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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发食品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吉发食品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篇:吉发食品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吉发食品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更好的为生产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档案法》及有关条例制定,本制度仅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档案的管理,本公司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归档制度

3、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主管,各部门分管的原则;公司行政部负责文书、人事、工程、设备类档案的管理;各部门负责所属业务范围内档案的管理。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法治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本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服务。

(2)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收集、登记、整理、编目、保管、借阅。

(3)积极做好档案的服务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4)做好档案防火、防潮、防盗、防光、防高温,防尘,防鼠,防虫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借阅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保密内容。

4、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10)外文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

13、非档案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库房门窗及箱柜应随时关锁。

14、全体员工对重要档案、文件、资料均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规定,不失密。否则应追究责任。

15、凡查阅重要档案,均须办理审批和借阅手续,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16、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17、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18、定期对保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9、、档案入库检查:

(1)档案出入库房要清点、登记。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2)入库底图应批边分类装袋,照片、磁带等声像档案应存放入专用档案盒(袋)内。

(3)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0、、档案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档案柜、卷排列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调卷。

(3)库房门窗须安装窗帘,库房内采用白炽灯且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

(4)避免光线直射档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晒档案。防止有害生物对档案的危害。

(5)库房内应有空气调节和温湿度计等设施,及时做好温湿度记录,温度应控制在14度——24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6)库内及库外应科学地安设温湿度记录仪表,库房应专门安装空调设备。

(7)库房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发生火灾的可能。

(8)档案库房要做到八防。

(9)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10)每年9月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抽样检查,掌握档案管理情况,为科学管理积累资料。

(11)档案库房严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六章、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21、根据《档案法》及《广东省档案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编制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中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

2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从长。

23、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监别档案的价值。

作文件等资料。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33、为更有效的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有效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材料,特制定本办法。

34、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之个人档案,包括:员工入职档案;员工培训档案;员工个人档案;绩效管理档案;员工离岗档案

35、由行政部专人负责保管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并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核查。

36、档案管理内容(1)员工入职档案:(1)个人简历;(2)体检报告;(3)试用期员工考核表;(4)各类合同及协议;(5)离职证明;(6)员工培训统计表等(2)员工培训档案:(1)培训通知;(2)考评结果;(3)派出培训审批表;(4)证书原件

(3)员工个人档案

A、员工人事档案包括员工履历类、鉴定考核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党团类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录用任免、岗位异动等材料等。

B、日常使用的档案资料: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材料、员工聘任、奖励的文件及复印件。

(4)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的档案资料按月归整。

(5)员工离岗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退休、死亡等情形。

37、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2)员工入职前,行政部应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或解聘处理。

(3)人事档案按入司时间(或部门)分类存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做好在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和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并在档案袋上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袋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为永久保存。(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档案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状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交行政部归案,原件当场查验。

(5)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二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保留至该员工离岗5年止)。

(6)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八防”工作。

2、档案的查、借阅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借阅属本部门人员的档案,须填写申请,并经行政部主管批准后方可办理。

(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跨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人事档案,特殊情况下经行政部主管批准后方可办理。

书、技术文件、设备制造图、备件图册、设备档案袋、设备改装图纸及设备维修、使用记录等。

45、设备档案资料由行政部所属资料室负责统一集中管理,保管设备档案资料。

46、新设备进公司,开箱应当通知设备管理员及有关人员收集随机带来的图纸资料,如果是进口设备需提请主管生产(设备)的领导组织翻译工作。随机说明书上的电器图,在新设备安装前必须复制,以指导安装施工,原图交由设备管理员妥善保管。

47、随机带来的图纸资料及外购图纸和测绘图纸由行政部组织审核、校对,发现图纸与实物不符,必须做好记录,并在图纸上修改。设备管理员应将有关图纸复 制后供生产车间维修使用,原图未经批准一律不外借或者带出资料室。

48、图纸入资料室后必须按总图、零件、标准件、外购件目录、部件总图、零件图的图号顺序整理成套,并填写图纸目录和清单,详细记明实有张数,图面必须符合国家制图标准,有名称、图号,有设计、校对、审核人签字。

49、底图的保管。

(1)所有底图按设备类别清点、编号等。

(2)底图的修改应当由有关负责人员签名(盖章)批准,注明个性日期。(3)底图作废、销毁,应当由设备管理员提出,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50、动力传导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的保管。

(1)动力传导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是指蒸汽、自来水管系、高低压电力电缆、电话电缆等的平面附设布置图。

(2)动力传导设备档案资料由有关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照各种电缆、管道的实际附设走向进行测绘,底图交公司资料室作密级资料保管。

(3)档案资料必须保持与实物或者实际情况相符,根据公司管线布置变动的情况,档案资料必须作相应的变动,修改后归档。

51、检验(检测)、检修、验收记录等资料由设备管理人员作分类整理后集中统一管理、核对,并在图纸索引中加以注明。

52、设备经改装或者改造后,图纸应当及时修改。

53、图纸的修改应当表示在底图上,并在修改索引上注明。

54、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和外协等用。

55、设备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章、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56、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57、财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全部财务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复印、查询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58、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

