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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中小学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固镇县中小学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第一篇:固镇县中小学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固镇县中小学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组织领导制度

1、各项目学校要分别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及学校一把手任组长,教育局相关科室及学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能作用,加强对县区、对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

3、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部分贫困留守儿童给与生活补助,确保他们不辍学。同时不断改善学校的条件,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二)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三)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座谈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办村(居)家长分校和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与学校或临时监护人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四)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五)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教育局和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找一名爱心(爸)妈,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组织一次留守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等“九个一”活动。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六)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

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帮扶教师每学期给留守儿童写信1次,在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之间架起一座友谊之桥,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记录他们的成长历程。

7、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8、谈心、通话情况要有记录,每月上交学校政教处存档备查。

(七)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学校和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录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八)留守儿童安全生活公约

1、听从学校老师教导,不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易造成事故的器械、玩具到学校,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上课期间,不随意出校门,有病有事自觉履行请假手续。

3、勤奋简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购买和食用

不合格的小食品。不挑食厌食,体谅父母的艰辛。听从家长、老师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不自行其事。

4、自尊自爱,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做有损于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情。

5、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做危险性游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

6、主动与老师沟通,定期与父母书信、电话联系,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九)留守儿童学习制度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总结学习经验、科学利用学习时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课前认真预习,并准备好学习用品。

3、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

4、课后认真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工整。

5、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偏科,不厌学,争当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6、既坚持课堂上老师指导下的自学,又坚持自己计划中的自学,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7、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

8、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组织的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发展。

(十)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制度

1、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

2、配备心理辅导教师。

3、心理咨询工作的宗旨是辅导“留守儿童”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留守儿童”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5、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的“留守儿童”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6、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留守儿童”。

7、对“留守儿童”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十一)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工作制度

1、按照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履行职责。

2、服从县区和学校分配的留守儿童工作任务,加强对班级内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对留守儿童一视同仁,注重留守儿童后进生的转化。

3、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引导,有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注重对留守儿童个案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和推广留守儿童成长中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案例、做法及经验,促进学校留守儿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十二)留守儿童“爱心妈妈”(代理家长)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

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及家庭基本情况,引导纠正其思想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留守儿童亲情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主要任务:

1、开展“双互”、“双访”活动(“双互”,即“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双访”,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每学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留守孩子的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与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了解留守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

2、坚持经常联络。每月与留守孩子进行一次见面或沟通交流;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进行一次电话或书信联系;每

学期与留守孩子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家长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3、明确帮扶内容。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在思想、学习、身心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般的关爱。

第二篇: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组织领导制度

1、各项目学校要分别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及学校一把手任组长,教育局相关科室及学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能作用,加强对县区、对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

3、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部分贫困留守儿童给与生活补助,确保他们不辍学。同时不断改善学校的条件,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二)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三)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座谈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办村(居)家长分校和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与学校或临时监护人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四)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五)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找一名爱心(爸)妈,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组织一次留守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等“九个一”活动。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六)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

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帮扶教师每学期给留守儿童写信1次,在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之间架起一座友谊之桥,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记录他们的成长历程。

7、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8、谈心、通话情况要有记录,每月上交学校政教处存档备查。

(七)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学校和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录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八)留守儿童安全生活公约

1、听从学校老师教导,不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易造成事故的器械、玩具到学校,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上课期间,不随意出校门,有病有事自觉履行请假手续。

3、勤奋简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购买和食用不合格的小食品。不挑食厌食,体谅父母的艰辛。听从家长、老师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不自行其事。

4、自尊自爱,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做有损于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情。

5、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做危险性游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

6、主动与老师沟通,定期与父母书信、电话联系,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九)留守儿童学习制度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总结学习经验、科学利用学习时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课前认真预习,并准备好学习用品。

3、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

4、课后认真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工整。

5、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偏科,不厌学,争当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6、既坚持课堂上老师指导下的自学,又坚持自己计划中的自学,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7、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

8、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组织的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发展。(十)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制度

1、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

2、配备心理辅导教师。

3、心理咨询工作的宗旨是辅导“留守儿童”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留守儿童”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5、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的“留守儿童”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6、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留守儿童”。

