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几种新农药的比较
康宽、凯恩、福戈、垄歌、艾法迪几种新农药的比较
康宽是杜邦开发的20%氯虫苯甲酰胺SC,在水稻上登记的,主要防治对象: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大螟,对稻瘿蚊、稻象甲、稻水象甲等;普尊是5%氯虫苯甲酰胺SC(杜邦),在蔬菜上登记的;35%奥德腾是在果树上登记的。
氯虫苯甲酰胺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具有独特的作用机理,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对鳞翅目害虫特效。兼具高渗透性、高传导性、高化学稳定性、高杀虫活性和导致害虫立即停止取食等作用特点。
氯虫苯甲酰胺通过高效激活昆虫鱼尼丁(肌肉)受体。过度释放细胞内钙库中的钙离子,导致昆虫瘫痪死亡,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活性高,杀虫谱广,持效性好。可导致某些鳞翅目昆虫交配过程紊乱,研究证明其能降低多种夜蛾科害虫的产卵率。
由于该农药具有较强的渗透性,药剂能穿过茎部表皮细胞层进入木质部,从而沿木质部传导至未施药的其它部位。因此在田间作业中,用弥雾或细喷雾喷雾效果更好。但当气温高、田间蒸发量大时,应选择早上10点以前,下午4点以后用药,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用药液量,也可以更好的增加作物的受药液量和渗透性,有利提高防治效果。
凯恩是杜邦的一个水稻上的产品,成份为15%精茚虫威EC,登记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和蔬菜上。
艾法迪是巴斯夫在开发的24%氰氟虫腙SC。
凯恩和艾法迪都是钠离子通道阻碍剂。昆虫运动,比如要吃东西,它必须由中枢神经发出指令,传到运动神经,运动神经再通过肌肉运动产生象张嘴,咀嚼等动作。而昆虫中的钠离子是中枢神经和外围神经传递信号必须依靠的物质,钠离子通过“ 钠离子通道” 将中枢神经的信号传递给运动神经,凯恩和艾法迪这些药剂把这个通道给阻碍了,钠离子就通不过去,中枢神经的信号也就传不到运动神经上去,就不能指挥昆虫运动了。这样昆虫就处于瘫痪状态,不仅不能活动,嘴巴也不能动,最后在又闷热又饥渴的情况下活活饿死。这就是这类药剂的作用机理。(菊酯类农药作用类似,不过不是阻碍钠离子通道,而是将其长期打开引起反复触发而使神经传递不正常)
凯恩和艾法迪这2个产品最大的优点是它们对大龄害虫效果好,如对大龄的卷叶螟。现在很多药剂防治卷叶螟时都提倡在幼虫3龄以前用药,高龄效果不理想。而老百姓常常要看到田里水稻的叶片卷了很多卷包时才会去用药,这时卷叶螟实际上已经超过3龄,所以现在老百姓都说卷叶螟难打,说市场上很多药剂效果不好,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的。不是药剂不好,而是用药时间没有掌握好。
凯恩和艾法迪比较突出的缺点就是他们在作物体内的内吸性很差,基本上无传导性。这样在使用时会造成某些问题。药液喷到水稻叶片上时是不会被水稻吸进去的,而只是停留在水稻叶片的表面,且基本上限于喷到药剂的叶片的部分表面,没有喷到部分是不会有药液的。而它们的作用方式又主要是胃毒作用,就是说要卷叶螟吃了水稻的叶片以后,将叶片吃到“胃”里才能发生作用。那么没有喷到药剂的叶片,卷叶螟吃了以后不会死。这就要求田间喷药时要非常非常地仔细和周到,最好能喷到每一张叶片。但是农民用药一般是很粗放的,这样就势必造成很多水稻的叶片没有喷到药液,而没有喷到的叶片照样要被卷叶螟吃掉的,这个时候很可能会产生实际的效果没有预期好。为解决这个问题,生产实际中推荐加有机硅,利用有机硅的扩散性可以将药液扩散到水稻整张叶片上,而达到很好的效果。另一个问题是二化螟是钻蛀性害虫(所以叫钻心虫),一般农民用药时它们已经钻到水稻的茎秆里面,由于凯恩和艾法迪没有内吸性,而药液一般是很难打到水稻茎秆里面的,所以这些药剂对防治二化螟效果不好。它们没有内吸传递性,那么新生长出来的叶片里面也是没有药剂的,这些叶片也很容易被害虫为害,所以凯恩和艾法迪持效性比较欠缺(同康宽或氟虫腈等药剂比较),在严重及持续的害虫侵害压力下(卷叶螟常常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需第二次施药。这会大大增加农民的成本。(这些药剂可都不便宜,凯恩6ml包装零售价6.5元,一亩2包。)
所以凯恩和艾法迪与康宽、福戈和垄歌这些药剂相比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康宽、福戈和垄歌这些药剂是内吸性药剂,在作物体内能传导,可以从这个组织传到另一个组织内,从而使整个植株都有药剂,这样卷叶螟和二化螟无论吃到那张叶片都有作用。同样这些药剂的持效性也是比较好的,原因是新长出的叶片内同样会含有药剂,害虫吃了同样是要死掉的。不过凯恩和艾法迪的速效性比康宽快,特别是艾法迪杀虫的速度是比较迅速的,基本在1-3天内死亡。而康宽则虫死得很慢,有的说2-3天死虫的,也有说5-7天的,在生产上发现有的虫到10天还未完全死亡,可见其死虫速度之慢。
与艾法迪相比,凯恩的优势可能略微大一点。原因一是艾法迪在水稻上没有登记而凯恩登记了。一个在水稻上没有登记的药剂要在水稻上推广需要做很多工作。杜邦先前有一个茚虫威的产品叫安打,安打对卷叶螟特别是高龄的卷叶螟效果优秀,杜邦也很想把它往水稻上推,但就是推不开。原因(1)是它没有在水稻上登记,不能得到植保部门的配合。所谓名不正言不顺。(2)安打包装很小(4ml一包),农民使用的时候很麻烦。许多农民说,4ml这么一点药剂象几滴眼泪,往喷雾器里加药的时候是加进去了还是没有加进去不知道。还有安打的剂型为SC,这个SC使用的时候会有一部分药剂要粘在包装袋上,总共只有4ml,在包装袋上粘掉一点可能就变成3ml,这样效果就很难保证了。所以杜邦关于安打如何稀释进行了很多解释工作,说要先配成母液,要二次稀释,药剂加到喷雾器里后还要将袋子在里面洗一下,用时还要搅拌,反正是很麻烦。后来,杜邦为了将茚虫威推广到水稻上去,就将剂型改了,做成乳油,这样包装袋里就基本不会有药液粘住了。又加大了剂量,改为6ml包装,同时将茚虫威改为精茚虫威(就是凯恩,不过农业部登记时成份还是茚虫威),这样就保证了效果。(安打里面的只含75%活性茚虫威成份,而凯恩里面则是100%活性成份,所以叫精茚虫威。)同时又花了很多力气在水稻上登记,可见杜邦对凯恩的期望之高和杜邦要抢占水稻杀虫剂的雄心之大。不过艾法迪的速效性比凯恩要好,因为艾法迪本身就具有杀虫活性,而凯恩必须要害虫将这个药吃到肚子里代谢以后才能转化为活性化合物,这点是艾法迪的一个优势。
艾法迪在康宽、福戈(40%氯虫苯甲酰胺·噻虫嗪WDG20+20,先正达)和垄歌的夹击下,在凯恩等产品的剧烈竞争中,今年想操作成功需要做很多工作。艾法迪从对卷叶螟的快速性和对高龄卷叶螟的特效性这2个方面寻找卖点,可能会在推广方面相对轻松些。
垄歌也是一种作用于鱼尼丁受体的化合物。在南美洲有一种植物叫尼亚那对人畜很毒,但它从来不生虫。研究发现它里面有一种物质叫做鱼尼丁。鱼尼丁是一种肌肉毒剂,人中毒以后表现为全身肌肉抽搐紧张,最后象僵尸一样而死亡。昆虫中毒后导致钙离子无限制地释放,钙是肌肉收缩必须的,人如果缺钙以后常常会抽筋。昆虫内钙离子无限释放后会导致钙离子的严重缺乏,从而会导致昆虫肌肉无法收缩,就是无法运动,不仅是身体无法运动,而且连嘴巴也无法活动,最后在闷热的田间,饥饿交加,无法动弹,瘫痪而死。鱼尼丁是一种很好的杀虫剂,但是它对人畜毒性高,通过不懈努力,人们终于找到了一个类似的药剂,就是垄歌和康宽,对害虫高毒而对人安全。(当然垄歌和康宽不是鱼尼丁,只是诱导昆虫鱼尼丁受体的活化物质,也就是说它们达到类似于鱼尼丁的作用)。
垄歌是由日本农药公司发明的,并获得了专利。它当时的试验代号:NNI—0001,通用名叫做氟虫酰胺,登记时改为氟虫双酰胺,商品名就叫垄歌。垄歌的发明过程大致是这样的:早先有一个日本的博士叫Tsuda的发现了一种化合物,既可以杀菌有可以除草。后来日本农药株式会社研究这个化合物,无意中发明了一种全新的化合物,叫做邻苯二甲酰胺类物,这类物质对害虫有全新的作用机理。这个结果一公开以后,世界上很多大公司如拜耳、杜邦等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其结构进行研究和改良、优化。日本农药和拜耳终于在1998年发明了垄歌。垄歌在202_年取得我国农药登记证。
垄歌是氟虫酰胺,康宽叫氯虫酰胺,所有化学结构式中,凡含有氟离子的一般活性都是最高的(这一点正是导致氟虫腈几乎在全球遭禁的罪魁祸首)。拜耳为什么推出氟虫腈而不推出氯虫腈,原因就是氟虫腈是同系列里活性最高效果最好的。按照这样的推理似乎垄歌比康宽活性要高。但是垄歌的活性与康宽相当。原因是康宽和垄歌其实不是同一类物质,虽然它们的杀虫机理相同,结构相似,但是的确不是同一类物质。康宽叫氯虫苯甲酰胺,属于邻甲酰氨基苯甲酰胺类农药,而垄歌叫氟虫双酰胺,属于邻苯二甲酰胺类农药。康宽其实是垄歌的改进替代产品,性质与效果与垄歌相当。
垄歌既然含有氟离子,是一种含氟物质,那么它对蜜蜂等有益昆虫和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怎样?一般含氟物质虽然它的活性较高,但是含氟离子的杀虫剂一般对水生生物和有益昆虫毒性很大,比如氟铃脲,比如氟虫腈。很幸运,垄歌对蜜蜂毒性很低,对鲤鱼(水生生物的代表)毒性也很低。在一般用量下对有益虫没有活性(几乎无毒)。这是一个利好消息,有利于垄歌在水稻等作物上推广,而避免氟虫腈类似的悲剧命运。
垄歌对几乎所有的鳞翅目类害虫均具有很好的活性,不仅对成虫和幼虫都有优良的活性,且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对水稻二化螟和卷叶螟效果绝对是一流的。但是垄歌要成为今年的热点很难。原因是(1)垄歌在水稻上没有登记,只登记在防止小菜蛾和甜菜夜蛾上。一个没有在我国最主要的作物—水稻上登记的药剂想要成为市场热点,不是一般的难,是相当的难。(2)是这个药好像是给龙灯经销的(南方)。龙灯不自己生产垄歌,它上面要受制与日本农药,下面要面对康宽、福戈等产品的竞争,市场操作的灵活性方面会大打折扣。但是相信,不久的将来,垄歌可能会在水稻上登记,到时可能会成为市场热点。
如果垄歌想往水稻上推,必须考虑康宽等竞争产品的价格。康宽今年的零售价为7元/包,一亩2包,农民亩用药成本为14元。福戈的定价可能会在比康宽略微高一点,有人估计在8-9元/包左右,也是一亩田2包。垄歌的零售价据说也定在7元/包(5g包装),一亩田2包。不过,垄歌给龙灯代理(南方),而龙灯比较注重考虑渠道特别是经销商的利润,可能在市场上操作会更通畅一些。
水稻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是危害水稻的三大主要害虫,尤其是迁飞性稻飞虱和稻纵卷叶螟,近十年来为害日趋严重。
福戈在东南亚产稻国家如印尼、越南等已推广应用,有强胃毒作用和弱触杀作用,内吸传导性强,耐雨水冲刷,杀虫谱广,可高效防治水稻螟虫、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象甲等多种害虫。防效高,对三化螟(枯心、白穗)、纵卷叶螟防效达84%-100%,对飞虱药后20-25天成、若虫密度控制在防治指标以下不受危害。增产显著,施药后除了保叶保穗外,福戈还有壮根增绿作用,利于结实
第二篇:农药管理制度(新)
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必须持证上岗,清楚了解安全操作步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负责本公司的安全职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八、严把农药的质量、数量关,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不得经营剧毒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九、加强农药经营人员的安全教育,经销人员必须进行急救设施及安全设备的使用知识培训后上岗。
十、对于过期农药应当经过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并贴上过期农药方可销售,不能使用的农药应退回供货方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扔农药。
十一、积极主动的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必须培训上岗,清楚了解安全操作步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掌握农药的基本知识。
三、应提供适用于使用者需要的各种重量、含量和适宜的包装,并向用户说明使用的方法、剂量等有关知识。
四、坚持为农服务、客户之上的原则。
五、爱岗敬业,努力学习农药基础知识及安全防护知识。
六、按规定保养防护,防水及安全设施。
七、对已失效的农药产品要及时上报处理;过期的农药产品须送农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获准销售后方可销售,不能使用的农药应退回供货方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扔农药。
八、积极主动配合负责人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农药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一、农药零售场所应经常保持通风换气。
二、装农药的容器应严密封好,如有渗漏,应及时处理。
三、每种产品必须有适合的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及包装标准。
四、农药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
五、食品、粮食、种子、化肥以及其他与农药无关的物品,不得与农药混储混放。
六、农药零售场所内不得吸烟、吃东西、喝水。
