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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汇报

新疆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汇报



第一篇:新疆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汇报

新疆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汇报

一、学院基本概况

新疆艺术学院是全国六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同时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地方特点显著、民族特色浓郁、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

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因国家政策变动,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

学院大学部教学单位有音乐、美术、影视戏剧、舞蹈、文化艺术管理系5个系以及少数民族预科部、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3个教学部;另外还有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新疆民族音乐研究中心、西域佛教文化艺术研究所、丝绸之路文化艺术研究所、民族乐团、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大学生艺术团和新艺演出团等科研、演出机构。

学院有普通本科、成人专升本、成人大专、中专(附中)等办学层次。设有普通本科21 个专业(40个专业方向),现有在校生3327名。大学部现有专任教师251名,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66人、讲师119人。专任教师中现有博士、硕士学位92人,占教师总人数36.7%;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

学院秉承多年办学传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把握现代高等艺术教育发展规律,坚持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和文化艺术事业。在总结“九五”、“十五”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了《新疆艺术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新疆艺术学院2006~2020年总体战略发展规划》,确立了学院目标定位:

总体目标定位﹕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和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努力建设成为新疆专业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艺术科学研究基地,力争在2020年成为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在国内和中亚地区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的综合性艺术大学。

类型定位﹕教学型,即以教学为主、科研创作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艺术院校。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及中等专业教育,稳步发展成人教育。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坚持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和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需要。

“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党委围绕“办什么样的新疆艺术学院”、“如何办好新疆艺术学院”等重大问题,多次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和讨论,明确教育思想观念必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多年的本科教学过程中,学院始终将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作为发展的先导,坚持以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为根本任务,加强了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学院先后开展了四次教育思想大讨论。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讨论活动,学院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教职工在教育价值观、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发展观上不断深化。根据学院艺术教育的特点,逐步凝练出“传承创新、德艺双馨”的校训,“团结、勤奋、敬业、尚美”的校风,“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弘扬丝路文化精神,构建民族艺术教育体系”的办学特色。早在学院创办初期,就提出了教学“既是传授艺术科学的理论、技能的过程,又是掌握各民族艺术传统和民族风格的过程,使学院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1988年学院制定了《新疆艺术学院艺术教育的建设与改革方案》,该方案进一步突出了学院的边疆特色和民族特色。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始终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多年来,这一具有鲜明特色的办学思想在实践中得以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情况

我院于2009年修订了本科生培养方案。方案的修订按照“加强基础,拓宽专业,注重实践,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思路,遵循基础性原则、弹性原则、通识性原则、特色培养原则,构建了“通识平台+学科基础+专业模块”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在新修订的本科生培养方案中,我们降低了必修课比重,加大选修课比重,减少课堂讲授时数,以发挥学生的个性,增强学生适应性。

艺术的发展依赖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带来艺术的变革。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艺术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条件和机遇,同时也给艺术类高校带来了新的任务。高等艺术院校计算机课程对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尤其对培养创新性艺术人才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为此,在2009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在通识课程系级选修课模块中新设置大量的相关学科计算机课程,以提高非计算机背景专业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提高就业能力打下良好基础。

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院级质量工程项目《文化产业管理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广播电视编导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通识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结合,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结合,学会学习与学会做人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目前两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已完成了目标定位、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等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及论证工作。

三、教学常规管理运行情况

为完成人才培养目标,学院教学运行管理紧紧围绕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课表、课堂教学、教学档案等管理。

教学大纲制定与管理 我院在2007年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之前,完成了全院本科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规范了专业技能课的大纲。2009年学院修订教学计划后,又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较好执行教学大纲。

教材管理 我院教务处教材科负责教材的订购和发放。每学期期中由教务处下通知要求优先选用规范的统编教材,注重选用有特色的教材,要求系(部)组织教研室提出教材选用意见,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进行征订。每学期开学检查后我们都对教材征订情况进行通报。

课表管理 教务处于前一学年、学期编制下学年的校历和下学期教学教学管理周历。新学期的课表在上学期期中后就开始编制,由系教学秘书根据教学计划任务书下任务,先由基础部、思政部等公共课教学部门排定公共课课表,教务处协调确定后,由专业系部排定专业课程表,学期结束前教务处召开协调会审定后,负责分发总课表到教学系(部)。开学前一周,系(部)、教务处对课表的落实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课堂教学 认真选聘有相应教学水平、实践能力、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任教。对外聘教师我们根据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注重聘用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任教。教案 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我们近十年来坚持不懈地抓教师教案工作。针对艺术类课程专业技能课多、因材施教特点突出的情况,我们创新了技能课教案新形式:授课记录,授课记录反映教师针对学生个性化的教学方案、教学进度。授课记录被内地多家艺术类院校所借鉴。