第二篇:食品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以保证住宿职工正常休息和身心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服从上级部门与舍监的管理与监督,禁止在宿舍私拉乱接电源违者罚款30元

2、注意节约水电,注意安全。人人做到及时关闭水源、电源且相互监督。遵守公共道德,维护生活秩序。

3、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麻将、赌博、吸烟酗酒、吸毒偷窃、打架闹架、大声喧哗等行为及进行商业活动。

4、入住者不得在楼梯、走廊、出入口、过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5、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

6、宿舍卫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7、晚11时后应停止一切娱乐(如打牌、唱歌、听收音机、聊天等)活动,非本舍人员不得继续逗留,以免影响本舍人员休息。

8、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以及违禁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应在卫生间内或在指定吸烟区内吸烟。

9、任何人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安排、监督。

10、上班时,必需锁门,以保证财产安全。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11、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物品,带他人入住,若有来访,必需经人事部批准,否则按偷窃论处。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张贴、雕刻等。不得在室内传播黄色书刊、杂志等。

12、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日随即搬出宿舍,并且通过宿舍管理员办理退房手续,否则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3、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往窗外丢杂物。

14、员工分配的钥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严禁把钥匙借给非公司人员(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使用。

15、员工应互相团结、互勉互助,不准拉帮结派,无事生非。

16、宿舍内安全设备、水电设施、家具、工具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人事部派人修缮,若不及时报告出现的损失或事故由该舍员工承担。员工擅自维修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人为损坏物品的费用由损坏人承担(另作罚款处理),若无法明确责任,则由全舍员工共同承担。

17、不定时由电工对所有宿舍进行水电设施、家具、线路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发现私接线路等违章行为时立即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人事部处理。若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后果由电工承担。

18、每月1日、15日由人事部组织进行宿舍卫生大检查和评比,并将评选结果张榜公布。

19、宿舍内男女不得混居,一经发现或查出将严肃处理。(开除和经济罚款)

20、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宿舍教育员工共同自觉遵守各项管理条例,共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1、违背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5—200元的罚款,赔偿另计,严重者将被公司解雇、开除甚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有限公司制定 202_年3月3日

第三篇:XXXXXXX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XXXXXXX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初稿)

一、合同管理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具体存方地点及人员由人事部安排。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的部门)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法务部备案。会议文件由总经办收集。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 有关规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申请,报总经理和法务部批准后,方可借阅。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自202_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各部门应根据此制度制定具体细则,报法务部备案。

第四篇: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doc

检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各项工作中形成的记录、科技资料、往来文件(书)档案进行控制,为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工作符合要求提供证据,为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二、范围

2.1 适用于质量控制和检测活动中的各种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各部门间的往来文件的归档管理等。

三、职责

3.l 质控部办公室人员负责往来文件收集、立卷及各科室立卷的保管;负责在岗人员的人事、业绩考核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

3.2 各科室负责与其相关的往来文件、仪器设备等资料的收集、立卷。3.3 财务人员负责会计帐册、报表的立卷、归档管理。3.4 宣传人员负责影像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

3.5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会同有关科室设计和统一质量记录、技术记录的格式及健康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做好质量体系活动与技术运作中形成的各类记录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保管。

3.6 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档案室保存档案的借阅。

3.7质量主管组织评审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格式并批准实施。

3.8 各科室在质量活动和技术运作时,按要求填写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做好各类记录的收集。

3.9 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记录的预立档和移交。3.10 技术主管批准到期记录(档案)的销毁处理。

四、程序

4.1 记录格式的确定

4.1.1 技术记录的格式可由各科室设计,各科室负责人审核。4.1.2 质量记录的格式由质量管理人员组织设计,经质量主管审核。4.1.3 质量主管组织评审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格式,并批准实施。

4.1.4 所有经批准受控的记录格式由质量管理科统一编码标识,编制记录清单,并发布使用,非受控表格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投入使用。

4.1.5 在评审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记录格式不适用时,由使用部门修改或修订,经相应审批后发布使用。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发放新的格式表。4.1.6 上级部门规定的记录格式直接采用,并将其编码列入记录清单。4.2 记录的内容要求与改进

4.2.1 格式栏目中所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满足信息足够的原则,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有关技术骨干对记录格式的必要性、充分性和可追溯性进行评定,并随着实践不断改进完善。各科室应有记录格式的控制清单,在批准起用新格式时,原有的格式应予以废除停用。

4.2.2 原始记录要包含有足够的信息以保证检验工作的可复现性。检验原始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样品受理编号、收检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批号、检验项目、检测依据、器材记录、环境条件记录、检验起止日期、检验结果及导出数据、检验人员和校(复)核人员签字等。4.3 记录的填写

