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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50人公告

2017年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50人公告



第一篇:2017年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50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服务于湛河区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一)对象及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毕业证标注的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学科一致。

4.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⑵曾被开除学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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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⑸有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suxs)及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微信公众号:jobclass)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微信的更新信息。

简章发布日期:2017年7月11日8:00至7月19日17:30。(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

点击进入>>>2017年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1.网上报名:2017年7月20日8:00至7月22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suxs),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经初审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在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考生本人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缴费与指纹、图像采集: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考费55元。在确认现场(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湛河区教育体育局院内)进行指纹和图像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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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岗位要求:考生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以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为准)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招聘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三)笔试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湛河区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7年7月1日),须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5分。

2.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截止时间2017年7月1日),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加5分。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7年7月1日),须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5分。

4.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期满截止时间2017年7月1日)。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需填写《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在现场资格确认后,将有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其它加分必备材料一并提交,逾期(现场确认结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学科所要求的证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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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按四舍五入计入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8月2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笔试地点

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考点(第01-28考场):新华区曙光街8号院(光明路与曙光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北)。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考点(第29-52考场):开源路南段路西116号院。平顶山市第二中学考点(第53-92考场):平顶山市神马大道中段路南111号。2.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低于此比例,经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面试比例不能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在湛河区教育体育局院内(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复审时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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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登录招聘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服从统一分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湛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绩效部分由学校自行确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湛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情况实际进行调整。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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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15平顶山市农信社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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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村信用社2014年员工招聘启事

农信社交流群:185681753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平顶山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平顶山市农信办”)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派出机构,对所辖的市郊、舞钢、叶县、宝丰、鲁山、郏县、石龙区、新华区8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汝州、卫东2家农村商业银行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10家县级行社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有营业网点332家,网点遍布城乡,业务辐射范围广。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资金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经省联社批准,受辖内县级行社委托,平顶山市农信办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农村信用社计划招聘柜员350人。各县级行社招聘计划如下:市郊联社40人,舞钢联社20人,叶县联社50人,宝丰联社40人,鲁山联社50人,郏县联社 50人,石龙区联社20人,新华区联社40人,汝州农商银行20人,卫东农商银行 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本社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农信社员工:(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3)曾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分的;

(4)曾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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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曾存在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6)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人员;(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资格

1.学历:报考市郊联社、石龙区联社、新华区联社、卫东农商银行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舞钢联社、叶县联社、宝丰联社、鲁山联社、郏县联社、汝州农商银行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专业: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审计、营销、计算机、信息通信、法学、中文(秘)、数学应用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详见附件4:平顶山市农村信用社招聘专业目录)

3.年龄:大专学历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3岁。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

平顶山市农信办通过平顶山日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www.feisuxs)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2.报名地点:请应聘人员到所应聘县级行社报名地点报名。

市郊联社报名地点:飞行皇冠假日酒店(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路西)。联系电话:0375-3400009、3409995 舞钢联社报名地点:舞钢工人文化宫(舞钢市钢城路与寺坡石漫滩大道交叉口舞钢大酒店北侧100米)。联系电话:0375-7282016、7282999、*** 叶县联社报名地点:叶县宏润商务酒店(叶县新文化路东段新县委广场西侧)。联系电话:0375-8099007、8051140 宝丰联社报名地点:宝丰迎宾馆(宝丰县城南二环路东段)。联系电话:0375-6584807、6584806 鲁山联社报名地点:鲁山县城南环路文化中心广场。联系电话:0375-5095211、5095206 郏县联社报名地点:郏县龙山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西北角原福万城售楼部(县会展中心西侧)。联系电话:0375-5161310、518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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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联社报名地点:龙泰大酒店客房部3楼会议室(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东段路南19号院)。联系电话:0375-2533556、2533550 新华区联社报名地点:平顶山宾馆3楼3号会议室(平顶山市建设路与沿河路交叉口北200米)。联系电话:0375-3380631、3391175 汝州农商银行报名地点:汝州市天瑞国际大酒店2楼中华厅(汝州市广城东路市委对面)。联系电话:***、*** 卫东农商银行报名地点:龙源大酒店(新华路湛南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联系电话:0375-3895809、*** 3.报名方式。由应聘者本人到所应聘的县级行社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影像信息采集。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必备)、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全身6寸生活照1张,1寸蓝底免冠彩照10张,《平顶山市农村信用社2014年员工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1)(请提前准备好,要求:用电脑准确、完整填写,用A4纸打印好)。

(2)大学生村官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加盖县委组织部公章或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3)“三支一扶”大学生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人事部下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学历证上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只准填报一个志愿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多头报名的取消应聘资格。

(6)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现场签具承诺书(见附件2)并进行影像信息采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平顶山市农信办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提供虚假信息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取消其全部资格,并在本单位以后的其他招聘中不予接受。

