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绿色环保墙体材料的应用及发展概述[本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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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墙体材料的应用及发展概述
【摘要】随着国家对耗能的传统墙体材料使用的限制,以及建筑业的革新与进步,我国墙体材料应不断地适应现代化建筑的要求。因此,开发节能环保的绿色墙体材料是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以确保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阐述了我国几种绿色墙体材料的研究应用现状,并且论述了绿色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应用及发展。
【关键词】绿色墙体材料究应用现状发展
在发展墙体材料产业的实践中,我国绿色环保墙体材料工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所谓绿色墙材,是指无毒或低毒的健康型墙材、防火或阻燃的安全型墙材、耗能低的节能型墙材及各类新型多功能墙材。从绿色墙体材料具有的特点来看,发展绿色墙体材料是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
绿色新型墙体材料改革是当前建材行业面临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黏土砖是我国传统墙体材料,随着大量的能耗和大批良田被毁,国家加大了对黏土砖的限制力度,我国新型墙体的性能便得到了蓬勃发展。
一、我国绿色墙材的现状及特点
1、绿色墙体现状简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上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各类绿色的新型墙体材料在品种、规格、性能、数量、生产技术及应用技术等方面都有了长足地发展,按其构造要求可分为:建筑块材、轻质板材、复合墙体三大类。
1.1 建筑块材
建筑块材数量之多,应用范围之广,发展速度之快,取代黏土砖的作用之大,在各类新型墙材中是首屈一指的,按照其结构的形状可分为建筑砌块和混凝土空心砖2部分。
1.1.1 建筑砌块
建筑砌块是比标准砖尺寸大、比大板尺寸小的块状建筑砌体,用之砌筑砌体可以加快施工进度和减轻劳动量。制作砌块的材料有许多种类:混凝土砌块、硅酸盐砌块、轻骨料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砌块、灰砂砌块、石膏砌块等。这些砌块的品种、规格、性能是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的。各地生产砌块的原材料资源不尽相同,因此,砌块的品种也就多样化。
1.1.2 混凝土空心砖回
混凝土空心砖是在混凝土空心砌块得到广泛应用的基础上,以砌墙砖尺寸为基本规格而制成的一种新型墙体材料。它是由石屑、细石、黄砂、水泥及外加剂f粗骨料≤10 mm)按一定比例经机械成型,养护而成的块材。它既不同于黏土多孔砖,也不同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混凝土空心砖墙片的砂浆强度、墙顶正应力对其抗震性能的影响很大,砂浆强度增加,沿水平灰缝的抗震强度增加,砖与砂浆黏结牢固,有利于混凝土空心砖强度的充分发挥,【精品文档】
但随砂浆强度的增加,延性系数下降。墙顶正应力增加,墙体的开裂荷载、极限荷载都增加,说明加大正应力可提高墙体的抗侧能力,同时,延性系数增大,刚度退化减慢。
1.2 轻质板材
轻质板材是近年来新兴的轻质墙体形式,包括的种类有:纤维水泥板;纸面石膏板和以石膏为胶凝材料的轻质板材;硅酸钙板等。硅酸钙板是一种新型轻质墙体板材,近年来随着“四节一环保”和墙材改革的开展,硅酸钙板其优越的品质和良好的性能已为人们所共识。在国家体育场鸟巢、奥运综合训练馆、北京奥运村、国家体育馆,人们都可以从这些场馆的地面、墙面或看台见到这种质朴而轻便的材料。随着工艺的进步和新型建筑的需要,具有防火、隔热、超轻、防潮、防腐、防霉变、憎水、易加工、高强度等性能的硅酸钙板制品将在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1.3 复合墙体
复合墙体是近年来迅猛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型墙体结构体系。它是由混凝土砌块空腔墙同其他非承重的材料复合而成,即在承重墙体的基础上再复合为高效保温性能的材料,将这2种材料合二为一。
2、绿色墙材的特点
① 节约资源。绿色墙材应尽可能少用天然资源,降低能耗,并大量使用废弃物作原料,不仅节约其生产能耗又可节约建筑物的使用能耗;
② 采用不污染环境的可清洁生产技术。在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或极少排放废渣、废水、废气,大幅度减少噪音,实现较高的自动化程度;
③产品不仅不损害人体健康,而且有益于人体健康;
④可再生利用。产品达到其使用寿命后,可再生利用而不污染环境。
因此,发展绿色环保型墙体材料有利于节能减排战略目标任务的实现。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不仅符合现在社会发展的要求,而且它所具有的轻质、高强、节能、利废、隔声、隔热、防火、防腐等良好的性能满足了对高层建筑越来越高的要求。
二、我国绿色新型墙材的发展
1.砌块在轻钢建筑中的应用
随着我国钢产量的与日俱增,钢结构住宅在住宅产业的发展进程中必然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轻钢结构建筑,在综合考虑保温、隔热、耐久、防火等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国外成熟经验,可采用混凝土装饰小砖与轻钢结构相结合,即轻钢结构作为建筑结构的承重部分,规格尺寸与黏土砖相近的混凝土装饰小砖砌筑外叶墙作为外装饰部分,外叶墙与轻钢结构之间用镀锌铁件或不锈钢件相连接,该种建筑与传统的黏土砖建筑极为相似,但比黏土砖建筑具有更好的耐久性,而且,在混凝土中加入彩色氧化铁系列颜料,可充分体现建筑色彩的丰富性、多样性。
这样,混凝土的外叶墙不仅起到装饰建筑外观色彩的作用,还保护了内部的钢结构,提高了建筑物的耐久性。在钢结构与混凝土砖墙之间以及钢结构中间填充适当的保温材料可达到保温、隔热的效果。
2.高强度砌筑砂浆研制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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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现场搅拌砂浆相比,预料砂浆在技术上有明显优势:掺入不同添加剂可改善砂浆性能,由于黏结力大,保水性好,提高了砌筑和抹灰质量,有效地避免了灰缝不饱满,抹面空鼓、开裂、脱落等现象。而且这种砂浆改进了它的施工工艺,提高工效,降低成本。而干拌砂浆粉售价低于水泥,由此配制的砂浆成本低于普通水泥砂浆。干拌砂浆粉在粉煤灰的使用上提供了一个新途径,有利于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优化施工环境、减轻劳动强度和减少材料浪费,施工效率高、工程质量好、环境效益好。
3.加强预应力砌体在新型墙体中的应用
当前,砌体的发展要满足轻质、高强的要求,因此,不仅要对材料性能进行改进,提高砌块与砌筑砂浆的强度和黏结力的同时要减轻结构的自重,还要对结构体系进行创新,由于砌体存在抗拉、抗剪强度低的弱点,传统的砌体结构不能充分发挥砌体抗压能力较高的优势。对砌体施加预应力后,可以提高抗剪、抗弯能力,减小截面尺寸,充分利用砌体的抗压强度,改进砌体结构的脆性等。因此,预应力砌体是新型墙体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4.加强利用工业废料加工的各种砌块
