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开大学公益组织联盟
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
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以下简称“公益组织联盟”是由南开大学公益类社团、南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成立的群众自发性非盈利公益组织。
第二条 公益组织联盟以帮扶贫困山区发展、宣传环境科学知识、保障残障群体利益、关注公益创业计划为宗旨,坚持以完全民主、平等、自愿的原则开展公益活动。
第三条 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的一切行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在国家法规、纪律及南开大学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公益宣传。
以各领域社团为基础,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向广大师生普及和推广公益活动,带动更多的团体或个人参与公益事业。
(二)志愿服务。
自发组织或与其他社会慈善团体联合开展公益志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支教活动、爱心慰问、募捐善款、环境保护、文化教育(论坛讲座)。
(三)爱心义卖。
联络校内组织或校外企业,接受企业、学校组织或个人捐助的各种生活用品、科教用品或其他商品;开展、组织爱心义卖活动。学校将在学年内确定“爱心义卖月”,各联盟成员志愿加入义卖月活动,自行联络个人或校内组织或校外企业、学校组织,接受个人捐助的生活科教等各类用品,或组织企业提供的各类商品;由社团联合会同意申请场地,社团志愿加入,组织、开展爱心义卖活动。
(四)交流与合作。
定期开展公益组织联席会,总结交流公益实践经验,展示工作成效共享社会公益资源;同领域社团间协力合办公益项目,不同领域社团间互相支持,丰富我校公益事业的种类并发展出有南开特色的公益新思路。
第三章 联盟成员
第五条 本联盟实行会员制,我校所有公益类社团在联盟成立时均为联盟会员。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与联盟内其他成员自由交流、合办活动;
(二)依据合理可行的活动预案向联盟申请资金、场地及设施支持;
(三)享有在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和南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公众平台的优先宣传权;
(四)本联盟实行民主集中制,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联盟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定期举行的公益组织联席会及联盟内部各项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二)积极配合联盟领导团队的指示要求,主动提出工作中存在的纰漏,为公益工作的广泛开展献计献策。
(三)遵守本联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
第八条 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全体会议每学年召开一次大会由全体会员单位代表以及全体联盟委员会成员参加,主要包括了以下两个内容:
(一)委员会代表作述职报告;
(二)任命新一届委员会成员;
(三)选举新一届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各会员单位即学生公益社团每一任的负责人选举产生,须接受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并报送校团委审议通过。
第十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联盟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为主席、执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下设办公部、联络部、实践部三大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临时团支部、临时党支部。
第十一条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益组织联盟的各项工作,研讨、制
定联盟的工作安排和未来发展方向。
(二)有效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并积极贯彻相关
文件的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近期的工作成效并反映近期面临的问题。
(三)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主席:主席由校团
委任命,一般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分管公益社团的副主席兼任,上报校团委备案。学生
公益组织副主席由主席提名,由校团委审议批准,由五星级公益社团负责人兼任。
(四)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执行主席:
1、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执行主席实行
轮值制度。
2、各学生公益组织联盟理事会成员轮流担任
执行主席,每任执行主席任期时间由学生公益组织联盟全体会议中委员会讨论决定。
3、学生公益组织理事会成员由学生公益组织
联盟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对委员会负责。
(五)主席团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监督公益组织
联盟各职能部门的各阶段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申请活动经费,协调场地;申请外出实践机会,保证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权益。
(六)秘书处负责审批、发放各活动单位所需的合理的经费,对公益组织联盟成员进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考核,负责组织、监督各期委员会成员和职能部门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二条办公部工作职责:
定期召开公益组织联盟成员代表联席会并做相关会议记录;负责整理、保存公益组织联盟日常办公文件;负责统计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长并依照我国青年志愿者注册条例为符合要求的志愿者申请“中国注册志愿者”;负责记录“公益账单”,即统计一学年中各参与成员爱心义卖活动所筹善款,善款数目将作为社团评优与星级社团评比的参考指标之一。
第十三条 联络部工作职责;负责监督、引导各联盟社团的日常工作,架起联盟委员会与成员社团的沟通桥梁;负责公益社团联盟与校内、校际及社会各组织之间的联络。
第十四条 实践部工作职责:
与校外公益实践基地联络,负责组织志愿者进行校外公益实践活动,保证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服务权益;负责策划、组织公益组织联盟成员在寒暑假开展的跨省市的边远山区支教等志愿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本联盟内具有最高效力。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由南开大学学生公益组织联盟委员会所有。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NGO组织章程-晴天公益联盟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款 协会名称:晴天公益联盟
第二款 协会性质:完全公益的非政府公益组织(NGO)
第三款 协会宗旨:以完全公益为目的,以支教、赈灾、公益宣传、公益创业为主要方式进行协会服务范围内的志愿活动
第二章 涉及范围
第四款 本协会的服务范围:
1.爱心支教活动
2.抗灾救灾活动
3.扶贫助困活动
4.公益创业活动
5.开展爱心帮扶活动
6.进行社会志愿服务
7.开展公益宣传
第五款 本协会的地域范围
