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企业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企业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倡导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藉以提高经营绩效,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兴革意见,均得向人事部索取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者,可洽请人事部经理或单位主管协助填列之。
第三条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一)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二)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见。
(三)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
(四)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第四条建议书填妥后,应以邮寄或面递方式,送交人事部经理亲收。第五条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兴革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人事部经理得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应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原建议人。
第六条本公司为审议员工建议案件,设置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由各幕僚单位主管为当然审议委员,经营会议经理为召集人,必要时,人事部经理并得与召集人洽商后邀请与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主办单位主管出席之。第七条审委会的职责如下:(一)关于员工建议案件的审议事项。(二)关于员工建议案件评审标准的研订事项。(三)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议事项。(四)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检讨事项。(五)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第八条人事部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i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召集人,提交审委会审议。如因案情特殊,得由审委会另行洽请与该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提供审委会作为审议参加。
前项审委会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一般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奖励:(一)对于公司组织研提调整意见,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二)对于公司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三)对于商品修护的技术,提出改进方法,值得实行的。
(四)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者。
(五)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
(六)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
第十条前条奖励的标准.由审委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定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依下表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
第十一条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者,应交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通知原建议人。
第十二条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可以采纳并施行于本公司者.应由审委会召集人会同人事部经理于审委会审定后三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建议案内容及该建议案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等级及奖金数额与理由,连同审委会各委员的评核表,一并报请经营会议复议后由总经理核定。
惟经审委会定其等级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审委会决议后即按等级发给奖金。经经营会议复议后认为可列为十等者,应呈请董事长核定。第十三条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人事部经理在建议案未经审委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应予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建议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第十五条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核奖:(一)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掌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二)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三)由主管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获一致的改进建议者。(四)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企业员工建议改善办法-第十六条本公司各单位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需求解决或改进时,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得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所得建议的审议与奖励,得依本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员工建议案的最后处理情形,应由人事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应由人事部负责归档。经核定给奖的建议案
企业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倡导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藉以提高经营绩效,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兴革意见,均得向人事部索取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者,可洽请人事部经理或单位主管协助填列之。
第三条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一)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二)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见。
(三)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
(四)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第四条建议书填妥后,应以邮寄或面递方式,送交人事部经理亲收。第五条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兴革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人事部经理得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应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原建议人。
第六条本公司为审议员工建议案件,设置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由各幕僚单位主管为当然审议委员,经营会议经理为召集人,必要时,人事部经理并得与召集人洽商后邀请与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主办单位主管出席之。第七条审委会的职责如下:(一)关于员工建议案件的审议事项。(二)关于员工建议案件评审标准的研订事项。(三)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议事项。(四)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检讨事项。(五)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第八条人事部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i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召集人,提交审委会审议。如因案情特殊,得由审委会另行洽请与该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提供审委会作为审议参加。
