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源乡2011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小结
新源乡2011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小结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更加希望健康生活。残疾人是社会的一部分,由于遗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其身体结构受损,功能障碍,能力下降。实践证明,康复训练是改善功能最有效,最可行的方法之一,而且他们具有极大的康复潜力,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可以通过康复训练恢复、补偿、改善其丧失或减弱的功能,不同程度地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学习能力、劳动能力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我乡现有各类残疾人员116名,占总人口1.9%,已办理残疾证的58人,其中肢体残疾人37人,精神残疾2人,智残3人,视力残疾4人,言语残疾1人,听力残疾3人。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37人。根据团结乡康复工作实际,现将我乡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初,乡党委、政府成立乡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把康复工作纳入项主要议事日程,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大力协作的良好局面。结合实际,树立爱参、护残、热心助残的职业道德。
二、加强服务,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坚持每年两次对残疾人的康复疗效做好跟踪观察,乡残疾人康复站不定期的下村入户指导病人正确用药,并对有需求的康复训练残疾人实行专业指导和上门服务,并在收费上给予照顾和优惠(免挂号费和服务费,只收成本费)。2007年我乡残疾人康复服务站为21位残疾人免医药费,价值822.6元。在“助残月”期间,乡康复站联合乡计生服务站,免费为我乡残疾人体检、送药,减轻了残疾人的经济负担,有效保证了残疾人的身心康复。
我们通过综合的方法、措施和服务,通过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现了:改善功能,整体康复,重返社会,使他们能够积极投入到我乡的经济建设中去,为我乡步入小康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新源乡残联 二0一一年十一月
第二篇:关于乡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乡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乡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的通知》和《**市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区)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我乡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以康复机构为龙头,以村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充分整合资源,推进康复服务,促使残疾人康复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和村卫生室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做好康复工作的有效方式,共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
2、坚持低投入、广覆盖,保障康复对象的基本康复需求,兼顾多样性需求,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获得较大的服务覆盖面。
3、坚持巩固基础、创新发展。在已有的工作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内涵,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2、落实部门职责
乡卫生部门: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纳入村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通过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六位一体”提供直接服务;与全科医生培训密切结合,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康复知识和康复技术水平;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康复知识;抓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抓好残疾的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建立并实行残疾儿童发生报告制度。
村卫生室、参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将残疾人的残疾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村卫生室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筛查、诊断并转介医治;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
村康复员负责在社区卫生机构和上级康复机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它康复活动;协助聋儿家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组织盲人做定向行走训练。
乡民政部门:将康复训练与服务纳入本乡服务工作内容之中,村卫生室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协助抓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
使用“**”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全国统一用表、康复训练档案与评估标准;组织人员培训,建立工作队伍;进行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信息咨询;组织督导检查;统计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指导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及基层康复站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抓好典型,推广经验。
确保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工作制度和会议记录。掌握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残疾类别和康复需求等情况。对外挂牌,做到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康复知识读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记录表”。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填报“康复服务汇总表”。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村卫生室确定1名医生,村委会确定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共同负责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
二是加大康复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
三是对社区康复服务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残疾人及其亲友对康复建立使用统一的康复服务工作、康复服务记录、康复训练等档案。康复工作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把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相关工作制度要统一公示上墙。乡制作村康复培育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网络和服务流程标牌挂在创建工作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康复技术指导站、康复站和活动场所。
五、康复服务内容
