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东南大学计算机研究生935答疑总结[范文]
计算机组成原理
第一章:
蓝字的三部分,和冯·诺依曼模型
第二章:
依旧是画蓝字的部分,其中字符的表示这里他着重说了一下。
还有溢出逻辑这里是重点部分。比如判断A<B,哪些寄存器为0哪些为1之类的。校验码这里CRC和海明太麻烦,奇偶校验码比较简单,不过他今天一点都没有提到校验码的事情,不过我觉得CRC和海明几乎不用看。
几乎不用看的部分有:进制转换,原补码乘除,浮点数的加减。第三章:
重点是蓝字部分,Cache这重中之重,虚拟存储这主要是操作系统那考,计组这边主要考TLB。多体存储器这里他也单独讲了下。
几乎不用看:DRAM,主存和CPU连接的需要画图的题
第四章:
比较简单,他也没怎么细说。全看。他今天重点说了一下,小端存储,大端存储,以及对齐方式和不对齐方式。第五章:
这边依旧主要看蓝字部分,但是需要跟其他章节的知识结合在一起,比如第二章、第六章、第七章。大题也是出在这几章的结合题里。时序是重点,微操作步序列、微操作命令序列
几乎不用看:控制器的设计
第六章:
重点看蓝字部分,他还单独讲了一下性能指标这里,总线带宽。
几乎不用看:总线标准,多总线的 第七章:
I/O方式是重点,其中中断方式又是重点。他还比较了一下无条件转移、程序查询、程序中断、DMA方式的速度。压根没提到通道。
几乎不用看:输入输出设备,什么键盘啊鼠标啊显示器啊打印机啊
最后:以考简单的基本原理为主,不考那种需要背的,复杂的。以他的课本复习,尽量别用王道,练习题也是。
操作系统
第一章:
不出大题,重点:内核态、用户态、特权指令、访管指令、中断、系统调用
第二章:
重点:
进程:概念、进程与程序的关系、进程的状态转换、PCB、进程切换 线程:概念、多线程模型、进程与线程的区别
CPU调度:这一块可能会出大题。长中短期调度、调度的时机、典型调度算法(FCFS、SJF、优先级、RR、多级队列、多级反馈队列,后两者考得少)以及评价的标准(CPU利用率、周转时间、等待时间、响应时间、吞吐量)、护航效应
护航效应:
进程同步问题:临界区的概念、经典同步问题。可能出大题(PV操作这里不会考很难的题,老师说可能会考哲学家进餐问题跟死锁结合起来考,但我觉得应该还是重点在生产者消费者那里,还有,PV最好用wait和signal代替)
死锁:概念、预防以及避免。避免这里重点是银行家算法和资源分配图,可能出大题。
不用看:硬件方式实现临界区互斥、管程
第三章:
重点:内部碎片、外部碎片、★分页存储管理(这里重点)、TLB、有效访问时间、页面置换算法、抖动(或者颠簸,根本原因:内存不足)、工作集。段表可能会考,但我个人认为概率不大。
不用看:覆盖、交换、段页式。
第四章:
重点:文件系统实现、文件的分配方式、空闲空间的管理、位示图、磁盘调度算法(降低寻道时间)、读写时间
第五章I/O:
不考。
老师说,操作系统跟计算机组成原理公共部分,在操作系统这一门上都不考,都考在计组那里。
数据结构
今天讲的基本上就是串考纲,好好研究考纲。
重点:
线性表,栈的特点与栈内元素的情况,队列,队列在层次遍历中的应用
稀疏矩阵的存放以及其转置(这里去年老师也重点讲了,但我觉得应该不会出题,觉得不安心的话还是看看课本,王道上基本没讲)
二叉树的性质(拓展到m叉树的性质),二叉树的遍历及其特点,二叉排序树,平衡二叉树,哈夫曼树,这几个都是重点。
图,有向图,无向图及其特点,以及相应的邻接矩阵和邻接表,图的遍历(广度优先,深度优先),最小生成树的建立,最短路径,拓扑排序,关键路径。
查找这里主要考二叉排序树和平衡二叉树,B树和B+树这里老师今天一点没提到,但是去年重点说了,而且说必出题,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忘了,保险起见还是看一看。散列表这是重点,感觉会出一道大题,说不准。但是老师讲了很久。
排序这,只考内部排序,记住每一个内部排序的过程和特点,以及比较。
第二篇:东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东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东南大学研究生会是在省学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代表东南大学全体研究生的群众性研究生自治组织,本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东南大学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心服务、止于至善”的要求,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宗旨,带领全校研究生团结拼搏、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潜心科研;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畅通学校与研究生之间沟通的正常渠道,在维护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同学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反映研究生的建议和要求,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发挥学生组织的引导作用,维护校纪校规,带领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良好的教学、学习、生活环境;
4.积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学术活动,致力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重视科技、学术、文化、体育、参政维权、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等多方面活动,以达到陶冶同学情操,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的目的;
5.协助校内各党政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6.代表全校研究生对外联系,发展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会的友好关系。
第三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全国学联的领导。
第四条 本会参加江苏省学生联合会,为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江苏省学联的领导。
第二章 成 员
第五条 凡取得东南大学学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并经申请和面试选拔通过后,为本会成员。
第六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监督、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对于本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5.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会事务,参与组织本会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
2.维护学校声誉,维护本会声誉;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
4.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本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5.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成员受校纪处分者,免去其在研究生会各级组织中所任职务。成员受警告处分者,于处分期间不再具有选举权;受严重警告至留校查看以下处分(不含留校查看)者,于处分期间不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查看处分者,于处分期间不属于本会成员。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本会一切事务的决定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
第十条 东南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简称研代会)
1.研代会是东南大学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东南大学研究生会是研代会的执行机构;
2.研代会代表分为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正式代表以院系为单位,由校研究生会按各院系人数比例通过的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在各院系研究生中民主选举产生;列席代表由校研究生会特邀;
