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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_]1592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13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2_]32号),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商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现印送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当前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工作予以落实;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在推动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13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2_]32 号)精神,增强社会各界对民营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

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加快清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的准入条件,制定和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除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资质外,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投标等方面设置门槛。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要规范公共资源安排相关办法,在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资金以及协调调度其他公共资源时,要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三、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制定。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配套政策、发展规划时,应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的方式,保障民营企业和相关协会代表参与,并要充分吸纳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公共技术创新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探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机制,扶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中心等研究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担或参与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建设任务。

五、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国家相关科研和产业化计划,开发重大技术和重要新产品。扶持相关企业协同推进产业链整体发展,促进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工程化、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具有重大社会效益新产品的市场示范应用。

六、鼓励发展新型业态。鼓励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污染治理特许经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和车辆租赁等相关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内容、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

七、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2_]2743 号)精神,各地发展改革委在创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时,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规范引导合格合规的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八、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资。要积极支持和帮助产权制度明晰、财会制度规范、信用基础良好的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开展新型贷款抵押和担保方式试点等,改进对民营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项目的融资服务。

九、鼓励开展国际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拓国际业务、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并购、联合研发等方式,在境内外设立国际化的研发机构。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建立国际化的资源配置体系。

十、加强服务和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协调,及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扶持计划、招商引资、市场需求等信息,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避免一哄而上、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发挥工商联等相关行业组织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公益类信息服务、技术研发、投资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相关服务。鼓励和支持物流、会展、法律、广告等行业为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商务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高技[202_]1592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

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发改高技〔202_〕1592号 202_年7月23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13)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2_〕32 号),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商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现印送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当前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工作予以落实;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在推动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附: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1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2_〕32 号)精神,增强社会各界对民营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加快清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的准入条件,制定和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除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资质外,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投标等方面设置门槛。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要规范公共资源安排相关办法,在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资金以及协调调度其他公共资源时,要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三、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制定。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配套政策、发展规划时,应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的方式,保障民营企业和相关协会代表参与,并要充分吸纳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公共技术创新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探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机制,扶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中心等研究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担或参与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建设任务。

五、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国家相关科研和产业化计划,开发重大技术和重要新产品。扶持相关企业协同推进产业链整体发展,促进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工程化、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具有重大社会效益新产品的市场示范应用。

六、鼓励发展新型业态。鼓励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污染治理特许经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和车辆租赁等相关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内容、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

七、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2_〕2743 号)精神,各地发展改革委在创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时,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规范引导合格合规的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八、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资。要积极支持和帮助产权制度明晰、财会制度规范、信用基础良好的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开展新型贷款抵押和担保方式试点等,改进对民营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项目的融资服务。

九、鼓励开展国际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拓国际业务、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并购、联合研发等方式,在境内外设立国际化的研发机构。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建立国际化的资源配置体系。

十、加强服务和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协调,及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扶持计划、招商引资、市场需求等信息,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避免一哄而上、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发挥工商联等相关行业组织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公益类信息服务、技术研发、投资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相关服务。鼓励和支持物流、会展、法律、广告等行业为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商务服务。

第三篇:发改高技(202_)1592号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_)1592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13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2_]32号),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商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现印送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当前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工作予以落实;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在推动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 力量。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促进民营 企业健康发展,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2_]1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 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2_]32号)精神,增强社会各界对民 营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和引导民营 企业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 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 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要 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加快清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 域的准入条件,制定和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管理办 法。除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资质外,不 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投标等方面设置门槛。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对民营企业同等对 待。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要规范公共资源安排相关办 法,在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资金以及协调调度其他公共资源时,要对民 营企业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三、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制定。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配套政策、发展规划时,应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的方式,保障民营企业和相关协会代表参与,并要充分吸纳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公共技术创新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探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机制,扶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中心等研究机 构。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 担或参与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建设任务。

五、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国家相关科研和产业化计划,开发重大技术和重要新产品。扶持相关企业协同推进产业链整体发展,促进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工程化、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 相关标准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具有重大社会效益新产品的市场示范应用。

六、鼓励发展新型业态。鼓励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进行商业 模式创新,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污染治理特许经营、电动汽车充 电服务和车辆租赁等相关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发展信息技术服 务、生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内容、研发设计服务、检验 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

七、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 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发 改高技[202_]2743 号)精神,各地发展改革委在创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时,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规范引导合格合规的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八、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资。要积极支持和帮助产权制度明晰、财会制度规范、信用基础良好的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开展新型贷款抵押和担保方式试点等,改进对民营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项目的融资服务。

九、鼓励开展国际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拓国际业务、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并购、联合研发等方式,在境内外设立国际化的研发机构。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建立国际化的资源配置体系。

