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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化验室 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水泥厂化验室 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篇:水泥厂化验室 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水泥厂化验室

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分析天平

1.称量前应首先检查天平位置是否水平,各部件是否正常,然后校正零点或进行必要调整。

2.被称量物质质量绝不可超过天平所规定的负荷限度。扭动天平升降枢时,必须缓慢小心,防止天平大幅度摆动损伤刀口。

3.一定要使天平处于静止状态时,才能放上或取下被称物和砝码。在天平各门关闭后,方可放下升降枢,观察读数。

4.被称物质的温度应与天平室的室温相平衡后,方可进行称量。吸湿性、挥发性或腐蚀性的物质,一定要放在容器内,将盖盖紧后再称量。

5.砝码只允许用天平镊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拿取,砝码用过后应放回砝码盒内原来的位置上。

6.在进行同一项的分析过程中,只允许使用同一台天平和砝码。

7.天平内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更换干燥剂,用软毛刷拭去各部件的尘埃,并要定期进行校验,以保持其精度。

8.分析天平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二)银、镍器皿

1.银器皿

(1)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以不超过750C为宜。

(2)刚从高温炉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3)应用过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熔融,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4)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熔融

(5)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2.镍坩埚

镍坩埚中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熔融,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2006-8-24 11:28 回复

质量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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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三)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1.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2.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应尽量远离热源。3.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方向是否正确。

4.电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5.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禁止熔融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熔融,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熔融物沾污。

7.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温度校对

8.高温炉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四)胶砂搅拌机

1.每月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当间隙超过1.5±0.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的。

2.要经常保持油箱内油量,定期换油,保持润滑油的清洁。

3.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4.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5.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五)胶砂振动台

1.每月应检查振动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启动后振动台来回移动位置。

2.每季度检查台面振幅有无变化,并做好记录,当振幅超过0.75±0.02 mm时,要检查振动部分总质量(包括电动机、台面、卡具、拉杆)、试模以及各个振动子质量的变化,并调整振幅到所规定的范围。

(六)净浆搅拌机

1.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搅拌叶片与锅底、锅壁的间隙(可用塞尺检查),不应超过2±1 mm。

2.经常不定时用秒表抽查搅拌机和一次的自动控制程序是否准确。

3.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片擦拭干净。

4.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七)压力试验机

1.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示值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示值相对变动性不得超过1.0%,示值相对进回程差不得超过1.5%,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2.压力机用油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的要求。

3.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上漏油、溢油等情况。

4.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5.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度40±0.lmm,宽度不小于40mm.厚度大于1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粗糙度应0.1 ~ 0.8 之间

6.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保护罩。

(八)电动抗折试验机

1.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示值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使用中不得超过土2%。示值相对变动性不大于1.0%,灵敏度≥l%。

2.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3.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4.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5.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九)0.080mm标准筛

2006-8-24 11:28 回复

质量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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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1.使用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土0.5%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土0.1%~土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出土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用标准粉检定时,新筛修正系数C应在0.85~1.05范围内,使用中的筛子修正系数C应在0.5~1.5范围内,否则应更换新筛.2.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3.实验筛修正系数的测定方法

筛子的修正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用0.08mm标准筛为基准,被修正筛与该标准筛对比。另一种是用一个已知0.08mm标准筛筛余百分数的标准粉作为标准样(中国建材院水泥所可提供),按细度操作程序测定标准样在实验筛上的筛余百分数。

实验筛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C=Fn/Ft

式中

C-实验筛修正系数。

Fn-标准样给定的筛余量,%,Ft-标准样在实验筛上的筛余量,%,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结果修正按下式计算,Fc=C*F

式中Fc-水泥试样修正后的筛余量,%

C-实验筛修正系数,F-水泥试样修正前的筛余量,%。

实验筛的修正系数不在0.85~1.15的范围内,说明该筛差值较大,应更换新筛,再进行对比求出修正系数。

做好本组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水泥厂化验室

抽 查 对 比 制 度

为了提高企业的检验水平和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复演性,统一操作方法,培养工作责任心,特制定抽查对比制度。

