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实施方案
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组织机构:校园欺凌治理领导小组
职责: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本组组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二、防止校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及时通报事故情况。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三、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报告流程图
发现者、受侵方----学校领导小组----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紧密人员
四、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②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保安,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实施方案
---小学
第二篇: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
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
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
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实施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市教体局综治办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工作合力,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各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加强预防措施
1.广泛宣传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了解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学生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四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要加强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
一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可吸纳学生代表)。
二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三要严格落实校园门卫、请销假、考勤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被带入学校。
四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五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六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挡。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市综治部门将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将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5.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各学校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6.定期开展排查
要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7.加强关爱保护
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
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
市教体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市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市教体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4.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
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市教体局报备,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相关部门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健全宣传引导机制
结合普法工作,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
2.完善培训机制
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将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3.建立考评机制
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学校创建工作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4.落实问责处理机制
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市直学校、乡镇联校工作以及乡镇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形成依法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中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自护教育,使团、队员成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深入细致部署。各学校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学校、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第三篇: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工作总结(模版)
溪 庄 小 学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
工 作 总 结
高新区遵化店镇溪庄小学
2017年2月13日
溪庄小学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
工 作 总 结
根据上级等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我校结合实际开展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工作。现将开展情况做以汇报: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
成立了以孙大航校长为组长,高晓娟老师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改善学校环境,建立和谐校园。
增加校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课外活动用地,使学生在课余时间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健康放松方式;加强师生之间的联系、互动,教师通过对学生特点的了解,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而不是形式化的说教,在细节中关怀学生各方面的变化。
三、增设小学心理辅导兼职教师。
班主任兼职进行学生的心理辅导。组织班主任与社会专业人士交流、学习,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并与家长及时交流、沟通。
四、家庭与学校联合,家长注重自身对孩子的影响。要求家长要保持与教师的沟通联系,了解孩子近期内的发展变化,注意孩子的情感波动,同时利用家长学校,教育家长也要增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在面对孩子的错误行为时,不能以暴制暴,要以理性的态度去教导孩子,或与学校共同解决。
五、强化法制教育,打击不良文化。
利用学生显而易见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如组织主题班会、校园专栏等,让学生懂得欺凌行为的严重危害,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恰当的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暴力解决一切。同时社会也要打击不良文化,对宣传暴力、色情的商业品进行举报,消除暴力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学生自身加强抗挫折训练,提高抗挫能力。开展主题教育班会,教育学生应该认识到自身性格方面的弱点,面对挫折既不能逆来顺受,更不能恶意报复,要培养自身的自信心与坚韧不拔的态度。
高新区遵化店镇溪庄小学 2017年2月13日
第四篇: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法制教育工作计
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2018年海城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为意见,深化学校法治建设,营造全体师生学法用法,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是学校教育重要任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坚持教育为本,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坚持预防为主,进行网络文明教育,强化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责任制。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实现法制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小公民的道德修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网络文明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健康网站,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落实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责任制,健全帮教工作机制,保证帮教工作不留死角。
(三)法制教育宣传深入家长学校,让每个家长明确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
(四)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1.以十一月份法制宣传月为抓手,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晨会课、班队活动课等为主要阵地,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2.切实从校园常规训练入手,与学校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增强教职工的法治教育责任心,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3.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活动、讲座、出小报、调查问卷、讨论等形式,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网络文明教育,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自我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4.努力做好对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帮教工作。校园内,要求各班主任不仅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还要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社区情况。对父母离异、单亲的、家庭出现变故的学生要格外给予关怀和温暖,对不良行为学生从心理障碍上进行分析,给予耐心的疏导。5.加强与公安、司法、关工委、街道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社会作用。通过邀请法制教育副校长到学校作讲座等形式,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协助学校做好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6.学校要积极利用家长学校,采用面授、讲座、交流等形式,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明确家长的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与学校、社会配合共同做好子女的教育保护与预防犯罪工作。
7.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公安、派出所的支持,加强对娱乐、子游戏、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三月:
1.学雷锋教育。2.植树节教育。四月:
1.爱祖国家乡教育。2.社会实践活动。3.环保专题讲座。五月:
1.劳动节教育。2.珍爱生命教育。3.自护情景剧创作 六月: 1.禁毒教育。2.爱心教育。3.暑期法律知识讲座 七月、八月:
1.暑期给家长的一封信 2.完成法治暑假作业 九月
1.重温《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庆祝教师节,尊师教育。3.“新生教育月”活动。十月:
1.结合国庆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十一月:
1.科普宣传教育。2.法律知识竞赛 十二月:(法制教育月)1.开展法制安全讲座。2.观看法制安全录象。3.进行法制实践周活动。(1)班级主题活动:安全伴我行。
(2)出刊黑板报:跟我学法。
一月:
1.评优争先活动。2.寒假安全教育讲座。3.法制学校工作总结。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铧峪小学
2018.5
第五篇:2018年中学关于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总结
2018年XX中学关于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
工 作 总 结
根据上级等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和依据《XX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教【2018〕11号】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开展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工作。现将开展情况做以汇报: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
成立了以xxx校长为组长,xxx(副校长)为副组长,xxx、陈xx、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改善学校环境,建立和谐校园。
增加校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课外活动用地,使学生在课余时间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健康放松方式;加强师生之间的联系、互动,教师通过对学生特点的了解,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而不是形式化的说教,在细节中关怀学生各方面的变化。
三、开展防治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安全与法制教育,对“如何处理同学之间的冲突”、“如何排解负面情绪”、“如何尊重生命”、“面对校园欺凌和暴力如何处置”等议题进行专项教育,形成“反校园欺凌和暴力”宣传的强大攻势,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形成与发展。
四、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职责,进一步构建学校“个个参与、人人负责、全员落实”的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制度保障体系。
五、严格校园管理。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监管。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监管措施,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加强对校园厕所周边、校门口等重要场所的值班巡查,加强电子监控设施建设,消除校园监管盲点和盲区,进一步提高高清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面。
六、强化矛盾排解。进一步建立学生矛盾排查处理机制,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的防御体系,定期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矛盾排查,特别对单亲、离异、留守等特殊家庭学生要分类建立个人档案,实行重点排查、重点监管、重点管控。与监护人认真做好沟通对接工作,进一步形成教育合力,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七、广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积极鼓励学生主动反映发生在身边的各类欺凌和暴力问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八、学生自身加强抗挫折训练,提高抗挫能力。
开展主题教育班会,教育学生应该认识到自身性格方面的弱点,面对挫折既不能逆来顺受,更不能恶意报复,要培养自身的自信心与坚韧不拔的态度。
XX县XX中学 2018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