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于教职工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的规定
沈阳工业大学
关于教职工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的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但是如果工作确实需要、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限额允许,对于少数身体条件允许、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专家,经征得本人同意,经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为了满足学校学科学位建设和发展、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的需要,缓解部分学科(专业)师资紧张的状况,如确因工作需要,对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若身体条件允许能够坚持正常工作者,也可以返聘回学校承担一定的教学、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职工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事宜做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
(一)凡是教师系列以外的教职工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二)教师系列中凡是不具有正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三)具有正教授职称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延期退休。1.两院院士可以延长退休年龄。
2.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如果工作需要,可以延期退休。由国务院学科评议组评审通过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可延长至70周岁;由学校评审通过和聘任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可延长至65周岁。
3.若某教授为所在学科(专业)唯一正教授,退休后该学科没有其他正教授者,该正教授可以延期退休。但最长期限为三年。
4.正在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攻关计划项目、863项目、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尚未结题者可延期退休。但最长时限为三年。
(四)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是对某些给学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重大责任者,在问题解决之前不能退休。其延期退休期间的工资及与工资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且不享受工资晋级和工资标准调整的待遇。
二、关于返聘的规定
返聘是指聘请已经退休的人员承担应由在职在岗人员承担的工作。
(一)凡是教师岗位和科研岗位以外的教职工一律不得返聘。
(二)教师缺编、教学任务繁重的学院(教学部)为保证教学工作量的完成,学校某些职能部门为了某些特殊工作的需要,可以返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身体健康的教师承担教学工作或专项调查研究工作。
(三)正在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攻关计划项目、863项目、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重大项目)除第一负责人以外的主要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可以返聘。但是每个项目最多返聘一人。
(四)返聘可以连续返聘,也可以间断返聘。
(五)原则上返聘人员的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返聘人员应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关于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的期限规定
(一)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二)延长退休年龄每次只能延长一年,连续延长退休年龄须逐年审批。
(三)每次返聘期限为一年,连续返聘须逐年审批。
(四)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期限均按日历年度计算。
四、关于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的待遇规定
(一)延长退休年龄的职工享受与未达到退休年龄职工相同的待遇。
(二)返聘人员除享受正常退休人员的待遇外,每月发给固定数额的返聘津贴。承担教学工作的返聘教师,由聘任单位另发给讲课酬金。
五、关于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的程序
(一)每年十月底之前,个人申请并填写《专业技术干部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和《专业技术干部返聘审批表》。
(二)各单位(学院、教学部或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下一年度拟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人员的名单,同时对个人填写的《审批表》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三)人事处经与各单位协商后,根据全校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平衡,拟定出下一年度全校拟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的计划和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四)校长办公会议对人事处提交的下一年度拟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计划和人员进行审议、修改和批准。
(五)人事处将审议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干部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和《专业技术干部返聘审批表》,送交校长审批并加盖学校公章。
(六)人事处将《专业技术干部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报送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审批。
(七)人事处将省教育厅和人事厅的审批结果向校长汇报,并将批准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人员名单通知各单位。
(八)被批准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的人员上岗工作。
六、关于本规定的修改与解释
(一)本规定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变动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变化做不定期修改。
(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校人事处。
第二篇:中国该不该延长退休年龄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
上世纪七十年代,国务部首次制定了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退休制度。但时隔三十多年之后,时代不断变化,今天的国情已经与当年的情况大相径庭,于是,今天应不应该延长退休年龄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焦点。综观我国国情,我方认为中国应该延长退休年龄,理由如下。
首先,中国现在处于未富先老的国情,从1999年开始出现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并逐年加剧。由此引发出了一系列附带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随着老年人人口的剧增,国家的养老金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大,并出现了养老金空账已久的财政问题,专家估测,如果按照现在的退休制度,到2030年,中国老龄化发展到巅峰,那时的社会就会不堪重负,难以改善。难道我们非要等到问题爆发后再来想办法弥补吗?就像是狼来了再装篱笆,小偷来了在安防盗门吗?而今天,延长一年退休年龄,我国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减支160亿,减缓基金缺口200亿,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同时年轻人赡养老人负担沉重,一个年轻人抚养四个甚至更多老人,对于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将越来越大。所以延长退休年龄,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其次,如今培养人才的教育年限不断增加,国家的资金投入也在不断加大,人们的工作时间相对变晚,国家面临着严重的人才资源匮乏的问题,多工作几年,就意味着劳动力成本回报率越高,为国家做的贡献越多,既缓解了人才紧缺压力,又可以实现更多的人生价值,这难道不好吗?
