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4号文库

美国法律专业毕业后的就业情况

美国法律专业毕业后的就业情况



第一篇:美国法律专业毕业后的就业情况

美国法律专业毕业后的就业情况

美国留学申请专业的时候在遵从于自己的喜好的同时,也要考虑该专业未来的就业情况。法律专业是个炙手可热的专业,那个法律专业毕业后的就业之路怎么样呢?下面就是申请美国法学专业毕业之后的律师考试与择业情况解读,希望对计划申请美国法学院的人有所帮助。

美国法学院的J.D.们5月份毕业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准备律师资格考试。

美国的律师考试是由各州举办。只有办理移民业务可以跨州办案,其他专业的律师只能在本州执业。如果要到其他州执业,必须再考取其他州的律师执照。

对于美国法学院的LL.M.而言,5月份毕业后如果回国发展,就不会选择参加律师考试,如果想日后留在美国寻求工作机会或者想日后回国发展时多个武器,就会继续留在美国参加律师考试。

按照美国法律规定,非美国人的LL.M.学生只能参加纽约州和加州的律师资格考试。通常,大家都参加纽约州考试,一来以后择业机会多,二来考试门槛低:(1)纽约要求考生必须有法律基础教育背景(美国学生有J.D.学位足够,中国学生必须在中国至少获得过法律本科学位,如果在中国本科不是法律但是有法律硕士学位也可以),同等程度也可以,但需要认证。(2)考生必须在美国法学院取得过至少一个学位,LL.M.即满足条件。如果在中国从来没有学过法律,只有中国律师资格,在美国又取得了LL.M.学位,一般来说,递交一些解释文件也可以参加律师考试。但是,如果在中国没有读过法律,也没有通过国内律考,只是在美国取得了LL.M.学位,一般不能参加律师考试,必须要在美国读一个J.D.学位才可以。(3)考生要出示成绩单原件和英文翻译件,经考生本国公证的最好。(4)纽约州律师考试委员会会开列一个课程名单,只有上过其中至少两门课的人才可以参加律师考试。一般来说,只要在美国法学院读过LL.M.和J.D.,都能够满足这个条件。

纽约州律师考试一年两次,一次在7月,一次在第二年的2月份。LL.M.和J.D.通常5月中旬毕业,大多会参加7月底的律师资格考试,成绩通常11月份出来,就可以拿着律师资格执照去工作了。如果7月底没有通过,隔年2月份还可以再考一次。

美国绝大多数要考律师的人都会参加补习班,通常两个月,费用2千美金左右。补习班和学校合作密切,5月份学校停课之后,补习班就进驻校园授课。如果是外国人要考别州律师,就要跑到别州去上课,在指定教室听录音带、看教学录像带。关于补习生活、考试题目、准备诀窍、考试实录我已经都写入《西方新东方》一文之中。

公平地说,美国律师考试录取率总体上比中国律师考试高。纽约与加州是录取率最低的州,也超过60%。我参加202_年7月纽约州律师考试的时候,录取率是55%。如果是美国人,如果在法学院读过J.D.,一般考试一次就可以过关,因为大部分考试内容上课时都学习过。但是,对于中国LL.M.学生,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大部分内容上课时都没有学习过,加上语言障碍和时间有限,不下一番苦功夫不太容易通过考试。考完律师考试,就面临择业的问题了—事实上,在考试之前,就要筹划准备了。就业关系到学校的排名。所以每个学校都会很重视。法学院的第一节课有可能就是教你如何写简历(Resume and cover letter)和积累人际关系(networking)。

很多人一想到美国律师,就想到他们的高收入。

确实,近年来美国法学院J.D.毕业生的起薪不断上升。根据《华盛顿邮报》介绍,在纽约、旧金山和华盛顿等大城市,法学院毕业生平均起薪高达十二万到十四万美元。但这只反映大城市和大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实际上,每年法学院毕业生中只有大约百分之十的人能够到这样的环境工作,他们往往是法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另外百分之九十的人在其它地区或者环境里工作,例如,很多人到政府部门或者非盈利组织工作,收入可能远远低于这个水平。最好的美国法学院J.D.学生一般先做一两年法官助手,这是收入不高的差事,但很锻炼人,这段经历对以后从事律师职业会非常有帮助。

