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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大学202_级新生入学须知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_级新生入学须知



第一篇:大连外国语大学202_级新生入学须知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_级新生入学须知

202_级新生同学:

祝贺并欢迎你们考入大连外国语大学!为了大家入学报到的顺利与方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_级新生报到时间:202_年9月6日,请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要提前报到。9月6日当天,我校在大连站设新生接待处,在机场、码头及大连北站下车的同学可乘车到大连站我校接待处集中乘学校班车到校,也可自行乘车到学校报到(具体报到乘车提示附后)。学校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报到咨询电话:0411-86111157或86111158。

由于学校附近宾馆数量有限,请送学生家长提前在市区内或旅顺口区内安排好住宿。

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请假(传真:0411-86114485)。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报到时携带本人近期平版一寸免冠照片5张及证件照片电子版一份(具体要求附后),供开学后办理相关手续使用。

四、经辽宁省物价局批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报到手册第10页附表所列标准执行。202_级新生须在8月25日前到当地建设银行将各种费用存入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建设银行储蓄卡中(银行卡使用说明见报到手册第8页)。新生需存入储蓄卡的费用见报到手册附表。教材费多退少补。新生可于9月6日来校报到前通过建设银行ATM机查询储蓄卡里的相关费用是否已被学校划走,如果没有划走请于报到当天现场通过银行卡划卡或现金方式缴纳。

五、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2_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学生床上用品集团采购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_]72号)文件要求,严防“黑心棉”等劣质生活用品流入高等学校,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公寓的卫生安全。学校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学生准备了质量合格的床上用品。每套行李包括:棉被、棉褥、夏凉被、枕头、枕套、被蒙、蚊帐各1个;床单、被罩、枕巾各2个,每套430元。请在报到现场购买。学生自带的床上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床上用品质量标准,并经过消毒,学校将进行抽检。

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医疗制度实行改革,在校学生不享受公费医疗政策。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医疗保险。保险费按学制一次性缴清,入学后由医保中心和保险公司收取。

七、为了全面真实的了解新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学后需提供一份由家庭所在地乡级以上民政部门(街道)出具的困难证明(复印件即可,原件由学生保存,为以后备用)。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八、新生预定好来校车票后,请于8月28日前通过我校学生工作处官方微信平台进行预报到,填写预报到信息。具体方法如下:添加微信公众账号“大外学生工作”或搜索微信号“DUFLXSC”。关注后点击下端“直播大外”菜单,点击新生预报到即可填写预报到信息。不能通过微信平台预报到的,也可通过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网址为:http://xsc.dlufl.edu.cn/,或访问大连外国语大学网站首页,通过查找组织机构访问学生工作处网站。新生每人只能预报到一次,填写后不能修改,所以请新生同学在最终确定好来校安排后填写预报到信息。同时新生在微信平台和网站两者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预报到,不得重复填写预报到信息。新生预报到登录密码请详见报到手册内的说明,请新生妥善保管登录密码。

九、部分院系专业新生入学考试和分班的相关安排:

1、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旅游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三个专业下设英语和日语2个培养方向。新生入学后,由院系统一安排进行英语选拔考试,最后根据学生志愿和英语选拔成绩进行分班。

2、软件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下设日英双语强化、英日双语强化和韩英双语强化三个培养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下设日英双语强化和英日双语强化两个培养方向。请以上两个专业的新生认真填写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志愿表,于报到当天交至报到处,学院将根据本人志愿和高考成绩(同分查看英语单科成绩)进行分流。

3、日本语学院、俄语系、法语系、韩国语系、德语系、意阿语系和西葡语系新生开学后将进行二外英语分层次考试,此次英语考试成绩将作为二外英语分班的依据。

以下事项待新生入校后统一组织办理:

一、自带党、团组织关系。非大连市党员携带所在县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大连市委组织部”;本市(含北三市)党员携带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大连外国语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携带组织档案(材料齐全、密封),团员携带团员证,并将团员档案放入个人档案中。

二、根据有关规定,辽宁省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省新生自愿办理。新生欲转户口的,自带户口关系。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必须与考生高考档案、居民身份证一致,如不一致不予落户。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户口类别(即“农业”或“非农业”或本省(市)已取消户口类别)、出生地、婚姻状况、民族、籍贯(应具体到省、市(县))。迁移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1号

三、新生报到后须上交电子照片制作校园一卡通,应为最近6个月内拍摄,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穿白色及浅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图像无明显变形。