7、对“留守儿童”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十一)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工作制度

1、按照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履行职责。

2、服从县区和学校分配的留守儿童工作任务,加强对班级内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对留守儿童一视同仁,注重留守儿童后进生的转化。

3、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引导,有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注重对留守儿童个案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和推广留守儿童成长中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案例、做法及经验,促进学校留守儿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十二)留守儿童“爱心妈妈”(代理家长)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

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及家庭基本情况,引导纠正其思想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留守儿童亲情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主要任务:

1、开展“双互”、“双访”活动(“双互”,即“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双访”,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每学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留守孩子的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与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了解留守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

2、坚持经常联络。每月与留守孩子进行一次见面或沟通交流;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进行一次电话或书信联系;每学期与留守孩子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家长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3、明确帮扶内容。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在思想、学习、身心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般的关爱。

第三篇: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黟县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运行管理办法

为确保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规范、有序、健康地运行,发挥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留守儿童之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遵循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配合,学校负责落实的运行管理机制。

第二条

成立以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学校一把手为副组长的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强化指导,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第三条 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的设施器材属国有资产,由当地政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学校统一造册登记,加强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

第四条

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有效的工作、学习、活动等计划、规划,丰富关爱活动,扎实抓好落实。

第五条

每所留守儿童之家确定2名以上具有爱心、责任心强的学校管理人员,负责开展管护、教育和管理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基层单位、五老人员等组建管护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深入细致地开展关爱活动。

第六条

开通网络和电话,开展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视频、电话沟通交流,保证信息畅通,反馈及时。

第七条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道德品格培育、健康文化熏陶、体质体能锻炼、社会实践活动、独立合作能力培养和心理健康疏导,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

组织课外活动安排辅导,有计划地在节假日、寒暑假开设符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兴趣爱好、技能特长培训,培养留守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情趣。

第九条

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平台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办留守儿童监护人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1期。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的集中辅导,强化家长家教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其履行监护义务。

第十条

活动场所及设施保证在课余和节假日经常对留守儿童开放,有计划开展活动,保证留守儿童充分受益,场所设施不得长期闲置、挤占或挪用。

二、留守儿童之家创建标准

(一)硬件五有标准: 1.有不低于20m2的室内场地:要有能满足留守儿童活动的教室,桌凳齐全,有课外学习、功课辅导、心理疏导场地。

2.有室外活动场地:满足留守儿童开展室外文体活动的需要。

3.有设备、器材:要有一定数量的图书、期刊、报纸和文体器材,基本满足留守儿童的文化娱乐需求;配备电脑(带视频)、电视机、电话等设施设备,方便留守儿童学习与父母联系交流。

4.有阵地:要有标志明显的“留守儿童之家”牌子;有图文并茂、能够反映留守儿童工作情况的版面,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机构、工作计划行事历、工作制度、活动内容、活动剪影、图片等。

5.环境好:内部安全防护到位、周边社会秩序井然,确保安全,确保留守儿童身心健康。

(二)软件五有标准:

1.有机构:主要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

2.有制度:有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教育管护、管理制度、活动制度、工作考评等制度。

3.有安排: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中有活动,年末有总结。

4.有队伍:有一支具有较高社会责任心、具备一定教育管护能力、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关爱队伍,确保“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5.有资料:有能反映留守儿童和家长基本情况、儿童进步成长的记录、工作档案、花名册、个人档案联系卡、“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结对表、帮扶结对花名册、兴趣爱好作品、心得体会、以及“四个五”活动开展的相关图片、图书、报刊、资料等。

三、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办村(居)家长分校和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与学校或临时监护人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三)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四)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找一名代理家长,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组织一次留守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的“五个一”活动。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五)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

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帮扶教师每学期给留守儿童写信1次,在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之间架起一座友谊之桥,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记录他们的成长历程。

7.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六)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载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七)留守儿童安全生活公约

1.听从学校老师教导,不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易造成事故的器械、玩具到学校,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2.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上课期间,不随意出校门,有病有事自觉履行请假手续。

3.勤奋简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购买和食用不合格的小食品。不挑食厌食,体谅父母的艰辛。听从家长、老师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不自行其事。