3.校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为下一届研代会的正式代表;
4.研代会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6.研代会进行选举时实行票决制,采取差额或等额选举;
7.研代会通过表决时实行表决制,获三分之二赞成票通过;
8.研代会实行以下职权:
(1)审议和批准上届研究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修改本会章程;
(3)选举产生东南大学研究生会新一届委员会;
(4)讨论决定应当由研代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十一条 东南大学研究生会委员会(简称全委会)
1.全委会是研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2.全委会由研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如研代会因故推延或提前召开,任期作相应调整;委员候选人名单由研代会筹备委员会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决定;
3.研代会闭会期间,委员职位因故空缺时,可由全委会增补,候选人由东南大学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及各基层组织推荐产生;
4.全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召开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为有效,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如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常委会必须召集全体会议;
5.全委会选举时采取票决制,采取差额或等额选举;
6.全委会通过决议时采取表决制,获到会委员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通过;
7.全委会接受研代会监督,对研代会负责;
8.全委会的职权和主要任务:
(1)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2)任免常务委员会委员;
(3)执行研代会的决议;
(4)审议由常务委员会提交的议案;
(5)召开研代会;
(6)领导校研究生会和基层组织工作;
(7)讨论应由全委会决议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十二条 东南大学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
1.常委会是全委会的执行机构;
2.常委会委员必须为全委会委员;
3.常委会由全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如研代会因故推延或提前召开,任期做相应调整;
4.常委会设十一名常委,并选举产生主席一名;
5.常委会委员因故产生名额空缺时,由全委会补选产生;主席职位因故空缺时,由常委会选举产生;
6.常委会受全委会监督,向全委会负责;
7.常委会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常委会确定的常委召集。召开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为有效;如三分之一以上的常委会委员提议,主席必须召开全体会议;
8.常委会决议时,必须获到会委员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9.常委会的职权:
(1)执行全委会的决议;
(2)裁决本会的日常事务;
(3)召集全委会全体会议,并向全委会汇报工作情况;
(4)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报校团委批准后,可以对研究生会常设机构进行调整;
(5)审议由主席提出的校研究生会各级干部的任免意见,做出任免决定;
(6)讨论、决定应由常委会决议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十三条 东南大学研究生会(简称校研会)
1.校研会的职权:
(1)执行研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决议;
(2)维护同学权益,架设学校与同学沟通的桥梁,根据同学需要,组织各种活动,开展日常工作;
(3)代表研代会对外联系。
2.校研会职务任免:
(1)校研会主席由校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担任;
(2)校研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由校研会主席提名,由常委会投票通过;
3.校研会主席、副主席的职权:
校研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校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召集、主持常委会以及其他各级会议;
(2)向常委会提出校研会主席团其他成员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意见;
(3)对外代表校研究生会;
(4)向常委会、全委会、校党委、省学联和校团委汇报工作;
(5)负责校研究生会印章的使用;
(6)领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常委会通过,改变常设机构的设置。
校研会主席团其他成员行使以下职权:
(1)协助主席作好研究生会工作;
(2)在主席因故暂时不能行使职权时,受主席或常委会委托,代为行使主席职权。
(3)领导所分管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4.常设机构:
秘书处、人力资源部、政参权益部、志愿服务部、外联部、博士生部、学术部、国际交流部、文化部、体育部、新闻宣传中心、《善研》杂志编辑部、丁家桥校区办事处等。
第十四条 基层组织:
1.各院(系、所、研究院)研究生会是校研究生会为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
2.各院(系、所、研究院)研究生会由各院(系、所、研究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或者代表会议民主选出,在工作上接受校研究生会的领导。
3.各院(系、所、研究院)研究生会应积极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接受工作中的统一协调,各院(系、所、研究院)研究生会主席应当按时参加校研究生会召集的各院(系、所、研究院)研究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4.各院(系、所、研究院)研究生会职权:
(1)执行东南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2)了解同学的要求,解决院(系、所、研究院)内同学的各种相应问题;
(3)举办院系内或院系间活动;
(4)接受校研究生会工作领导、配合校研究生会工作,对校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5)向东南大学研究生会委员会汇报工作。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六条 校研究生会成立财务工作组,负责管理校研究生会财务工作,活动经费每年由有关部门拨给,受全委会监督。
第十七条 各基层组织经费主要由各院系拨给,受全委会监督。
第十八条 经费用于举行研究生会各项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东南大学研究生会委员会。
第三篇: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范文模版]
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通知〔2010〕157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吸引优秀生源,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希遵照执行。
原《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与奖学金办法》同时废除。附件:《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 研究生
奖励
办法
通知
抄送: 学生处 财务处 档案馆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印发 附件: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为吸引优秀生源,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部分 研究生荣誉称号