(一)内部抽查

1.抽查对比工作由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抽查样品及对比结果要记录清楚。

2.检验人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待,按时完成抽查检验,不得弄虚作假或推诿、抵制。

3.抽查对比次数规定如下:

(1)强度检验岗位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2)单项物理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3)化学全分析密码抽查每人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4)生产控制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4.抽查样品尽量抽取近期样品,对比结果作为考核各岗位工作质量的依据。

5.对比超差者应认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改进操作,以保证检验准确性。

(二)与上级检验机构对比

1、按国家经贸委《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上级质检机构每月对比1次。

2、参加国家或省级建材行业质检机构组织的物理检验和化学分析大对比。

3、物检复验是指某编号水泥出厂后,生产企业发现水泥质量不合格或用户对水泥质量提出异议时,为了进-步核准该号水泥的质量指标,将该编号水泥送国家或省质检中心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抽查对比允许误差范围:

同一试验室不大于

不同试验室不大于

误差类别

水泥密度

±0.02g/cm3

±0.02g/cm3

水泥比表面积

±3.0%

±5.0%

水泥细度

筛余≤5.0%的为±0.5%筛余>5.0%的为±1.0%

筛余≤5.0%的为±1.0%筛余>5.0%的为±1.5%

标准稠度用水量

±3.0%

±5.0%

凝结时间

初凝: ±15 min终凝: ±30 min 初凝: ±20 min终凝: ±45 min

抗折强度

±7.0%

±9.0%

抗压强度

±5.0%

±7.0 %

2006-8-24 11:28 回复

质量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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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不溶物

±0.10% ±0.10%

水泥烧失量

±0.15% ±0.30%

水泥三氧化硫

±0.15% ±0.20%

水泥(熟料)氧化镁 ±0.20% ±0.30%

稠度时间

±4 min ±6 min

胶砂流动度

±5 min ±8 min

生料细度

±1.0%

生料碳酸钙(氧化钙)

±0.3%(0.25%)

生料氧化铁

±0.15%

全黑生料发热量

0.4%

水泥厂化验室

标准溶液专人管理和复标制度

为保证标准溶液的准确性,特制定复标制度。

1、标准溶液复标范围:

0.015mol

0.15mol/L

0.0248mol

EDTA

0.125mol/L

NaOH

0.01783mol

0.0999mol/L

0.015mol

0.02481mol

苯甲酸标准溶液。

2、标准溶液由专人管理、配制、标定,并由另一个复标,标定、复标数据必须详细记录。

3、经复标合格后的标准溶液,由配制者贴上封条,储存备用。各班检验人员一旦需要认准溶液名称。随时换用,但与原来溶液必须进行对比。

水泥厂化验室

ISO标准砂管理制度

1、试验用标准砂必须由符合GB/T17671-1999标准的定点生产厂家提供。

2、ISO标准砂入库前,由物理组做好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包装袋不得破损、不得受潮和油污。

3、贮存ISO标准砂的场所必须做到干净、清洁。

4、ISO由物理组派专门保管,专人发放和领用。

5、ISO标准砂试验必须保持24小时恒温。

6、试验前由配比人员对小包装标准砂外观检查,确保无破损、不受潮、包内无杂物,重量符合1350±5g要求。

7、凡标准砂达不到ISO标准砂技术要求中各项指标均作为废品处理,不得使用。

水泥厂化验室

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1.为不断提高化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化验室每年要制订培训和考核计划,并按计划对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

3.化验室全体人员每周进行业务学习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学习水泥有关理论知识、国家水泥现行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等质量管理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文件。-年内要达到《等级标准》三级工以上的应知应会要求。

4.试验准确性是考核岗位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密码校对准确率必须达到95%以上。

5.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应作为评价其技术素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质检岗位。

