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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试行)

宁夏医科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试行)



第一篇:宁夏医科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试行)

宁夏医科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试行)

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加强宏观调控,突出发展重点,严格程序和标准,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自愿提出申请入党

要求入党的同志,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正式谈话(一般在三个月内)。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支部提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入党申请人经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推荐后,经党支部提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本人谈话,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要求本人写出自传。

党支部要确定2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针对其思想实际经常开展个别培养教育工作,并每半年将培养和考察情况如实填写《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三、参加党校培训

各级党校要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入党教材》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教育,累积培训课程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应当进行考核,考核 合格发给结业证书,没有经过学校党校入党培训的不予吸收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撰写思想汇报、口头汇报),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公益活动,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自己。

四、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基层党委(党总支)通过,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在学生中发展党员,要征求学生公寓党支部的意见;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必须听取导师和原工作单位的意见;在成人学生中发展党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的意见。

五、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组织部预审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征求群众意见记录、党校结业证书、《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发展对象是学生的,要有反映学生成绩的材料),是团员的必须有“团内推优”材料,经党总支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由专兼职组织员预审并填写《宁夏医科大学 党员发展预审表》。

对于在校生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一要进一步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二要重视考察其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情况。

七、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通过预审,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在党支部委员或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

各级党组织应重视在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调查、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必要时需向组织部门汇报。

八、预备党员的接收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组织指派。党支部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做好召开支部大会的准备工作。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情况下方可召开。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支部书记应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申请入党人的主要优缺点,应到会与实到会的正式党员数,表决中同意、不同意、弃权的票数各是多少,以及支部名称和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将《入党志愿 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和其它有关材料报上级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九、组织员审查谈话

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前,由专兼职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本人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以及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等。审查、谈话结束后,专兼职组织员应将谈话的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整理后填入《入党志愿书》,并整理材料及时提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十、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审查谈话的情况以及能否发展入党的意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手续,进行严格审查和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意见,写清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名盖章。经授权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意见,应签署在《入党志愿书》中“党总支审查审批意见”栏,然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加盖“授权章”,并办理相关事宜。

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的批复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支委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2.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找本人谈话,要求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内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3.要求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4.基层党委(党总支)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5.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将预备党员的审批文件及时报组织部备案。

十一、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必须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定期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并写出相应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要有组织生活观念,党组织也要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期满必须由本人提前1个月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内的表现做出较全面的总结。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要实事求是;党支部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经过延长预备期的考察、教育、到延长期满时,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不能转为正式党员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再次延长预备期。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经支部大会 讨论通过,并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审议,签署意见。

十三、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按照党章规定对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及时审批,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并明确党龄及计算时间,应将预备党员转正与否的审批文件报组织部备案。由组织部负责将《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整理好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十四、发展学生党员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发展党员必须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对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二)严格执行党章中规定的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前三个月一般不再发展。

(三)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衔接制度。对在进入学校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师和学生,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有效的衔接,要及时接转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做好继续培养和考察工作,确保培养工作的连续性。基础学院党委和研究生部党总支与其他院(系)党总支之间要做好培养衔接工作。

(四)禁止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如果发现将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被发展预备党员资格。

(五)毕业生在学校期间写入党申请书未被发展的,各支部应及时将其培养考察材料转入该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继续培养。

第二篇:大连医科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大连医科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为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建方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入党启蒙教育

党的各级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向广大非党师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并具体指导他们如何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

2、接受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由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保管。“入党申请书”是发展党员不可缺少的原始材料,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就要建立档案,作为发展党员的基础材料。

3、同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要指定专人在半个月内同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指明努力方向。同时,如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内容有欠缺,要进一步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并指导其如何写思想汇报。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经过一段时间(三个月以上)的教育、培养、考察,并经团组织推优同意(主要是学生),支委会讨论,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确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负责填写有关内容。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政治素质好的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并按时(每季度一次)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考核栏。

5、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要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章等党的知识,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

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可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进行。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党支部要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档案,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教育培养考察情况、培训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共青团推优表》(主要是学生)一并存入。

7、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考评,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把新涌现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调整出去,始终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高质量。

二、制定发展计划阶段

8、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党支部经过认真讨论,认为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并上报总支。

9、政治审查发展对象

党支部对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需要从外地调查取证的,要通过校党委组织部(附属医院党委自定)提早发函或派人调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治审查材料,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10、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

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对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组织推荐)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或不少于40学时),没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1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