1.协会办事机构所在地、县、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款 本协会的组织机构:
1.会员代表大会 最高职权部门
2.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常任理事会)
3.人事部负责协会内部人员管理,包括招募会员,组织会员代表选举,办理退会手续等4.宣传部负责宣传协会,扩大协会的影响力;协会运作信息的公布;寻找活动赞助;联络媒体等
5.组织部
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部活动和会议以及各项公益活动的策划组织等
6.财务部
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捐助活动等
7.档案管理部
负责保存协会会员资料;活动、会议记录;财务收支记录等
8.纪律监察部
负责监管协会各部门的运行情况,处罚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等
9.外联部
负责与其他官方公益组织、NGO组织的合作、交流等
第四章 会员
第七款 会员组成:本协会会员由各高校大学生以及部分高中生、社会志愿者组成第八款 入会条件:
1.遵守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积极上进,愿意在能力范围内无偿为他人服务
第九款 入会程序:
1.提交书面入会申请
2.经人事部审核批准
3.经人事部发给会员证
第十款 会员权利:1.享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权利3.享有对协会管理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享有对协会活动的提案权
5.享有参与会员代表大会并行使相应职权的权利
6.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一款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遵守协会的章程
3.执行协会的决议
4.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5.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无正当理由不拒绝参加协会活动、会议
6.监督协会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十二款 关于退会
1.会员因故退会应书面通知人事部,经人事部办理手续,并由理事会批准退出本协会,会员证由自己保留
2.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警告、罢免职务、除名等惩罚
3.会员退会后不得多次重复入会,对协会有突出贡献者或在入会期间表现良好者经理事会讨论批准可再次入会
第五章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款 大会地位:
1.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款 大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选举和罢免会长
4.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审议会员提案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7.决定本协会与其他公益团体的分立、合并或合作终止
第十五款 召开时间:
1.大会在每年的7月底到8月初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大会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在一个月前通知所有会员代表
2.大会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款 召开及表决条件:
1.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2.第五章第十四款第2,3,4,5,6条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第五章第十四款第1,7条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大会各项表决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十七款 会员代表的产生:
1.当会员总数不超过100人时,所有会员均可兼任会员代表
2.当会员总数超过100人时,选举其中的100人为会员代表,此时理事不得兼任会员代
表
3.会员代表选举应依照其所在单位或地区分区进行选举,各区按其人数占会员总数的比例分配代表名额
4.会员参选前应向人事部提交书面申请
第六章 理事会
第十八款 理事会的组成:
1.本协会理事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组成2.理事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3.理事会会长由协会会长担任
4.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由协会发起人担任,各部门部长、干事由发起人招聘、任命第十九款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1.会员可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一个月前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竞选申请
2.理事会成员协商决定候选人,协商不成,由理事会表决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新理事
4.罢免、临时增补理事须经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5.理事的选举、罢免、增补结果应在15日内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二十款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各自分工组织协会工作,参与协会的管理
2.向理事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协会发展方向
3.了解、监督协会的运作情况
4.遵守协会章程
5.享有章程允许的其他各项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第二十一款 理事会职权:1.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和使用2.收支预算及决算的制定
3.定期听取、审议各部门工作报告
4.组织会员代表大会前的工作,包括确定新任理事候选人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二十二款 理事会会议
1.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有1/3以上理事提出召开会议时,必须召开理事会,理事长不能召集时,由提议者召集会议
2.理事会每年定期举行两次,进行工作总结和相关活动的议定,其他临时会议可以各种方式(如网络等),灵活召开
3.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由半数以上到会理事同意方可通过
4.理事会决议应在15日内向所有会员公布
第二十三款 理事长
1.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协会会长(副会长)担任
2.理事长(协会会长)必须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没有犯罪经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协会章程
3.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七章 协会财务
第二十四款 协会经费的来源和去向:
1.会员会费缴纳
2.企业赞助
3.协会运作的必要支出4.协会活动的必要支出5.对外捐赠第二十五款 财务管理:
1.协会经费由财务部负责管理,纪律监察部负责监管,经费收入需通知理事会,支出向理事会定期汇报,收入支出的全部资料必须到档案管理部备份,收入支出的全部信息必须经宣传部向社会公布
2.协会财产由财务部负责
3.每届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须做财务预算以及决算报告,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方可生效
