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5号文库

煤矿“三废”利用

煤矿“三废”利用



第一篇:煤矿“三废”利用

煤矿“三废”的资源化探讨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众多的污染源,诸如矿坑水、煤矸石、矿井废风、粉尘、噪声及地表沉陷等,而其中又以“三废”(即废水、废矸、废风)带来的污染问题更为突出。

煤矿生产中所产生的“三废”,除对环境将造成一定的污染这一负面效应外,如果能在努力实现“减量化”的同时,充分挖掘其潜能,变“废”为宝,使之资源化,便可充分体现出“三废”为人们造福的正面效应。

矿坑水的资源化

矿坑水是煤矿排放量最大的一项废水。全国煤矿年排放量约为20多亿m3,大部分矿区的吨煤排水量约为2~4m3。这些废水如果不加处理对外任意排放,不仅浪费宝贵的水资源,而且将对矿区及其附近区域产生严重的污染。然而,据统计我国约有70%的矿区水资源匮乏,这种“排”与“需”的矛盾十分突出,为此矿坑水的资源化就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必由之路。

由于矿坑水的来源不同,其水质也有很大差别,为使其资源化,可遵循“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分级应用”的原则,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派上不同的用场[1]。

1)洁净矿坑水。对基本未受污染的矿坑水(如奥灰岩、太原组灰岩、茅口灰岩等地下水),一般水质呈中性,硬化度与浊度较低,基本不含有毒、有害离子,可在井下涌水水源附近拦截汇聚,然后通过专用的管道引至井底,再经水泵排至地表,不用处理(或稍作消毒处理)即可直接用于生活用水(如邢台煤矿、后所煤矿等)[12]。

2)含悬浮物的矿坑水。此类矿坑水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其含量多在100~400mg/l,一般含少量的有机物及细菌,通常可采用混凝土、沉淀、过滤及消毒杀菌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矿坑水,可作为生活饮用水及井上、井下工业用水(如平项山矿区、门头沟煤矿)。

3)高矿化度矿坑水。此类矿坑水,除通常含有一定程度的悬浮物外,其含盐量还大于1000mg/l。水中的含盐量主要来自Ca2+,Mg2+,Na+,SO42-,Cl-,HCO3-等离子,水质多偏碱性,带苦涩味,其硬度往往也较高。对该类矿坑水的处理通常分两步:第一步为混凝、沉淀的预处理,主要去除悬浮物及杂质;第二步通常以电渗法脱盐。处理后的矿坑水一般可作工业用水,有的还可作饮用水(如西北、中原、华东等部分矿区)。

4)酸性矿坑水。pH值小于5.5,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一般含有大量的Fe(Fe2+,Fe3+),SO42-,Cl-,HCO3-等离子,目前我国大多采用酸碱中和法进行处理。由于酸性矿坑水水质一般较复杂,若将其处理为生活饮用水,其成本较高,经处理后的酸性矿坑水,一般可作为某些工业用水或达标后外排用于农业灌溉(如涟邵、资兴、长广、梅田等矿区)。

5)含特殊污染物在矿坑水。含重金属、放射性元素、氟化物等,由于它们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的健康危害性较大,且处理工艺较复杂,成本也较高,按常规方法处理后一般很难满足生活饮用水及工业用水的标准,通常只要求达标排放,仅用于农业灌溉(如砚台,阜新矿区)。煤矸石的资源化

井下开采产生的煤矸石,主要来源于岩巷、半煤岩巷、井筒、硐室掘进和巷道、采场的局部冒顶,以及煤层中的夹矸等。矿井矸石排放量一般为原煤产量的8%~20%,平均约为12%。我国每年生产的原煤在10亿t以上,年排矸量约为1.5亿t左右,迄今为止,全国累计堆放的煤矸石已达30亿t,这些固体废弃物已成为矿区的一大污染源。

煤矸石在地面上堆放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我国现存的煤矸石占为8000hm2,年增矸石量约1.5~2.0亿t,年增占地面积117hm2;有的煤矸石具有自燃性,自燃时将排出大量的煤尘(STP)及CO,CO2,SO2,H2S等有害气体,对矿区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有些矿区的煤矸石富含硫铁矿,甚至还含有某些重金属或放射性元素,其淋溶水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暴雨有可能导致矸石堆(山)崩塌,甚至形成泥石流,危害极大。

在矿井设计基建及生产过程中,应尽量控制井下煤矸石的生成量,并使之资源化。

2.1 井下就地消化

1)采用宽巷掘进工艺。在较薄的煤层内掘巷时,可采用宽巷掘进工艺,将掘进所出矸石就近堆砌于巷道一侧或两侧作巷旁支护用,即解决了矸石不出井,又改善了巷道的维护,同时还实现了无煤柱护巷,有利于提高资源回收率。这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实现砌筑工作机械化。

2)在煤柱内开掘储矸巷道或硐室。在井下某些永久性煤柱的煤体内开掘储矸巷道或储矸硐室,将井下其它巷道掘进所出矸石作为充填材料存放于煤体内的这些巷道或硐室空间,即消化了井下矸石又提高了资源收率。

