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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机构入驻郑州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机构入驻郑州的意见



第一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机构入驻郑州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机构入驻郑州的意见(试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丰富我市金融资源,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持,现就鼓励金融机构入驻我市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意见适用于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新设或迁入我市,并书面告知市政府金融工作部门的中外资金融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

本意见亦适用于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批准,新设在我市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构。

金融机构总部,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中具有法人性质的机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以及直接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二、市政府原设立的1亿元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专项资金,调整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用于引进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促进我市金融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市政府金融工作部门等有关单位另行制定。本意见规定的金融机构奖补政策的落实办法,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市政府按其注册资本的1.5%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省级分支机构补助400万元。

四、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市政府按其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五、对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市政府按其注册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省级分支机构补助200万元。

六、对直接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400万元。

七、金融机构购置土地自建办公用房(含营业用房,下同)的,可缓缴5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部分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缴纳。

八、金融机构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经市政府金融工作部门与财政部门核实,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法人机构每平方米补贴1000元,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省级分支机构每平方米补贴500元,最多不超过200万元。享受购房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九、金融机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经市政府金融工作部门与财政部门核实,市政府自其开业年度起连续3年给予租房补贴。法人机构每年按其办公用房租金的30%给予租房补贴,每年最多不超过200万元;省级分支机构每年按其办公用房租金的15%给予租房补贴,每年最多不超过100万元。享受租房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十、金融机构自开业年度起,第一年,市财政按其实缴营业税市级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第二至第三年,市财政按其实缴营业税市级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自盈利年度起3年内,市财政按其实缴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十一、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并在市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备案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一)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安家补助、生活补贴、配偶及子女户籍迁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因公需要出入境的,公安、外事等部门优先办理出入境手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居留许可的,公安部门可为其签发有效期1至5年的居留许可证,签发次数不限。

(三)需参加境外培训的,经批准可纳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有关部门要提供便利条件。

(四)子女需在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由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安排。

十二、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入驻的外部环境。金融机构入驻过程中,工商、税务、质监、财政、公安、住房保障、城管、消防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从优从快办理各类手续。建立金融机构考核奖励机制,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十三、本意见中所涉及的货币,均指人民币。

十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可参照本意见,制定相应的支持金融机构入驻和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五、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市以往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第二篇:郑州航空港入驻企业2

郑州光华灯具有限公司

郑州光华灯具有限公司座落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开发区新港大道北侧,西邻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南依豫04省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公司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职工300余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6名。注册资金1000万,集灯具设计、研发、生产、安装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公司拥有目前国内最先进的灯具生产成套设备,产品完全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是中原地区唯一拥有路灯加工能力和道路照明施工资质企业(三级)。

主要生产:路灯、太阳能led灯具、庭院灯、景观灯、高杆灯、中华灯、监控干等等。

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卷板自动校平机、钢板自动滚剪机、大型一次自动成型折弯机、合缝机、全自动埋弧焊机、校直弯管机、自动喷塑生产线等大型灯杆生产设备及霓虹灯管和LED、彩虹灯带生产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选用优质材料,以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要求贯穿生产全过程,生产各种造型独特、工艺精湛、质量上乘的高杆灯、中杆灯、道路灯、庭院灯、地埋灯、草坪灯、礼花灯、景观灯、霓虹灯、LED、彩虹灯带等十一大系列1400余个品种规格的照明灯具。是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安装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

2008年光华公司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河南),成功研制出大功率LED系列照明产品,经国家专业技术部门检测,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008年、2009年都获得了郑州科技创新基金的大力支持。

光华公司的迅速发展,得益于“诚信、务实、创新、竞争”的经营理念,并且将这一理念坚决贯彻到公司的每一个工作环节。随着科技、艺术、环保等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光华公司秉承“制造国际水平产品,服务本土大众”的宗旨,着眼于二十一世纪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潮流,与多家科研机构和设计院紧密合作,集合了一大批照明、环保、建筑、经济、管理的专家学者,组成光华公司强大的智囊队伍,为光华的不断发展壮大出谋划策,将具有科技性、艺术性、环保性的“新、奇、特”产品,提供并服务于社会。正因为此,光华公司一经成立,就迅速的占领市场,优秀业绩更是不胜枚举。例如:郑州至少林寺高速公路照明工程、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夜景照明工程、郑州大学昇达经济管理学院夜景照明工程、郑州轻工业学院夜景照明工程、黄河科技学院夜景照明工程、郑州市南三环、中原路、黄河路照明工程等。

