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青年律师专业化之路(第九届西部论坛供稿)
青年律师专业化之路
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 朱金华
内容摘要:专业化在社会中、在行业中、在领域中越来越多的被人知晓、认同、实践,并取得成功。专业化选择是每个青年律师正面临或即将面临的执业困惑之一。因为从业中可以看到在法院,法庭分为民庭与刑庭。民庭又分为民
一、民
二、民三等。刑庭也是如此。从侧面反映出法院庭审的专业化,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是否需要进行专业化的选择呢?本文就此分析了青年律师需要走专业化之路的原因以及如何走专业化之路两个层面的问题。
关键词:专业化 提升 需求 专注
引言:青年律师是律师业发展的未来,是目前律师从业人员构成的主体。他们对律师事业有着美好的憧憬,对律师事业充满自信。但青年律师也是困惑、惆怅和徘徊的群体。是否应该走专业化之路?如果进行专业化选择,手中的案件量是否会降低,从而养活不了自己?即使准备进行专业化的选择,那么什么是适合自己的专业?在选择好适合自己的专业后,又有多少的恒心和毅力去坚持自己所选择的专业?心中的种种疑虑,眼前的路却让他们不禁却步,这些问题或许是每个青年律师正面临或即将面临的困惑。
一、青年律师需要走专业化之路的原因
1、关于生存的需要
联网时代的到来,铺天盖地的消息使我们无暇顾及,知识碎片时代太需要专业化的整理。只有专业才能形成差异化竞争,也就是负责一个领域会比负责多个领域从长远来看更能获得巨大经济效益。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市场竞争必然加剧。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社会分工的细化是必然之路。因此,律师的专业化道路将成为必然,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必然加剧。律师行业越来越强调专业分工、团队协作。丰富的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才是取胜之王道。专业型律师关注于某一特定领域,无疑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2、客户的需求决定
客户的需求是法律服务市场的风向标,决定了律师执业的发展方向。客户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表现出日趋精细化的特点。试想,如果客户、当事人对刑事辩护有需求后,假如他们能够接触到这些专业化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再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他们是选择这些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还是选择综合性的律师呢?毫无疑问,几乎所有人都会义无反顾的选择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专业化的律师。因为人们认为,专业化的律师对于他擅长的业务经验多,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客户的需求已不同往日,以前法律服务市场主要从以事后救济为特点,称为治已病。即以解决实际纠纷发生的诉讼型法律服务为主。现在流行治未病,预防大于治疗,即向以事先预防为特点的非诉型法律服务为主渐变。所以,市场主体对某一专业领域的全过程法律服务比较青睐,必然对律师 法律服务的深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通常来讲,律师愈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其在该领域的知识储备、专业技术愈能深入。因此,专业型律师更能胜任客户的需求,更容易被客户所选择。而与此同时,客户选择法律服务的理念也在转变,以前客户注重选择名律师、大律师。但随着自身案件的委托,客户往往会发现选择名律师或大律师不一定在其特定的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这所谓的名律师或大律师或许在刑事或某一方面有名,而自己的案件比如是民事案件的合同纠纷,那么让一位很有名的刑辩律师为你做民事案件,那么就相当于让一位中医去为你做外科手术,其专长在你这个特定的事情上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于是诸多客户经历过这种尴尬后,逐渐趋于寻找专业律师,当你专注于某一领域,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时候,你就是这方面的专家,客户也自然会慕名而来。
3、标准化的法律服务产品层出不穷。
从诸多的可视化培训中,听到的最多的理念之一,莫非是把无形的法律服务变成有形的法律服务产品。在接待客户时,把标准化的法律服务产品展示出来,签单率会有所提高;在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时,向公司老总提供标准的法律服务产品,他会对您的服务加以认同,知道你今年确实为公司出谋划策、解决争议,进而还会与你签下一年的法律顾问书;在出庭参加诉讼时,按照标准化的法律服务产品规定的起诉书、质证意见书、代理词与法官进行交流,法官采纳律师意见的概率会提高。标准化法律服务产品对于律师市场的开拓作用不言而喻,那么标准化法律服务产品的背后隐藏着法律服务的系统化、模式化、规范化。而法律服务市场愈规范,服务的效率则愈高,服务质量愈能得到提升。正是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很 大程度上决定了律师走专业化道路的必然性。因为律师需要在竞争中取胜,需要提高服务的效率、服务的质量,需要树立自身的品牌、形成自身的特色,唯有专业化才是不二选择,因为专业,所以优秀。
二、青年律师如何走专业化之路
1、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保有长远的眼光。
青年律师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知识结构等来确定自己的专业。但青年律师在专业划分、专业选择过程中,有一点是不能回避的,即生存问题。毕竟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进程或者说青年律师个人的专业化成长,短时期内不可能会有高额的回报,甚至可能影响个人生存。因此,专业的细化,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于青年律师而言,多样化针对的是解决目前的生存,而专业化是为后期长远的发展而做打算。所以青年律师要针对自己所处的阶段来合理规划自己所选的专业化路线。如果处于执业初期,温饱还未有着落,可以选择自己的兴趣点,确定自己的主办业务,并用心去做,潜心研究。对于已解决生存问题的青年律师,则可完全固定自己的专业方向,不见异思迁,逐步沉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待到一定程度之后,可进一步细化自己的专业。但是无论我们处于什么阶段,我们心中一定要有一个信念:目前如果不进行专业化的成长,我们只能够获得蝇头小利,而不会得到更多的市场,更多的收益。只有进行专业化我们才能获得永久的收入。
2、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律所,精耕细作,差异化竞争。
青年律师执业初期往往势单力薄,专业知识、技能沉淀尚不够火候,其单个力量往往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专业性业务对律师所提供的专业化法律服务的质量要求较高。律师事务所整体的专业化有利于青年律师个人走向专业化之路,团队成员的协作、互学互长,可为青年律师的专业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青年律师个人的专业化亦有利于推动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特色,两者相辅相成。在选择好法律服务行业的一个领域后,深挖下去,精耕细作,你终成专家。避免同质化竞争,形成差异化竞争。当你具有了差异化竞争的实力以后,你就具有选择权了。不再为没有案件可做而烦恼,不再为案件的收费低而痛苦„„
3、用专注的心,做专业的事,赢得客户信任。
青年律师在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之后,一定要秉持做专业型律师的坚强理念。思想决定成果,坚定自己的专注。要成为专业型律师,一定要具备“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的心理素质,并持之以恒。只有持之以恒的专注,才能形成自己的品牌。而有了品牌,也就有了优势竞争力。对于青年律师来说,法律法规更新速度太快,需要掌握的知识越来越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唯有是只做一个领域的服务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倘若客户询问你具体做哪个领域。而你的回答却是现在刚开始,什么领域都涉猎。与其说你“什么领域都涉猎”倒不如说你“什么领域都不懂”。这两个虽然词语表达不同,但效果或许是一样的。青年律师执业领域的宽泛就像摊煎饼,煎饼摊的很大,但是厚度上没有。我们青年律师要拒绝做煎饼人,这就要求在律师执业领域上要选择专业化之路,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客户的信任、事业的长足进步。
4、从理论角度推进专业化的进程,强化竞争力 对专业的坚持表现在对理论研究的重视上,虽然说法律的生命并非逻辑而是经验,但对青年律师来说不仅仅只关注实务,理论修养也是必不可少的。俗话说:“只有站得高,才能看的远。”因此,千万不可小看了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因为理论的深度决定了将来可发展的程度,决定了律师执业舞台的大小。对青年律师而言,与老律师相比之下的的劣势在于缺乏经验,因为毕竟老律师们在这条路上已走过了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青年律师的优势在于对专业知识方面的吸收较快,因为其对律师事业充满激情,且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思考。因此,从理论角度推进专业化的进程,强化竞争力,方是可取之道。
结 语
青年律师充满阳光和朝气,他们有着无限的激情,潜力不可限量,他们志存高远、激情洋溢。尽管也常为自己的专业化之路有惆怅、徘徊,但在实现律师梦想的道路上,青年律师应认识到律师专业化是律师业的发展趋势,只要秉持做专业型律师的理念,青年律师的前程必然一片辉煌!