3)充填采空区。将巷道掘进所出的矸石作为充填材料直接用于采空区的充填。对急倾斜煤层来说可采用自重充填;对缓倾斜煤层可考虑采用压气译、膏体充填。利用废矸对采空区进行充填,不仅避免了矸石的外排,还可有效减轻地表的沉陷,有利于保护地面建筑物,有效控制地质灾害。

4)作巷旁支护的骨料。当井下采用沿空留巷时,可利用井下废矸作为巷旁支护时高水充填或膏体充填的骨料。

2.2 出井矸石的综合利用

煤矸石虽然属于一种固体废弃物,但其中也包含了若干有用组分,因此从另一个角度看,它又是一种可利用的资源。

1)煤矸石发电。鉴于煤矸石中通常都含有一定数量的可燃物(如残煤、硫铁矿、炭质页岩等),固定炭的含量一般在10%~30%,发热量高者可达12000kJ/kg以上,低者约为6000kJ/kg[3]。对于发热量较高的煤矸石,可以直接或掺和少量原煤用于发电。如江西丰城矿务局矸石发电厂仅两年时间,就燃用煤矸石33.2万t,创产值4425万元,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2)煤矸石制砖、制水泥。低发热量的煤矸石可用于制砖,如丰城矿务局先后建成了3个矸石砖厂,年耗煤矸石12万t以上,年产值720万元。

若利用煤矸石代替粘土作生产水泥的熟料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对1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每年可消耗煤矸石7.5万t,若以3000t/d规模建厂则年耗矸石量可达22万t以上。

3)煤矸石生产肥料。对于富含腐植酸的煤矸石,可应用生物工程原理,以70%的煤矸石粉为主要原料,再加入适量的生物菌种、磷铁粉、淀粉等原料配制成肥料,具有较好的肥效。根据洼里煤矿的生产资料,若以每年生产肥料2万t计,可创利税约600万元,年耗矸石量可达1.4万t左右。

4)充填塌陷区、复垦造地或筑路。我国有不少矿区在采动影响下,地表出现范围不等的移动盆地塌陷坑、裂隙带,可利用废矸对上述区域进行充填复垦造田,以弥补由开采带来的农产损失,缓解矿、农矛盾。

煤矸石的用途十分广泛,除上述用途外,尚可根据其有用组分成生产氯化铝、聚合氯化铝等净水剂,回收硫铁矿作为制作硫酸的原料,用于制作陶器的原料等等。3 矿井废气的资源化

从井下排至地面的废气中,含有CH4,CO,CO2,NOx,H2S等有害气体,当井下空气中CH4的含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将有爆炸或燃烧的危险;当含有上述有害成分的矿井废气(废风)排至地表,则会污染矿区及其附近的空气,给矿区的生态环境及人们的健康带来危害。矿井废气是一种污染源,而其中所含的甲烷则是一种可贵的自然资料,既可用作高质量的燃料,又可作化工原料。虽然在矿井废气中有用成分(主要是CH4)的含量很低,然而这种废气的产生量即很大,如果能使之资源化,其意义十分重大。

3.1 对煤层瓦斯实施抽放并使之资源化

在我国相当多的煤矿区都富含煤层气(CH4),根据统计我国陆上埋藏在2000m以上的煤层气资源量达32×1012~35×1012m3,约与我国天然气的蕴藏量相当[4]。煤层中所含的甲烷,在煤层的开采过程中有相当多随矿井废风而排放大气。据统计,1990年国有重点煤矿的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通风排出的瓦斯分别约为33亿m3与11亿m3。据初步估算:1m3的CH4所产生的热效率约相当于5kg的标准煤。如此众多的CH4气体资源白白地排放大气实属可惜。

我国不少高瓦斯矿井,根据本矿井煤层瓦斯的赋存特征,相应采用了瓦斯的本煤层抽放、顶板或底板钻孔抽放、采空区抽放等,抽出的高浓度瓦斯直接作为发电或民用的洁净的高热值燃料。

我国目前在CH4资源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抽放率低、利用率低。据统计,我国202_年煤矿井下瓦斯的抽放量近10亿m3,其抽出率仅为20%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各矿区煤层的透气性普遍低有关。为提高抽放效果,应在加大抽放资金投入、增强抽放力度、进一步完善抽放系统的同时、不断改进抽放方式,对低透气性的煤层,可考虑采用高压细射流、液压压裂、向煤层注氮、实行本煤层的长钻孔抽放及高压钻进技术等。

关于抽出瓦斯的综合利用率,我国各矿区也有很大差异。据近期的统计资料介绍,我国抽出瓦斯的综合利用率约为30%,其主要原罪有的矿区抽出的瓦斯浓度偏低,有的则由于缺乏相应的奖金投入,或因设备不配套,或现有用户方需求量低于抽放量等。为此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提高抽出瓦斯综合利用率。

3.2 矿井废风的利用

在矿井的回风流中,O2通常仍有较高的比例(约为20%左右),同时还含有一定数量的可燃组分(CH4),对高瓦斯矿井来说一般接近1%,由此可见仍具有相当大的利用前景。

