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央文件的日语翻译
中国語気になる表現
絵空事(えそらごと)空谈 舵取り(かじとり)舵手
[訳]党は人民を導き、既に世間全体が注目する成果を上げた。私たちはこのことによって自らの誇りとする十分な根拠があるが、けれども誇りを持ってもうぬぼれてはならず、決して過去の業績の上にあぐらをかいてはならない。
[訳] 新たな情勢の下、私たちの党は多くの厳しい挑戦に直面しており、党内には多くの速やかに解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問題が存在する。とりわけ、一部の党員幹部の中で発生した汚職や腐敗、群衆からの離脱、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の問題は、全力で解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全党は気持ちを引き締めなければならない。鉄を打つには、それ自体が硬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ここで「打鉄還需自身硬」という慣用句を使ったのは、党員、わけても人民の上に立つトップが、それにふさわしい清廉な人格、資質を持たねばならない、という意味で使っています。***事件その他、党を揺るがしている課題解決への断固とした思いが、この言葉に集約されているのでしょう。
[訳] 責任は泰山よりも重く、事業の任務は重大で、前途は遠い。私たちは常に人民と心を通い合わせ、人民と苦楽を共にし、朝から晩まで公務の事を考え、勤勉に仕事をし、歴史に対し、人民に対し、合格点を取れる答案を出すよう努めねばならない。
[和訳] 《復興の道》の展示会では、中華民族のこれまでを回顧し、中華民族の今日を展示し、中華民族のこれからを指し示しており、見る者に深い教育とヒントを与えている。中華民族の過去は、「険しい関所のようで、堅牢でとても突破できない」と譬えることができ、近代以降の中華民族が受けた苦難の重み、もたらされた犠牲の大きさは、世界史上でも稀に見るほどだった。けれども中国人民は決して屈服せず、たゆまず奮起し戦い、遂には自らの運命を掴み取り、自らの国家の建設という偉大なプロセスを歩みだし、愛国主義を核心とする偉大な民族精神を花開かせた。中華民族の今日は、正に「人の世の移ろいは、世のならい」と言うことができる。改革開放以来、私たちは歴史経験を総括し、絶えず懸命に探求に努め、遂に中華民族の偉大な復興の正しい道を見つけ出し、世界が注目する成果を上げた。この道こそが、中国の特色ある社会主義である。中華民族の明日は、「風に乗り波を蹴って進む」と言うことができる。アヘン戦争以来170年余りの休むことのない奮闘を経て、中華民族の偉大な復興に、明るい見通しが示された。今や、私たちは歴史上の如何なる時代より中華民族の偉大な復興という目標の近くにおり、歴史上の如何なる時代より、この目標を実現する自信があり、その能力がある。
[和訳] 過去を振り返り、全党の同志諸君はしっかり覚えておきたまえ。立ち遅れは打ち倒さなければならず、発展してこそ強くなれる。現実をよく見よ。全党の諸君はしっかり覚えておきたまえ。進路が運命を決定する。正しい道を見つけるのは容易ではない。私たちは断固として歩んでいかねばならない。未来を展望するに、全党の諸君はしっかり覚えておきたまえ、青写真を現実のものにするには、まだ長い道のりを歩いて行かねばならず、私たちは長期の苦難に満ちた努力をしていかねばならない。
[和訳] 誰もがひとりひとり理想と追求があり、自分の夢がある。今、誰もがチャイニーズ・ドリームについて議論している。私はこう思う。中華民族の偉大な復興の実現こそ、中華民族の近代以来の最も偉大な夢であると。この夢には、何世代もの中国人の宿願が凝縮され、中華民族と中国人民の全体の利益を具体的に表し、中華民族の子孫ひとりひとりの共通の願いである。歴史が私たちに示すように、全ての人のこれからの運命は、国家と民族のこれからの運命と密接に関連している。国家が良く、民族が良くてはじめて、皆が良くなる。中華民族の偉大な復興は栄えある、そして困難な事業であり、各世代の中国人がいっしょにそれに向け努力する必要がある。絵空事を言っていては国の進路を誤る、実行こそが国を発展させる。私たちの世代の共産党員は、前の世代の事業を受け継ぎ、それを将来の発展につなげ、私たちの党を発展させ、中華民族の子孫全体を団結させ、国家を発展させ、民族を発展させ、引続き中華民族の偉大な復興の目標に向け奮闘し歩んで行かねばならない。
[和訳] 私は、中国共産党成立100周年には、全面的な小康社会実現の目標は、必ず実現できる、新中国成立100周年には、裕福で強い、民主的文明の、調和のとれた社会主義現代化国家実現の目標は、必ず実現できる、中華民族の偉大な復興の夢は、必ず実現できると、固く信じている。
次に、こうしたネット上でデマが飛び交う現状に対し、当局は取り締まりを強化する方針であり、それについて、次のような論評が放送されました。
○デマを飛ばすことは火遊びである
悪意に他人を誹謗することを、有名になるための近道とし、不法に情報を改竄し、ネット上でしたい放題することは、火遊びである。
人民の名誉を傷つけ、人民の財産の安全を脅かしている。
道徳の最低ラインを踏み超え、更に法律のレッドラインに足を踏み入れている。
火遊びは止めよ、デマを飛ばし、それを広めている者は用心せよ。
今回の5月21日の金環日食は、中国で観測できた地域が、広東、広西、福建方面で、ちょうど日の出時間に当たっていたため、“帯食日出”という表現が出てきました。
磁気嵐 太陽フレアの活動が近年活発化しており、今後、大規模な爆発が起こると、それにより、磁気嵐が引き起こされ、通信障害につながるのではないか、という報道がなされていました。
証券アナリストは、“証券分析師”となります。シンクタンクは、様々な訳語が使われていますが、“智嚢団”が最もよく使われているのではないでしょうか。
ソブリン債務の問題は、ギリシャのEU離脱問題、スペインの財政危機などが引き起こされ、まだまだ目を離せません。
産業の空洞化問題は、超円高の継続により、新たな展開を迎えるかもしれません。
中国では、昨年、豚肉や野菜の値上がりが大きな社会問題となりました。(11)を見ると、ついつい、《史記》呂不韋の「奇貨居くべし」を連想します。
尚、“串通”とは、「気脈を通じる。ぐるになる」という意味です。
第二篇:共青团中央文件
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2_]16号
关于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 中直机关团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是在我国即将完成“ 十一五冶
规划, 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科学总结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工作, 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做好当前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大举措, 是今后5 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 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
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各级团组织要把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切实把全团的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把团员青年的力量凝聚到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做贡献上来。
一、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刻理解“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取得的宝贵经验, 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特点新变化, 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题和主线, 明确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从而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为完成“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在全团广泛兴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首先是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 把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团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 针对当前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要把组织团员青年集中学习与加强自学紧密结合起来, 采取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 广泛开展学习宣讲活动, 动员青联、学联、青企协、青科协等各类青年组织, 通过举办学习报告会、研讨会、座