十、加强服务和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协调,及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扶持计划、招商引资、市场需求等信息,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避免一哄而上、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发挥工商联等相关行业组织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公益类信息服务、技术研发、投资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相关服务。鼓励和支持物流、会展、法律、广告等行业为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商务服务。

第四篇:关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在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中,提出了六条纲要,其中有那么一条《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国家202_到202_这五年之间的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什么,为什么要在如此重要的五年中重点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型新产业将会对未来自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的怎样的影响,规划又将如何推进…… 以下为我对国家战略新兴新产业的调查分析,主要为网上资料整理。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概念与构成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建立在重大前沿科技突破基础上,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体现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潮流,目前尚处于成长初期、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对经济社会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

主要构成有新医药,新材料,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农业生物育种,高端装备技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原因与条件

世界200多年的工业化历程,仅使不到10亿人口的发达国家实现了现代化,但资源和生态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再也不能延续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是现代化的永恒主题,人类文明进步呼唤着可持续发展和新科技革命,中国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要依靠科学技术实现中国可持续发展,依靠科学技术形成少投入、多产出的生产方式和少排放、多利用的消费模式,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让中国这块美丽古老的土地,成为炎黄子孙世代繁衍生息的绿洲和乐园!当今世界正遭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也正处在新科技革命的前夜。20世纪上半叶,发生了以量子力学和相对论为核心的物理学革命,加上其后的宇宙大爆炸模型、DNA双螺旋结构、板块构造理论、计算机科学,这六大科学理论的突破,共同确立了现代科学体系的基本结构。自从20世纪下半叶以来,尽管知识呈快速增长的态势,但是基本表现为对现有科学理论的完善,没有能够出现与这六大革命性的科学突破相提并论的理论成就或重大发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的沉寂”至今已经有六十余年了。进入21世纪以来,一些重要科技领域发生革命性突破的先兆已经初显端倪。这场新科技革命,将依赖现代化进程强大需求的拉动,将源于知识与技术体系创新的驱动。

历史经验表明,经济危机往往孕育着新的科技革命。正是科技上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推动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提供新的增长引擎,使经济重新恢复平衡并提升到更高的水平。谁能在科技创新方面占据优势,谁就能够掌握发展的主动权,率先复苏并走向繁荣。中国经济要想在更长时期内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想要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必须在战略决策、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产业化这四个方面的储备努力。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战略目标,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战略方向,把争夺经济科技制高点作为战略重点,逐步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这些前瞻性、战略性和全局性安排,体现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我国科技发展战略方针。科学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非常关键。选对了就能跨越发展,选错了将会贻误时机。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市场需求前景,具备资源能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特征。

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与措施

国家“十二五规划”指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和信息服务。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农业、生物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生物质能。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以掌握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为目标,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引领支撑作用,依托优势企业、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应用示范等环节,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支持新产品应用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培育和拓展市场需求创造良好环境。

四 战略性新兴产业现阶段发展情况 新兴产业发展开局良好

202_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元年,也是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元年。这一年,中央和地方政府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在编制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国内外合作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实现了良好开局。

过去的一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一大批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取得重大突破。在信息产业领域,我国自行研制的千万亿次超级计算机成为全球计算速度最快的超级计算机之一,以时分同步码分多址(TD-SCDMA)为代表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和下一代互联网开始规模应用。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天宫一号”与“神舟八号”成功对接,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遥感卫星为代表的空间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为破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拓展难题,有关部门着力培育市场需求,为新兴产业和服务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受益于政策的东风,我国新一代信息、生物、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例如,全国IPTV用户已经达到1177万户,手机视频用户达到4375万户,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超过350万千瓦,是202_年的近3倍。发布战略规划 增强发展牵引力

在回顾202_年工作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说,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完成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修订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制定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大力支持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云计算、智能制造装备、基因库、卫星应用等专项和重大项目建设。新设立了41只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此外,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还组织编制了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7个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以及物联网、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一系列细分领域的专项规划,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素分解指南和产业地图。

为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还相继出台了有关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等一系列产业政策。

与此同时,已有22个省区市发布或即将发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6个省区市发布或即将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开展区域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加大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

为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去年中央财政积极引导社会资源,采取参股创投基金,组织实 3

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和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等方式,促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全国20多个省区市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例如,广东省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集中安排财政专项经费,采用研发补助、创业投资等方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支持。

为利用债券等融资渠道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去年,有关部门支持145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类企业发行229只、4536.1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去年,我国高校增设了25种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各类人才。