最后,今天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老年人的身体条件和医疗水平都比现行退休年龄制定的时侯好太多,老我们承认,今天在延长退休年龄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小问题,但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延长退休年龄,更能解决好我们的社会问题,而且我们今天说延长退休年龄,并不是现在就把退休制度改革一步到位,一蹴而就,而是秉持人性化和特殊行业特殊对待的原则,循序渐进的延长退休年龄,逐步达成延长计划,而不是一刀切的进行。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中国应该延长退休年龄。谢谢!年人自身条件变好,寿命更长,医疗水平更高,所以老年人继续工作,延长退休年龄是具有现实可行性的。
第三篇:2010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2010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政策与往年的一样,没有新的变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达到了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年限,就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2010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第四篇:社会发展局关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
社会发展局关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
和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沪府发[1986]93号)精神,结合委、局实际,现就基层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和提高退休费标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延长退休年龄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高级专家系指: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正副主任医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等专家。本意见所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系指上述高级专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凡达到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如期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申请。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三)延长退休年龄的条件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尚未完成,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重大影响的;担任研究生主要指导教师、且被带教的研究生尚未毕业的。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3.本人提出申请。
4.必须是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且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限额范围内。
(四)审批程序
由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事局审批。
(五)其他
1.延长退休时间一般为一年,如需继续延长须再次报批。2.申请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延长退休的年限内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延长退休期间,申请新的课题、科研项目及招收新的研究生,不作为再次申请延长退休年龄的条件。
4.女性高级专家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确因工作需要续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参照延长退休年龄的条件执行。
5.教育系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适当延长中心城区选派到郊区工作的中学高级教师退休年龄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84号)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二、提高退休费标准
(一)教育系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退休费标准按照《关于对本市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退休教师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沪人[1989]148号)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满二十五年的女教师退休时享受养老金优惠待遇的实施办法》(沪劳保业二发[1998]34号)执行。
(二)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退休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高退休费标准的10%:(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的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学术带头人或发明者);
(2)省、市、自治区和各部委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学术带头人或发明者);
(3)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满五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本行业有突出贡献者。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提高退休费标准的5%: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区本行业有突出贡献者。
上述人员提高退休费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的100%。
(三)审批程序
由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局审核后,报区人事局、社保中心审批。
三、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和提高退休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浦社发[2005]45号)即日起停止执行。
第五篇:延长退休年龄的文献综述
延长我国退休年龄的文献综述
