾;

c)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

d)液压异常;

e)其他不安全因素。液化石油气贮罐、槽车和钢瓶的定期检验

5.1 贮罐的定期检验

液化石油气贮罐的定期检验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国家劳动部

以劳锅字[1990]3号文发布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执行。

5.2 槽车的定期检验

5.2.1 槽车的定期检验分为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年进行一次,但新槽车在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年必须进行首次全面检验,检验时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

5.2.2 槽车的检验由企业检验所进行,槽车的全面检验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单位承担。

5.3 钢瓶的定期检验

5.3.1 承担钢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取得检验资格证书。从事钢瓶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取得气瓶检验员资格证书。

5.3.2 钢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一次。

5.3.3 新购钢瓶应进行抽检,经编号、建卡后方准投入使用。

5.3.4 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及时进行检验。

5.3.5 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5.3.6 钢瓶定期检验,应符合GB 8334的要求,经检验合格的钢瓶,检验单位应出具《钢瓶检验合格证》。

5.3.7 经检验报废的钢瓶,检验单位要及时进行破坏性处理,并填写《钢瓶判废通知书》,通知钢瓶使用单位,同时上报局级安全部门。钢瓶的贮存与管理

6.1 GBJ 16和GB 50183的规定。

6.2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库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3 液化石油气钢瓶库总贮量不宜超过10m3。

6.4 钢瓶库内地面应为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且能导除静电。

6.5 钢瓶库必须装设可燃气体浓度泄漏报警器,所有电气设备一律采用防爆型,电器开关的熔断器应装在室外。

6.6 钢瓶摆放时,实瓶单层,空瓶不得超过两层,实瓶摆放不宜超过6排,并留有不小于800mm的通道。

6.7 局厂两级安全部门要加强对钢瓶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钢瓶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有关人员培训工作。

6.8 所购钢瓶应是国家定点厂产品,购新钢瓶时应征得局级安全部门同意。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钢瓶的各项资料台账,并负责安排定期检验。

6.9 钢瓶贮存站和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不得用火源试漏,如发现漏气,应及时通知供气单位(或直接送到供气单位)检查处理;

b)严禁私自修理角阀和调压阀;

c)严禁私自倒出瓶内液化石油气和处理残液;

d)钢瓶应放在阴凉处,夏季防止曝晒;

e)严禁敲击、碰撞及在地面上拖拉;

f)严禁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钢瓶加热;

g)钢瓶与灶具、燃气取暖炉等用气设备的距离不小于1m;

h)禁止将钢瓶倒置使用,严禁钢瓶互相导气;

i)钢瓶应保持清洁完好,所有附件保持完整。

6.10 运输钢瓶的车辆应固定,驾驶员和押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安全部门对司机和押运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6.11 运输车辆应有明显的“危险晶”标志。

6.12 车装YSP-10型和YSP-15 钢瓶应正置竖放,且不应超过两层,层间应有非金属隔板。YSP-50型钢瓶只准单层码放,钢瓶霹出车厢高度部分不应大于瓶高的1/3。

6.13 运输钢瓶车辆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车内严禁吸烟。

6.14 钢瓶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6.15 所有客运车辆,一律不准捎带钢瓶。槽车运输

7.1 槽车运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按指定路线行驶。运输途中,不准其他人员搭乘,不准随车拖运其他货物。

7.2 槽车停放应有专用车库,驾驶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驾驶槽车办其他事情。

7.3 槽车及运瓶车的每侧至少应有一只5kg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灭火器。

7.4 槽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固定,并熟悉本规定和下述安全技术知识:a)液化石油气体的物理、化学特性;

b)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

c)槽车的技术性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发生事故的处理办法,能熟练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7.5 槽车应按规定的位置单独停放,充液的槽车不得进入车库。

7.6 槽车途中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车辆,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及人员稠密的地方,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10m以内不应有建筑物,途中停车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工具,严禁明火作业。

7.7 槽车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上严禁吸烟。行驶途中应注意观察贮罐的压力和温度,当液温达到40℃时,应采取遮阳降温措施,夏季白天气温较高时,可改在夜间运输。

7.8 槽车在恶劣路面上行驶时,应减速前进,减轻震动和冲击。槽车运输途中,如发现各种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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