水泥厂化验室原始记录、台账与检验报告的填写和审核制度

企业应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做好质量技术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原始记录和台账使用统一表格,各项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账。原始记录和分类台账应按月装订成册,专人保管。

1、根据规定的试验项目及内容,分别建立原始记录,填写要真实,清晰、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当笔误时,应在笔误数据中央画两横线或画“X”,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数据。并加盖修改人印章,涉及出厂水泥、熟料的实验记录的更正应有化验室主任签字。原始记录要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查询。

2、生产控制值班记录要填写清晰、完整,并长期保存。

3、出磨、出厂水泥及熟料物理性能试验,生料、熟料、原燃材料化学分析等,应建立分类台帐,并有专人负责汇总,长期保存。

2006-8-24 11:28 回复

质量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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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4、各类报表应按规定日期、发放范围及时准确地报出并留底备查。出厂水泥检验报告、质量月、年报及其他重要报告时,要经相关领导审核并签字。

5、对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整理分析,每月分析一次,主要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全年应有专题总结。

6、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企业质量管理数据库,利用互联网络与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质量信息交流。

7.上级发布的有关质量方面的通报和文件,要认真学习贯彻,除及时归档外,化验室要复印并送主管领导及主要生产部门,便于使用。

水泥厂化验室

化验室安全技术要求

(一)一般安全操作

1.防止中毒

部分化学药品误入口腔或吸入呼吸道,易引起药物中毒,操作时应特别注意。易引起中毒的剧毒药品有:氰化钾(KCN)、三氧化二砷(As2O3)、二氧化汞(HgO2)、重铬酸钾(K2Cr2O7)、氟化钾(KF)、氟化钠(NaF)、氟化铵(NH4F)等。常见的有毒气体有:硫酸烟、卤素蒸气、盐酸蒸气、氨、硝酸和氮的氧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汞的蒸气等。有些易挥发的液体,如乙醚、汽油、苯等,其蒸气若吸入过多,会使人头疼昏迷,甚至失去知觉。因此,为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试剂、药品瓶要有标签。剧毒药品必须制订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并认真遵守。此类药品应设专柜存放并加锁,由专人负责保管。毒性药品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撒落过毒物的桌子或地板洗净。

(2)严禁试剂入口。使用移液管时应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或反应放出的气味时,应将容器离开面部适当距离,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味即可。

(3)所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凡有必要使用防毒面具的工作地点,应悬挂一个防毒面罩,以备分析人员急需时戴用。

(4)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凡使用有毒药品工作后要仔细洗手和漱口。

(5)有毒的废液应尽量作无毒处理后,再排入地下深处或倒入下水道,盛皿要洗干净,并立即洗手。

(6)水银洒落在地下时,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处撒上硫黄粉,以消除汞滴。(7)取有毒试样时应站在上风处,利用球胆取气分析时,要保证球胆不漏气,用完后要放在室外排空。

(8)发生中毒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由于吸入煤(或其他毒性气体、蒸气,应立即把中毒迁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中毒是由于吞入毒物,最有效的办法是借呕吐排除胃中的毒物,同时立即将中毒事故情况通知医务所,救护得愈早愈快,危险性也愈小。

2.防止燃烧和爆炸

(1)挥发性有机药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处所或冰箱中,易燃药品不可放在酒精灯、电炉或其他火源的附近。室温过高时,启用易挥发物时应首先冷却,并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

(2)实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有机溶剂,如必须用加热方式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直接用火焰或电炉加热。

(3)在蒸馏可燃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器内,并确信流水已固定时,再旋开开关加热(不能直接用明火加热)。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在蒸馏过程中人员不能离开,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器的工作情况,即使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之不顾。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熄火。冷却后再进行.(4)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不得靠近火源,应立即清洗干净。落有氧化剂溶液滴的衣服。稍微加热即可着火。应注意及时清除。

(5)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埚、瓷盘或燃烧管等,要放在不会引发火灾的安全地方。

(6)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同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过氧化钠。在工作中不要使用成分不明的物质,防止反应时产生危险的产物。