(四)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www.feisuxs)公布。参加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交纳考务费100元。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五)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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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由平顶山市农信办统一组织。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www.feisuxs)公布。

(六)面试

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以各县级行社为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www.feisuxs)公布,请考生关注。

本次招聘员工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汇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以各县级行社为单位,依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具体体检时间将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www.feisuxs)公布,请考生关注。

(八)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的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个人背景调查。经证实,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岗前培训

对拟录用的应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试用。

(十)试用

试用前由用人单位核实确认拟试用人员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存在与原单位有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核实符合试用条件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在管理权限内,对招聘人员的正式录用予以审批和备案。

四、其他

应聘人员的报考材料仅用于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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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信办保留对本启事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必要时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报名注意事项.doc

附件4平顶山市农村信用社招聘专业目录.xls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平顶山市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

第三篇: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河北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并代为北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141名。其中: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7名、保定师范附属学校39名、北市区所属学校95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是应聘本次所有岗位的必备条件之一,且按照平行或下行的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高中、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高中教师。其中,毕业证所标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计算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普育路1号)体育馆一楼。

乘车线路:①市内乘51路终点站复兴苑小区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57路韩村站下车北行约200米;②保定客运中心乘22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37路至交警支队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③火车站西站乘9路至西苑小区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22、18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北行约100米。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初审分别由用人单位会同市教育(区文教、人社)局负责;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其基本程序为: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人才网(http://.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应聘人员到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有要求者)、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证明任教期限的原件(有要求者)和复印件及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④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⑤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另一份由应聘人员交资格初审处;

⑥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彩色、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到《资格审查表》照片粘贴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14年8月1日9:00至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3日(周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全即“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为防止作弊,开考前每名考生需填写《诚信承诺书》一份备查。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教法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并通过机读的形式在考试的当天及笔试地点阅卷登统。

4、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2014年8月6日左右登录保定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微型课加现场答辩)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2014年8月11日9:00-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14年8月13日(周三),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时间共12分钟(面试前考生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原则上每人试讲10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1道题,两者之间具体时间转换由考生自行把握,但总体不得超过12分钟。

4、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现场答辩原则上为与教育、教师相关的内容,同一专业、同一半天,试讲(答辩)同一内容。其中,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乐器、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

5、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较多且一组半天内不能安排时,采取蛇形排队的方法编组。

6、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40%+试讲得分×60%。

五、体检、考核期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有任教经验及任教时间长者。

(二)2014年8月16日左右在保定人才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考核通过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并办理增人、入编、增资、劳动关系等手续。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篇: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区将根据各市、县(市、区)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筛选方式和结果公开。

(四)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要求,由各地在《岗位计划表》中予以明确说明。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feisuxs)→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一般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查;需要现场审查的,由各市在招聘公告中明确。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审查要求及咨询电话见各市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4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将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请考生尽量在4月16日前完成报名)。

(五)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8日17:30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feisuxs)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交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六)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15:00前及时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七)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feisuxs)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

1.笔试日期: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1.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节点见各市、县(市、区)公告。

(2)确定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面试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公布。

本次招聘的总成绩计算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决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据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也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在公告中明确。

(二)考核要求。招聘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质量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体检和公示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由各地按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由各市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各市自行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8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7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3日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根据各市、县(市、区)确定的时间完成。

(三)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自治区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设区市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本市、县(市、区)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的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3月29日

第五篇:荣成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荣成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荣编办[2012]第2号函,荣成市教育局2012年拟公开招聘教师85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人民教师基本素质;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择业期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荣成籍(含在我市“三支一扶”支教期满的外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其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四个专业招聘山东籍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语文9人、数学10人、英语11人、物理6人、化学5人、生物5人,历史4人、地理5人、政治4人、音乐7人、美术6人、体育8人、幼教5人。

应聘者报考专业需与全日制院校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幼儿教师招收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1月19日前,由本人持个人简历、推荐书、自荐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政工科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往届毕业生还应

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分理论考试和讲课两种形式。

1、理论考试: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时事政策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2、讲课:采取模拟课堂讲课的形式,讲授高中课程。音乐、美术、体育、幼师专业还要加试技能。

(三)录用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讲课的人员。

文化课专业按理论考试成绩20%、讲课(技能)成绩80%的比例、音乐、美术、体育、幼师专业按理论考试成绩10%、讲课(技能)成绩9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各专业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讲课(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

被录用的毕业生要参加由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医院的体检,体检合格的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合格者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需求统一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实行人事代理。因特殊原因解约的,要缴纳违约金,造成的岗位缺额,根据考核总成绩依

次递补。

四、考核时间

正月十五前

联系电话:0631—7564054

201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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