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务员加薪倾斜基层
公务员加薪倾斜基层:调整后基本工资占比近半
2015年01月21日 23:57 华夏时报 【推荐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方案下发 有5000多万人受惠
部分公务员工资已涨 中央部委与市直机关持平
公务员谈加薪:终于不用和同事争领导职务了
【图解新闻】
养老金改革和你到底有啥关系?
调整后基本工资占比增至一半 公务员加薪倾斜基层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1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已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这预示着,将有接近40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500多万离退休人员参与改革。
“此次改革最大的动作就是调整了工资结构,加大了基本工资的比重,这无疑为随之进行的养老金并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月20日,一接近相关部委的业内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文件虽然刚刚下发,但部分中央部委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已从本月起开始上调并补发去年的工资。
增加基本工资比重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始终“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直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之后,该文件方得示人。
虽然官方已明确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与涨薪不可混为一谈,更不可将涨工资视为并轨的前提,但毫无疑问,工资的上涨明显降低了养老金并轨的难度,也给被改革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
“养老金并轨的大方向已定,我们内部确实有些人心惶惶,因为如果按照原有工资扣除养老保险,我们到手的钱至少会减少几百元,即便先前有‘先涨再并’一说,但在没有看到文件之前,心里终究不踏实。”1月20日,北京市某机关单位公务员魏新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1月份所发的工资条来看,他们暂未上调工资,但已经将部分绩效纳入基本工资科目,从而增加了基本工资的比例,虽然此次上调工资的总体数额尚未知晓,但简单计算,应该足以支付并轨后扣除的养老金额度。
在此之前,魏新宇的基本工资与各类津补贴的占比大致是三七开,调整之后,基本工资已接近工资总额一半。
据记者了解,国务院在印发《通知》后,还附带转发了3个具体方案,名称分别是《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其中,机关工作人员的调整方案提出在明确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后,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它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同时,本次公务员加薪将在提高各级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的增长,并强调各级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标准。
有媒体统计,调整后,内地公务员体系中最高级别的正国级官员最高基本工资由7020元增至11385元,最低的办事员基本工资由630元增至1320元,从加薪幅度来看,改革明显向基层公务员倾斜。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曾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自2006年调整过后基本就没涨过,同时,从2005年的数据来看,机关全部人员(包括后勤人员以及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工资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的比例关系是1.17∶1,机关公务员(不含后勤等人员)与国有企业员工比例关系是1.09∶1,公务员工资均处于中等偏上水平;2012年,以上两组比例关系分别是1.03∶1和0.94∶1。
也就是说,公务员工资与社平工资基本持平,但比国有企业工资偏低,同时从数据的变化可以看出,公务员工资已由中等偏上向中等偏下靠近,公务员涨薪大势所趋。
而对于事业单位的相关调整,记者仅从相关文件中看到了按照岗位、级别公布出来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至于具体的调整方案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的调整方案,目前还没看到公开的详尽内容。
替代率不会降低?