光华公司在拓展国内市场,实施品牌战略的同时,也在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树立良好的企业形像和企业信誉,使公司更加具有活力、潜力,并最终成为带领国内城市照明方向的领导者。

普尔泰动物药业集团公司

普尔泰动物药业集团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集预防、保健、治疗等系列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股份制企业,公司总部位于郑州市北大门--郑花路59号,交通便利,有着花园式的集中办公环境。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畜禽、水产类专用药、消毒剂、饲料添加剂、微生态、天然物质应用、针剂等。

普尔泰集团下设4个品牌销售事业部:禽药事业部(普尔泰、牧阳、鸿富祥、锦孚龙)、养殖集团企业合作事业部、针剂事业部(针剂部、格林猪场部)、消毒剂/水产事业部(消毒剂、水产),5个系列品牌、1个国际贸易部、1个研发中心和质量控制中心、1个标准化GMP工业园区。

公司产品均严格按照GMP标准生产,已经成为中原地区兽药行业内颇具影响的大型兽药生产基地之一,2003年,集团的禽药年销量已稳居河南兽药行业企业前三名,2004年11月份,公司荣获“中国市场兽药行业十佳品牌”的荣誉称号。2005年6月,集团公司的粉散预混剂、小容量注射剂、固体消毒剂、液体消毒剂等4个车间7条生产线已全部顺利通过国家农业部的GMP认证,2006年10月,又荣获“中兽医科技创新领军企业”,2006年11月,新增的添加剂车间也一并通过验收并取得了农业部颁发的预混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集团公司实力雄厚,拥有来自中国农大、河南农大、上海水产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水科院、南京农大、郑州牧专、农科院、福建农大等高校的药理、病理、制药专家及临床兽药教授50余人组成的专家顾问团的强大的技术支持,有来自全国各地从事临床诊断的高级兽医师100余人。

集团公司同时又投资2000余万元创建了融各类高科技精密仪器和研发实验室于一体的现代化研发技术中心。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部企业基地的高科技园区,拥有一支由博士、研究生、本科、大专各梯队人员约50人组成的科技攻关团队。中心在承载着与政府、科研机构等合作攻关各类科研成果项目、提供各类高、精、尖科研试验和检测服务的同时,也始终专注于广泛调研市场最新、最前沿的产品需求,并全面保证各类最新的科研成果都转化为最高效、优质的产品为公司的广大客户朋友们服务。

集团公司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内拥有占地40余亩的标准化GMP工业园区、一流的生产设备、先进的生产工艺、科学的生产线,高素质、有着丰富经验的质量检验人员,完善、严格的质量监控系统。同时拥有一支经过良好培训和锻炼的强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队伍,公司的客户遍及全国各地。

郑州万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郑州万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是管件专业制造企业,产品广泛运用在石油、化工、天然气、煤层气等长输管道等工业建设领域,公司始终弘扬“敬业、奉献、开拓、高效”的企业精神,致力塑造“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企业形象,全力打造全行业知名管件品牌,不懈追求企业的和谐永续发展。

为适应市场国际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使企业生产管理与国际惯例、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工厂进行了质量保证体系认证。2009年我公司顺利取得了新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并专门取得工厂预制弯管的资格。另外,我公司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出严于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中频制热煨弯管制造标准--QB/WD3201-2000,该标准得到了设计单位及用户的一致好评。公司质量管理部全面负责实验检测工作,拥有十多名具有相应资格的实验检验人员,配备有全套先进的实验设备。实验设备有:化学分析仪、冲击实验机、拉力实验机、光谱分析仪、射线探伤机、超声波探伤仪、金相显微镜(现场型)、磁粉探伤仪、硬度计等一系列先进的实验检验设备,可对弯管、管件、法兰等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实验与检验。产品技术标准等效采用SY/T5257-2004、EASME/ANSIB16.9、ANSIB16.11、DIN2605标准,并按GD87-1101、SY/T5257-2004、GB/T 12459--2005、GB/T13401—2005、HG20592—97、SHJ408-89、HGJ514-87、JISB2311、2312、2316-86等标准组织生产“益工”牌碳钢、合金钢、不锈钢材质的全系列管道管件产品。

