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超市入驻合作经营合同书[小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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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入驻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为发挥各自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入驻甲方酒店超市区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经营区域:(1)XCX城甲中甲酒店一楼左侧约70㎡位置,乙方在此经营超市。
二、合作时间:经双方协商,合作期限5年,即自2010年10月 日始至2015年10月 日止,合作到期后,双方可继续合作。
三、乙方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乙方对甲方采用保底销售、分段抽成的方式支付物业等使用费用。具体为甲方对乙方超市的按销售额的 %提成。
2010年10月8日---2011年10月7日,甲方对乙方超市的按销售额的2.8%提成。
2011年10月8日---2012年10月7日,甲方对乙方超市的按销售额的3.5%提成。
2011年10月8日---2012年10月7日,甲方对乙方超市的按销售额的3.8%提成。
2011年10月8日---2012年10月7日,甲方对乙方超市的按销售额的3.8%提成。
2011年10月8日---2012年10月7日,甲方对乙方超市的按销售额的4.0%提成。
四、甲方职责:
1、负责与房东关系的协调,确保房屋能正常使用,不漏水、渗水,能正常供水、供电,并按时支付应付房东的费用。
2、甲方须保障超市用三厢四线的用电容量和直径不小于30mm自来水管的用1 超市168(www.feisuxs)————————————中国零售行业网站第一品牌 超市168网http://www.feisu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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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3、甲方与其他单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确认其具有完全的出租权并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给乙方,因物业权属发生的纠纷由甲方处理,并承担费用。因产权纠纷导致乙方经营受损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积极配合乙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水、电、通风等各种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5、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乙方销售情况。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超市实行完全自主经营,承担场内规划设备购置费、经营资金筹集,负责所需人员的招聘及劳动关系处理、负责卖场安全及顾客投诉处理;
2、承担水电费,水电费按供水供电(加适度电损)部门价格执行,按月结算;
3、经营商品类别为超市商品路线,甲方酒店不得经营与乙方超市相同的产品;
4、按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销售费用。
5、每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月销售报表。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超市168(www.feisuxs)————————————中国零售行业网站第一品牌
第二篇:合作经营合同书
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合同编号:供应商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经营项目及品牌:、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服从甲方商场的统一管理。
二、合作经营的方式是由乙方提供货源,甲方提供经营场所联合经营。双方合作经营的商品品种、数量等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求予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增减经营范围,不得随意变更商品品种。
三、年日,年月
日。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期一年,合作过程如对本合同有任何补充或变更,双方可另行约定。
四、结算方式与结算票据:
1、结算方式天(提前预约对账)
2、乙方凭以下第A、17%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作内容为工业品销售)。如不能足税率提供发票,则甲方扣除相应税差;
B、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作内容为农产品销售)。如不能足税率提供发票,则甲方扣除相应税差;
C、普通国税发票(乙方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农业生产单位,合作内容为农产品销售);
D、服务业发票(合作内容为服务业);
E、收款收据(合作内容为服务业,并由甲方代征税款);
乙方应该选择与实际交易事实相符、与自身纳税身份/资格相符的结算凭证,与此相关的风险与损失由乙方自
行承担,提供不符法律、法规规定结算凭证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在与甲方进行结算的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财务部门提供的销售对账单进行核对,如对对帐单中任
何一项或多项内容有异议,乙方须于当期结算付款前提出,并与甲方协商异议内容的解决方案及确定应结算货款的金额,确定结算货款之金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双方合作经营中,如乙方需进行促销活动时,以书面申请活动方案,待批复后,活动销售的过程中特价机的比例不得超出,超出部分按照常规机点位扣除。
六、甲、乙双方自合同签约之日起,对我门店派驻品牌专职营业员,人员归甲方门店管理,统一着装、统一管理,如因乙方人员导致甲方利益形象受损的,甲方将对乙方采取索赔,如若乙方不予解决或处理的,甲方有权冻结乙方的货款及保证金。
七、销售保障:为了确保甲方的利益保障,制定年销售元、平均月销售任务元,乙方务必完成每个月销售任务,如若未能完成甲方制定的销售保底任务,将于年终清算时给予扣除。
八、费用条款:
1、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金额合计为:
人民币
元,本合同期满如未续签,乙方各款项清算完毕后,保证金将以不计息方式退还。
2、合作方式(A)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共识,即合作之日起,乙方所有销售的金额中,甲方有权提取%作为回报,对于乙方提前上报的低利润特价机,根据双方协商%作为回报。
3、合作方式(B)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华联商厦区为平方米,乙方应付甲方占地租金为元/年,其租金收取方式为每季度元。
4、乙方负责承担经营场所实际发生的水电等能源使用费(可按照预估方式或安装水电表计算)
5、甲方可征求乙方同意共同宣传促销活动,甲方可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活动内容及板块收取相应的费用,如若需户外活动,可根据占地面积或帐篷来收取管理费。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根据双方确认的经营场所装修设计方案负责统一组织装修工程施工。
B、负责经营场所的水、电、空调供应及安全保卫与清洁卫生工作。
C、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所经营的品种、质量、价格及加工地卫生等方面进
行监督、检查,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暴光的;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暴光的;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虽未被暴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3%,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由此带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质检、商检、卫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未书面申请私自上架的三无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停止该商品的销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D、合作期间,甲方可根据整体需要对商场布局和经营场地进行调整,乙方保证予以配合,调整前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立合同,甲方如因经营需要可对营业大厅作整体或局部装修,乙方应分担所属区域内产生的装修费用。
2、乙方权利义务:
A、乙方入驻甲方营业场所前,须提供相应的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及产品相关的合格证。
B、乙方负责提供符合消防及安全标准的专柜进店,上柜后如柜台出现任何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对专柜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利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专柜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C、乙方商品应经甲方确认后才能进场销售,乙方不得擅自将未约定的商品带入商场,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后果。
D、乙方经营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商品的最低价格,并确保柜台货源充足、商品新颖、优先供应紧俏商品和新商品。
E、乙方负责提供商品的售后服务(如有必要),服务方式、期限、地点由双方另行约定。
F、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合作场地转租、转包、转让或私自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私自收银,其销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银台统一收取,不得将业务转移至甲方商场以外进行交易,违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G、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实施或改变装修,不得擅自停止营业。
H、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权益受到侵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合作经营项目逾期开业的,每逾期一天,导致逾期开业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如属乙方的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乙方应向甲方赔付装修费用及相关其他费用,如属甲方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返还押金。
2、如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更改商品品牌的,甲方将有权留置乙方超出经营范围的商品,同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并有权直接从乙方未结货款中扣除。
3、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则应返还保证金,如乙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因违约造成守约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其他损失。
