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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社会实践评优办法(五篇范文)

某大学社会实践评优办法(五篇范文)



第一篇:某大学社会实践评优办法

XXX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

为提高学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全面总结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经验与成果,推进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制定此评比办法。

一、评比总则

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奖项的评比工作。根据评比结果,对优秀的项目给予表彰。其中特别优秀者将推荐参加陕西省和全国相关奖项的评选。

二、奖励类别

设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分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个人奖分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报告”。

三、基本条件

参加评比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认真填写社会实践登记表,有具体活动策划书,有专门指导教师。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三)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按要求及时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反馈信息、实践图片。

(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按要求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上交实践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五)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撰写《实践报告》或(六)未经校团委审批的实践项目不得参与评选。

四、评审条件

(一)“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审条件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是对在组织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单位颁发的,评奖实行百分制,组织单位的评审工作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依据以下标准组织相关人员打分评审。评分标准如下:

1.系领导重视社会实践工作,成立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10分)

2.制定并上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10分)

3.社会实践活动点面兼顾,社会实践率高,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符合组队要求,表现突出(20分)

4.注重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和创新,建立了较多的长期服务实践基地。(10分)

5.社会实践报道稿件充足,质量高,对外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宣传;(20分)

6.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按时上报,优秀实践报告按时上报。(20分)

7.分散性社会实践参与率不低于系学生总数的95%,社会实践论文不合格率不超过系学生总数的2%。(10分)

(二)“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评审条件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含各学生组织参与的社会实践团队)奖是对表现突出的团队颁发的,评奖前提是已经获得达标资格的实践团队,评奖实行百分制,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组织有关专家依据以下标准打分。评分标准如下:

1.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成果充分体现实践性质。(30分)

评分细则:

(1)实践团队有详细的活动日程和活动记录;(10分)

(2)实践论文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有较高专业水平,符合学术规范;(10分)

(3)实践论文或调查报告主题新颖,形式富于创新,恰当运用数据、图形、图片等强化论文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实践特色。(10分)

2.在实践过程中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有媒体对团队的认可并进行正面报道(主要依据报纸、录像等图文资料以及有媒体单位盖章的采访证明)。(10分)

3.建立了与实践基地的合作意向;实践活动反馈文件中,当地单位党团组织对团队有较高的评价。(10分)

4.圆满完成社会实践总结工作,按时上交所要求的各项材料。评分细则(35分):

(1)交齐团队实践手册、团队总结报告、团队实践成果(论文、调查报告等)、实践实际参加人员名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上交材料的团队,酌情减分;(20分)

(2)有条件的团队上交反映社会实践过程的照片;(10分)

(3)有条件的团队上交反映社会实践过程录像等音频、视频材料;(5 分)

5.指导教师全程随队,对实践活动进行科学有效的专业指导。(15分)

(三)“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评审条件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是颁发给在实践活动中随团参加团队的实践活动并起到指导作用,在成果中有所表现的指导教师的。评审条件如下:

1.真正起到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 2.团队没有任何事故、事件发生; 3.与接待单位的关系融洽;

4.有效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并取得丰硕成果;

5.所带领的团队必须获得优秀团队;

(四)“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志愿者”评审条件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志愿者奖是颁发给参加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的,具体由各系团总支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组织审核。评审条件如下:

1.撰写出的社会实践论文评为优秀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

2.圆满完成实践任务,个人方式中实践活动充实,团队方式中对实践团(队)交给的工作尽职尽责; 3.实践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个人的成果上报; 4.在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五)“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的申报条件根据成果的类别由各系推荐,校团委社会实践部聘请专家评定。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优秀服务队”奖评选程序:由符合条件的系团总支递交申报材料,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组织评审,报校分管领导审批。

(二)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志愿者”、“优秀指导老师”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由各系团总支评审推荐,报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审批。指导老师由各系提名,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组织专家评出。

(三)“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会同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根据评审规则确定。

(四)所需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从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产生,“优中选优”通过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组织相关人员无记名投票产生。

六、奖励办法

将根据评比结果进行奖励。评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团总支奖励XXX元。“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志愿者”、“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颁发相应证书、奖品。

七、评审附则

本评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共青团XXX学院委员会

第二篇:大学学生社团评优办法[定稿]

2010——2011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评优办法

一、学生社团评优评选办法:

1、学生社团参评条件:

①、在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

②、社团严格遵守《吉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无任何违纪现象,并经学院审查合格推荐;

③、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直属学生社团(吉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吉林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吉林大学大学生M·M学习研究会、《吉大青年》报社)不参与本次评优活动。

2、评选机构:

吉林大学学生社团审核及评优活动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评选过程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校社联将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参与本次评选,小组成员由校社联、校区社联、各学院社联主要学生干部,校团委直属学生社团主要学生干部及其他学生社团代表构成。

3、评选活动实施时间安排:

11月13日召开社团负责人研讨会(时间:上午10到11:30地点:逸夫楼11阶)

11月15日至11月18日各社团向所在校区社联上交评选材料;

11月19 日各校区社联将学生社团材料整理、初评;