4.协会财产不得由个人或团体侵占、私分或挪用
5.协会终止之后财产全部捐赠其他社会基金、公益团体,只能用于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一切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款 本协会的名称、性质在协会创立初期可以经由理事会协商修改,协会正式运行后,其名称、性质的修改必须经由会员代表大会协商修正
第二十七款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会员代表大会常任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八款 本章程自协会正式运行之日起生效[6]
第三篇:公益联盟章程
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感恩尽孝”、“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亲情、乡情、友情”的情感纽带,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凝聚热心公益、关心贵定发展的青年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加入以“弘扬中华文明,反哺故土亲人”为理念的“春晖行动”中,力所能及的为贵定县的经济文化发展做出贡献,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成立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
第二条 社团名称: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英文名称 :Chunhui Union Of Duiding)。
第三条 社团宗旨: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响应“十八大“的号召以“亲情、乡情、友情”为感情纽带,以“志愿、公益、互动”为原则,以“尽孝、感恩、反哺”为宗旨,借助“血缘、地缘、业缘”,架起情系家乡及贫困山区的爱心人士和在外游子、在校青年学生尽孝亲人、回报家乡、回馈社会的桥梁,为家乡和贫困山区的发展实施精神性扶持和物质性援助,实现东西部及城乡之间的良性活动,唤起人们对伦理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行为准则的重新认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共圆“中国梦”。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服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2、传承中华民族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引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3、倡导“尽孝、感恩、反哺”的春晖行动理念,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4、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引导青年学生服务团体有序的在贵定县开展活动,参与本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
5、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号召贵定县的在外游子关心家乡的发展,团结一切关心和支持贵定县发展的县内外人士,共同努力促进家乡的发展。
第五条 本联盟遵循国家有关于此类团体的规章制度,合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公益,对春晖行动具有高度认同感;
2、贵定籍在读大学生以及由其组建或负责的校内外学生公益团体;
3、贵定县企业人士、教师、青年及其他关心家乡发展的爱心人士;
4、关心贵定县发展的省内外爱心人士、青年学生以及学生公益团体;
5、承认本社团章程;
6、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会员入社的程序:
1、春晖公益联盟通过纳新招纳会员,入社人或团体提出入会申请;
2、社团通过对提出申请团体或个人进行审核;
3、审批注册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发放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管理:
1、会员届期为二年,届期满后,社团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终止;
2、会员严重违纪,根据章程规定,召开常务委员会决定除名的,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停止;
3、定期召开联盟全体大会,主席向会员介绍社团活动以及工作报告。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联盟章程、组织结构、财务制度等事项的知情权;
2、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3、参与联盟活动与接受培训的权利;
4、对本联盟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党和学校的各种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联盟良好形象;
2、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3、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4、积极投入本联盟的建设工作,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5、弘扬爱心,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6、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权力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被除名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常务委员会。联盟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执行总干事、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联盟执行机构;
3、审议联盟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联盟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联盟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联盟的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第十六条 组织结构:
1、本联盟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执行总干事一名;
2、本联盟设立秘书团支部、组织组、宣传组、外联组、信息联络组职能部门,团支部社书记一名,副书记二名,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根据联盟发展情况,适量扩招。
第十七条 各组权力与职责:
1、团支部:
(1)负责联盟的监查工作及纪检工作;
(2)负责联盟与贵定县县内企业人士,爱心人士及贵定籍在外企业、政府等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筹资为家乡建设项目;
(3)负责到贵定县参与活动的各学生团体的协调工作;
(4)其他一切应由团支部负责的工作。
2、秘书组织组:
(1)统筹处理联盟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档案、材料的起草、整理和保存;
(3)负责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总结的撰写;
(4)负责会场的申请和清理,会议的通知、安排和记录;
(5)负责联盟的财务管理;
(6)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各组的工作;