谈会、组织宣讲团, 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全面理解全会精神, 把全会精神转化成团员青年的内心认同和实际行动。要突出青年参与, 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 把青年的参与度和普遍性作为学习贯彻活动的重要标准, 帮助更多的青年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团属新闻舆论阵地要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开辟学习专栏、开通专题网页版面等方式, 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 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 切实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全团重点工作之中。全会强调了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这为共青团充分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全团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重要要求结合起来, 与切实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结合起来, 与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 扎实推进全团重点工作, 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一是要把组织广大青年学习全会精神融入全团分类引导青年工作之中, 用“十一五”时期的巨大成就教育青年, 用“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激励青年, 进一步调动各领域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围绕“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 深化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等品牌工作, 不断探索创新活动载体, 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社会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各个方面作出新的贡献。三是要围绕全会提出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服务青年的重点工作, 继续大力推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扎实开展“ 共青团关
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冶等, 千方百计为青年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四是要按照全会强调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 深化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在现有组织健全的地方, 着力增强组织活力、发挥团员作用;在组织建设薄弱和尚未建立组织的地方, 着力扩大组织覆盖, 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年底召开的团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将对全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出全面部署。
共青团中央
202_ 年10 月21 日
主题词: 学习贯彻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精神 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2_ 年10 月21 日印发
(共印50 份)
第三篇:共青团中央文件
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2_]9号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
纪念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今年是五四运动95周年。在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对于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纪念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二、基本思路
通过回顾五四运动以来党领导人民创造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回顾中国青年运动在党的领导下蓬勃发展的光荣历程,充分展现一代又一代青年听从党的号召,踊跃投身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火热实践的青春风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在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伟大征程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三、主要安排
全团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围绕“讲”(通过各种方式宣讲五四运动的伟大意义、当代青年运动的时代主题及当代青年的历史使命)、“做”(引导青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以立足岗位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树”(选树一批优秀青年典型)以及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来展开。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1.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面向少年儿童,设计开展符合其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教育活动,帮助少年儿童学习了解五四运动的历史和中国近现代史,引导少年儿童“立少年志,追中国梦”。面向广大青年,以团干部、青年学生和青年骨干等为重点,依托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学理论·强党性·铸信仰”等项目载体,广泛开展学习座谈、交流讨论、参观寻访、故事讲述、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在深刻理解和把握五四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制作推出青年理论公开课和多媒体宣传片,以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帮助青年解疑释惑。充分利用青少年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普遍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紧紧围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广泛发动学校、企业、农村、街道(社区)、机关等各领域的基层团组织,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青少年典型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成长历程,讲述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故事,讲述改革开放和中国发展成就,讲述形势政策,讲述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在艰苦奋斗中实现中国梦和个人梦想的信心。“五四”期间,地市级以上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至少参加1场基层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
3.组织动员团员青年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实践。紧密结合共青团重点工作品牌,引导团员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争创一流青春业绩。广泛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技能大赛、青年就业创业等活动,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建功成才。结合青年文明号开展20周年,深化创建和评选活动,提升青年职业素质。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团徽在闪光,青春志愿行”活动,大力推进“阳光行动”助残志愿服务,引导团员青年大力倡导践行文明新风。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光盘行动”、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水节能等实践活动,动员团员青年以实际行动建设美丽中国。
4.大力选树宣传青少年典型。通过表彰和宣传青少年典型,树立鲜明导向,充分展示当代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精神风貌。重点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开展“身边好青年”等推选活动,发动青少年寻找推选一大批身边“向上”“向善”的“好青年”,宣传、分享他们的青春故事和价值追求。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团走基层、杰出青年进校园等活动,发挥群体示范效应,引导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四”期间,团中央将举办第1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颁奖、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评选表彰活动。