教学档案 教务处、系(部)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务处和系(部)有专人兼职负责教学档案的归类、整理。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院都对系级毕业论文、试卷、学评教、教研室活动记录等教学档案进行抽查。

四、教学质量保障与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我院坚持加强制度建设,2007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来我们又制(修)订了《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管理办法》、《学院组织重大展(演、比赛)艺术实践活动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质量工程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24个管理制度,对教学运行、教学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我们坚持以监测教学秩序为重点的开学初的教学检查;以监测教学质量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以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的期末考试检查;以抽查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论文“四查”工作监控教学秩序。

在做好以监测教师教学质量为重点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建立了多方位教学信息采集制度,在坚持领导、同行听课,学生评教的基础上,建立了院、系二级督导制度、教学信息员制度。同时为加强学院质量监控,成立了院学科督导办公室。努力推进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了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学生选课、成绩管理与信息查询、毕业审核、排课、工作量统计等基本上实现了信息化、网络化。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使教学管理更加规范,提高了管理效率,同时对保障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和质量保障情况

培养应用型人才最突出的特征是学生必须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我院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学校,学院深刻认识到艺术实践能力是艺术专业学生的生命线。为此,学院构建了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学科竞赛、项目教学为途径,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院针对专业的培养方向,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2009年在修订新教学计划时,加大了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增加了实践课程的课时量;增设了跨专业的综合艺术排练课程。

(二)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

1、学院实验室

2007年以来学院多渠道筹措资金先后投入3900万元用于实验室建设,新增了18个实验室。

为适应当今艺术教育发展的需要,我院对实验室进行规划、整合,2008年成立了7个综合性实验室;并将原隶属不同系的8个教学实验室进行整合,建立了表演艺术实践教学中心和传媒实验教学中心(院电视台)两个院级公共实验示范教学中心。通过实验室调整、合并和重组,避免了分散建设和重复建设,实现了实验室功能化分类建设,提高了实验室场地和实验设备资源的共享程度。中心隶属学院管理,中心的建设依托院、系两级实验教学平台,在教学工作中相互配合,互相补充,为全院实验教学资源的整合,提高实验室的利用效率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2009年表演艺术实践教学中心被批准列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建设。

对艺术设计等专业我们淡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教师与实践指导教师、教室与实验室的界限,打破原来按教研室设置实验室的传统布局,对实践教学设施进行重新整合,形成一体化混合实践教学模式。

2、校外实习基地

为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制订了《关于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规定》,明确了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所需具备的条件和建设、管理要求。目前我院与自治区大型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文化局(下辖8个单位及乌市9区、县文化局)、新疆木卡姆艺术团、新疆爱乐乐团、自治区旅游局、新疆电视台、新疆广播电台、新疆经济报社及部分地州相关单位建立实习合作关系,已形成了与实践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相配套的校外实习基地49个,为学生校外艺术实践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以学科竞赛、项目教学促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1、竞赛带动

我们在课外实践教学中,引导学生并为学生创造条件在校期间参加专业竞赛,为学生提供了较大的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培养了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近三年我院组织学生参加自治区、国家级展(演)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各类竞赛个人奖586项、集体奖40项。

2、项目促进

为提高实践水平,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学院积极引进能促进学生能力发展、具有社会意义的实践教学项目,以项目作为引导,推动提高实践教学的水平。通过项目让师生共同参与,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接触社会、加强舞蹈实践,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近三年来,我们先后推动了广播剧《跃马昆仑》、室内剧《赤橙黄绿青蓝紫》、舞剧《丝路舞韵》、动画片《阿凡提学科学》等多个大型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深受学生欢迎,社会反映良好。

(四)搭建艺术实践平台,强化学生的实践和艺术创新能力

学院积极搭建专业实践和舞台教学平台,成立了民族乐团、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青年舞蹈团等专业实践团体,通过利用学科专业优势以及与社会的广泛联系,积极拓展与企业、行业的密切联系,通过积极组织参与自治区重大宣传、纪念活动、国际交流演出、国内外专业比赛,使学生的基本技能、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方面,对实践性课程的考核我们始终坚持集体评分,并聘请校内外专家评课,以保证实践课程考核的公正、公平与水平。

六、“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质量就是生命,质量是高校立校之本。教育部实施 “质量工程”抓住了高等教育发展的根本。我院党委行政深刻认识实施“质量工程”的重大意义,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的部署,适时启动实施学院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明确提出了实施质量立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以“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努力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我院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门,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一)质量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情况