(7)负责社团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
(8)负责各个部门、各项目组及活动团队任务分配;
(9)协调各个组开展活动;
(10)其他应当由秘书组织部负责的工作。
3、宣传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宣传工作和与县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工作,塑造联盟良好形象,提高联盟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
(2)负责联盟活动的前期动员与后期宣传,主要包括:海报、宣传板、横幅、新闻稿等。负责联盟视频、照片的拍摄、整理、处理、存档;
(3)负责联盟人人网公共主页、微博等宣传阵地的运行;
(4)负责社团各类宣传资料的撰写与发放;
(5)其他应当由宣传组负责的工作。
4、外联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对外联络工作;
(2)增进与其他学校社团及组织间的交流;
(3)接待联盟来访者;
(4)负责各项活动的联系工作和筹集活动经费;
(5)其他应当由外联组负责的工作。
5、信息联络组:
(1)负责与贵州省各级团委、各级春晖行动联络处的联络工作;
(2)加强与其他高校“春晖社”的联系和交流;
(3)负责与春晖行动有关的信息调研;
(4)负责联盟所建立的微公益平台、网站等网络服务工作;
(5)其他应由信息联络部负责的工作。
第十八条 本联盟的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本章程;
2、热心联盟工作、工作能力强,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4、未受过的处分。
第十九条 本联盟主席、副主席任期二年。卸职主席经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名审议批准后,可担任荣誉会长,负责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本联盟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例会每年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每年两次;
2、检查职能部门执行决议的情况;
3、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代表本联盟出席的活动;
5、其他应当由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其他应当由副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总执行干事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其他应由执行总干事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团支部书记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的团支部事务,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主持联盟团支部的对外联系工作和联盟内部的监查工作;
3、其他应由团支部书记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执行本章程;
2、在本联盟所负责领域内有较强工作能力,能坚持工作;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3、未受过处分。
第二十五条 各组组长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工作,有权召开本组例行会议,各部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负责人的产生:
1、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经民主推选、自我推荐成为下届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候选人,考察其工作能力、对联盟贡献、个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指导单位、常务委员会及民主推荐委员等各方意见确定。
2、各组租长及副组长:原则上由联盟换届大会统一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个别更换可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各负责人的罢免
1、罢免正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经2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交书面意见至常务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同意则罢免决议通过。
2、罢免各组负责人必须由10名以上会员提交书面意见至主席,经主席审核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
3、若主席、副主席及各组负责人的决议及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本章程,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后,可直接进行罢免。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联盟经费来源:
1、上级组织拨款;
2、接受捐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网上公开,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联盟在秘书组织组中选任财务专员,负责经费的申请和管理,负责联盟的财务预算、决算,负责监督各个组、各项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行财务公开。财务专员至少两名,分别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与接管人员理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联盟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建议,由指导单位、联盟常务委员会或20名以上本联盟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知,并于7日内报指导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联盟终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有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六条 本联盟终止决议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并进行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在指导单位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查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联盟经指导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指导单位的监督下,按照社团财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于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公益联盟章程
公益联盟章程
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感恩尽孝”、“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亲情、乡情、友情”的情感纽带,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凝聚热心公益、关心贵定发展的青年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加入以“弘扬中华文明,反哺故土亲人”为理念的“春晖行动”中,力所能及的为贵定县的经济文化发展做出贡献,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成立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
