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车辆保管协议书
车辆保管协议书
甲方:都安县交警大队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都安城通道路救援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车辆保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暂扣车辆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车辆保管费每月底结算一次。
第三条: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 天内未交清保管费,协议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四条:乙方对甲方的车辆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车辆保管协议书
车辆保管协议书
停车场地点:______市_______路____号。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颜色为____,型号为___,车辆号为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车行驶里程(订合同日)为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甲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三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十十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对甲方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八、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三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给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与诉讼,纠纷解决后三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九、乙方承诺已经为停车场购买机动车车场责任保险。
十、甲方应保证其车辆为通过合法途径、履行了合法手续后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如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纠纷交由停车场所在地法院通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完成车辆交接并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三篇:车辆保管协议书
停车场地点:××市××路××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型号为______,车辆号为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为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2.
3.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如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纠纷交由停车场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甲方:乙方(保管方):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第四篇:车辆保管协议书(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
停车场地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车辆号为___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计算)为___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五篇:车辆停放保管协议书
顾客车辆停放保管协议书
甲方(车辆所有方):
乙方(车辆保管方):
停车场;地点:临沂市市兰山区海关路18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 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型号为,车牌号为,汽车购买时间为年月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为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甲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天50元,车辆保管费在签署本协议时全额缴纳。
六、甲方如超出约定时间3天以上且未通知甲方,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甲方车辆在停车场的停放位置安全可靠;
2.甲方车辆在停放保管期间不会出现刮擦等损坏车辆的现象;
3.甲方车辆在停车场停放保管期间,禁止任何人开动驾驶车辆。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如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纠纷交由停车场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甲方:乙方:临沂丰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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