1、残疾筛查、诊断:村、康复协调员会同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社区内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2、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各村卫生室、残疾人康复指导站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详细的康复训练档案。同时,村、康复协调员也要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3、康复治疗、训练:村、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筛查、诊断并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村、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康复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他康复活动;指导聋儿家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组织辖区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4、康复知识普及:村康复协调员负责组织、协调卫生、教育、心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为辖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讲解知识,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康复科普读物,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转介服务:村卫生室对辖区内复杂疑难的患者转介到上级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康复协调员根据残疾人在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无障碍环境改造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要,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有效的转介服务。
(编辑:露露)
第三篇: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2007-12-07 23:26:02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2)文章标题: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
[找文章到☆第1文秘(http://)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按照市残联的工作要求,与区卫生局共同实施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经过医务人员、残联干部的辛勤努力,开展了康复需求筛查、签订康复服务约定书、提供上门康复服务等工作,为各类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简易的健康体检和康复知识咨询,并指导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自理能力、社会适应等方
面的功能康复训练。现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概况。
2003年,我区在两个镇进行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试点,今年6月份又在全区18个镇、街道(园区)全面推进。两镇从2004年1月1日起、其余各镇、街道(园区)从2004年8月1日起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医生正式开始上门进行康复服务。
据统计,全区18个镇、街道(园区)有持证残疾人13827人,进行康复需求筛查8186人,签订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7024人,占有康复需求残疾人的。(其中肢体残疾3670人,智力残疾1570人,视力残疾807人,听力语言残疾583人,精神残疾363人,多重残疾32人。)
二、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做好准备工作。
作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试点区,区政府非常重视,在04年初列为区
政府122项重点工作之一,区残联以及残康办成立了由区残联、卫生局、财政局、两个试点镇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拟定了试点工作计划和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服务内容、工作步骤,保证了我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在2003年10月13日与区卫生局一起在洞泾镇召开两个试点镇工作研讨会,市残联、市卫生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对“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对象、要求、工作节点等作了说明,与卫生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各级领导也提出了试点工作要求。
三、摸清底数,互相配合,推进试点工作。
根据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应努力做到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满足残疾人的迫切需求的原则。我们认为“人人享有康复服
务”试点工作要从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出发,并结合当前社区卫生工作的一些特点来开展工作。在实施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对2个试点镇的居(村)委会行政主任、社区医生进行康复知识培训,明确康复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第二、由行政主任、社区医生上门对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调查摸底,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
第三、卫生、残联齐心协作,确保整个试点工作的扎实推进。一是区残联、区卫生局分别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纳入到对相关的基层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考核内容之中。二是试点镇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对“服务约定书”的内容进行多次的探讨、研究,完善相关服务内容,力争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作为试点工作的启动标志,2003年12月23日在张泾
村举行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签约仪式,10名视、听、肢、精、智等残疾的残疾人代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康复服务约定书。
四、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1、为了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我们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6月17日,与区卫生局联合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会上,两个试点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下发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残联和社区卫生中心在7月份完成对残疾人的上门康复需求调查,在8月份开始上门服务,并要求重点做好各类残障儿童(包括新生残障儿童的早期康复服务)、新发生的“三瘫一截”患者和患有各类慢性病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
2、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区残联、区残康办要求各基层残联分别组织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和乡村医生就“康复进
社区、服务进家庭”工作的签约形式、服务内容和步骤等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让他们了解了各项康复业务知识,掌握了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3、9月、10月两月又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了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11月4日,区卫生局、区残联联合召开了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会议总结了前阶段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行了探讨。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
第四篇: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
文章标题: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
[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http://www.feisuxs/)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按照市残联的工作要求,与区卫生局共同实施了
“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经过医务人员、残联干部的辛勤努力,开展了康复需求筛查、签订康复服务约定书、提供上门康复服务等工作,为各类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简易的健康体检和康复知识咨询,并指导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自理能力、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功能康复训练。现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概况。