1)CH4富集后加以利用。所谓CH4的富集,是指通过某种工艺,将低浓度的CH4变高浓度CH4,从而提高其利用价值。鉴于活性炭具有多孔性,拥有较好的吸附性能,可对矿井废气中的CH4进行吸附,然后加以解吸,从而提高CH4的浓度。原苏联曾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可以借鉴。另外,我国西南化工设计研究院采用变压吸附技术处理矿井煤层气,有效地提高了CH4的浓度及利用价值[5]。

另外鉴于废风中CH4的密度比N2,O2小,易浮于废风流的上层,可考虑将矿井排出的废风经扩散器扩散后引入专用的气流通道,然后对浮于气流上层并汇聚于瓦斯聚集的高浓度CH4加以分离,回收及利用。

2)直接利用矿井废气作燃料

a.作辅助燃料或助燃剂,如澳大利亚有的公司就利用井下抽出的高浓度瓦斯作为内燃发电机的主要燃料,而用矿井回风流作辅助燃料进行发电或作为坑口电站燃煤锅炉的助燃剂,可节约10%的燃料,并同时降低了向大气排放的CH4量[6]。

b.作主要燃料,如美国、瑞典、加拿大等国的一些公司所开发的热流转换反应器、催化流反应器,就是直接将矿井废风引入上述反应器,使废风中的CH4燃烧生成一定的热量,然后加以回收利用,作为发电或燃煤锅炉的主要燃料,目前上述装置已投入工业运行[6]。

结语

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给矿区及其附近地域造成很大的污染,然而如能合理利用,变“废”为“宝”,则可为人类造福。过去,我国某些矿区在这方面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三废”资源化的程度还相当低,鉴于我国煤矿“三废”的生成量十分巨大,因此其开发利用使之资源化的发展前景也十分广阔。

“三废”的资源化尽管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不过,大量的生产实践表明:“三废”的资源化,不仅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如能优选设备和优化工艺流程,还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社会、环境、企业的三赢局面。

第二篇:三废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甲醇厂 “三废”及噪声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确保“三废”及噪声的排放和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防治 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甲醇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筑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甲醇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甲醇厂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产生的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 安全监察处(环保节能处)是环境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甲醇厂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委外监测。

质检中心负责外排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

机电仪车间负责甲醇厂水质、大气在线监测系统日常维护管理; 空分车间负责全厂生产、生活废水的处理。后勤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办公、生活垃圾的处置。

物资部负责可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工程部负责建筑垃圾、扬尘的管理。

相关专业部室、各车间负责各自的水、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本部门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第二章 控制对象

第四条 水污染控制对象:工业废水、厂区生活污水及其它废水。第五条 大气污染控制对象:锅炉烟气、工艺废气、恶臭物质、工业粉尘、建筑扬尘等。

第六条 固体废物的界定

按危害性分类:可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如:炉渣、粉煤灰、废钢材、金属屑、废纸、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品、废橡胶制品、建筑垃圾、废皮带、废木料、废机械零件。

危险固体废物如:含机械油固体废物(如:油棉纱、油手套、废油桶等)、废电器、废油浸式变压器及含变压器油物品、废油漆及容器、废保温材料、废塑料、废日光灯管、废电池、废蓄电池、废石棉制品、废硒鼓、废墨盒、废放射源等列入《国家危险固体废物名录》中的固体废物。

第七条 环境噪声控制对象:工业生产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

第三章 污染预防

第八条 水污染预防

坚持“达标排放”和“清污分流”的原则,加强装置区预处理设施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第九条 大气污染的预防 新、改、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原料煤装卸、贮运及处理过程采用全封闭式系统,减少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第十条 环境噪声防治管理

新、改、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部门, 应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治理。

第四章 污染控制

第十一条 水污染控制 工业废水

化工试车期间,各种设备、管件的酸洗废弃液、废弃的稀碱液必须经过中和处理,不得随意乱排。热电界区含有联胺的化学废水、高浓度的脱盐废水、锅炉排污废水应排放至污水处理站。

工业废水禁止超标排放,经污水处理站沉降、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工业废水排放执行《石油化工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CODcr、NH3-N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执行总量控制指标。

化验、生活污水

初期雨水及化验、生活污水全部送至污水处理站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产净下水

各工段生产净下水、雨水经清净废水-雨水排水系统直接外排。第十二条 大气污染物的治理 锅炉烟气、烟尘治理

燃煤锅炉采用粉煤燃烧技术,向炉内加石灰石实现锅炉燃气脱硫,燃煤锅炉烟气采用布袋式除尘,实现烟气烟尘达标排放,采用SO2及烟尘连续监测系统。燃煤锅炉烟气、烟尘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

恶臭物质H2S治理

H2S采用超级克劳斯硫回收工艺技术,回收率大于99%以上,恶臭物质H2S等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艺废气及工业粉尘治理

开、停车产生的工艺废气及其他各类工艺废气分别经火炬焚烧排放。产生工业粉尘装置及相关活动,配备相应的废气净化与除尘措施,向大气排放的SO2、甲醇及工业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建筑扬尘

工程部负责对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控制,采取覆盖、洒水、封闭等措施防治建筑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三条 固体废物的处置