四、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赴校期间的食宿费、行李托运费等自理。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等全面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篇:大连海事大学202_入学须知

大连海事大学202_级研究生

入学须知

研究生院

202_.61、所有新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应届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无故超过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报到时间大约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在网上另行通知,请于8月5日以后上网查询,网址(http://grs.dlmu.edu.cn)。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按 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党团员要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组织关系。大连本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大连海事大学党委组织部。大连市外的党员组织关系名头:大连市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名头:大连海事大学团委。

5、对研究生户口迁移的要求:

①根据大公发[202_]73号文件精神,户口性质为家庭户口的辽宁省内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辽宁省外新生以自愿为原则,并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入。

②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内容和报考时招生办公室录取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能落户。有曾用名的只能填写1个。

③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内容打印清楚,其中: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要注明XX省XX市(县);婚姻状况必须填写,不能空项;原住址要写清楚详细地址;户口迁往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或“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或“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凌水派出所”。

④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专用印章要清晰(共有5处盖章:省公安厅专用章,另加1个骑缝章;派出所专用章,另加1个骑缝章及民警专用章)。如果户口迁移证上有涂改之处,或是手写迁移证,请字迹工整,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印章。

⑤学生报到后,硕士研究生将听从安排统一办理入户手续,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在报到的第一天自行到保卫处户籍室(综合楼0101)办理入户手续。开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者,今后学校将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的学生,在校学习不受影响。

⑥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综合楼0101)李连老师联系(咨询电话0411-84724522)。

6、学校已经向除委托培养外的脱产学习研究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开学报到时档案未到的研究生,学校将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开学两周内档案仍然未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7、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与学校签定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签字后交各学院(系),然后由各院、系统一交研究生院。

8、新生报到时,自备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同一底版,用于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卡片、学生证等)。

9、新生来校路费自理,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10、新生入校须自带被褥(被褥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托运行李时,请在行李票上写明专业、姓名,以便领取。

11、为方便新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入学报到所需费用,学校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合作,实施银行代收费用方式。有关事宜见附件3中的具体说明。硕士生享受一等奖学金的考生可直接用奖学金冲抵学费;享受二等奖学金的考生可用奖学金冲抵部分学费,还需每年缴纳6000元的剩余部分学费;其他考生按协议书缴纳全额学费。

12、乘火车者,行李托运到大连火车站;乘船者,行李托运到大连港。注意不要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贵重物品夹在行李中托运。

13、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水桥。在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在大连火车站和大连港设有新生接待站。其它时间来校者,乘火车抵连,可到劳动公园西门,乘406路公共汽车到海事大学站下车;乘船抵连,由码头乘708路公共汽车到西安路,再转乘10路公共汽车到凌南路车站下车,或乘801路公共汽车到黑石礁车站,再转乘406路公共汽车到海事大学车站下车。

附件1:有关研究生宿舍的具体安排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

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202_年硕士新生缴费注册告知书

有关研究生宿舍的具体安排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不要求研究生一定在校内住宿,为了有效地利用学校资源,尽早安排好住校同学们的宿舍,请同学们根据学校提供的宿舍情况自主选择是否住宿。

1、202_级博士研究生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

2、202_级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为四人一间。

3、研究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需要住宿的同学请于8月20日前在卡中存入第一年的住宿费(按1200元/人存入)。

4、住宿周期为一学年,中途不予办理住宿或退宿手续(休学、退学等除外)。

5、不住宿同学请务必于8月10日-8月20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网页左侧“研究生管理系统链接”一栏点击“研究生登录”,登陆的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录取时身份证号的后六位。登陆后在系统中确认“不住宿”的信息,没有进行确认的同学视为在校住宿。

6、委培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宿舍,特殊原因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公章,材料齐备后请与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联系。(电话:0411—84726596)

国家助学贷款

一、为了确保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正常完成学业,国家设立了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原则上只提供给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无贷款或贷款已结清)以自筹经费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要贷款的同学可以暂不缴纳学费。开学后,银行将对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得不到银行贷款的同学必须在1个月内缴纳50%学费。

二、贷款的同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新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父亲身份证件编码;

4、母亲身份证件编码;

5、近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城市提供街道以上政府部门证明,农村提供乡以上政府部门证明);

6、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7、学生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以上材料由个人保管,待学校通知后统一上交办理贷款(大约在9月中旬)。