11月20日各校区社联将初选结果与所有参与评优的社团材料交给校社联办公室;

11月21日校社联常委会对获得参评优秀社团预备名单进行复评,确定最终入围评优活动名单,并发布校内通知公布;

11月27日校团委、校社联、评选工作小组对入围社团进行答辩,确定获奖社团名单;

11月29日至11月30日评选工作办公室将最终获奖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二、学生社团评优参考标准

评选工作小组将按照以下考察方面对学生社团进行初选打分:

1、社团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30分)

①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备(5分);

②换届按时、规范、民主(5分);

③社团领导机构的工作得到社团成员的广泛支持(5分);

④财务制度明确,专人专管(5分);

⑤帐务清晰,收支情况公开、透明、真实(5分);

⑥社团规模至少达到30人(5分)。

2、社团活动数量及质量(45分)

①社团学期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4次(15分);

②活动开展的影响力,活动规模分为校级、院级、社团内部活动(20分);③顾问或指导教师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社团与所属基层团委联系紧密(10分);

3、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和活动的参与配合情况(25分)

①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与社联保持联系,并积极配合社联工作人员工作(10分);

②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材料及统计数据(5分)。

③积极参加社联举办的各项活动(10分)

4、学生社团具体考核要求

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将获得评优资格,由社团负责人在评优答辩会上就本社团工作及活动情况进行陈述、答辩。该环节总分为10分,答辩得分与之前总得分进行相加即为参评学生社团的总得分,最终获奖名单将按照得分排序产生。

三、奖项设置

1、获奖等级

标兵社团(10个),精品社团(15个),优秀社团(20个)

2、单项奖

① 最佳活动组织奖:

本组织过校内影响较大的一个或数个大型活动,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营造了良好的社团文化氛围;

②最佳管理奖:

机构完备,制度健全,工作效率较高,能高效和规范完成每学年的社团注册登记、纳新及社团管理工作。

③最佳新秀社团奖:

此奖项仅限于成立一年内的社团,以鼓励新成立社团不断发展。

④校园文化特殊贡献奖:

此奖项仅限于成立五年以上的社团,要求具有自己的品牌活动,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作出了长期贡献。

四、社团评优上报材料具体要求

请所有参评社团于11月18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校各校区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参评材料应包括:

1、打印材料包括《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评优申报表》、《吉林大学学生社团成员统计表》、《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统计表》各一份,并由社团所属学院团委书记签字盖章;

2、电子版《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评优申报表》、《吉林大学学生社团成员统计表》、《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统计表》各一份,《xx学生社团评优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精炼,评选材料中涉及到的规章制度、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图片、影音资料、获奖证书照片或其他佐证材料等;其他考核方面涉及的材料)。电子版邮件形式发送到shetuanpingyou@126.com,其他形式报送材料不予接收;

3、未上交材料的学生社团视为放弃评优资格。

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0年11月11日

第三篇:评优办法

四川理工学院人文学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应该是学院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不含团总支副书记、宣传部、组织部、社工部)、学生党支部干部(主要指支委和党小组长)、班委干部(不含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学生团体负责人,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学年)。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补考。

3、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二、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三、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部应是学院学生会中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社工部的正副

部长、班委会中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并担任该职务一年以上(含

一学年)。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补考。

3、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四、优秀团员

(一)评选条件

1、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补考。

3、对本人所在团组织有较突出的贡献,需有相关事迹材料。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原则上一人只能参加一项先进个人的评选

第四篇:评优办法

2011—2012学

席王中心小学学生评优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学生评优是指对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个人进行精神或物质的奖励。

3、学生评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体,尊重个性,坚持民主。

4、学生评优活动应根据学校制定的评选条件,坚持学生自评、集体互评、老师申报、学校审批的程序,促进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二、评比内容及办法 三好学生 ㈠评选条件

1.在校是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①思想品德好。能认真执行《小学生守则》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行为表现是同学的榜样。在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开朗乐观,不怕困难,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品德等第为“优秀”。

②学习成绩好。在学习上勤奋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同学们的榜样。语文、数学、英语期中、期末成绩达“优秀”。

③锻炼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讲究卫生,保护视力,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与达标训练,身体素质较好,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2.在家是个勤俭、能干、有礼貌的好孩子。

①礼貌方面:孝敬父母,听从父母和长辈教导,不任性,能关心父母健康,能礼貌做客和待客。

②劳动方面:爱惜劳动成果,爱护家庭钱财,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主动帮助父母亲干活,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

③习惯方面: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挑吃穿,不乱花钱,按时学习,按时休息,业余生活健康、丰富多彩。

3.在社会上是个遵纪、守法、讲公德的好儿童。

①遵守公共秩序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是个文明的小顾客、小乘客、小观众、小游客。不到营业性游戏厅、网吧或其它不适宜少年儿童进出的场所。

②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好。尊重他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积权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勇敢机智地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有益的动物,保护文物。

㈡评选办法

1.班级学生民主评选。2.班委会讨论评议。

3.班主任征求各科老师意见。4.班主任集中上报学校审查、核定。5.三好学生人数占班级生数的10%,优秀少先队干部 ㈠评选条件

1.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主动做好集体的各项工作。2.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3.在班级中有较强的合作协调能力,能较为妥善地处理班级常规问题。