固体废物的处置、储存和利用应遵守的原则:

A 固体废物处置前,首先考虑能否作为二次资源加以利用; B不得向运河、居民集中区、广场及法规禁止的场所排放,倾倒固体废物; C 处置或储存固体废物的场所不得设置在地表水、地下水的上游,以防对水源造成污染;

D 在固体废物的处置或储存过程中防止造成粉尘飞扬、扩散、燃烧,其冲淋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等二次污染;

E 两种及两种以上固体废物混合时,避免发生有害化学反应; F 在固体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应避免对周围场所和人员造成危害。

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或储存和利用 A 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a)属于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由物资部按其不同特点,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

b)物资部负责回收的固体废物有:炉渣、粉煤灰、废包装物品、废橡胶制品、废木料、废机械零件、废皮带、含机械油固体废物(如:油棉纱、油手套、废油桶等)、废电器、废油侵式变压器及含变压器油物品、废油漆及容器、废保温材料、废塑料、废日光灯管、废电池、废蓄电池、废石棉制品、废硒鼓、废墨盒、废电缆、废金属、废旧设备等;

c)气化车间炉渣、锅炉炉渣、粉煤灰由物资部统一处理,用于造砖、筑路、水泥原料等用途。

B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在合同中予以注明,实行谁施工,谁清理。

C 生活垃圾由后勤管理中心委托处置,签订《委托协议》。危险固体废物的标识、存放和处置

A 各专业部按规定在存放处或暂存点作出明确标识(可用文字、颜色或符号表示)。

B 收集和存放

a)产生危险固体废物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收集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分类,不得混合;

b)物资部负责选定合适的暂存点,各部室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收集后送到物资部指定的有标识的危险固体废物专门容器或场所内,不得露天存放,容器不得渗漏,要有防水盖;

c)各类危险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存放,禁止将危险固体废物混入非危险固体废物中;

d)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后方可使用。

e)对于可回收本厂可再利用的危险固体废物,由生产部室直接回收利用或交物资部统一处置。

C 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和处置

各部门对危险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存满后送交物资部,由物资部统一收集、分类存放。

危险固体废物由物资部负责运输,运输途中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

对于其他危险固体废物,物资部应采取适宜的方式方法处置,如: a)签订协议,供方可回收的,由供方回收;或委托具有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

b)甲醇厂可设置专用场所,进行存放,待经济技术条件许可再行处理(如废电池、废灯管)。第十四条 环境噪声控制 工业噪声控制

化工试车期间,对强噪声气体动力机械排气管适当位置设消声器,锅炉安全阀放散管设消声器消声,除尘器风机出口、空压机进出口设消声器,电机本体带隔音罩

A 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降低噪声措施,对单机噪声超标的机械设备,根据噪声源特点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必要时采取全封闭的隔离操作室,对有噪声危害的工作环境中操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噪声防护用具。

B 减少甲醇厂设备噪声对厂界环境的辐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的II类标准。

建筑施工噪声控制

工程部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生活区附近,禁止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

运输噪声控制

物资部、机电部、综合部、后勤管理中心对其运输相关方车辆鸣笛噪声进行控制,非必要情况下禁止在厂区内鸣笛。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各专业部每月对本部门各类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和治理情况、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和存放情况进行自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设备开停车、异常运行、检修期间,各类污染物排放异常,应及时告知安全监察处,以便与当地环保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协调。

第十七条 每月大气监测次数不少于10次、噪声监测次数不少于每季1次、水质监测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

第十八条 各专业部室、车间每月将自查情况,监测结果报安全监察处。安全监察处每月对各类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和治理情况,固体废物的处置场所和存放情况每月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

第三篇:三废管理制度

鄂托克旗红缨(红雷)煤焦化有限责任

公司“三废”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排放,提高“三废”处理率及综合利用率,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产生“三废”排放的管理与控制。

3、管理职责: 3.1生产技术部

3.1.1 负责制定和修订“三废”污染防治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及其治理规划,并对环境管理和“三废”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1.2参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及设备更新、大修、年修工程中各项污染控制项目的设计审查。

3.1.3负责危险废物(焦油渣、洗油渣、脱硫液、污泥等)及除尘灰的利用途径、存储状况及综合利用进行管理,防止污染物转移。3.1.4负责组织和推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管理。3.2安环部

3.2.1负责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例行监测,负责对废水、废气中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对环保设施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实施监测。3.2.2负责对环保设施岗位员工的培训、考核、检查、验收及相关车间的实施效果评价。

3.2.3负责对固体废物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3机电部负责环保设施、设备大修、年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确保设备技术性能满足要求,并按规定要求采购污染防治设备及备件。3.4所属各车间

3.4.1负责建立和健全本车间环保设施、设备操作管理作业指导书,负责制定本车间环保设施故障应急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3.4.2负责环保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持环保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记录。