1、加强领导,科学部署。按照“质量工程”建设的思路,从三个层面推进建设工作:一是学院宏观管理层面,确立“质量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把“质量工程”建设纳入全院重点工作中,加强学院宏观管理和指导;二是系(部)建设层面,系(部)制定“质量工程”的实施方案,组建教学团队;三是教师积极投入层面,通过院、系两个层面的推动,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主动了解“质量工程”内容,认真申报各种项目,学科带头人亲自组织团队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积极投入教学改革与实践中,促进学院特色和内涵发展。

2、制定配套政策文件

学院为实施好质量工程,2010年学院召开了实施质量工程的教学工作会议,出台了《新疆艺术学院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的意见》、《新疆艺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新疆艺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新疆艺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新疆艺术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新疆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意见》、《新疆艺术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等14个配套文件,对我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周密部署。

3、广泛遴选,挖掘优势,重点培育,以申报促建设。2007年至今,每年均根据区教育厅工作部署和学院实际,下发当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布置各类项目评选申报工作。在申报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过程中,鼓励各院系、专业积极申报项目。同时结合我院特色,重点培育有特色有积淀有优势的项目,通过资源整合,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以申报促建设。

4、经费配套,优先投入,保障有力。经费对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不可或缺。近几年来,学院在学费收入基数较小、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多渠道筹措经费,千方百计增收节支,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投入,保证配套资金到位。

5、以点带面,建设为主,加强检查。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注重引导教师不仅注重“点”、“线”建设,发挥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示范性作用,注重系统性和全面性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筑牢本科教学基础。同时,学院加强对已获批项目的检查,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都列为专项检查的内容。

(二)质量工程建设的成效

经过建设,成效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1、挖掘整理民族艺术资源,教材建设成绩显著

长期以来,教材建设一直是我院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少数民族特色专业教材一度成为制约我院特色专业教学的瓶颈。通过自治区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教材建设工作。近几年来通过挖掘整理,《艾捷克教程》、《舞台语言艺术》、《弹拨尔教程》、《塔吉克族舞蹈教程》、《戏剧表演基础》(民文)、《热瓦普教程》等17部教材获自治区教育厅地方特色和民文教材建设立项,其中12部教材已正式出版,填补了自治区高等艺术教育的空白。

2、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学生的实践和艺术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通过自治区质量工程项目《艺术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提升了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产生了一批实践性教学成果。如:动画专业学生与自治区团委合作制作的8集动画片《阿凡提学科学》,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院师生以新疆大学女学生王燕娜为维吾尔族小伙子捐肾的故事为原型创作的民族团结话剧《水晶心灵》,在哈密市、伊吾县、巴里坤县等演出后引起了强烈反响;2010年3月,学院创作排练的以感恩伟大祖国“民族兄弟情,欢歌唱新疆”为主题的文艺晚会,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教育厅前往南疆地州慰问演出,历时23天,行程四千多公里,共演出18场,受到了南疆各族人民的热烈欢迎、反响强烈,有力的宣传和营造了南疆各族人民喜迎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对口支援南疆兄弟省市领导的良好氛围;2012年12月,学院又完成了“庆祝内地新疆高中班十周年文艺演出”任务,在新疆艺术剧院首演后,又在人民会堂连演4场,观众达一万多人,收到社会各界好评和赞扬,办学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增强。

这些实践活动展示了学院的优秀教学成果,发挥了学院服务社会的功能,引起了巨大反响,受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通过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已经形成;教学管理人员、项目团队成员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意识明显增强;教学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新的教育思想与教育理念与项目实际有机融合,“质量工程”项目的示范效应已经显现。

自2007年我院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来,学院在教学改革和建设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本科教学质量得到了较好地保证。这得益于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后,在本科评估整改暨推进质量工程过程中,形成的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长效机制;得益于学院班子“积极筹措办学经费,不断改善教学条件,优先保障教学投入”的理念;得益于学院适时召开主题教学工作会议,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学院班子明确的办学工作思路引领学院的教学建设朝着良好态势前行。

尽管我们在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教育观念还需不断更新,需要进一步以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质量观指导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等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控制与保障体系还有待于完善;质量工程项目特色专业的特色和办学优势还不够明显;教学改革的力度有待加大。

今后学院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篇:2008.12.03新疆艺术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新疆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为了进一步疏通教学信息渠道,加强教学质量监督、教风和学风建设,确保课堂和实践教学质量,使我院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学院决定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制度。

一、教学督导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作为全院教学工作的综合指导机构,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教学督导员由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常设在教务处。

2、各系(部)成立教学督导组,组长、副组长由系(部)主管教学的正、副主任担任,系(部)教学督导组的教学督导员由系(部)聘任。

二、教学督导工作程序

(一)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程序

1、每学期初,制订学院教学督导计划,下发教学督导通知,负责领导、指导、明确系(部)教学督导组的教学督导的计划、要求。

2、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教学督导标准,明确工作要求和督导注意点。

3、制定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计划,联系教学督导员,从每学期第2周开始,在全院随机听课。教学督导员每人至少听课10节,责任到人。

