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郑市惠隆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新郑市惠隆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部门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五、各部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安保部,积极配合安保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各部门必须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七、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八、各部门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九、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十、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按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员工奖惩制度》予以奖惩。
第二篇:食品厂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管理条例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一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3.1 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并进行消毒。
3.2 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等。不允许留长指甲,不准浓妆艳抹、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3.3 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并消毒后才能进行工作。
3.4 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5 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原料和成品,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3.6 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3.7 工作期间末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车间。
3.8 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手机、水杯、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应存放在个人工具柜内。严禁在生产车间内接打电话、吃东西。4 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6 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大声喧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须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管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
二、清洁卫生制度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设备。
注:本制度与公司制度发生冲突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2015年3月5日起开始实行。
第三篇:食品厂管理制度
原辅料库房管理制度
一、原辅料库房实行专库专用,并设有防蝇、防鼠、防潮、防尘、通风设施,并运转正常,每天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整洁。
二、原辅料入库前由专人验货,所有采购的原辅料必须索取生产企业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产品有效检验报告单。外包装必须有完整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且无破损、无污染,原辅料无腐烂、变质。
三、所存的原辅料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原料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冷库必须有温度记录设备,并对冷库温度每天做好记录。
五、入库的各种原辅料必须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成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成品须标注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后方可入库。
二、所有的成品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成品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
三、成品库房必须专用,不得存放原料和半成品,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做好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工作,保持库房通风,定期做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干燥整洁。
五、入库的各种成品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退回的产品与正品要明确隔离,且标识清楚,以防混用。
七、出库产品必须经过检验,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库销售。
食品化验室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操作。
2.食品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遵守本厂产品质量标准,做好原辅材料及产品检验、分析工作,确实把好质量关。
4.实验情况及时分析,数据要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并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清晰、整洁、规格。
5.化验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仔细地观察实验现象,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6.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半成品和成品检测的工作,定期检查、保养,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7.玻璃仪器的洗涤,必须遵守清洗规章制度,以达到分析项目准确无误。
8.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9.人为损坏化验室仪器、设备,根据情节给予赔偿。
10.检测产品质量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指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11.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化学试剂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12.下班前关闭门窗、水、电,确保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安全。
13.化验室闲人免进。
14.化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公司纪律要求予以处罚,甚至除名。
卫生管理制度
一、商品卫生管理制度:
1、生熟商品须分开存放,以免交叉感染;
2、食品的存放区应保持通风、干燥;
3、食品放置须与非食品、清洁用剂分开;
4、贮存食品的容器须封箱封盖,容器不能直接放在地板上,需离墙离地至少5厘米;
5、未经清洗的食品与已经处理完毕的半成品在加工间分开存放;
6、腐烂、变质的食品必须及时挑拣出来;
7、不同食品在处理时,不能混合清洗,必须换水或用不同清洁容器、水池清洗;
8、人员在处理、销售熟食品及直接入口的食品时,须着干净衣服、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9、清洁用剂应统一放置,不得与食品接触或放在食品加工区域;
10、清洁用具存放于清洁间内,不能放在食品加工区域。
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1.1 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均不能参加生鲜熟食的工作;
1.2 操作人员须取得区、市级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培训证;
1.3 凡手部受刀伤或有其他外伤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暂停食品加工、销售工作,采取妥善措施包扎防护;
1.4 洗手要求:工作人员在下述情况时必须洗手、消毒: 开始工作之前; 上厕所之后; 加工生食品之后,加工熟食品之前; 接触了未消过毒的物品之后; 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脏物等之后; 从事与食品加工、销售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时;
2、着装仪表要求
2.1 工作前必须穿戴已清晰、消毒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头发不得外露,口罩必须遮住嘴与鼻子;
2.2 员工所着工作服、帽等必须每日清洗、消毒,口罩必须每日更换;
2.3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首饰;
3、良好的卫生习惯
3.1 不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等带入工作区域;
3.2 工作中,不得从事吃食物、吸烟、吐痰、挖耳朵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3 拿取食物须用食品夹,不能用手拿;
3.4 不将直接入口的熟食、直接入口的食品暴露在空气中;
3.5 不混用是容器、食品加工刀具,食品容器使用前须清洁、消毒;
3.6 刀具使用完毕后,放回原位;
3.7 不将食品与非食品类、食品直接加工用具混放;
3.8 不将清洁用剂与食品类商品临近存放;
3.9 进出冷库要随时关门;
3.10 及时处理垃圾,保持区域的干净整洁。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第四篇:安全生产三项制度(食品厂)
大城县卫东食品厂三项制度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负责企业的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确保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和开展企业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3、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故。
15、任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3、主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厂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厂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厂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企业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专业车间主任、队长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班组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员工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要求职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工人不安排上岗工作。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安排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5、亲自指导和组织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在每班班前会上根据生产任务、工作环境及职工身体和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6、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7、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记录。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9、抓好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班组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6、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搞好作业现场卫生,环境要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职责。