公司的产品质量和信誉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赞誉,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长输管道工程(成品油输送、天然气输送及深加工、煤层气输送等)、石油炼制、化学工业、医药、电力、轻工、纺织、钢铁、核电站、船舶、煤浆输送等行业的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如近年来公司产品用于解放军总后格拉管线工程、中国华电集团、大唐电力、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中石油青海油田分公司、中石化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工程、中海油东方气田陆上终端项目、中海油富岛大化肥工程等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

万庄农资物流集团

万庄农资物流集团是由原河南万庄化肥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经过8年的发展壮大而形成的现代农资物流企业。是国内第一家运用现代物流理念、先进物流信息技术,为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提供物流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公司,也是目前我国最具规模、最有影响力、最领先的第三方农资物流企业。企业自创办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现代农资物流的发展和进步,通过构建实体仓储配送网络,研发管理信息系统,搭建物流技术平台,携手银行共建物流金融体系,形成了“一个渠道”(农资仓储配送网络)“三个支撑”(信息、金融、技术)的适合中国农资流通特征的主流模式和覆盖河南全省的物流运作网络及信息网络。

目前,万庄农资物流集团已是以万庄农资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以投资控股、物流配送、信息技术、农资连锁管理、农业生产资料五大全资公司为运营主体,通过河南省内90多家(近30万平方米仓库)仓储配送中心和链接的2000余家终端分销商,实现了农资流通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统一,为国内近百家知名农资生产、流通企业提供功能完善、服务标准、管理现代的农资物流服务。

万庄农资物流是国内农资物流第一家将工业化管理标准应用于物流服务系统的企业,并全面推行GMP质量保证体系和SOP标准操作程序,万庄农资物流整个物流运作自始至终处于严密的质量跟踪及控制之下,确保了物流服务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准确性。万庄农资物流货物运作可靠性达到99.9%,运输残损率为万分之一,远远优于国家有关货物仓储运输标准,深受政府和企业伙伴的肯定和支持。

桑达能源

桑达sundar集团公司是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公司由河南桑达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北京桑达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科达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农业部可再生能源重点开放实验室等公司组成,主要从事沼气产品、光热、光电、生物质产品的研发、设计、咨询、生产以及大中型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推广培训工作。

集团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20名,中级技术职称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40名,高级技师8名,日本留学归国博士1人,目前公司的科研队伍仍在不断扩大。

近年来,公司发展迅猛,先后被评为郑州市50家重点科技民营企业、郑州市百家成长型民营企业,同时是太阳能与建筑结合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河南省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沼气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农业部可再生能源重点开放实验室教学实习基地。

河南桑达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销售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太阳能热水工程、太阳能光电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是河南省可再生能源行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了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7年被评为“郑州市节能减排示范企业”、“河南省建设科技示范先进单位”、“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郑州市百家成长型民营企业”和“郑州市50家重点科技民营企业”,08年被评为“郑州市50户高成长企业”,“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河南省科技企业”,09年被评为“河南省节能减排示范企业”,10年被评为“河南省百户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和“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公司拥有1项国际发明专利,8项国内发明专利,4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省级科技成果,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多项。2007年公司技术中心被郑州市科技局认定为“市级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中心”,08年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后承担了省市科技攻关项目5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1项,承担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项,承担“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项。

公司是农业部可再生能源重点开发实验室基地,2007年被郑州市科技局认定为郑州市可再生能源产学研基地,08年被建设部批准立项建立“太阳能集热器产业化基地”,与国内多所大学是技术合作伙伴,经常进行技术性的经验交流。

公司主导产品有“太阳能光伏照明系列”、“太阳能集热系列”、“沼气发酵系列”、“沼气利用配件系列”等。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2582)始创于1992年,经过20年的发展,逐步成为中国红枣领导品牌。于2011年5月20日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好想你成为中国红枣行业第一股。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源自1997年成立的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9月,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北京秉原创投与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展开全面合作,2009年8月18日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由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凭借技术最先进、产品种类最多等优势已经发展成为国内红枣行业规模最大、销售网络覆盖最全的企业。