高性能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是一种循环利用的资源,它以大掺量的粉煤灰、矿渣粉等工业废料替代水泥,利用废弃混凝土进行清洗、破碎、筛分和按一定比例相互配合后加工形成的再生骨料取代天然碎石作为混凝土骨料,采用高效减水剂改善混凝土性能,形成与普通混凝土砌块具有同等使用寿命的再生混凝土砌块。
结语
限制和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发展绿色环保新型墙体材料,不仅是墙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要求,也是住房建设和建筑业现代化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对烧结黏土砖生产和使用的限制,绿色环保新型墙体材料必将得到较大发展。生产绿色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不仅有效治理了工业废弃物,更有利于空气与水资源的保护,节约能源消耗,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这也是当今社会大力推广的新技术产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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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祝英杰,尹续峰,王士风.新型住宅建筑结构抗震节能体系应用与研究J]_工业建筑,2004,34(12):73—75.
第二篇:绿色环保及材料应用
课程名称:绿色环保材料及应用
任课老师:余厚咏
论文名称:绿色环保材料及应用
学校:浙江理工大学 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班级:环境与艺术设计学设计1班 姓名:黄琦滢 学号:2014334450006 提交时间:2015年11月26日
绿色环保材料及应用
论文前言
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人们对生活物质追求发生了改变,如今的人们更加注重的是健康和环保。绿色环保材料是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达到使用周期后可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材料。长期以来,绿色环保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指标、使用功能和销售价格较受重视,而对其生产、施工和使用人员的安全以及对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却易受忽视。我国过去曾生产和应用了不少技术性能虽可满足某些基本要求,但在生产、施工和使用的过程中却易释放出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建筑材料,影响环境保护和居民身体健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对环保重视起来。因此,采用绿色环保是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要保持绿色环保材料的可持续发展,就应该寻求新的发展道路,只有从产品设计、原材料替代、工艺革新和设备改造入手,提高技术水平,提高资源和能源的综合利用率,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而开发和引进绿色环保材料技术,研究和开发绿色环保产品,才是的正确途径。摘要:本文主要从介绍绿色环保材料,分析植物基绿色环保材料和动物基绿色环保材料的发展现状,并且提出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使用这些绿色环保材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后,我提出关于对绿色环保材料的总结和展望。
关键词:植物基绿色环保材料 动物基绿色环保材料 分析 应用 展望
1.绿色环保材料的简介:
l992年,国际学术界明确提出绿色材料的定义:绿色材料是括在原料采取、产品制造、使用或者再循环以及废料处理等环节中对地球环境负荷为最小和有利于人类健康的材料,也称之为“环境调和材料”。绿色建材就是绿色材料中的一大类。
(1)绿色环保型材料目前主要分为三种: 基本无毒无害型。是指天然的,本身没有或极少有毒的物质、未经污染只进行了简单加工的装饰材料。如石膏、滑石粉、砂石、木材及某些天然石材等。
(2)低毒、低排放型。是指经过加工、合成等技术手段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积聚和缓慢释放,因其毒性轻微、对人类健康不构成危险的装饰材料。如甲醛释放量较低、达到国家标准的大芯板、胶合板、纤维板。
(3)目前的科学技术和检测手段无法确定和评估其毒害物质影响的材料。如环保型乳胶漆、环保型油漆等化学合成材料。这些材料在目前是无毒无害的,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来可能会有新认定可能的。
绿色环保材料也可分为两种类型:(1)绿色能源材料;(2)天然可再生材料。这些材料除了自身具有环保功能并且不对外传播有害物质外,一般还具有可再生的特性(即可以被循环使用)
2.绿色环保材料
(1)植物基绿色环保材料
① 纤维素基材料及应用
天然纤维:包括植物纤维和动物纤维,麻、麦秆、稻草、甘蔗渣等,都是纤维素的丰富来源。植物纤维主要成分是纤维素(C6H10O5)n,分子量较大,分子中含有OH基。纤维素常形成细管状的微纤维,由此构成空心管状的植物纤维,直径约0.02~0.07毫米,具有多孔结构。由于存在OH基和多孔性,其吸湿性很大,浸渍性很好。
合成纤维:用具有高分子量的聚合物加于有机溶剂中(有时还加助溶剂)制成纺丝液后再用干法或湿法纺丝工艺制成。重要的有聚酯纤维和聚芳酰胺纤维。纤维素材料1.溶解性
常温下,纤维素既不溶于水,又不溶于一般的有机溶剂,如酒精、乙醚、丙 酮、苯等。它也不溶于稀碱溶液中。因此,在常温下,它是比较稳定的,这是因 为纤维素分子之间存在氢键。2.纤维素水解
在一定条件下,纤维素与水发生反应。反应时氧桥断裂,同时水分子加入,纤维素由长链分子变成短链分子,直至氧桥全部断裂,变成葡萄糖。3.纤维素氧化
纤维素与氧化剂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一系列与原来纤维素结构不同的物质,这样的反应过程,成为纤维素氧化。用分离纯化的纤维素做原料,可以制造人造丝,用于石油钻井、食品、陶瓷釉料、日化、合成洗涤、石墨制品、铅笔制造、电池、涂料、建筑建材、装饰、蚊香、烟草、造纸、橡胶、农业、胶粘剂、塑料、炸药、电工及科研器材等方面。人类膳食中的纤维素主要含于蔬菜和粗加工的谷类中,虽然不能被消化吸收,但有促进肠道蠕动,利于粪便排出等功能。草食动物则依赖其消化道中的共生微生物将纤维素分解,从而得以吸收利用。
② 淀粉基材料及应用
淀粉是植物经光合作用而形成的碳水化合物,其来源广泛、价格低廉、降解后仍以二氧化碳和水的形式回到大自然,被认为是完全没有污染的天然可再生的材料。
淀粉具有不溶于冷水、抗剪切性差、耐水性差以及缺乏熔融流动性等缺点,使得它难以单独作为一种高分子材料使用,需要对其进行化学物理改性来增强某些机能或形成新的物化特性。
在非食用领域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开发.改性后的淀粉除了用于造纸、纺织、胶黏剂、超吸水材料、水处理絮凝剂、发泡材料等传统领域外,还可以用于制备生物降解塑料、组织工程支架、药物释放载体、生物活性物质的载体等。
③ 木质材素基材料及应用
木质素是一种在自然界中含量高的天然高分子物质,其分子中含有大量的羟基。木质素是一种复杂的、非结晶性的、三维网状类天然高分子聚合物,由松柏醇基、紫丁香基和香豆基三种单体以C—C键、醚键等形式连接而成,它的基本结构单元为苯丙烷结构,包括羟基苯丙烷、邻一甲氧基苯丙烷以及4—羟基—3,5—二甲氧基苯丙烷。
木质素作为一种洁净资源,可制备合成树脂和胶黏剂、补强剂、油田化学品和各种助剂,在轻工业及农业中有广泛的应用。建筑、交通运输、化工、包装等行业,具有比较广泛的应用前景。
④ 木材基材料及应用