工作几年之后,律师收入确实很高。在美国,普通律师赚的钱是普通百姓的好几倍。一些公司律师和出庭律师赚的是天文数字。美国老百姓都说“普通律师玩车,中档律师玩游艇,超级律师就去玩飞机。”美国人恨律师,但也爱律师。《时代》曾出版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律师在统治美国吗?” 其中提出了一个命题说,出庭律师(trial lawyer)是美国政治体制里的第四极,意思是说美国那些从事集体诉讼的律师对于美国发展的推动作用非常大。在美国,最有钱的律师都是打集体诉讼官司的。烟草公司,汽车公司,药品公司非常害怕集体诉讼。如果没有集体诉讼,美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行业标准。不过,这种官司是按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的,在没有领到一分钱律师费之前,律师就先要先行投入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美元做各种准备工作。做律师回报很高,但工作也很辛苦,风险也很大。不过,这些让人眼热的收入基本上都是针对土生土长的美国律师而言。

中国学生如果在美国法学院拿到J.D.学位,又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十有八九可以在美国律师事务所里找到工作。最初找不到大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先在小所干,多了几年经验之后再到大所。想留在美国不是那么困难。

但是要真正做一个好律师不那么容易,难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语言。中国J.D.们在美国做律师,光有执照,对于地方性强的诉讼案件还是没办法做,因为诉讼特别是典型的民、刑事诉讼,语言的要求实在太高了,必须口才流利、反应迅速。就算英语好,没有文化做支撑,很难将事业做大做好。

基本上,中国J.D.们最好的结果便是:找到那些国际性的大牌律师事务所,先在美国总部工作一两年,再请他们将自己派到香港、台湾、北京、上海等分所,拿美国的薪水。可是,这些律师事务所一般宁可找ABC(American born Chinese,即指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因为他们是美国人,英文比较好,又是“自己人”。

中国学生如果在美国法学院只拿到LL.M.学位,就算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也不太容易在美国律师事务所里找到工作。最好结果是留在美国一些办理移民业务的律师事务所里做与中国移民有关的业务。

大部分LL.M.都回到了中国。有些进了一些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的分所,拿的薪水虽然不是美国水平,却也是中国律师里的高收入。有些进了一些大型国际企业做法律顾问。有些进了政府机关。有些回国攻读博士。

在美国法学院拿到J.S.D.的中国人,如果在美国律师事务所本地找工作,比LL.M.优势强,但是比J.D.优势劣。不过,如果是在一些专业律师事务所里,就有着一些强项。大部分J.S.D.对学术更感兴趣,毕业会在美国大学里寻找教职。不过,在美国大学当教授工资高、地位高,很多美国人都求之不得,中国人要有一席之地也必须下一番苦功夫才行。很多J.S.D.转向美国之外的英语国家当教授,比如,英国、香港、新加坡等,毕竟美国的博士学位在全世界都用得上。有些人就直接回到中国大学的法学院教书。要提醒大家的是,要回中国大学教书,至少要在美国法学院拿到J.S.D.或者J.D.,光有LL.M.机会不太大。

您还在为留学问题苦恼吗,请拿起免费电话咨询 4000 583 593,有专业的后期老师免费为您排忧解难!——慧德留学。

第二篇:关于法律专业毕业大学生就业的调查报告

关于法律专业毕业大学生就业的调查报告

为了了解常德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应届大学生的需求情况,我于202_年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实习时和法院的胡副院长聊过一些相关情况。他说,司法队伍出现断层问题,是当今一个带着普遍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影响了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也直接影响了司法机关正常的执法办案和履行职责。为了尽快解决断层问题,院里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由于制度的限制,无法进行及时和必要的“补员”工作。

副院长指出,拓宽视野,广纳贤才,主要源于六个渠道:

(一)以招录应届毕业生为重点

应届生“科班出身”,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年轻富有朝气,创新开拓意识强的特点。对于专科院校的学生也需要现在对于书记员这类人才需求量加大,专科院校重点培养的是学生的实务操作,在这方面我们需要的实务操作型人才会侧重一点。

(二)以招录法律专业人才为主要

202_年,院党组织以发展的眼光,放宽视野,尝试面向全国政法机关招录人才。在招录中,严格制定职位条件。如公诉人的职位要求具备法律专业本科并取得刑法学或刑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检察院招聘的是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后被评为地(市)级以上检察院优秀公诉人;具有检察官、法官等法律职务,或取得全国司法考试合格资格证;学士30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

(三)以避免选基层司法人员为起点

(四)以具有专业特长的人才为调节

(五)以聘用检察文官、法官助理、书记官为补充

他总结说,在中国,大学的法律教育是一种通识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知识,没有鲜明的职业指向性。所以,凡是司法职业者,不仅要获得法学学士以上的学位,而且还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他也谈及到一些潜在的问题部分毕业生核心竞争力不强、综合素质不高,限制了毕业生就业有的毕业生没有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不能摆正心态、准确定位,存在有业不就、有岗不去的现象。部分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有待提高,表现在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展示能力及随机应变技巧不高,错失了就业机会。应届毕业生想进政法部门的还有很多,不是因为没有努力,就是错失良机,一个个好的机会都失去了。现在的政法部门对职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但要求有够高的学历,还要求有敏锐的反应能力以及案件处理能力,大家压力很大。尤其像行政这方面,会遇到疑难案件,十分棘手,所以,检察部门还需要更专业,更能处理问题的应届毕业生加入进来,来提高整体队伍的综合水平。