第二篇: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参考题目-西部律师网
附件1:
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参考题目
一:民商事法律业务分论坛
1.民法总则视野下个人信息权的内涵与外延 2.户籍改革背景下对“同命同价”问题的思考 3.P2P网络贷款平台的法律风险
4.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 5.对合同解除制度在实践中疑难问题的思考 6.以物抵债合同效力的分析与思考
7.表见代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8.债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9.股东优先购买权在继承和赠与案中的适用探讨 10.股权转让中目标公司的隐性债务赔偿机制 11.处置地下停车位相关问题的法律分析 12.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与认定 13.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合同效力 14.案外人对生效民事判决的救济途径 15.先予执行的理论与实践
16.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疑难问题
17.强制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及实务操作
— 1 — 18.执行程序中一套住房处置的实际操作 19.情势变更情形的认定与法律适用
20.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和管理性强制性规范的认定
二:刑事法律业务分论坛 1.职务犯罪中准自首的认定
2.关于新刑事诉讼下的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3.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有效保障 4.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研究
5.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财物的认定问题 6.刑事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7.刑事辩护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8.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技巧
9.辩析疑罪从无与实践中的疑罪从轻 10.排除非法证据的困境与对策 11.法学理论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 12.刑事辩护的技巧与策略
13.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对律师刑事辩护的机遇与挑战
14.审判为中心语境下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15.司法改革与有效辩护
— 2 — 三:行政法律业务分论坛
1.政府法律服务市场的新动向与发展趋势 2.行政争议的多元解决机制研究 3.简政放权背景下行政法律制度的衔接
4.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制度施行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5.论行政赔偿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6.律师办理行政案件的互联网思维 7.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研究 8.律师参与西部地区立法
9.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 10.西部地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11.第三方立法评估制度研究 12.西部地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13.西部地区农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问题 14.西部地区网约车市场经营秩序法律问题研究 15.行政程序与责任机制研究
四: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律师社会责任分论坛
1.公司化一体化管理模式与传统管理模式的选择与融合 2.律所差异化发展的可能和路径 3.西部律所发展的困境与突破 4.律所人才培养与传承的思考
— 3 — 5.律师跨界发展与律所增值服务的探索与创新 6.人工智能时代律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7.律所服务收费模式和策略的探索与创新 8.律所文化对律师行业发展的作用 9.律师在民主与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10.资本投资律师事务所的可行性研究 11.律师事务所收入分配机制研究 12.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传承
13.律师事务所总所与分所一体化研究
14.律师事务所专职经理人管理的作用与必要性 15.律师行业自治问题研究
16.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17.西部地区后发赶超过程中律师地位与作用 18.大数据条件下司法改革中律师参与机制与作用 19.西部地区国际法律业务与实践
五:青年律师发展分论坛 1.青年律师的梦想
2.在法治中国.法治政府的大背景下,青年律师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
3.青年律师在当前法治新形态下如何进行职业规划; 4.青年律师在律师行业中的传承与未来
— 4 — 5.青年律师与公益法律服务
6.青年律师“业务创新”面临的困境与突破 7.青年律师如何在业务拓展与职业发展中求平衡 8.律师协会如何搭建好青年律师发展的平台 9.青年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社会素养
10.青年律师专业化之路 11.律师如何成为好徒弟,如何成为好师父 12.如何提高青年律师的社会竞争力 13.“一带一路”中青年律师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14.案源拓展的核心要素
15.大数据和互联网对青年律师的影响和意义 16.青年律师的政治参与和司改参与 17.如何培养青年律师领军人物 18.西部县域青年律师的坚守和创新 19.青年律师如何参与律所管理
六:生态文明法律服务分论坛 1.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 2.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及完善 3.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 4.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环境知情权
5.对企业建立生态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思考
— 5 — 6.论生态环境案件诉讼专家证人制度 7.生态环境案件执行程序第三方监督 8.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研究 9.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构建及完善 10.环境行政强制相关问题研究 11.河长制与政府环境质量责任 12.环境公益诉讼律师收费机制探析 13.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律师参与 14.律师法律服务与生态文明建设
15.环境司法专门化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新要求
七:律师行业管理经验交流座谈会 1.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2.律师行业党建与行业自律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3.律师协会落实“两拥护”的经验 4.律师协会实习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5.律师协会维权中心与投诉中心的实践与经验 6.律师协会服务会员的经验
