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5号文库

物权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手段

物权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手段



第一篇:物权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手段

物权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手段

以物权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手段,不仅意化国家财产权利的非权力性,从而将国家的所有权推向市场,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保值增值。回顾我国公有制实现方式的探索历程,从最初的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到城镇国有企业的承包、租赁模味着非公有制主体支配自身财产的权利,将被按照物权来构建,而且意味着公有制主体对于公有财产的归属权也将按照“物权来构建。在物权法的物权体系中,国家、集体对于公有财产的归属权,将被界定为所有权。在此基础之上,国家、集体的“所有权就将与其他非公有制主体的“所有权获得共生,而共同适用物权法关于所有权之效力和保护的规定。换言之,在物权法看来,国家、集体的所有权,其特殊之处,仅在于对于特定财产,如土地、水流、矿藏等资源的专有性,而就所有权本身的效力和所受到的法律保护和重视的程度而言,公有制主体的所有权与非公有制主体的所有权都是所有权”,在此并无二致。与此同时,在公有财产上公有制主体的归属权与非公有制主体的支配权彼此的关系上,尽管这两种权利在物权法物权体系中的类型不同,但是均属“物权”, 具有共同属性。这就意味着公有财产之归属与支配的关系,将被视为“民事权利之间的关系,应由作为“民法组成部分的物权法所界定,应适用作为“民事权利”的物权之间的逻辑规则。在这里,国家所享有的公共权力,将无法在民事领域为国家的财产牟取民事权利之外的利益。由此所引起的结果就是,在物权法的体系下,其“权利主体”上的差异将被消除,而用以界定其彼此间关系的,仅仅是“权利”本身。这就是所谓的物权法上的“平等对待”与“一体保护”。从理论上讲,“平等对待”与“一体保护”,是由民法调整对象的性质所决定的。详而言之,整个社会关系,按照其所涉及的利益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关系与事关个人利益的社会关系两个部分,其中前者被称为“政治国家”,其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而后者则被称为“市民社会”,其所涉及的个人利益则是指特定的社会成员之间个体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涉的特殊利益。在此,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无疑以对上述两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为其天职。这两种社会关系性质上的不同决定了法律必须分别采用不同的调整方法。就政治国家关系而言, 由于其体现了社会成员中大多数人的共同意志,所以法律必然首先确保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并以公共权力的强制性排斥少数人的异议和阻碍。在此前提之下,出于对避免“多数人暴政”的考量,法律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少数人的正当利益。由此可见,对于政治国家关系的调整, 乃是国家公共权力直接发挥作用的领域——公共利益构成了国家公权之行使的条件。再就市民社会关系而言, 基于这种个体利益彼此间的相异性,在其无涉公益的情况下,法律不仅无法对不同主体的利益取向做出价值上的优劣排序,而且甚至无法在忽略利益者意志的情况下, 判断这种利益取向本身之所在。由此就决定了,法律在这里不得不对这种无涉公益的成员个体的特殊利益一视同仁,并承认利益者本人乃是其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于是,“意思自治”成为法律对于这种社会关系予以调整的基本手段,而确认当事人“平等”的法律地位,则成为其实现“自治”的根本保障。由此可以看出,法律部门的独立性,有赖于调整对象的界定,而调整对象的性质,又反过来决定了法律部门的调整方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中,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就是民法,而市民社会的特性, 则要求民法采取“确认平等”、“尊重自治”的调整方法。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2 条早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国家或以国有资产运营的组织在进入市场后也是特殊的民事主体或法人组织, 它们所享有的包括物权在内的财产权也要遵循民法中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彼此平等的要求,即物权法必须做到对不同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合法物权“平等对待”与“一体保护”。

第二篇:论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

论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

“社会主义”原有社会的、共同的、集体的生活之意。马克思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三个定义的基本要素是以生产资料公有、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

生产资料公有。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形式,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共同劳动,共同占有产品,从而为消灭剥削奠定了基础。在人类社会中出现过两种公有制形式:一是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原始公社公有制,二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后者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同时,它又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正是因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导致的共同富裕,相比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的贫富差距,可以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计划经济(当然,当今的中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列宁说,只有实行巨大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制度,同时把所有的土地、工厂、工具的所有权转交给工人阶级,才能消灭一切剥削。实现计划经济这一科学体系,社会经济就能消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产生的弊端,达到社会经济高速、平稳和健康的发展。但是,我想,计划经济还应注意适度,如果计划过于具体细致,在生产力达不到生产关系时,会导致人民的积极性反而下降,公社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但是如果以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互适应后,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会更好的体现出来。