加快体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去年组织了第一批12个地区(城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建立了当地三网融合协调机构,制定了试点方案。有关部门还研究制定了年底前将试点扩大到全国各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的扩大试点工作方案,并已启动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工作。

为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制定了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

我国还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工程,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强化科技创新,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力。

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已顺利起步,并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要实现“抢占国际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的战略目标,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加快研究解决。下一步,将在继续夯实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实现重点领域的突破。

第五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引导 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

发改投资〔202_〕15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工程咨询在扩大和优化民间投资、推进民间投资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作用,调动工程咨询机构为民间投资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民间投资科学决策水平,提升民间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工程咨询在服务民间投资中的重要作用

工程咨询是以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鼓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为民间投资服务,有利于促进民间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国家政策,把握投资方向和投资机遇,获得高质量的专业技术支持;有利于提高民间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确保投资建设项目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家鼓励和引导的产业和服务领域,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二、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重点领域

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工程咨询机构重点对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重点领域以及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等重大事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咨询服务。

三、根据民间投资的特点和需求提供高效的工程咨询服务

(一)强化投资机会研究。工程咨询机构要根据民间投资的利益诉求和目标取向,帮助民间投资者优化选择投资项目,加强相关政策咨询,合理引导民间投资的投向。

(二)加强决策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机构应注重决策咨询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按照“独立、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为民间投资提供可行性研究、融资咨询等决策阶段的咨询服务,并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涉及经济安全、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力度。

(三)提供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鼓励民间投资者以全过程管理方式选择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机构要按照民间投资者的需求,对民间投资的项目策划、融资方案、风险管理、经营方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供包括决策、准备、实施、运营在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四)开展新领域业务咨询。工程咨询机构应拓展民间投资者关注的统筹城乡、新兴产业、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发展方向研究、投资机会研究、工程风险评估咨询、工程合同纠纷调解等新领域业务,为民间投资者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专业化的特色服务。

四、大力提高工程咨询服务质量

(一)创新咨询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实力。工程咨询机构应不断创新工程咨询理念、理论方法和技术,在继续重视提高民间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保障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全面关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注重投资建设对所涉及人群的生活、生产、教育、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注重投资建设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所产生的影响;注重投资建设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影响;注重投资建设中对资源、能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及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工程咨询机构应加强自身人才培养和实力建设,强化工程咨询机构的廉洁建设、品牌建设和创新能力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能力。

(二)根据质量选择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咨询实行有偿服务,按照国家颁布的收费指导价格,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对未明确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的应制定收费指导价或可根据服务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鼓励民间投资者重视工程咨询服务质量,借鉴国际惯例,根据质量选择工程咨询服务,不将咨询服务价格作为首要选择因素,以提高投资效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采购工程咨询服务的,民间投资者要依照其规定开展招标采购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工程咨询机构应树立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得恶意低价竞争,确保工程咨询服务的高质量。

五、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一)提高服务意识。工程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在服务民间投资 过程中,要增强服务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廉洁自律,严禁弄虚作假,树立和维护“廉洁自律、诚信高效、社会信赖”的行业形象。

(二)强化职业责任。工程咨询机构应依据规划咨询、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和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行政许可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出具咨询文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工程咨询服务应由注册执业人员主持,注册执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服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加强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管理。民间投资者和受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应订立书面工程咨询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工程咨询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参照有关工程咨询合同范本约定。工程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应在工程咨询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建立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建立为民间投资服务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工程咨询机构应对风险的能力。鼓励工程咨询机构按照国际惯例,积极参加职业责任保险。

六、加大对民间资本“走出去”的服务力度

(一)协助民间资本“走出去”。根据《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我国境外投资合作有关管理制度,工程咨询机构为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咨询服务。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在资金支持、金融保险、外汇管理、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良好投资贸易环境和优惠政策。

(二)工程咨询机构要加快熟悉国际规则。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要 继续引进和转化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工作手册和指南,以及世行、亚行咨询服务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工程咨询机构加快熟悉国际规则,帮助民间投资者有效参与国际竞争。

(三)大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要充分利用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等相关国际组织以及境外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交流与合作的有利条件,为民间投资“走出去”积极推介、协助联系境外有实力的工程咨询机构。

七、鼓励和引导各种类型工程咨询机构平等参与竞争

(一)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竞争的工程咨询市场环境。清理和修改阻碍工程咨询市场公平竞争的法规政策规定;打破部门、行业和地方垄断保护;允许民间投资者按市场化机制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强化市场竞争机制,保障各种所有制和法人类型、不同规模的工程咨询机构平等参与竞争。

(二)鼓励资源合理整合。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工程咨询行业。鼓励工程咨询机构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限制,采取战略联盟、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为民间投资提供全过程的优质、高效咨询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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