凡本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异,为学校赢得荣誉,为社会做出贡献者,学校将授予研究生荣誉称号。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分为:东南大学杰出学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集体荣誉称号为:先进班级。
(一)东南大学杰出学生
“东南大学杰出学生”是我校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条件见《东南大学杰出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求实,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坚持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者;
5、讲究卫生,所在宿舍平均卫生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三好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富有成效;
2、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3、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四)优秀毕业研究生
优秀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制内按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评比产生,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积极参加科研工作,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80分且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5、符合上述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可优先考虑: ① 已确定毕业志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者;
② 志愿到国防基地就业者;
③ 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者;
④ 所在宿舍是校“文明宿舍”。
(五)先进班级
申报研究生先进班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评研究生先进班级的班团干部要密切配合,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有良好的班风,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校、院(系、所)的各项活动,组织各项有益的班级活动;
4、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本学年中全班没有受违纪处分的同学;
5、学习、学术氛围浓厚,学风端正;
6、积极参加校文明宿舍建设。
第三部分
研究生奖学金
为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的创新精神,凡本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可根据奖项设置要求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一)单项奖学金
⒈ 社会工作奖:本学课程学习无首修不及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有参评资格:
①认真宣传贯彻学校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③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成绩;
④在助管、助理研究生辅导员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⒉ 学业优秀奖:学业优秀奖原则上在硕士二年级上学期进行评比,符合以下条件者有参评资格:
① 必须完成培养计划的应修课程且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80分,学院按照招生类型分别对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
② 课程学习无首修不及格。
⒊ 学术创新奖:本学表现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有参评资格:
① 在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
② 获得发明专利(本人排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③ 本学年已经在国内核心刊物或以上发表论文者; ④ 本学参加有影响的国际会议,论文被会议录用; ⑤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者; ⑥ 其它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⒋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⒌ 其他特殊贡献单项奖:奖励在除上述四方面外的某一领域做作出特别贡献的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此项可根据需要设立)。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分为校友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校友奖学金——由校友提供,项目、参评对象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提供,项目、参评对象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校友、企业奖学金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评比(详见各专项奖条例),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四部分
评比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评选办法为:
(一)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各院(系、所)具体实施。
(二)院(系、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由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所在院(系、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推荐。
(四)研究生院对研究生荣誉称号和研究生奖学金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复核、终评,在全校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对获得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的发给荣誉证书,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对获得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的发给荣誉证书及活动费;对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根据奖项的不同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第五部分
附则
研究生在本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评选。
1、不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党、团或校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4、无故旷课、未请假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
5、所在宿舍卫生成绩连续3次或累计5次在80分以下。本办法从201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四篇:研究生报考常见问题答疑
研究生报考常见问题答疑
一、关于报考资格的问题:
1、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其中应届生最迟应于考试当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但毕业至少需满两年(从大专毕业到考试当年9月1日),以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
2、有关学历方面的补充说明
(1)即将拿到本科毕业证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应届生,不能报考。只有在报名现场确认结束前(一般在考试前一年11月中旬)拿到本科毕业证书者才能报考。
(2)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将于考试当年9月1日前取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3)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不得报考,若报考需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专科毕业满两年后即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不作其他统一要求。若所报考院系有特殊要求,以院系要求为准,请考生报考前咨询所报考院系。
(6)同等学力能否跨专业报考请直接咨询各院系,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7)本科毕业生(只要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只要有本科毕业证书就可以报考,对是否有学位证书不作要求。证书丢失请回原学校补办,复印件与证明均无效。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必须在现场报名确认前(一般在本届考试前一年11月中旬)将填好盖章的《报考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可上网下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报考无效。
(9)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本届考试当年往前推40年所在年份以前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特别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
(2)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关于学习资料:
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往年试题的有偿服务,如确有需要请向相关院系咨询。学校不办任何辅导班。招生简章所列的参考书目请直接到各地书店购买。有疑问请直接与报考院系咨询。
三、关于招生比例与分数线:
1、我校报考与录取比例大约为3.7:1。
2、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招生计划只初步分配到各院系,并没有分配到具体的招生专业,等国家分数线划定后再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划分招生指标。这样实际上更有利于上线生源的录取,更有利于考生报考,而不必太受招生指标的约束。
3、依据往年经验,过了国家线的考生大多数都可以参加复试,根据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来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因此初试成绩靠前也存在被淘汰的可能,初试成绩靠后也有录取的可能。复试与录取的比例为1.2:1左右。
4、我校属于教育部统一划线录取招生,查询往年录取分数线和分专业录取情况请点击gs.ccnu.edu.cn/shownews.asp
四、关于学费与奖助学金:
1、我校自费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音乐、美术专业、法律硕士、破格、单考考生为每年10000元)。为了建立新型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培养质量,保证学校、导师和研究生各方的利益,我校自2010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10年录取的新生中有85%的学生获得我校的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行滚动制。学业奖学金将录取研究生的学费类别分为四类:
A类(全额奖学金):免交学费,享受每月普通奖学金和公费医疗。
B类(半额奖学金):交一半学费,享受每月普通奖学金和公费医疗。
C类(半额奖学金):交一半学费,不享受每月普通奖学金和公费医疗。
D类:学费全额自筹,不享受每月普通奖学金和公费医疗。
其中:A类相当于原来的全公费,D类相当于原来的全自费。
2、我校从2008年开始参与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积极推动研究生公派留学工作。2009年正式成为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两年来,我校受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资助共派出39人。
3、另外,我校还对在校研究生设立蔡勖奖学金、余家菊奖学金、研究生创新基金等专项奖学金,资助优秀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五、有关报名考试的事宜:
1、关于报考点的选择: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国各地报考点均可报考我校。考生可就近选择报考点报名考试,以方便备考。但是报考我校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部分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报名点报名考试,具体咨询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
武汉市考生凡报考我校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外地考生报考我校请到考生所在省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或在我校报考点报考。我校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我校的考生。
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同一地点,在哪里报名,就在哪里考试。
2、关于报考安排:
网上报名日期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
报考须知进行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地点:我校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推荐免试考生和农村教育硕士也必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录取。
初试时间一般在次年的一月上中旬。
3、考生如何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递交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生、网络教育学生为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费照相。
4、考生如何取得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其他常见咨询问题回答:
1、身体条件受限(如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报考?
答:一般可以报考,我校不会因为身体原因将积极要求进取的考生拒之门外,但是需要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证明。同时复试需经我校医院保健科检查合格,方可录取。
2、录取是以什么为主?按导师、专业、还是分数?
答:录取主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含综合考核成绩)为主,少数考生可能需要在专业间调剂录取。
3、报考研究生是否需要与导师联系?
答:我校在研究生教育中,努力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现代人才培养思想,第一年一般不分导师,所以没有必要打听导师信息。如果确有需要,可向各院系
所咨询。我校初试不管报考哪位导师或哪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都一样,一般是入学第二年才确定导师及研究方向。
4、报考类别有哪几类?我该填报哪一类?