4、每学期末,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考核各系(部)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收集、整理各系(部)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员的意见、建议,召开学院教学督导总结大会,集体讨论形成 教学督导意见的书面报告(及时发现教学改革的典型,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并回访复查,帮助系(部)教学督导组整改。

(二)系(部)教学督导组工作程序

1、系(部)教学督导组在开学初制定督导计划。

2、系(部)教学督导组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教学督导标准,明确工作要求和督导注意点。

3、系(部)教学督导组对教学督导日常事务的督导情况应及时总结,并反馈给教研室主任,各教研主任再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教师本人。

3、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组织观摩听课;对教学中问题较多的教师,要协助相关教研室制定措施,促其整改。

4、教学督导组对每月工作做出总结,根据其召开月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5、教学督导组每学期末将所有督导材料分析汇总,形成总结材料,统一存档,并上报学院教学督导委员。

6、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三、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系(部)教学督导组的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熟悉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能运用现代先进的教学及管理理论检查、监督、评价。

3、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关注学院教学改革动态。

4、熟悉教学质量评价的内涵和各项要求。

5、在督导过程中能持公正、客观、科学态度。

6、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教学、科研及教学管理方面有一定声望。

7、教学督导员聘期为一年,可连任。

8、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办事公道,敢说真话。

四、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系(部)教学督导组的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1、以随机听课为主要形式(包括个人和集体听课两种形式),对师生是否按时上下课,教师能否认真履行课堂考勤职责、有无无故调课停课或缺勤、有无教案以及课堂纪律等情况进行督察;并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

(1)检查课堂教学情况。教学督导员平均每学期应有计划地深入课堂听课10节,要求每次听课都要认真填写《新疆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表》,对被听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分析评分,写出评语和指导意见、建议。按周汇总到“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或“ 系(部)教学督导组”。

(2)每次听课后,应积极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如发现存在较严重的教学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或“ 系(部)教学督导组”反馈。

(3)随堂听课时,要注意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包括课堂学习气氛、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交流、学生对教师的意见和要求、教师对学风的评价等教学信息。

(4)对新进教师及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教师等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听课,作出客观的评价意见。

(5)适当地抽查学生的作业,以了解教学效果。(6)教学督导员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

2、对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课程建设、教材 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各种教学活动进行督导,采取“查、评”的方法,客观地掌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是否符合教学改革的要求,是否严谨、规范,是否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1)“查”——经系(部)教学督导组批准,可以调阅系(部)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教材、讲稿教案、课件、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学期(补考)试卷、教学管理软件、教研、教改、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调阅材料的教学督导员负责保证有关材料的完整性。

(2)“评”—— 对所调阅的教学资料及教学条件、状态、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年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学督导员进行奖励,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聘任教学督导员名单》

2、《新疆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表》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附件1:

新疆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聘任教

学督导员名单

委员会主任:艾力肯〃阿不都热依木委员会副主任:刘英奎聘任教学督导员:塔来提〃吐尔地委员会秘书:李强

肖学俊 全立新

樊文平张健 艾娣娅〃买买提 王泳舸 李太保 阿里木江〃亚森 毛刚 周达疆 托汉〃司马古力 卓然木〃牙生 地拉那〃买买提明 玛依努尔〃巴拉提 李培峰 黄中民

刘音 李琼瑶 米合尔尼沙

第三篇:艺术学院2012本科毕业生论文格式

附件1:

扬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格式

一、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组成一份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l、论文题目;

2、摘要(中英文);

3、关键词;

4、正文;5参考文献、;

6、附录(可选)。

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内容要求

(下述各项以打印稿为准,手写稿参照执行,所有内容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用毕业设计论文纸书写)

1、题目(三号字,黑体,居中)

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

2、摘要(“摘要”用四号黑体,摘要内容用四号宋体)

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设计、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在300汉字左右,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对应。

3、关键词(字体同摘要)

关键词是表述设计(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关键词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每一个关键词之间用逗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用标点符号。

4、正文(正文每章标题用五号黑体,居中。其它用五号宋体)

5、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

(l)连续出版物(期刊)

序号 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期号,起止页码

序号 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年,起止页码

(3)论文集

序号 作者,题名,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

序号 题名,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6、附录

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如调查问卷、公式推演、编写程序、原始数据附表等,应放在附录中,一般附录的篇幅不宜超过正文。

7、论文落款要求

例如: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0401班杨雪平(五号宋体题目下边)

8、毕业论文封面格式如下:

扬州大学艺术学院201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

(小二黑体)

班级:(三号黑体)

学生姓名:(三号黑体)

毕业论文题目:(三号黑体)

2011年11月(小二黑体)