7.律师协会在律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经验
8.如何防范律师行业“加班文化”蔓延及律师“过劳死”问题
9.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机制中律师流动机制与保障
第三篇:青年律师成长之路
我和我追逐的梦--与青年律师漫谈律师职业
游东亮 [ ydl ] 于 2010-06-20 23:55:44 发表在[ 闲谈 ]
【内容提要】 律师这个职业,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把律师与风光、尊重、高薪等词联系在一起,其实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大家以为挤过司考这个独木桥,对面就是布满鲜花和掌声的彼岸了,殊不知,等待却是另一条“艰辛路”。广大青年律师青年律师初出茅庐,没有专业经验,更没有客户案源,面临巨大的生存困难。青年律师,要以平和的心态,摒弃浮躁心理,夯实执业基础,修炼执业品质,厚积方可薄发。
关键词:律师职业 执业艰辛 青年律师 厚积薄发
每个人都有权利去梦,去想,成功的道路上,会出现许多分岔口,但这些路始终通向一个方向。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梦想。--题记
一个美丽的传说
在许多人看来,律师很有钱、很潇洒、很自由。事实上,这完全是一个误会。律师,这个曾经满载着光荣与梦想,让无数人羡慕的职业,如今已经风光不再。
据广州日报报道,律师究竟是不是高收入者?律师的生存状态如何?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广州市律师协会合作完成的国内首次针对律师生存状态的问卷调查,据调查数据显示,律师的收入状况确实不如外界所认为的那么高,很多律师光鲜外表的底下,掩藏着生活的艰辛。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更是一语惊人:“律师已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被视为高收入的阶层转为低收入、无保障阶层。”而在他展示的该所律师工资单上,多个律师因为没有接到案件而又要向律所交保险、管理费等,工资竟为负数。”[1]
律师,这个昔日和风光、尊重、高薪等词联系在一起的职业,如今却让从业者们感到了几乎无法承受生存的压力。日前,律师已成为城市中的低收入和无保障阶层,但与其他低收入群体不同的是,这是一个全部拥有高学历、并通过了“中国第一考”的“精英”阶层。他们一面肩负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重任,一面忍饥挨饿地在行业中打拼。[2]
深圳律协副会长张志告诉记者:律师的生存压力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没有案件时要为“无米下锅”发愁,每天到处寻找和开拓案源;接到业务收了费用后又有了新的焦虑,老是想着怎样才能把业务做好,让客户满意,精神上始终处在紧张状态。[3]
重庆“律师门”案中律师收费150万元的情节曝光以来,律师收费标准的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人质疑部分律师“漫天要价”。然而,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中却感叹说“从全国来看,律师的平均收入其实也就和出租车司机差不多一个水平。”[4]
前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先生曾在其博客写的一篇《律师为什么会自杀》的博文,对律师职业作这样颇具文学化的总结和概括:“律师这个职业,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刘桂明说:在大多数人看来,律师确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的职业,衣冠楚楚的形象、攻守自如的姿态、充满神秘感,散发着魅力。其实呢?表面现象。“美”的背后是律师加班加点的学习积累,是律师挑灯夜战的工作准备,是忍辱负重的坚持耐受,乃至身体的透支和生命的付出。还有人说律师“听起来很阔”,是因为在社会某些方面听来,律师现在很有钱,很有派头,香车美女有之,别墅洋房也有之。事实呢?纯属误会。“阔”的背后是律师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的生命透支,是律师事务所各种税费、办公经费不断增加的管理压力。如今在中国,某些法官看见律师,内心就有些不平衡,此谓眼烦;某些检察官看见律师,心里就觉得律师是不是又在教唆证人作伪证,此谓心烦;某些政府官员看见律师,脑袋立即就大了,以为律师又来添乱了,此谓麻烦。“烦”的内涵则透露出律师定位不明、地位不高的制度设计缺陷和司法体制职能不清、权力配置的不科学、不理性。中国律师“做起来很难”,刘桂明说:社会环境不能理解,司法环境不够支持,执业环境不太理想,市场空间过于狭窄,政策推动过于被动,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所以,律师做起来必然就很难。尤其是做一个刑事辩护律师。于是有人说,做一个中国律师很难,做一个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就更难,做一个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就难上加难……。还有人感叹说,胆战心惊做律师,更有人为此愤而出家。不管是在哪里执业的律师,不论是否取得成就的律师,无论是什么专业的律师,都不同程度地面临巨大的执业压力和社会压力。于是,有不少律师在喊累,也有不少律师在叫苦:说“律师这活儿真没法干”者有之,叫“律师这碗饭真是不好吃”者也有之,称“律师这行当太危险”者更有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一言以蔽之曰:“难!”[5]
北京著名律师王才亮写了一首俏皮幽默又形象贴切的打油诗调侃律师职业,曰:“表面风光,内心彷徨;容颜未老,心已沧桑;成就少有,郁闷经常;比骡子累,比蚂蚁忙;偶尔疏漏,被人当枪;清点钱袋,比公仆差,比民工强。奋斗心不灭,男儿仍自强。啊!律师,梦想加理想。”这就是中国律师的真实写照。
律师,一个注定要付出艰辛的职业
在影视作品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衣着光鲜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思维敏捷的律师形象,风光而富足。功利也罢,理想也罢,年轻的学子们带着满腔热情前赴后继地奔赴各大院校学习法律,期待着有一天能在法律的舞台上一展拳脚。于是,才有了今天浩浩荡荡的司法考试大军。大家以为挤过司考这个独木桥,对面就是布满鲜花和掌声的彼岸了,殊不知,等待却是另一条“艰辛路”。
律师职业是一项很艰苦的工作。一是压力大。做律师要比从事其他工作的压力更大,因为委托人是把他处理不了的事情交办给律师,这样在心理素质、办事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职业要求就比委托人高,从而导致很大压力。一件普通经济纠纷可能涉及一个企业的存亡,一桩刑事案件可能涉及一个人的生死,重大非诉项目中的一个失误就可能引发巨额索赔。江苏赵凤生律师说,有时候碰到棘手的案子,几天都睡不好。二是节奏快。委托人把事情交给你办时都很着急,包括诉讼、非诉业务。律师的工作节奏必须满足委托人的需求,同时还得保证案件质量,令委托人满意,这是一种非常有压力的快节奏。[6] 律师经常在外奔波,常常是接到一个电话就走,加班加点已是习以为常,经常写材料到半夜。有位律师更是一语惊人,说是“律师如妓女”。重庆王祖惠律师说:律师做的事不是人做的。道出了其中的身累、心累。
由于律师业务本身具有内容多样性、复杂化的特点,对从业者的注意力、责任心及个人能力要求较高,高强度、快节奏、竞争激烈的工作使得许多律师休息不足,缺少锻炼,从而引发生理和精神健康危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广州市律师协会的联合调查结果表明,有67%的律师每天睡眠时间在7小时以下,律师大部分处于亚健康状况。据深圳律协证实,有一名41岁的男律师因工作压力太大,出现精神分裂症状被送入医院救治。[7]
海归律师朱伟一这样感慨说过:“英语有个说法,叫„干得像狗一样‟(work like a dog),比喻工作很辛苦,律师都干得像狗一样,至少大多数律师是这样。[8]