2006-8-24 11:28 回复

质量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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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7)爆炸类药品应放在低温处保管,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剧烈振动。易发生爆炸的操作,无关人员不得在室内,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面罩或使用防护挡板。

(8)装有挥发性物质或受热分解会放出气体的药品(如PCI5)的瓶子最好不用石蜡封瓶塞,如瓶口因用蜡封住而打不开时,不能把瓶子放在火上烘烤。

(9)分析中,有时需要对加热处理的溶液在隔绝CO2的情况下冷却,冷却时不能把容器塞紧,以防冷却时爆炸,可以在塞子上装有碱石灰管。

(10)化验室应备有沙箱及灭火器,分析室内严禁吸烟。

3.防止化学药品的腐蚀、灼烧、烫伤(1)取用腐蚀类、刺激性药品时,最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以防药品洒出或沾到身上,用移液管吸液时必须用橡皮球操作。

(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以免骤然发热使酸溅出,伤害皮肤、眼睛或衣服。

(3)用浓硫酸做加热浴的操作(如测定熔点),眼睛要离开一定距离,火焰不得超过石棉网的石棉芯,搅拌时要小心均匀.(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5)使用酒精灯或喷灯时如有酒精洒出,应先将洒出的酒精擦干净,然后再用火柴点燃,不能把灯拿到别的火源上去引火。

(6)开启氨水、盐酸、硝酸等药瓶封口时,应先盖上湿布,用水浸湿后,再开动瓶塞,以防溅出。

(7)在压碎或研磨苛性碱和其他危险物质时,要注意防范小碎片溅散,以免烧伤眼睛、皮肤等。

(8)在使用强碱熔样时,应防止坩埚沾水,以免发生爆炸。

若不慎烧伤、灼伤时,应按下列方法临时处理:

(1)火烫伤使皮肤发红时,可用酒精棉花涂擦或浸在冷水里,至不觉疼痛为止。起泡时应用红汞或高锰酸钾溶液(4%)涂沫,不要弄破水泡。

(2)眼睛或皮肤被酸灼伤时,应立即用干净纱布把皮肤上的酸抹去后用水洗净,再用2%的碳酸氢钠溶液冲洗。若被碱烧伤时,用水冲洗后再用2%的醋酸或硼酸溶液冲洗。

(3)氢氟酸对皮肤、指甲的伤害力很强:若沾在手上则应立即用水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甘油和氧化镁混合药剂(2:1)涂沫后包扎好。

(4)被溴烧伤处用氨水酒精混合液(1:10)涂抹。

应当注意的是,不同的化学物质溅到皮肤上后呈现的颜色和情况也不一样,一般规律是:硝酸呈褐黄色;硫酸呈棕褐色或黑色;强碱呈白色;氢氟酸开始不明显,也无不适之感,当稍有疼痛时,说明已到严重程度,不但能腐蚀皮肤、组织和器官,还可腐蚀至骨骼。酸性物质烧伤具有自限性,腐蚀作用只在当时,经冲洗等处理后,一般不再加重。而碱性化学物质则不同,初期可能不严重,但会逐渐发展,损害渐渐向周围和组织深部蔓延。

4.防止玻璃器皿割伤

(1)使用玻璃仪器前应认真检查,不要使用有裂纹的仪器.(2)装配或拆卸仪器时,要防备玻璃管和其他部分的损坏,以避免受到严重的割伤。

(3)切割玻璃管(棒)及塞子钻孔时,要用布包住或戴上手套,以防玻璃管破碎后割伤手部。

(4)用酒精灯或喷灯加热烧杯和烧瓶时,下部应垫石棉网,以免受热不均匀,发生炸裂。也不能使其过热。

(5)细口瓶或容量瓶受热易炸裂,不能直接在火焰上加热,也不可装入过热溶液。

(二)、使用煤气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1、煤气灯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若在实验室内闻到煤气的气味,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查处理在未完全排除室内的煤气前,不要点火,也不要启动电器开关。