第二条
社团名称: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英文名称
:Chunhui
Union
Of
Duiding)。
第三条
社团宗旨: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响应“十八大“的号召以“亲情、乡情、友情”为感情纽带,以“志愿、公益、互动”为原则,以“尽孝、感恩、反哺”为宗旨,借助“血缘、地缘、业缘”,架起情系家乡及贫困山区的爱心人士和在外游子、在校青年学生尽孝亲人、回报家乡、回馈社会的桥梁,为家乡和贫困山区的发展实施精神性扶持和物质性援助,实现东西部及城乡之间的良性活动,唤起人们对伦理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行为准则的重新认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共圆“中国梦”。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服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2、传承中华民族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引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3、倡导“尽孝、感恩、反哺”的春晖行动理念,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4、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引导青年学生服务团体有序的在贵定县开展活动,参与本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
5、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号召贵定县的在外游子关心家乡的发展,团结一切关心和支持贵定县发展的县内外人士,共同努力促进家乡的发展。
第五条
本联盟遵循国家有关于此类团体的规章制度,合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公益,对春晖行动具有高度认同感;
2、贵定籍在读大学生以及由其组建或负责的校内外学生公益团体;
3、贵定县企业人士、教师、青年及其他关心家乡发展的爱心人士;
4、关心贵定县发展的省内外爱心人士、青年学生以及学生公益团体;
5、承认本社团章程;
6、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会员入社的程序:
1、春晖公益联盟通过纳新招纳会员,入社人或团体提出入会申请;
2、社团通过对提出申请团体或个人进行审核;
3、审批注册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发放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管理:
1、会员届期为二年,届期满后,社团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终止;
2、会员严重违纪,根据章程规定,召开常务委员会决定除名的,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停止;
3、定期召开联盟全体大会,主席向会员介绍社团活动以及工作报告。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联盟章程、组织结构、财务制度等事项的知情权;
2、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3、参与联盟活动与接受培训的权利;
4、对本联盟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党和学校的各种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联盟良好形象;
2、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3、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4、积极投入本联盟的建设工作,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5、弘扬爱心,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6、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权力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被除名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常务委员会。联盟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执行总干事、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联盟执行机构;
3、审议联盟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联盟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联盟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联盟的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第十六条
组织结构:
1、本联盟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执行总干事一名;
2、本联盟设立秘书团支部、组织组、宣传组、外联组、信息联络组职能部门,团支部社书记一名,副书记二名,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根据联盟发展情况,适量扩招。
第十七条
各组权力与职责:
1、团支部:
(1)负责联盟的监查工作及纪检工作;
(2)负责联盟与贵定县县内企业人士,爱心人士及贵定籍在外企业、政府等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筹资为家乡建设项目;
(3)负责到贵定县参与活动的各学生团体的协调工作;
(4)其他一切应由团支部负责的工作。
2、秘书组织组:
(1)统筹处理联盟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档案、材料的起草、整理和保存;
(3)负责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总结的撰写;
(4)负责会场的申请和清理,会议的通知、安排和记录;
(5)负责联盟的财务管理;
(6)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各组的工作;
(7)负责社团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
(8)负责各个部门、各项目组及活动团队任务分配;
(9)协调各个组开展活动;
(10)其他应当由秘书组织部负责的工作。
3、宣传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宣传工作和与县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工作,塑造联盟良好形象,提高联盟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
(2)负责联盟活动的前期动员与后期宣传,主要包括:海报、宣传板、横幅、新闻稿等。负责联盟视频、照片的拍摄、整理、处理、存档;
(3)负责联盟人人网公共主页、微博等宣传阵地的运行;
(4)负责社团各类宣传资料的撰写与发放;
(5)其他应当由宣传组负责的工作。
4、外联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对外联络工作;
(2)增进与其他学校社团及组织间的交流;
(3)接待联盟来访者;
(4)负责各项活动的联系工作和筹集活动经费;
(5)其他应当由外联组负责的工作。
5、信息联络组:
(1)负责与贵州省各级团委、各级春晖行动联络处的联络工作;
(2)加强与其他高校“春晖社”的联系和交流;
(3)负责与春晖行动有关的信息调研;
(4)负责联盟所建立的微公益平台、网站等网络服务工作;