4、管理程序: 4.1管理要求

4.1.1新、改、扩建设项目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做到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4.1.2环保设施未经生产部批准,各车间不得随意闲置或擅自拆除。4.1.3因生产和环保设施检修可能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必须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报告生产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排放,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对突发性设备故障或事故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同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4.1.4生产过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废水排放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4.1.5生产部负责定期巡检,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和排放情况,并依据环保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和考核,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4.1.6各车间负责制定本车间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及维护、考核管理要求,对环保设施加强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4.1.7在生产中必须保证使用、储存的油类、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物质等设备的正常运转,应制定并采取有效防泄漏的防范措施,防止因泄漏造成水体污染。

4.1.8各车间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禁止将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随意排放,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4.1.9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焦油渣、洗油渣、脱硫液、污泥、除尘灰等)禁止外排,对生产过程、维修作业的矿物油要有承接物将其回收,并禁止洒落地面,对危险废弃物(含油抹布、废化学药品、废油桶)必须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标识收集管理,禁止和一般废弃物混合收集、储存和运输,由公司集中处理。4.2日常排放考核

4.2.1各生产车间应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 台帐,安环部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100-200元/项。4.2.2各生产车间要及时自查环保隐患,对隐患及时整改并存档,对公司环保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不按规定整改、上报的,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100-200元/项。

4.2.3各生产车间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各项环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含油废水、脱硫液、含料固废、危险化学品等的监管力度。对监管不到位造成环保污染的,按造成污染大小的程度,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100-1000元/项。

4.2.4各车间区域内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否则处罚责任人50—200元/处。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100-300元/项。

4.2.5严格控制和减少污水排放量,严禁长流水,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100—500元。

4.2.6用水冲洗地面、地沟、设备等设施后污染较大污水应收集至废水收集池中,不能收集的废水,应尽量处理干净污染物后再进行冲洗处理,否则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100—500元/次。

4.2.7各车间的废水收集池中的废水应及时得到回收处理,严禁将废水用蒸发、渗漏、汇通雨水外排等方式处理,否则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100—300元/处。

4.2.8各生产车间加强管理生产工艺尾气、反应过程废气、燃烧废气、供热废气等污染气体的排放,确保不外泄或达标排放,否则,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200元/次,对排放持续严重超标的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200-500元/次。4.2.9各生产车间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对除尘灰、废渣、活性污泥、废催化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处置,否则,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200—500元/次。

4.2.10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应规范收集或按规定转移,并做好台账。不按规范存储转移,乱倒乱排乱放的,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100-200元/次。

4.2.11各生产车间污染物的排放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超标,属生产车间的责任,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200-500元/次。

4.2.12因其它事故或事件,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和安环部,做出紧急处置措施,否则,视为违规排放,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200-500/次;如造成监测数据超标或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500-1000/次。

注:

1、202_年红缨(红雷)煤焦化公司为领导责任制严管年。公司总经理各副总经理年初分工明确,并将经营管理相关事宜层层责任落实到人。公司领导监督检查对疏于管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负相关连带责任。按照各部门制定考核制度中处罚金额2%-5%(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具体领导分管如下:(1)、武总、韩总、薛总负责红缨焦化的监管并负连带责任。(2)、李总负责红雷洗煤的监管并负连带责任。(3)、孙总负责公司行政管理相关事务并负连带责任。

2、主任连带30%,副主任20%(连带不在考核金额里)。

鄂托克旗红缨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第四篇:皮革三废

制革生产污染物来源与特点

2.1 制革生产与污染物来源

2.1.1 废水污染源

制革生产流程大致由浸水去肉、脱毛浸灰、脱灰软化(鞣前工段)、浸酸鞣制(鞣制工段)、复鞣、中和、染色、加脂(整饰工段)等工序组成。各主要生产工序加入辅料及废水主要污染物特征,见表-1。其中,鞣前工段是制革污水的主要来源,污水排放量约占制革总水量的60%以上,污染负荷占总排放量的70%以左右;鞣制工段污水排放量占制革总水量的5%左右,整饰工段则占30%左右,其它占5%。

制革工业是轻工行业中仅次于造纸业的高耗水、重污染行业,通常,制革产生的总耗水量,羊皮为0.1∼0 3t/张,猪皮为0.3∼0.5t/张,牛皮为0.8∼1.0t/张,目前皮革行业每年向环境排放的废水量达8000∼12000万吨,约占全国工业废水总排放量的0.3%,这些排放的废水中含Cr约3500 t,悬浮物1 2×105 t,COD为l.8×105 t,BOD为7×104 t。污染物除废水外,还有大量的固体废弃物,通常,1t牛皮大约产生30∼50m3的废水、150kg的污泥和约400kg的肉渣、皮渣、皮屑等固体废弃物。总体来看,制革工业的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二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大量化工原料,这些原料有各种助剂、鞣剂以及加脂剂、涂饰剂等,上述化工原料吸收率的高低影响着它们对环境带来污染负荷的大小。

制革工业产品涉及皮革种类繁多,根据使用鞣剂不同,可将皮革分为轻革和重革两种。重革主要用来制作鞋底和部分工业用革。近年来,由于原料皮短缺,制鞋用底料已经出现了不少代用材料,因此,目前85%以上的皮革均加工成以铬盐为鞣剂的轻革,如鞋面革、包袋革、服装革、沙发革等。依原料的不同,又分为猪皮革、羊皮革、牛皮革等。不同制革过程,其废水污染物有一定区别