木材基材料由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的树木产生。树木生长是一个复杂而协凋的生物化学过程,通过光能利用二氧化碳、水分和矿物等使自身发育成一个粗大的有机体,木材就是树木营养生长的主要产物。
木材以其特有的固碳、可再生、可自然降解、美观和凋节室内环境等天然属性,以及强度重量比高和加工能耗小等加工利用特性将为社会的可恃续发展做出显著贡献。与其他材料相比,木材具有多孔性、各向异性、湿胀干缩性、燃烧性和生物降解性等独特性质木材是一种多孔性材料,导热系数较小,是热的不良导体。
随着自然资源和人类需求发生变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木材利用方式从原始的原木逐渐发展到锯材、单板、刨花、纤维和化学成分的利用,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新型木质材料家族,如腔合板、刨花板、纤维板、单板层积材、集成材、重组木、定向刨花板、重组装饰薄木等木质重组材料,以及石膏刨花板、水泥刨花板、木/塑复合材料、木材/金属复合材料、木质导电材料和木材陶瓷等木基复合材料。木质材料在建筑、家具、包装、铁路等领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⑤ 作物秸秆基材料及应用
秸秆富含氮、磷、钾、钙、镁和有机质等,是一种具有多种用途的可再生农业生物资源,也是一种反刍动物的粗饲料资源。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多种农作物的总产量均居世界前列,因此各种作物秸秆资源广泛,数量巨大,是一项非常宝贵的可再生农业资源。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是农作物秸秆的主要组成成分,纤维素一般占秸秆生物量的40%左右,半纤维素占25%左右,木质素占20%左右。食用菌在秸秆的生物转化饲料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其化学成分的改变,使原来营养价值较低和抗营养因子较高的农作物秸秆转变成营养价值有所提高,抗营养因子有所降低的优质粗饲料。
可作为作燃料,作饲料,作肥料,作工业原料,作食用菌基料。
⑥ 竹材基材料及应用
竹材具有相当好的力学性能,就强度和成本而言,竹材是自然界中效能最高的材料。竹材的防腐技术发展到现在已经可以大大地提高竹材的耐久性。
全竹是以毛竹材料作主要架构和填充材料,经高压成坯的材料!主要用途是:建筑
中板材,家具制造用原材料及竹工艺品用原材料!由于全竹硬度高,色泽漂亮,经久来用,且为可持续性环保材料。竹产品主要用于墙面、地面、吊顶装饰及室内外建筑装饰材料,具有很多特点。竹材的天然纹理,朴素自然;采用较先进的竹材加工技术获得的板材,装饰性较好;表面耐磨、抗压,有较好的力学性制。(2)动物基绿色环保材料
⑦ 甲壳素基材料及应用 甲壳素亦称甲壳质,是自然界中产量仅次于纤维素的天然多糖,广泛存在于昆虫,甲壳类动物外壳及真菌细胞壁中壳素一般不溶于水、碱和常规有机溶剂中。只溶于盐酸等无机酸及甲醇、乙醇等有机酸。高度脱乙酰化甲壳胺可溶于水。甲壳胺分子中有许多胺基和经基,容易进行化学修饰和改性。这类天然多糖具有明显碱性、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和生物可降解性。降解产物为对人体无毒的的N一乙酰氨基葡萄糖和氨基葡萄糖。降解过程中产生的低分了量甲壳素(胺)或其寡聚糖在体内不积累,无免疫源性。
甲壳素及其各种衍生产物己被作为混凝剂、膜材料、化妆品、催化剂、纤维材料、药物载体、吸附剂、酶和细胞固定定化载体、催化剂使用,在分析化学、食品工业、医药、农业、环境保护、及轻纺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甲壳低聚糖具有显著地预防肿瘤的作用甲壳素类化合物还具有排除毒索、调节内分泌、延缓衰老等生理和治疗功能。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和可降解性及多种生物活性。甲壳胺具有抑制端菌、霉菌生长的活性。甲壳素能有效地促进伤口愈合。甲壳素可制成可吸收型外科手术缝线及骨缺损支架材料。
⑧ 蛋白质基材料及应用
蛋白质基纳米材料可分为蛋白质纳米材料和蛋白质纳米复合材料两大类,其中蛋白质基纳米复合材料还可以再分为蛋白质无机纳米复合材料、蛋白光学蛋白芯片等几种。
蛋白质分子具有溶解、凝胶化、弹性、乳化和凝聚等功能特性蛋白质还显示出良好的气阻隔性和低水蒸气渗透性。
适用于制备包装材料,特别是食品包装材料在天然蛋白质基膜材料中,紫膜因其具有光致变色性能、瞬态光电响应性能和非线性光学性能,可用于光信息处理和光存储、生物芯片和生物计算机、仿视觉功能人工视网膜、图像传感器、光晶体管、离子敏感的场效应晶体管中蛋白质复合磁性纳米药物载体具有低毒这一显著优点,可在治疗结束后自然排泄。
一、绿色环保材料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业国家的经济飞速发展造成臭氧层破坏严重,温室效应、酸雨,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特别是二次石油危机,使人们认识到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性,以及通过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保障人类生存空间的重要意义。绿色材料、绿色产业、绿色产品中的“绿色”是指以绿色表明其对环境的贡献程度,绿色已成为人类环保愿望的标志。所谓绿色建材,又称生态建材、环保建材和健康建材,是指在原料采用、产品制造、工程应用、废料处理和废料的再生循环等方面对地球负荷为最小和人类健康最为有利的材料。
(2)绿色环保和传统建材
所谓绿色环保,实质上就是赋予传统材料以优异的环境协调性的材料,它直接具有净化和修复环境等功能的环保材料,与传统材料相比,绿色材料具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特征:1)低能耗。其生产所用原材料尽可能少用天然资源,大量使用尾矿、废渣、垃圾等废弃物。2)低能耗。采用低能耗制造工艺和无污染环境的生产技术。3)无污染。在产品配制或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害化合物和添加剂。4)多功能。产品的设计是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即产品不仅不损害人体健康,还应有益人体健康,产品应具有多功能化,如:抗菌、防腐、防臭、隔热、阻燃、防火、调温、调湿、消磁、防射线、抗静电等。5)可循环再生利用。产品可循环或回收再利用,无污染环境的废弃物,绿色环保材料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做到发展与环境的统一,当今与长远的结合。
(3)绿色环保材料和可持续发展
解决了可持续性生产中资源不足的问题,为可持续性发展创造了充分的物质财富和环境条件,从而构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支撑点。从技术角度看,绿色环保材料是基于高新技术的新型材料,是在传统材料基础之上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起来的高科技产品。从经济角度来看,绿色材料的采用,会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最后,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条件看,健康无污染是人体健康的基本条件,而人体健康是对社会资源的最大节约,也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绿色建材避免使用了对人体十分有害的甲醛、卤化物、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及含有汞、铅、铬化合物的物质,可有效减少居室环境中致癌物出现的可能,使用绿色建材减少了CO2,SO2的排放量,可有效减轻大气环境的恶化,减少大范围酸雨发生的可能、全球温室化效应的加剧以及由此产生的气候异常。
三、论文结束语