(5)其他应由信息联络部负责的工作。
第十八条
本联盟的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本章程;
2、热心联盟工作、工作能力强,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4、未受过的处分。
第十九条
本联盟主席、副主席任期二年。卸职主席经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名审议批准后,可担任荣誉会长,负责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本联盟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例会每年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每年两次;
2、检查职能部门执行决议的情况;
3、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代表本联盟出席的活动;
5、其他应当由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其他应当由副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总执行干事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其他应由执行总干事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团支部书记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的团支部事务,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主持联盟团支部的对外联系工作和联盟内部的监查工作;
3、其他应由团支部书记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执行本章程;
2、在本联盟所负责领域内有较强工作能力,能坚持工作;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3、未受过处分。
第二十五条
各组组长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工作,有权召开本组例行会议,各部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负责人的产生:
1、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经民主推选、自我推荐成为下届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候选人,考察其工作能力、对联盟贡献、个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指导单位、常务委员会及民主推荐委员等各方意见确定。
2、各组租长及副组长:原则上由联盟换届大会统一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个别更换可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各负责人的罢免
1、罢免正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经2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交书面意见至常务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同意则罢免决议通过。
2、罢免各组负责人必须由10名以上会员提交书面意见至主席,经主席审核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
3、若主席、副主席及各组负责人的决议及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本章程,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后,可直接进行罢免。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联盟经费来源:
1、上级组织拨款;
2、接受捐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网上公开,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联盟在秘书组织组中选任财务专员,负责经费的申请和管理,负责联盟的财务预算、决算,负责监督各个组、各项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行财务公开。财务专员至少两名,分别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与接管人员理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联盟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建议,由指导单位、联盟常务委员会或20名以上本联盟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知,并于7日内报指导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联盟终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有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六条
本联盟终止决议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并进行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在指导单位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查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联盟经指导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指导单位的监督下,按照社团财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于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公益联盟协会发言稿
公益联盟协会发言稿
今天是202_年立春的第二天,一年之计在于春,既然春天到了,xx公益志愿者联盟协会的春天还会远吗? 掌声呢?哈
明天是元宵节,元宵节还没有离开,所以在这里我还应该代表公益联盟理事会给在座的,包括所有的志愿者拜个晚年,祝愿大家家庭和美,幸福安康,身体健康,在新的一年事业、生活都会有更大的发展。
今天的会议有以下几项内容:
首先我简要的介绍下新年公益联盟的初步设想,以及对各部门的一些要求,然后请秘书长xx发言,接下来请大家各自谈谈新年畅想,最后请常老对联盟的今后发展进行疏理。
去年年底是最忙的一阶段,忙的来不及思考,来不及开展更多项公益活动,不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围绕“xx首届网络春晚”核心而做的工作没有白费,网络春晚办得相当成功,受到各界热评,我们用这台晚会展示了一个团队的精神,一个团队的核心价值,一个团队历经艰辛与困难赢得的尊敬,赢得的掌声和鲜花,xx公益联盟协会如果说从起步到壮大有两次助推器我觉得一是汶川地震义卖、这第二次应该是“首届网络春晚”,汶川地震是大家对xx公益联盟协会的认知,而这一次“网络春晚”是社会对公益联盟的认识的改变,虽然过去我们戴着全国优秀志愿者组织的光环,但在很多人眼中我们还是一群疯子,草台班子甚至难登大雅之堂的草根之秀,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网络春晚进行过程中,因为排练场地原因,一些领导白眼侍候,根本不把我们当回事,甚至非要江主任出面我们才得以彩排,而晚会结束后碰见某位白眼领导,上来拉着我的手说:太震撼了,我不能也参加你们的队伍吗?而过去把我们视为草台班子的xx春晚领导也三番四次前来看我们的节目,学我们的创意,拉我们的人才,并一再表示期待我们明年有更多人出现在xx春晚。这些都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唯有付出,唯有坚持,唯有你这么多年的努力才能实现你的梦想,才能成就你被人的尊敬。所以新春的第二天,也理所当然的让我们一起向这些真正有公益心,甘于奉献、常年坚持公益,不求回报与索取,不求名利与荣耀的志愿者报以最热烈的掌声和敬意!