5.广泛开展各类新媒体和文化活动。依托中国青年网开通纪念活动主页,开展历史教育,宣传青年典型,展示活动情况,通过“千网联动”扩大活动影响。依托共青团微博、微信、手机报等系统平台,开设纪念活动专栏,开展编创转发、微话题讨论、微访谈等活动,传递“青年好声音”,吸引青少年参与互动。各地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青年文化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堂、书画摄影比赛等富有思想内涵、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青少年节日文化生活。团中央将继续联合有关部委举办“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
四、工作要求
要按照统一部署,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发动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要尊重青少年主体地位,创新活动方式载体,增强覆盖面和参与度。各类团属媒体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健康向上舆论氛围。要注意控制集中性活动的人数和规模,确保活动有序安全。要严格贯彻中央“八
项规定”,坚持务实节俭,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各地开展纪念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202_年3月25日
(202_年3月31日印发
第四篇:共青团中央文件(范文模版)
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2_]14号
关于印发《202_年共青团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共青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职能定位,切实找准聚焦点、明确结合点、把握着力点,团中央按照发展共青团事业的基本理念,对团的现有各项工作进行了梳理,明确了今年全团要集中力量抓好的重点工作,制定了《202_年共青团重点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团中央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
202_年4月3日
202_年共青团重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全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共青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作用,按照党政关心、青年急需、共青团组织能有所为的思路,对现有的工作项目进行了整合,就202_年共青团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新时期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工程。活动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按照党的要求,自觉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和祖国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功立业、奋发成才,唱响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新时代青春之歌。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学理论,打牢与祖国共奋进的思想基础。深化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团、教育青年,帮助青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构筑青年的精神支柱。(2)讲形势,坚定与祖国共奋进的信心。紧密结合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实施“十一五”规划,结合青年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3)抓实践,推动青年与祖国共奋进的实际行动。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学习竞赛、创新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激励青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奋发有为,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引导青年从身边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4)树典型,宣传一批与祖国共奋进的青年榜样。深入基层、深入青年、深入社会实践,发现、树立和宣传一批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青年和青年群体典型。
活动包括科学理论宣传教育活动、“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讲坛、建团85周年纪念活动、“迎接十七大,创造新业绩”活动、“新时代的年轻人”群英榜活动、全国大学生“成才报祖国,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活动、“心系祖国,共创美好未来”港澳青少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创新创业、报效祖国”海外学人为国服务活动、“祖国发展我成长”主题教育、“我与祖国共奋进”青年文化活动等。活动还要以“五四奖章”评选表彰为核心,建立“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表彰激励机制。
牵头部门:宣传部
协助部门:办公厅、组织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权益部、国际联络部、志工部
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就是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年,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使他们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1)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教育青年。不断创新理论武装工作的方式和载体,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青年。(2)加强对重点青年群体的培训。通过构建全国、省(区、市)、高校三级培训的工作格局,加大对大学生骨干的集中培训力度;通过实施团干部“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提高各级团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3)深入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优秀青年广泛参加考察交流、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4)加大推优工作力度,推动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5)培养和树立优秀青年典型。(6)不断扩大优秀青年的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7)大力扶持高校学生理论学习社团。(8)建设理论武装工作的网络阵地。
牵头部门:学校部
协助部门和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国际联络部、志工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全面认识、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1)“祖国发展我成长”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全面准备、作出积极贡献。(2)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雏鹰争章”、“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等活动内涵,并围绕弘扬文明风尚、科技创新、节约资源、体育锻炼等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3)树立和宣传未成年人的优秀典型。(4)服务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切实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未成年人多样化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的需求,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5)加强少先队建设。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切实优化少先队工作环境,全面夯实少先队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活力。(6)深入开展中学生“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主题教育。通过组织14岁中学生“迈入青春门仪式”、16岁中学生公民意识教育、18岁中学生“成人宣誓仪式”等活动,提高广大中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7)深入开展中学生暑期“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组织中学生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激发广大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牵头部门:少年部
