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设置投资收益二级明细科目,协调股权投资的财税处理
设置投资收益二级明细科目,协调股权投资的财税处理
关键词:投资收益;二级明细科目;股权投资;财税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投资与被投资的情况越来越多。对于股权投资2007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投资企业的投资目的不同,将其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三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而《企业所得税法》按照股权投资的特点对所得税处理作了统一的规定。由于按照会计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并非都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笔者结合相关规定,提出通过设置投资收益二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收益,以协调股权投资的财税处理。
一、设置“交易费用”二级科目,协调投资成本的财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除企业合并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的确认会计和税法规定一致,均包括取得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根据会计规定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与税法计入投资成本规定不同。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对于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交易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笔者建议,在投资收益科目下设二级科目“交易费用”,该明细科目核算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交易费用。
二、设置“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所得”和“不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所得”二级明细科目,协调取得股息的财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免税的股息、红利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到股利,按照会计规定应计入投资收益。由于是投资于上市流通的股票,在核算时若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不 足12个月,收到股利确认的投资收益,计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所得”,二级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核算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股息收入;若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超过12个月,收到股利确认的投资收益,计入“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所得”,二级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核算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股息收入。
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性投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二是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换句话说,企业对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一定数额,能够实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因此,从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为免税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时计入“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所得”; 连续持有上市流通的股票12个月取得的股息为免税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时计入“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所得”; 连续持有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股息,确认为投资收益时计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所得”;
三、设置“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协调撤回或减少投资的财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结合上述规定,分别研究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财税处理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频繁,股票市场价格与其净资产变动联系不很密切,很难把握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并且企业持有该项投资时间一般较短,一般不满足持有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2个月的条件。因此,笔者建议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二级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核算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转让时,在原来核算的基础上增加一笔会计分录,将确认的投资收益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确认为股息所得和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例:A公司于2010年3月1日从二级市场购入甲公司股票100000股,每股市价19.6元。发生交易费用400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企业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2010年12月31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21元。2011年3月10日,企业以每股22.5元的价格将其出售,发生转让费用5000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经查A公司持有甲公司股票期间甲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50 000 000元,A公司持有甲公司0.1%的股权。
2010年3月1日 购入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2010年12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 000
2011年3月10日 出售该股票:
借:银行存款 2 2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投资收益 100 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 000
贷:投资收益 100 000 计算应确认为股息所得投资收益=50 000 000×0.1%=50 000,因A公司持有甲公司0.1%的股权超过12个月,上述股息所得应计入“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所得”。
借:投资收益 200 000
贷:投资收益——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所得 50 000 投资收益——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000 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转让时确认的投资收益,可以参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做法增加一笔会计分录,将确认的投资收益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确认为股息所得和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第二篇:在建工程的明细科目设置(推荐)
【在建工程的核算】在建工程的明细科目设置
“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明细科目的设置,要尽量和概算相对应,以便于预决算比较。本科目属资产类成本账户,发生工程成本及费用登记在借方,结转工程成本登记在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支出。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为自营建造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为工程进行期间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在会计核算上设置“工程物资”科目,下设“专用材料”、“专用设备”、“预付大型设备款”、“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明细科目,分别进行核算。“工程物资”科目属资产类盘存账户,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登记在借方,工程领用工程物资登记在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为工程购入但尚未领用的专用材料,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及器具等的实际成本。
第三篇:《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二级科目设置
《小企业会计准则》常用的二级会计科目设置
一、应付职工薪酬二级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
—— “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
——“辞退福利”
—— “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其他应收款二级科目
1.各种赔款、罚款;
2.出租包装物租金;
3.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三、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一)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应交所得税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四、利润分配二级科目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应付普通股股利
5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6.未分配利润
7盈余公积补亏
五、盈余公积二级科目
1.法定盈余公积
2.任意盈余公积
3.法定公益金
六、资本公积二级科目
1、股本溢价
2、其他资本公积
七、管理费用二级科目
管理费用——工资——基本工资
——加班费
——临时工工资
2.管理费用— 职工福利费 ——福利费
——医疗补助
3.管理费用——折旧费
4.管理费用——修理费
5.管理费用——中介费
——代理费
6.管理费用——办公费——书报费
——印刷费
——日常办公用品费
——消耗用品费
——年检
——审计费
——其他
7.管理费用——物料消耗
8.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9.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10.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11.管理费用——租赁费
12.管理费用——运输费
13.管理费用——邮电费——快递费
——上网费
14.管理费用——电话费——固定电话费
——手机费
15.管理费用——坏账准备
16.管理费用——存货跌价准备
17.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工资/加班费/办公费/教育培训费 /修理费/招待费/活动经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其他
18.管理费用——技术转让费
19.管理费用——技术研究开发费
20.管理费用——技术提成21.管理费用——待业保险费
22.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23.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24.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25.管理费用——会议费
26.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27.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28.管理费用——董事会费——活动经费/会议费/ 差旅费
29.管理费用——培训费——讲师费/资料费/ 餐费/其他
30.管理费用——咨询费
31.管理费用——差旅费——国内/——国外/ 培训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32.管理费用——税金——印花税
——车船使用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33.管理费用——水电费
34.管理费用——保险费
35.管理费用——招待费——业务接待费/活动经费
36.管理费用——车辆费——油费/过路费/租车费/修理费/车辆维护用品费/其他
37.管理费用——其他——签证费/展位费/摊位费/清洁费/保安费/其他
八、财务费用二级科目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收益、汇兑损失、手续费,现金折扣
九、销售费用二级科目
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
十、营业外支出二级科目
1、固定资产盘亏;
2、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4、债务重组损失;
5、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罚款支出;
9、捐赠支出;
10、非常损失;
11、赔偿金;
12、违约金等。
十一、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
处置资产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无法支付的应收
十二、制造费用二级科目
工资,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抵制易耗品摊销,租赁费,运输费,保险费,差旅费,职工福利费,水电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外部加工费,设计制图费,其他
十三、生产成本二级科目
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
按照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
生产成本科目设二级科目
-A产品和B产品
下设三级科目,分别是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第四篇: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 及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 及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车辆购置税应直接记
入汽车成本,一般来说契税应该记入所购入的固定资产成本中。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置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进项税额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
三级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
三级科目“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三级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
增值税”科目。
(二)在“贷方”反映的明细账
1、销项税额
三级科目“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
红字登记。
2、出口退税
三级科目“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3、进项税额转出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4、转出多交增值税xuekuaiji.com
三级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
目。
以下举例说明: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项税额为8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30万元,则月末企业如何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80-30=50(万元),已经预缴了30万元,应当再补缴税款50-30=20(万元)。所以,应
当转出未交增值税20万元。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所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
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明细设置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 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所得税
1.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 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1.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第五篇:管理费用的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
管理费用的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
1.管理费用的概念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费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部门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公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2.管理费用的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
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3.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