上调工资虽已将养老金并轨的影响降到了最低,但并轨后的养老金水平依然是被改革人员最关心的话题。
就此话题,胡晓义明确表示,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国家审计署、公安部等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已先行上调。以某正局级退休人员为例,其本月领得的税后工资近9000元,相比过去增加了近2000元,加上补发的工资,该退休人员本月共领得退休金两万余元。
但对于在职人员而言,未来的养老金水平尚不确定。“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样的制度,仅以此来看其养老金的替代率势必降低,但职业年金恰恰就是用来弥补减少的这部分水平,使得养老金的替代率仍能达到80%—90%的水平。不过,从目前所发的文件来看,职业年金的相关内容尚缺细则,具体的筹资标准、方案设计都还在制定当中。”1月20日,某大型险企专业人士崔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职业年金的筹资标准已规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但由于统筹层次不同,具体执行起来会有不同,而这一切都增加了替代率的变数。
根据公开数据计算,2013年企退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为44.13%,也就是说,如果想保证在职人员养老金的替代率达到80%的水平,职业年金至少需要完成35.87%替代率的使命。同时,被改革人员能否达到原有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还与工作年限、社会平均工资、工资的增长机制等多重因素有关。
“养老金并轨后,被改革人员的养老金是否依然能够达到80%的替代率,这个问题很难讲。因为职业年金的待遇水平高度依赖于多年来的投资收益,因此,暂时很难算出一个具体数额,但按照国家表态来看,应该是可以达到。”1月20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博士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第二篇:公务员加薪倾斜基层:调整后基本工资占比近半
辽宁中公教育:http://ln.offcn.com
本报记者王晓慧北京报道
1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已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这预示着,将有接近40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500多万离退休人员参与改革。“此次改革最大的动作就是调整了工资结构,加大了基本工资的比重,这无疑为随之进行的养老金并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月20日,一接近相关部委的业内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文件虽然刚刚下发,但部分中央部委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已从本月起开始上调并补发去年的工资。
增加基本工资比重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始终“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直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之后,该文件方得示人。
虽然官方已明确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与涨薪不可混为一谈,更不可将涨工资视为并轨的前提,但毫无疑问,工资的上涨明显降低了养老金并轨的难度,也给被改革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
“养老金并轨的大方向已定,我们内部确实有些人心惶惶,因为如果按照原有工资扣除养老保险,我们到手的钱至少会减少几百元,即便先前有‘先涨再并’一说,但在没有看到文件之前,心里终究不踏实。”1月20日,北京市某机关单位公务员魏新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1月份所发的工资条来看,他们暂未上调工资,但已经将部分绩效纳入基本工资科目,从而增加了基本工资的比例,虽然此次上调工资的总体数额尚未知晓,但简单计算,应该足以支付并轨后扣除的养老金额度。
在此之前,魏新宇的基本工资与各类津补贴的占比大致是三七开,调整之后,基本工资已接近工资总额一半。
据记者了解,国务院在印发《通知》后,还附带转发了3个具体方案,名称分别是《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其中,机关工作人员的调整方案提出在明确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后,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它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同时,本次公务员加薪将在提高各级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的增长,并强调各级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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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统计,调整后,内地公务员体系中最高级别的正国级官员最高基本工资由7020元增至11385元,最低的办事员基本工资由630元增至1320元,从加薪幅度来看,改革明显向基层公务员倾斜。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曾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自2006年调整过后基本就没涨过,同时,从2005年的数据来看,机关全部人员(包括后勤人员以及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工资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的比例关系是1.17∶1,机关公务员(不含后勤等人员)与国有企业员工比例关系是1.09∶1,公务员工资均处于中等偏上水平;2012年,以上两组比例关系分别是1.03∶1和0.94∶1。
也就是说,公务员工资与社平工资基本持平,但比国有企业工资偏低,同时从数据的变化可以看出,公务员工资已由中等偏上向中等偏下靠近,公务员涨薪大势所趋。
而对于事业单位的相关调整,记者仅从相关文件中看到了按照岗位、级别公布出来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至于具体的调整方案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的调整方案,目前还没看到公开的详尽内容。
替代率不会降低?
