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血色将至影评
《血色将至》:把魔鬼献给未来
2008-02-28 15:25:50
来自: 老晃
There Will Be Blood / 血色将至的评论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把魔鬼献给未来
拍摄《血色将至》的时候,37岁的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就像是被一只巨大的“库布里克之手”攫住了灵魂,尤其是那些能令人全身的骨头都跟着咔咔作响的配乐和最后的高潮场面以及落幕方式,令这部电影几度笼罩着不祥的“库布里克气氛”。但奇怪的是,在这部作品问世之前,我们几乎没有看到在安德森身上有任何这一迹象的蛛丝马迹,这之前,人们在谈论这位好莱坞天才导演的时候,总是习惯于把他和罗伯特·奥尔特曼联系在一起,这不仅因为他们同样以善驾驭多人物、多线索叙事闻名,更因为那些富有传奇色彩的关于他们之间是如何建立师徒关系的典故。如果将罗伯特·奥尔特曼根据美国作家雷蒙德·卡弗一系列短篇小说改编的电影《短片集》视作他的典型作品,那么,与之相对应的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作品,应该是那部狡黠而迷人的《不羁夜》。从某种程度上讲,徒弟的作品甚至比师傅的更具浑然一体的叙事魅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安德森在其中倾注了自己年轻时代的生命体验。1997年,当安德森在充满信心地描绘着70年代末美国色情产业“下流”图景的时候,还没有认真考虑过创作者是否要居高临下这个问题,但在1999年的《木兰花》里,他终于开始受制于自己的过人才华,为了消解内心深处蛰伏着的强烈压抑,编写剧本的时候,他在镜头里悄悄埋藏了许多令后来的发现者们感到吃惊的隐秘信息,而这种克制和压抑,终于在《血色将至》里被一扫而光!
一、音乐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
37岁的时候,斯坦利·库布里克还只是个因为拍摄黑色电影《杀手之吻》而刚刚在好莱坞展露才华的“年轻导演”,在同样的年纪,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已经完成了《不羁夜》和《木兰花》,这种过早显露的才华和过早到来的成就,足以令人不安,但却证实《血色将至》具有现在这样的深刻与纯粹,实属必然。
在这部电影里,安德森显然是有意采用了“较原始的”电影语言,比如,在拍摄人物对话的时候,他极少使用对切镜头,而是一律用中景一气呵成;那些从地狱里传出的令人窒息的声音,也是佐证——他不仅使用了密集强悍的纯古典音乐,比如大量小提琴、大提琴和钢琴合奏曲,令展示人物内心活动的主观音乐也成为电影中的一个重要角色,还大胆使用了一些不寻常的另类音乐和配乐方法,这些特殊的声响,在强烈感染和刺激观众的同时,事实上也在狂暴地折磨并恫吓着他们,《底特律新闻报》的记者在看完电影后写道:“疯狂的史诗、壮丽的杰出表演„„在看完影片一周之后,我依然可以听到自己大脑在狂躁的吱吱作响。”在令人印象深刻的井喷大火那场戏中,有一段好像是来自人类远古时代部落,人们用死人头骨击打出来充满巫术气氛的音乐,它贯穿了整场大火,直到次日大火熄灭另一场景开始后很长一段时间,这一主观音乐也依然没有适时停止,它顽固地延续了下去(这在电影配乐中非常罕见)„„可以想象,这一音乐的运用并不仅仅是用来烘托场景气氛的,它其实是从故事主人公石油大亨丹尼尔·普莱维内心深处发出的地狱之声,这种声音一直在召唤着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一步步走向魔鬼的怀抱。但受惊吓的,是观众。
在丹尼尔·普莱维这个以石油起家的美国佬心里,一直充满着这种灵魂被用力撕扯的声音,但这音乐却只存在于他因石油崛起的那个时期。在影片的最后半小时里,当丹尼尔步入老年,当他已经攫取了他渴望的财富,这种用音乐来表现内心挣扎的做法就悄悄被压抑和自我封闭的无声镜头取代。安德森在用这种改变告诉我们的是:丹尼尔已经把自己彻底交给了魔鬼,他的内心深处不复年轻时的强烈挣扎,他在那所阴沉的巨大庄园里过着离群索居的酗酒生活,除了偶尔传来单调地他在用猎枪枪杀客厅家具的物品破碎声,整座庄园里一片寂静。
二、我是个冒牌的先知,上帝是迷信的产物!