绿色环保材料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产物,同时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类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的明智选择。地球只有一个,生命只有一次,然而生命的延续却将不绝于你我。绿色环保材料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我们所做的工作和努力只是实现建材绿色化的重要技术保证,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才能促进建筑材料可持续发展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张晔,陈明强,王华,...《现代化工》
钟锐生,杨东杰,熊文龙,...《海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第三篇: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99号
《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日起施行。
省 长
二○○七年九
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利废,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及其相关的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具有节约土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改善建筑功能等特点的非粘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新型建筑材料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新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用的管理工作,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可委托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新材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第六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
鼓励生产、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生产、使用空心粘土制品,逐步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瓦)。
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促体材料的发展。对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材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工技术规范、规程。
第九条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等加快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应用,解决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研究成果的转化。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给予补助。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
第十一条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当年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在计所得额时予以扣除或者在无形资产成本中予以摊销。
第十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及生产规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后,生产企业依法享受减半征的优惠待遇。
第十三条 鼓励利用矿产尾砂、工业废渣和废弃物、建筑垃圾及江、河、湖、海的淤泥等替代资源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企业利用废弃资源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达到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且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定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后可依法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对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锅炉炉渣、冶铁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以及其他废增值税;
(二)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的,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第十四条 鼓励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墙体完工后、打底粉刷前向新构申报;新材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派员到现场核实,并出具核实凭证。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竣工后,凭核实凭料,向原预收基金的新材管理机构申请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材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会同财政部门予以核实,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返退条件有关规定退还其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返退,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示范工程、新农村试点建筑工程、农村村民住
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示范工程、新农村试点建筑工程、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新材管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工程竣工验收后,其设计使用、实际施工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理机构可对该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引导粘土砖(瓦)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