好想你枣业是一家集红枣种植加工、冷藏保鲜、科技研发、贸易出口、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品牌经营为核心,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坚持产品系列化、高端化、健康营养化的战略方针,不断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目前已成为红枣行业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产品种类最多、销售网络覆盖最全、辐射带动最广、市场占有率最高的龙头企业。

公司建立有河南新郑、河北沧州、新疆若羌、新疆阿克苏四个生产加工基地,自建原料基地8000亩,拥有11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非控股子公司,员工近3000人,销售网络遍及全国300多个城市2000多家专卖店。

公司获得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行业十强龙头企业称号、国家经济林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国家级观光工业旅游示范企业、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国食品行业优秀食品龙头企业、全国枣产业骨干龙头企业、全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高成长性民营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制定的免洗红枣标准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国家标准;公司“好想你”、“枣博士”商标被国家商标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中航电动汽车(郑州)有限公司

中航电动汽车(郑州)有限公司是中航工业集团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址为:郑州航空港区空港三路南侧。

中航电动汽车(郑州)有限公司是中航工业集团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址为:郑州航空港区空港三路南侧。公司主要从事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电源管理系统、能源补给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纯电动汽车核心—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成功研发出六个级别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主要产品为:电动汽车专用高效节能永磁无刷同步驱动电机、驱动电机控制器、电源管理系统。公司绝大部分员工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覆盖专业面广,在本专业内有较深的造诣,是一支学历结构丰富、专业知识面广、年龄结构合理的研发和管理团队。母公司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近千名重点院校毕业的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建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技术中心。新建的院士工作站首位进站院士陈蕴博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是电动汽车电源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郑飞公司于2006年涉足电动汽车行业,以自有的控制技术为基础,积极进行小型乘用电动汽车、特种电动车和其它类型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和制造。2008年出资注册了河南浦洲电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与对外交流合作,完成了车型的研发,包括力帆620、力帆320、中巴车以及完成一小批30辆O型车的试生产。2009年完成了一系列电动汽车专用高效节能永磁无刷同步驱动电机、配套控制器、电源管理系统与充电机以及电动汽车用冷暖变频空调等产业的研发。并通过与各类车型的有效匹配,形成了5个级别的动力总成系统。2009年公司动力总成系统产业化项目得到中航集团系统公司同意的批复,并由系统公司划拨两亿元用于动力总成系统产业化一期工程建设并于11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航电动汽车(郑州)有限公司。

郑州星楠纸制品印刷有限公司

郑州星楠纸制品印刷有限公司创建于2000年,是一家凭借先进的经营理念、时尚多元的设计风格,依靠完善的制造设备,以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目标的专业性纸制品印刷公司。经过10年的发展,星楠纸品已成长为集产品开发、设计、印制及国内外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系中国大型印刷制本企业,中国本册协会理事单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助练习本项目定点生产企业。

公司坐落于中国最大的铁路交通枢纽城市---郑州市,毗邻京珠高速、连霍高速交汇处,交通便利。随着2010年占地50多亩,建筑面积近三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工业园的落成,公司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公司拥有员工500多人,其中各类专业人才占比在30%以上,固定资产达到1.5亿人民币,年产值超过亿元。

“以科技兴业”是星楠纸品一贯的发展策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设备购置及技术改造,拥有了一大批先进的生产设备;包括:小森四色印刷机、曼罗兰四色印刷机、海德堡双色印刷机、柔版卷筒纸印线机、柔版卷筒纸全自动铁钉联动线、柯尔布斯精装联动线、柯尔布斯全自动高速糊壳机、斯塔尔自动折页机、马天尼自动锁线机、柯尔布斯胶装龙生产线等。在先进的技术、设备及工艺和零缺陷质量管理体系的保证下,在印刷市场高效、快捷、精美的激烈竞争中,始终保持着行业领先的优势。

“质求卓越、纸求完美”是星楠纸品奋斗的目标。2006年公司已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有力的保证了生产出来的产品的高品质。经过星楠人不懈的努力及执着的追求,目前星楠拥有全国制本行业中最完善的产品品系。星楠在国内市场的销售网络已构建完成,业务发展成熟,通过星楠人及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星楠”已在国内市场确立了光辉的品牌地位。星楠公司是国内印刷行业中较早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外销业务已遍及亚洲、中东、南美、非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续五年成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助项目的定点企业。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服务、合作、共赢”是星楠坚持不变的经营理念!在未来的发展中,星楠人将顺应市场发展的潮流,秉承“新、优、全、快”的发展思路,为全世界的朋友提供最佳的服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赢!