《血色将至》灵感来自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尔1927年的小说《石油!》(Oil!),在看过原著之前,很难确定安德森究竟对小说进行了怎样的改编,但可以想象的是,影片在努力塑造丹尼尔·普莱维黑色人生这一主线的同时,有意强化了这个石油大亨和乡村牧师保罗·桑迪之间的对立和换位,这一处理,不仅丰富了丹尼尔·普莱维作为魔鬼的意志,同时,也是安德森对自己一向怀疑的宗教进行的一次最大限度的嘲弄,而这一点,很可能正是最终影响了奥斯卡评委投票结果的关键。
最初,年轻的牧师保罗·桑迪打着兴建当地教堂的神圣名义,邀请丹尼尔到小波士顿镇开发石油,作为回报,他希望得到5000美元酬金来修建教堂,但丹尼尔一眼看穿了这个披着神袍的利欲熏心的“上帝使者”,他获得了油田,却没有兑现他关于酬金的诺言(直到影片结束也没有),不是因为他舍不得这笔钱,他只是不屑于向一个卑鄙的可怜虫施舍怜悯,尤其是一个打着上帝旗号的可怜虫。
在这两个人物身上体现的,不是简单的物质和精神对立(况且保罗代表的精神力量本身是扭曲的、非正面的),甚至也不是简单的对上帝表示怀疑,安德森通过丹尼尔·普莱维这个离经叛道者向美国这个清教徒国家发出的,是最危险的挑衅和最严峻的挑战。影片的最后高潮部分,孤独的暴君丹尼尔不仅让上门前来索取金钱的牧师保罗原形毕露,以雪前耻,还迫使这个基督教道德的化身,亲口喊出了“我是个冒牌的先知,上帝是迷信的产物!”这一大逆不道的宣誓。这是个足够凶狠的诅咒,可他(既是丹尼尔,又是安德森)竟然还要保罗“用令人信服的语气说出来,用你布道的口气说!”而且连续说了八遍。
奥斯卡评委纵然个个是品格高尚的理性主义者,他们深信“上帝并不存在”,而且也清楚《血色将至》“21世纪的《公民凯恩》”这一不朽价值,他们也决不能给这部电影戴上“最佳影片”桂冠,他们唯一能做的是把表演奖颁给丹尼尔·戴-刘易斯,这不仅因为“如果丹尼尔·戴-刘易斯没有赢得奥斯卡影帝,那我们要改写对于‘演技’的定义,他与任何伟大表演都不同——他更伟大!”(《丹佛邮报》),更因为另一桩事实——丹尼尔·普莱维对上帝信仰(代表着人类的所有光明信仰)的决绝态度,不仅仅是这个角色在地狱里向人性边际发出的绝望吼叫,它也宣告着导演保罗·托马斯·安德森本人对基督教伪善一面的深深不屑。
三、石油是美国的原罪,贪婪是人类的梦魇
这是一部石油大亨的家族史诗,展现了贪婪、腐败以及对美国梦的追求,而《纽约时报》则用这句话概括了影片:“安德森的影片不是美国梦,是美国梦魇,观众将随着影片进入烈火熊熊的地狱,每个人都将在其中得到沸腾和诅咒。”某种程度上讲,《血色将至》不仅是一部个人史诗,它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西部开发史乃至建国史的缩影,更是凝聚着每一个个人、实体和国家迅速崛起又迅速瓦解的饱尝代价的灵魂蜕变史的缩影。
石油,是美国的原罪,现在更几乎成为困扰整个人类的世纪梦魇,2007年美国影坛那些良莠不齐的政治电影无不与此瓜葛,它们或者探讨政治与媒体的幕后媾和(《狮入羊口》),或者深究国家利益对个体利益的无情蹂躏(《决战以拉谷》、《引渡》),或者跨越地域思考种族仇恨对情感共同体带来的巨大伤害(《追风筝的人》、《国王》),而唯有《血色将至》,是将矛头直接指向资本主义罪恶的源头,它在这种罪恶埋下种子的时代里寻找线索——向上质疑非理性宗教的价值,向下探讨资本主义经济开发对人性泯灭负有的责任,而在中间盘旋不去的,是对人存在价值的深沉思考。
四、把魔鬼献给未来
丹尼尔·普莱维的一生,不是一个人从成功走向自毁的幻灭过程,他甚至都不是一个渐变的魔鬼,他就是魔鬼本身。他的儿子(实际上是养子)说在他身上学到的是“工作的热情”,而他的反应是咒骂这唯一的亲人为“婊子”,因为长大成人的儿子终于决定要离开他自创事业,他用愤怒亲手割断了这段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亲情纽带,他让自己完全坠入那孤独的深渊。影片开始的时候(19世纪末),丹尼尔独自艰难地挖掘银矿,在一次爆破后他失足掉进了幽暗的矿井,当他拖着残腿痛苦地爬出矿坑的时候,他已经感受到了那种孤独。