协助部门和单位:宣传部、学校部、权益部、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四、青少年网络建设工程
青少年网络建设工程,是共青团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有效整合网络资源,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1)建设青少年主体网站。以中青网、中国共青团网、中青在线网站为重点,坚持“全团办网、服务全团”,整合全团力量,调动广大青少年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建设,力争把网站建设成能够广泛凝聚和影响青少年网民、服务全团工作的主体网站。加强各地团属网站建设和管理。(2)加强网络宣传教育工作。深化青少年绿色网络行动、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大行动、未成年人网脉工程等青少年网络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正确应用互联网。以重大节庆、重要纪念日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主题教育。配合全团整体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全团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在网上的宣传报道。(3)做好青少年网络评论和舆情信息工作。搜集和分析网络舆情信息,构建舆情信息数据库,完善信息报送渠道。开展网络评论工作,正确引导网上舆论。(4)开发健康的青少年网络文化产品。以帮助青少年学习知识、弘扬中华文明、展示改革开放成就为主要内容,开发多种形式的网络视频、网络歌曲、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等网络多媒体产品,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网络精神食粮。(5)建设青少年网络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加强青少年网络评论员、网络信息员、团属青少年网站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编辑记者队伍建设。依托各级青少年网络协会等青少年网络社团,广泛团结青少年网络文化组织、青年网络工作者和广大青少年网民。(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吧治理工作,净化青少年上网环境。(7)加强共青团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县县上网工程和各级团组织的信息化建设。
牵头部门:宣传部
协助部门和单位:办公厅、宣传部、权益部、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华儿女报刊社、网络影视中心、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
五、中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
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要以促进大学生就业为重点,以就业对接、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援助为主要措施,按照“抓培训、促创业,抓创业、促就业”的思路,统筹做好下岗失业青年、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1)积极开展青年就业服务。推进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广泛动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企业界青联委员,挖掘适合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就业岗位进校园”活动,开通大学生(青年)就业服务热线;扩大“大学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实施规模,帮助大学生丰富职业经历,实现阶段性就业;大力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扩大“工岗快递”行动覆盖面,深化“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服务月”活动。(2)继续深化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深化“百万下岗失业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对下岗失业青年进行技能培训和市场适应力训练;开展大学生就业培训和辅导;联合农业、科技、科协等部门和中高等院校等机构继续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和“星火富民科技工程”;举办“科技之光”青年专家服务团;继续推进中青奥美培训项目。(3)切实加大青年创业扶持力度。以深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为牵动,以创业培训、创业导航、创业见习、创业孵化为配套,深入实施成功创业计划;扩大SYB培训的规模;在200所高校开设“大学生KAB创业基础”课程;建立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发布会,成立大学生创业专家指导团,聘请大学生创业咨询师,为大学生创业的各个环节提供服务;加大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的实施范围和实施力度;命名、扶持一批农村青年创业示范基地;深化海外学人回国创业周和新近归国留学人员服务活动。(4)加强青年就业观念教育。开展就业观念宣讲活动,有针对性地对青年进行就业观念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巡回报告团等形式,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5)深入开展青年就业援助。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动员有关部门青年文明号集体为下岗失业青年提供法律等方面的援助。(6)加强青年就业创业阵地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区域联席会作用,集中培训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骨干;建设信息网络阵地。
牵头部门:青工部
协助部门和单位:青农部、学校部、统战部、权益部、国际联络部、志工部、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
六、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和谐家园,携手共建”为主题,坚持把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青年作为主要任务,把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作为组织保障,切实引导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各种资源流向农村,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建功成才。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1)服务农村青年增加收入。以服务农村青年增收为目的,以示范为牵动,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以及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引导农村青年自主创业。积极促进农村青年向农村二、三产业转移和外出务工经商,实现有序转移、稳定就业。(2)培养新型农村青年带头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与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工作紧密结合,抓住培养、凝聚、举荐、配置等关键环节,培养一大批各级各类新型农村青年带头人。(3)繁荣乡村青年文化。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第十届乡村青年文化节系列活动为载体,挖掘、传承乡村优秀特色文化,大力促进和谐文化在乡村的传播,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努力培育农村青年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精神。(4)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着眼于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发挥团组织的独特优势,大力整合团内外资源,为改变部分农村落后面貌献策出力。(5)推进农村青年中心建设。按照“积极建设,重在发展”的原则,以“全国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创建活动”为牵动,着力推进项目服务、社团培育、队伍发展、机制建设,使其成为服务农村青年、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的组织平台,构建“基层团委+青年中心”的新型基层工作网络。(6)提高团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牵头部门:青农部