七、对已检查出失效的农药产品要及时上报处理;过期的农药产品须送农药检验部门检定获准销售的方可销售。
八、农药包装应有完整、牢固、清晰的标签及使用说明。
九、每周由负责人带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十、每日由营业员、保管员等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自己所管理的部分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十一、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按排处置。对营业员、保管员反映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安排解决。
十二、每到放假日时要提前一天进行安全、消防大检查。在工作结束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十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制订整改计划并召集人员进行整改。
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一、采购危险化学品(农药)时要检查商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有无危险化学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及农药登记证,无证企业产品不准购买。
二、危险化学品(农药)到货时,采购员要及时办理进仓手续。营业员要核对进仓货物的生产厂家、规格、数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是否齐全,并与订货单一致,方能入库。
三、营业员发现瓶装农药渗漏或袋装原料散包,要及时处理。
四、危险化学品(农药)入库后按仓库管理制度做好保管工作。
五、商品出库时,营业员要按出库单核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才能放行。
六、危险化学品(农药)出入库装运要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农药)装卸、搬运操作规程》操作。
应急管理制度及事故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经营农药危险化学品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有关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接到意外事故报告时必须弄清事故发生的地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事故的严重程度。并在第一时间通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长立即决定处理方案。通过24小时电讯联络,指派人员到事发现场会同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由于危险化学品泄漏,使水源、农田、居民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立即通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采取相应措施,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四、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五、事故处理人员应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和政府职能部门及时通报事故处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不得瞒报或虚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二、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医务室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三、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四、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五、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地安监局和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六、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七、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八、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九、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十、需对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制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一、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一、凡出现安全事故的岗位,取消参与在本内的评优资格,负责人不得评选为先进个人。
二、现制定安全风险金制度。凡每年在新年上班30天内,必须交纳安全风险金,建立安全风险基金,限定每人每人每年交纳风险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三、实行安全风险责任制度,凡在本内出现安全风险责任事故的人员,一律取消返还风险保证金资格及取消内进行的安全方面的考评资格。凡在本内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在终了时一次性返还安全保证金,并对其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与交纳数额比例设定为0.7:1。
四、应实行全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应负责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并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目可以切合现场实际制定,但应报公司相关上级领导同意及备案),坚决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二、安全费用以本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的方式按照逐月提取。
三、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指店面、库房等作业场所的通风、防火、灭火、防毒、消毒、防潮、防腐、防渗漏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5)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以下费用不列入安全费用:
1)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岗位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二、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三、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四、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五、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六、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八、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予以奖励。
九、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予以奖励。
十、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予以奖励。
十一、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农药安全操作规程
一、进行农药操作时,口、鼻不要靠药品太近,并佩戴防护用品(口罩、工作服等),防护用品用后应及时清洁,并单独存放,不得使用被农药污染过的口罩、衣物。
二、配药或分装时,人应站在上风处,操作方向与风向成90度。
三、在进行农药装卸、搬运时,必须佩戴橡胶手套,发放农药时还必须戴防毒口罩;在装卸农药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损,造成泄漏。
四、在销售农药时,必须核对农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销售。
五、农药堆放时,要根据种类分开堆放,严防破损、渗漏。对于高毒农药应分开存放,单独设置存放点。
六、保管农药应对农药数量,进出库的农药做好登记,做到防火、防盗、防水,确保农药质量与数量的安全。
农药储存和保管制度
一、应根据农药产品种类分类存放。
二、农药销售场所房屋建筑结构要牢固,门窗要结实,店内要求阴凉、干燥、通风,防止受潮、阳光直射和高温影响农药质量。
三、农药必须单独储存,绝对不能和粮食、种子、饲料、化肥、食品等混存混放,也不能与烧碱、石灰等物品混放在一起;禁止将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物品放在农药经营场所内。
四、农药堆放时,要分别堆放,严防破损、渗漏。对于高毒和除草剂要分别专存保管,以免引起中毒或药害事故。
五、各种农药购进和销售都要建立台帐,并遵守农药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农药长期存放而腐蚀、变质、失效。
六、掌握不同剂型农药的储存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保管。
农药销售制度
一、农药经营单位购进农药,应当将农药产品和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并进行质量检验。
二、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农药,必须保证质量,农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应当核对无误后出售。
三、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销售,但是应注明“农药过期”字样,并附使用方法和用量。过期产品严禁销售。
四、销售时应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积极推广安全、高效农药。
五、农药经营单位不得经营下列农药:
(1)无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国产农药。
(2)无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进口农药。(3)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4)过期而无使用效能的农药。(5)没有标签或标签残缺不清的农药。(6)撤销登记的农药。
六、农药经营单位向农民销售农药时,应当提供农药使用技术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服务,即在销售农药时应当向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农药)购销管理制度
一、严格实施统一的购货制度。
二、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制订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建立健全购买有毒药品客户登记档案。
四、从事农药的营销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并要保证持证上岗。
五、加强农药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农药基础知识的教育,销售人员必须具备急救设施及安全设施的使用知识,培训上岗。
六、所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经营三无产品和伪劣、过期、假冒产品。
七、销售人员严格按各种药品的使用说明,正确有序的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
农药装卸、搬运制度
一、装卸人员应选用身体健康、能识别农药毒性级别标志的成年人担任。
二、农药装卸必须在专人指导下和有充分照明条件下进行。
三、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能倒置,严防碰撞、外溢和破损。
四、装卸的农药应有完好的包装和标志。