律师职业还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法制日报记者曾采访一批活跃在一线的律师,他们用自己的亲身体会,勾勒出一幅律师执业风险图。“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理解这一点,当律师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辩护时,他们认为律师就是和„坏人‟、„ 恶霸‟一伙的。”说这话的是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他说一次出庭时被村民围攻的经历,让他终身难忘。其实,律师被打的消息早已不算什么新闻,律师的人身安全已经成为律师执业中不可避免的风险。北京律协律师维权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吕良彪这样解释:“在崇尚君子不言利的文化氛围中,律师因其提供服务的有偿性而备受鄙视,社会评价相对不高,而律师作为公民权利的代言人,也是制约公共权力的重要力量。这种角色定位决定了律师天然具有某种„悲壮‟色彩。”在记者采访中,还有不少律师把刑法第306条称作是悬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里斯剑”。306条规定比较模糊,特别是对„引诱‟一词的界定不清,很容易导致刑事辩护律师被扣上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罪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名律师一致认为:“在同一案件的审理中,律师和检察官总是处于对立状态,双方的关系很微妙,一旦发生冲突,律师就可能被检察机关以306条来抓辫子”。[9] 从内蒙古通辽的“政府垄断律师”事件到云南发生的“法官铐律师”案,从“会见难”“阅卷难”的无奈到“打官司还是打关系”的叹息,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律师工作、生存的尴尬和困境。[10]
做律师,厚积方可薄发
北京敬云川律师在其《青年律师当自强》博文中,以自己几年律师之路的创业体会,给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供一些启发和经验。他说:青年律师初出茅庐,没有专业经验,更没有客户案源,因而曾经彷徨,曾经泄气,或曾经怨天由人、悲观绝望,更有甚者在中途退出了律师职业。而我认为青年律师有活力、有激情、有知识、有闯劲,是我们中国律师的希望之所在,只要能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坚持自己的选择,并持之以恒,必定会有光明的前景。他说:广大青年律师面临的困难和困惑具有一定的共性,一是收入少,工作辛苦。在通常情况下,案源决定律师所和律师个人的收入,但是案源又取决于律师所和律师个人的知名度和社会资源。青年律师靠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掌握的服务技能,有能力办理一般的业务,但因为没有知名度往往找不到客户,甚至会出现已到手的案件被知名律师抢走的现象,因而出现了青年律师干活多,非常辛苦而收入少的普遍现象。二是找准个人的专业定位比较难。“万金油”式的律师时代已过去,要想把业务做好、做强,必须得有专业定位。像房地产、金融证券、企业改制、涉外贸易、知识产权等专业都被青年律师看好,究竟哪个领域更适合自身的特点呢?许多青年律师对自己将要从事的业务领域比较迷惘,不知道自己该重点突出哪个专业。三是由于司法和社会环境不尽如人意,不被当事人和社会所理解。大多数青年律师对自己的服务质量要求很高,非常敬业。但现实社会并不象他们想象的那样公平、正义和高效率。当青年律师面对少数司法或执法人员不屑一顾的神态,甚至任意践踏法律的时候,特别是当事人满怀的希望和信心在事实面前变成软弱无助、心灰意冷的时候,青年律师感受到了法律的软弱和邪恶势力的强大。尤其是在当事人出了律师费,合法权益却依然没有得到保护的时候,青年律师也会感到悲哀和无奈。[11]
律师无论从个人到整个行业都必须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成长和发展起来,优秀的律师大都是经历了艰苦的历练才成长起来。应该看到,我们生活成长在一个非常幸运的时代,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给我们律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律师的执业领域将不断扩大,将涉足许多高端和新兴的领域。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律师的社会地位将不断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也对律师寄予了厚望。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下,对于一个有心者、有志者、有勇者来说,正是大展宏图的好时机。年轻也许意味着稚嫩,也许意味着缺少经验,但年轻本身有是我们最大的优势。年轻人获得成功的例子随处可见,别人能做到的,我们一样能做到,而且建功立业,就要趁现在还年轻![12]
深圳律协在召开一次的青年律师生存与发展现状座谈会,会上深圳律协青年委副主任陈妙财以自己的发长、发展经历现身说法,告诉年轻律师应如何开始律师的执业生涯。他说:做律师,厚积方可薄发。律师从业的前三五年是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积累期,就如建大楼要打地基一样。在这个阶段律师要学会和熟练掌握四大技能:一是组织和整理材料的能力,这是律师最基本的能力之一,虽然看似简单但学问颇深,律师的庭
上功夫就是从组织材料开始,而且做律师所有的学问都悄悄地隐藏在案卷的每一个角落,就看能不能发现和熟练掌握;二是按照专业的逻辑和思维说话,这也是律师基础的能力之一,必须要用专业或职业的语言来表达主张和争取的一切;三是按照专业的逻辑、思维、格式制作各种法律文书,这是律师最关键的基本功,也必须要过的一道关;四是根据职业、专业和业务定位的需要,有选择地进行社会交往。这是律师走向成功的风帆,律师只有充分借助社会的关系的力量,才可能让自己在事业中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以上功夫都是书本学不到的,必须在工作实践和社会实践中慢慢积累和体悟,起码要有三五年的功夫才可能掌握其中的入门之道。如果律师在前三五年内有很好的积累,往往在以后的五到十年内会有一个快速发展期和暴发期,后期的发展全在于前期的积累和铺垫,而且做人是关键。从这个角度来看,生存问题和发展问题其实是合二为一的问题。因此,年轻律师必须在执业初期认真地做一个五年计划,十年的职业规划,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13]
沉下心来夯实基础--平和的心态是成长的基础。许多年轻人无论是怀着律师匡扶正义的职业品质(职业荣誉感),还是因为对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抱入有较高的希望而来的,皆无可厚非。但年轻律师在老律师丰厚的收入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面前,往往会心态失衡,功利主义的刺激往往会导致部分年轻律师走上非正常的“致富”轨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夯实执业的基础是年轻律师成长的必经之路,只有具备了平和的心态才有可能去做具体而细致的基础工作。比如说客户群的培育、办案经验的积累、业内资历和声望逐步提升、专业理论水平的长期总结等等,都需要每一个年轻律师摒弃浮躁心态,踏踏实实地从每一细小之处入手。[14]
修炼执业品质--优秀的品行是成长的保证。俗语说得好:先做人、后做事。孔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达”是一个人最后的成功与辉煌,辉煌之前总有一个独善其身的品行修炼过程,可见古人对成功人士品行的内在要求。在律师业一定程度上诚信缺失、追求正义的职业品质扭曲的现实面前,如果年轻一代的律师也随波逐流,模糊了心中应有的法律信念和公平正义的理念,那年轻律师的成长就会发生方向性的错误。诚实信用、坚守信仰、追求正义、扶持弱小,这是律师职业品质的核心,正是作为年轻律师所要坚守的信条,也应成为年轻律师成长过程中的座右铭。[15]。
青年,意味着激情,意味着梦想,更意味着未来。面对激情,我们需要理性;面对梦想,我们需要实干;面对未来,我们需要信念和责任;同样,青年,也意味着缺憾,意味着不足,更意味着迷惑和忧虑。面对缺憾,我们需要弥补;面对不足,我们需要改进;面对迷惑和忧虑,我们需要清醒和明晰自己的定位与作为。
梦是人生奋斗的远大目标,是平凡生活中的小小期待;是生命之舟的原动力;是补充能源的加油站;梦创造了一个大大小小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寻找梦,感受梦,追逐梦。
第四篇:第三届西部青年领袖论坛
第三届西部青年领袖论坛暨2011西部高校
社团会长年会
一、论坛简介
■ 时间:11月中旬 ■ 地点:中国.西安
■ 主题:西部视野 本土经验 赢在大学 ■ 口号:价值 分享 传播 ■ 规模:2000人
“西部青年领袖论坛”是一个以中国西部地区高校社团会长、主席、以及优秀大学生为主,众多行业的社会精英支持为辅,现代精英与未来精英的高端对话平台。也是社会各个领域的佼佼者,用他们的不平凡的事业与人生经历,用他们对社会的“责任和感恩”情怀来和年轻人展开分享、对话、交流形式。
自2009年第一届年会举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共有上万名大学生直接参与,影响面达上百万。有200多位政府领导、企业家、学者、明星等社会各界名人出席。
二、论坛背景
2009年国务院批准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造西部大开发战略高地的重大举措,对于西部学子来说这是个很大的机遇!