上调工资虽已将养老金并轨的影响降到了最低,但并轨后的养老金水平依然是被改革人员最关心的话题。
就此话题,胡晓义明确表示,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国家审计署、公安部等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已先行上调。以某正局级退休人员为例,其本月领得的税后工资近9000元,相比过去增加了近2000元,加上补发的工资,该退休人员本月共领得退休金两万余元。
但对于在职人员而言,未来的养老金水平尚不确定。“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样的制度,仅以此来看其养老金的替代率势必降低,但职业年金恰恰就是用来弥补减少的这部分水平,使得养老金的替代率仍能达到80%—90%的水平。不过,从目前所发的文件来看,职业年金的相关内容尚缺细则,具体的筹资标准、方案设计都还在制定当中。”1月20日,某大型险企专业人士崔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职业年金的筹资标准已规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但由于统筹层次不同,具体执行起来会有不同,而这一切都增加了替代率的变数。
根据公开数据计算,2013年企退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为44.13%,也就是说,如果想保证在职人员养老金的替代率达到80%的水平,职业年金至少需要完成35.87%替代率的使命。同时,被改革人员能否达到原有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还与工作年限、社会平均工资、工资的增长机制等多重因素有关。
“养老金并轨后,被改革人员的养老金是否依然能够达到80%的替代率,这个问题很难讲。因为职业年金的待遇水平高度依赖于多年来的投资收益,因此,暂时很难算出一个具体更多公务员资料详情:http://ln.offcn.com/?wt.mc_id=bk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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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但按照国家表态来看,应该是可以达到。”1月20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博士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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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公务员 加薪 一辩稿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一份要求给公务员加薪的提案引起了巨大争议,招来了一片骂声。这份提案出现的原因是有一部分基层公务员抱怨工作的薪水低、压力大、被误解,近期一项涵盖全国100位公务员的调查也显示,有93位受访者表示“公务员不好当”。然而日前抽样2000条网民发言显示,反对公务员涨薪的意见超过半数,占据62.3%,这与“超半数公务员认为自己工资待遇低”形成鲜明对比。公务员法规定工资包括国家统一发放的基本工资和地方财政决定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基于这个辩题,我方认为公务员加薪指的是国家投入资金给全体公务员增加基本工资。
首先,我们知道公务员这个职业的特点是各种补贴福利名目极多,且数目当前无从考证。公务员的法定基本工资自2006年来都没有调整,但为什么最近才出现了一些抱怨声,显然一直以来公务员的收入远不止表面上这些。在武汉市的一次清理行动中,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07至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人均达到了7.4万元。据研究过中国公务员薪酬问题的复旦大学副教授孙琳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所谓的“阳光工资”政策也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且效果并不佳,只规定了一部分津贴的名目但数量依然未知,当前的官员收入公开制度也形同虚设。因此,在现有收入的构成和数目根本都不明的情况下,即使有部分公务员工资并不高,但我们真的无法看清这一巨大群体的实际收入,到底有没有必要加、加多少无从得知。特别是公务员涨薪是政府动用公共财政,自己给自己加薪,这样做显然无法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信服,招致非议和反对。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务员的实际工作状态和真实收入待遇充满了困惑甚至误解偏见。我方认为,要进行工资改革,第一步应以廉政改革为契机,实行公务员收入公开透明制度,这样才能确保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人民吃下一颗定心丸,同时也能消除当前广大基层公务员辛苦工作还遭人误解的局面。这样做与当前没有工资透明的情况下贸然加薪,激化本已尖锐的官民矛盾相比更稳妥也更有效。
再者,公务员职业独有的超优势待遇必须也纳入考虑:上千年来官本位的社会背景下的高社会地位、超稳定的工作状态和丰厚的保险、退休金等福利保障。因此,简单地说公务员群体收入低并不客观。以五险一金为例,普通单位一般只有一险一金,且还要从你的工资里扣20%至40%,而公务员是不用交钱就享受这些待遇。另外,公务员一辈子不用缴社会养老保险金,退休金却是其他职员的两到三倍。因此我们不能不把这些远超于一般职业的福利算入公务员的收入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当今中国 公务员收入不透明且还有许多附加的福利需要考虑在内,全体加薪的政策既不合理也不合民情,因此不应该。
香港 公开透明 每年加薪 民众理解
深圳 科级7000+3000平均4000 有人高
德国 最早实行公务员 完全透明 补贴公开
新加坡 凡涉及纳税人的钱必须公开可查
第四篇:党章学习小组思想汇报之公务员向基层倾斜的相关看法
党章学习小组思想汇报
我们小组谈论的问题是“公务员岗位向基层倾斜的相关看法”。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首先需要结合目前整个行政系统的现状和公务员的素质情况来进行这个问题的探讨。
目前我们的行政系统处于一个新老交替的转型期,一大批年富力强的知识分子开始进入到这个系统中,为政府的能力的提高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公务员的素质在整体上是有很大程度的提高的。本科、硕士、博士等学历的人才数量大大增多,也使得公务员的竞争更加激烈,这样也更能为国家选取优秀的人才。
关于“公务员岗位向基层倾斜的相关看法”,我认为他有利有弊,但是利相对于弊来说更大一些。
在我看来,利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招录优秀的人才,到那些艰苦的地方,本身也是一种智力支持和人才资源的投资。这些地方为什么艰苦?又为什么在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时代还是那么贫穷?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留不住人才。而公务员岗位向基层倾斜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这个重要的条件;第二,对于公务员本人来讲,能在欠发达地区或条件比较艰苦、工作强度大的地方得到锻炼,也能做到“夜阑卧听风吹雨”,真正关心民众疾苦。众所周知,当代知识分子最缺的就是社会实践能力,深入基层正好给了他们这样一个机会,只有接触到最底层的社会大众,他们才会体会到他们肩上的责任有多重,自己学到的知识也才能应用于实践中去;第三,公务员岗位向基层,向条件艰苦的地方倾斜,也有助于为公考热降温,使公务员考试回归其本义。面对全国瞩目的国考,社会对他的关注程度几乎超过了对高考的关注程度。过度的国考热不仅不利于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的正常发展。另外,更多的人参与到行政系统中去,也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第四,这种做法也可以促进整个国家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真正的促进就业,完善就业,提高就业人员素质,为各方面的经济转型创造条件。
当然他的弊端也是不能忽视的,我们应该理性对待这个政策。公务员岗位向基层倾斜使得一批高级知识分子在一个自己能力根本得不到发挥的职位上去,在一定意义上说,会埋没人才。另外,公务员的待遇水平差别较大。从基层做起,到达自己理想的职位需要较长的时间。在一批有实力的人才眼中会是一种阻碍,也会导致一批人放弃公务员的职位,使得人才的流失。最后就是公务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过多的到基层锻炼,而且基层的监督体系又不是很完善,会造成社会对公务员印象的下降,进而影响社会对行政人员的评价。
总的来说,我们要谨慎地对待任何一次变革。变革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年幼走向成熟的过程。公务员岗位向基层倾斜,作为一项新的政策,需要社会的检验。在检验的过程中不断改正,趋利避害,这项政策也能为我们带来福利。