摘要:延长退休年龄已成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之一。随着人们平均寿命的增长,受教育年限的不断上升和劳动强度不断的下降,使得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显得不那么合理。讨论和研究延长退休年龄,对养老金资金的缺口问题,人力资源的合理运用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字:调整退休年龄;延长退休年龄;退休制度;
自2008年,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的政策信号后,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是否延长退休年龄,出现了赞同、反对与质疑的声音。我国如今实行的退休年龄是沿用上个世纪50年代和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平均寿命的延长,上个世纪的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如今还是否适用,在国内的相关文献中,绝大多数主张延迟退休年龄,李珍认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而退休年龄、人均退休保障水平及退休基金的总量却是可以人为调整的。但是最低的保障水平以及与此关联的退休基金总量又是具有刚性的,而在人口预期寿命提高的情况下相应提高退休年龄却是可能的, 同时也是必要的。
一、赞成延长退休年龄的原因分析
(一)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及老龄化现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延长。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40岁,女性为42.3 岁,而如今人口的平均寿命为72岁,较之提高了30岁。吉祥、王裕明、余伶认为,国民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与偏低的退休年龄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如此看来,我国的老年人口中仍有许多人属于劳动人口,如若不调整退休年龄,很难满足人的自我需求和现代化社会的发展。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时,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85亿,占到总人口的13.7%。刘清瑞,毛红军基于“五谱”数据的人口模型,得出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已经出现,在2035 年左右达到高峰。人口快速老龄化导致制度赡养比的上升将给现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收支均衡带来极大的压力这一结论。
(二)有利于缓解养老基金缺口问题
我国老龄化较之发达国家的特点是“未富先老”。老龄化人口规模大,老化速度快,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老年人口的迅速膨胀导致我国的养老保险金支大于收,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直接冲击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我国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部分积累制模式转变,在转职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隐形债务问题,而为了解决隐性债务问题,个人账户被用来支付当期退休人员养老金,又造成了“空帐”局面。加之领取养老金人口的急剧增加,在中国人口老龄化步入高峰时,养老基金缺口不断扩大,系统将会不堪一击。
唐诗,寿志敏认为,就目前我国的养老金问题和其紧迫性而言,延长退休年龄是最切实有效的办法。在养老金缴费率不变的条件下,适当延长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和年数就越少,而在职期间需向社会缴纳的养老金的人数和年数却越多。骆正清、陈周燕、陆安利用精算学方法,通过人口预测模型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模型的建立和实证研究,分析人口因素主要变量对我国未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得出职工的初始工作年龄上升和退休年龄的推迟会减少基础养老金基金收支缺口,国家应当鼓励延迟退休。符齐华认为老年人口比例的提高必然会对理疗服务、护理和药物的需求增加,开支更多的退休金,所以应该延迟退休。
据分析,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加40亿元,减少支出160亿元,缓解基金缺口200亿元。由此可见,延长退休年龄无疑可以控制养老资金缺口程度,有利于养老金的收支平衡,推迟基金缺口时间的到来。
(三)现行退休年龄造成的老年人力资源浪费
受教育年限的增加使得人们步入社会工作的年龄推迟,综合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这往往造成低学历劳动者的过度使用和高学历人力资本的浪费。邵国栋、翟晓静认为,退休年龄固定化与人力资本周期性相矛盾。许多职业都需要多年的经验积累,年龄越大,经验和技术就越成熟。例如医生、博士等高技术型人才,他们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大量的经验和成熟的技能,却因固定的退休年龄而无法在岗位上发光大热,这无疑是对财富的浪费。张桂芹认为,我国老年人口中多数人仍保持着一定的劳动能力,加之最适合老年劳动力就业的第三产业在劳动力的比重中上升,为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提供了可能。常沙和崔亚琪认为,延长退休年龄,有利于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马英的观点是,人才短缺, 人才断层,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势在必行。延长退休年龄在合理运用人力资源的同时可以减少“退休返聘”的现象,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和谐。
(四)与国际接轨
目前许多国家的退休年龄在60岁至65岁之间。李成波、柴学治表示,推迟退休年龄是欧盟积极养老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使养老金在财政上更持续。王元月提出,美国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和企业年金计划,既有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62 岁,又有强制劳动者退休的强制年龄70 岁,还有激励劳动者退休的激励年龄65 岁。比于发达国家,我国的退休年龄,由其是女职工退休年龄较早,男女退休年龄之间差距大,王洪春,汪小燕认为,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国提高男性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不是太明显,提高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较为明显。延长退休年龄似乎在国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二、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的质疑
(一)新增劳动力就业问题
