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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逊学校“法治宣传月”简报15.7

乌尔逊学校“法治宣传月”简报15.7



第一篇:乌尔逊学校“法治宣传月”简报15.7

乌尔逊学校“法在身边 法治北疆”法治宣传月活动简报

为积极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营造校园浓厚的法治氛围,乌尔逊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在7月份开展了以“法在身边 法治北疆”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1、2、3、要求中学部各班以“我身边的法律”为主题出一期板报。小学部各班围绕“法治在我心中”为主题出一期手抄报。选取两名学生征文至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参加“法律伴我成长”征文活动。

通过一系列活动,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大家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第二篇:乌尔逊学校会议简讯

乌尔逊学校会议简讯

2013年7月1日下午,乌尔逊学校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例会。会议第一项,为两项获奖活动颁奖,我校领导巴音巴特尔校长、魏尚文书记、小学部业务校长杜荆荑、中学部业务校长李冀玲为获得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教育部关工委全国青少年主题教育组织委员会举办的,第15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征文活动中获奖的教师颁发了奖状,荣获一等奖的教师有常艳萍;二等奖的教师有杜荆荑、王英;三等奖的教师有宋炳新;获优秀奖的教师有刘静、高春华。我校领导白音巴特尔校长,向这些获奖的教师表示衷心祝贺,也希望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科评选活动,在教育科研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会议第二项,中、小学部环节领导们总结了上一周工作和安排了本周工作内容。

会议第三项,小学部业务校长杜荆荑传达了《关于2012-2013学新右旗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新右教发

【2013】140号文件内容)。内容为: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暑期生活,现将暑假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第四项,我校为全旗汉授小学数学教师粉笔字比赛获将教师办法了奖状及奖品。一等奖:张艳丽,二等奖:许美琴、付绍珍,三等奖:赵丽华、侯艳荣、乌日娜,优秀奖:康文静、盖淑玲、管凤娟、刘俊伟、白梅花、王玮等教师。

(作者:玲玲)

第三篇:乌尔逊学校数学教研组活动简讯

乌尔逊学校数学教研组活动简讯

2013年4月9日下午4:30,小学数学教研组在小学部二楼进行数学教研组活动。活动由新右旗教育中心毛淑梅教研员主持,王玮组长和全体小学数学教师参加了活动。

教育中心毛淑梅教研员在我校进行《小学数学运算技能》讲座。

最后,毛教研员指出:要大胆尝试数学课堂教学改革;新、老教师的帮扶工作要做好做细;集体备课制度要落实到位。

第四篇:乌尔逊学校督导评估汇报会主持词

乌尔逊学校督导评估汇报会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非常欢迎督导评估组的各位领导到乌尔逊学校进行评估指导工作。我校严格按照中小学(园)、中心督导评估程序要求积极筹备汇报会,乌尔逊学校督导评估汇报会现在正式开始。

会议第一项:介绍与会人员:

前来我校进行督导评估的领导有:政府督导室主任李斯琴、政府督导室副主任艾春英、教育局副局长金杰、教育中心主任石泉、教育局基教股股长宝良、基教股副股长那日苏、闵庆森、金莱全、成职教股股长王满才、师资股副股长李宝玲、计财股副股长付英、王文华、教育中心教研员丽华、香春。我校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中小学部各环节干部

会议第二项:有请督导评估组组长李斯琴讲话。

会议第三项:有请白校长汇报自查自评情况。

会议第四项:有请督导评估组对以上汇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确认。

会议第五项:请督导评估组具体安排督导评估工作。会议第六项:请我校各项工作负责人陪同相应检查领导检查相关内容。

第五篇:乌尔逊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1范文

乌尔逊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调动全校教学人员教科研积极性,加快科研兴校的步伐、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论文、论著类

凡本校教师出版的论著、撰写的教育教学专业论文符合以下条件者,按下列办法给予奖励。

1.出版论著奖励办法

论著由正规出版部门出版,并署名的作者,奖励300元;如自费印刷,费用较大,作者可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酌情给予一定补助。

2.发表论文奖励办法

(1)国家级论文。指在国家级教育教学类期刊、中等教育核心期刊、国家级专业学会或教育研究会等主办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作者200元;被中国人民大学资料收集,每篇论文奖励作者250元;其它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2)省级论文。指省级教育教学期刊、省级以上(含省级)大专院校学报、省级专业学会或教育研究会等主办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作者160元,其它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60元。

(3)市级论文。指市级教育教学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论文奖励作者80元。其它市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40元。

说明:

(1)各级报纸上发表的论文,降一档次奖励。

(2)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其它教育教学类文章(如片断、随笔等)奖励相应层次的60%。

(3)在各类内部刊物、各类期刊的增刊、副刊、各类非教育学术、学会机构编辑的论文集上发表论文,视当时学校财力,酌情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相应层次的60%。