2003年,我区在两个镇进行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试点,今年6月份又在全区18个镇、街道(园区)全面推进。两镇从2004年1月1日起、其余各镇、街道(园区)从2004年8月1日起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医生正式开始上门进行康复服务。
据统计,全区18个镇、街道(园区)有持证残疾人13827人,进行康复需求筛查8186人,签订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7024人,占有康复需求残疾人的85.8。(其中肢体残疾3670人,智力残疾1570人,视力残疾807人,听力语言残疾583人,精神残疾363人,多重残疾32人。)
二、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做好准备工作。
作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试点区,区政府非常重视,在04年初列为区政府122项重点工作之一,区残联以及残康办成立了由区残联、卫生局、财政局、两个试点镇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拟定了试点工作计划和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服务内容、工作步骤,保证了我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在2003年10月13日与区卫生局一起在洞泾镇召开两个试点镇工作研讨会,市残联、市卫生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对“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对象、要求、工作节点等作了说明,与卫生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各级领导也提出了试点工作要求。
三、摸清底数,互相配合,推进试点工作。
根据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应努力做到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满足残疾人的迫切需求的原则。我们认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要从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出发,并结合当前社区卫生工作的一些特点来开展工作。在实施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对2个试点镇的居(村)委会行政主任、社区医生进行康复知识培训,明确康复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第二、由行政主任、社区医生上门对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调查摸底,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
第三、卫生、残联齐心协作,确保整个试点工作的扎实推进。一是区残联、区卫生局分别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纳入到对相关的基层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考核内容之中。二是试点镇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对“服务约定书”的内容进行多次的探讨、研究,完善相关服务内容,力争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作为试点工作的启动标志,2003年12月23日在张泾村举行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签约仪式,10名视、听、肢、精、智等残疾的残疾人代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康复服务约定书。
四、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1、为了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我们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6月17日,与区卫生局联合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会上,两个试点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下发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残联和社区卫生中心在7月份完成对残疾人的上门康复需求调查,在8月份开始上门服务,并要求重点做好各类残障儿童(包括新生残障儿童的早期康复服务)、新发生的“三瘫一截”患者和患有各类慢性病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
2、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区残联、区残康办要求各基层残联分别组织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和乡村医生就“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工作的签约形式、服务内容和步骤等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让他们了解了各项康复业务知识,掌握了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
3、9月、10月两月又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了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11月4日,区卫生局、区残联联合召开了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会议总结了前阶段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行了探讨。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康复服务既满足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又为残疾人康复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但由于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在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第一、康复知识不够普及,基层康复工作者队伍专业知识比较欠缺。一是参加服务的乡镇社区医生由于没有经过
正规的培训,对整个残疾人康复的理念认识不清,对各类残疾人所需要的康复服务不太了解,在实施康复服务中从医疗康复考虑得较多,缺少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康复需要提供相应的康复指导,服务方式简单化,资料填写不到位。二是残疾人对医生的信任度不强,有的视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的康复需要较专业医生的诊疗,社区医生就难以提供专业的服务,引起残疾人不信任医生,不欢迎医生的上门服务。
第二、社区康复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们认为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依托社区康复服务机构。而各镇(街道)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正在逐步完善之中。在农村地区地域广、居住分散,镇、村、家庭三级康复服务体系还未建成,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项工作的实效。
六、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的提出是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提供条件帮助残疾人康复,使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是政府的职责,是社会各方面的义务。
1、要运用社会化手段,整合社区资源,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生活在社区,因此我们要在动员社会、调动各种力量,整合康复资源方面不断探索,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康复工作的支持。一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之中,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近的服务。二要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载体、家庭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康复站为骨干的康复训练与服务三级网络体系。三要以“资源共享”的理念在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中设立康复点,提供康复服务。
2、加强康复业务培训和宣传。加强康复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保障。因此,要发挥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工作的指导和对康复服务医生的业务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有技术的社区康复服务员队伍。要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宣传,帮助树立康复信心和信念,变要我康复为我要康复。