伴随着商业浪潮和信息传播时代的到来,作为西部高校聚集地的古都西安,大学生人才济济,据不完全统计已达到180万之多,大学生人数将会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毕业之后就失业现状让大学生非常迷茫。他们需要一个平台和载体去获取最为实用和新锐的思想,用思想去武装自己,为职场做好准备。
当一个群体以其活跃和深度的思维开始考虑问题,并且在身处熟悉的地域文化环境下开始说话,那么他们所带来的价值远远比任何一个外界的媒体所创造的思想价值要大的多,甚至让平面媒体超越立体传媒,发出最有力的社会强音。的确,从优秀到卓越需要自身的努力,但是倘若选错了方向和目标,似乎很多美好的愿景归根结底只是徒劳,因为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和拥有现代先进兵刃的商人进行搏斗,那么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同样的道理也不言而喻――我们很难融入到商业社会中去。
我们需要这样一个平台,它一直专注于不停地找寻属于大学生这个群体最需要的信息,制造属于整个西部大学生的先锋交流平台。服务于西部50万精英领袖,让一个群体勇敢起
来,提升一个群体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论坛流程
★ 11月25日(周五)参会嘉宾和参会人员报道
★11月26日(周六)上午09:00—12:00 开幕式 下午14:00—18:00 主题论坛 晚上19:00—21:00 高校社团颁奖盛典
★11月27日(周日)上午09:00—12:00 主题论坛 下午14:00—18:00 闭幕式 晚上19:00—21:00 社团干部交流
★11月28日(周一)上午09:00—18:00 青年领袖训练营(知名景点拓展)晚上18:00 离会
四、拟邀嘉宾
李梦 世园会形象代言人
王传福 比亚迪董事长 李想 80后创业之星 闫妮 著名影视明星 六小龄童 国家一级演员 朱清时 南方科技大学校长 李开复 创新工场董事长 易中天 知名学者 李彦宏 百度CEO 马云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
宗庆后 2010年中国首富、哇哈哈董事长 文章 优秀青年演员 田亮 奥运冠军
俞敏洪 新东方教育集团董事长 袁岳 零点集团董事长 雷军 小米手机创始人 张朝阳 搜狐CEO 唐骏 打工皇帝、新华都CEO 柳传志 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
陈忠实 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孙维 陕西电视台著名主持人 李咏 央视著名主持人 俞瑜 当当网联合总裁 张艺谋 著名导演
薛蛮子 中国天使投资第一人
陈光标 黄埔再生资源利用公司董事长、中国首善 刘文西 著名画家,人民币毛主席图像作者
五、活动特点
“1+10+100+1000+1000000” ■ 1个主题——价值 分享 传播; ■ 10项活动,打造全方位的交流平台; ■ 100多位各行业顶尖成功人士;
■ 1000多位高校社团会长主席以及优秀学生代表; ■ „„„„
■ 活动影响力超过100万学生。
1.全面覆盖西部高校,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三届的高端论坛——针对西部500多所高校;邀请1000多位高校社团会长主席以及优秀学生代表;
2.各界名流云集高校的盛会——邀请100多位各个行业的顶尖成功人士(包括政府领导、成功企业家、学术名人、演艺明星等),与西部大学生共同分享他们的经历;
4.完全由在校学生组成团队执行——活动的策划、宣传、现场组织到后期跟踪完全由在校学生完成;
5.内容精彩纷呈的主题活动——主题演讲,圆桌对话,学生记者团采访嘉宾,征文,企业参观以及精彩的晚会;
6.覆盖影响大学生最广的活动——积聚最具影响的权威媒体,通过平面、电视、网络等媒体,搭建出一个立体的传播平台;直接影响学生100多万;
7.打造当代成功精英与未来世界精英的沟通平台。
六、联系方式
活动报名 网址:www.teniu.cc 论坛官方 邮箱:zggs@foxmail.com 论坛官方 Q Q群:100272386 论坛官方 Q Q:2216686268
企业合作部:徐祥勇 152-2920-8681
嘉宾组:杨 飞 151-9181-6680 宣传组:郝 林 153-5371-9858 会务组:董 薇 158-2958-8259
(附:活动赞助方案、会务方案、宣传方案备索)
第三届西部青年领袖论坛暨2011西部高校社团会长年会
组 委 会 2011年10月1日
第五篇:《青年律师的成长之路》读后感
《青年律师的成长之路》读后感
浙江凯信律师唐勇辉
论青年律师成长之路
导语:青年律师的成长过程既反映着律师业规范和发展的历程,也是律师个人职业素质的积累过程,其个人素质是专业知识+执业技能+办案经验+人脉资源等等的总和,一名青年律师要从实习?执业?优秀律师甚至大律师的飞跃,需要律师事务所、行业用管理部门直至全社会营造的律师文化氛围直至法治精神,最终塑造一个律师完整的职业品质,如此,青年律师才能健康地成长,律师的行业才能欣欣向荣、后继有人。
一、青年律师的成长之于我们的事业至关重要
(一)青年律师是律师业发展的未来。任何行业,如果忽视了对后备人才的培养,这个行业的发展、壮大和创新是难以想象的。
(二)青年律师是目前律师从业人员构成的主体。五十年代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只是昙花一现,那一代的老律师留给我们的现在只是一块块斑驳的里程碑;上世纪七十年化末八十年代初执业的老律师们现在在位的已廖若晨星,九十年代特别是九十年代后期进入律师业的青年律师构成了我们现今13万律师队伍的主体,他们是我们律师事业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
(三)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关乎律师业的兴旺发达。种种迹象表明,业内的制度设计、社会的外部环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羁绊了青年律师的成长,一部分青年律师无法走出现实的种种困惑从而湮灭了对律师理想的热情。律师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战略无不关系到青年律师的成长,没有一大批青年律师的成长、成熟,就不可能有未来中国律师业的兴旺发达。
二、青年律师成长中的困惑--仅从业内多角度分析
(一)来自青年律师方面
1、业务收入之微薄,不足以安身立命。任何行业都有“金字塔”现象,犹太人“二八”公理同样适用于我国目前的律师业,即20%的律师拥有80%的律师业务,而80%的律师却在激烈争夺着20%律师市场份额,个中艰辛恐怕青年律师体会最为深刻。一般的青年律师,十几年寒窗苦读之后,幸运地通过合格率只有10%左右的律考(司考),从考试到获悉成绩中间又有大半年的时间,到申领实习律师证约需一年多、到正式获得执业证书又需一年多,从考试到正式执业,其过程一般约需三年左右,这些青年律师无基本的生活保障,故总有一批年轻的理想主义者最终未能挺过这三年漫漫长路而半途而废。许多勉强支持下来的年轻律师儿时慷慨陈词、滔滔雄辩、公平正义的律师形象被现实慢慢吞噬。而与此同时,地区之间律师的业务收入差距也在拉大,据有关资料显示,去年北京律师收入50亿元,人均业务收入50万元,上海律师收入则达24亿元,人均近40万元。而陕西近3000名律师,总收入仅9000万元,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薪金水平。这种状况不足以让年轻律师安身立命、养家糊口;许多时候律师职业自豪感和在其他法律人面前自尊的丧失正是与此有关。