2、点煤气灯前,必须先闭风,后点火,再开煤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时要先关闭风,后关闭煤气,不按次序就会有发生爆炸和火灾的危险。

3、由于煤气开关或导管零件装配不紧,造成煤气侵入空气中而着火时,应立即关闭通向漏气处的开关或气阀,迅速用湿抹布或石棉纸等物仆灭火焰,在未修好之前,不准使用煤气。

4.使用煤气灯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完全熄灭,以免发生意外。

5.因发生故障临时停止煤气供应时,要立即关闭一切仪器上的煤气开关、分开关和总开关,防止恢复供气时因忘记关闭开关而使实验室内充满煤气。

6.无人在室内时,禁止使用煤气灯。

7.点燃煤气灯时,煤气灯的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易燃、易爆药品、试剂等)

(三)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1.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首先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妥当。

2.注意电线的干燥度。遵守使用电器仪器的规程。离开房间,要切断电器加温仪器的电流。

3.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量选用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4.实验室内不准有裸露的电源线头,并不得用其接通电灯、仪器或电动机,以防止火灾。

5.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6.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7.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8.高温硅碳棒箱式炉的硅碳棒端均匀应设安全罩,严禁将安全罩随意撤掉,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9.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

10.使用高压电流的电器设备工作时,要穿绝缘鞋和戴橡皮手套,并站在橡皮板上,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1.实验室所有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及随便修理

12.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即用不导电的物体把触电者从电线上挪开,同时采取措施切断电源,把触电者转移到新鲜空气处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通知医务部门。

(四)防火与灭火

1.化验室内应备有适用于各种情况的灭火器材,如灭火砂、石棉布、各类灭火器等。灭火砂要经常保持干净,且不可有水浸入。

2.如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起火时,应立即先用湿抹布或石棉布熄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煤气阀,总开关。易燃液体和固体(有机物)着火时不能用水去浇,除小范围可用湿抹布覆盖外,要立即用灭火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精密仪器则应用四氯化碳灭火。3.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总开关,切断电源后再用四氯化碳(CCl4)灭火器熄灭着火的电线,并及时通知值班电工。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灭燃烧的电线.

第二篇: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化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检验产品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化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化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职责

化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应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化验室主任负责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3.精密仪器的管理

3.1 各种精密仪器(包括天平、显微镜、恒温培养箱、蒸汽灭菌器,超净工作台)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 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 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检定,校正合格才能使用。3.4 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3.5 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 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档案部门保管。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 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4.3 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4.4 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 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4.5 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5.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5.1 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

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三篇: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仪器设备应有明细帐、动态帐、检测仪器一览表,建立化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化验仪器设备运转、维修记录等资料仪器设备应定机定人管理、维护、保养。

二、进口设备和精密仪器要组织专业人员调试和建立操作规程。

三、凡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仪器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仪器运行中,操作者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计量器具必须送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计量器具上贴上“合格”,“准用和停用”标签,标签不得污损遗失,凡已停用仪器设备必须在仪器档案使用栏有记录。

五、计量仪器设备全套技术资料、检定证书均应完整归档保存,不得失散缺损。

第四篇: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范围和目的

1.1本规程适用于品检科所有分析化验室所有仪器设备。

1.2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2.仪器设备的购置

2.1根据工作需要,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负责拟购仪器的调研和采购。

2.2调研过程中,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2.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3.4小型电器设备和设施的购置直接由设备设施负责人提出计划,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做好记录。

3.仪器设备的验收

3.1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完成验收。

3.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3.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3.4由仪器管理人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3.5实验室主任确定仪器管理人员。

3.6仪器管理人员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小型电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验收。

4.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

4.1仪器管理人员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4.2仪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安装调试中发现的问题,由仪器管理人员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4.3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仪器使用人员要及时记录仪器的各项工作性能,审查仪器的工作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递交调试、性能检验报告。