郑州正林食品有限公司

郑州正林食品有限公司由“正林”品牌产品创始人林垦先生于2006年投资兴建,占地180亩,项目投资1250万美元,设计年产量3万吨。

该公司主要以开发和加工生产农副土特产品为主,有正林牌瓜子、花生、沙琪玛等多种休闲食品。企业以大陆丰富优良的农副土特产为原料,利用台湾先进设备、加工技术、经营管理的优势,充分发挥各方所长,坚持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原则,严格控制生产环节,狠抓产品质量,将卫生、健康、美味的正林休闲食品交给广大消费者。

公司规划建筑面积77631平方米,一期工程于2005年11月动工建设,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冷库、住宿楼、办公楼、食堂、配电室和锅炉房等。2005年10月,该公司在港区租赁6000平方米厂房开始生产,当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安排就业人员200余人,年生产瓜子、葵花子及其它农副产品15000吨,年销售收入达到2.25亿元,实现利税1677万元。

河南开启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开启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是生产经营电线电缆,同时生产经营高低压用电控制管理计量装置,居民低压集抄系统、GPRS大客户远抄及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很强的研发实力和精干的研发团队。

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8日,厂址位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新港大道西侧,西邻京珠高速和107国道,交通极为便利。工厂占地33300平米。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劳动定员为12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2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员工占职工人数的86%。生产产品:1.塑料绝缘控制电缆;2.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3.额定电压6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4.架空绝缘电缆;5.布电线;6.架空绞线等六大类60多个产品品种。年生产能力5亿元人民币。

2009年4月通过河南省电力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查,并在河南省电力公司的招投标工作中多次中标。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分别取得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获得了“ISO90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9年11月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产品质量可靠、服务优良、交货及时、信守合同,得到用户广泛好评。

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并具备出口经营资格,产品远销亚、非、欧、美等国际市场。

第三篇: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发〔2010〕18号文件的意见

郑政文„2010‟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防震减灾工作高度重视。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为认真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努力开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HJ5.2mm〗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坚持强化基层、打牢基础,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二)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以提升全社会综合抗御地震灾害能力为标志,全面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到2015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农村民居逐步采取抗震措施,新建农村民居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全市市区各类校舍和医院达到0.20g抗震设防标准,各县(市)、上街区的校舍和医院在现行实施的抗震设防标准上,提高0.05g设防;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25%,学校达到95%;建成覆盖全市的立体监测和地震信息快速发布系统,有效提升防震减灾科技水平;充分利用现有数字地震观测系统,在县(市、区)增加地震信息节点,3级以上地震速报能力由30分钟缩短到15分钟,有效提高地震速报水平;地震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不超过15分钟;完善豫北应急救援联队,建立健全市级地震救援队伍,逐步建立县(市、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全市抗震救灾物资储备系统,确保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的生活救助。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升监测预报能力  “十二五”期间,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在全市现有地震台网基础上,以数字化观测为目标,以全省及我市防震减灾发展的长远规划为依托,以提高观测质量、促进地震科学研究为目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级布设,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实现地震监测台网布局的科学化和观测项目的数字化、综合化及数据传输现代化。

(一)加强和规范地震台网建设。“十二五”期间,按50千米控制范围设置,建设郑州市地震测震台,成立郑州市地震台网中心。统筹规划建设测震、前兆、强震等地震台网系统,实现“三网合一”,在河南省率先达到2.0级地震监测能力。重点开展县(市、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六县(市)、上街区要建设成独立的地震台。新增县(市、区)地震台站10—15个,包括登封五指岭、嵩山、萁山,巩义南河渡,上街,荥阳庙子,新郑具茨山,新密大隗,黄河游览区,绿博园管城潮湖,港务区等11个测震台。六县(市)、上街区要形成测震网络。各县(市、区)都要设置和增加地震信息节点,与郑州市、河南省联网,实现实时观测。结合我市地震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特点,建设GPS观测网络,尖山、航海地震台新增GPS观测项目。提高地震速报能力和地震科研水平。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工程建设,应事先征得地震部门的同意。