2、业务技能之稚嫩,不足以独立展业。稚嫩的中国律师业,尚未建立起如西方法治国家严格、成熟的律师准入制度或执业前的研修制度。能否成为一名律师,全凭一张试卷,执业律师的执业技能先天不足。一个已经通过律考(司考)优秀的法学院毕业生或是从其他行业改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肯定不会自然地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在英美国家,年轻律师进所前三、四年要做的主要工作是必须踏踏实实地做律师业务中最基础的案头工作,从实习律师到晋升为合伙人,往往要经过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故不存在年轻律直接面对客户独立展业的问题。现实状况是大部分律师执业多为“项目经理”式的单干,年轻律师甚至律师实习律师也不例外。这就更决定了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因缺乏娴熟的技能而无所适从,影响了其展业和成长。
3、社会阅历之浅薄,不足以发挥所学。多有业内同仁抱怨现在是关系社会、读书无用,与其去钻研业务,倒不如去与法官搞好关系云云。笔者收集了一副对联,上联为:男律师点头哈腰,下联为:女律师打情骂俏,横批:不是人干的活。这虽是业内同行的自虐之词,但同时反映了一些年轻律师在复杂的社会法律生活中的困惑和无所适从。另有一位资深律师的观点是:律师的尊严必须在非诉讼中才能找到。笔者认为,上述对联表露的心态和资深律师的观点都有失偏颇,法律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学问,在现今的中国虽说不上是经世之学,然而也堪称致用之术。一名律师,如果连自己皆不能与别人保持更好的交流与合作,那么又怎能熟练地运用法律技能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所以年轻律师的点头哈腰、打情骂俏之说应当多从自身的社会阅历方面来寻找原因。
4、心态心境之浮躁,不足以生根结果。律师要坚持善良的禀性并非易事,年轻律师法治信仰和公平正义的理念的形成也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一些年轻的律师从事律师职业是冲着律师能挣大钱的目标而来的,还有一些人是因为就业的压力暂时委屈做了律师。一旦挣大钱的目标短期未能达到或是有了招考招聘的机会他们会立马走人,年轻律师的急功近利和浮躁的心态使其频繁跳槽成了家常便饭。更有甚者,(网)一些年轻律师急于成为合伙人,不再受他人的“剥削”,刚刚转正,就急着想晋升为合伙人或另立门户。律师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需要长期积累,这种浮躁的转行转所的短期行为,严重放慢了年轻律师的成长速度。
(二)来自律所方面
1、财力之困乏,无法对青年律师进行扶持和培养。高提成的分配方式使律师事务所成了“空壳”.律师事务所的分配问题已经成为现今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瓶颈,刚刚过去的2005年被司法部定为“规范建设年”,在亟需规范的七个方面中,分配制度被列为重要的内容,可以说目前“提成制”的分配制度,不仅导致了律师事务所吃光分光、影响了律师事务所对办公设施的投入。严重的是,大批新入行的年轻律师,由于自身的业务收入不足,无法在律师事务所生存而另谋生计。律师事务所财力的弱小,更使其无力对年轻律师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进行培养,许多刚入行的年轻律师某种程度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2、制度之松散,无法地阻止年轻律师流动。好的制度是事业发展的保障,中国的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采取的是“作坊式”的经营:执业律师人数少(10人以下的所占70%以上),内部管理采取粗放式(每个人都是项目经理,独自领函办案,所对其缺少跟踪调控)。“宁为鸡头、不作凤尾”,这个中国人传统的文化理念在律师业中也有所体现。实习律师刚刚转正就要与别人一起办所的有之,对75%的个人提成尚嫌少的年轻律师有之。对年轻律师的流动不能一味地责备其个人,还是要从律师事务所本身的制度查找原因,正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设计的短期行为才导致年轻律师对所的无所依托,才导致了他们对律所的“离心”.3、逐利之风气,无法也无人愿搞传、帮、带。当律师事务所不能成为一个具有向心力的集体、不能成为律师个人事业成功所必需的平台,而仅仅是一个领函办案的临时“落脚点”的时候,律师事务所就变成了一个个体律师为了挣钱偶尔聚集的“俱乐部”了。逐利之风盛行仿佛向世人宣布律师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追求正义的职业品质被某种程度上淡忘了。一些功成名就的大律师们虽然早已完成了原始积累,但仍然不放弃每一个挣钱的机会,因为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或行规行纪强制对年轻律师的传帮带就是他们的“法定义务”.4、凝聚力之消失,无法改变其散兵游勇状。律师是一个自由而不散漫的职业,律师个人职业信誉、专业品牌的形成与律所提供的支撑不无关系。而现在是不少律师事务财力的严重不足、管理制度之松散、对年轻律师培养教育制度之缺损,使不少律师事务所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执业机构应有的凝聚力。律师业作为典型的智力密集型服务业,人力资本是事业发展的关键,人力资本的形成要靠好的制度去凝聚和组合,成长中的年轻律师们在没有好的制度的律师事务所,就象散兵游勇不能形不成战斗力,更无法也不可能成为向专制、邪恶决战的勇士。
(三)来自司法行政和行业管理方面
1、资格取得囿于书面考试,青年律师法律技能先天不足。199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学历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即法律本科或其他专业本科学历即可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应当说目前除了举行全国统一考试尚无更好的方法鳞选法律人才,但仅靠通过书面考试就直接进入律师行业其弊端已越来越显示出来。特别是近年来,许多有志于律师工作的年轻人通过了律考或司法考试从各行各业拥进了律师行业,一方面许多人缺少法学院系统的法律文化的熏染,另一方面单一的书面考试使一部分缺少律师应有的从业素质的人员也进入了律师行业。总体而言,资格的取得仅囿于书面考试,青年律师法律技能是先天不足。
2、执业准入失之宽泛,青年律师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律师资格证或司法执业资格的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应在一个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一年,实际操作中,还需提交公安机关的品行证明等证明申请人道德素质方面的材料。不少地区囿于对律师数量扩张的片面认识和需求,导致了对律师准入有关规定把握过于原则,各行各业取得资格的人员,其品行(职业道德素质)在基本上没有把关的情况下就进入了律师队伍,从而导致了青年律师道德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
3、培训教育重于形式,青年律师进步和成长缺少传承。目前,各地均有实习律师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强制性规定,但是教育培训往往流于形式,所有的律师为了完成学时往往参加某一种培训,缺少对受训对象的科学细分。行业内尚未能普遍形成常规性对青年律师的教育培训体系,临时性、随意性较多。尚没有一个制度化的平台,使一些老律师、成功的大律师的经验通过一个畅通的渠道传授给年轻律师。