五、搬运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吸烟、喝酒、不得吃东西、不得擦嘴、脸、眼睛,禁止赤膊。
六、每次装卸完毕,作业人员必须及时用肥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由农药店负责人组织制定和实施各项业务及安全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考核。
二、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以强化责任心、学习必要的安全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四、参加消防部门的上岗前消防知识培训,主要包括防火常识及灭火器具的正确使用。
五、农药店每年举行两次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农药店必须记录和保留安全培训考核材料,对到培训要求的人员予以调整。
达不
第三篇:农药登记管理办法(新)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
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五条
农药登记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登记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加快淘汰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风险高的农药。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七条
农药名称应当使用农药的中文通用名称或者简化中文通用名称,植物源农药名称可以用植物名称加提取物表示。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的名称用功能描述词语加剂型表示。
第八条
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制剂产品的配方应当科学、合理、方便使用。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不经稀释或者分散直接使用的低有效成分含量农药单独分类。有关具体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九条
农业部根据农药助剂的毒性和危害性,适时公布和调整禁用、限用助剂名单及限量。
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申请农药登记时,应当提交相应的试验资料。
第十条
农药产品的稀释倍数或者使用浓度,应当与施药技术相匹配。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数据或者资料,应当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需要,产品与已登记产品在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相当或者具有明显优势。对申请登记产品进行审查,需要参考已登记产品风险评估结果时,遵循最大风险原则。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是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或者新农药研制者。
农药生产企业,是指已经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境内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是指将在境外生产的农药向中国出口的企业。新农药研制者,是指在我国境内研制开发新农药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多个主体联合研制的新农药,应当明确其中一个主体作为申请人,并说明其他合作研制机构,以及相关试验样品同质性的证明材料。其他主体不得重复申请。
第十四条 境内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境外企业向农业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试验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标签或者说明书样张、产品安全数据单、相关文献资料、申请表、申请人资质证明、资料真实性声明等申请资料。
农药登记申请资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有效,具体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第十六条 登记试验报告应当由农业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出具,也可以由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签署互认协定的境外相关实验室出具;但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与环境条件密切相关的试验以及中国特有生物物种的登记试验应当在中国境内完成。
第十七条 申请新农药登记的,应当同时提交新农药原药和新农药制剂登记申请,并提供农药标准品。
自新农药登记之日起六年内,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或者新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授权同意的数据申请登记的,按照新农药登记申请。
第十八条
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独立拥有的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完整登记资料,可以授权其他申请人使用。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转让农药登记资料的,由受让方凭双方的转让合同及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登记资料申请农药登记。
第十九条 农业部或者省级农业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不需要农药登记的,即时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
(二)申请资料存在错误的,允许申请者当场更正;
(三)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予以受理。
第四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条
省级农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农业部。初审不通过的,可以根据申请人意愿,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农业部自受理申请或者收到省级农业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后,应当在九个月内完成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标签样张等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意见提交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二十二条
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在收到技术审查意见后,按照农药登记评审规则提出评审意见。
第二十三条
农药登记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并在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重新申请。
农业部根据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
第二十四条
在登记审查和评审期间,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的种类以及其所依照的技术要求和审批程序,不因为其他申请人在此期间取得农药登记证而发生变化。
新农药获得批准后,已经受理的其他申请人的新农药登记申请,可以继续按照新农药登记审批程序予以审查和评审。其他申请人也可以撤回该申请,重新提出登记申请。第二十五条
农业部自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农药登记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第五章 变更与延续
第二十七条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二十八条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向农业部申请变更:
(一)改变农药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剂量的;
(二)改变农药有效成分以外组成成分的;
(三)改变产品毒性级别的;
(四)原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发生改变的;
(五)产品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农业部申请换发农药登记证。
第二十九条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申请延续。逾期未申请延续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三十条
申请变更或者延续的,由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向农业部提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第三十一条
农业部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登记变更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提交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并自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变更,登记证号及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农业部对登记延续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审查中发现安全性、有效性出现隐患或者风险的,提交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六章 风险监测与评价
第三十三条 省级以上农业部门应当建立农药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组织农药检定机构、植保机构对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评价。
第三十四条
监测内容包括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的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开展评价:
(一)发生多起农作物药害事故的;
(二)靶标生物抗性大幅升高的;
(三)农产品农药残留多次超标的;
(四)出现多起对蜜蜂、鸟、鱼、蚕、虾、蟹等非靶标生物、天敌生物危害事件的;
(五)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的;
(六)对农药使用者或者接触人群、畜禽等产生健康危害的。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及时将监测、评价结果报告农业部。第三十五条
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收集分析农药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变化和产品召回、生产使用过程中事故发生等情况。
第三十六条
对登记十五年以上的农药品种,农业部根据生产使用和产业政策变化情况,组织开展周期性评价。
第三十七条
发现已登记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农业部应当组织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撤销或者变更相应农药登记证,必要时决定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并予以公告。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部或者省级农业部门不予受理农药登记申请;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
(一)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或者规范性不符合要求;