2.1.2 制革固体废物来源

制革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制革污泥和革屑、革渣两大类。

制革污泥依其来源和主要成分可分为水洗污泥(成分主要以氯化物、硫化物、酚类为主)、脱毛浸灰污泥(成分以硫化物、毛浆、蛋白质、石灰等为主)、含铬污泥(铬鞣废液碱沉淀法回收的铬污泥)以及用物理、化学和生化方法处理废水的剩余污泥。每生产1t牛皮大约产生150kg的废水处理污泥。

由于大量的重金属,尤其是铬以及硫化物等沉积于污泥中,使制革污泥成为危险性工业固体废弃物。同时,污泥中大量的有机氮在堆置、填埋过程产生大量的硝酸盐,对于河流、湖泊、地下水等水体的污染存在潜在的威胁。目前大量污泥仍处于无秩序处置状况,已经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革屑、革渣是制革厂鞣革后削匀、剪裁时产生的边角废料,因设备不同、工艺不同工人操作水平不同,其产生量有很大差别。制革生产过程加工1t原料皮约产肉渣120kg、毛5∼7kg、剖层废料133kg、削匀皮屑57kg、修边产生的下脚料88kg以及磨革粉尘3kg,合计每生产1t牛皮大约产生400kg的肉渣、皮渣、皮屑和等固体废弃物。全球每年制革工业产生的含铬

皮屑、皮渣为60万吨,美国的年产生量约为此值的1/10,我国年产生量约为30∼40万吨。由于鞣革中大量的铬的存在,使这部分废弃物的处理成为必须重视的问题。

2.3 我国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对策

从目前我国制革工业预防污染的现实性来看,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制革各道工序的节水工艺以及各工序废水清污分流,在降低总耗水的前提下,根据废水不同污染特征,采取分隔治理、循环利用的原则。为保证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完整的制革工业污染控制行业政策、技术政策和污染防治对策。

针对制革的特点,我国在行业今后发展中,对企业发展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

①逐步建立优质的原料皮牛产基地。

②将各地分散的制革企业相对集中分布,提高专业化技术水平。

③提倡两地分段进行制革干加工与湿加工。

④优先发展少污染、多功能性皮革的生产。

⑤优先发展皮革专用化工材料。

⑥限制新建低档修面革、劳保手套革生产的企业。

⑦新建企业年生产能力必须在10万张(折合牛皮)以上,严禁新建年生产能力低于3万张(折牛皮)的新企业。

⑧严禁在江河流域、旅游风景区、戗用水源地,经济渔业区、自然生态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制革项目。

在技术发展领域提出以下要求。

①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满足环保要求的产品,发展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污染的生产技术。

②提倡环保型皮化材料的应用,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研究开发环保型脱毛助剂及化工材料,降低脱毛废液中硫化物污染;利用现代微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新型制革生产专用酶制剂;推广使用新型水溶型涂饰材料,减少皮革涂饰过程中的污染。

③普及和推广制革节水工程,降低耗水量,推广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包括鲜皮保藏技术、保毛脱毛技术、铬复鞣技术、含铬废液直接循环使用技术等。

④利用制革边角、革屑生产再生革,加强动物蛋白饲料的研制开发。

根据我国制革行业污染严重的实际情况,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法规,严格执法,城乡企业统一标准,平等竞争,保证治理工作的开展。

②鼓励制革企业开展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工艺的研究和生产,鼓励企业采取措施降低吨皮耗水量,提倡制革废水循环使用。

③对于所有大中小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④新建制革厂要严格控制数量和年生产能力,在制定的便于治理的工业区建厂,进行集中治理,降低治理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年生产能力在10万张(折合牛皮)以上的企业,可在厂内自建污水治理场,自行治理;对年生产能力在10万张(折合牛皮)以下、3万张以上(含3万张)的企业,可相对集中,进行集中治理,无治理条件的应关闭;对年产3万张(折合牛皮)以下的制革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或停产。

⑤在整个行业内建立和完善废水处理体系,大力推广较成熟的环保治理技术,其中,在制革行业中包括:采用饱和盐水转鼓腌皮法保藏原皮,减少硫化钠污染;含硫废水采用催化氧化法处理;铬鞣废液回收后循环使用;对制革综合废水,在加强预处理的前提下,推广制革废水生物化学处理技术,如氧化沟法和射流曝气法等,使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技术措施

3.1 制革工业清洁生产

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环境意识的一体化,环境战略已纳入了全球经济发展的轨道。进人WTO后,外向型企业所面临的国际贸易壁垒已由关税壁垒转向苛刻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国际贸易中出现的“绿色壁垒”影响着我国制革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逐步实现皮革产品的绿色环保型制革工艺已势在必行。国家环保局明确将废物最少化思想引入到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中,强调技术改造要采用废物最少化的新工艺、新设备。