4.自尊自爱,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做有损于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情。

5.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做危险性游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

6.主动与老师沟通,定期与父母书信、电话联系,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八)留守儿童学习制度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总结学习经验、科学利用学习时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课前认真预习,并准备好学习用品。

3.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

4.课后认真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工整。

5.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偏科,不厌学,争当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6.既坚持课堂上老师指导下的自学,又坚持自己计划中的自学,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7.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

8.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组织的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发展。

(九)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工作制度

1.按照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履行职责。

2.服从学校分配的留守儿童工作任务,加强对班级内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对留守儿童一视同仁,注重留守儿童后进生的转化。

3.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引导,有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注重对留守儿童个案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和推广留守儿童成长中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案例、做法及经验,促进学校留守儿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十)留守儿童“爱心妈妈”(代理家长)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

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及家庭基本情况,引导纠正其思想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留守儿童亲情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主要任务:

1.开展“双互”、“双访”活动(“双互”,即“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双访”,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每学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留守孩子的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与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了解留守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

2.坚持经常联络。每月与留守孩子进行一次见面或沟通交流;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进行一次电话或书信联系;每学期与留守孩子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家长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3.明确帮扶内容。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在思想、学习、身心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般的关爱。

中小学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是构建“五大网络”,建立“三大机制”,开展“双五”活动。

1.构建“五大网络”。(1)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临时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2)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行政村管护网络。(3)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教网络,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4)以社会团体、“爱心妈妈”、“代理家长”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5)以公检法司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

2.建立“三大机制”。(1)留守儿童学校教育和管理机制。(2)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机制。(3)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3.开展“双五”活动。(1)针对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开展“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每月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的“五个一”活动,组织开展对留守儿童家长进行家教知识、监护人权利义务、儿童维权等培训。(2)在“留守儿童之家”,开展“找一名代理家长(教职工志愿者),结成一个帮扶对子;组织一个报告团,每月举办一次主题教育;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一项特长;读一本好书,交一个好朋友;每月写一封亲情书信,向家长汇报一次生活、学习”的“五个一”活动。

二、留守儿童监护人职责

1.监护人对留守儿童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留守儿童。要认真履行监护义务,使被监护人安全、健康地成长,并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2.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留守儿童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留守儿童失学、辍学。

3.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留守儿童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行为。

4.监护人不得指使未满十六周岁的留守儿童做从事具有收益性的劳动。

5.监护人在留守儿童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6.监护人对留守儿童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7.监护人不得随意开拆留守儿童的信件。

8.监护人在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监护人应当承担留守儿童的法定代理人的义务。

三、关爱留守儿童“十要十不要”

1.要关爱,不要溺爱;

2.要严格,不要严厉;

3.要放心,不要放纵;

4.要包容,不要包办;

5.要对等,不要对立;

6.要教育,不要教训;

7.要真情,不要虚情;

8.要诚信,不要失信;

9.要模范,不要失范;

10.要守法,不要违法。

第四篇: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1

府台小学留守儿童之家使用保养措施

(一)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措施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措施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办村(居)家长分校和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与学校或临时监护人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三)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措施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四)留守儿童之家活动措施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找一名代理家长,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组织一次留守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的“五个一”活动。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五)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

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帮扶教师每学期给留守儿童写信1次,在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之间架起一座友谊之桥,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记录他们的成长历程。

7.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六)留守儿童档案管理措施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载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七)留守儿童安全生活公约

1.听从学校老师教导,不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易造成事故的器械、玩具到学校,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2.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上课期间,不随意出校门,有病有事自觉履行请假手续。3.勤奋简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购买和食用不合格的小食品。不挑食厌食,体谅父母的艰辛。听从家长、老师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不自行其事。

4.自尊自爱,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做有损于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情。

5.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做危险性游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

6.主动与老师沟通,定期与父母书信、电话联系,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八)留守儿童学习措施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总结学习经验、科学利用学习时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课前认真预习,并准备好学习用品。

3.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

4.课后认真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工整。5.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偏科,不厌学,争当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6.既坚持课堂上老师指导下的自学,又坚持自己计划中的自学,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7.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

8.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组织的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发展。(九)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工作措施