(二)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申请人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严重失信单位名单并限制其取得行政许可;
(四)申请登记农药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农业部依法不再新增登记的农药;
(五)登记试验不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规定;
(六)应当不予受理或者批准的其他情形。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交虚假农药登记资料和试验样品的,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已批准登记的,撤销农药登记证,三年内不受理其申请。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第三十九条
对提交虚假资料和试验样品的,农业部将申请人的违法信息列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部注销农药登记证,并予以公布:
(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农药登记证持有人依法终止或者不具备农药登记申请人资格的;
(三)农药登记资料已经依法转让的;
(四)应当注销农药登记证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农业部推进农药登记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行网上办理登记申请和受理,通过农业部网站或者发布农药登记公告,公布农药登记证核发、延续、变更、撤销、注销情况以及有关的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号、残留限量规定、检验方法、经核准的标签等信息。
第四十二条 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农药登记评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农业部将其从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除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农业部、省级农业部门及其负责农药登记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科学、客观、公正地提出审查和评审意见,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和尚未公开的审查、评审结果、意见负有保密义务;与申请人或者其产品(资料)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四条
农药登记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依法给予处分;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登记工作。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有权向农业部或者省级农业部门举报。农业部或者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经查证属实,并对生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或者挽回损失较大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实行群组化扩大使用范围登记管理,特色小宗作物的范围由农业部规定。
尚无登记农药可用的特色小宗作物或者新的有害生物,省级农业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临时用药措施,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
(二)原药,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关杂质组成的产品,必要时可加入少量的添加剂。
(三)母药,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关杂质组成的产品,可含有少量必需的添加剂和适当的稀释剂。
(四)制剂,是指由农药原药(母药)和适宜的助剂加工成的,或者由生物发酵、植物提取等方法加工而成的状态稳定的农药产品。
(五)助剂,是指除有效成分以外,任何被添加在农药产品中,本身不具有农药活性和有效成分功能,但能够或者有助于提高、改善农药产品理化性能的单一组分或者多个组分的物质。
第四十八条 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的登记管理由农业部另行规定。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_年8月1日起施行。
202_年6月1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农药临时登记证到期不予延续;已经受理尚未作出审批决定的农药登记申请,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篇:新农药的应用
新农药的应用
摘要: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主要用于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消除杂草、消灭动物体内外寄生虫和调节植物生长的药剂,对人类农业文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对环境和人类也产生了极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污染环境、害虫的抗药性增加和次要害虫上升为主要害虫。
关键词:农药、水稻、影响、无公害农药
农药对人类的贡献有目共睹。但随着科学研究不断深入和农业技术不断进步,农药的负面影响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尤其是不合理用药而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例已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施用高效无毒'绿色农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一、农药的定义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它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解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它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按《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药卷》的定义,农药主要是指用来防治危害农林牧业生产的有害生物(害虫、害螨、线虫、病原菌、杂草及鼠类)和调节植物生长的化学药品,但通常也把改善有效成分物理、化学性状的各种助剂包括在内。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农药的含义和范围,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差异。如美国,早期将农药称之为“经济毒剂”,欧洲则称之为“农业化学品”,还有的书刊将农药定义为“除化肥以外的一切农用化学品”。80年代以前,农药的定义和范围偏重于强调对害物的“杀死”,但80年代以来,农药的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今天,我们并不注重“杀死”,而是更注重于调节“,因此,将农药定义为”生物合理农药“,”理想的环境化合物“、”生物调节剂“。”抑虫剂“。”抗虫剂“、”环境和谐农药“或等。尽管有不同的表达,但今后农药的内涵必然是”对窖物高效,对非靶标生物及环境安全“。
二、农药的分类
由于科学的不断发展,世界上的农药品种越来越多,至今已有1500多个商品在市上流通,常用的也有三四百种。国内除了进口不少农药外,国内自己也研制了许多农药和复制剂。那么这么多的农药是怎样分类的呢? 1.按主要用途分类
农药可以分为杀虫剂、杀蛹剂、杀菌剂、杀线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昆虫生长调节剂、杀鼠剂等。2.按化学结构分类
现有的农药,从大的方面可以分为无机化学农药和有机化学农药。目前无机化学农药品种极少,而有机化学农种却越来越多。大致可分为:有机氯类、有机磷类、拟除虫菊脂类、氨基甲酸脂类、有机氮类、有机硫类、酚类、酸类、醚类、苯氧羧酸类、脲类、磺酰脲类、三氮苯类、脒类、有机金属类以及多种杂环类。3.按来源分类
可分为矿物源农药、生物源农药和化学合成农药三大类:(1)矿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是指来源于天然矿物的无机化合物。例如,砷化合物(砒霜)等。过去,有机合成农药不发达的时期,常用砷酸铅、砷酸钙这类天然矿物原料作农药。目前,由于它们的毒性大、药效低己逐渐被淘汰,仅有少数矿物源农药,如石灰硫黄合剂、波尔多液、王铜(氧氯化铜)等还在使用。在使用矿物源农药对必须注意药害,因为它们的使用浓度高,常会使农作物产生药害。使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注意喷药质量,选择适宜的天气施药。
(2)生物源农药:生物源农药是利用天然生物资源(如植物、动物、微生物)开发的农药。由于其来源不同,可以分为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农药。
1)植物源农药:植物源农药发展得很快。我国古代就常利用天然产物防治病虫害,例如,用烟叶浸水后的汁液杀虫等。我国中医草药历史悠久,品种丰富,人们常用中草药治农业病害。例如,用大蒜捣碎出汁杀菌。植物源农药的种类繁多,性能也各不相同。例如,除虫菊素、烟碱、鱼藤酮、藜芦碱等具有杀虫活性;藤黄具有杀菌活性;海藻酸钠能抗烟草花叶病;川楝、苦株具有拒食性能;丁香油具有引诱果蝇的性能;香茅油有驱避蚊子的作用;油菜素内脂具有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作用;芝麻素具有杀虫剂的增效作用。目前,在直接使用天然植物的基础上,许多研究单位和工厂已开发并注册登记了不少植物源农药的制剂,例如,鱼藤酮乳油、楝素乳油、皂素烟碱可溶性乳剂、双素碱水剂等。
2)动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虽经一段时间的开发研究,但是数量就不如植物源农药那么多,有的仅处于研究阶段,尚末商品化。例如,斑骛产生的斑骛素、沙蚕产生的沙蚕毒。这些毒素具有毒杀有害生物的活性。又如昆虫分泌产生微量化学物质,例如,蜕皮激素和保幼激素,它们具有调节昆明虫生长发育的功能。昆虫外激素,即昆虫产生的作为种曲种间传通信息的微量活性物质,可以起到某种行为,如引刺激、防御等功能。目前应用得最多的是性引诱剂,它可引诱昆虫,达到测报害虫发生和防治的目的。3)微生物农药,微生物农药是一类发展较快的生物氓药。微生物农药包括农用抗生素和活体微生物。农用抗生是由抗生菌发酵产生的、具有农药功能的代谢产物,例如。”岗霉素、春雷霉素、有效霉素等,可以用来防治真菌病害,;·霉素、土霉素可以用来防治细菌病害;测阳霉素可以用米治蛾类;最新开发的阿维菌素可以用来杀灭害虫、害埔、·畜体内外寄生虫,用量低、效果好。活体微生物农药是有害生物的病原微生物活体,即用了这些活的微生物可以有害生物本身得病而丧失为害能力。例如,白僵菌、绿是一类真菌杀虫剂(即本身是真菌,具有杀虫活性);苏一杆菌(即Bt)是一类细菌杀虫剂;核多角体病毒是一类杀虫剂;鲁保一号是一类真菌除草剂。
(3)化学合成农药:化学合成农药是由人工研制合农药。
目前用的主要是有机合成农药。合成农药的化学结构非常复杂,品种多,生产量大,应用范围厂。其出品种药效很高,被称为高效农药,有的甚至被称为超商药。例如,甲黄隆、绿黄隆、苯黄隆等都是超高效除草剂亩用量仅几克到十几克。此外,例如拟除虫菊酪类农药戎氰菊脂、浪氰菊醋等是仿造除虫菊素合成的仿生农药"也是用量极小的超高效农药,但是,使用的方法必须严格注意,否则就会造成高效的农药产生抗药性,使高效农药不能充分发挥它应有的效力和作用。今后的化学合成农药还有很大的发展前途,将要更加增多新品种,提高质量,使更有效地消灭病、虫、草、鼠各类农业有害生物。
三、农药的主要剂型
一种农药原药可加工成何种剂型,还应该首先取决于原药的理化性质。尤其是水中及有机溶剂的溶解性和物态。一种农药原药虽然可加工成很多的剂型,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一种农药的加工剂型是很有限的,因药剂的选择,还应该取决于使用上的必要性、安全性能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例如灭多威原药为固体油溶性,可以加工成表缓蚀剂,即节约了农药的用量,又对环境压力很小,凡是油状的药粉或是原油可加工成该制剂。
(一)粉剂
主要是供喷粉使用低浓度粉剂,是古老的剂型。后老发展为高浓度的剂型,可供扮土,配置赌土来使用的,1、粉剂的组成
粉剂通常是由有效成分和填料组成的。有时为了防止粉剂的聚结,适当的加入分散剂。为了防止有效成分的分解,可加入分解剂!