(二)做好地震短临跟踪和震情形势的分析研判工作。我市处在豫鲁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内,同时按照国务院划定的地震危险区和值得注意的地区及其对我市影响情况,每年制定并实施市级和县(市、区)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加强领导,争取做出具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建设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强化对重点地区的地震前兆监测,定期购置并升级地震流动仪等应急监测设备,完善地震现场流动观测系统。加密跨断层流动水准监测,使地震前兆监测手段更加密集,前兆台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提高对地震异常信息的捕捉能力。坚持长、中、短临预测预报相结合,强化对地震群测群防和地震台网观测资料的应用,完善地震预测信息会商机制,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

(三)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县(市、区)级财政保障对“三网一员”的稳定投入机制,宏观观测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落实社会地震观测员补助资金,保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和群测群防工作队伍的稳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尚未建立群测骨干点的县(市、区)和宏观测报点的乡(镇),要尽快建立。处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市、区),至少要建有2个群测骨干点。

三、大力推进震害防御体系建设,增强综合抗御震灾能力

(一)依法强化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要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性建设标准进行设计。依法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公路、铁路、机场、桥梁、水库、电力、通信、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满足国家规程、规范标准。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市、县(市)、上街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市政、交通、人防、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 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执法监督。市、县(市)、上街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加编制,成立专职地震执法队伍。“十二五”期间,市级要成立不少于15人的执法队伍,县(市)、区要成立不少于3人的执法分队,确保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加强对城镇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抗震设防监管,“十二五”末,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以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建设、“科普村村通”等为载体,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紧急避险能力和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中小学校要编制地震应急疏散预案,把防震减灾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每学年至少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争取在“十二五”末,全市要有100所学校创建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0所创建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推进地震安全基础探测工作。继续开展建成区及新规划区的地震安全探测工作(活断层、古河道、软土地基、沙土液化、黄土湿陷等),“十二五”期间,逐年分区摸清地下情况,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提供依据,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地下清楚、地上结实”的地震灾害预防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的工作成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予以合理避让。

(四)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建设。继续把抗震防灾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编制实施村镇抗震防灾专业规划,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新建农居抗震设防质量的指导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市、县(市)、上街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对村镇房屋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增强村镇房屋抗御地震破坏的能力。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2015年前,全市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五)推进地震灾害预测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系统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市区地震灾害预测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完成对市区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及加固改造。建立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系统,该系统在地震灾害发生后几小时内可对我市地震灾害损失进行快速预估,为抗震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六)开展地震破坏烈度速报系统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建设4到5个地震烈度台,到2015年,建设22个覆盖全市的地震烈度台(每县市3个、上街区1个、市区3个)。该系统建成后,可在震时同步测定不同区域地震破坏烈度,为震害评估和救援提供决策依据。

四、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水平(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完善指挥部工作制度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经常性的工作通报和联络机制,保证指挥部各项功能的实现。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检查,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地震紧急救援人力、物力及各项救援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完善军地、部门、区域之间的地震应急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行业救援队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明确定位和职责,完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建立郑州市应急救援综合支队,充实救援设备,提升救援能力。积极推进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争取在2015年前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发展到8千人。建立地震救援行业组织,加强对各级各类地震救援队伍的培训。

(三)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修订并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可操作性。各级发展改革、民政、安监、地震等部门要认真配合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演练。

(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提高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10座应急避难场所(科普宣教基地)。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应急避险通道,配置紧急救生避险设备。

(五)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郑州市应急储备物资中心,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完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大震巨灾的运输投送能力。加强通信、广电、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通信、广播电视和电力供应。

五、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好市、县(市、区)防震减灾规划的衔接,统筹配置资源,加强基础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加大对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要设立防震减灾专项事业发展经费,县(市)、上街区每年不低于15万,区每年不低于10万。