当事业有所发展,他带着儿子在小波士顿镇建筑辉煌未来的时候,儿子在一次井喷事故中不幸耳聋,他再次感到身体里仅存的人性离他而去,强烈的孤独感使他对一个投奔他而来的兄弟产生了依赖,他立刻将自己内心的挫败、懊恼、无望和盘托出(“我的内心总在斗争。我不愿意见到其他人成功。对大部分人,我都怀有恨意。我心中的一部分已不复存在„„投入工作的热情,遭受挫折的懊恼„„所有的那些„„那些失败的往昔都已离我远去„„我已经不在乎什么了。如果在我心里的东西,在你心里也应该有。有很多次,我看着别人,找不到半点令我中意的地方。我想挣足够多的钞票„„多到足以远离俗世的烦扰,一个人静静的生活。”),然而很快,他却痛苦地发现这个慕名而来的“亲人”其实只是个贪图钱财的下流冒牌货,他怒不可遏,开枪打碎了这家伙的脑壳并把尸体埋葬在森林深处的浅坑里,那坑里除了泥土,还有渗出地面的石油。
不久之后,他又不得不为了掩饰杀人罪行,更重要的是为了获得输油管道而在牧师保罗屈服,他在他一向心怀憎恨的大教堂里忏悔道,“我把自己的亲儿子丢在一边!主啊,请赐给我圣血。驱走我体内的恶魔。”这之后,他果然如愿地成为石油大亨,成为一个令人生畏、毫无怜悯之心的孤家寡人。最终,他又赶走了唯一对他心存感恩的养子,并让灵魂同样丑恶但邪恶远不及自己的牧师保罗在他面前俯首称臣,然后,他在绝望中疯狂地杀死了保罗,彻底投入到那个魔鬼的世界„„
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已经掌握了将悲剧神话拍摄成电影的能力,他的摄影机曾饱含温情,但在《血色将至》里他学会了藐视这个世界,他用丹尼尔·普莱维这个凝聚着深刻现代性的人物,再次完美诠释了邪恶人性对人类此刻的重要意义。也许,在他身上还缺少库布里克那绝对的冷酷(丹尼尔·普莱维的养子是个重要的保留,他没有续写父辈的邪恶),但无疑,他已成功跻身到了那些世界上最伟大导演的行列。
第二篇:暴雨将至 影评
《暴雨将至》 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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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很平淡的,似乎只是以一个旁人的眼光来描写在一个多事的国度,多事的年代所发生的一些伦理之事。中国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为那些统治着中国并压榨着多数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外国人所效力的,我们称之为“汉奸”,对于“汉奸”这个代名词,我想只要是个中国人,都不会心存一点好感的,有的,只是无尽的鄙视与仇恨,帮凶,帮助外国人欺负中国人的走狗。像《色戒》里面对易先生的描述,已经被许多中国文学界人士批判是有 美化“汉奸”形象的嫌疑了,那么,可想而知,从古至今,中国人是多么的痛恨“汉奸”了。只是这个故事是发生在印度,那个处在英国殖民统治之下,一方面受着殖民所带来的先进发展的好处,另一方面又无时不刻地受到他们的压迫的一种生存状态。
家庭佣人,是一个大美女,无疑就是一个看起来就很暧昧的身份,发生在那个时候的印度,也就更没什么好惊讶的了。只是处在一个反殖民统治前夕这样一个特殊时刻,这种关系的发生也就显得有点惊险了。“暴雨将至”,不仅仅是代表着雨季将要来临,我想更多的,可能是代表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一个新的局面的到来吧。
很是喜欢电影中一开始所出现的一些景观的镜头,静谧而悠远,让人心生安意。这样的一个无争的景色,这么个静态的表面下,一定就像是它表面那样平静吗?自然,惹人遐想,这平静的表面之下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波澜壮事呢,又或者说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惊天动地的故事呢?