4、由于国家法律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或终止,双方均无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若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
方书面同意,同时负责缴清经营期间的一切费用,否责,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双方终止合作后,乙方可收回其出资购置的设备,但固定装修实施的所有权无偿归甲方。
2、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甲方继续从事此项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十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年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代理人:
月月日
第三篇:入驻开发区项目合同书(样本)
入驻开发区项目合同书
甲方: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入驻开发区有关事宜制订本合同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总投资:
3、项目建设规模:
4、项目预期目标:
二、土地方面内容
1、甲方提供给乙方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宗地界址图》。
2、本合同项下提供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3、本合同项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元/平方米(230元/平方米),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2011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土地款。
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土地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4、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乙方按374元/平方米标准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人民币(大写)元(万元)。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所需费用和税金(土地登记费、管理费、评估费、挂牌费、测绘费、土地契税、印花税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5、根据《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延市政发[2010]7号),甲方将土地出让金返还开发区财政部分资金用于乙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上述款项于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款规定,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后支付给乙方。
6、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该宗地容积率必须达到0.7以上;
该宗地投资强度必须达到2500万元/公顷以上;
符合延吉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乙方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
进山、通过、穿越拟提供宗地。
8、土地款、土地出让金及甲方为乙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度以项目用地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四、甲方在以下方面为乙方提供服务
1、为乙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2、协助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各种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五日内办结完毕。
3、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施工许可证,在各种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一日内办结完毕。
4、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注册登记手续。
5、为乙方争取国家各项扶持资金,做好后续项目的包装、上报、协调服务工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要严格按照第一款规定的内容进行项目建设。若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或未按约定进行项目建设,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返还土地款。
2、乙方未交土地款时,不准开工建设。如果乙方自行动工建设,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乙方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自行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或者租赁给第三方。
4、乙方定于2011年月日前开工建设,于2011年 月日前竣工,于2011年月日前投入使用。如达不到合同所
要求的开工、竣工以及投入使用时间,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返还土地款。
5、乙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两年内,必须保证达到或超过第一款第四条规定的预期目标。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按法律程序解决。
七、附则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确认签字的《宗地界址图》。
2、项目建议书。
甲方:乙方:
延吉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盖章)
代表:
(签字)年月代表:日(签字)2011
第四篇:超市合作经营协议书
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合同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丙: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第四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选出执行人及管理职责
选出执行人 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执行人:-----------------
1、制定执行人管理制度,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六条 管理模式 合伙人不得参与直接管理,必须聘用专业职业经理人管理;设立职业经理人及财务管理人员
1、合伙人定期对职业经理人的稽核;
2、由全伙人共同制定职业经理人的绩效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以上制度须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二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分红制度 本商业中心利润分配制度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制定,一年分为两次分红;分红日期为上半年6月30日,下半年12月30日;
2、利润分红由财务计算
3、红利分配计算:每次分红除出当时合伙人投资总额之外的全部利润。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五篇:广告位合作经营合同书
广告位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广告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方式及广告位基本情况:
1、甲乙双方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合作。
2、合作广告位:。第二条 合作经营期限:
该广告位合作经营期为 年,即从201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第三条 合作经营收入分配
1、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该广告位每年的出租价格;
2、甲乙双方每年分配如下:甲方按40%分配该广告经营所得净利润,乙方按60%分配该广告经营所得净利润(净利润指广告位当年出租收入扣除当年分摊的建造成本、广告制作费、电费及由此产生的税费后的净利润)第四条 双方责权: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该广告牌的报批报建手续。
(2)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因报批报建手续不齐完导致广告无法继续发布的,由甲方承担相关损失。
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广告位的建造,建造费用分叁年摊销计入广告牌经营费用。
(2)乙方负责该广告牌的招商、运营、管理及日常维护。(3)乙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广告位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具备以下基本的有效条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明。广告发布后,凡因产品产权等相关问题发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悖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第五条 合作期满:
合作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约定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
有优先合作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若乙方未在本租约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
第六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期间所获知的对方各项商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客户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已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被要求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作辩解或申请保护的情况除外)。第七条 不可抗力
1、由于战争和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罢工、暴动等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履行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出具当地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续事宜。
2、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不属违约行为,但受影响一方应努力减少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能够履行的部分如对方同意仍应继续履行。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有约定外,违约方需按当年一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201 年 月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签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