第四篇:2018年新疆艺术学院(含专科)招生简章

官网:www.feisuxs

新疆艺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含大专)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享有“歌舞之乡”和“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教育部确定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是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地方特点显著、民族特色浓郁、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目前拥有团结路东校区(本部)、西校区和金桥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958亩。教学单位有音乐系、美术系、设计系、舞蹈系、戏剧影视系、传媒系、文化艺术系、语言文化系(预科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有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各类在校生7128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627人,其中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97人,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6个研究领域、18个研究方向)。学院目前有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 4 个学科门类;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美术学、设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学等8个一级学科;普通本科设有30个专业,其中有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普通专科设有2个专业。学院设有文化艺术发展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中心和其他7个“研究创作中心”(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另有丝绸之路艺术研究所等3个艺术研究机构、4个艺术专业演出团、2个美术馆、91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等创新艺术人才培养平台。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50多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艺术人才逾万名,就业率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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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0%左右,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近年来,相继与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多所大学和文化艺术单位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同时,我院与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并与全国6所综合性艺术高校及多所音乐、美术、舞蹈、戏剧院校保持定期交流与合作,为新疆乃至全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多年来,学院在教学与艺术实践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全国大学生校园戏剧节,中国国际动漫配音大赛,全国舞蹈大赛,全国声乐、美术、摄影大赛,全国少数民族器乐等赛事中获得多项大奖。涌现出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师生代表。

学院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立“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推进文化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促进民族文化繁荣进步为己任,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表演出精品、服务社会重示范,为繁荣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新疆的对外影响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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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3.专业报考条件请具体查看专业备注。

(二)报名要求

1.报考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持有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办)颁发的2018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艺考证),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所涉及专业需持有相应专业省级测试合格证。各省统考所涉及专业未取得本科合格证者,校考成绩无效。

2.我院2018年专业招生考试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可登陆新疆艺术学院官网选择“招生就业”-“本专科生招生”-“校考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或者直接登陆“艺术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3.甘肃、湖南、湖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本省考生只能在其指定网站报名,此类情况遵照各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4.报考我院普通本科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舞蹈教育大专专业,外省考生需取得舞蹈类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新疆籍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舞蹈类专业考试)5.考生不允许跨系兼报专业,只允许在系内所涉及专业兼报(美术类,设计类按大类报名,在能兼顾考试的情况下,允许美术、设计类考生跨系兼报)。6.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新疆艺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含大专)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及网上报名说明。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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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参加专业考试。

三、报考时间、地点

(一)采用我院“艺术升”网上报名系统报考的省份 1.新疆各考点报考时间、地点

2.内地各省报考时间、地点(我院艺术升网报系统)

网上报名与缴费流程:

1.考生登陆新疆艺术学院官网选择“招生就业”-“本专科生招生”-“校考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或者直接登陆“艺术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2.考生登录,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凡不按简章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官网:www.feisuxs

填报虚假信息者,将不能参加专业考试。)

3.网上审核,上传身份证、艺考证等相关材料。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涉及专业需上传相应专业统考合格证,统考未涉及专业需上传艺考证图片等(此功能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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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具体如下:

(1)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2)键盘类:钢琴、手风琴;

(3)民乐类: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热瓦普、低音热瓦普、艾捷克、中音艾捷克、弹拨尔、胡西塔尔、萨塔尔、手鼓、卡龙、冬不拉、马头琴、库姆孜、都塔尔;

(4)管弦乐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类、竖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5)现代音乐类:流行演唱、电吉他、电贝司、流行萨克斯、架子鼓、流行键盘、电子双排键;

(6)特色专业方向:木卡姆演唱。

3.新疆双语班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4.具体考试流程根据各省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五、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方法

1.本科各专业及同一专业不同方向,因考核内容和录取方法不同分为三类。所有本科专业(含方向)考生需取得我院承认的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含方向)确定不同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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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音乐学(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舞蹈学(群众舞蹈文化教育方向)、舞蹈编导。(注: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小方向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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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艺术类专业时须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填报志愿; 3.特困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考生在参加文化课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考生自行斟酌;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院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专业复查测试,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7.我院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新疆“民语言”、“双语班”考生,被我院录取入校后,我院将进行汉语水平等级测试(MHK),汉语水平达到我院进入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可免于预科学习,达不到标准者需进行预科学习; 8.报考我院的新疆生源考生,不得在我院外省考点参加考试,只能在疆内所设考点中,限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我院疆内各考点亦不接受外省考生考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除外),否则成绩均视为无效;

9.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院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新疆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院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如有变动,根据当年物价标准执行)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预科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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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本科:3200元/年

艺术类专科:5500元/年(预科3500元/年)

八、其他

(一)声明: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3.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