看着那一群人从这座山顶望向其余山峰的时候,他们想的是,将要在这里种辣椒,种豆蔻,而在我看来,那明明就是一种由心而生的一种敬畏感才是,怎么会有这种想要去征服的强烈的欲望的?也许这也正是男人跟女人之间的区别,在这种宏伟的大自然面前,女人们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敬畏,并会从心里去仰视它,而也许正是它的宏大,更激起了男人的征服欲,想要征服一切的欲望。而当那一条私家道路即将完工的时候,那冒着灰色烟圈的路标,却并不能让我产生一点的喜爱,只觉得那是一咱破坏,一种对这一整个完整宁静的画面的亵渎。但是同时,我也不能否认,这些道路的修建给印度土住的居民带来了一些收益,给他们带来了世界其他地方的先进的技术以及知识文化等。也许,这也正是一个留洋英国回乡改造家乡的T.K内心所矛盾的地方吧,他也许已经觉察到了英国殖民者对他的同胞的压迫了,但是同时另一种希望给自己的家乡带来发展,他又希望能够帮助英国人快点改造自己的家乡。细腻的镜头,简单的对话,很生动地便能够表达出主人公T.K内心复杂的情感。
影片结尾,雨季终于来临,Henry 用手接着雨,趴在未完成的公路上痛哭着,也许是为了他没有成功的阴谋,也许是为了他后悔自己的一时失误,也许是因为他众叛亲离的状态,也许是为自己的自私自利而后悔„„总之,雨季终于到来,在某些人的期盼中,在某些人的害怕中,如期而至。
第三篇:血色海湾
血色海湾,豚积罪行
---观《海豚湾》有感第一次听到《海豚湾》的电影名,我的脑海里闪现的是一幅海豚竞相跃出海面的热闹画面。然而,想象往往比现实美好太多,看完电影后,我的心情激动了好久,那血红色的海水,无力哀鸣的海豚,面无表情的杀捕者,一幕一幕在我脑海重复播放。
我对杀捕海豚这一事实的认知其实是在很久以前朋友们的转发邮件中获取的,那时候,邮件图文并茂地控诉着世界各地杀捕海豚的残忍行径,而我虽然看得触目惊心,却总不敢相信也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忍心奴役甚至杀害这么可爱的生灵!也就是那个时候,我知道了海洋馆里表演节目的海豚背后的故事,从此,我便不曾去看过海洋馆里的动物表演。
看完海豚湾,我惊悚于日本太地町渔民猎杀海豚的理由----保护他们的传统。这个冷漠的解答竟然成为他们不顾一切杀害与人类和谐相处的动物的理由。正如纪录片所述,海豚处在食物链的顶层,人类杀而食之,海豚体内大量的汞就会残留在人的体内,久之会导致各种类似水俣病之类的影响人类繁衍的病症,渔民终将自食恶果,这让我想起前几年由于人们吃食果子狸而导致的发生在各地闹得人们胆战心惊的非典型肺炎,难道还不够令人警醒吗?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就是对自身的毁灭。
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里克对海豚的爱和誓死保护海豚的决心,当看到他抱着显示器走进会场时,我已感动到热泪盈眶,很欣喜地看到他的努力在他有生之年能够得以实现,日本太地町也减少了海豚的捕杀量,残酷地杀害海洋生物的行径终得到有效抑制。
这个世界太多的屠杀不为人所知,对大自然生物的毁灭积累到一定限度,我们人类也免遭灭顶之灾。保护动物,保护大自然,需要每一个人从身边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唯有这样,才能唤醒更多不知情人的环保意识,让那些只为一己私利而蓄意破坏生态平衡的人得到惩罚!