协助部门和单位:青工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权益部、国际联络部、志工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七、保护母亲河行动
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育人为根本出发点,以“绿色和谐,你我同行”为主题,以倡导绿色理念、建设绿色家园、培养绿色队伍为重点,全力推进社会化运作方式,全面提升保护母亲河行动品牌内涵,努力实现向广大青少年和全社会普遍参与的生态环保综合项目的转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倡导绿色理念。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实践活动,让绿色理念进公共场所、上媒体、进生活,使绿色意识深深扎根于心,使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在切身体验中受到绿色意识的教育,为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心理基础。(2)建设青少年绿色家园。在县以上城市市区、近郊区,按照“区域固定、交通便利、规模适中”的原则,建设能为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植绿护绿提供方便,具有生态教育、劳动实践、素质拓展、休闲观光、环保交流等多项功能的青少年绿色家园。(3)培养绿色队伍。有效组织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围绕保护母亲河行动的重点工作自主开展活动,紧密联系“保护母亲河爱心使者”等热心生态环保活动的社会人士,积极引导国内生态环保的民间组织,培养生态环保活动队伍,为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提供人力支撑。
牵头部门:青农部
协助部门和单位:青工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权益部、国际联络部、志工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青年国际交流中心、全国青联国际项目合作中心
八、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
坚持着眼发展、着力建设,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夯实基础、活跃基层,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加强志愿服务基本建设,探索构建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努力实现青年志愿者事业的新发展,引导广大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深化品牌项目,拓展服务领域。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推进实施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工作、绿色志愿者工作,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志愿服务工作,探索开展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活动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京外省(区、市)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2)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志愿精神。突出宣传重点,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宣传品牌项目、树立优秀典型、加大立法宣传,高扬理想主义旗帜,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凸显青年志愿者行动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和示范作用;整合宣传资源,营造全社会支持志愿者工作的态势与氛围;培育志愿文化,增强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3)加强基本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不断充实青年志愿服务的骨干力量,逐步完善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组织体系,探索构建青年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建立健全青年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的理论研究,努力在做大的基础上做强青年志愿者事业。
牵头部门:志工部
协助部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权益部、国际联络部
九、青少年维权工程
发挥共青团组织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党政主导,共青团协调、全社会参与、事业化推进、覆盖城乡、面向全体青少年的权益工作体系。按照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工作前置、重心下移、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领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青少年具体利益,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工作。(1)参与制定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做好青少年利益协调。向人大和党政部门提出青少年立法和政策建议,推动制定有关法律的实施细则、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参与执法监督,把惠及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2)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意愿和呼声,畅通青少年的诉求表达。完善青少年信访、电话咨询、团干部接待等制度,畅通青少年意愿表达和诉求收集渠道,采取议案和提案、专题报告、团属传媒等形式向党政反映、向社会发布青少年状况。(3)化解青少年利益纠纷,做好青少年矛盾调处。运用多种手段排查调处与青少年有关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党政反映并配合处理苗头性问题,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困难青少年,帮教矫治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4)大力整治侵害青少年权益行为,加强青少年权益保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服务和帮助,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制止和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行为,整治和解决黄、赌、毒以及网瘾、艾滋病预防等重点问题,毫不妥协地同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重点活动包括“青少年法制建设计划”、“未成年人保护行动”、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和“12355维权行动”、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等。
牵头部门:权益部
协助部门和单位: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网络影视中心、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
十、基层团建基础工程