粘土砖(瓦)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新材管理机构可以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给予奖励;按规定停产、关地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企业妥善安置职工,并可以给予补助。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规划,合理调整墙体材料产业结构、产使新型墙体材料开发、使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技术进步、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及鼓励、限制、淘汰生产和使用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新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推广、使用的指导,做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
培育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发挥其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推广和使用过程中的作用,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 新型墙体材料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销售新型墙体材料应当提供该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有关规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在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区域,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选用粘土制品。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设计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在图纸上标明所设计使用体材料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墙体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第二十二条 禁止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瓦)生产项目。
现有的实心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应当进行技术改造,逐步转产新型墙体材料;尚未转产的,不得异地搬迁生产,生将
其现有生产规模书面告知新材管理机构。
在设区的市城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009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实心粘土2013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空心粘土砖;其他区域禁止生产粘土制品的时限,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 现有粘土制品生产企业取土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禁止以毁田、毁堤等方式生产粘土制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空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为。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按下列规定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确认为价值的古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建筑结构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确需使用粘土制品的除外:
(一)设区的市城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分期分批实心粘土砖(瓦);
(二)设区的市城市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11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空心粘土制品;
(三)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区,自2013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空心粘土制品;
(四)其他区域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时限,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前款
(一)、(二)、(三)项规定区域内,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砌筑围墙和构筑临时建筑,但使用已建建设工程拆除的(瓦)除外。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逐步减少使用粘土制品。
第二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开工前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二十六条 新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征收、解缴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当及时全额缴入国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减免、挤占、挪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得扩大征收范围,不得改变征收标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接生产、使用墙体材料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处理投诉,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对违法生产、使用墙体材料行为投诉的,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以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投诉人,并在5日内移送有门;决定受理的,20内作出处理决定,但投诉事项紧急的,应当立即派员调查处理。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
(一)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瓦)生产项目;
(二)在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区域内生产实心粘土砖(瓦);
(三)异地搬迁生产实心粘土砖(瓦)。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区域内使用粘土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逾期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应缴金额1至3倍的罚款,但罚款最高额不得超过3万元。
建设单位逾期未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可按国家规定加收滞纳金,收取的滞纳金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新材管理机构实施。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及新材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弊、贪污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四篇: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99号