8、联系电话:84723228(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3

大连海事大学202_年硕士研究生缴费告知书

新同学:

衷心祝贺您被录取为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

为方便您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入学所需费用,依据学校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签订的银校合作协议,实施银行划转代收费用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中行划转代收费用的程序:中行根据研究生招生办提供的学生信息(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为学生免费办理中行“长城卡”,学生持卡可在当地中国银行存款或办理电子汇款等。中行根据校财务处提供的学生交费总额代扣款,校财务处根据中行提供的代扣款结果向学生提供缴费收据。

2、如果您对此划转代收费用方式确认同意,请您于202_年8月20日前,将本学年应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存入中行“长城卡”内,届时通过中行代扣学费和住宿费,并通过研究生院将缴费收据发放到各院(系),由各院(系)转发至您手中,届时您可以直接办理新生报到手续。中行“长城卡”将作为您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的专用银行卡,在您存入本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时,视同同意学校扣款的合法性。在校期间请您不要销卡,若丢失后,应及时至开户网点(中国银行大连黄浦路支行)挂失换卡。

3、为方便您查询中行“长城卡”划转情况,学校通过中国银行大连黄浦路支行为您集中办理并开通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查询版。请您仔细阅读网上银行安全须知,登陆正确的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网址:www.feisuxs),及时修改网银用户名、网上银行密码。

4、咨询电话:

中国银行大连黄浦路支行:0411-84785079、84784796、*** 大连海事大学财务处:0411-84729243,84728206

大连海事大学财务处电子邮箱:dmucwc@dlmu.edu.cn

友情提示:请您仔细阅读中国银行卡信封内所有使用说明及安全须知。

第三篇:202_级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202_年9月10日8:30—20:00

新生须持厦门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我校学生工作处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超过报到日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

三、新生接待站

学校在报到期间设新生接待站。新生可以直接前往学校报到,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前往学校接待站,学校有专车接送。

1、接待站一:厦门北站(集美区)

2、接待站二:厦门火车站(思明区)

3、接待站三:厦门集美汽车站

4、接待站四:厦门机场

5、接待站五:BRT华侨大学站

四、报到程序

到校后,按学校迎新工作人员的引导,办理各项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于9月5日前登录系统http://yx.xmut.edu.cn(电脑版),或者http://wap.xs.xmut.edu.cn(手机版),账号:您的考生号,原始密码:您的身份证后6位(如遇字母请大写,如遇无法登录请尝试123456)了解您到校报到的相关信息,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到前的网上信息采集。

2、档案材料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的规定,新生入学须携带密封、签章完整的个人档案。

3、党、团关系

⑴新生党员须经原所在基层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将党员入党材料转入我校。党员组织关系属于省内的,由所在党委(党工委)直接转入我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属于省外的,须经当地县(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去向为“厦门理工学院党委”;党员来校后需持介绍信到厦门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⑵新生团员的团籍档案(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由各团支部收齐汇总后,到各系团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4、户口迁移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省生源的学生,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入截止时间:202_年10月30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省外学生若需要迁移户口,必须统一落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内(软件学院的新生迁入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属地派出所为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其他专业的新生迁入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600号,属地派出所为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

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有迁出地派出所盖章的户口迁移证;②录取通知书(注册联);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均需复印,统一用A4纸张);④本人的身高、血型及宗教信仰;⑤父母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⑥身份证标准照(电子照片)1张(存储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自备近期照片10张(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并在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专业名称(备用,无需上交)。

6、各专业学费、住宿费和书籍代办费的标准及缴交方式

入学注册时,须按以下列表项目缴纳相关费用。软件学院的新生,学校委托厦门工商银行思明支行统一代扣;其余专业的新生,学校委托厦门建行学府支行统一代扣。请务必按银行的有关提示于8月26日前将应缴款项足额存入随寄的银行卡,以便及时扣缴(未收到我校寄发银行卡者请于报到当日到校办理缴费)。在足额存入表格中“合计”费用的基础上应至少多存入20元,以便成功扣款。

7、其他费用

⑴E通卡。该卡为校园一卡通,用于就餐、门禁、图书借阅、学生公寓管理、身份认证等,并可另充值用于厦门市公交乘车、小额消费等。

⑵听力耳机。学习外语的必需品,可自带,也可到校后向竞价中标的供应厂家购买,40元/套。

⑶本、专科新生军训服装。学生军训的必需品,请统一在迎新现场向竞价中标的供应厂家购

买,220元/生/两套(含鞋帽、水壶)。

⑷保险。自202_年起,我校全日制学生纳入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240元/人/年。其中,学生个人按5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其余部分由政府对参保大学生按19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新生同时还可自愿办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含平安险、意外险等),40元/生/年。