发展对象的下列材料由支部经总支(直属支部)上报校党委组织部(附属医院基层党组织可将材料报所在党委)

1)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思想汇报(所有的思想汇报用钢笔书写);

3)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发展对象的《共青团推优表》(主要是学生);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

6)党总支的意见(直属支部可不写);

7)发展对象的自传(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8)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原始记录及综合后的意见);

9)外调材料(即政审材料);

10)参加培训学习的有关材料(结业证书);

11)学习成绩(主要是学生的各学期单科成绩及最后平均分);

12、学校组织人事部审查发展对象

党委组织员对基层党组织上报来的已初具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按照党员的条件进行全面考核和审查后,组织召开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同志参加的组织部例会,向党组织汇报情况,经集体讨论,认为符合党员条件的发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附属医院基层党组织向所在分党委汇报)。

三、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13、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党员除外)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14、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时,支部书记要提出具体要求,进行指导。《志愿书》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15、支委会审查材料,找发展对象谈话

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得是否合格,其他材料是否完备,认为合格后,支部书记在会前要找发展对象谈话,说明支部大会程序,提醒其正确对待党员的意见和支部大会的决议,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6、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在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如下:

1)支部书记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际歌》;

2)申请入党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介绍自己的有关情况;

3)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部委员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过程,并表明支委会意见;

5)到会党员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6)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

7)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大会的决议;

8)申请人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9)列席参加支部大会的积极分子自由发言。

17、党委组织部审核材料,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志愿书》上,再经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将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报学校组织人事部,党委组织员审核后找发展对象谈话,同时再做进一步的了解,并将谈话了解的结果及意见填入《志愿书》相应栏目中。(附属医院组织部门参照执行)

18、党委审批

由党委组织员向党委汇报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党委逐一讨论审批。党委对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支部大会通过后的三个月内审批。

19、下发预备党员通知书

党委审批后,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填写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下发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填发)。

20、党支部谈话

党支部接到通知后,支部书记要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内容是:1)明确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2)编入党的组织和交纳党费的规定;3)介绍党内的有关制度和近期的工作;4)讲明预备期的义务和权利,并告之何时写转正申请;5)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要求与希望。

对经讨论未被批准的发展对象,要做好思想工作。

21、预备党员宣誓

在我校,预备党员宣誓由学校组织人事部统一安排。

四、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22、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同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一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党支部应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引导他们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同时每一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23、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委员会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平时的教育考察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后,根据党员条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后,报党委审批。(转正支部大会的程序与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基本相同)

24、党委审批,组织人事部填写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通知书(附属医院由组织部门负责填发通知书)。

25、党支部谈话

党支部接到通知书后,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好有关工作。对按期转正的,要通知其党龄从何时算起,并提出严格的要求;对延长预备期的,要通知其延长期的起止时间,指出存在问题,努力方向;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通知本人,同时做好思想工作。

26、党员有关材料的存档

学校组织人事部(附属医院组织部门)要及时将转正后党员的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第三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试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试行)

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申请人 基层党支部 基层党支部 党校(学生党校)分团委 基层党支部 基层党支部 党支部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最后向分党委(党总支)上报材料。审查: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③自传;④支部意见和班主任意见;⑤政审材料(外调函);⑥征求群众意见表;⑦“向党推优”审批表;⑧学校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党校学员登记表;⑨思想汇报 审查材料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 团组织每年两次向党推优 资格有效期二年 参加业余党校(学生党校)学习合格 ①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公示 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③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每年年初制定本党员发展计划,下发各基层党支部参考执行 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基层党支部 拟发展对象 基层党支部 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分党委(党总支)分党委(党总支)审批,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审批,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填写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预备党员谈话情况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形成决议 填写《入党志愿书》 与发展对象谈话,并指导其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四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三个阶段12个步骤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

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5、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该同志入党介绍人;

6、填写入党志愿书;

7、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8、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0、上级党组织审批;

11、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

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申请人提出申请

党支部上报计划

党委或支部组织入党宣誓

↓ ↓ ↓ 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支委会材料审查

党支部考察写实

↓ 党支部培养教育

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

预备党员申请转正

支委会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公示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

党支部政治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支委会审查 ↓

党委短期培训 组织员审查谈话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党委讨论审批

党委审批 ↓ 党支部宣布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16字方针,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如解放前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现就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谈话),进行入党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新编党建工作指导手册》人民日报出版社2007年4月第一版)。党支部要将新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委部门备案,之后,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工作,进行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委要在党支部把入党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个月内,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生产、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自觉的奉献精神。(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经常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3)在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进入培养考察期