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
省 长
二○○七年九月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条 为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利废,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
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及其相关的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具有节约土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改善建筑功能等特点的非粘土墙体材料。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应用的重大问题。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新型建筑材料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新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的管材料发展应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可委托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新材管理机构)负责。
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
生产、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生产、使用空心粘土制品,逐步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瓦)。
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体材料发展应用、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制定新型墙体材料设计及施工技术规条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等加快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应用,解决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技术问题,促进新型的转化。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给予补助。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一条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当年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形资产成本中予以摊销。
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及生产规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后,生产企业依法享受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优惠待三条 鼓励利用矿产尾砂、工业废渣和废弃物、建筑垃圾及江、河、湖、海的淤泥等替代资源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利用废弃资源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达到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且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认定后可依法享受以下优惠待遇:)对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锅炉炉渣、冶铁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以及其他废渣的,免征增值税)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的,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四条 鼓励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墙体完工后、打底粉刷前向新材管理机构申报;在5日内派员到现场核实,并出具核实凭证。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竣工后,凭核实凭证等有关资料,向原预收基金的新材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会同财政部门予以核实,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返退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返退,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示范工程、新农村试点建筑工程、农村村民住宅小区。
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示范工程、新农村试点建筑工程、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新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工程竣工验收后,其设计使用、实际施工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新材管理机构可对该工程设计、建位予以奖励。
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引导粘土砖(瓦)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
砖(瓦)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新材管理机构可以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给予奖励;按规定停产、关闭的,所在地人民妥善安置职工,并可以给予补助。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规划,合理调整墙体材料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使新型墙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技术进步、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条 省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编制本省新型墙、限制、淘汰生产和使用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并予以公布。