有些学者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会加剧新增劳动力就业困难,由其是大学生。中国目前有大量的年轻劳动力得不到充分就业,社会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机会总量虽然在追念增加,但这个速度远远赶不上新增就业人口的速度,因此延长退休年龄会对新增劳动力就业造成很大压力。吴茜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会导致一批年轻人得不到工作岗位,同时,这种情况会使社会整体就业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倒挂”之势,即老人就业比年轻人就业相对充分。在就业难如此严重的情况下,再让更多的劳动者留在劳动力市场,会挤压本已狭小的就业空间,甚至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但也有学者认为,延长退休年龄与失业率的增加并没有直接关系。李珍认为,失业的原因不只是就业机会的供给不足,也有业者自身的问题。60 岁以上的人腾出的空缺,年轻人未必能补满。中国城镇大量失业和大量工作缺人的现象并存是有目共睹的。只有经济发展,多创造就业机会,不断提高新生劳动力的素质,才能缓解就业难问题。
(二)加重企业的用工压力
有的学者认为延长退休年龄会给企业造成财务负担,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符齐华的研究报告指出,如果国家把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5岁,实际上是国家把60岁到65岁之间职工的供养义务转嫁给了企业。企业实际上分担了部分国家财政的负担和风险。笔者认为,相对于延长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企业更愿意以“退休返聘”的形式雇佣员工,这样企业既可以不用承担这部分员工的社保,又可以挑选能带给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员工。
延长退休年龄虽然可以使一部分高技术人才继续在岗位上发挥作用,但对企业来说,延长退休年龄的同时也会把一部分因年龄、身体状况原因而不再适合其工作岗位的员工留下来。王纯的研究发现,企业需要的是那部分拥有专业知识、成熟技能、身体素质健康的人才,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会使一部分身体素质差、专业技能低的劳动者出现“闲岗”,人浮于世,增加企业的负担。
(三)对传统观念的思想冲击
对于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而言,老年人应当老有所依,安度晚年,延长退休年龄一定程度上得不到老年人传统思想的肯定。符齐华的观点认为,人到六十是“儿孙绕膝,以享天伦之乐”的年龄,推迟数年领取退休金意味着这样的日子可能推迟到来。柯海丽也认为延长退休年龄除了对就业造成压力、加重企业负担外,也影响着老年人的心理。所以说,在计划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时,应该认真考虑延迟退休年龄对老人心理状况的冲击。
三、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制度
(一)柔性退休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开始实施柔性退休政策,延迟退休的主要对象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目的就是留住人才,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所谓“柔性”,指只有在企业与员工双方协调一致的条件下方可办理延迟申请养老金,也就是说企业与员工掌握是否延迟的主动权和决定权。柔性退休充分尊重了企业和员工的需要,其人性化凸显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本质。柯海丽的研究分析指出,柔性退休政策可以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助于减轻对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压力,也可以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水平,却不会必然增加就业压力。
柔性退休政策是调整退休年龄的初步尝试,由于我国老龄化速度有快有慢,因此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各个地区制定出有效合理的延迟退休年龄制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推行柔性退休政策,方能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弹性退休制度
文太林指出弹性退休是相对于强制退休而言的, 是指在法定最低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有一个选择退出或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弹性空间, 对于提前或推迟退休有相应的选择性激励。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应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加强个人对养老保险的自我保障意识,要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黎文武从制度安排上看,弹性退休政策使退休养老保险保障制度更具灵活性,为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过渡性路径。文太林观点认为,弹性退休制度可以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助于养老保险的基金平衡,可以提高晚年的生活水平,合理的设计可以抑制提前退休,不会必然增加就业压力。从各位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一个弹性的退休制度,对个人、企业、社会的促进作用是不容小视的,合理的弹性退休制度,方能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三)延迟女性退休年龄
我国实行的男女退休年龄有差别的退休制度,已经60 多年,男性职工和女性职工退休有差别的政策已经造成城镇的女性职工权益的受损,特别是在养老金的领取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差别。高庆波通过对各阶段出生时预期寿命与退休年龄分析得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女职工退休后领取退休金时间过长的问题。这就造成了退休金领取的不公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而且马正飞认为,女性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是人口发展规律的体现,而我国女性早于男性退休,这本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利益,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一方面女职工养老金比男职工少了一大截;另一方面,女性的退休年龄限制了女性的职业发展。如果不延迟现行女性退休年龄,未来可能加剧具有劳动能行的退休女性加入劳动力市场的现象。延长女性退休年龄的制度应该被提到日程上来,但也不能一蹴而就,应循序渐进逐步实施。蔡海云认为,最初,给女性一个自主选择的弹性空间,只要女职工能够胜任工作而且自愿将退休年龄延迟,采取一些激励政策,适度提高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笔者认为,弹性的安排不仅是对女性的尊重,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潘锦棠的研究报告又进一步指出,延迟女性退休年龄有利于提高工资级别,增加工资和养老金收人,增加了女性晋升机会,有利于继续获得工资外经济收入。延长女性退休年龄直观地表现是增加女性收入,缓解养老基金的压力,更深层次则是表现了社会对整个女性群体能力的认可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