第四篇:何必血色
何必血色
当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在文化方面其实很苍白。初看这个题目,不光读不通,关键是犯了语文上的语法错误,笑自己的无知。不光如此,更因为它让我想到了周国平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何必温馨》,所以惭愧自己有那么点班门弄斧的狂妄。
周先生的文章旨在让我们回归最实在的人生,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最实在的人生?爱情、家庭、人生理想,在作者看来,未必温馨,又何必温馨。爱就要爱得惬意,活就要活得轻松。
不禁想起了一年前在博客上写的一篇关于《血色浪漫》的观后感。事隔一年,又要重新勾起回忆。不说写的有多出彩,只是这部电视剧让我感动,主人公钟跃民追求的就是周先生所倡导的那种最实在的人生。按自己的意愿,想法来生活,对他而言,住豪宅与住窝棚的感受是相同的,彼此不相关联。试问,当今社会能有如此豪爽胸怀的又有几人?
然而,一年后,《血色人生》、《血色残阳》、《血色玫瑰》等电视剧的相继上映,让人觉得俗,又流于形式。我很想弄清楚到底什么是血色。于是翻开很久没动的字典查找它最初的含义,知道它本是用来形容皮肤红润的颜色,无他。那又何以可以频频走穴,亮相于各大银屏,实在让人费解。
一个词本身并无好坏,只是需要给它一个特定的语境,才能够彰显出它的魅力,一旦放错了位置,再完美的词也会让人厌恶,鄙夷它的粗俗,更何况滥用。
有的人为命运感到悲哀,但是今天,我却要为“血色”感到悲哀。那些自以为儒雅的人生生毁掉了一个更加儒雅的词,于他们自己,却浑然不觉,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写到这里,我忽然悟到了自己为何要为“血色”鸣不平的真正原因。《血色浪漫》跨越时间的长河,从文革开始,以一群追求理想主义的青年为线索,演绎一场浪漫的人生。因为喜爱,所以不容别人染指。或许其中有自私的成分存在吧,但却找不到一个能令自己心情舒畅的理由,实在不愿看到“血色”一词的平庸化。
对于这些,我实在想不明白,更不知该如何收尾。想借周国平先生的笔来作个概括:
未必血色,又何必血色!
实在找不到一个确切的主语,那就这样结束吧!