套用台湾马英九先生的一句话:成绩的取得,高兴一晚就行了,下来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未来我们所面对的挑战将比现在更大,公益之路我们任重道远。
今天的会议请大家来就是想倾听大家的声音,修补短板,xx公益要在202_年要有更大的发展与行动。
我给202_年xx公益的定位是:“公益创新突破发展年”,我们要更新观念,大刀阔斧,对内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制度来真正实现公益内容脱胎换骨的改变,对外力求实现更有实质的发展壮大。
有句话说的好,你有多大的胸怀,就能干多大的事情,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拿出我们的果敢和勇气,拿出我们精神与气魄推动公益联盟继续向前,让xx公益志愿者联盟真正成为xx人民值得信赖,值得期待的一个公平正义、朝气阳光的爱心组织。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浴火才能重生,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把“玩”的心收一收,把自己的心多放在为xx公益发展上,今年开始,我们要坚持公益联盟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用我们的善举感染人,一句话:我们从今年开始联盟要做到宁缺毋滥,内设组织结构那些常年不参加活动的,不能担负起责任的要推到重来,大浪淘沙,我们不能再向过去那样随意,无组织无纪律,我们以后要求是要把一些项目做好,不能遍地开花,形同虚设,这样我们对不起那些支持我们的人,对不起身上所背负的名誉。所以办公室要从这次会议开始进行相关记录发布、会议参与者(应到多少人,实到多少人,多少人请假,多少人没有按时参加会议),按时参加会议人员要整理后交给常老处,会后请常老一一与他们进行沟通,确定原因对症下药。作为一名公益人我们要严格的要求自己,如果这点都不能坚持,那我们还能坚持什么?
当然我们在组织以及发展破的同时,也不能妄自菲薄,我们也要看到我们自己的各项优势,像爱心艺术团、办公室、宣传部、财务表现的有目共睹,如果这个组织内有一天各个项目、部室组都能向这几个部门表现的这样抢眼,那才不愧是一个真正的全国优秀组织。我不是批评助学组,这个项目有资金,也的确没有多少人愿意去跑是真的,作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前几天一位外地网友想支助几位小学的贫困学生,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人家,我们有现成的这方面资料吗?我们有帮扶人的各项资料吗?所以说我们的确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我希望能够在今年及时得到有效的解决。如果真的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那我们就放下手中的其他,全员参与。这些基础档案工作我建议从今年开始周末实行排班制,四人一组专门每周日上午半天建立各项档案,今年文明办要把我们公益办公室当做一项亮点工作,全省甚至全国文明办工作会议都要参观我们联盟,所以基础档案工作势在必行。
下面我就针对每个项目组、部门、室、组提出我的一点建议
办公室:从下周日开始进行排班,四人一班晚上会员以及其他各项档案(宣传部要协同办公室,首先确定建立哪些类型档案,制作一个模板),除了纸质的要求电脑上一并建立,电脑为北面的那台,制作名单列表,按时在论坛公布每次活动参加人员,年底真正按参与活动次数综合评比优秀志愿者,同时建议取消联盟理事不能参与年底评优的制约,改成联盟理事会长、副会长不参加评优,把真正表现优异,能力突出的人我们要奋力把他们托出来,把各项荣誉向他们倾斜。(每次活动召集人或者负责人增加一颗星)分类建立人才库。