社会主义民主。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大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有本质的区别。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各项民主权利,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提供实现这些权利的政治保障和物质帮助。社会主义民主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人民群众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后实现的,其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三条优越性。说明一:三对关系。

以下三对关系可以更好的阐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以及解释中国现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矛盾。

主人和公仆。我们的政府及公共服务部门形式上是国家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领导者,在实质上却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公仆。公民在充分享受权利的情况下体会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

计划与市场。两种经济管理体制没有优劣之分,而仅在资源配置、生产调节等方面有所区别。对于这两种经济手段的运用,邓小平同志用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为标准,在应用上提倡相时而用,而不应带有制度色彩。

先富和后富。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贯穿邓小平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是实现社会稳定和繁荣的重要条件,也是优越性的体现。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我们的目的不是老让一小部分人富,而是说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先打破原有的平衡,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要求并引导他们带动其他人也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篇:实现设计构思的手段

班服设计

实现设计构思的手段

附加的有产品设计的原理与方法步骤、系列设计的方法、设计元素的有机融合等等。这些都贯穿于设计课的整个过程,循序渐进。

简单来说,学习步骤就是先学美术基础(素描、色彩),接着学习服装效果图技法(把你的构思通过绘画的手段表达出来),然后学到设计原理、方法、材料等,能够的话同时学习服装打板、工艺等技术类课程,贯穿于整个学习过程的就是不断提升自己的审美能力、时尚的眼光(眼光需要自我培养,老师只能指点和交流,无法培训)。

首先是要了解该学些什么内容。知道要学什么了就一门一门地去学咯~

以下为服装设计专业核心课程:

@服装美术基础——包括素描、色彩,为学习服装画技法打下基础,也为培养设计的眼光、意识做准备。

@服装画技法——服装效果图和款式图是表达设计构思的手段,通过图稿把你的设计构思传达给别人。手绘或者电脑绘制(前者是后者的基础)。

@服装设计学——掌握服装设计的基础知识,设计的原理、方法。也就是解决怎么变化新款、怎样才好看的问题。

@产品设计——结合批量生产和品牌的要求,解决怎么设计好可以批量销售的产品的问题。@服装材料学——了解面辅料的特性,根据特性展开设计或者修改设计。这是设计的物质基础。@服装打板及裁剪——用纸张制作出服装的裁片样板,反复修改定稿后据此裁剪面料。这是设计和缝制之间必不可少的环节。

@服装工艺——根据设计要求把裁片缝制成衣服。不同服装、不同设计有不同的工艺要求。(以上为必修内容)

也就是说,基本步骤是:设计构思——绘制设计图——打板、裁剪——缝制。

(在企业里还有样衣试穿、修正、定板等步骤,都是重复之前的内容)

周边的课程(选修)有:服饰品设计、陈列设计、立体裁剪、市场营销等等。

通过以上的解答有个基本的了解了就知道该怎么去做了。

说明与指定用书

纺织品的分类、结构特征及对服装的影响并能分析服装材料;多种纺织品和裘皮、革的名称、特点、性能及对

班服设计

服装的影响并能针对具体服装选择面料;各类辅料的作用、特性以及与服装的配伍性要求;服装材料性能指标测试方法及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

7.服装画技法

11.成衣制作工艺手工打版的高手工具会用的越少,也许就一把直尺(可能还没有刻度)就会把版搞定。电脑CAD制版就更不用工具了,完全靠眼睛。可对于手工打版来说打版工具就必不可少了。

打版工具运用的好会让你的板型锦上添花,保证线条的圆顺流畅。对于初学者多准备一些打版专用工具是必需的,可如何选择质量优合适自己的最好让明白人指导一下。

必需的工具要有一管质量优质的0.5铅的自动铅笔,能画袖山和袖窿的曲线版,便于推板的方眼定规直尺(最好是夹膜的),再有就是便于复制线条的描线器

什么是服装量尺?