制革工业废水因其污染严重,更应该贯彻清洁生产思想,如采用国际先进的小浴鞣制新工艺、采用小浴染和刷染,这样既可节省昂贵的染料,叉可减少生产用水。近年来,我国在制革工业的清洁化生产技术研究和实施中已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已有许多经生产证明可行的清洁化生产技术,如铬吸净工艺,各种循环利用工艺,无硫(酶法、氧化法)一少硫(保毛)脱毛工艺,无盐、少盐浸酸工艺,白湿皮剖层工艺,无氨氮脱灰(CO2脱灰)工艺等,这些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使准备工段废水的排放量与浓度都大大降低。目前,所有这些清洁生产工艺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近期来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公布了真皮标志生态皮革产品规范,同时也公布了第一批进人生态皮革的企业,为制革工业发展进行了有益尝试。然而,制革工业作为传统生产工业,就目前我国发展水平而言,正处于技术更新、产品升级的二次创业阶段,制革行业目前尚处于“治

理污染、达标排放、过重依靠末端治理的单向污染控制阶段,与实现制革工业清洁生产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要实现清洁化生产的改造任重道远。

制革工业废水中有大量的蛋白质、脂肪酸、单宁、皮屑等易降解有机质及Cr(Ⅲ)、硫化物等有毒物质,以浸灰脱毛废水、铬鞣废液和脱脂废水的污染最为严重,因此,这三个工序的清洁生产技术对废水处理较为关键。目前可以直接应用于制革加工的清洁生产技术主要包括原料皮保藏清洁技术、脱毛濅灰清洁工艺、脱灰清洁工艺、鞣制清洁工艺、废铬液直接循环使用、脱脂废水回收、植鞣清洁工艺等几个方面。

3.1.4制革工业清洁生产及展望

随着制革工业的发展和人类对生存环境意识的增强,制革工业中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对世界皮革及皮革制品贸易必然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由于国际贸易中对皮革及其制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作了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制革工业生产国家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了研究和投资力度。

①大幅度减少制革生产用水,以减少排污量,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②加强制革过程中的控制,选用低毒或无毒的化学材料,提高化学材料的利用率,实现制革的绿色化。

③动物蛋白资源的综合利用和高值转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目前制革工业技术研究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利用计算机模拟技术,通过胶原结构模型,开展绿色皮革化学品的分子设计,模拟胶原纤维的交链或结合状态,揭示制革过程的基本规律与理论。

②节水工艺技术,通过采取紧缩工艺或使用高稳定性、高效能皮革化工材料,能大幅度地减少水的用量,比现行工艺节省50%左右。

③采用生物技术、克隆蛋白酶基因,构建具有脱毛专一性的高表达型的蛋白酶基因工程菌;选育脂肪酶产生菌和松散动物胶原纤维、降解弹性纤维而不损坏胶原纤维的软化酶产生菌,用现代生物技术代替传统化学作用,实现皮纤维的有效分离分散,而不产生污染,回收的蛋白成分或蛋白降解产物,可作为有机肥或其他资源加以利用。

④利用现代物理技术如高能辐射、超声波、等离子体、纳米技术改革现行制革工艺,提高和加快化学品的渗透与结合.碱少有毒有害品的排敢,甚至实现封闭式循环生产。

⑤开发高效低毒或无毒的皮革专用绿色化学品,从材料来源防止有害物的作用与排放。

⑥加强动物蛋白资源的综合利用研究。对皮腔原的非制革利用如明胶、食品,化妆品、生物材料等领域的应用。

⑦从制革用原料的动物皮资源人手,改良动物种群,加强畜牧基地建设,提高生皮开发、加

工、保存技术、提高原皮质量。

⑧考虑皮革制品的生命周期和产品的再回收问题.在产品报废后要有利于环境,有利于作为新的资源加以利用,不致产生新的污染。

3.2 制革工业污染治理技术

制革工业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经过长期发展,目前我国制革工业在废水处理技术方面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技术体系,但限于制革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等各方面情况,废弃物处理技术水平和推广范周还有一定局限性。目前主要应用的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单项废水处理和综合废水处理两个部分。

相比废水处理.我国制革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技术相对滞后。

3.2.1 制革废水单项处理技术

制革工业单项废水处理主要是处理鞣前工段中脱毛浸灰废液、脱脂废液、鞣制工段的铬鞣废液。目前主要应用技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五篇:工业三废处理与回收利用分析报告

工业三废处理与回收利用分析报告

一、工业三废治理行业发展环境

在国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背景下,我国工业三废行业继续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业绩,各类市场开发业务发展顺利,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科技开发继续保持高投入水平,科研成果水平不断提高,金融商界普遍看好工业三废市场投资,越来越多的工业三废骨干企业筹划上市。整个工业三废行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二、工业三废治理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1、废水治理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202_年,我国废水治理行业的市场销售和运行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销售收入总额的年平均增长率在25%左右。

据统计,202_年全国废水治理行业形成的技术服务与装备制造的生产总产值达到1830亿元。全行业实现的销售收入达1710亿元,利润总额约为206亿元。202_年全国废水治理行业形成的新增投资额约为210亿元,科技研发投入约为64亿元。

根据202_年对废水治理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的分析,我国废水治理行业114家骨干企业202_销售总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39%,按此推断,202_年,我国废水治理行业销售总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5%。