3.获奖论文奖励办法

(1)国家级获奖论文。指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等主办的论文 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180、160、140元。

(2)省级获奖论文。指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等主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100、80、70元。

(3)市级获奖论文。指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90、70、60元。

(4)旗级获奖论文,指在旗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50、40、30元。

单项性论文评比获奖文章奖励相应层次的60%。说明:

(1)获奖文章一般只奖励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胜奖不予奖励。(2)各级获奖以获奖证书上的印章为准。4.交流论文奖励办法

(1)国家级交流论文。指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会、教育研究会等主办的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大会指定交流论文,每篇分别奖励作者300、200元。

(2)省级交流论文。指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大会指定交流论文,每篇分别奖励作者200、100元。

(3)市级交流论文。指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大会指定交流论文,每篇分别奖励作者100、80元。

(4)旗级交流论文。指在旗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大会指定交流论文,每篇分别奖励作者80、50元。

说明:

(1)非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会、教育研究会等组织的会议交流论文,学校酌情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相应层次的60%。

(2)经校长室审批的经验介绍类文章奖励相应层次的80%。5.奖励说明

(1)凡出版论著、论文获奖、论文发表、论文交流者及时到教导处登记,上交文稿。

(2)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发表或交流,按最高层次奖励。

(3)学校工作的通讯、报道、特写等,原则上由旗教育局统一奖励(稿费 的1-2倍)。

二、活动,竞赛类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为激励师生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争创优良成绩,表彰师生在各项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根据本校实际特拟定本奖励规定:

1.教师团体活动奖

(1)国家级活动。指参加国家级竞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每个活动每次学校给予3000—5000元的奖励。

(2)省级活动。指参加省级竞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的每个活动每次学校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

(3)市级活动。指参加市级竞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的每个活动每次学校给予600—1500元的奖励。

(4)旗级活动。指参加由旗教育局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团体第一名或一等奖,学校每个活动每次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说明:

(1)具体奖金数由校长室根据参赛活动人数决定。(2)优秀奖、提名奖、组织奖等由学校酌情给予奖励。2.教师参赛奖励办法

凡教师本人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竞赛活动,如在相应范围获奖,可享受下列奖励:

(1)在全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80、260、240元。(2)在省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160元、140元。(3)在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60、100元、80元。(4)在旗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80元、50元。说明:

(1)划区竞赛活动获奖,降一级别奖励。(2)优秀奖、提名奖由学校酌情给予奖励。(3)第4-6名按三等奖奖励。3.教师承担公开课、公开活动奖

本校教师承担旗级以上公开课、公开活动,(不包括上级部门的检查、视 导课)可享受下列奖励:

(1)旗内开课(全旗)奖励50元;(2)外旗开课奖励80元;(3)市级开课奖励100元;(4)省级开课奖励120元:(5)全国开课奖励200元。

4.教师辅导学生奖励办法

本校在职教师辅导、训练在籍学生,以学校名义组队参加或个人名义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竞赛活动,如在相应范围获奖,可享受下列奖励:

A:个体辅导奖

(1)全国第一名,奖励15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3—6名,奖励80元。

(2)省级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80元;3—6名,奖励60元。(3)市级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60元;3—6名,奖励40元。(4)旗级第一名,奖励60元,第二名,奖励40元;3—6名,奖励30元。B:团体辅导奖

(1)全国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500、400、300、200元。(2)省级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300、250、200、150元。(3)市级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200、150、100、80元。(4)旗级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150、100、80、60元。C:学生作品辅导奖

辅导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展出,旗级每幅奖励20元,市级奖励40元,省级奖励60元,国家级每幅奖励100元。

说明:

1.数学竞赛获奖加倍奖励。

2.本奖励必须按竞赛规程设立的团体名次,单项名次奖励,如设立的名次多于本规定,除旗级以外,后面的名次奖励一律参照第四名标准执行。

3.本奖励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参加教练者不得享受分配,不得作为个人实绩。(凭辅导资料)4.团体与各单项奖不累计。

5.学生在市以上报刊、杂志发表学个习作(注名辅导教师),辅导教师可享受每篇辅导奖30元。(由学校推荐发表的学生习作,由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 酎情给予奖励)

6.旗田径运动会只享受团体奖,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第三名,奖励400元;第四名奖励300元。

7.一等奖同第—名,依次类推,其它奖项按第四名以下酎情给予奖励。8.教师所辅导学生有3名以上在同一比赛中获奖,按最高3名进行奖励。

三、课题研究成果类

课题被国家、省、市、旗批准为立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分别奖200元、150元、120元、100元;课题被有关科研机构、专家鉴定通过结题的课题组成员再分别奖300元、200元、150元、100元;课题的研究成果获国家、省、市、旗级优秀奖的课题组成员再加200元。(每个课题人数不超过5人,超过5人按5人计算,再分配给课题组成员)

乌尔逊学校小学部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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