4.3.1 各科室负责人应根据以上职责和“记录的管理流程”(附后)要求认真做好本科室各项工作记录填写的组织、管理工作。

4.3.2 记录填写应及时、正确、真实、齐全、清晰、明了,不得用铅笔填写。4.3.3 记录上必须有记录人的签名,有审核、批准要求的,相应的签字人应按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审核、批准、签字。

4.3.4 检测的技术记录要记录技术操作的过程及结果再现所需的足够信息,注意详细记录每次测定条件和环境条件,不得遗漏。检测的原始记录中有检测人、校核人的签名。4.4 记录的更改

4.4.1 当记录中出现差错时,应遵循记录的更改原则:被更改的原始记录仍必须清楚可见,不允许消失或不清楚(采用“杠改法”),更改后的值(或文字)应在被更改值(或文字)的右上方,并由检测人在改正的内容旁签名或盖章。

4.4.2 如需改正的数据或文字篇幅较大时,可将其划框线,中间划一横线,在方框的右上方标识“作废”两字,由改正者在改正的内容旁签名或盖章。

4.4.3 电子存储记录更改也必须遵循上述更改原则,以免原始数据丢失或改动。4.5 记录(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4.5.1 本单位的记录、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即由档案室和各科室分别存档。4.5.2 记录要定期收集、归档。原始记录随存档检验报告归档。办理完毕的文件、记录资料由科室兼职档案员收集、立卷,科室负责人审定签字;记录档案卷宗上应有该记录的标识、记录的名称及代码、归档日期、保存期限等内容。质量管理主管负责质量体系文件、检验过程资料的收集编目和归档。

4.5.3 各科室的质量记录由本科室人员收集,本科室兼职档案员每季度收集汇总一次,按记录内容分类编目,年末进行预立卷后,凡重要的质量控制或涉及质量控制的法规文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于规定时间交档案室归档。4.6 记录的保存和管理

4.6.1 档案管理员注意对各类记录进行分类编目、装订保存,按“---科室---保存期限分类法”进行排列和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和《收发文本》。由办公室主任、档案员及有关科室负责人根据档案内容确定保管期限。记录、档案的保存期一般为五年,特殊情况需长期保存的另立册存档(如仪器档案、人事档案、图纸等);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档案,由保管人造册,列出销毁清单,科室负责人审核,报技术管理层批准后销毁。

4.6.2 档案保存室的环境要适宜,能防盗(铁柜、铁门、铁窗)、防火、防、防鼠、防光、防潮、防霉。对损失或变质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修复或复制;设置记录档案框架。

4.6.3 记录档案应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制度,执行相应的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程序

4.6.4 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硬盘、光盘不受损坏,确保记录完整。4.6.5 档案员要及时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档案统计登记表》报上级部门。4.7 记录(档案)的借阅

4.7.1 对一般档案,人员对记录(档案)的检索和借阅需经相应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同意,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和借阅本专业范围的业务档案,受控文件资料借阅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7.2 外部人员查阅或拷贝记录(档案),质量档案须经质量管理科负责人批准,其他档案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所有记录(档案)只可就地查阅,不予外借。

4.7.3 工作人员借阅档案资料应先提出申请,经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借阅与本人目前从事专业有关的资料。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好档案资料,发现有损、撕、涂改或泄露档案内容者,档案管理者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4.8 记录的清理、处置和销毁

4.8.1 办公室主任(或科室负责人)会同档案员对保存期满的档案(记录)进行审阅,有价值的档案继续保存,确认无需保存而又不能外泄的档案填写《档案销毁清理册》报技术管理层审批同意后,由规定机构监督销毁。

五、记录的管理流程

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格式的设计与审定

记录格式的填写

记录的唯一性标识

记录的收集

记录的编目

记录的归档与保存

记录的检索与查阅、借阅

记录的储存、保管与维护

记录的清理、销毁和处置

第五篇: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食品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使各类资料便于

借阅利用,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客户、法定机构、认证/认可等组织的要求提供客观证据,根据中心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检验资料归档范围:

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采/抽样记录、收样记录、内部质控资料、合同、工作单、样品准备、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等)、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检验标准或操作规程、检验结果登记、仪器运行状况记录等。

第三条 交管期阴:

健康相关食品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由报告编制人,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由检验组负责人在检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综合业务管理办公室归档;其它资料由检验人员在检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部门兼职档案员在本科室整理归档,于次年初集中送中心档案室存档。

第四条 保管期限:

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等保存期五年。

第五条 保管方式、条件:

中心档案管理员对各类报告、记录进行分类编目,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档案室环境要适宜,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

第六条 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

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按中心档案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档案资料应清晰明了,并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

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抄录、销毁、出卖、转让、赠送检验资料,资料利用者必须注意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档案的内容,未经同意,不得将档案带出。

第八条 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更盘、光盘不损坏,确保记录完整,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第九条 违反本制度之规定者,按照中心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必要时,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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