据统计,202_年,我国废水治理行业中,工程设计施工领域的销售收入约为407亿元,设备生产销售领域的销售总收入约为680亿元,设施运营服务领域的销售总收入约为113亿元,其它服务业的销售总收入约为510亿元,按平均净利润率10%计算,废水治理行业202_年净利润为170亿元。

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废水治理行业销售总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仍将保持在15%以上,将实现全行业销售总收入和净利润翻一番的发展目标。

2、废气治理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据202_年的不完全统计,国内从事废气治理的企业数量约为100家。由于企业规模小,数量多而分散,要准确地统计废气治理行业的经营状况非常困难。经对202_年20家国内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并与202_年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据估算202_年废气治理的产值应该在18-24亿元,比202_年提高了15%左右,净利润率预计在15%-20%之间,净利润预计为3.6-4.8亿之间。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废气治理的产值年平均增长率将保持在15%左右,这20家企业废气治理的产值应该在36-48亿元之间,市场规模偏小。

3、废固治理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202_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显示,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03943万吨,比上年增加7.3%;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710吨,比上年减少9.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38186万吨,比上年增加11.9%;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20929万吨,比上年减少4.4%。工业固体废物处臵量47488万吨,比上年增加1.7%。预计“十二五”期间,固体废物产生量将以10%的速度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将以10%的速度下降,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将以5%的速度下降,工业固体废物处臵量将以15%速度增长,固体废物处臵市场增长速度比较快。

三、工业三废治理投资机会分析

1、废水治理投资机会分析。目前我国废水处理高速增长现象在逐步放缓,我国工业废水处理率也不断提高,排放量都开始出现负增长,另外,行业销售利润率一直不高,因为利润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扶持,以及对废水处理费的涨价。很显然,在物价调控压力下,这部分将难以大幅上涨。因此工业废水处理市场成长空间有限。

2、废气治理投资机会分析。在废气治理上,主要是治理二氧化硫。目前二氧化硫总排放量开始呈不断降低的势头,电力业的二氧化硫排放得到抑制,非火电行业的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较少,比如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等。总之,脱硫行业基本结束高速成长,市场竞争加剧,利润率大幅降低,后期将趋于稳定,投资机会不大。

3、废固治理投资机会分析。“十一五”期间,我国固废处理投资规模2100亿,年均增速18.5%。但废固处理问题依旧在恶化,作为环保产业的重要一环,与废水处理和废气处理相比,固废处理行业仍处于初始阶段,产业化程度低,市场集中度低,因此,投资规模将快速增加。三种废物治理投资机会相比,固废治理方面机会更大一些。

四、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在废固治理方面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六、业务模式与发展路径

1、业务模式(1)BOT(2)BOO

2、发展路径

(1)兼并收购废固治理企业(2)与废固治理企业合作

废固治理企提供技术服务,我公司提供资金,项目资源共同提供,由我公司控股,废固治理企业参股共同运作项目。

七、风险分析与防范

(一)风险分析

1、法律风险

BOT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给予的特许经营权权限、特定的税收政策和外汇政策,并以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重要的信用支持,因此投资人应对法律风险可能给项目带来的影响予以充分重视。

2、经济风险

由于BOT项目一般周期较长,如果期间发生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可能使项目所在国的工资和物价水平大幅度上涨,但是合同中却未允许项目公司调整价格的权利,则BOT项目预定的价格则会偏低,对项目的财务可行性产生巨大影响,导致投资回报率降低甚至亏本的情况。

3、建设风险

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在施工沿线遇到不可预知的地质灾害,使施工难度加大,成本增加、工期延长。

4、生产风险

生产风险是指项目在试生产运营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存在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和劳动力状况等风险的总称。

5、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的时效性,投资项目结束后能否达到预期的技术指标,项目产出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能够满足要求,技术工艺是否在项目建设期结束后依然保持先进,会不会被新技术所替代。

(二)风险防范

1、法律风险防范

为了规避项目的法律风险,项目公司应聘请当地的法律顾问,尽量使项目符合国家的法律要求。

2、经济风险对策

在项目开始之初,积极寻求大银团的支持,做好资金来源的规划,以确保项目建设中资金链不断。

3、建设风险防范

对直接损失采取投保的方式,通过支付保险费把风险转移给有承担能力的保险公司。对间接损失主要寻求政府资助和担保。

4、生产风险防范

项目投资人应该选择有资质和管理经验的运营商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

5、技术风险防范

项目投资人应鼓励承包商采用成熟和先进技术,同时可以用承包商的履约保证来限制和转移技术风险。

七、我公司的核心优势

1、资本优势

三废治理行业属于前期投入大,时间长,后期逐渐收回成本并产生利润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一定的资本门槛。

2、政府关系资源优势

三废治理行业不同于一般经济产业,是一个典型的政策引导型的产业,与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联系。

3、资源整合能力优势

我公司具有强大的将资本与政府关系资源进行整合的能力。

八、需集团支持解决的问题

1、增资

目前,公司现有资本已经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希望集团能对我公司进行增资。

2、项目渠道

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需要借助集团强大业务平台多渠道拓宽项目来源。

剩余 83% 未读展开阅读全文 ∨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15/2585237.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