考察期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基层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同时还要注意签名盖章)。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要特别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

四、确定发展对象 中组部《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明确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本人的现实表现情况等。

基层党组织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拟发展对象计划上报工作,于每年年底将计划和党内统计一并报送县委组织部,以便县委组织部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全县下一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下一发展党员原则上要以上上报拟重点发展对象为范围,特殊情况可适当进行调整,但不能调整幅度过大,影响全县新发展党员比例结构。人员变动较多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委组织部,以便及时掌握全县新发展党员比例结构情况。

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维护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组织必须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比较系统的教育、培养、考察。因此,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是十分必要的。严格执行这项规定,还可以防止某些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有效地防止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人是否可以入党,主要看条件,而不是单纯看培养考察时间。

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直属党总支部)报告意见,并附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基层党委要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发展对象后,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确定后,所在党委应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从主体来说,必须是经过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没有被确定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不能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

(2)从培养时间上来说,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除极个别特殊情况(如在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外,凡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3)从成熟程度来说,应该是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4)从程序上来说,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必须经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需要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有的还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一般如下:

(1)党支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小组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将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

(4)对有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还要报基层党委审查同意,并报县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备案。这里所讲的“有的”,没有明确指出范围,我理解为指一些特定的人群,如,高中在校学生、60岁以上的,另外还有因刑事犯罪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的。

五、政治审查

党组织把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审。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后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政治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对于农民或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可采取分几次培训形式来进行。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非农民身份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般应由党委组织,在县委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农民身份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乡镇业余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但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的不合格的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九、支委会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参加座谈会的人数原则上党内、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征求意见情况要形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议记录,要求党支部要盖章,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在原始记录上签名。

十、党支部公示 公示要求如下:

1、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

2、公示对象,应是党组织培训考察一年以上,支部委员会决定并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新党员的发展对象。在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的预备党员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3、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4、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5、公示对象所在党委要与当日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县委组打算下一步在定远先锋网设立发展党员公示专栏,进行同步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和社会监督。

6、公示结束时,要及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结果报告单。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会议程序:

1、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要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申请人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其他需要向大会说明的问题;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情况;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入党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2005年)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会议小结。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介绍人应出席会议,履行介绍人的责任。如遇特殊情况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但要在会前向支部委员会作出负责任的介绍,或将自己的意见请支部负责同志在会议上报告,支部大会方可照常进行。如果两名介绍人都不能出席大会,支部大会不得讨论被介绍人的入党问题,应另择日期讨论);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如党章学习小组情况、党校学习结业证书、思想汇报)和考察材料等报党委审批。

十二、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党委组织委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以及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对谈话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针对谈话人存在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的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要如实地将谈话人的考察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签名盖章。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以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应当在一周内及时向县委组部报告。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和领誓人名单;

4、预备党员宣誓(预备党员列队,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齐肩,在领誓人领读下宣读誓词。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誓词读完,当领誓人读“宣誓人”后,宣誓人按照排列顺序,逐个报自己的姓名。如果参加宣誓的人数较多,也可齐声自报自己的姓名。)

5、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6、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7、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结束。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党支部要安排两名培养人对预备党员进行季度写实。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个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十七、预备期满

如果考察合格,则可以转正。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手续:

1、预备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前提前一周或半个月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转正申请、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以及入党动机等);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如果考察不合格,可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八、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写明党龄从ⅹⅹⅹⅹ年ⅹ月ⅹ日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十九、档案移交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中。

特殊情况下发展党员程序

1.追认党员程序:追认党员必须经被追认者生前所在单位党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审查讨论决定,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批准。

2.直接接收党员:在特殊情况下,不经过基层党组织讨论,省级党委和党中央直接接收党员。

3.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入党手续:(1)民主党派一般成员入党手续和一般入党积极分子手续一样,入党后,一般可以不退出原民主党派。(2)属于地方党委管理范围的民主党派要征求各级统战部、组织部的意见,报同级党委审批。(3)属于中央管理人员,报中央审批。第二部分 发展党员常用文书写法

一、入党申请书

(一)、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3.正文。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③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二)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2.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身分一味评论别人。3.对党忠诚老实,向党组织反映真实思想情况。