坚持党建带团建,适应经济社会结构和青年群体分布的变化,大力推动团建创新,突出重点领域,狠抓薄弱环节,巩固传统领域基层组织体系,推进新兴领域基层团建工作,着力构建新型基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网络,进一步扩大对团员青年的广泛覆盖和有效联系,提高团组织的学习能力和服务能力,扩大团内民主,不断完善团的运行机制,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坚强集体,建设一支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和一支先进性强、模范作用突出的团员队伍,为开创共青团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抓住召开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座谈会的有利契机,推动各地落实好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党委重视和支持,进一步优化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环境;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载体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实现有形化。(2)努力扩大对团员青年的广泛覆盖和有效联系。进一步巩固农村、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传统领域团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社区、两新组织和民办高校等新兴领域团建工作;努力构建以基层团组织为核心,由城乡青年中心、各类青年社团和青少年社会服务机构等有机组合形成的开放、协作、充满活力的新型基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网络。(3)加强新时期团员、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创新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强流动团员工作,加强基层团干部和青年工作者队伍建设,以团干部“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为统揽,加强基层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4)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健全适应时代要求的团内学习教育、团员团干部队伍管理、工作交流、检查督导和考评激励等制度,构建体系完备、切合实际、动态开放的团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牵头部门:组织部
协助部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统战部、权益部
十一、青年对外交流计划
按照“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重要舞台”外交指导方针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外交格局的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外事在政府青年事务部门、政党青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中的三项职能,广泛开展与世界各国政府青年机构、政党青年组织、涉及青年事务的各类民间团体以及有关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为增进中国人民和青年与世界各国人民和青年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推动国家关系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牵头部门:国际联络部
协助单位: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十二、港澳台青少年交流计划
贯彻党中央关于港澳台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形势发展,抓住香港回归10周年契机,着眼于增强港澳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增进台湾青少年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对祖国的归属感,以开展青年学生交流、培养青年人才、加强与青年代表人士交往、拓展与青少年社团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服务大陆台生和台商青年成长发展为主要内容,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强化基础,努力开创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工作新局面,为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积极贡献。
牵头部门:统战部
协助部门和单位:宣传部、青工部、学校部、少年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第五篇:中共中央文件
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202_]13号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1995年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在党校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中央决定对暂行条例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并经中央批准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党校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党校工作条例》的重要性,按照《党校工作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党校建设,进一步完善党校教育体系,为实现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作出新成绩。
中共中央 202_年9月3日
(此件发至县团级,可登党刊)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党校教育体系,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各级党委要把党校办成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第三条 党校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
第四条 党校教育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尊重和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针对干部成长的特点和需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课,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
第五条 党校的基本任务是:
(一)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二)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三)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四)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六)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第六条 围绕党校教育的目标要求,提高学员以下5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大局意识,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分析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知
识和领导能力。
第二章 党校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七条 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分别设立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金融机构党委、中央企业党组(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可设立党校。
中央党校和地方党校,可设立分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县(市)委党校。不设立县(市)委党校的,可设立市(地)委党校分校。
第八条 党委对党校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定期研究解决党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并进行督促检查;
(二)制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培训轮训的政策,把干部的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
(三)配备、考核党校领导班子;
(四)建立健全党政负责同志到党校讲课、作报告和同学员座谈的制度;
(五)发挥党校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
(六)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七)定期召开党校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
第九条 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委会”)领导体制。校委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委员由同级党委任命。校委会工作由校长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主持。
第十条 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可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