熔点较高的固体原药粉不仅可以加工成为低浓度的粉剂,也可以加工成为高浓度的粉剂,而熔点较低的固体原药粉或原油仅可以加工成低浓度的粉剂。长用的填料滑石,叶腊石,具有良好的分散性和抗湿性,硅藻土,白灰黑,高岭土,陶石,酸性白土等具有很强的吸附性或是吸附能力,一般用作高浓度的粉剂的填料。为了防止粉剂聚结或是提高有些药剂的稳定性,可适当加入一些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如多元醇,有机酸等。
2、粉剂加工方法
粉剂的加工方法有三种;一是直接粉碎法,即按照确定的配方,将农药原药和填料分别进行粗粉碎,细粉碎,再经混匀而成产品。二是目粉法,即先少加一些填料与原药粉碎制成高浓度的粉剂--母液。再进一步的与粉碎好的用,有利于储藏,减少分解。第三十浸渍法。即将原药溶解在易挥发的溶剂中,然后通过喷雾与粉碎好的填料混匀,回收溶剂,即得到浸渍粉剂。此法生产的粉剂,有效成分在粉剂上分布均匀,要消好,但成本高。
(二)粒剂
是由原药,载体和助剂加工成的粒状剂型。它是由粉剂派生和发展的多规格,多形态,多用途的剂型,它是保留了粉剂使用方便,使药功效高的有点,又具有如下的特点:使高度农药品种低毒化作用,例如有可百味和地灭威是不允许加工成粉剂的,乳油等剂型来使用的。可控制药剂有效成分的分解的速度,节约用药,延长持续用药的时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杀害天敌,减少对作物产生要害的危险有趣是用于除草剂,较喷粉,喷雾对周围敏感性作物影响小,而粒剂也不可能完全取代粉剂,例如在多数情况下它 不适用于防止地上害虫,杀菌剂很少加工成粒剂,粒剂加工费用较粉剂的费用高些。
1、粒剂的种类
粒剂的种类大致可以分为:大粒剂、颗粒剂、微粒剂等三种
2、粒剂的组成
有效的粒剂成为农药原油或原粉,其载体,因粒剂的种类和性能不同而不同、加工粒剂的方法有三种:挤出造粒法:将药剂加到无不影响的矿石中,加水而成的药泥,挤压成条状,切断,烘干而成。2包衣造粒法:载体可用泥沙等,将附着药剂的载体外面进行包衣处理,包衣剂可用石蜡等3吸附造粒法:以吸油率高的煤矸石,沸石等为载体经吸药剂而成的。若为水分散性粒剂,其原料与可湿性粉剂或悬浮剂基本想相同,不过它以粒剂或块状出现的。
(三)可湿性粉剂
可湿性粉剂易被水湿润并能在水中分散,悬浮的粉状型。以不溶于水的原药与湿润剂,分散剂,填料混合,经粉碎而成的。可湿性粉剂在农药剂型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与乳油比较,它不用有机溶剂和乳化剂,它是具有粉剂的某些优点,如包装,运输的费用低,而有效成分含量较一般粉剂高,较耐储存,尤其是除草剂,杀菌剂多为固体原药,其中有的原药既难溶于水,又难溶于有机溶剂,这不适合加工成乳油,我、而适合加工成可湿性粉剂、可湿性粉剂的加工方法。原药为液态,需首先将它与分散剂混合或互混,再与吸附性强的填料混合,经粉碎达到规定细度而成,一般只能支撑百分之十以下的有效含量的可湿性粉剂。若原药为固态,先将它与一定的量的添加剂和填料混合,经粗粉碎细粉碎而成的母粉。再与分散剂及初步粉碎的填料混合,在经粉碎达到规定的细度,混合成具有高含量的可湿性粉剂。
(四)可溶性粉剂
可溶性粉剂可直接加水溶解使用的粉状农药剂型,又称为水溶性粉剂。制剂外观似可湿性粉剂,而有效成分含量高于可湿性粉剂。一般可达到百分之六十或者是百分之八十,同种药剂,人、二者有效成分相同,可溶性粉剂的药效高于可湿性粉剂。助剂用量相对较少,这不仅可降低产品的成本,而且对环境的相对安全,这一新剂型受到过内外的普遍重视,我国已经处于开发应用阶段。可溶性粉剂的组成,原药 为在常温下可溶于水的原粉。或将难溶于水的原药转变成可溶于水的固态盐,例如多菌灵,巴丹,杀虫米等盐酸盐,以及杀虫换糙米等
(五)填料 可用水溶解的无机盐,如硫酸钠,硫酸氨等,可用不溶于水的填料,如粘土,白炭黑,轻质碳酸钙等,但对粉碎的细度要求很高。
(六)助剂 大多数为阴离子型,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或者是二者混合使用的,其用量较乳油少。
加工方法 因农药种类和理化性质的不同,常用的方法有热熔喷雾干燥法。粉碎法及结晶析出干燥法。
(七)悬浮剂及胶体剂
对于一些价格昂贵的,高效的农药,其原药为难溶于水的及一般有机溶剂但易被粉碎的固体,若感到加工成可湿性粉剂其分散剂其分散度仍然不能满足应用上的需要时,为了经济用药可将之加工成分散度更高的浓悬浮剂,有的原药例如硫磺虽价格不高,可加工成两种机型。浓悬浮剂,固体原药分散,悬浮在含有多种助剂的水介质中。浓悬浮剂中长用的助剂有羧酸等、(八)乳剂
入睡后可以分散成乳状液态均相液体剂型。乳油加工所用的设备简单,配置技术易掌握,即原药溶于有机溶剂中,再加上乳化剂。
乳油的成分,凡是在常用有机溶剂中溶解的农药原药均可加工成乳油。常用的有机溶剂二甲苯,甲苯,苯等芳香类化合物。对水性较强的原药,有时也积性较强的如醇类为有机溶剂,若常用的溶剂仍然是满足不了对原药溶解的需要,可用混合溶剂乳油的分类。乳油主要是对水使用的,乳油注入水中后的状态,四、农药的科学使用
第一:根据有害生物的特性合理选用农药
各种生物在生长发育过程中都会存在某些薄弱环节,容易受到农药的毒害而威胁其生存和发展。农作物病虫害草鼠类的种类极多,各地的差异也很大,甚至同一种有害生物,分布在不同的地域,其行为习惯生理型也可能不同。他们对农药的反应及耐药性均会有所变化,甚至在甲地变现很好 仿效的药剂,在乙地可能效果很差。所以在选用农药时候,除了要根据有害生物的类别选用相应放入药剂种类这一基本原则外,还应根据有关资料报告及当地的实际试验结果来选用有效放的农药种类。特别是由于化学农药的长期使用,大部分有害生物均不同程度的产生了抗药性,有的甚至发展到几乎无药可治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新农药的选用和推广均需要预示和实验,决不能单凭某些文献报告或其他地方的经验来简单筛选。第二;农药禀性的充分发挥和利用
在有害生物的防治中,科学合理的选用农药固然重要,但在选用农药品种后,能否充分发挥农药的潜能,则直接关系到农药的潜能,则直接关系到仿效的高低,甚至可导致防治失效或发生不应该的事故。这里要涉及到正确选用农药剂型、试药方法、试药时间和试药技术。一种农药,唱制有多重剂型,每一种剂型均有其最优的使用场合,剂型的不同及种类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该种农药的使用范围好效果,在农业生产中,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作物类别及生长发育阶段、试药时的环境条件等因素,既复杂多变,又密切相关,所以应根据这些闲话有针对性的选用适当的农药剂型,以求得最佳的防治效果。
在防治对象已经明确的条件下,药剂的种类和剂型已经选好以后,农药的使用适期、方法、实用技术成为决定因素。使用要的时期主要指的是农药攻击有害生物生长发育过程中最脆弱的时期和环节,这要对有害生物的生长发育规律和药剂的基本特点全面掌握的基础上载做决定。试药方式和方法是根据农药的种类、剂型特性、有害生物的特点,选用药剂的性能等因素决定。有的需要喷雾法,有的需要喷粉法,有的则通过种子或土壤处理便可达到满意的效果。农药的使用技术实际上是如何使农药有效地与防治对象接触并发挥作用。所以农药的使用技术和研究内容都是为了给药剂同防止对象创造有力的条件。这里所谓的接触是只药剂同有害生物发生实质性的接触,称之为“有效接触”。通过这种接触,最能对有害生物产生毒害作用,即可在体内达到“有效剂量”。故农药的使用技术长涉及到农药的使用浓度、剂量、单用、混用、间隔实用、农药早使用表面或最佳位点的粘着,展布滞留对生物体的渗透等因素。第三:利用农药的选择性
农药的选择性是指选择毒性和能力。农药现则毒性主要指对防止对象的活性高,对高等动物的毒性较少。这是农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农药的选择毒理是指对不同的昆虫之间的选择性,与其他相对的术语是光谱性。早期的农药选择性的研究重点是寻求对高等动物或被保护植物安全,对有害生物有杀效果的药剂。即在高等动物植物和有害生物(昆虫、病害、杂草)之间寻高度的选择,使品种具有高效低毒等特点。影响农药的环境因素
在有害生物的防止工作中,常会发现使用同一种药剂防止同一种有害生物时,由于不同的地域环境条件的差异而致药效差别很大。其中主要的环境因子是适度、温度、雨水、光照、风、土壤性质及作物的长势等。在用农药时环境条件的改变,不但可明显的影响生物的生理活性,而且可影响药剂的理化性质,结果都会影响到药效。
温度对农药的效力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对杀冲剂而言更是如此、这里涉及到一个关于“温度系数”的概念,即某种农药在不同的温度所表现的不同的效果。一般来讲,温度越高剂型的活性就越好,这叫做这温度系数,还有一种相反的是负温度系数。农药的安全使用