4.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夸夸其谈。对基本写法、正文中各部分的内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掌握。

二、政治审查报告

政审报告是党组织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拟接收入党的同志做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政审报告的开头部分,简要介绍一下申请人的自然情况。如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等。正文部分主要包括: 第一,本人简历。

第二,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姓名、职业、政治面貌及政治历史情况。第三,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第四,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第五,落款。写明支部名称,材料形成时间,加盖支部章,支部书记同时签名盖章。

三、入党介绍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应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具体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不要只简单地填写“同意某同志入党”。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也应如实填写,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代替。

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根据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意见。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按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

四、支部党员大会决议

第一,标题。一般可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或“关于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入党志愿书上已有固定栏目,抄写时不必再写标题。

第二,正文。内容基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基本评价。二是党支部大会表决情况。第三,署名和日期。正文下面要写上支部大会的名称和年月日。党支部书记要在指定栏目内签名并盖章。

五、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报告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并连同其《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时,要向上级党委写一份综合报告。报告的写法:

第一,标题。一般写《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报告》。

第二,报送单位。写清《报告》的报送对象,如“××党委”、“机关党委”等。

第三,正文。首先,报告何年何月何日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何人入党;其次,报告接收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再次,报告对接收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介绍其现实表现,表明支部接收其预备党员的意见和支部大会表决结果;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下面写上年、月、日。

六、考察谈话意见

第一,标题。可写“关于对×××同志的考察谈话意见”,也可写“与×××同志谈话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时,不必填写标题。第二,对入党申请人的基本评价。

第三,要写明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及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要明确写上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第五,谈话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七、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填写的内容主要有:(1)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2)支部大会对其基本看法和评价;(3)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

(4)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八、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 延长预备期决议的主要内容:(1)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

(2)简要写明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主要缺点和问题;(3)延长预备期的主要理由及延长的时间和起止日期;(4)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九、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填写的内容:首先要写明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接着应简要写明其在预备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理由,然后写明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最后写明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方式和结果。

十、公示

1、公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2、公示结果。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的,不影响入党。对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无法结论的,暂缓发展。对反映问题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

十一、自传 自传的主要内容:

1、写明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出身、文化程度、本人成份、现从事的工作及担任的职务等。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本人有密切联系的亲属等。

2、写明自己的历史。一般从上小学写起。要写明何时、在什么学校或何地从事什么活动;何时参加工作,在哪些工作单位工作过,担任过什么职务,前后时间应衔接。

3、写明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写明自己各段时间的思想变化,对党的认识。重点写清楚在“文革”、八九北京发生政治**期间的表现和思想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编造。

2、要坚持结合自己思想和生活、工作的实际,不说空话、套话,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思想认识变化过程。

3、对某些重要部分,如在“文革”、八九年北京政治**期间的表现和认识,要写得详细、清楚,以利于党组织考察和了解。

4、自传要亲自书写,不得打字。

十二、转正申请书的内容及要求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向党组织申请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其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内容:

1、写明什么时间、什么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其止时间,向党组织提出希望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汇报自己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和思想、工作情况。

3、写明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正缺点和不足的措施。要求:

1、转正申请书一般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内交党组织。

2、提出转正申请前要充分征求党组织、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取得帮助。

3、转正申请书要由本人亲自书写,不得他人代写,不得打字。

4、对自己在预备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实事求是地写,不能缩小或隐匿。

十五、党委审批意见 批准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

经中共××委员会第××次会议讨论批准,×××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党委盖章:中共××委员会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批准转正党委审批意见

经中共××委员会第××次会议讨论批准×××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党委盖章:中共××委员会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第五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a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克尔台蒙古族学校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在十五天内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为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季度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4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政治审查

进入考察期半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了解其政历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视考察情况报请党群工作部进行政治审查,学校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政审及报告由教育局党支部负责。政审主要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审查入党积极分子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党群工作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党支部。

五、短期培训

教育局党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等文件。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党群工作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六、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七、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教育局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教育局党委书记和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支部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教育教学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党委预审。

十一、党委预审

在党委预审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二、组织员谈话

党支部预审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预审情况及时通知报审党支部。

十三、发展党员公示。

十四、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

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五、教育党委审批

教育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六、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知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七、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八、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支部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党群工作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6.支部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通过; 7.预备党员材料报局党委审批。

教育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1.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党委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教育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4/5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局党委,存入本人档案中。

附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克尔台蒙古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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