4.严于律己,有较强的示范性,是队员们学习的榜样。㈡评比办法

1.“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定实行班级内部评比、中队辅导员把关、上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核批的程序。

2.“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由各中队委员会组织本班全体学生进行评选。

3.“优秀少先队干部”的报批人数每班2人。校园之星

依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校园之星的具体评选项目:

单项:学习之星、安全之星、文明之星、艺体之星、进步之星(共5星)

(二)校园之星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积极要求进步。

2、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校园行为规范》等各项纪律制度,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2)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上课专心听讲,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珍惜时间,积极进取,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安全之星——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积极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上、放学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课间做剧烈危险的游戏,不在栏杆边打闹,上下楼轻慢步走靠右行,安全知识活动中表现突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或有突出事迹。

3、文明之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校护校,不损坏学校公物,不在教室、楼道大声喧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零食,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卫生,使用礼貌用语,尊敬教师,尊重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公益劳动。或有突出事迹。

4、艺体之星---平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体育、音乐、美术、写作、表演、主持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或有突出事迹。

5、进步之星---在学习、行为习惯、礼仪上进步显著,并且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或有突出事迹

(三)、评选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认识,调动学生争当“校园之星”、“班级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

2、即先由班级同学推荐后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班主任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在班级设立“班级之星”专栏。

3、各班每月民主评选出“班级之星”。将学生名单和有关事迹材料整理汇总,上交少先队大队部。

4、各班在“班级之星”的基础上,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比。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经领导小组通过后,最后评定18名“校园之星”(一班一名)。各班将学生照片、相关事迹材料上报到少先队大队部。

席王中心小学

二0一二年五月五日

第五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

团发„2010‟20 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精神,落实我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08‟11号),扩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参与面,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总结社会实践工作的成果与经验,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类别

第二条:“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奖项设置分别为:

1、先进个人;

2、先进团队;

3、先进单位;

4、优秀指导教师;

5、优秀调查报告。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三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在实践活动中不怕苦、不怕累,躬身实践,能切实解决实践中的各种问题。

(2)圆满完成实践任务,对实践团(队)交给的工作尽职尽责。

(3)实践结束后有个人的实践报告,参加社会实践考核优秀。

(4)在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第四条:“社会实践先进团队”的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的主题明确,活动形式或内容新颖,有创意;

(2)按时、圆满或超额完成实践任务,活动效果好;

(3)实践报告(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质量优秀;

(4)社会反响大,反响好。以各种媒介报道、各地方反馈意见等文字材料为准;

(5)实践团(队)记录详实、团队队员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第五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

(1)学院领导重视社会实践工作,成立了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2)学院按要求及时制定并上报了暑期社会实践实施方案及团队汇总表,及时登记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

(3)社会实践活动能紧密围绕学校社会实践实施方案,重点突出,点面兼顾,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符合组队要求;

(4)有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达到基地建设的数量要求:学生人数(当实际参加实践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学院必须达到3个固定的基地,学生人数在500-1000人(含1000人)的学院必须达到5个固定的基地,学生人数在1000-2000人(含2000人)的学院必须达到8个固定基地,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必须达到10个固定基地(要求有基地合作协议书、固定合作项目、基地负责人);

(5)社会实践成果显著,上交实践报告率不得低于90%;

(6)社会实践宣传报道稿件充足,质量高,对外进行了有效的宣传;

(7)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及各种评优申报材料上报及时;

第六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

(1)积极主动参与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及撰写实践报告。

(2)积极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尽心尽力解决学生社会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较突出表现。

(3)所指导的团队为社会实践先进团队特等奖或一等奖。

第七条:“优秀调查报告”的评选条件:

(1)调查报告研究方向准确、数据真实、观点明确、逻辑思维清晰,没有任何的抄袭和剽窃现象,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2)调查报告的内容要贴近社会,反映热点、客观现实。

第四章评选比例及办法

第八条:优秀团队的评选比例:特等奖优秀团队全校评选20支左右,一等奖优秀团队不超过各学院团队总数的10%,二等奖优秀团队不超过各学院团队总数的10%,三等奖优秀团队不超过各学院团队总数的15%。

第九条: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特等奖的优秀团队按不超过本团队成员总数的40%申报(特等奖未评出之前仍按30%申报,待评出后补报10%),一等奖优秀团队按不超过本团队成员总数的30%申报,二等奖优秀团队按不超过本团队成员总数的20%申报,三等奖优秀团队按不超过团队成员总数的10%申报,未获奖的团队按不超过团队成员总数的5%申报,具体各团队的成员总数以各学院填写的《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统计表》为准。

第十条: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办法:各院根据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标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评选,并按照调查报告的学术水平排序,团队优秀调查报告(论文)署名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第十一条: 先进单位由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工作开展的情况组织相关评选工作,共产生6-8个学院为先进单位;

第十二条:省级表彰候选人从校级先进团队、先进个人、优秀调查报告、优秀指导教师中择优产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社会实践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 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评选办法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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