九条 新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推广、使用的指导,做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信息、统计、咨询等服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发挥其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推广和使用过程中的作用,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和技术交流提供服务。
十条 新型墙体材料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新型墙体材料应当提供该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技术监督、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十一条 在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区域,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选用粘土制品。
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设计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在图纸上标明所设计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规术指标。
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对墙体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十二条 禁止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瓦)生产项目。的实心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应当进行技术改造,逐步转产新型墙体材料;尚未转产的,不得异地搬迁生产,生产企业应当将其现知新材管理机构。
区的市城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009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2013年产空心粘土砖;其他区域禁止生产粘土制品的时限,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十三条 现有粘土制品生产企业取土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禁止以毁田、毁堤等方式生产粘土制品。
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空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取土行为。
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按下列规定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确认为具有文物价值的古修缮,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建筑结构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确需使用粘土制品的除外:)设区的市城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分期分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设区的市城市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11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空心粘土制品;)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区,自2013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空心粘土制品;)其他区域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时限,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一)、(二)、(三)项规定区域内,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砌筑围墙和构筑临时建筑,但使用已建建设工程拆除的实心粘土砖(瓦)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逐步减少使用粘土制品。
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开工前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十六条 新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征收、解缴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接受财政、审计和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当及时全额缴入国库。
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减免、挤占、挪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得扩大征收范围,不得改变征收标准。
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对违法生产、使举报和投诉,依法处理投诉,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对违法生产、使用墙体材料行为投诉的,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予以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投诉人,并在5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决定受理的,20内投诉事项紧急的,应当立即派员调查处理。
第四章 罚
则
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逾期未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瓦)生产项目;)在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区域内生产实心粘土砖(瓦);)异地搬迁生产实心粘土砖(瓦)。
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区域内使用粘土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责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逾期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纳的处以应缴金额1至3倍的罚款,但罚款最高额不得超过3万元。
单位逾期未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可按国家规定加收滞纳金,收取的滞纳金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
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新材管理机构实施。
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材行政主管部门及新材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五篇:绿色环保植物纤维及其应用1
新型绿色环保植物纤维及其应用