4、创所资质限定过低,助长年轻律师的浮躁心态。现行《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司法部1996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新所发起人须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2004年新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将合伙人的门槛提高到执业五年以上,而合作所等则未作修改。近十几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10万元的资产限额对一个律师事务所来说已显得过低,几把椅子、几张桌子、租一、二间房子就开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与此低要求有一定的关系。三年或五年的执业经历,对于一名发起人来说要求太低,其经验还不足以承担一个律师执业机构的管理能力。一些年轻律师转所办所、想当老板的浮躁心态应当说与创所资质设定过低有一定的关系。
三、走出困惑,对策、方案之抉择
(一)青年律师个人方面
1、注重执业经验的积累--技能的提高是成长的标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律师执业之器,非刀非枪,乃运用法律知识之技能也。知识不能改变一个青年律师的命运,但法律技能则能,知识只有转化为技能的时候才能创造财富。所以我可以大胆地说,成功的律师其之所以成功,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他所拥有的法律技能,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对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与司法人员和业内同行的沟通、专业的表现以促使委托人的信赖等。技能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办案经验的积累,对年轻律师而言,成功的老律师就是一笔财富,就是一本“案例汇集”,要养成主动谦虚请教的习惯,“听其言谈、察其举止”.还要注重从实践中不断总结、日积月累。在目前行业内对执业技能尚未引起普遍重视的情况下,年轻律师对技能的关注和磨练可以说更具有先发优势。
2、沉下心来夯实基础--平和的心态是成长的基础。“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毛主席语),我们生长在这个日新月异、信息爆炸的时代,许多年轻人是怀着律师匡扶正义的职业品质(职业荣誉感)而考取资格的,也有的人是因为对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抱入有较高的希望而来的,这些皆无可厚非。但年轻律师在老律师丰厚的收入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面前,往往会心态失衡,功利主义的刺激往往会导致部分年轻律师走上非正常的“致富”轨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夯实执业的基础是年轻律师成长的必经之路,当然,只有具备了平和的心态才有可能去做具体而细致的基础工作。比如说客户群的培育、办案经验的积累、业内资历和声望逐步提升、专业理论水平的长期总结等等,都需要每一个年轻律师摒弃浮躁心态,踏踏实实地从每一细小之处入手。
3、修炼执业品质--优秀的品行是成长的保证。俗语说得好:先做人、后做事。孔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达”是一个人最后的成功与辉煌,辉煌之前总有一个独善其身的品行修炼过程,可见古人对成功人士品行的内在要求。在律师业一定程度上诚信缺失、追求正义的职业品质扭曲的现实面前,如果年轻一代的律师也随波逐流,模糊了心中应有的法律信念和公平正义的理念,那年轻律师的成长就会发生方向性的错误。诚实信用、坚守信仰、追求正义、扶持弱小,这是律师职业品质的核心,正是作为年轻律师所要坚守的信条,也应成为年轻律师成长过程中的座右铭。
4、保持政治热情--律师的政治属性的张扬是律师成长的动力。江平教授说: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的诞生不是因为经济的原因,而是因为政治的需求。现在流行的“社会法律工作者”、“中介服务”等等对律师本质的定位均失之于偏,律师制度是为制衡权力而产生的,律师不是工匠、不是技术人员。律师不仅是法官的摇篮,同样也应是政治家的摇篮。因此,青年律师在成长过程中有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应有的政治热情,积极主动地了解和关心政治,关心民生疾苦,关心民权和国家的法治进程,增强职业认知感和社会责任感,未来的中坚律师(现在的青年律师)普遍参政议政之日正是律师职业彰显其本来品质之时。
(二)律所方面:
1、创新组织形式,为新人的培养提供新的保障。《律师法》规定的合伙、合作、国办所三种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目前已明显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各地在个人所、企业律师事务部等方面已经进行了试点,但对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的探讨和试点还不够。个人认为,公司制律师执业机构应成为律师组织形式创新的着力点,仅从资本聚合的意义考察,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可以为规模所的形成提供物质上的可能;再从培养新人的角度考虑,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可以加大律所的积累,有利于所对人力资源的整合,进而为培养新人提供财力上的保障。
2、改革分配制度,为律所培养新人提供经济支持。要使一个律师事务所的财力增强到足以为新生力量提供积累执业经验的程度,至少目前大多数事务所采取的吃光分光的分配制度必须作根本而实质性的改变。分配制度可以说是律师行业关键的制度、是发展的瓶颈,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提高自我发展的意识则必须从分配制度入手,只有事务所保留必要的积累,培养新人在经济上才成为可能。
3、重整管理制度,培育青年律师团队精神。作坊式的律所内部管理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社会经济总量的急增和市场主体的规模化都迫切需要律师业提供综合而又专业的团队服务。业务品种的培育和开拓需要一大批年轻律师的加入,为此,律所要重创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制度、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业务质量管理和考评制度、着力培养青年律师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以形成行业规模效应。律师事务所应预算专门经费加强年轻律师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有计划地组织旁听典型案件的开庭和庭后研讨,以各种方式和机会让年轻律师直接感知诉讼业务的技巧和流程,熏陶律师对事务所的依存感和向心力。
(三)管理部门方面(司法行政、律协)
1、制度的设计要着眼于年轻律师业务技能的积累和提高。通过书面考试者,最缺乏是技能。执业前及执业后的最初时间围绕技能而展开的集中研修对青年律师是必要的,应借鉴日本等国家的做法,以提高实战技能为中心,按省(或至少是省辖市)设立律师学院,此举同时也利于增植年轻律师共同的行业精神(对来自各行各业的改行青年律师们则更有必要)。学院中应有一定数量的长期执业的对某方面业务卓有成就的老律师,以利于手把手地传授具有操作性的执业技能。至于经院派学者的学术讲座,对于积累了一定实务技能的成熟律师的理论拨高则可能更为必要。