农药是一种生物毒剂,觉大多数对高等动物有一定的毒性,如果使用不当的话可能造成人、畜中毒。中国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多年来为农药的安全管理、科学使用、预防中毒,发布了一系列的通知各法令,从事农药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有关内容并严格遵守,以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早农药使用中还要注意对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的影响。要针对病虫草的发生情况,适时适量的使用农药,不可随意进行大剂量的大面积的全面积的试药,以防过量的农药残留对农田、水域、地下水的污染,更要避免因大量杀害非靶标生物饵严重破坏农田生态环境。综上所述,在采用化学防止时必须了解具体的环境条件,掌握药剂的性能特点及有害生物的发生的基本规律,利用一切有利的因素,控制不利因素,科学合理实时实地使用农药,才能获得比较好的防治效果,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高投入收益比例,达到植物化学保护的基本
五、农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农药使用关系重大,施药者人身安全、农作物安全生产、农产品安全卫生、生态环境安全无污染、降低农药产生抗性风险等多个方面会受其威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盲目用药现象普遍
盲目用药现象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1)选择药剂的盲目性。部分农民凭自己的经验选择药剂,造成剧毒、高毒农药使用频率高,甚至在果树、蔬菜上频繁使用,就连杀虫脒等国家明文规定禁用药仍在生产中广泛使用。
(2)用药时间的盲目性。有些农民定期打保险药;有些则跟着别人施药;部分农民见到田间有病虫就施药。多数农民不能掌握在害虫低龄期或病害始见期施药。
(3)用药剂量的盲目性。在药液配制中使用量器准确量取药剂的农民微乎其微,多数用瓶盖随意量取,大多超过了推荐剂量,甚至是成倍使用,他们往往认为药剂量用的越大,效果会越好。(4)混配的盲目性。农民使用农药中混配现象十分普遍。他们经常将作用机理相同的农药混用,或者是酸性农药和碱性农药混用,有的将复配制剂混以本已含有的单剂成分。
2、安全意识淡薄
(1)农民在使用农药时,缺乏安全用药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忽视阅读农药标 签,对农药使用注意事项不理解或不重视;施药时着短衣裤、拖鞋或赤脚,不穿防护服,不戴口罩;(2)农民环保意识较差。
3、劣质喷雾器急需更新换代我市农民传统使用的工农型手动喷雾器,质量低劣,喷头单一,雾化效果差,使用寿命短,“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造成喷雾时药液大量流失,防治效果差,用药成本增加,环境污染严重,同时还导致了许多生产性中毒事故的发也给安全用药造成一定的威胁。
4、对抗药性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人类的用药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控制着抗药性的发展速度和严重程度。人们习惯上采用加大用药量,增加用药次数等办法来提高防效,这必然导致用药成本的增加和环境污染的加重,同时更加速了抗药性的发展速度。有害生物抗药性不仅给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甚至会导致某种作物种植体系的解体,并且大大增加了新农药合成的难度。
5、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难度大
(1)由于农药销售市场混乱,假冒伪劣农药充斥市场,农民上当受骗后只认老品牌,对新农药多持怀疑,抵制态度;(2)农民长期的不良用药习惯难以纠正,他们认为农药“毒性越高越好”,要求农药喷施后“几分钟见效”,而对一些低毒农药、生物农药和昆虫生长调节剂之类的农药,他们感觉“效果慢”、“打不死”,因而不愿意接受,导致一批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其生物制剂难以推广开来。
(二)、解决办法
1、加大植保技术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各级植保部门要通过开现场会、办培训班、印发技术资料、编制科学(安全)用药手册、送科技下乡、开播电视、电台讲座、放影碟或幻灯片等多种形式,把病虫的识别方法、发生规律、发生动态、防治技术以及安全用药知识传送给农民。
2、提高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水平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积极利用农业防治措施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和为害,大力推广物理防治技术和生物防治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化学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的施用次数,降低农产品中农药的残留量,由过去单纯依靠化学农药防治向可持续植保转变。
3、做好新型药械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我站曾选用国内外多种品牌喷雾器进行田间防 效、工效试验,试验结果如下:进口手动喷雾器,从试有些型号在防效、工效上均比较好,但由于其为不锈钢材料制成,桶体较重,价格可能偏高,有些则价格适中,省力,并配备3种喷头,雾化效果好,适用范围广泛。机动喷雾器逐步解决施药器械“跑、冒、滴、漏”的现象。
4、加强抗药性监测与治理工作
(1)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领导对抗药性问题和抗性监测工作的重视,呼吁政府对抗药性治理给予经费支持;(2)要增加监测点、拓宽监测对象,迅速摸清各点重大病虫的抗药性状况,按抗性水平划分不同区域,对各区域用药实行宏观指导;(3)探索抗药性综合治理技术体系;
5、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
某些部门在工作中以抓好经济收入为主,核发不严,在案件的处理上罚款了事、追究不深,导致农药经营市场仍然混乱,假、冒、伪、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仍然充斥市场,生产企业擅自扩大适用作物范围和增加防治对象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安全用药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同进也给新农药的推广增加了难度。
6、加速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的开展
一些中大城市已建立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并开展工作,但大多中小城市尚未付诸行动。农药残留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尽快促成地方农药残留检测中心成立,加速检测人员的培训进度,全面推动基层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的开展。
(三)农药标签管理对策
加大农药标签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始:
1、对农药生产者不按农业部批准登记的内部印制而随意修改标签内容的即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防治对象的、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把剧毒高毒改为中毒或低毒的、无农药登记证号或一证多用的、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号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依法按照条例进行处罚,对于因擅自修改标签内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在每年全国各地的执法大检查中被各省通报的企业产品,在其续展中应不予通过,直至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2、对农药经营者不按厂家规定而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或者在不同的市场而使用不同的标签内容的应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追究生产企业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农药使用者,应严把农药广告审查关,未经审查或不按审查内容播放农药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依法查处。