1.按照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履行职责。

2.服从学校分配的留守儿童工作任务,加强对班级内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对留守儿童一视同仁,注重留守儿童后进生的转化。

3.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引导,有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4.注重对留守儿童个案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和推广留守儿童成长中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案例、做法及经验,促进学校留守儿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十)留守儿童“爱心妈妈”(代理家长)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

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及家庭基本情况,引导纠正其思想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留守儿童亲情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主要任务:

1.开展“双互”、“双访”活动(“双互”,即“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双访”,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每学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留守孩子的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与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了解留守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

2.坚持经常联络。每月与留守孩子进行一次见面或沟通交流;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进行一次电话或书信联系;每学期与留守孩子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家长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3.明确帮扶内容。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在思想、学习、身心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般的关爱。

(十一)府台小学留守亲情电话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必须做到先记载再打亲情电话。

2、留守儿童打电话对象一般只能是父母,在校期间也可以是临时监护人。

3、留守儿童必须讲文明,有礼貌。

4、留守儿童必须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留守儿童进活动室时严禁穿奇装异服,严禁染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带耳环。

6、留守儿童活动期间必须有组织纪律性,安全第一。

第五篇:肃州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肃州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运行管理办法

为确保全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健康有序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发挥实际效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留守儿童之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遵循政府主导,妇联组织主抓,教育部门主管,学校负责落实的运行管理机制。

第二条 留守儿童之家各项活动设施设备由学校配备,也可由妇联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助。

第三条 要成立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指导工作,协调解决管理运行有关事宜。

第四条 建立、完善有关学习、活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关爱活动,制定并认真落实工作计划和长期规划。

第五条 学校要为留守儿童之家配备1-2名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专、兼职教师,具体负责开展日常的管护、教育和管理工作。妇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五老人员等组建一支具有较高社会责任心、具备一定管护能力、相对稳定的管护和志愿者队伍,协助学校、幼儿园等开展亲情、心理、品德、生活和健康等关爱活动。

第六条 开辟亲情交流网络视频,运用亲情电话,让留守儿童与父母经常沟通交流,同时确保留守儿童有特殊情况时,第一时间与监护人或父母取得联系。

第七条 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开展有关知识辅导活动,加强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卫生安全、独立生活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教育。第八条 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开设各类兴趣班、技能班、特长班,注重留守儿童兴趣爱好和审美情趣的培养。

第九条 开办临时监护人家庭教育培训班,传授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利用家长返乡时机,对留守儿童父母进行集中辅导,督促并指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义务。

第十条 活动场所要面向留守儿童长期开放,保证留守儿童有活动、读书、谈心交流的场地。

肃州区留守儿童之家学习制度

一、留守儿童之家要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每学期集中组织两次留守儿童学习辅导或讲座。

二、每学期组织一次监护人家庭教育培训班;一年组织一次留守儿童家长培训班;家长或监护人要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和讲座,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知识,保证留守儿童身心全面发展。

三、学习辅导或讲座内容要涉及儿童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卫生常识、生活常识及生存安全和法制教育,培养留守儿童自尊、自立意识,引导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四、在校留守儿童由老师组织,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辅导,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

五、老师要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留守儿童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培养留守儿童广泛的兴趣爱好。

六、学习辅导或讲座可由本校教师担任,也可由乡镇妇联邀请志愿者授课。

肃州区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一、学校要充分利用留守儿童之家设施资源,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文体娱乐活动;除正常开放外,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结对帮扶、咨询服务等关爱活动,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家的温暖。

二、本校留守儿童要积极、准时参加留守儿童之家组织的各项活动,听从老师管理,严格遵守留守儿童之家各项制度。

三、留守儿童要爱护留守儿童之家各类设施,自觉维护室内外环境卫生,所用物品、玩具应摆放整齐,使用完毕应物归原处。

四、留守儿童活动期间必须遵守活动纪律,不得追逐打闹、高声喧哗,注意自身安全;活动时要相互尊重、礼貌待人、团结互助、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五、乡镇妇联要协调配合学校,组织开展关爱活动。