检察院的曹主任也在几个方面对一些问题进行了详谈谈。

曹主任原是法律学校的一个教授,他谈到问题有

(一)首先是造成应届毕业生专业能力不高的原因法学教育缺乏准入机制

国家和省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控制学校的校级官员任命、人员编制、招生人数、教育经费等重大事务,对学校的法学教育行使着直接的控制权,学校在很多方面只是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能的一种方式,难以自主发展。法学教学脱离实际

法学教师和科研人员大多都属于某一固定的“专业”,终生从事该专业的教学和研究,而不涉足其他专业,成为制约中国法学发展壮大的一大瓶颈。加之各法律院系的教师绝大多数以理论知识见长,对法律的实际运用所知甚少,法学教师在知识结构上的弊端越来越多地被暴露出来。

(二)地方级检察院所需专业人才的种类及专业要求

专业人才需求种类:法律专业知识过硬,拥有国家认证的法律资格证分析能力过硬,处理事情妥当,详细沉着冷静,遇事不慌善与人沟通,性格开朗

这就是一个法律人应有的品质和技能,也是常德市检察院挑选应届毕业生的标准。

面对应届毕业生的状况,应如何解决的几点建议

1从学生方面(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在读本科生)

一是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树立积极心态与主动发展意识,明确职业发展定位和努力方向;二是围绕未来发展目标加强实习、实践,提高核心竞争力;三是顺应时势发展,及时调整前进策略。从学校方面

一是加大见习基地建设力度,为学生进行就业实践搭建平台;二是强化教育引导,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三是分层次、有针对性的进行市场开拓;四是加强创业教育,培养创业精神,提升学生创业能力;五是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培养适销对路的应用型人才。

听过曹主任的介绍,我对常德市检察院关于应届毕业生专业及能力要求的问题终于有了十分详细的了解,作为一个刚刚要步入大二的法律学生,这些话是很具有指导意义的。

道路是我们自己走的,机会总会给那些有准备的人。希望所有的应届毕业生都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法律这块需要的人才还很多,主要是我们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己的竞争力,提高展业素养,才可以在毕业时刻顺利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第三篇:美国大学专业及就业情况

1.电子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 :

主要就业范围:高科技公司,供电公司,大学,工程技术公司,咨询公司

就业难度:较容易

薪资(美元、年薪):本科毕业(35000至50000);硕士毕业(50000至70000);博士毕业(60000至110000)

注意事项:实习经验,专业知识(面试会有专业测试);军工产业难就业

2.计算机专业:

• 就业范围:高科技公司,学校,网络商务公司,软件公司,计算机系统公司 就业难度:较容易 薪资:本科毕业(40000至50000);硕士毕业(50000到70000);博士毕业(70000

至90000)

• 注意事项:成绩+实习经历,专业知识 3.MBA工商管理专业: • 就业范围:很广,涉及各个领域 • • 就业难度:较容易 薪资:主要看毕业的学校,前15名校毕业薪资都在80000到100000左右,也有非常高的达到150000;但排名较低的学校毕业后一般工资在40000到70000之间 • 注意事项:之前的工作经验很重要,很看重大公司的工作经验

4.会计专业:

• 主要就业范围:会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物所,各类公司财务部门,政府 就业难度:较容易

• 薪资:本科毕业(25000至35000);硕士毕业(35000至55000)

• 注意事项:工作不难找但开始时期工资低,建议考CPA执照,可开会计师事务所 5金融专业:

就业范围:银行,金融公司,大公司金融部门,风险投资,资本运作公司,房地产公司

• 就业难度:较容易

薪资:硕士(70000至90000);博士(100000+)

注意事项:至少读完硕士,学士学位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

教育类专业:

就业范围:学校,教育产业公司,政府

• 就业难度:偏难 • • 6.• 薪资:硕士(40000至60000);博士(70000至90000)

• 注意事项:福利好,薪资普遍不是很高,教学、教研经验很重要

7.其他商务类专业

就业范围:公司行政、管理职员,银行,保险公司 就业难度:容易 薪资:本科毕业(20000至35000);硕士毕业(40000至60000);博士大多走学术路线,教书或做研究 注意事项:实际工作经验是非常重要的;薪资高低多由工作经验决定;成绩不是很关键

第四篇:法律专业就业前景

法律专业就业前景

当律师的话必须得先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然后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可以拿到律师执业证。

当律师不一定需要什么很好的口才,什么霸气。其实造成这种想法的主要是电视剧看多了。现实中,大多数律师在辩护时并非是咄咄逼人人,有空你可以去法院旁听一下。像我们当律师的老师说的,只要口齿清楚,能表达自己的观点就够了。

法律专业的相对来说,考公务员比较有优势,因为涉及到公务员考试中的关于法律部分,一般非法学专业的处于劣势了。

我校为培养最好的应用型人才设有:国际化的咖啡厅、国际化的模拟酒店、摄影棚、化妆算机软件全景实训室、学院之声广播电台以及学院电视台。7个现代化专业机房、1个2500余平方米大礼堂、2

——202_北大资源研修学院!