第五篇:202_年新登记的农药
202_年全球新登记或上市的农药品种共54个。其中杀菌剂15个、杀虫杀螨剂10个、除草剂5个、生物农药及其他24个。1 杀菌剂
氟嘧菌酯(fluoxastrobin),是拜耳作物科学公司报道的广谱内吸性茎叶处理杀菌剂,对几乎所有真菌纲(子囊菌纲、担子菌纲、卵菌纲和半知菌纲)病害如锈病、颖枯病、网斑病、白粉病、霜霉病等多种病害均有很好的活性。爱利思达在202_年取得该产品的销售权,并在202_年取得该产品的全球开发权,202_年在非洲赞比亚和莫桑比克上市推广,主要用于玉米、大豆、甘蔗、小麦、马铃薯以及番茄。
巴斯夫开发的唑嘧菌胺(ametoctradin),最早于202_年以商品名Initium在罗马尼亚上市,主要用于防治葡萄上的晚疫病及霜霉病,202_年在欧盟获得批准用于葡萄、蔬菜及马铃薯。
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是巴斯夫开发的广谱杀菌剂,尤其是对壳针孢叶斑具有很好的防治效果,于202_年在欧盟取得登记许可,202_年以商品名Xemium在巴西上市,并被批准用于大豆及其他作物。
联苯吡菌胺(bixafen),是拜耳作物科学公司开发的谷类杀菌剂,202_年在英国取得首次登记批准,202_年获得欧盟批准。
氟吡菌酰胺(fluopyram),是拜耳作物科学公司开发的一种广谱杀菌剂,可用于防治70多种作物如葡萄树、梨果、核果、蔬菜以及大田作物等的多种病害,包括灰霉病、白粉病、菌核病、褐腐病等。于202_年在美国取得首次登记,并于202_年获得欧盟授权。
氟唑菌苯胺(penflufen),是拜耳作物科学公司开发的杀菌剂,主要用作种子处理剂,对菌核病、立枯病、茎腐病以及银腐病具有很好的防治效果,202_年在加拿大首次上市,202_年在欧盟获得批准用于番茄的种子处理。
先正达公司的种子处理杀菌剂产品氟唑环菌胺(sedaxane),202_年在阿根廷以复配产品的形式上市,主要用来防治几种主要作物包括小麦和大麦土壤中和叶部上的一些病害,202_年在欧盟取得批准,可用作种子处理剂。
吡噻菌胺(penthiopyrad),是日本三井化学公司和杜邦公司共同开发的酰胺类杀菌剂,不仅对锈病、菌核病有优异的活性,对灰霉病、白粉病和苹果黑星病也显示出较好的杀菌活性。202_年在日本获得首次批准,用于果树、蔬菜和观赏植物,后又于202_年11月在加拿大获准登记。商品名主要为Vertisan、Fontelis和Treoris。Vertisan主要用在玉米、小粒谷物、大豆、棉花、加拿大油菜、糖用甜菜、向日葵和蔬菜上,用以防治多种叶面及土壤中的病害;Fontelis应用在苜蓿、花生、核果、梨果、浆果和蔬菜上,防治灰霉病、白粉病、叶斑病及丝核菌等;Treoris应用在大豆、花生、果树和蔬菜干果上。其202_年在欧盟获得批准用于水果、蔬菜及谷类作物上。
精苯霜灵(benalaxyl-M),对卵菌纲类病害有特效,是由意大利农用化学品公司Isagro开发,202_年在欧盟的登记得到进一步的延长。主要可以用于玉米、葡萄、大豆、番茄及小麦等。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的杀菌剂磷酸二钠(disodium phosphonate),于202_年在荷兰和法国获得了为期3年的临时登记批准,202_年在欧盟获得正式批准。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开发的pyriofenone,主要用于防控谷类、葡萄和蔬菜作物的白粉病,202_年在欧盟获得批准。
Luxembourg Industries报道的杀菌剂磷酸钾酯(potassium phosphonate)在202_年获得欧盟批准。
日本曹达公司开发的杀菌剂环氟菌胺(cyflufenamid),对蔬菜和果树的白粉病以及果树的黑星病有卓效。202_年在日本取得首次登记,在202_年在澳大利亚获得批准可以用于瓜类蔬菜和葡萄上。双炔酰菌胺(mandipropamid),是先正达公司开发的具有扁桃酸结构的羧酸酰胺类杀菌剂。主要用于葡萄、马铃薯、番茄、黄瓜的霜霉病和晚疫病,于202_年取得全球性批准,202_年在欧盟取得批准用于葡萄、蔬菜及马铃薯。
Fenpyrazamine是住友化学株式会社开发的主要用于防治灰霉病的杀菌剂。202_年住友化学美国分公司Valent推出的480 g/L的悬浮剂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于杏仁、莴苣、某些小水果和观赏植物。2 杀虫剂
螺虫乙酯(spirotetramat),是拜耳公司开发的季酮酸类杀虫杀螨剂,高效广谱,可有效防治各种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蓟马、木虱、粉蚧、粉虱和介壳虫等。可应用的主要作物包括棉花、大豆、柑橘、热带果树、坚果、葡萄、啤酒花、马铃薯和蔬菜等。研究表明其对重要益虫如瓢虫、食蚜蝇和寄生蜂具有良好的选择性。202_年在突尼斯取得首次登记,随后分别在美国、澳大利亚、英国获准用于仁果、蔬菜、啤酒花和热带果树上防治粉虱。202_年在欧盟获得批准用于柑橘和莴苣。
螺甲螨酯(spiromesifen),拜耳公司开发的季酮酸类果树和蔬菜杀虫/杀螨剂,202_年其240 g/L悬浮剂在印度尼西亚和英国获得首次批准用于茶叶、苹果和番茄,用于防治短须螨属和红蜘蛛,而且其亦可用于杀白蝇。202_年在欧盟获得批准。
Biological作物保护公司的杀虫杀螨剂麦芽糊精(maltodextrin)在欧盟获得批准,其首次批准是202_年在爱尔兰取得的。
丁氟螨酯(cyflumetofen),是由日本大冢化学公司开发的杀螨剂,与现有杀虫剂无交互抗性,对叶螨的卵和成螨均有效,对若螨的活性更高。202_年以20%悬浮剂在日本获得首次登记并销售,用于果树、蔬菜、茶树等农作物和花卉防治寄生于植物的主要螨类。202_年在欧盟和巴西取得批准。
氟啶虫胺腈(sulfoxaflor),是道农科开发的新烟碱类杀虫剂,可用于果树、葡萄、蔬菜、棉花、水稻、谷类和大豆类作物,能有效杀灭蚜虫、粉虱、盲蝽和牧草虫等害虫。202_年在韩国获得首次登记,主要用于苹果、梨及红辣椒。202_年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取得批准用于棉花、油菜、大豆、小粒谷物、水果、蔬菜、草坪和观赏植物。同时与爱利思达生命科学越南分公司合作推出的Closer 500 WG(水分散粒剂)在越南上市用于害虫管理及水稻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杜邦开发的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高效广谱,对鳞翅目的夜蛾科、螟蛾科、蛀果蛾科、卷叶蛾科、粉蛾科、菜蛾科、麦蛾科、细蛾科等均有很好的控制效果,还能控制鞘翅目象甲科、叶甲科,双翅目潜蝇科、烟粉虱等多种非鳞翅目害虫。在202_年取得欧盟批准用于水果和蔬菜上,其将于202_年5月1日列入欧盟附录1,有效期至202_年4月30日。
溴氰虫酰胺(cyantraniliprole),是杜邦公司继氯虫苯甲酰胺之后成功开发的第2代鱼尼汀受体作用剂类杀虫剂,比第1代产品更高效,适用作物更广泛,可有效防治鳞翅目、半翅目和鞘翅目害虫。溴氰虫酰胺及其与噻虫嗪的复配产品202_年在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取得批准用于棉花、油料作物、水果、马铃薯、草坪和观赏性植物。202_年在中国取得登记主要用于大葱、小白菜防治美洲斑潜蝇、蓟马、甜菜夜蛾、菜青虫、黄条跳甲、小菜蛾及蚜虫。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是先正达开发的一种微生物源低毒杀虫、杀螨剂,是在阿维菌素的基础上合成的高效生物药剂,具有活性高、杀虫谱广、可混用性好、持效期长、使用安全等特点,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其杀虫机制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202_年在欧盟取得批准。
先正达和杜邦共同推出的氯虫苯甲酰胺和阿维菌素混用悬浮剂Voliam Targo,可用于控制梨果害虫果蠹蛾和梨木虱、番茄潜叶蝇、其他蔬菜的鳞翅目虫害以及油桃和桃子上的二斑叶螨等。202_年在土耳其获得批准和登记用于番茄。
双三氟虫脲(bistrifluron),是住友化学株式会社报道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对昆虫具有显著的生长发育抑制作用,能防治大多数的鳞翅目害虫,尤其对白粉虱有特效。202_年作为杀白蚁剂在澳大利亚获得批准。3 除草剂
苯嘧磺草胺(saflufenacil),是巴斯夫公司开发的原卟啉原氧化酶(PPO)抑制剂,可作为灭生性除草剂,有效防除多种阔叶杂草,包括对草甘膦、ALS抑制剂类和三嗪类产生抗性的杂草。其具有很快的灭生作用且土壤残留降解迅速。可以与禾本科杂草除草剂混用,如草甘膦,效果很好,在多种作物田和非耕地都可施用,轮作限制小。于202_年首次在尼加拉瓜、智利以及阿根廷获得首次批准,随后在美国等地获得批准。202_年在巴西以商品名Kixor获得登记并上市,可于苗前、苗后用于棉花、玉米、水稻、大豆和小麦等作物防除许多“顽固”阔叶杂草,收获前可作为脱叶剂用于马铃薯和豆类作物,另外尤其是对巴西大量发生的抗性杂草小蓬草具有速效作用。