4.4调试期间,仪器使用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4.5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后,仪器使用人负责写出书面调试报告,进口仪器说明书应译成中文后与仪器的原始资料一起存档,当说明书内容较多时,应至少将仪器操作程序翻译成中文。

5.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5.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5.2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一般仪器也不得随意搬动。仪器离开、返回实验室均应通知仪器管理人员,仪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仪器管理人员对其性能进行核查,显示满意结果方可使用。

5.3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切断电源、热源、气源等,并做好防尘措施。

5.4按照仪器规定达到的指标或调试时的性能指标定期进行检验,并且登记备查。(大型仪器半年一次,常规仪器三个月一次,检验项目包括仪器的稳定性、灵敏度、精密度与精度等)。

5.5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梅雨季节每周通电一次,其它季节半月通电一次)和更换防潮硅胶(硅胶发红即更换)等,并且登记备查。

5.6与仪器配套使用的电脑不得安装与仪器使用无关的软件。

5.7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要按特殊要求进行维护。

5.8仪器室内要穿工作服,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燥,一切有腐蚀性物质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6.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6.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出厂号、固定资产号、购置日期、仪器管理人员等。

6.2每台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调试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交由档案员存档。

6.3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其中仪器责任人要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

6.4所有仪器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损坏或污染。

6.5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终止测试。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和分管站长汇报,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6.6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7.仪器设备的维修

7.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仪器使用人员自行排除。同时实验室主任,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登记。较重大故障要报告部门负责人。

7.2当仪器出现使用人员不可解决故障时,必须填写仪器维修申请单,由专业人员维修,大、中型精密贵重仪器未经维修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7.3检修过程中,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或报告,使用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并有检验报告。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7.4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8.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8.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8.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质保室应及时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8.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8.4大型仪器一经搬动都必须进行调校、检定。

8.5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国家技术监督司认证办公室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9.仪器设备的降级、报废

9.1仪器的降级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9.1.1仪器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且无法改善的情况下,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9.1.2部门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参加鉴定。

9.1.3鉴定必须降级使用的,由部门办公会研究批准。

9.2降级使用的仪器包括:

9.2.1按照仪器规定的指标,经调试达不到要求的可降级。

第五篇: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是检验工作的重要物质保证。化验室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和检测仪器设备,并使仪器设备处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状态,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合法。

本制度适用于茂源化工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

2、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为所管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装配图、附件清单、装箱单证等)及设备技术卡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

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标定,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4、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时,应迅速查明原因。

5、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物、卡,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

6、未经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借出或拆分仪器设备。

7、化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帐、物、卡清楚、准确。

8、新购设备及时验收入帐、填卡、编号,库内物品分类放置,出、入帐手续清楚。

9、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借出制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0、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维护保养等工作。

11、保管好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以备查阅。

仪器操作管理

由于仪器结构精细、严密,如果操作不当,就可能使仪器损坏或引起结构变化而降低精度,缩短仪器的使用寿命。因此,测量人员必须本着对公司、集体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对仪器做到:精心爱护、正确使用。

一、仪器的搬运

1、仪器必须由测量人员携带,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仪器托运,必须放在装有软垫的防震箱子中,并在箱外标明“不得倒置”的字样,写上“光学或电子仪器,小心轻放,严禁重压”。必要时应派人护送。

3、仪器由汽车运送时,要防止颠波和震动,一般应放在车的前部软垫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车箱底柜上。

4、短距离搬站时,仪器要竖着拿,使仪器保持垂直轴的铅垂状态,切不可横扛在肩上,以免碰伤仪器或损坏仪器的轴系。

二、仪器的开箱,装箱和关箱:

1、仪器打开后,先熟悉各部件的相应位置,取仪器时,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坐或双手握支架,慢慢取出。

2、仪器在装箱前,观测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3、仪器装箱时,应根据仪器类型,固定或松开制动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当后,方可轻轻合上箱盖,并扣紧两旁的搭钩。

4、关箱时要注意检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稳当,以免运输过程中窜动,碰坏仪器部件。