六、其他事项

1、按照教学安排,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学生对各专业进行英语能力分级测试和理、工类专业的数学进行摸底考试,并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本科美术类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查,请新生做好复习准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及招生体检标准对新生身体情况进行复查。

3、闽台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读期间将赴台湾学习1年,所需费用由台湾高校按其标准收取。学生毕业后除学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外,台湾高校还将出具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或结业证书。

七、报到咨询

如有不明事项,请向所在院系辅导员或相关行政部门咨询:

1、机械工程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38

1电子与电气工程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5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392、629139

3土木工程与建筑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227

数理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256

管理科学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33

5环境工程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139

外语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167

商学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369、6291286

文化传播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450

设计艺术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128

人文社科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210

空间信息科学与工程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910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327

数字创意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718

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592-6291237

软件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592-2189005、2189006传真:0592-21812302、党员组织关系——组织部:0592-62919063、团员组织关系——团委:0592-62911624、教学方面相关信息——教务处:0592-6291103考试中心:0592-62915655、助学贷款、保险等资助工作——学工处资助科:0592-62916586、办理缴费事项——财务处:0592-62910717、办理户籍关系(户口迁移)——保卫处:0592-62915138、办理E通卡——信息中心:0592-62918009、学生住宿相关问题——公寓管理中心:0592-629153110、生病、受伤等——医务室:0592-629112011、学生工作部(处):0592-6291608传真:0592-629161812、招生办:0592-6291668、6291678传真:0592-629161813、就业科:0592-6291688

第四篇:202_级新生入学须知

202_级新同学:

热烈祝贺你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在此向精心哺育、教诲你的父母、老师表示由衷的感谢!

为使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请持录取通知书在202_年8月19、20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学生公寓)。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来函或传真请假(注明新生姓名、考生号和录取专业),假期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二、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考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其它地区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主决定(根据教育部规定:不迁移户口的考生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如需迁移,请自带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哈尔滨工程大学。在迁户口关系时,必须核准自己的姓名(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籍贯等情况,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户籍员名章,且必须注明居民身份证号码,有身份证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报到。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高考报名电子档案上的姓名(即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出入,请务必到所在派出所变更后再迁(更改迁移证无效),否则到校后无法落户。为便于学籍电子注册及学历电子注册,建议考生在录取后不要更改姓名。

建议: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以外的农村户口、中小城市城镇户口、大学毕业后不准备回户口所在地工作的考生,为方便毕业派遣,将户口迁至哈尔滨工程大学。

三、根据各省(市、区)文件有关规定,凡需考生自带档案材料的(部分省份由省(市、区)招办直接邮寄)考生须凭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区)招办或所在中学提取密封档案后带至学校,报到时交到所在院系(不需寄至招办)。因未交档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党员需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台头为“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团员持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其档案材料可寄至新生所在院系团委或自带(团员不需要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学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备品柜、桌椅、床垫等必备用具由学校统一配置。学生可以委托学校代购整套行李,也可自带,但依据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黑质技监联发[202_]138号》和《国质检执联[202_]168号》文件要求,对于自带行李中的纤维制品应有省级纤维检验局检验合格证明,未经检验的入校后须报送黑龙江省纤维检验局检验。为方便学生,学校准备了便于换洗、规格统一,并经省纤维检验局检验合格的整套行李(包括被褥、枕芯各一件;枕套、床单、被罩各二件;均为纯棉制品)。对于统一代购的床单、被罩由学校负责定期换洗消毒。餐具由食堂统一提供,学生不需自带。

六、新生入学时根据实际需要应准备以下款项:

1.学费:每人每年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交付学费(分年交纳,各专业学费见学费标准表);

2.住宿费:根据我校公寓条件,每人每年住宿费为600—800元,宿舍由学校按院系统一分配;

3.军训服装款:新生入学后要参加军训,报到时需现场购置军训服装,军训服装款每套115元。军训服装包括迷彩服、迷彩半袖衫、作训帽、迷彩作训鞋、肩章、臂章和帽徽,该服装也是学生工程认识(金工实习)的工作服;

4.整套行李用品委托代购款:每套430元;