(二)加强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十二五”期间,县(市、区),未设立地震工作机构的,应设立地震工作机构;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内要有相应的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工作,县(市)、上街区地震工作机构要保障有6—8人的编制,区地震工作机构要保障有3—4人的编制。各县(市、区)的地震台站要保障有2—3人的编制,保证全天候值守。要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制度,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军地相互协调支持、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四)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进一步落实防震减灾法定职责,明确防震减灾各个管理领域和环节的执法主体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十二五”期间,在加强贯彻实施现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同时,注重地方性配套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制定•郑州市地震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郑州市地震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细则‣、•郑州市地震局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同立法部门的联系,将•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上升为我市地方性法规。对•郑州市实施†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办法‣和•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进行立法。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第四篇: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范文

金政文„2003‟149号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地方专利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的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构建经济发展新优势,实现技术跨越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专利工作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基础法律制度,知识产权的竞争已成为国际间科技竞争和经济竞争的一个战略制高点,拥有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1 — 已成为衡量企业乃至一个地区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以及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大,首次把拥有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写进工作报告,这是党中央面对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在知识产权方面作出的总体战略谋划。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公平竞争,维护经济发展安全的需要;是激励创新精神,充分体现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政策,全面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需要;是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促进技术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需要。因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以及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专利工作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专利保护意识,把专利工作抓紧抓好。

二、营造良好环境,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专利制度建设

(一)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力度。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科技、经贸、教育等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深刻领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意见》精神实质,加强对干部、职工和学生的专利知识培训和教育,在区党校开办知识产权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及专利管理人员的培训,使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规模企业至少有一名专利明白人;在中小学开展发明创造实践活动,从青少年抓起,培养发明创造热情和技能,提高其创新意识,营造尊— 2 — 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专利的舆论氛围。增强科技人员的专利意识,逐步扭转“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

(二)积极为企业建立专利制度提供服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摸清辖区企业的专利申报和使用情况,引导、帮助企业特别是规模企业建立健全专利管理机制,将专利工作纳入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把在企业中建立专利制度,作为服务和支持的重点,与企业建立必要的信息互通机制,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排忧解难,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联系,摸清专利申报情况和科研项目情况,大力扶持各类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尽快形成产业化。

(三)加大对专利项目的经费支持力度。在确定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上,要围绕战略重点和优先发展领域,重点支持可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减少对模仿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产业。

(四)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利申报单位和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区政府将安排一定的专利专项资金,设立金水区专利资助资金,凡在金水辖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及住所在该市辖区内的个人,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外发明专

— 3 — 利、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时支付的专利申请费,在拿到授权书后,可申请资助。凡属最新《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并被认定为郑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成果的,加大资助力度。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设立专利资助资金,用于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

在企业,专利权拥有单位在专利授权3个月内,应按《专利法》有关规定,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专利权许可他人实施的,可按许可净收入25%的比例,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单位自行实施的,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每年可按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净收入的5%,或者按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净收入的1%,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采用专利权入股的股份制企业,可以按专利入股时作价金额25%的股份奖励给发明人,发明人依据所持股份分享收获。

(五)坚决查处和制裁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保护是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促进作用的根本保障。政府主管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保护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同时进行广泛的宣传,作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要配合司法部门进行查办,确保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加快企业专利制度的建立

企业,是专利申报和实施的主要力量,为使企业真正获得核— 4 — 心竞争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不断把企业做强做大,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确立企业专利发展战略。要着眼企业的长远发展,建立健全企业的科研开发和专利管理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组织制定企业专利发展规划和计划,建立专利管理制度,实施专利发明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要积极宣传、贯彻《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消除人们对专利认识的空白点和各种误区。

(二)掌握和运用专利战略。要利用专利制度的保护作用和信息公开功能,以支柱产品和涉及技术领域为导向,搜集和分析相关专利文献,找出企业在该项产品或技术领域的发展空间,避免低层次重复研究,分析竞争对手的状况,提出应对措施,维护自身的权益,不断强化自身的开发能力,争取做到生产一代,改进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对具有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的成果,要尽快申报专利,避免他人占有、使用。只有这样,企业才会尽快地、最大限度地使自己的产权占有市场。善于运用专利战略与企业的技术创新、品牌、技术标准等有机结合,从而使企业获得核心竞争优势,排除竞争障碍,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服务。

(三)建立和逐步完善企业专利工作的运行机制。首先,要把专利工作纳入到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把专利工作溶入到企业的科研、开发、经营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等环节中。通过有效运行专利制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专利技术申报的质量和