5、箱和盖罩,感到有障碍时,应查明原因,排除后再加盖。严禁硬压、硬扣。

三、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于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得私自摆弄仪器,必须在熟悉仪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要注意防晒、防淋、防潮、防震动。万一仪器受潮,应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

3、仪器操作时要用力均匀,使用过程中,仪器各螺旋不要旋得过紧,以免滑扣和损坏。微动螺旋宜用中间部分,作业完毕后应将所有微动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4、作业时必须由一人单独操作,因故换人时,必须先检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拧紧,以防操作或搬站时将仪器摔下。

5、不得轻易拆卸仪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数多会影响其测量精度。

仪器保养管理

1、仪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仪器室要经常开窗通风,室温控制在0度—30度之间,仪器箱内应经常换干燥剂。

2、仪器使用完毕后,要用绒布或干净的毛刷清除仪器表面的灰尘,清洁外露的光学器件时,应用脱脂棉或擦镜布(纸)轻轻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学另件表面。

3、仪器被水淋后,要用柔软的干布及时擦干仪器,不要将潮湿的仪器放入箱中,应使仪器和仪器箱在干燥的环境中凉干。

4、要经常检查仪器各部件、螺丝、螺旋、架腿的紧固螺丝等是否松动,若松动应及时拧紧。

计算机管理规定

1、计算机室由专人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机房使用计算机。使用计算机者必须填写运行记录。

2、计算机室的所有物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与他人使用。

3、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要加强计算机软盘的管理,不得随便删除、拷贝机器内的程序和文件,不准在机房观看任何光碟,不准使用没有经过杀毒的外来磁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4、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要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5、加强计算机室的清洁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将饮料和食物带进机房,以确保室内卫生整洁。学生实验完毕必顺将计算机关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6、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7、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即停止操作并向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做出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8、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凡违返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压力容器的管理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得随意改装其他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保存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固。

4、各种气压表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

8、搬运时要确知保盖锁紧后进行。

9、容器吊紧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确定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可使用。

14、每月检测管路是否漏气。

15、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仪器设备维修管理

一、仪器设备的维护

1、化验室管理人员对仪器设备应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 除事故隐患。

2、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要按规程进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清 洁、润滑、紧固、通电检查调整,更换磨损零件等。

二、仪器设备的修理

1、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或管理人员应

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技术人员、使用管理人员一同会诊,确定维修方案及实验意见。

2、仪器设备出现的任何故障、维修结果,仪器设备负责人都应 如实的做好详细记录。

3、维修结束后,实验室主任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对维修结

果的技术鉴定,并认真填写维修档案,做好存档工作,仪器设备卡片上要作好记录。

4、如属人为违章操作,擅自拆修造成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检查,由院提出处理意见,报设备管理科,情节严重者要受到行政处分。

5、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由院行政经费和实验设备处从徐州师 范大学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中申请拨款补贴。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

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凡属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负责赔偿。

二、凡属下列原因导致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均应视为责任事故。

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2、不熟悉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性能、操作规程而操作;

3、用仪器设备干私活而损坏、丢失的;

4、未经批准私自拆卸或改装而造成损坏的;

5、领导不负责任或员工不听从领导而造成损坏的;

6、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私自外借而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

7、其它原因造成仪器损坏、丢失的。

三、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检查确认修理后可以恢复到原状,且能投入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应承担该仪器设备的修理费。

四、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严重损坏,经检查确认无法修复,难以投入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丢失后无望追回或虽已追回但损坏严重,修理后也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赔偿额=仪器设备购置全额-(仪器设备购置全额×8%×仪器设备购置年限)。

其中,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已办完报废手续或损坏丢失前已确认为待报废的,其责任人应负责赔偿该仪器设备的报废后的残值。

五、赔偿意见经批准后,有关责任人应在一个月内办完赔偿手续。拖欠不办者,要加重赔偿。

六、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工作应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力戒随意性,杜绝因人而异、因人而赔的现象发生。

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赔偿费一律交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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