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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关系证明

全资子公司关系证明



第一篇:全资子公司关系证明

兹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于2017年9月5日经****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子公司基本情况及账号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9月5日

经营范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0123-87654321 开户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4321567890123

特此证明!

********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9日

第二篇:全资子公司章程范本

全资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条 公司住所: ;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 股东名称,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实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 年 月 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保存。第十三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编制年终财务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由股东任命,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第二十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公司经营决策会议;

(二)向股东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章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 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归股东所有。

清算期间,公司续存,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股东不得处分。第二十六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订立,自××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篇:全资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名称,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年月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保存。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编制年终财务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由股东任命,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公司经营决策会议;

(二)向股东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 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归股东所有。

清算期间,公司续存,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股东不得处分。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于年月日订立,自××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股东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建立全资子公司流程及材料

建立全资子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准备材料未知)

2.得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领取下列表格,并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法人信息;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另准备: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函; 办公地点的房屋租赁/买卖文件; 公司章程(3份);

股东决定/人事任命/委派决定; 法人、执行董事聘任书; 经理聘任书;

监事聘任书;(不提交,但是最好要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之后填表并领取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

公安局(备案、领取印章芯片):

1.备案时准备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到窗口领表填写后一起上交,进行备案;(约40分钟即可备好。)3.领取印章芯片后刻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各地需要备案印章不同。)

4.印章刻好后,将需要备案的印章盖在刻制公章备案证明上即可。

质监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公司的公章;

约半小时即可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局领取税务登记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提交即可拿到,另向地税要空白三方协议。(和银行、地税签订的)购买报税所需工具,具体需要材料因各地方要求不同,需向地税咨询。

国税局领取三方协议:

基本需求和地税一样,取得三方协议。

购买报税所需工具,具体需要材料因各地方要求不同,需向国税咨询。

开户证明、三方协议、机构信用证明:

1.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所有印章;

3.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各种填表签字盖章。。

三方协议

因需要走人行审批流程,预计3个工作日。

以上预计时间根据各地方政策不同,时间不同。

另可能需要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资格证等。

所需提交的章程、聘任书、租房协议之类的文件,都有范本【或在政务大厅或在某个打字复印社(武川就在一个打字复印社里有全部需要材料)】。

第五篇:子公司关系证明函

子公司关系证明函范文3篇

子公司创业是大型母子公司制企业转型与发展的重要路径。然而子公司创业的相关研究却远远落后于实践的发展。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子公司关系证明函范文,仅供参考。

子公司关系证明函范文篇一:

兹有本公司 广东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与 xxx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关系证明如下:

□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 子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 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 分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 集团控股、参股关系

□ 同一品牌旗下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 合作关系

关系方(盖章):

关系方(盖章):

日期:20xx年x月x日

子公司关系证明函范文篇二:

兹证明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CCC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控股xx%(此句可不要)。子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地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

注 册 号:xxxxxxxxx

注册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 册 地:xxxxxxx

住 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子公司专业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成套电气设备的生产、研发。是我国较早(说明:如果子公司成立较晚,此句就不适用)研制和生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成套电气设备产品的企业之一,系母公司生产基地之一。

经浙江x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xxx年xx月xx日,子公司总资产xxxxxx万元,净资产xxxxx万元。(此句可以不要)

特此证明!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1、附上子公司章程备查;

2、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

3、子公司的股本结构表。

子公司关系证明函范文篇三:

证明

XXX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系南宁市XXX有限公司设立在xx的分公司,与XXX有限公司为总、分机构的隶属关系。

XXX有限公司20xx会计审计报告已经审核完毕,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缴纳完毕。特此证明。

XXXX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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