答:报考类别有: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四类。其中“非定向”和“定向”学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委培”和“自筹”自筹学费。“非定向”和“自筹”学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和“委培”学生毕业后按合同回原定向单位工作;如果你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填“非定向”;如果你是在职人员,考上研究生后离开原单位,请你填“非定向”;如果你是在职人员,考上研究生后不离开原单位,参加全国统考者,可填“定向”或“委培”;如果你是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必须填“委培”。定向和委培生拟录取时需签定向或委培合同书。
5、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是几年制的?
答:学术型硕士是三年制的,专业硕士是两年制的。
6、华中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吗?
答: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指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外校(必须是国家重点大学)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时间大约在9月下旬,届时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最新通知。
7、国家线和学校分数线的区别?单科线和总分线是否一定要过?
答:国家线是全国统一的复试最低分数线。而学校分数线是各学校在国家线的基础上制定的。外语政治、统考数学或专业课、总分一共三条线,每条线都必须达到要求,才算上线。
8、未尽事宜怎样咨询?
答: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67867040;传真:027-67867707、67861497),也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gs.ccnu.edu.cn,我校全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的正式发布平台,所有信息第一时间在此发布并以此为准)。各位考生和家长,为了免去您的辗转奔波之苦,也为了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请您注意经常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我校招生信息第一时间上网公布,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第五篇:东南大学总结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校党组〔2009〕5号
关于下发《党委组织部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党委组织部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09年2月18日
主题词: 工作总结
工作要点
抄报:
抄送: 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
东南大学组织部 2009年2月18日印发 党委组织部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
一、2008年主要工作总结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我校实施“十一五”规划,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目标的关键一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按照学校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东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试行)》,完成全校管理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工作及考核办法的起草工作;对全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了考核;进行了空缺中层领导岗位的公开选拔工作;进行了处级调研员的评聘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教育部巡视组顺利完成对我校的巡视工作。完成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委员)的人选推荐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关于干部培训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大力推进和实施《东南大学“十一五”中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选派了28名中层领导干部参加省教育厅干部培训班、在宁八所高校联合举办的中层领导干部脱产培训班的学习;贯彻落实《东南大学“十一五”中层领导干部海外培训计划》,组建了第二期海外培训团,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意见》(中组发[200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校组织系统思想解放和实践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
(四)继续做好党建和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龙头作用,完善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做好师生员工、特别是优秀学生和青年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全校全年共发展党员1781人。截至12月底,学生党员达到8042名,占学生总数的22.3%,学生党支部达到344个。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机制的精神,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54个先进党支部,78名优秀共产党员和3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经推荐,有2名同志被评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2名同志被评为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进一步办好党校,加强对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契机,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举办了第九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共有2088人参加了学习;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合举办了第六期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有68人参加了学习;全校全年共培训发展对象4187人,培训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与档案馆共同努力,顺利通过了中组部对我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检查。在前两年认真审核、纠错补漏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档案审核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针对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规范、收集齐全、归档及时、管理高效。中组部、教育部和省委组织部检查组对我校的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中组部已正式发文批准东南大学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合格单位。
(七)继续做好“百千万干部培训工程”的教学管理工作,全年共开设十三个班次共培训省级处以上干部1453人,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二、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党委组织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试点方案》(组通字[2008]12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统一安排,上半年在全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我校实际,把落实以人为本作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把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驱动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面向学校的长远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在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把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到我校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实践中。
(二)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下半年进行院(系)和直属单位的行政换届工作。通过换届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增强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三)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上半年进行全校基层党支部的换届工作。
(四)继续做好党建和党员发展工作。充分认识党建工作在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龙头”地位,不断推进组织发展和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根据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同层次、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调整组织发展工作重心。继续把在中青年学术骨干中的党员发展工作做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同时积极做好党员的教育工作,注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教书育人、科研育人作用。
(五)进一步办好党校,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支部书记、基层党委秘书、中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党校工作制度化建设,开展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校务委员会,实施例会制度,开展党课观摩和教案、课件评选等教研活动,努力提高党课授课质量和效果,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较为稳定的教学和管理干部队伍。改革党校考试、考核形式,不断充实、健全试题库,进一步完善网上考试系统,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干部培训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各级各类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六)继续做好“百千万干部培训工程”的教学工作。总结前期教学工作经验,听取学员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提高教学效果,努力为地方实现“两个率先”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