第五篇:血色母爱
血色母爱
故事一:黄鼠狼脱皮哺子。有一位老农在田里下夹子希望逮住偷吃粮食的小动物。这天清晨,他去收夹子,看见夹到了一只黄鼠狼,拿起一看大吃一惊,因为只有一张皮,黄鼠狼逃了。他想,这只没有了皮的黄鼠狼,一定死在附近不远的地方。于是,他顺着血迹找去,在一个河沟里发现了黄鼠狼藏身的地洞,挖开一看,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窝还未睁眼的小黄鼠狼趴在那只脱了皮的母黄鼠狼身上。母黄鼠狼已经僵硬,而小黄鼠狼还在不断地吸着奶头。他呆呆地站了很久,把那张皮盖在母黄鼠狼身上才离开。从此,这位农夫再也不下夹子捕兽了。故事二:母亲断指哺儿。唐山大地震中,一对母子被深深压在废墟下,母亲半个身子被混凝土板卡着动弹不得。七八个月大的婴孩在她的身下安然无恙。几天后,救助人员挖洞接近这对母子时,母亲刚刚咽下最后一口气,而那婴孩口里还含着母亲的食指,抱起孩子,发现母亲的食指只有半截。原来母亲在危难中一直用乳汁延缓着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拼力咬断自己的指头,用鲜血让孩子存活下来。
听到这个“血色母爱”的故事,我难以入眠。我想起我近邻的一个女人,她是我小学时的同学。有一年夏天,她的三岁的儿子,在路边的油条摊边玩,在油锅倾倒的那一刻,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滚沸的油,孩子仅一条腿被烫伤,而她的半边脸却破了相。此后,丈夫渐生嫌弃之意,她自己也陷入无尽的苦痛之中。当时,我真想到她的身边,告诉她这个“血色母爱”的故事,对她说:“你是伟大的,美丽的女人。” 后来,我如愿把这个故事说给她听,也说给她的丈夫听。她哭了,他也哭了。再后来,他与她恩爱如初。
故事三:东欧有对母女感情上有了裂痕,13岁的女儿一直认为母亲的地位卑微,使她在人前抬不起头。母亲终日忙碌辛苦,也不能使女儿快乐起来。2002年2月,母亲邀女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母女俩在滑雪中,由于缺乏经验偏离儿滑雪道
迷路了,又遭遇了可怕的雪崩。母女俩在雪山中挣扎了两天两夜,几次看见前来搜寻她们的直升机,都因她们身穿的是银灰色滑雪装,而未被发现。终于,女儿因体力不支昏迷过去,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母亲已不在人世了。医生告诉她,是她的母亲用生命救了她。原来,是母亲割断自己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片白雪,直升机因此发现了目标。
冰心老人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是的,这世界就是因为有了女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文章一:曾几何时,我仰着稚嫩的小脸,对母亲说:“我要携着歌声去浪迹天涯。”母亲只是笑而不语,单身驻立在风中,若有所思地望着那飞在天空的白色的蒲公英。母亲告诉我,她知道我的梦在远方,天上最远的那颗星永远是我寻求的归宿。她说,她会永远支持我。当时,我的内心深外只是朦胧地感到母亲对我的理解,而那时的年幼无知,却让我始终没有觉察到母亲说话时的那份不舍与怜惜。时光拉长了我的身影,长大的我又重新审视了母亲的一切:当阳光驱散夜的残暮时,当夕阳被朦胧的地平线吞噬时,母亲背着农具疾速行走在田间的那条小道上,光明和黑暗都无法阻止她的脚步;当星斗满天,我和同学在月下嬉戏追逐时,母亲正在将她的爱一针一针地织进我的毛衣里;当严寒冬曰,我穿着暖暖的羽绒服在火炉旁谈笑风生时,母亲正在用胀裂的双手搓洗那寒水中的衣服;„„ 于是,我的心被深深地触动了,被重重地击痛了,此时此刻,我开始怀疑,我的梦还在远方吗?我还能坦然地携着歌声去浪迹天涯吗? “感恩”!理性的思想向我发出圣命。然而,我是应该厮守在母亲身边,让她享受天伦之乐?还是先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再让母亲安享后半生? 清晨的朝阳已缓缓升起,又是新的一天了。我重整思绪,理智问我:“你没有坚实的臂膀,如何报恩?你没有生存的能力,何敢言报恩?你没有任何资本,拿什么偿还母亲的恩情„„?”