第五篇:公务员的加薪内容@HiAll整理
标
题: 公务员的加薪内容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2003年12月17日10:20:04 星期三), 转信
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常增资原则
所谓“正常增资”,就是国家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工资。由于公务
员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所提供劳动的数量的质量难以精确计量,而随着国发经济的 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公务员年功的 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有所增加。一方面要定期、全面地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 一方面要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定期给公务员增加工次。实行正常增资原则,一方面能 够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另一方面,能够使职务相同而 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同的公务员之间,在工资报酬上拉开差距,激励他们更好地尽职 尽力。
(二)平衡比较原则
国家机关与企业的工作性质不同,劳动特点不同,应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工资 水平要有比较。国家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时,应将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以 不断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这一原则意在使工资分配中的公平合理原则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得以实现,并吸引 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三)物价补偿原则
即国家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适时调整公务员的工资,使工资增长率高于或等于物 价上涨率,以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 因为当物价上涨时,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劳资 双方谈判的结果调整职工的工资,而公务员的工资是经过法定程序调整的,各行政机关 不能根据物价上涨的情况自发地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就需要实行物价补偿制度。
(四)法律保障原则
担任一定职务和级别的公务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享有领取工资报 酬的权利。与公务员享有的其他权利一样,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是基于公务员的身份发 生的,并受国家法律的保障。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 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也 就是说,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晋级、晋职、定期晋 升工资档次、调整工资标准、调整保险福利待遇等情况时,才能按照规定进行;减少公 务员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受到降级处分、降低职务等情况时,才 能按有关规定进行。不能随意增加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是强调工资制度和保险福利制度 的严肃性,严明工资纪律,维护全国政令的统一;不能随意扣减公务员的工资和保险 福利待遇,是强调公务员获得法定劳动报酬、享受法定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应受保护; 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超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随意扣减公务员的工资 和保险福利待遇,公务员有权提出申诉,并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即职务级别工资制。它是在总结我国40多年来实行的 职务等级工资制与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的经验教训并吸收了国外公务员工资制 的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的,其构成可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 组成部分。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职级工资构成的主体。职务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职 务高低、责任轻重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工资标准,是晋级工资制中体现按劳分配的重要 内容。在职务工资标准中,每一职务层次设若干工资档次,工作人员按担任的职务确定 相应的职务工资,并随职务及任职年限的变化而变化。级别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能力和资 历确定工资标准。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十五级,一个级别设置一个工资标准。基础工资 是按大体维持公务员本人基本生活费用而确定的,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它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工龄工资是按公务员的工作年限 确定工资标准,主要体现公务员的积累贡献。除此之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还包括地区 津贴和岗位津贴。
公务员正常增资的途径有三种:
1.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公务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要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可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考核不称职的,不得晋 升工资档次。
2.晋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增加工龄工资。公务员随职务、级别的晋升和工作年 限的增长相应增加工资。公务员职务提升后,按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执行;晋升级别的公 务员,均可相应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本职务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公务 员随工作年限的增长,相应增加工龄工资。
3.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在正常晋升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的情况下,国家定期调整公 务员的工资标准。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的增长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工资;根据国家经 济发展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增长,定期调整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标准。
二、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级别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 发[1993]85号)的腾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 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 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 的研究生为220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为240元;博士学位研究生为270元。