2、提高准入门槛,为青年律师的发展提供良好氛围。建议管理部门提高律师准入门槛,如:适当延长律师实习期,对实习律师的基本生活规定一个最低限度的保证;对所谓“品行良好”设置可操作、严格的标准,律师申请执业不仅仅凭公安机关的一纸证明,其品行还应有其他方面的量化的考查评定指标体系;应注重对申请执业年轻律师的综合素质的考察,如口头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形象气质、法庭应变能力等等,律师行业不能成为公检法司、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容纳者收容站。“兵在精而不在多”,通过严格的入门把关,提高行业总体综合素质,为青年律师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行业氛围。
3、业务培训要着眼于为律师业的发展提供后备人才。业务培训要把组织资深律师对年轻律师的指导、行业文化的影响与融合、领军律师正义诚信品质的张扬、对外交流与合作、典型案例的观摩与研讨等结合起来。对实习律师的培养是律师业发展百年大计的重要一环,管理部门有必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实习律师培养基金,建立实习律师指导老师动态人才库,统一分配实习律师。可以建立青年律师培养基金,每年从执业律师的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也可接受社会各界或执业律师捐赠,使执业3年或5年以下的青年律师在常规范继续教育之外都能有一个以技能为方向的轮训。鉴于每个行业都有应有一批骨干和领军人物的规律,管理部门应着眼长远,分层次地培养一批未来能担当重任的优秀律师人才。
(四)社会方面
1、国家的相关立法应考虑到对稚嫩的中国律师业的培育。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燕(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对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律师伪证罪提议予以尽早修改。1995年全国律协接到的律师维权案件仅有十几起,而刑法修订后的1997年和1998年,每年达到70多起,其中涉及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的案件占全部维权案件的80%.另有数据表明,全国范围内有律师参与的刑事案件已不足30%,而且这一比例仍在下降。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则呼吁:应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保护年轻律师权益,以利于他们成长。本人认为,三大诉讼法也应进行相应的修改,赋予律师刑事辩护的豁免权,保护国际通行的律师出庭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的专属权。另外,国家应通过立法(至少是行政法规)提高律师准入数量和质量,在相关市场经济制度的设计上破除律师禁入障碍。
2、培养青年律师的法治精神,培育法律共同体。一个无所谓法治或法治被恣意践踏的社会不需要律师,一个司法不能独立的社会,律师的作用是聋了的耳朵??摆设。当律师被看作是挑辞架讼的讼棍或是司法人员权力寻租的掮客时,律师,其实已失去了它原来职业精神。国家司法考试已施行多年,现在已经有条件在律师中选拨法官,当法律职业之间的壁垒被拆除,青年律师将当然成为未来令人敬仰的法官的摇篮。青年律师法治精神的形成有赖于国家在制度上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3、对律师政治属性的肯定是引领青年律师成长的航标。从某种程度上讲,青年律师的成长有赖于国家政治文明的开化务实及司法独立的真正实现。律师职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有其鲜明的政治属性,现在社会流行律师是“社会中介”、是“挣大钱的行当”应当说与律师原有的属性相云甚远。维护私权、制衡公权仅是律师的品格之一,律师的特质在于精通法律、深谙民生疾苦、正义的守护神。提供政治上出路的可能性、政治使命的明确化,有利于青年律师职业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更有利于青年律师自我规制,从而达到严格自律、健康成长的目标。
结束语:雏嫩的中国律师面临着许多生存与发展的困惑,但困难、矛盾只是一种挑战,它决不会掩蔽13万中国律师在改革开放社会大舞台上放射出的熠熠光芒。寄希望于青年律师吧,他们是中国律师业的未来和希望所在!
这是一篇旧文,作者为湖南省一位名为文永军的律师,文章写成于2005年。话说2005年我还没有进入律师行业,所以这位律师是我的前辈。但是当时我已经开始学习法律了。只是一开始对于律师的执业规划和定位并不清晰。文律师的文章写得很务实,即便是在十三年后的今天,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但是文章里提及的律师行业的某些现象依然存在。我今天只谈一个问题,就是青年律师的成长。
首先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就是什么叫青年律师。我觉得不一定要明确定义多少岁以下的律师属于青年律师,这里的律师主要是指进入行业不久年龄偏轻资历尚浅的律师,这里就统称青年律师。这些人确系律师行业的主流人群。这些人大都是进入行业不久,或者刚刚毕业,二十几岁的人生背景,人生阅历尚浅,或者从其他非常不相干的行业转行而来,没有固定的客户资源,也没有娴熟的执业技巧。青年律师的成长,其实就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一个青年律师,他/她有足够热爱律师行业的热情,他/她有足够努力地去经营律师事业,他/她热爱学习,善于反思,勤于总结,他/她肯定会有所成长。如果一年不能有所成长,那么三年,五年,十年呢?如果十分认真努力去做律师,十年仍不能有所成绩,那么应该调整一下自己的定位和期望值。律师行业的门槛其实看似高,其实并不高,但是律师行业的二八法则是有很多原因造成的。其中,主要的原因还是律师自身的原因。当然其他的外部原因也有很多,但是,作为个体而言,很多时候,我们无法仅凭一己之力去改变世界,但是我们却可以仅凭一己之力改变自己。努力塑造自己,千万不要怀疑自己,也不要后悔选择了律师行业,更不要对律师行业甚至中国法治失望从而退出。当然,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毕竟别人的压力不是你能完全理解的,也有人认为坚持做律师很不容易,我认为,做喜欢的事情是不会有坚持的感觉,只有做自己不擅长或者不喜欢的事情会感觉到特别坚持,一直坚持不容易。
第二个问题,什么叫成长?凭什么认定律师成长了?律师的什么变化可以称之为成长。我觉得这个成长应该是多方面的,这种成长体现在不仅仅是年龄的累加和资历的累积,更多的是人的厚度和深度的增加。即在人的品格、专业能力等都有了质的变化,如果你有足够好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创收能力自然就上去了。整天盯着赚钱,却不踏踏实实地做手头的事情反倒是适得其反。
总之,律师行业就是这么一个行业,偶尔有光鲜亮丽时候,也有苦楚难言的时候,当然,大多数时候就是平凡并不闪耀的日子。律师作为行业里的一员,其自身的发展固然和整个行业的发展是休戚相关的。但是作为律师,你不能奢望随波逐流,幻想着趁着集体大潮来临冲刷到阳光沙滩。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律师的逆流直上,哪怕你身处死水深潭,也得努力让自己泛起一点涟漪。彩虹总是出现在风雨后,所以,每一个立志于成为大律师的年轻律师们,你准备好为了这个理想奋斗付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