5.大学生保险: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元/人•年);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80元/人•年),报到时,哈尔滨市医保局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参保费用按学制一次性交齐。

6.军训餐费:军训期间学生集中就餐五天,餐费标准17元/人•天,报到时现场交纳军训期间餐费85元。

以上款项中1、2两项(学费、住宿费)可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其余款项均为报到时现场交费。

7.绿色通道: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缓交学费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解决学费缴纳事宜,有关政策详见由国家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七、学校为新生入学提供以下三种交费方式:

1.银行划款交费。这是一种最安全、最便捷的交费方式,也是我们主要推荐的交费方式。学校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银行借记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以其它方式送达的银行卡均与我校无关)。今后学校将通过该中国银行借记卡进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以及奖助学金等的发放,请妥善保管。请各位同学将所需交纳的学费、住宿费于8月12日前存入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因办理第一笔存款后银行会扣划10元的银行卡年使用费,故存入金额须大于交费金额10元以上。学校将于8月13日通过银行划款方式完成收费工作,交费收据将在入学报到时由所在院系发放,请在报到时及

时领取,并妥善保管。

注意事项:中国银行借记卡密码为新生身份证号的第12位至17位。请各位新生收到银行卡后,首先到所在地的中国银行柜台修改密码以激活借记卡,然后再办理存款业务,以确保资金安全。

2.刷卡交费。因故未能在8月13日前完成划款交费的新生,可以选择在入学报到时携银联卡(各行均可),在迎新现场财务收费点刷卡交费。

3.现金交费。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交费的新生,可以选择在入学报到时在迎新现场财务收费点进行现金交费。

为避免报到现场缴费排队等候,请您选择第一种缴费方式,因故未领到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的同学,入学后需到校园内的中国银行分理处自行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并于9月1日后到学校财务处(1号主楼3楼329房间学生事务窗口)登记备案,以便于日后奖助学金的发放。

八、银行:校内除设有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外,还设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学生可通过以上三家银行在校内办理现金存取等有关银行业务,其它银行也可在校园周边找到营业网点。

九、新生报到时,请随身携带8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备办理各种证件。

十、按国家有关规定,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全程火车票享受半价待遇。

十一、随车托运行李的新生,务必将学校发放的行李签填写清楚后贴在行李显著位置上,以便学校接站时领取。

十二、新生报到后先进行身体复查,然后办理入学手续。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国防生入学3天内进行身体复查,复查未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者,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十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入学新生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冒名顶替等不正当方式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十四、由于学校接待能力有限,请陪同新生报到的亲友自行解决食宿。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在哈尔滨火车站设有专车免费接站(时间:7:00-22:00)。为便于安排住宿,请尽量乘白天抵达哈尔滨的火车。我校不安排在机场接站,请乘机抵哈者自行安排到学校报到。

202_级新同学,我们期待着你的到来!到校应先交 1070元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军工”原址)

(由哈尔滨火车站乘6、14、53、74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或“南通大街”站)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传真:0451—82533070

学校网址:http:∥

第五篇:202_级新生入学须知

初202_级新生入学须知

为了帮助你顺利地完成入学手续,学校特拟定“新生入学须知”,具体事项如下:

1.招生范围:官庄镇202_年春期六年级毕业学生及具有官庄镇户籍的回乡适龄儿童。

2.新生报名时间:202_年7月9--10日,上午8:30--下午3:30。3.新生报到时需提供:新生入学通知书、户口簿、毕业证、有效成绩.................证明等。...4.注册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开学后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70元、纯净水40元、校服100元、教辅自购30元、一周生活费60元)共计300元。

5.所有新生于8月31日上午10:00时到校集中分班,根据分班情况到班主任处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住校生需自带床上用品及日常生活用具,到学校宿舍管理员处办理住校手续,9月1日正式行课。

6.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为了便于学校管理,住校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校统一食宿,所有学生中午不得离开校园。

7.学生在校期间男生不得蓄长发,女生不得化妆、佩戴首饰;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染发和使用手机。

8.在202_年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位居官庄镇前60名的学生,就读我校的免交所有费用,每期奖励一千元,若学期成绩低于就读我校前60名个数的位次,下期不再享受此奖励。(如前60名有30人就读我校,学期成绩低于30名后下期则不享受该奖励。)并优先享受贫困生生活补助625元。外镇新生成绩达到官庄镇前60名的同样享受此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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