摘要:主要介绍目前国内外几种新型环保植物纤维的开发应用现状,并对几种绿色纤维进行详细介绍。关键词:绿色环保植物纤维,竹纤维,木棉纤维,香蕉纤维,菠萝纤维,海藻纤维
近几十年来,随着世界环境日益遭到破坏及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绿色环保事物受到了世界各地的关注和重视,保护环境、回归自然也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绿色环保植物纤维也因此成为我国重点发展的新型纤维之一。绿色环保植物纤维不仅有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也有助于推动我国纺织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更能使我国纺织业积极应对其他国家的“绿色”挑战。
绿色环保植物纤维是纯天然提取物,其产品的生产、加工、使用和丢弃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因此对环境保护有着重大作用。目前国内外的绿色植物纤维大概有以下几种:
一:竹纤维
竹纤维就是从自然生长的竹子中提取出的一种纤维素纤维,是继棉、麻、毛、丝之后的第五大天然纤维。竹纤维具有良好的透气性、瞬间吸水性、较强的耐磨性和良好的染色性等特性,同时又具有天然抗菌、抑菌、除螨、防臭和抗紫外线功能。专家指出,竹纤维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天然环保型绿色纤维。竹纤维分为天然竹纤维和化学竹纤维。天然竹纤维主要是竹原纤维。竹原纤维是采用物理、化学相结合的方法制取的天然竹纤维。竹原纤维采用物理和化学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制取。化学竹纤维又可以分类:竹浆纤维、竹炭纤维。竹浆纤维是一种将竹片做成浆,然后将浆做成浆粕再湿法纺丝制成纤维其制作加工过程基本与粘胶相似。竹炭纤维:是选用纳米级竹香炭微粉,经过特殊工艺加入粘胶纺丝液中再经近似常规纺丝工艺纺织出的纤维产品。
而且用竹纤维做出的竹纤维面料是以竹子为原料的纤维面料素纤维面料,原料选用南方优质山野毛竹,利用竹浆纤维面料生产的短纤纱线,属绿色产品,用该原料制成的棉纱生产的针织面料和服装,具有明显不同于棉、木型纤维面料素纤维面料的独特风格。耐磨性、不起毛球、高吸湿性快干性、高透气性、悬垂性俱佳,手感滑腻丰满、如丝柔软;防霉防蛀抗菌、穿着凉爽舒适有美容护肤之效;染色性能优良,光泽亮丽,且有较好的天然抗菌效果及环保性,顺应现代人追求健康舒适的潮流。同时,竹纤维制成的产品可在土壤中自然降解,分解后对环境无任何污染,是一种天然的、绿色的、环保型的纺织原料。
二:木棉纤维
木棉纤维是锦葵目木棉科内几种植物的果实纤维,属单细胞纤维,其附着于木棉蒴果壳体内壁,由内壁细胞发育、生长而成。一般长约8 ~32mm、直径约20~45μm。它是天然生态纤维中最细、最轻、中空度最高、最保暖的纤维材质。它的细度仅有棉纤维的1/2,中空率却达到86%以上,是一般棉纤维的2-3倍。其具有光洁、抗菌、防蛀、防霉、轻柔、不易缠结、不透水、不导热,生态、保暖、吸湿性强等特点。
无与伦比的“轻柔,保暖”特性使其广泛应用在内衣、毛衣、T 恤、衬衫、牛仔、呢绒服装、滑雪衫、袜子以及被褥、床垫、床单、床罩、线毯、毛毯、枕套、靠垫、面巾、浴巾、浴衣等家纺类产品中。
三:香蕉纤维
香蕉纤维是利用香蕉茎杆为原料,主要是由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组成,化学脱胶后的纤维可用于棉纺。采用生物酶和化学氧化联合处理工艺处理,经过干燥、精练、解纤而制成的纤维,其具有质量轻、光泽好、吸水性高、抗菌性强、易降解且环保等功能。日本对香蕉纤维的研究走在了前列,印度等具有丰富香蕉资源的东南亚国家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中国对该种纤维的提取及产品开发也在进行中,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香蕉纤维的成功制取,极大的扩展了香蕉茎杆的应用,同时又缓解了国际天然纤维的短缺。
香蕉纤维可用于制作家庭用品,手工剥制的纤维可用于生产手提包和其他装饰用品,或是在黄麻纺纱设备上加工成纱,制作绳索和麻袋以及家纺用品。由于香蕉纤维轻且有光泽,吸水性高,也可以制成窗帘、毛巾、床单等。香蕉纤维和棉纤维的混纺织物可织造牛仔服、网球服以及外套等,目前香蕉纤维的混纺率为30%,混纺纤维是7s-12s的粗支纱,可进一步开发细支纱和100% 香蕉纤维。香蕉纤维还可用于制造高强度纸和包装袋等。
四:菠萝纤维
菠萝纤维即菠萝叶纤维,又称凤梨麻,是从菠萝叶片中提取的纤维,属于叶片麻类纤维。菠萝纤维由许多纤维束紧密结合而成,每个纤维束又由10~20根单纤维细胞集合组成。纤维表面粗糙,有纵向缝隙和孔洞,横向有枝节,无天然扭曲。单纤维细胞呈圆筒形,两端尖,表面光滑,有线状中腔。菠萝纤维外观洁白,柔软爽滑,手感如蚕丝,故又有菠萝丝的称谓。菠萝纤维经深加工处理后,外观洁白,柔软爽滑,可与天然纤维或合成纤维混纺,所织制的织物容易印染,吸汗透气,挺括不起皱,穿着舒适。
菠萝纤维和棉混纺可生产牛仔布,悬垂性与棉牛仔布相似;菠萝纤维和绢丝混纺可织成高级礼服面料;用转杯纺生产的纯菠萝纤维纱作纬纱,用棉或其它混纺纱作经纱,可生产各种装饰织物及家具布;用毛纺设备纺制羊毛和菠萝纤维混纺纱可生产西服与外衣面料;在黄麻设备上生产的菠萝纤维、棉混纺纱可织制窗帘布、床单、家具布、毛巾、地毯等;用亚麻设备生产涤纶、腈纶、菠萝纤维混纺纱可用于生产针织女外衣、袜子等。
此外,菠萝纤维在工业中也有广泛的应用。用菠萝纤维可生产针刺非织造布,这种非织造布可用作土工布,用于水库、河坝的加固防护;由于菠萝纤维纱比棉纱强力高且毛羽多,因此菠萝纤维也是生产橡胶运输带的帘子布、三角带芯线的理想材料;用菠萝纤维生产的帆布比同规格的棉帆布强力还高;菠萝纤维还可用于造纸、强力塑料、屋顶材料、绳索、渔网及编织工艺品等。
五:海藻纤维
目前一种名为“海藻类海洋纤维”的新型纤维在青岛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研制成功。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取材于海藻的新材料在全世界范围为纤维制造开辟了一个新领域。
海藻类纤维织成的成品,布匹手感柔软,色泽明亮,与普通的成衣布匹看不出有任何区别。据负责该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夏延致教授介绍,海藻类纤维的原料取自海带中的海藻酸盐,以水做溶剂,采用冻胶凝胶湿法纺丝成型技术,使海藻酸盐高分子高倍拉伸与凝固成型有机结合,从而获得了性能良好的海藻纤维。该纤维取白海洋,资源丰富可再生,纤维可降解。从原材料到成品织品的生产,整个过程不添加任何化学成分,从而使该产品具有当前化纤纤
(2)维不可比拟的环保特性。
海藻纤维以其优异性—高吸湿成胶性、整体易去除性、高透氧性、生物相容性、生物降解吸收性、高离子吸附性以及环保的生产工艺已在医疗行业作为医用纱布、敷料等得到广泛应用。在保持海藻纤维原有性能的基础上,附加其他性能如抗菌、远红外等性能以改善其应
(3)用深度已成为这一领域重要的研究方向。
结论
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之一,随着纺织行业的产业升级以及生态组织理念在全球范围内影响,绿色消费已成为纺织消费的主导模式。绿色环保植物的新型天然纤维,具有的一系列其它纤维无法比拟的优点,使之成为十分具有竞争力的新型服用纤维。绿色环保植物纤维的出现迎合了当今社会“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发展需要。绿色环保植物纤维正处在发展阶段,并向着多元化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相信环保纤维的开发和应用将在服用、装饰用和产业用纺织品领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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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服装学院学号:xxxxxx 姓名: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