第五篇: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格式参考

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配置和保障

摘要:与被告人权利保护相比,犯罪被害人的权利却逐渐萎缩,在诉讼法上受到的保护较少。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并对被害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加以合理适当的平衡,成为各国刑事诉讼法的普遍发展趋势。本文首先对被害人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其特征,接着分析了国外刑事被害人权利配置状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的配置状况及存在的不足,最后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措施,以此希望能加强对我国的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保护。

关键词: 刑事被害人 权利配置 问题 保障

abstract: compared with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the accused, the victims of the crime has the right to decline, in the procedural law on the protection less.to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victims and the rights of victims and the accused a proper balance to be reasonable, become the general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the paper first defines the victims and to analyze its characteristics, and then analyzes the allocation of the rights of foreign criminal status of victims, on this basis, analysis of china's criminal procedural rights of victims and the existence of the configuration of the lack of problems in the final combined proposed measures to further improve in order to want to strengthen our protection of victims in criminal proceedings.keywords: crime victims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configuration issues

引 言

由于法制观念的演进和人权思想的发展,原来在刑事诉讼中居于客体地位的被告人一跃成为刑事司法的中心,对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日益完备,这是刑事诉讼科学文明的表现。但是与此相反,犯罪被害人的权利却逐渐萎缩,在诉讼法上受到的保护较少。在有些时候,被害人只有告诉人的地位,甚至在诉讼程序中被以证人的身份传唤,并要接受案件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质问,这就存在使被害人再度受害的可能。如何保护被害人和重视被害人的权利问题,产生了重新探讨的必要。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并对被害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加以合理适当的平衡,成为各国刑事诉讼法的普遍发展趋势。

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作为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在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必须以加强诉讼民主、强化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而在具体修改议题即改革热点的关注上,则要秉持一定的“问题意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着重解决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为此,本文就有关刑事诉讼中犯罪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的配置和保障作一番探讨,以此希望能加强对我国的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保护。

一、刑事被害人界定及其诉讼地位

犯罪被害人是犯罪直接侵害的对象,在历史上曾经是刑罚的发起者和实施者,直至后来成为犯罪的起诉者。被害人的态度直接决定着犯罪人的命运。

(一)刑事被害人界定

刑事被害人,亦称为刑事受害者或受害人,是与加害人相对应的称呼。被害人的概念,从不同的视角,学界有不同的定义。

我国著名学者康树华认为,被害人即是指因犯罪行为而使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人,是相对于犯罪人而言的。

而学者汤啸天则认为,被害人是指正当权益遭受犯罪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

综上所述,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正确理解被害人这一概念的内涵,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必须是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认定一个人是否刑事被害人,应当首先看其被侵犯的权益是否合法权益,也即其权利和利益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2)必须是直接遭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直接,则将受犯罪行为间接侵害的人排除在外,如被害人的近亲属,其因为犯罪行为心灵上也受到了创伤和打击,同时可能伴随着被害人的医药费等物质损失,但是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被害人;(3)必须是受到犯罪行为侵害。因一般民事侵权行为、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的人,并不是刑事意义上的被害人。

从范围来看,刑事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被害人,还包括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法人、其他组织,即单位被害人。

(二)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

纵观世界各国,对被害人保护的思想和制度发展史,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私力救助阶段-公力救助阶段—公力救助与私力救助相结合阶段。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公诉案件的当事人。首先从国家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平衡角度讲,当公诉无力或不能时,被害人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实现其追究犯罪的愿望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要求。其次,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讲,赋予被害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利于让被害人通过亲眼目睹审判的公正,缓解被害人过激的报复心理,消解犯罪这一矛盾源所带来的冲突主体间的心理对抗及其对法制和司法过程的不信任感。最后,从被害人实质权利保护的角度讲,刑事司法的目的是要尽可能地恢复被害人受损的权益,只有赋予被害人当事人的地位,被害人才能透过刑事程序的运作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有效避免当事人在侦查、起诉、审判和最后执行过程中再次受到伤害。这是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应有之意。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