第十一条 上级党委党校负责对下级党委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包括:
(一)对下级党委党校执行中央有关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下级党委党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培训、信息化建设等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与有关部门共同对下级党委党校工作进行评估;
(四)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下级党委党校的教材编写、科研课题立项、学科建设、学位评定等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五)定期召开下级党委党校校长会议,沟通信息,总结经验,研究工作。
第三章 班次和学历
第十二条 党校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师资培训班等。各种班次的学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各级党校根据干部轮训规划举办进修班,完成各级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的轮训任务。
中央党校主要轮训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正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县(市)委书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主要轮训副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乡(镇)党委书记。
市(地)委党校主要轮训副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
县(市)委党校主要轮训副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
第十四条 市(地)委以上党校开设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后备干部进行任职培训。
中央党校主要培训厅局级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中的省部级后备干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主要培训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厅局级后备干部。
市(地)委党校主要培训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县处级后备干部。
第十五条 市(地)以上党委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在党校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 中央党校和少数民族较多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可开设相应的民族干部班次。
第十七条 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可举办主要以
党校教师为对象的师资培训班。
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可与有关部门合作举办以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为对象的研修班。
第十八条 党校要加强对学员培训轮训情况的考核,把学员的学习、党性修养、遵守校规校纪情况作为考核内容。考核情况将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员在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党校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
因故未按规定参加党校培训轮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轮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补训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
第二十条 中央党校和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依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
第四章 教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 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党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教学工作进行,为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第二十二条 党校教学布局要坚持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中心,着眼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素质和执政能力,以掌握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为重
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以强化大局意识和应对复杂局面为重点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党校教学布局。
第二十三条 党校教学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按照分类别、分层次的原则设臵教学班次、教学内容和课程。依据培训和轮训两类班次的不同定位及层次区分,作出既有区别又相衔接的教学安排。培训班的教学按照任职需要,系统安排理论学习、能力训练和内政外交国防等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轮训班的教学以运用所学理论研究重大现实问题、指导工作实践为主。专题研讨班的教学主要围绕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相关专题,进行集中研讨。坚持分类别、分层次的原则与各级党校的任务分工相结合,实现全国党校系统教学资源的合理配臵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四条 党性教育是党校的必修课。党校要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加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致力于坚定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党性教育要贯穿于党校教学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 党校要努力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充分调动教员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第二十六条 党校要切实加强教学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教学实施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科建设是加强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提升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建设。党校学科建设,要立足于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干部的需要,重点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逐步形成既与国内外学科发展趋势相衔接又具有鲜明党校特色的学科体系。
第二十八条 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要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党校系统学科建设的协作工作,优化资源配臵,推进学科建设。
第二十九条 教材建设是党校教学的基础工程。根据教学需要组织编写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具有党校特点的系列教材,建立与教学布局相适应的党校教材体系。
第三十条 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注重质量,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中央党校要加强对党校系统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位工作评估制度。依法接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
第三十一条 党校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教育现代化、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的重要手段。各级党校应当大力加强和推进信息化建设。