2、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3、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生产当中,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位员工都有必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5、本职责适用于企业的各部门。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不断加强。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较大隐患的,限期整改。到限期不整改的要通报批评,问题较大的,要处罚部门相关负责人。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8、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负责人各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生产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保证劳动防护,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所用物资的供应。
3、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安全情况。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安全工作计划。
5、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9、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2、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3、落实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及时解决。
4、督促检查职工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5、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保证消防设备齐全、防止火灾发生。
10、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班组长的领导下,业务安全专业部门的指导,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要求对所辖范围内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组织学习、抽考安全规程、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5、根据生产任务和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及措施意见。
6、参加工伤事故和安全类违规违纪的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11、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所属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企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12、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企业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职工了解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职工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经常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3、及时传达、落实企业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
13、各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各科室严格按照职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安全生产工作,各副总、各经理按照各自所分管工作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3、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4、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
5、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章、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6、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得有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4、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各岗位工种要严格按照本工种规范要求,工作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5、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等实施办法,直接向企业以及上一级机关汇报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和事。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
2、做好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3、定期组织对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工地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查验。
4、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确定安全管理资料收集、记录、归档、储存、处理人员。
5、受理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情况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落实整改措施,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复并督促落实。
16、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教育本室人员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条例、标准、规定。
2、制定本室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好督促落实。
3、对公司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事档案等做好安全管理。
4、配合安全领导部门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协助安全领导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宣传,上传下达,通讯、交通工具,接待服务工作。
5、做好安全管理部门分配给的工作任务。
17、生产部安全职责
1、认真传达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坚持安全班前会,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对新入厂人员认真做好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在安全管理方面建议。
4、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活动,认真做好对各种隐患的安全整改与“三违”现象的纠正、查处工作。
5、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并针对存在的安全主要问题,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6、负责编制与上报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对计划实施进行监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经常了解人员思想工作情况,大力支持和帮助人员解决在安全工作方面实际问题。
8、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种不安全事故有责任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对事故的上报以及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并要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与对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提出预防措施。
9、监督检查职工在工作中劳动保护品的正确佩戴和合理使用。
10、努力做好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控制在公司下达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之内,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11、发现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的相关工作。
18、财务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在制订企业财务预算时,优先做好安全生产方面资金计划安排;
3、对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改造项目,要确保安全资金投入;
4、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经费、安全教育经费的使用;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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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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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新郑市邓氏食品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新郑市邓氏食品厂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厂按照新郑市局总体部署,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对厂自查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企业自查的情况:
(一)、保持企业资质的一致性:
我厂全称为新郑市邓氏食品厂,于2010年10月在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是一家正规食品生产型企业,生产地址在新郑市郭店镇五里口转盘东,企业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企业法人为余满平,主要从事调味面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现有员工36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5人。设立独有的品质管理部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齐全、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内部,配备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对原材料采购、研发设计、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产品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有严格的质量标准,为产品食用安全、产品卫生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我厂始终遵循“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这一准则,一如既往的严把质量关,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放心食品。
(二)、建立进货检查记录制度:
1、食品原材料的控制情况:
我厂在企业内部,配备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原材料检验人员,能严格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对每批原物料进行感官检验,对新供应商提供的原料或新的原物料,依据原料质量标准及国家标准,对首批来料进行理化、微生物及其它指标的检测,确保原料合格后接收。在随后的供货过程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同时索取供应商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确保了厂所接收原料的安全性和质量的稳定性,满足了我厂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要求,保证了生产正常使用。同时,对重点原物料进行重点索证、检验,特别是对面粉、食用油、食用盐等原材料,每个批次索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进场厂后做全面检测,对企业没能力检测的项目,送新郑市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待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后投入生产。
通过以上努力,我们做到了不合格原材料不准入库,保证不合格原材料不用于生产。同时品质管理部根据实践经验和生产需求,不断改进和优化验收程序,逐步减少误判率,提高检验准确率。在2010年,原料漏检率为0,检验准确率为98%,原料一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供应商供货质量稳步提高。
2、食品添加剂控制情况:(1)添加剂厂家的评审情况:
供应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和相关手续进行严格的评审,并索要企业齐全、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建立企业档案,专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档案进行保管和管理。(2)添加剂进厂验收和保存实施情况:
检验人员,能严格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对每批添加剂进行感官检验,并对新供应商提供的添加剂或新的添加剂,依据原料质量标准及国家标准,对首批来料进行理化、微生物及其它指标的检测,确保添加剂合格后接收。在随后的供货过程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同事配合索取供应商检测报告,确保了厂所接收添加剂的安全性和质量的稳定性,满足了我厂安全、产品质量的要求,保证了生产正常使用。
对于添加剂进货、生产过程和使用情况有着详尽的台账记录,对于不合格和过保质期添加剂坚决报废,坚决杜绝用于生产过程中。
同时,车间、原料库房设立专用库房和专人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存放和管理。
(3)添加剂使用情况:
厂在产品设计及声场过程中,严格遵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添加剂种类及使用标准进行添加,决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外的任何一种非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三)、建立相应的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1、为保证产品质量,生产车间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程,其中包括:《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以及《生产设备消毒规程》等管理文件。
2、每周对厂区卫生、生产场所进行打扫并进行检查。每周一、四对生产车间环境、设备、工器具进行打扫、清洗、消毒,并进行打分评比。
每班对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洗消毒。实行整点半点消毒制度。
3、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数据。
4、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关键点的有效控制,做好相应的数据记录。
5、为保证食品安全,防止交叉污染,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对车间人流、物流进行改造、调整,是人流、物流更趋合理。同事对现场人员进行卫生防护,保证了产品质量。
(四)、建立成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厂对产成品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坚持各工序自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互检、车间品控人员及品质管理部得专拣互相结合,是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并和新郑市质量监督局检测中心前有委托检验合同,定期将产品向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送检,从而构成了独立、互补的质检体系;对每批入库及出厂产品均严格按照河南地方标准DB41/T515-2007的要求进行外观检验、感官特性检验、微生物指标检验。同事,严格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净含量检验,确保出厂产品的外观质量、感官特性、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
2、成品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成品质量检验细则》进行检验,保证对每批入库成品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于不合格成品填写质量反馈单,及时返回生产车间及车间品控,并积极和在线产品沟通,力争把产品质量隐患消失在生产过程中。
3、配备专人对成品检测结果进行汇总,每月进行一次分析,并对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反馈,要求各相关质量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将造成成品不合格的原因作为下一步质量控制的重点。
4、每年对主要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进行检验笑对。
5、通过各种完善的品控体系,是我厂的产品质量稳步提升;2010我厂成品一次检验合格率为96%,出厂产品检验合格率为100%。
(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对于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并对《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进行妥善保存。
3、在对成品出厂情况进行检验过程中,若发现未提供附有微生物检验报告的出厂检验证明,通知化验室,检查产品相应批号的化验记录,并提供有效的附有微生物检验报告的出厂检验证明。
(六)、生产加工视频的标识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规定的事项:
厂产品严格执行《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75号令)》的相关标准,食品标注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
(七)、企业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执行调味面制品的地方标准,并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新发布的地方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参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
(八)、建立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
1、制定了《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和记录表。2、2010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九)、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制度;
1、每年对食品从业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去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行政部队相关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进行记录、整理。
2、建立企业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品管部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新员工入场必须进行为期五天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做好相关培训记录。记录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参加人、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考试成绩等。
(十)、委托生产加工及备案情况: 我厂没有委托加工情况。
(十一)、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市场部负责消费者投诉日常工作,负责对消费者投诉祈情况进行汇总、处理。
(十二)、品管部专人负责收集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作出相应反应。
(十三)、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1、2、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十四)、经过省、市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厂产品进行4次监督抽查,均未发生质量不合格情况。
二、发现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
通过对我厂展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后,同发现以下问题并对相关部门下发的不合格项整改要求,发现有以下问题:
1、包装标识不够详细。
2、厂区卫生有待改善。
3、销售记录不够完善。
针对以上的不合格项整改要求,厂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召开管理层会议,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实施整改工作,并责成品管部负责将整改计划和整改验证结果向审查小组相关领导作一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1、包装标识不够详细。
整改措施:包装袋上成分、配料表已按规定标注。
2、厂区卫生有待改善。
整改措施:对厂区卫生大力整顿清扫,使之符合相关要求。
3、销售记录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健全的销售台账。
总结: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完善了生产加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新郑市邓氏食品厂
****年**月**日 品公司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市质监局:
根据2009年第119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在**市质检局的领导下,由总经理带领生产部门负责人,对公司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起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此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保持一致,并且合法、有效。
二、进货查验制度已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
三、前期因管理不当,对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关键控制点,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四、公司已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每批包装食品都按要求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数据挤报告,对不能检验的项目进行委托检验,且进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建立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建立并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六、企业生产的产品,因管理不善,食品标签没有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标注,目前库存较大,已向质监局申请延期使用。
七、公司已建立销售台帐。台帐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
八、企业标准已收录最新标准,并已向质监局备案。
九、已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企业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食品召回等相关工作。
十、已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十一、因公司目前没有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所以没有建立此项制度。今后如有接受委托加工情况时,一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使产品质量及其标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十二、因没有及时查找并查看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所以没有建立、保存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自收到自查表后,一案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和保存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受理记录已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十三、公司今后一定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建立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四、公司因没有发生过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建立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自收到文件后,正在逐步建立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因公司基础交薄弱,今后将适时进行调整,是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并是企业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生产出符合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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