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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铺乡中心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2017版)(5篇范文)

五十铺乡中心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2017版)(5篇范文)



第一篇:五十铺乡中心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2017版)

五十铺乡中心校教师职称评聘及职级晋升方案(2017版)

为进一步完善我乡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和职级晋升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社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参与竞聘: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未考核、无考核结果的;(2)违反计划生育的;

(3)任现职以来受处分而未解除者的;

(4)近五年若一年内无故缺勤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60(婚丧嫁娶按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病假以住院治疗为准)累计超过半年的,产假超过国家规定期限无正当理由未及时上班者;(自2017年1月1日后凡请假一律经自然校校长同意,3天以上经中心校批假,请假要有请假条并及时销假,否则不予承认)

(5)无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中心校处理仍不接受者;(6)新调入教师自正式编制核定我校之日起不满12个月的不可参加评聘及职级晋升,可保留该职级相关待遇。

(7)本人不在岗者一律不得参与高一职级竞聘。(8)在岗不代课者不得参与高一职务(职级)竞聘。

3.凡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教师只要符合当年职评及职级晋升文件即可优先评聘,不参与竞聘。同等条件以考核结果为准,得分高者优先。

4.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评聘,不参与竞聘。

二.参评者考评办法:

(一)分值:

1.基本考评分100分,其中资历学历占40%,教师个人业务占30%,教学成绩占30%。

2.附加分(1)加分因素:最高10分;

(2)减分因素:最高10分。

(二)考评方案:

中小学教师按现岗位分别核定职评及职级晋升人数(中心校办公室人员、支教人员可自行选定竞聘系列)。具体方案按下列规定执行: A学历资历:累计加分,按40%折合。(1)教龄:每年加0.5分。

(2)学历:研究生5分,本科4.5分,专科4分,中师3分,中师以下2分。(3)任职资格年限:每年记0.5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以现有职务为准)。(4)校龄:新调入教师必须从正式编制核定我校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参加评定,在我校(论中心校,不分自然校)工作每一年加0.5分。

(5)任教于中心校、金汇两校者加1分,任教于永坡、七里桥、立新三校者加2分;任教于蒋王、耿圩、赵苗三校者加3分;任教于九湾、九宫两者加4分;支教者以现岗位为准;

B、教师业务:累计加分,按30%折合。

(1)出勤情况(10分):(以近三年出勤结果为准)。

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缺一天扣0.1分(学校派出公差或规定事假除外),重大疾病住院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后不扣分(以各校考勤机考勤结果为准)。旷课、未经学校安排私自调课一节扣0.3分(以中心校抽查为准,学校安排调课必须提前做好记录,无记录视为私自调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考核办法:各校每月一报教师出勤结果;中心校不定期抽查。

(2)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满12节(含12节),得满分。中心校校长公务工作量12节;中心校副校长(以县教育局批文为准)10节;自然校校长、校本部副校长、主任、工会、专职督学公务工作量8节;其他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办公室其他人员公务工作量6节。公务工作量可与学科课时数累计计算,不足12节,缺一节扣0.2分;超出一节加0.2分。最高加10分。考核办法,时间为每学期开学之日起至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天结束。中心校现场核查教师任课一览表、学校总课表并进行师生调查;有多项加分者只享受最高加分,不累计加分。因公务加分可算课时数但必须有学校值班记录、自然校长签字并报中心校备案方可认定。

(3)教学业务常规考查:(最高10分)以检查教师计划、教案、作业、听课记录、均衡发展工作为准,近三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五项得分之和。

C教育教学成绩:累计计算,按30%折合。

考核近三学年教学成绩(三学年均分,最高30分)。小学以每学期期末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为准。个人三年平均分除以第一名平均分乘以30(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取最高均分。);对于无法考试的学科以乡级活动成绩为准,一等奖第一名满分,其他成绩按得分折合。中学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算法同上)D加分因素(可累计计算,最高10分)

(1)近五年个人业务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乡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最高5分)。

(2)近五年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2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5分(同类只记最高奖一次);(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竞聘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1分,市级教学能手加1.5分。县级骨干教师加1分,市级骨干教师加1.5分。县级学科带头人加1.5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4)本年度自动放弃参评资格,自本年度起每推迟一年下年度加2分,以此类推。(完全符合任职资格且在考核前放弃有效;本人出具自愿放弃书面声明由中心校办公室备案,最高5分)E.减分因素:(最高10分)1.上年度参与职称评聘及职级晋升未通过者自下年度起,对于连续参评者每参评一年扣减2分,累计计算,最高扣5分;