财务:按照原要求,原财务账目就地封存,美丽、玻璃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实行现金、记账会计两份离,各负其责。
宣传部:去年郭美美事件后,各项国外公益基金对中国民间公益组织支持力度加大,宣传部要力争有公益项目基金落户xx公益,每月评选志愿者之星继续进行,每月例会确定后由李晓辉负责采访报道。
会员培训部: 志愿者两年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了,当然一部分由于刘晨结婚,一部分由于联盟重视不够,今年我们要继续邀请省内外一些有分量的老师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能力建设,同时注意培养志愿者培训师资力量。
活动服务部:增加活动组织部能力,吸收和团结一批骨干会员,要做到及时完成联盟的各项后勤保障任务。
维权监察室:要及时发现问题,敢说敢问,敢于大鸣大放,但首先前提是自己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助学帮扶项目组:要注意完善收集资料,拉拢更多人参加,利用周末进行家访,所需要来回车费,盒饭费用联盟及时保障。
有约视屏项目组:全新打造新的《有约》节目,公益、社会类由李伟进行操作、娱乐休闲类由xx负责,拍摄更多微电影、微剧本,要在第二届网络春晚上播放一部《有约》贺岁片,建立人才库档案演员资料。
留守儿童项目组:在今年要与市容局密切合作,建立更多留守儿童帮扶点,有计划的实现新颖、适合留守儿童的各类活动,有创意,有想法的活动内容,要把它打造成一个联盟历久弥新的公益品牌项目。
志愿者招募组 完善志愿者资料,想方设法拉动更多志愿者参与,要有新点子,新想法,实行志愿者等级管理
爱心艺术团 吸纳更多类型艺术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库,完善组织建设,今年要推动更多新人走上各类舞台,做好进社区,组建劳模宣讲团的工作。
今年我想我们组织结构还要增添一个项目组,一个礼仪组,一个服务总队,一个爱心放映队
项目组就是xx艾滋病防御宣传 项目组负责人临时由 xx负责
礼仪组:是早期我们的提议,由于条件不成熟,没能成行,现在公益联盟队伍年轻女孩子比较多了,礼仪组应该应势而生,要着手为管仲艺术节、皖西北商贸洽谈会、网络春晚等各类大型活动储备人才,这个负责人需要能跟大家打成一片,人缘好作为负责人,大家都可以提议人选。
服务总队我的意思是:现在各文明单位都有志愿者服务队,但是我们搞活动还不能有效地组织沟通串起各队的联系,所以我提议这个服务队总负责人由xx负责,要把各单位志愿者名单以及联系人掌握,便于以后开展各项工作。
以上建议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多提各自建议,但是一条,每个部门负责人从今天做起,对本月或者季度都要有计划书,过去我们要求还是很少人能够写出来,今年开始这项工作必须要进行,下周日内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每位负责人要写出部门季度计划书。我们联盟将按照各部门的计划书进行安排各项活动。
爱心服务队职责就是把一些积极健康向上、公益以及有约的电影收集,定期放映,夏天我们走街串巷给老百姓一些精神食粮,给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一盏灯盏,凝聚人脉,团结力量。具体负责人人员供讨论。
本月计划:
1:明天爱心活动,我们一起看电影度元宵
2:“一支玫瑰,两份爱心”情人节玫瑰花义卖活动
3:下周举行大型招募宣传日暨防艾志愿者宣传服务队的挂牌仪式
4:有约进行新片的拍摄
5:留守儿童点
6:交通协管活动的开展
7:筹划三月学雷锋系列活动月以及植树日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