4.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篇:大连艺术学院2012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大连艺术学院

2012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大连艺术学院原为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200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大连艺术学院(学校代码为13599)。是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从事高等艺术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坐落于素有“浪漫之都”美誉的北方名城大连,校址位于东北地区最具经济活力的大连金州新区(原大连开发区),标准化的教学设施和学生公寓,完善的生活服务体系,为来自全国各地的9500余名学子提供了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为适应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学院将于2012年下半年搬进占地面积900余亩,总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的独具艺术院校建筑风格美丽的新校园。学院现有音乐系、表演艺术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视觉传达系、国际商务系、服装学院、基础部等8个教学单位。

学院拥有一支以特聘教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为中坚,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并聘请徐沛东、鲍国安、滕矢初等文艺界名师为学院客座教授。学院推行开放的办学模式,经常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交流讲学,如世界著名钢琴大师罗美尼〃韦勒、吉它大师拉法谢诺、巴比奴、长笛大师诺瓦、低音提琴演奏家丹尼雷〃巴杜来、著名画家萨瓦多里等。

自2008年以来,学院陆续有186人被评为省、市、校级优秀教师,有200多项教学和科研成果获奖。有8部教材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有5门专业课被评为省级精品课,五项教学成果荣获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近三年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省级重点课题12项、一般课题41项,服装设计专业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

近年来,学院师生在国内外一些专业比赛中屡创佳绩:学院男声合唱团在福州和台湾新竹分别捧得第三、四届“海峡两岸”合唱节比赛的 “金茉莉”奖杯;在第十四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上进入决赛并获得第十三名,应邀参加教育部举办的2010年全国教师节文艺晚会。在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获银奖。学院精师室内民族乐团代表文化部赴白俄罗斯参加国际民族艺术节,包揽团体金奖和三个单项金奖。学院原创作品《赶 海乐》在第九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中喜获群舞表演二等奖。在首届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中,我院选手获得服装设计与服装模特大赛7项大奖。音乐系流行音乐专业学生莫龙丹获得2010年“花儿朵朵”全国总冠军。在2011年“神州唱响”第三届全国高校声乐展演中,音乐系学生获得通俗组银奖和民族组铜奖。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舞蹈、影视表演方向)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专业(舞蹈表演和音乐剧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2cm以上,男170cm以上。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82cm以上)。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二、本科艺术类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

设有音乐教育、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2个专业方向。音乐学(音乐教育):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音乐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教学及表演示范能力,能够在中小学、校外音乐教育机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音乐与动作、合唱、柯达依体系的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艺术概论、弹唱、钢琴伴奏艺术、教学技能课、舞蹈与编导基础等。

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 掌握文化艺术管理的理论知识和管理方法,具有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艺术鉴赏能力、演出组织与策划能力,并培养一定的艺术专长,能在文化艺术管理部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部门、音乐影视等艺术活动团体、文化产业部门从事艺术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艺术综合知识、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管理心理学、文化艺术管理学、艺术概论、艺术接受心理学、文化艺术法规、艺术鉴赏与评论、艺术营销、钢琴集体课、演出与节目策划、文化艺术传播学、文化创意与策划、艺术院团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

(二)音乐表演

设有流行音乐、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4个专业方向。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本专业培养掌握流行音乐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了解国内外流行音乐专业前沿知识、动向,具备一定流行音乐表演、教学能力,能在一切与流行音乐相关的行业中从事流行音乐表演、教学及相关产业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歌曲作法、中西方音乐史、复调基础、电脑音乐文本制作、民族民间音乐、艺术概论、中外音乐鉴赏、流行器乐专业课、流行音乐鉴赏、合奏课、流行声乐专业课、形体、表演、现代舞与爵士舞、第二乐器辅修、录音实践、配器与编曲、化妆与造型、教育心理学等课程。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声乐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声乐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备一定的声乐演唱能力、教学能力和文艺节目组织策划能力,能在专业团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声乐演唱和艺术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艺术概论、专业课、正音、形体、表演、重唱、合唱与指挥基础、钢琴集体课、钢琴伴奏艺术等。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乐器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了解各乐器专业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教学能力与文化节目策划组织能力,能在专 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乐器演奏、教学和艺术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艺术概论、专业课、小组排练课、合奏课、第二专业课等。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键盘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键盘乐器演奏能力、钢琴伴奏能力和教学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校外音乐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键盘乐器演奏、伴奏和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艺术概论、专业课、钢琴伴奏艺术、钢琴艺术史、钢琴文献鉴赏、钢琴重奏与协奏等。

(三)广告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广告学理论知识和广告设计实践操作技能,尤其侧重广告策划与设计能力的综合培养,能在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策划与广告设计制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传播学、平面广告设计、广告文案写作、广告创意学、品牌学概论、影视广告设计、网络广告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广告摄影、印刷工艺、广告经营与管理等。