2.近三年来因本人工作失误给学校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的酌情扣分。受到乡级通报批评的扣1分,受到全县通报批评扣2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扣2分;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扣5分(仅限处分已解除者)。

三、组织领导: 1.职评领导小组: 组长:王平

副组长:刘元立 王茂宣 刘家恒

成员:杨光 吴明辉 徐永喜 卢明华 刘娟

2.职评工作审核小组 组长:刘元立(审核人)副组长:王茂宣 刘家恒

成员:杨光 吴明辉 徐永喜 陈继礼

四、评聘办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职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4.张榜公示:将初录结果予以公示3-5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由评聘领导小组将择录的候选人上报教育及人事部门审批。

五、附则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须由参评教师自行提供。在职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且从下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2.若高级职评由县教育局联评,则按县教育局评审的结果决定;若指标分配到校,则按本办法执行。

3.符合破格条件且不占本校名额的情况不用本办法,学校将全额推荐。

4.学校根据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推荐名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上报教育局。

5.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中心校职务评聘及职级晋升领导小组办公室。

颍上县五十铺乡中心校

2017.9.29

第二篇: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xx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xx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4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第三篇:教师职称评聘推荐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推荐方案范文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为了能将师德高尚、教学成绩突出、既教书又育人的优秀教师推荐到相应的技术职务上来,为使教师职称评聘推荐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上级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通过教研组讨论、教代会研究,并于XXXX年X月X日下午召开了领导班子、教研组长、教代会成员联系会议,研究制定了依量化评分标准来推荐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历分:

本科学历6分,专科学历4分,中专学历3分。(以毕业证原件为依据)

二、资历分:

1、参加工作以来每年加2分。

2、职称年限加分:参评者达上一级职称评聘资格年限,每超一年加2分。

三、职务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每年加3分,担任教研组长、学校中层领导每年加2分。(如拥有其中两项或三项者不累加,可取其中最高一项得分。)

四、考勤分:

任现职近三年来,每学期出满勤者加1分。

五、业绩分:

1.获奖成果加分:

(1)任现职以来,荣获国家、省、市、县级先进(优秀)教师(工作者、德育工作者、班主任)的每次分别加8、6、4、2分(可累加,须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以文件及证书原件为依据。)。

(2)任现职以来在说课、公开课、优质课、教学设计、多媒体制作等教学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

省级每次分别加:5、4.5、4分;

市级每次分别加:3、3.5、3分;

县级每次分别加:2、1.5、1分。

(以上获奖以证书原件及文件为依据、可累加)

2、任现职以来参加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研究并获得成果者分别加10、8、6分。(可累加)

3、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以省、市、县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竞赛为准)的单项奖一、二、三等奖者:

省级每项分别加3、2.5、2分;

市级每项分别加2、1.5、1分;

团体赛加倍计分。

(以上以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为准,可累加。不设优秀指导教师的不加分。)

4、工作量分

上一学学科周课时:各学科标准均为10节(中层班子每周加3节,教研组长每周加2节,班主任每周加2节。各管理岗位折合课时照常计算。可累加。)。

每学期超工作量加3分,满工作量加2分。(以教导处提供的配课表为准。)

六、论文分:

任现职以来,论文发表在国家级报刊每篇加5分、省级报刊每篇加4分(发表所在刊物须为CN类刊物)。获国、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机构(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以印章为依据,社会团体主办的不加分)论文或征文评选一、二、三等奖者:

国家级每篇分别加5、4、3分;

省级每篇分别加3、2、1分;

(以报刊原件、证书原件为依据,可累加)

七、教师民主测评

满分10分,所有教师参加评分,取平均分。

八、按以上七项累积总从高到低依次推荐,以岗位数额为限。

九、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

4、近三年来,任一学期累积请假30天或缺勤20天及其以上者当年不予推荐(公差、产假、工伤、婚假、丧假、病假住院、护理父母配

偶子女假除外。请假标准以请假制度为准)。

5、当年推荐参评没通过者,第二年不予推荐。

十、本方案解释权为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十一、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四篇:铁铺乡中心校

铁铺乡中心校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数据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佛罗中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上报数据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从2011年十一月开始实施,凡我校学生均按本《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体制健康测试组

(一)、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国春

副组长:黄河清 黎明浩 邢增武 成 员:各班班主任及体育教师

(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 组 长:邢增武 成员:全体体育教师

(三)、电脑员 邢增强 林元崖

二、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1日—15日)

宣传发动,让学生了解测试的重要性,由佛罗中学实施《标准》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11月16日—30日)进行测试工作,做好记录并填好纸质档案,由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三阶段:(2011年12月1日—15日)