服装打版(或裁剪)是量和型的统一。量就是服装打版的尺寸依据。有了具体的服装尺寸打出的板型才能合体达到设计效果。

服装的尺寸来源于对人体的具体测量。测量部位要根据打版的需要,服装的款式而定。一般来说,上衣需要测量胸围,肩宽,腰围,臀围,衣长,袖长等。裤子需要测量臀围,腰围,裤长等。

在个人量身定制中能否穿着合体取决于服装量尺是否准确。一般来说服装量尺要测量人体的净尺寸(不含有服装的松度量)。在打版时要使用的是服装的成品尺寸(在净尺寸的基础上加放松度量)。松度量根据服装的款式是有规律的,关键要保证净尺寸要测量准确。

完成服装量尺工作的人可称为量体师。量体师是否优秀是需要实践锻炼的,不同的体型需要测量特殊的部位才能保证做出的衣服合体舒适,这是需要认真观察的。

对服装打版师的介绍

现在,服装企业里专门聘有作服装结构设计的“打板师”,他们在领会了款式设计师的理念后,通过不同的方法把款式图变成“板型”,以提供裁剪布料时运用.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的审美水平也在逐渐提高,对服装个性化的要求不断加强,要想满足人们的时装化,个性化,舒适化要求,打板师必须有提供个性化服装板型的本事,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体体表是一个不平的复杂表面,体内又有运动着的内脏器官和骨骼关节,它们随时都会让体表皮肤的形状产生微妙变化,这就使得服装的结构设计在有些部位,仅用数学公式作量的推算还无法表述得十分完美,必须借助创造性的形象思维,借助于想象,理解,和谐组合等自由的审美意识来支配.有些分隔线的精炼处理,颡道转移的功能美化,破断的隐藏,褶裥量感的变化等等,也必须依靠对美的感受能力,丰富的艺术素养来处理.许多曲线,弧线不是依靠设立众多的坐标点连接起来产生的,而是依靠形象思维,依靠个人对美的感受能力而徒手“划顺”的,做不到这一点便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打板师.此外,现代打板师不仅要能很快的理解款式设计师的设计概念,还应掌握各种面料的性能和造型感觉,以便根据不同的面料确定板型的尺寸;同时,板型师还应当十分了解服装的缝制工艺常识,以便确定衣片缝份的宽度,并能详细地填写缝制工艺规格单和缝制说明书.在服装行业激烈竞争的今天,作为一个服装打板师,如果不具备上述本领,就很可能被无情的淘汰出局.服装结构制图三要素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追求个性的服装,怎样才能使服装合体,关键的一步就是绘制服装结构图,而服装结构制图不仅同服装的制图规格有关,还与选用的服装材料、服装的款式、工艺制作有关。

一、服装款式与服装结构制图

服装款式是由服装成品的外形轮廓、内部衣缝结构及相关附件的形状与安置部位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服装款式主要来源于实物样品、实物纸样、照片、杂志图片、设计画稿等。对于实物样品,我们只要对它进行仔细观察、测量,可以制作出与实物样品完全吻合的成品服装。对于实物纸样,我们只要根据裁剪、工艺要求,也可以制作出所想要的成品服装。但对于照片、杂志图片、设计画稿等,就比较困难一些,尤其是款式复杂的服装,因为照片等一般只有正面图(或附背面图),不能全方位地对服装进行观察,更不能具体地测量其规格。因此,以下着重谈如何看懂设计意图和领会设计意图,其中有些内容也适用于观测实物样品。

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一般从品种名称、款式结构、外形轮廓、线的造型和用途、服装各部件的组合关系及其具体尺寸和比例五个方面进行考虑。

(1)品种名称

首先要了解所设计服装的基本类属,穿着对象的性别、年龄,以及季节、区域、用途、穿着方式等条件的重要内容。从穿着对象的性别、年龄来看,凡由男、女性别和老、幼差别所形成的男、女服装,中老年服装、儿童服装等品种,无论在款式造型及面料色彩纹样上都有明显的差别。从穿着季节与区域来看,一年四季由于气候的变化,人们的衣着分为:春秋装、夏装、冬装。以冬季为例:在北方为了抵御寒冷的需要,大衣的面料宜厚实,并且穿着时要套在棉衣外,因此放松量要大;而在南方气温较高,这时大衣的面料不宜太厚,穿着时一般套在西装外,用于抵挡风沙,因此放松量相对地小。

(2)款式结构

款式结构亦称服装式样,是指服装外形结构中反映服装部件或零部件组合形式等内容。如:前、后片是吸腰还是宽腰,是收省还是分割;在衣领中属立领还是关门领,是翻领还是无领;在衣袖中属圆装袖还是插肩袖,是连袖还是前圆后插肩袖,袖与大身组合中采用平缝结构还是倒缝结构,是分开缝还是包缝;在门襟部位有单排扣、双排扣、双襟、偏襟、半襟、通开襟、正开襟、偏开襟、插肩开襟、明门襟、暗门襟,有缉止口与无缉止口结构;在袋形中有贴袋、开贴袋、插袋、挖袋等;以及后片做缝与不做缝,开后衩与无衩等。凡在服装外形直接能观察到的部件特征,均属于该款式的特点。