前项审委会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一般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奖励:(一)对于公司组织研提调整意见,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二)对于公司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
(三)对于商品修护的技术,提出改进方法,值得实行的。
(四)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者。
(五)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
(六)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
第十条前条奖励的标准.由审委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定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依下表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
第十一条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者,应交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通知原建议人。
第十二条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可以采纳并施行于本公司者.应由审委会召集人会同人事部经理于审委会审定后三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建议案内容及该建议案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等级及奖金数额与理由,连同审委会各委员的评核表,一并报请经营会议复议后由总经理核定。
惟经审委会定其等级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审委会决议后即按等级发给奖金。经经营会议复议后认为可列为十等者,应呈请董事长核定。第十三条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人事部经理在建议案未经审委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应予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建议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第十五条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核奖:(一)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掌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二)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三)由主管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获一致的改进建议者。(四)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企业员工建议改善办法-第十六条本公司各单位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需求解决或改进时,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得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所得建议的审议与奖励,得依本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员工建议案的最后处理情形,应由人事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应由人事部负责归档。经核定给奖的建议案,并应在公司公布栏及第二部分月刊中表扬。
第十八条本办法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订时同。
第二篇: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员工合理化建议评审办法
第一条为倡导全员参与管理,群策群力,激励员工就其平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或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技术及管理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藉以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效率,发现和培养骨干人才,加快员工成长,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理化建议活动是企业革新挖潜、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合理化建议包括两个方面:
1、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检测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维修等技术管理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2、文化、组织、人事、计划、营销、生产、技术、工程、会计、财务、信息、质量等管理方法、手段的改进建议。
第三条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生产、技术、管理等,如有改进意见,均得向综合部索取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者,可请综合部门或单位主管协助填列之。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1、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
1的未尽妥善处。
3、改进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
4、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一年)等项目。
第四条建议书填妥后,应面递综合部经理(不方便者委托他人代交)。
第五条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兴革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综合部经理视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如有真实姓名,由综合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密退还原建议人。
第六条为审议员工建议案件,设置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简称审委会)由部门主管以上为当然审议委员,总经理为召集人。必要时,综合部经理并得与召集人洽商后邀请与建议案内容有关的其他单位主管出席。
第七条审委会的职责如下:
关于建议案件的审议事项、评审标准、奖金额研订、实施成果的检讨事项、建议制度的改进事项。
第八条综合部经理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召集人,每月提交审委会审议一次。如因案情特殊,由审委会另行洽请与该建
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提供审委会作为审议参加。
前项审委会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奖励:
(一)对于组织研提调整意见,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
(二)对于商品销售、气体充装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
(三)对于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者。
(四)对于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简化作业、提高工效者。
(五)对于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
第十条 前条奖励的标准,由审委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订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依下表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
第十一条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者,应交由综合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通知原建议人。
第十二 条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可以采纳并施行于本公司者,应由审委会召集人会同综合部经理于审委会审定后三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建议案内容及该建议案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等级及奖金数额与理由,连同审委会各委员的评核表,一并报请经营会议复议后由总经理核定。