(四)绘画

设有油画、中国画、美术教育3个专业方向。绘画(油画):本专业方向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能熟知中外美术史,系统掌握油画基本理论、材料及表现技能,能够在与油画相关的行业中从事教学、油画创作、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人物肖像、人体、静物、临摹、综合材料、风景写生等。

绘画(中国画):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中国画理论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与中国画相关行业从事创作、教学、制作以及设计、编辑、文博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色彩、花鸟、山水、人物、书法基础、篆刻等。绘画(美术教育):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从事美术教育的基本技能,能够在幼儿园、小学、中学、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设计公司以及居民社区从事教学、辅导、设计、编辑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美术教学法、素描、色彩、速写、油画、国画、风景写生、构图训练等。

(五)雕塑

本专业培养掌握雕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中外雕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具备独立进行雕塑创作、制作能力,能在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中从事雕塑创作、设计或制作、加工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泥塑基础、装饰基础、立体构成、装饰雕塑、雕塑基础造型(包括泥塑人体、泥塑人物、动物雕塑、传统雕塑、现代雕塑)、应用装饰雕塑(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雕塑、室内装饰雕塑、工艺品雕塑、动漫雕塑)、雕塑材料工艺(包括金属工艺、雕刻工艺、模具制作及成型工艺、陶瓷艺术、现代雕塑材料研究)等。

(六)艺术设计

设有室内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景观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7个专业方向。

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艺术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室内环境设计的基本原理、设计原则及设计方法,熟悉室内装饰、工程运作程序和施工技术,了解艺术设计学科基础知识、国内艺术设计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具备室内环境设计表达、方案设计、施工制图或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建筑设计基础、商业空间设计、艺术设计概论、人机工程学、工程测绘制图、效果图表现技法、设计思维拓展、施工组织与管理、室内环境系统与设施、室内装饰材料与预算、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等。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了解艺术设计学科基础知识、国内艺术设计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掌握展示设计的基本原理、设计原则及设计方法,熟悉展示的行业规范、工程运作程序和施工技术,具备展示设计表达和施工管理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专业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建筑设计基础、空间设计基础、艺术设计概论、工程测绘制图、效果图表现技法、展示材料与预算、展示道具与陈设设计、商业展示设计、展会空间设计、展示模型与制作、博物馆空间设计、展示工程项目综合实训等。

艺术设计(景观环境艺术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室外环境设计的基本原理、设计原则及设计方法,熟悉景观工程的行业规范、工程运作程序和施工技术,了解艺术设计学科基础知识、国内艺术设计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具备室外环境设计表达、方案设计、施工制图或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建筑设计基础、空间设计基础、艺术设计概论、工程测绘制图、效果图表现技法、设计思维拓展、景观规划设计概论、景观设施设计、住宅景观规划设计、商业景观规划设计、室外材料与构造、施工组织与管理等。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本专业方向着重培养学生的设计和实际动手能力,系统掌握装饰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熟悉基本材料、工艺及相关软件,具有独立设计制作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质,能适应工艺品设计、制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图案与装饰、丝网印刷与工艺、染织工艺与设计、纤维艺术、髹漆工艺、皮革工艺品设计与制作、装饰雕刻技法、金属工艺、首饰设计与制作、陶艺工艺品设计、纪念品开发与设计、实用装饰品设计等。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系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与知识,熟悉本专业运作的基本规律,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实际操作和业务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商品包装、广告设计、平面印刷、机构形象设计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计基础、丝网印刷与工艺、标志设计、版式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动态界面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项目课题设计等。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服装设计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服装设计、配饰设计、样板设计及成衣制作过程,懂得服装生产技术管理,了解服装品牌设计、服装设计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前沿资讯,在服装行业从事服装设计、配饰设计、成衣工艺、服装制板、生产技术管理、跟单、服饰陈列设计以及 服装营销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工艺学、服装制板与推板技术、立体裁剪、服饰品设计与制作、服装CAD、服装生产技术管理、服装市场营销、服装跟单、服饰陈列设计等。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服装表演、服装设计以及人物形象设计的基础知识,熟悉服装表演组织过程、服装设计和人物形象设计过程,了解服装表演组织编导、服装设计和人物形象设计原理,具备舞台服装表演、服装表演组织、服装设计和人物化妆与造型的能力,能从事服装表演模特、平面广告模特、服装设计师、化妆师、服装编导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形体训练、服装表演、舞蹈基础、服装设计、整体形象设计、服装编导与制作、立体裁剪、演出策划、时装媒体策划与推广、文化经纪人管理等。