(二)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 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 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职务、级别领 取相应工资。具体办法是: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有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为办 事员一档5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二档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一档 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二档7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 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99元; 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116元。
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 类人员一至二档。
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类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 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应及时确定其级别。具 体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的学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 位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没有获得 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 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二)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本人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任 科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15年及以下的,定为十四级;16到20年的,定为十三级;21到 25年的,定为十二级;任办事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10年及以下的,定为十五级;11至 15年的,定为十四级;16至20年的,定为十三级。
三、公务员的福利
我国公务员的福利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改善和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工 资报酬和劳动保险以外,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提供服务以及发放补贴等形式,给予 公务员的一种生活保障和生活享受,用以满足他们带有共同性或普遍性的消费需要,解 决公务员个人或家庭难以解决的某些困难。
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为满足公务员共同需要、减轻公务员的家务劳动、方便生活并使公务员获得 优惠服务而建立的集体福利设施.如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理发室、疗养院等。
(二)为满足公务员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其身体、文化素质而建立的文体福利设施。如 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游艺厅、体育场、游泳池等。
(三)为满足公务员的不同需要,减轻其生活负担,而设立的福利补贴。如上下班交 通补贴、防署降温费、洗理费、房租补贴、生活用品价格补贴以及生活困难补助等。公 务员的生活困难补助,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二种定期补助是对生活费用低于一般不平,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公务员,确定补助金额,按月发给;临时补助是对公务员发生 一些特殊困难而自己又无力解决的,如因疾病、死亡、天灾、人祸等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性的补助,补助对象只限于本人或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另外,国家公务员还可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病假待遇、产假待遇和年休假待遇等。公务员福利经费来源,按工 资总额的比例,从行政经费中提取。
公务员福利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务员福利所满足的主要应是公务员共同 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二是公务员福利的待遇水平要与本部门的经济状况相适应;三 是要正确处理公务员福利和工资的关系,保证按劳分配收入在公务员收入中占主要部分。
四、公务员的保险
公务员的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建立的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 予物质帮助的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其目的在于 满足公务员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公务员保险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公务员保险制度为部分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帮助,使 他们能够尽快恢复劳动能力,这对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益 的。
(二)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和逐步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公务员健康地工作 并解除公务员的后顾之忧,这对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把全部精力投身于工 作之中无疑也是有利的。
(三)健全的公务员制度还可以使公务员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他们更加 自觉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工作。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与公务员的福利制度一样,都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都是公务员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公务员保险制度具有自己的一些特征:一是 公务员保险的对象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以及应当由他们供养的直系亲属;二是建立 公务员保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丧失劳动能力或待业原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是保险的组织与实施都是社会化的。从公务员保险制度的这些特征看,公务员保险制 度所遵循的是社会主义的物质保障原则。
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公务员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2.公务员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3.公务员疾病的公费医疗和保险待遇;
4.公务员生育的保险待遇;
5.公务员退职退休的保险待遇;
6.公务员待业期间的保险待遇;
7.公务员供养直系亲属的保险待遇;
8.公务员集体保险待遇。
对上述公务员保险项目的实施范围、待遇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国家都要通 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具体明确的予以规定,以便于使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
中国网200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