肃州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为留守儿童之家配备2名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专、兼职教师,具体负责开展日常管护、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留守儿童之家开放时间为每天下午活动课,双休日在校留守儿童达到10人以上,安排开放。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准时开放;

三、留守儿童之家要开辟亲情交流网络视频或亲情电话,安排留守儿童与父母或监护人交流沟通,对亲情电话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四、参加活动的留守儿童,应自觉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各种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支持老师做好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工作。

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盗、防火,确保留守儿童之家安全。

六、按学年向区妇联上报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计划,每学期放假前上报留守儿童之家工作总结。

七、教师要做好留守儿童之家的各类活动、学习、培训记录,及时向区、乡镇妇联报送活动情况。

肃州区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校,实行集中管理,构建家庭式的校园文化,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加强饮食安全管理,为留守儿童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集体就餐场所,每天检查饭菜质量,确保饮用水和食品的卫生安全;

三、留守儿童在校期间,一但患病或出现意外情况,班主任和生活指导教师要及时将留守儿童送往医院救治,并第一时间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共同商议处理。

四、征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后,老师方可代管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费用,并做到合理开支,有详细记载。

五、对留守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玩水、玩火,教育留守儿童拒进网吧和游戏厅,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肃州区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为了让留守儿童在学校感受到亲情和家的温暖,特制定本制度。

一、动员学校有爱心、有能力的老师每人联系1-2名留守儿童,担任“代管家长”,弥补亲情缺失;

二、乡镇妇联协调组建一支具有较高社会责任心、具备一定管护能力、相对稳定的爱心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关爱活动;

三、倡导各班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同学之间开展“手牵手”活动,做到留守儿童孤单了有人陪,困难了有人帮,生病了有人照顾,成绩差了有人辅导;

四、通过每学期开展一次义务家教、一次温馨家访、指导留守儿童为父母写一封书信、组织志愿者至少开展一次关爱活动等活动,真情关怀留守儿童;

五、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留守儿童、“代管家长”座谈会,及时沟通交流,共同做好留守儿童的亲情、心理、品德、生活和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在关爱中健康成长。

肃州区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联系制度

一、建立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档案和成长档案,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等各类情况。

二、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会议,向家长或监护人通报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及留守儿童在校的学习、生活、思想、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共同探讨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措施。

三、开通亲情电话或网络视频,为留守儿童与父母、监护人交流搭建平台,加强沟通,增进感情,每学期结束时,要求留守儿童给在外务工的爸爸或妈妈写一封信,汇报一学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四、实行教师家访制。老师要按照学校《留守儿童家访制度》的规定,每学期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家访,与家长或监护人加强沟通,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心理疏导活动。

五、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针对留守儿童实际,加强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对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培训,指导他们掌握和孩子沟通交流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能力。

肃州区留守儿童家访制度

一、老师对留守儿童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并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二、老师家访时要实事求是地向家长或监护人介绍留守儿童在学校的表现,深入了解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和家中的表现,共同探讨留守儿童教育的共识;

三、家访中,老师要注意为人师表和家访礼仪,要以表扬为主,切忌登门告状,注意保护留守儿童的自尊心和学习积极性;

四、在家访中老师要注重听取家长或监护人的意见,热忱欢迎家长或监护人对学校办学、留守儿童的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五、家访中老师要引导家长或监护人积极创建学习型家庭,以德育人,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

肃州区留守儿童之家图书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之家管理教师应热情为留守儿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图书保管和借阅工作。

二、统一配备的图书要造册登记,建立借阅登记制度,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三、管理人员要经常保持书柜清洁、干燥、通风、避光,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四、留守儿童借阅图书应办理借阅手续,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阅读时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类图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五、留守儿童要爱护图书,借阅的图书丢失或严重损坏的,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肃州区留守儿童之家资产保管制度

为保证留守儿童之家运转有序,充分发挥学校配备的各项设施设备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的设施设备学校要统一造册登记,确定专人管理,不得外借。

二、各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学校负责,确保用于留守儿童和正常教学活动。

三、学校要采取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确保留守儿童之家设施设备安全,确保正常使用。

四、管理人员对统一配备的设施设备,要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防止资产无故流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遗失或损坏的,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五、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爱护留守儿童之家的设施设备,便于长期使用,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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