(七)服装设计与工程

本专业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服装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及工艺设计等专业技能及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在服装行业从事服装产品设计、服装制板、服装工艺设计、生产技术管理、市场开发、专业期刊编辑或记者、服装教育及科研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服装设计学、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学、服装材料学、服装立体裁剪、针织服饰工艺、服装工效学、服装生产技术管理、服装CAD、服装市场营销、中外服装史等。

(八)动画

本专业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系统掌握动画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够在动画制作、网络游戏开发、影视广告等行业中,从事动漫相关技术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动画概论、动画造型设计、动画速写、风景写生、动画场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导演基础、摄影、卡通雕塑、漫画基础、定格动画、网络动画、动画短片实践、影视后期编辑。

(九)舞蹈编导

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地掌握舞蹈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能独立运用编舞手段完成舞蹈作品的创作与排练,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科研的能力,能在专业表 演团体、学校、科研单位、演艺机构等从事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舞蹈、舞剧编导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舞蹈编导学、舞蹈编导技法、舞蹈编导理论、舞蹈基本功训练、舞蹈组合训练、舞蹈作品编创、舞蹈剧目分析、舞蹈创作实习、现代舞专业基础课程、现代舞课程等。

(十)表演

设有影视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剧3个专业方向。表演(影视表演):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影视表演基本理论和塑造完整人物形象的技能,熟悉影视表演的相关理论和知识,具备一定的表演教学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大中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表演、群众文化艺术推广、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表演、台词、形体、声乐、影视综合知识、化妆、影片赏析、艺术概论、戏剧影视文学、中外戏剧简史、戏曲史、导演基础等。

表演(舞蹈表演):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主要舞种的风格特点、技术、教学方法,具有舞蹈表演技能和实践能力、舞蹈编创、剧目鉴赏和排演能力,能在各级学校、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及企事业单位等相关行业,从事舞蹈表演、创编、表演教学等相关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功训练、中华民族民间舞、素质技巧、身韵、中外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剧目排练、舞蹈教法等。

表演(音乐剧):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音乐剧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舞蹈、声乐和表演专业能力并能达到一专多能的专业水平,在各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群众文化及事业单位行业中从事舞蹈、声乐、音乐剧表演、话剧表演及影视表演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功(芭蕾)训练、现代舞、爵士舞、踢踏舞、表演、台词、剧目、声乐、乐理、钢琴、重唱、合唱等。

(十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设有韩语节目主持和日语节目主持2个专业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专业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熟悉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和文化礼仪的基 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初步具备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节目采编制作或文化产业管理工作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文化传媒行业从事播音主持或节目采编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语言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等。非节目主持艺术、新闻采访与制作、播音学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

播音与主持艺术(韩语节目主持):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熟悉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韩国语言文学,初步具备韩语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能力以及节目编辑制作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熟练运用韩语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节目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础韩语、综合韩语、韩语视听说、韩语情景会话、韩语语音与发声、播音学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韩语采访与写作实训、韩语播音与主持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日语节目主持):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熟悉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日本语言文学,具备日语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能力以及节目编辑制作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熟练运用日语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节目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 基础日语、综合日语、日语视听说、日语情景会话、日语语音与发声、播音学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日语采访与写作实训、日语播音与主持等。

(十二)广播电视编导

本专业培养掌握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的理论知识,具有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艺术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和文化宣传部门以及社会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访写作、文案写作等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听语言、影视编导基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包装、电视节目策划、文案写作、采访与写作、传播学概论、摄影摄像技术、照明技术、表演、影视精品读解、美 术基础、电视艺术学、纪录片创作、DV短片创作等。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对我院未设立考点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我院进行艺术类专业加试(校考)的科目及省份:

1、美术类(含雕塑专业):黑龙江、内蒙古、河南。

2、雕塑:甘肃。

3、音乐表演(流行音乐、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学(音乐教育):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新疆、湖北。

4、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新疆、河北、江苏、安徽、辽宁。

5、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安徽、新疆。

6、表演(影视表演):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陕西、安徽、甘肃、新疆。

7、表演(音乐剧):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陕西、安徽、新疆。

8、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韩语、日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陕西、安徽、甘肃、新疆。

9、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陕西、甘肃、新疆、辽宁。

本校考点报名时间:2月29日至3月1日

本校考点考试时间:3月2日(所有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本校报名考试地点: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备注:2012年学院除个别特殊省份外,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考生请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学院网站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艺术类学生15000元/年,普通类学生13000元/年。住宿费女生1100元/年,男生9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当年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七、本科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获得《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

1、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2、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外语单科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韩语节目主持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不低于70分;除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 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外,其它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

八、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院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伍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叁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贰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壹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院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叁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或专业方向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我院方能录取。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 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注意事项

本招生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411-87614578 87627868 传真:0411-87613295 地址: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feisu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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