Tembotrione是拜耳公司开发的三酮类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玉米田和稻谷田中的多种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202_年在奥地利获得全球的首个批准,202_年在欧洲被批准用于玉米。啶磺草胺(pyroxsulam),是道农科公司开发的谷类作物除草剂,商品名为Simplicity,于202_年在智利获得全球的首次批准,202_年在欧盟获得批准可以用于谷类作物。
氯吡嘧磺隆(halosulfuron-methyl),是日产化学公司研制,孟山都公司开发的磺酰脲类除草剂,广泛用于小麦、玉米、水稻、甘蔗及草坪等作物,主要用于防除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如苍耳、曼陀罗、豚草、反枝苋、野西瓜苗、蓼、马齿苋、龙葵、决明、牵牛、香附子等。其在202_年前已在意大利和希腊获得临时登记,2103年在欧洲取得正式批准。
丙嗪嘧磺隆(propyrisulfuron),是日本住友化学开发的磺酰脲类除草剂,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水稻田杂草如稗草和难对付的荸荠、慈菇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虽然属于磺酰脲类除草剂,但根据住友化学的介绍,丙嗪嘧磺隆对某些已知磺酰脲类除草剂产生抗性的杂草有很好的活性。丙嗪嘧磺隆主要是用于早中期一次性灭杀的除草剂。自202_年起就在日本以Zeta-One®和Megazeta®为商品名销售含有丙嗪嘧磺隆成分的除草剂,这2款产品销量一直保持稳步增长。202_年在韩国作为水稻田除草剂登记上市。4 生物农药及其他
深绿木霉I-1237菌株(Trichoderma atroviride strain I-1237)是Agrauxine公司开发的生物杀菌剂,对作物具有很好的治疗和修复作用,具有多种作用方式,主要是通过对营养素的竞争或侵入植物体内或是通过寄生的方式。202_年在欧盟取得批准。
棉铃虫核多角体病毒(Helicoverpa armigera NPV)、海灰翅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Spodoptera littoralis NPV)均是Andermatt Biocontrol公司开发的生物杀虫剂,对棉铃虫、棉贪夜蛾等鳞翅目害虫具有很好的防治效果。202_年在欧洲获得批准。
3-癸烯-2-酮(3-decen-2-one)是American Vanguard公司报道的马铃薯发芽抑制剂,202_年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于马铃薯。
茉莉酸甲酯(methyl jasmonate)是巴斯夫报道的生物杀虫剂,202_年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于油菜、芥菜、红花、向日葵以及山茶。
短小芽孢杆菌菌株BU F-33(Bacillus pumilus strain BU F-33)是巴斯夫报道的生物杀虫剂,202_年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作番茄和胡萝卜等作物的种子处理剂。
坚强芽孢杆菌I-1582菌株(Bacillus firmus strain I-1582)是拜耳作物科学公司报道的生物杀线虫剂,202_年获得欧盟批准。2E,4Z-癸二烯酸乙酯(ethyl-2E,4Z-decadienoate)是Bedoukian Research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虫剂,202_年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于梨果类水果。
棘孢木霉菌株T34(Trichoderma asperellum strain T34)是Biocontrol Technologies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菌剂,用于观赏和园艺植物的尖孢镰刀菌、丝核菌和灰霉菌防控,可能为潜在的感光剂。202_年在欧盟取得批准用于温室的观赏性植物。
出芽短梗霉系DSM 1490 & DSM 1491(Aureobasidium pullulans strains DSM 1490 & DSM 1491)是Bio-ferm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菌剂,202_年在欧盟获得批准。
橄榄假丝酵母O菌株(Candida oleophila strain O)是Bionext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菌剂,202_年取得欧洲批准。
小西葫芦黄化花叶病毒弱毒株系(Zucchini yellow mosaic virus-weak strain)是Bio-Oz Biotechnologies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菌剂,主要是通过专业的接种设施应用于小西葫芦作物。202_年在欧盟取得批准用于葫芦类作物。
乙二腈(ethanedinitrile)是BOC公司报道的熏蒸剂,202_年在澳大利亚取得批准并成功上市,用作木材上的熏蒸剂。
苹果蠹蛾颗粒体病毒(Cydia pomonella granulovirus)是Certis USA(Mitsui & Co)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苹果蠹蛾,202_年在美国取得批准并成功上市,用于仁果和核果类水果、杏仁和核桃。
玉米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Helicoverpa zea NPV)也是Certis USA(Mitsui & Co)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玉米夜蛾,202_年在巴西取得批准并成功上市,主要登记作物为棉花和大豆。
硫代硫酸银三钠(sodium silver thiosulfate)是Chrysal International公司报道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于202_年在欧盟获得批准用于鲜花。
茉莉酮(prohydrojasmon)是Fine Agrochemicals公司报道的植物生长调节剂,202_年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于苹果。
Blad是FMC公司报道的一种源自β-蓝豆蛋白的多肽杀菌剂,202_年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于葡萄、草莓、番茄、杏仁、核果类水果及观赏性植物。
玫烟色拟青霉系Fe 9901(Paecilomyces fumosoroseus strain Fe 9901)是FuturEco公司报道的生物杀线虫剂,在202_年取得欧盟批准。
异硫氰酸烯丙酯(allyl isothiocyanate)是Isagro公司报道的生物熏蒸剂,202_年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于水果、蔬菜、草坪及观赏性植物。
金龟子绿僵菌系F52(Metarhizium anisopliae strain F52)是Novyzymes BioAg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虫剂,202_年在美国和加拿大上市用于温室中观赏性植物和保护地蔬菜。
苏云金杆菌蜡螟亚种SDS-502(Bacillus thuringiensis subsp galleriae strain SDS-502)是Phyllom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虫剂,用于防治某些甲虫类害虫,包括住宅内的吉丁虫类、金龟子科及象甲科等,202_年在美国取得批准用于大部分的作物、草坪及观赏性植物。
荧光假单胞杆菌(Pseudomonas fluorescens strain DSMZ 13134)是Sourcon-Padena公司报道的生物杀菌剂,202_年在欧盟取得批准。
拟斯扎瓦巴氏杆菌(Pasteuria nishizawae)是由先正达公司报道的生物杀线虫剂,202_年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于大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