— 5 — 数量,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其次,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切实依法兑现“一奖两酬”,建立企业内部合理的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企业应对获得职务发明权的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作出的专利及其实施效益定期评价,及时兑现应分配的利益与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企业职工参与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的积极性,使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四)注重利用专利文献和项目跟踪,避免低层次重复研究和侵权。专利文献集技术、法律和经济信息于一体,具有内容广泛、报导及时准确、使用简便的特点,是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信息。因此,企业在科研立项、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产品出口以前都应该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了解与本企业相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市场需求,以提高研究开发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及侵犯他人专利现象的发生;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要继续跟踪同类技术的专利申请动态,及时调整开发研究计划;在技术、设备引进或进行中外合资、合作中,外方以技术、产品作为投资的,企业应当先进行专利检索,以了解其法律状态,并提供检索报告,为谈判、签约提供依据;拟出口的新产品、新技术、事先要检索出口国(地区)该产品、技术的现状。为此,条件成熟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与企业生产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对不具备建立信息库的企业,应去专利管理部门、情报部门及时查询有关信息,以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商业企业要认真执行《专利法》。各商业企业要真正— 6 — 认识到假冒、冒充专利商品的危害性,建立完善专利商品进货管理制度,严把进货关。在进货时凡涉及专利商品的,须供货方提交专利证书及有效交费证明等,并留复印件备查,把假冒、冒充专利的商品有效地挡在柜台之外。同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专利打假活动,以维护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贸城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六)加强专利权保护,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要学会运用专利保护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围绕专利产品作好监督保护工作,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应及时掌握确切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企业也要尊重他人的专利权,避免侵权触犯法律。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专利 意见

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1月21日印发

— 8 —

第五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郑政〔200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郑州市民办教育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二、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支持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三、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教育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扩大教育规模、满足社会需求,各种办学模式都可以大胆尝试和积极探索。

四、支持公民个人或社会组织自筹资金独立办学或联合办学。民办学校、民间资金可以与公办学校合作办学,也可以参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改制、收购、兼并,按股份制运行。

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引导民办高校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支持民办中等专业学校学历、非学历教育并举,长、短期培训结合,开展多种形式办学。

强化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鼓励公、民办学校进行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积极开展文化、艺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为社区教育和劳动就业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学校之间合并组建集团式的办学实体。

鼓励公、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按照程序搞好资产评估,明晰产权关系。

五、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要根据受委托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公办中小学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给相应的教育经费。

六、支持民办学校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积极为民办学校提供信贷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把民办学校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对民办学校提供信贷优先、利率优惠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应民办学校发展的信贷服务项目和信贷品种,增加民办学校的融资方式和渠道,对民办学校开展信用贷款。

七、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民办学校所需办学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和城镇建设规划,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统筹安排,保证民办学校发展的土地需要。民办学校的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学校建设整体规划的要求。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民办学校倾斜。民办学校办学用地,可采取划拨、出让、租赁等多种方式提供,费用凡有国家规定的,均按下限标准收取。

八、进一步优化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教育、劳动保障、民政、物价、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应为民办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依法对民办学校进行设立、登记、变更或备案等审批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由给民办教育设置障碍,不得对民办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

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帮助学校抓好教学、生活秩序,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九、依法保护民办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要为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任职资格评审、职称评定、人事争议等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服务。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评审、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教龄和工资计算、档案管理、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证公、民办学校在教学教研活动、学术交流等方面一视同仁。

十、优化资源配置,允许教师在公、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在教师流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人才市场秩序,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办学校可以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向社会招聘的教师,档案由人才流动中心统一管理,按有关政策需办理户口关系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办理。

民办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与所聘教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人事政策规定。要保证为所聘用教职工依法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解除所聘教职工的后顾之忧。因教师流动、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人事仲裁。

十一、民办学校学生在学籍管理上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对待。

十二、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落实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安排方面,对民办学校给予适当照顾和指导,并统一纳入招生工作中。

十三、通过政府拨款、社会融资、社会捐赠等渠道筹资,设立郑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和促进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十四、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纳入政府的督导评估范围。教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定期进行督导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估结果,保证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教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

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公布审计结果,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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