惟经审委会定其等级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审委会决议后即按等级发给奖金。经经营会议复议后认为可列为特等奖者,应呈请董事长核定。
第十三条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综合部经理在建议案未经审委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应予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建议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第十五条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核奖:
(一)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掌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二)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三)由主管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获致的改进建议者。
(四)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 第十六条各单位如有任何困难需求解决时,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得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所得建议的审议与奖励依本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员工建议案的最后处理情形,应由综合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应由综合部负责归档,作为今后晋升的重要参考。经核定给奖的建议案,并应在公司公布栏表扬鼓励,为员工树立榜样。
第十八条本办法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订时同。
员工合理化建议评审表
第三篇:(应用文书范本)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员工(企业机构管理范本)建议改善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倡导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藉以提高经营绩效,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兴革意见,均得向人事部索取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者,可洽请人事部经理或单位主管协助填列之。
第三条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二)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见。
(三)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四)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第四条建议书填妥后,应以邮寄或面递方式,送交人事部经理亲收。
第五条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兴革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人事部经理得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并应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原建议人。
第六条本公司为审议员工建议案件,设置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由各幕僚单位主管为当然审议委员,经营会议经理为召集人,必要时,人事部经理并得与召集人洽商后邀请与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主办单位主管出席之。
第七条审委会的职责如下:
(一)关于员工建议建件的审议事项。
(二)关于员工建议案件评审标准的研订事项。
(三)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议事项。
(四)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检讨事项。
(五)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第八条人事部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召 集人,提交审委会审议。如因案情特殊,得由审委会另行洽请与该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提供审委会作为审议参加。
前项审委会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 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奖励:
(一)对于公司组织研提调整意见,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
(二)对于公司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三)对于商品修护的技术,提出改进方法,值得实行的。
(四)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者。
(五)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
(六)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第十条前条奖励的标准,由审委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订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依下表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
第四篇:员工建议改善办法(标准通用)
标准通用模板
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倡导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
第二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兴革意见,均得向人事部索取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
第三条
(一)(二)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
(三)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四)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
第四条
第五条 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兴革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人事部经理得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并应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
第六条 本公司为审议员工建议案件,设置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由各幕僚单位主管为当然审议委员,经营会议经理为召集人,必要时,人事部经理并得与
第七条
(一)(二)(三)(四)(五)
第八条人事部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召 集人,提交审委会审议。如因案情特殊,得由审委会另行洽请与该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
前项审委会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
第九条
(一)(二)对于公司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三)对于商品修护的技术,提出(四)(五)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
(六)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第十条 前条奖励的标准,由审委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
第十一条 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者,应交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
第十二 条 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可以采纳并施行于本公司者,应由审委会召集人会同人事部经理于审委会审定后三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建议案内容及该建议案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等级及奖金数额与理由,连同审委会各委员的评核
惟经审委会定其等级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审委会决议后即按等级发给奖金。经经营