主要研究服装缝纫设备基本的实习操作技巧;成衣制作常用的线迹与缝型;成衣工业化生产中零部件的制作工艺和方法;实际成衣化生产的标准工艺与方法;机缝工艺、手缝工艺与装饰工艺;成衣的部件缝制工艺、成衣化生产的程序、方法和具体步骤等。

12.服装纸样原理

主要研究人体体表特征与服装点、线、面的关系;性别、年龄、体型差异与服装结构的关系;服装尺寸规格的制定方法和表达形式;号型服装的制定和表达形式。服装适合人体曲面的各种结构处理形式、结构的整体稳定性以及相关结构线的吻合、功能性和结构设计的关系等内容。基础纸样的制作方法和在服装局部件结构设计中的应用;服装原型及省道的设计、采用转省、缝骨、抽褶、折裥的变化产生各种造型的结构制图方法;衣身、衣袖、衣领、裙身、帽子、斗篷等部位的结构制图方法;平面裁剪与立体裁剪的结构设计技巧。

转自: 班服图案

贡献者:康康

第四篇:电化教育作为现代化的教育手段

电化教育作为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要。结合我校现状和我校教学发展的实际,始终把“提高电化教育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全校教师教学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以树立先进教育理念为中心,以多层次学习和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的电化教育工作模式,抓教育,强基础,求实效,开辟了教师教育的新途径,充分调动了全校上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了教育事业电化教育工作的新面貌。

一、建立保障机制,构筑高标准电化教育新校

近几年,我校不断加大电教基础设施的投入,全面提高电教覆盖面和建设标准。几年来,累计共投入几十万元,用于购买电脑、投影仪、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打(复)印机、刻录机等电子设备三十多台,为开展电教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硬件保障。

在加强保障的基础上,针对教师工作的实际和城校教学的现状,我校建立健全电教工作机制,实行目标管理,着手于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针对性,电教要抓住教教职工关注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加强引导,释疑解惑,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增强现实性,电教要善于总结一些现实生活中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特别要注意宣传具有时代特征的典型;三是注意层次性,电教要根据不同对象提出的不同要求,突出不同的重点,因人施教;四是注意时效性,电教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安排内容,增强教育效果。

二、配合中心工作,全面提高我校电化教育工作水平

1、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示范学校”这个中心任务,大力开展教学专业知识培训。为了尽快实现创建目标,提高创建水平,提升教学品味,加强了对教教职工的学习教育,特别是将电化教育作为学习的主阵地,采取了集中学、自学、看光盘、专题辅导、岗位实践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展开了一系列有声有色有像有影丰富多彩的活动。

2、配合教学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促进全校电教工作全面发展。

三、紧跟发展形势,促进我校电化教育工作上新台阶

电教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为了促进教师事业的发展,找准电教工作和实现创建“省级示范学校”的结合点,使电化教育在教师教学建设的主战场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我校认为今后要继续坚持“三个结合”,增强电化教育的效果,全面推进我校电化教育工作上新台阶。

“三个结合”即,一是把电化教育与教教职工的思想实际相结合,根据教教职工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好电化内容,提高教育效果;二是把电化教育与教学业务及行政中心工作相结合;三是把电化教育与提高教教职工专业技能结合起来。

总之,文星小学电化教育工作,适应教师事业发展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校上下的宗旨观念、思想觉悟、理论水平、服务意识均有较大的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教育教学工作作风得到改变,教育教学工作效能大幅度提高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篇:物权法

在承包经营期限范围内,承包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承包经营权通过订立承包合同方式确立。

耕地:30年

草地:30年至50年

林地:30年至70年

根据《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则此条款无效。

根据《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以《物权法》规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对这些财产是否进行抵押登记,完全由当事人决定。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的动产

2)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3)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随时解除合同:

1)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4)客运合同中的旅客可以自行决定解除合同。

5)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到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损失。

15天

异议登记:法律要求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起诉,不起诉的,则异议登记失效。

60天

1.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和,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股权回购请求权:公司章和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放事由出现的,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和使公司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

3个月

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6个月

1.拾得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期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2.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止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名称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1年

1.占有:占有有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年

1.地役权的消灭:如果发役权人滥用役权或者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使得地役权消灭。

2.股东出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相同;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5年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1%

1.提名权: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侯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20%

公司股东注册资本的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相同)。

25%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栖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0%

1.公司股东注册资本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累积投票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35%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50%

公司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2/3

1.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必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2.共有物的处分: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个或几个共有人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或者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应当作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处理。

30年-70年

承包经营权: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70年。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