第五章 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十二条 科学研究是党校教育的基础。党校科研工作,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第三十三条 党校科研工作要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正确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科学严谨的学术规范,鼓励刻苦钻研、大胆探索,努力推进理论创新。
第三十四条 党校科研工作要面向社会,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国(境)外学术界的合作和交流,建立开放的科研体制和以科研项目为枢纽的科研管理体制。
第三十五条 加强党校之间的科研协作,充分发挥党校系统的整体优势。中央党校负责定期对党校系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并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各级党校要制定科学研究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中央党校和地方党校设立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要在党校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组织党校系统和社会各方面研究力量,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宣传。
第三十七条 党校要重视图书馆(室)建设。中央党校和省、自治
区、直辖市委党校图书馆要办成多功能、现代化的综合性文献资料中心。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图书馆(室)的数字化水平。
第三十八条 党校报刊和出版单位是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阵地,要坚持正确导向,活跃学术思想,努力为党校教学科研服务,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
第六章 学员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员管理是实现党校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四十条 党校学员管理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学习管理要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组织管理要完善并严格学籍、学习、考勤等制度。生活管理要提倡艰苦奋斗,严格校规校纪,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学习生活,增强学员体质。思想政治教育要贯穿于学员管理全过程。
第四十一条 党校各班次设专职组织员或班主任,负责学员管理工作。组织员或班主任由相应级别的干部担任。
第四十二条 党校各班次要建立学员党支部,在校委会领导下、学员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十三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学员派出单位和党校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第七章 队伍建设
第四十四条 队伍建设是党校事业发展的关键。要根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工作人员队伍。
第四十五条 党校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党校教学科研人员要做到:
(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
(三)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现代干部教育方法,具有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能力;(四)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第四十六条 加强党校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要着力完善学习进修、实践锻炼、激励竞争、考核评价等培养机制;营造在理论研究和教学方式方法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宽松环境;引进学术界高层次专家学者和有志于从事党校教育事业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等人才;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
师。
第四十七条 各级党校中,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部门,其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工资等管理按照公务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部门,其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事工资等管理制度。党校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教师的各种待遇。
第四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岗位设臵和聘用要求,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和程序,切实保证评审质量。
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要支持和帮助党校做好优秀人才选调工作,建立党校干部内外交流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为党校输送和引进人才提供条件。
第八章 机关党的工作
第五十条 党校建立机关党的组织。机关党组织在上级机关工委和校委会领导下,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协助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促进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校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五十一条 党校机关党组织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所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须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同意。
第五十二条 党校的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第九章 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经费保障
第五十三条 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是党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后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科学化和服务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各项必要的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后勤保障能力。
第五十四条 党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确保党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后勤等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五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党校教学设施建设,加大基本建设经费投入,以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要努力改善党校学员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要提倡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防止和杜绝铺张浪费。
第五十六条 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执行与监督
第五十七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党校、各级党校学员所在单位和学员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对本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党委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上级党委党校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党委及党校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本条例的部门和单位,应给予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副省级城市的市委党校,按照本条例的精神执行。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