专业-规范-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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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第十四条 建议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第十五条
(一)(二)
(三)由主管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等
(四)第十六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需求解决或改进时,经呈请总经理
第十七条 员工建议案的最后处理情形,应由人事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应由人事部负责归档。经核定给奖的建议案,并应在公司公布栏及第二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订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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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企业改善建议
企业改善建议
一、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哪一行都不容易,都需要各级管理者付出智慧和努力。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几个要素:人才、资金、技术、设备、客户、品牌、信誉、质量、交期、供应链、企业文化、老板的管理理念、团队执行力等,只有在这些要素上具备竞争优势,才能把企业做大、做强。
二、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引进
(一)公司确实有一批专业的管理人才,如总部王强总监、行政部蒋经理等,我在总部面试的几个小时,发现各部门工作井井有条、团队配合度较高。但在泉港工厂也有一些人浮于事的现象,少数人没事干,某些部门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工作停留在表面上,没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帮派意识比较严重,对新人比较排斥。一些新的管理理念的推行,在这些人中会阻力重重,人事调整过分艰难。这些管理人员多年缺少培训,尤其是少数管理人员“倚老卖老、固步自封”,还是用传统的思维和方法在进行管理,而其中又容易滋生帮派和腐败,这些都是公司发展的阻力。
(二)企业发展之初,老板的主要管理方式是靠人治。当企业几十个人的时候,企业所有情形都能一目了然,问题一句话就能解决,当组织规模扩张到几千人的时候,老板那双眼睛已经远远不够用了,自己所到之处满眼都是问
题。企业的扩张急需一批专业的、有职业诚信的管理人才,这就需要公司有一套健全的人才引进和评估机制,要打破狭隘的帮派思想,让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得来,留得住。
三、加强制度流程化建设,改善落后的管理方式
公司的管理制度多年没有梳理更新,版本不一样,前后矛盾。我们应该对现有管理制度、组织架构、作业流程、岗位说明书进行梳理补充,未来的方向,各项已经流程、程序化的工作(包括财务审批)按程序来,老板将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的抓整个集团的战略发展。
知悉公司老板非常年轻,管理理念非常先进,这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但是,问题来了: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少数涉财、涉物部门的管理人员贪图“蝇头小利”,品德低下,老板怎么放心授权?
(一)所有中高层管理及涉财、涉物人员都应该签订《职业诚信承诺书》。公司要对各项贪腐行为进行一票否决,对查处的问题公开通报,该罚款的十倍罚款,该除名的坚决除名。就像中央反腐那样,造成震慑效应,使管理人员不敢触摸贪腐的高压线。
(二)加强对涉财、涉物部门的审计。在国营体制里面,几十个人的单位都设有纪委机构或监察部门,负责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和违法、违纪、涉财事项的查处。而闽南的民营企业,哪怕是上万人的公司,在这方面都是空白。财务报销和工程项目仅靠逐级签字是不可靠的,需要一个人有重点的进行审计,建
议在集团指定一个高层管理干部,负责重点工作的督查和涉财、涉物事项的审计。
(三)加强对新进管理人员的品德考察。我们在引进外来人才的时候,注重的是其工作能力和经验,忽视了对其品德修养和职业诚信的考察。在试用期,我们可以安排其一些涉财项目,考察其品德。对贪图“蝇头小利”的坚决不用,在能力和品德的天平上,品德的分量永远要重一些。对贪污腐败、拿回扣、徇私舞弊的行为,不光是除名了事,还应该按其入职签字的《职业诚信承诺书》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四、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打造学习型企业
众所周知:人的思想和行为是可以改变的,科学的培训机制可以改变管理人员的思想行为和工作习惯,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项工作本来就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分内事情,无需增加人员编制,无需增加费用开支,只是目前没有很好的推行。
我们应该通过培训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可度,改变员工的思想,让员工真正找到家的感觉。要打造学习型企业,倡导管理人员参加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在工作中提高管理理念和工作技能。要将将企业精神、企业理念、企业核心价值观潜移默化的灌输到员工的思想中。
一个企业,有问题很正常,不解决问题才不正常。会议和培训是解决问题的两大法宝,希望引起重视。
五、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机制
绩效考核机制的建立可以大力提升团队的执行力,而一个企业的成功80%在于执行力。在泉州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都有一个通病:生产、采购、财务、销售各方面问题频发,部门争执、互相扯皮推卸责任。有的订单交不了货、有的品质问题频发、有的材料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材料、工装夹具损耗大、水电气浪费、招工难、员工不满、管理人员工作效率低下。很多问题只停留在口头上,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很多同样的问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人浮于事,耗费了大量的管理资源。这些问题在深层次里面反映了管理人员缺少团队配合精神,缺少团队执行力。
众所周知:任何一项重要工作,都必须标明详细工作内容、质量要求、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及奖惩措施,按时按质完成的予以奖励,逾期未完成的予以惩罚。在未导入绩效考核机制以前,我们可以先建立《岗位失职责任追究制度》,这样不光可以提升团队的执行力,也可以淘汰一些工作能力低下,工作态度松散的管理人员。
六、开展“利公司”“利客户”“利员工”的企业管理提升活动
(一)“利公司”:公司的利益永远都在首位,没有公司的发展,谈何员工的发展。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必须“开源节流”,让企业有一定的利润,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开源要从管理层要做起,就是确保订单充足,有更多的客户,要保证各种验厂通过。节流要全员参与,现在公司很多地
方浪费严重:个别部门人员编制超标,公共水电耗量大,还有办公用品、原材料损耗,大量员工流失也造成了管理成本的浪费。要发动全员参与,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
(二)“利客户”:没有客户,企业将陷入发展的死胡同,永远要树立“信誉、交期、品质”三大意识,只有人人都有这个意识,企业一定可以做大做强!
(三)“利员工” 经调查发现,公司部分管理人员缺少团队精神和敬业意识。基层员工业余生活单调,企业文化匮乏,对公司忠诚度较低。我看过保安室张贴的《员工离职名单》,其中自离率高达90%以上,让人震惊!
总部王总监认为:人事行政部是一个服务性部门。今后,人事行政部门应树立服务于广大员工的思想,倾听员工诉求,改善后勤保障,改革人力资源管控流程,确保员工进得来,留得住。
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开展了一些基本的企业文化活动,创办了企业内刊《永芳天地》,我看了很多期,内容很好。但是在泉港,企业文化基本还是空白,由于企业文化的匮乏,导致员工对企业没有忠诚度,员工流失率高。员工是我们宝贵的资源,从招聘入职到上岗,公司付出了大量的成本,哪怕一个普通操作员的离职,也会影响到车间的生产计划。
企业文化活动仅仅靠发点生日礼品,开展一两次节日活动还远远不够。我们的网站应该定期维护,地市级报刊上要有我们的新闻,百度百科上应该搜索
到我们的企业简介,要建立一个好的企业公共信息传播平台,要让广大员工认同我们的企业精神、管理理念、核心价值观。
面对政策的随意性,我们除了规范制度流程以外,还应该利用企业文化的熏陶,培养团队精神。回顾一下我们公司发展的历史,在初期,得力于前任董事长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廉价的劳动力,借火爆的行业形势,靠价格优势迅速膨胀起来的。但公司发展到现在,我们的团队也许缺少了创业初期的那种干劲,为什么?这就是企业文化缺失造成的结果。
一个企业文化做得好的企业,工作有条理、团队配合度高、工作执行力强、没有帮派、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雷厉风行。这就需要人事行政部来主导企业文化的推行。企业文化做得好,可以发挥广大的辐射效应,对外可以提升企业知名度,对内可以提升员工素质,留住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