我仍不能释怀,为年幼时不懂报恩而惭愧,更为现在懂得了报恩却不知如何感恩而迷惘。此时,母亲说,她希望我铸炼一双坚硬的翅膀,造就一身独闯天涯的勇气,然后去打造自己的未来,这是她最大的欣慰。她说她会为我守一片平静的港湾,那里有一股长流的爱的源泉,无论何时,我都是她永久的牵挂。我豁然开朗,感恩像圣命,激励着我去浪迹天涯,打造自己的一方新天地。我会携着圣命去独创未来,像远飞的蒲公英种子,载着母亲的爱与恩情,飞向天空的尽头,落地、生根、发芽、开花。那时,我会含着泪水捧给母亲一片新天地,她定会露出天下最动人的笑容。
文章二:母爱是一份香包,把祝福带给子女;母爱是一团炉火,让温暖填满心田;母爱是一段蜡烛,把美好无私奉献„„每当我细品那至深至切的母爱时,我便会情不自禁的想起母亲,想起那张慈祥的面孔,想起那段生动曲折的幼时往事。母爱是深沉的,母爱是细腻的,母爱是无私、伟大的。我用心去体会,去感觉才能有资格接受这份爱,这份无价的爱。而今年的母亲节,我又想起一位哲人说的花:母亲,是一本读不完的书。是啊,母亲给予的爱,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有一种爱,是世间最无私的爱;有一种付出,是世间最真诚的付出;有一种关怀,是世间最永久的关怀,这便是母亲给予我们的一切。母亲的爱是无声的;母亲的爱是细腻的;母亲的爱是伟大的;母亲的爱是恒久的。每个人都经过母亲的怀胎十月来到世上。从孕育小生命开始,母亲的责任便显得如此沉重,她肩负着生命的成长和延续。有些初为人母的孕妇在妊娠期间反映特厉害,甚至出现呕吐,吃不进东西,但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们还的硬撑下去。当躺在产床上的时候,那种心情我不知道该是怎样的,但我猜想,一定是期盼伴随着痛苦吧,这一切或许只有作为母亲的人才有资格来论述。十月的煎熬随着婴儿的一声啼哭,这所有的痛苦便显得如此的淡薄,也瞬时间化痛苦为幸福,也许由于母性的
缘故吧,她们精心的呵护就像对待温室里的花草一样,每一次的抚摩是那样的柔和。孩子的成长的道路上更离不开母亲的呵护与关爱。她们为了孩子吃好,穿好,甚至可以对自己吝啬,但决不亏待孩子。伴随着孩子的成长,母亲的道路是艰辛的,但母亲面对困难时却从未退让过。她把一生的爱全部倾注给了孩子。但作为年幼的我,总觉得在我们姊妹几个当中,母亲最不喜欢的便是我,所以心中难免对母亲有些怨恨,不理解,时常有意无意的伤害着母亲。直到长大成人,离开家乡,想念母亲,回忆起以前的点点滴滴,才让我感到原来母亲对待每一个孩子都是一样的疼爱,因为每个孩子都是母亲身上掉下的肉。每一次接到母亲的电话,我都感到一种来自内心的亲切温暖,给予我这种感觉的除了母亲,我想很难再找到其他人。也许只有远离亲人,思念亲人,才更加懂得珍惜亲情吧。每一次回家看望父母,都觉得时间是那样的匆匆,与父母相处的日子是那样的短暂。正因为感觉到了时间的匆忙,所以我会珍惜和父母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听母亲诉说家中的近况,是我每次回家的必须听到的。而母亲必须问我的问题,我也有了归纳和总结:第一:上班忙不忙?累不累?第二:个人的问题。我知道母亲的心意,希望我早日有个好的归宿,也好了结她二老的心愿。就算为了父母,我也要尽可能的早日找到属于我的那一份幸福。母亲现在年纪大了,脸上出现了皱纹,头上的黑发也逐渐变成了银丝,我知道那是母亲历经沧桑岁月蹉跎的见证,那是母亲含辛茹苦的见证。尽管我们已经长大,但在母亲的眼里,我们永远是孩子,长不大的孩子,她给予我们依然是无尽的关怀。母亲给予我们的不仅仅是生命,重要的是养育之恩,那份伟大的爱,我想我用一生都难以报答的,也更是无以回报的。我知道形容母亲的词语有很多,形容母爱的词语也有很多,像伟大、宽广、善良、慈祥等等,所以我也找不出比这些更为准确的词语来形容母亲,但是我懂得“乌鸦反哺”和“羔羊跪乳”的道理,所以我会尽可能的来回报母亲给予我的温暖与关怀。也希望全天下的儿女都能够善待老人,善待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