做好测试数据统计及上传工作,由电脑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测试工作具体要求

(一)、测试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测试时间的利用率,保证测试效果。

(二)、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三)、测试一般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测试过程中必须保证秩序正常,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在测试结果上签字。具体测试工作在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体育组负责组织测试;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教育、督促检查;校医负责现场医务监督和指导。

(四)、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由体育组妥善保存,专人负责收集、保存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资料,并归入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测试项目成绩,由体育组汇总,并按照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

(五)、学生测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得分、评定等级确因客观有误需修改时,应由学生向体育组书面申请,经相关测试教师、测试组总负责人、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予以修改。

(六)、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

(七)、体育组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总结带有规律性的经验,要对本校的测试数据和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学校为学生体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四、器材设备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备体育锻炼器材、设备和测试器材设备,以保证安全需要,达到锻炼目的。实施《标准》必须配备测试器材,选用的器材必须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到测试要求的合格产品。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性,加强对测试人员和数据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测试要求,规范测试方法,严明测试纪律,确保测试数据真实地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五、经费落实

学校在经费支出中保证一定比例用于《标准》实施工作所需的管理工作费、宣传活动费、设备设施的购置与维护等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标准》的组织、测试、补测和统计工作,均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并按有关规定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六、学校《标准》领导小组对实施《标准》的情况检查和监督,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过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实施细则由“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乐东县佛罗中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五篇: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和溪中心小学

关于2013年中学壹级教师职称评聘考核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根据黔府办发(2011)79号,正人社发(2013)26号,正教科字(2013)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专业技术评聘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结合本校教师实际,认真严肃对待,以此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和竞争意识,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巩固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学效益。

二、成立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聘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桂显忠 副组长:李建平任锡璟

成员:杜青贤 秦祖德 吴纪虎 耿泽相 汪文山 郭兴礼 具体业务工作由任锡璟负责。

三、参加竞聘的对象

根据相关文件,2013年在册在岗并资格和条件达到评聘中学系列壹级的中学教师。

四、考核评聘程序

根据县人事劳动局核准的中学中级职称岗位数,按空额补差的原则,先由个人认真填写并签承诺书,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聘考核细则,以总分的高低排序确定评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科局。

五、评聘考核细则

1、教龄:(以档案为依据)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每年按0.2分累计(以虚年计)。

2、学历:中师1分,大专1.5分,本科2分(以最高学历计,以毕业证原件为准)。

3、普通话:三甲0.5分,二乙1分,二甲1.5分(提供证书)。

4、岗位:担任学校管理层(学校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加1分;中层干部(工会、德育政教、教导主任、总务财务)加0.8分;班主任和教研组长等加0.6分。

5、支教:在本校工作期间,由组织安排的到村点支教满一年以上的老师(包括一年,一次性加2分)。

6、考核:在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以来考核取得优秀的一年加0.4分(以证书为准)。

7、教学质量:参加县乡(镇)组织的期末统考,获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0.5、0.4、0.3分,获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0.4、0.3、0.2分(二级教师任期内,以证书为

准)。

8、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乡镇级(校级)0.5分(二级教师任期内,以证书和档案为准)。

9、教学科研活动:承担县级讲座、示范课、一次加1分,优质课竞赛或技能大赛获县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5、1、0.5分,获镇级一、二、三等奖的一次分别加1、0.8、0.5(二级教师任期内,以证书为准)。

10、辅导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联合组织)的教学级其他比赛活动,获教学辅导省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0.8、0.6分;获教学辅导市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0.8、0.6、0.4分;获教学辅导县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0.5、0.4、0.3分。其他活动(如读书活动等),一次性加0.2分。(二级教师任期内,同一次活动以最高奖项测算,以证书为准)。

11、优秀奖项:省、市、县、镇党政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一次分别加2、1.5、1、0.5分(一年内同类奖项按最高奖项加分,二级教师任期内,以证书为准)。

12、出勤:2012年9月1日至今:旷课1天扣2分,事假1节扣0.2分,病假1节扣0.1分,(每天按3节课计算;由学校提供出勤依据,其中法定婚、丧、产假不扣分)。

13、在考核分数并列情况下,年龄长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聘考核:

1、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

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师德规范和工作作风规定被通报批评的;

4、现未在岗的;

5、旷工2天以上的,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3次及以上的(以学校记录为准);

7、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8、不签承诺书的。

注:此方案只限本次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聘用,本方案未涉及事项由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和溪镇中心小学

2013年中学中级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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