3、卫生部门和残联要形成合力。在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中,要做到残联、卫生分工不分家,逐步形成区残联、区卫生局抓管理,基层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落实,村、居委干部、社区医生抓实效,残疾人协会、社区助残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康复服务工作格局。
4、规范服务、提高质量。残联和卫生部门要做到“五个定”即一定服务对象、二定服务内容、三定服务方式、四定服务时间、五定服务人员。
社区康复医生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充满爱心、真心,耐心为残疾人服务;要在服务中加强与残疾人的沟通,增强其战胜残疾的信心和勇气。
5、建立完善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区残康办要根据本区实际,确定评估标准和考核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对康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及康复服务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从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工作目标的实现需要长期的努力,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理解,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才能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走向社区、走进残疾人家庭、走进残疾人身边,让更多的残疾人沐浴阳光、拥有健康。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来源于feisuxs,欢迎阅读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
第五篇:残疾人的康复工作
残疾人的康复工作
残疾人康复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多学科、多领域,涉及法律法规、制度设计、政策制定、工作规范、科技研发等多个层次,卫生、人口计生、民政、教育、劳动与人力资源、工商、公安和残联等多个部门,其中,卫生部门的主导作用是很突出的。
据我区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区有残疾人1.49万人。按照中国残联对于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推算要求,全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应为0.9万人。2014年,全区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已经建有康复需求档案的残疾人有0.85万人,其中持证残疾人0.6万人。在0.6万人中,视力残疾人0.03万人;听力言语残疾人0.12万人;智力残疾人0.04万人;肢体残疾人0.38万人;精神残疾人0.06万人。
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实施了康复救助、社区康复达标等重点项目,扩大了康复服务覆盖面,全面提高了我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自2012年以来,全助区有2.2万残疾人得到了机构训练、假肢装配、白内障复明、辅助器具配发等基本的康复服务,其中,有1.4万贫困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救助,初步满足了残疾人基本的康复需求。
残联要针对各个专业政府部门进行的医疗康复、教育康复、社区康复和职业康复做具体的配合工作。配合的目标要以完成专业政府部门的康复工作任务为导向。配合的方式方法主要有:
1、通过残疾人建档立卡,摸清相关的康复需求;
2、经费支持或者购买其专业服务;
3、开展相关的残疾康复知识的宣传;4,购买服务要组织专家进行服务评审;
5、通过人大、政协提案的方式督促、提醒各专业部门重视和履行康复工作的职责。
具体而言,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残联组织系统主要职责:
1、健全组织机构。目前,全区6个街道63个社区,共配备兼职残联理事长、专干、残疾人专职员73名,社区康复协调员53名,做到了基层康复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达到100%。
2、保障康复工作资金。2002年以来,区财政投入经费累计***万元(以前投入多少,宋科不知道,叫问杨阳),实现年均递增**%以上(中残联要求按辖区人口每年人均0.3元的要求投入康复经费)。卫生、人口计生、民政、教育、劳动与人力资源、工商、公安也投入了相应的康复资金。但从总体上看,我区康复经费做到了财政为主、多渠道投入、逐年增长,有力保证了各项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服务网络。目前,我区残联系统建有1个区级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3个街级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发挥龙头示范和辐射指导作用。全区康复服务网络依托和平区中医院、劝业场街社区医院、南营门卫生院、天津安定医院和特教学校,建立了区级视力、智力、听力言语、精神、肢体和辅助器具康复资源中心,在辖区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遍设立康复服务指导站、康复站。街道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实施率达到100%,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99.7%,康复服务有效转介率90%以上,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3.76%。在视力残疾康复、残疾儿童康复、肢体残疾康复、精神残疾康复和辅助器具服务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白内障致盲患者手术率达到100%以上,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配置率达78.54%,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90%以上,残疾儿童机构训练率达到80%以上。
4、康复救助。我区在民政、卫生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白内障手术、假肢装配、辅助器具配发、残疾儿童进机构训练、贫困精神病人和成年智力残疾人减免费康复训练、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康复救助工程,受益贫困残疾人累计达到**万多人,有效满足了贫困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
根据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康复”部分第20条的规定,残疾人康复器械、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的任务明确划给政府有关部门,不属于残联康复工作的范畴。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即医疗康复应该由卫生部门负责。还有教育康复,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是康复的一种重要手段。目前,教育部门承担了学龄儿童少年的特教工作。“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特殊教育专业”也是由教育部门承担的。同样,依照残疾人保障法第17条规定,残联组织不宜承担社区康复工作责任。因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组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残联只能负责组织和指导“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而不能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组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工作。而社区康复的主体工作是由民政部门主管的城乡社区服务组织和卫生部门主管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开展的,按照残疾人保障法第15条、17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残联作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中的“有关部门”,在“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上,在“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事康复工作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向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有关工作人员和志愿工作者普及康复知识,传授康复方法”上,都具有康复工作的责任。残联自主进行的专业服务项目,目前集中在聋儿语训、盲人定向行走、低视力康复和智力残疾康复、肢体康复、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等领域。
其他部门的职责不好说,说多了,得罪其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