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北大讲座--法学漫谈
演讲人简介:
贺卫方,男,1960年7月出生于山东省牟平县。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至今。1992年聘副教授,1999年聘教授,并担任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理学会理事。
演讲正文:
今天能受到团委和法学社的邀请,来作这次迎新讲座,我觉得非常荣幸。每年能够迎接一批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青年,与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四年,可以说是大学教师生活最有乐趣的方面之一。
我曾经在一本书里说自己很幸运,生在中国的一个有大学的年代。我们的大学是一百多年前从西方借鉴过来的一种制度,中国古代是没有大学的,只有私塾和书院。书院并不是一种大学,它不分科系;而大学是分科系的,这是西方文明的一个创造。有大学的时代使得有一些既不擅长当官又不愿意种地的人可以一辈子以一种闲散的风格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我小时候有一个梦想就是从事这样一种职业,这种职业是一辈子读书,又有人发工资。我最后在大学里找到了,既能读书又有人发工资,而且发得还不低。但在中国古代,像我这样既不适合做官,又做不了生意,还不喜欢种地的人,真的没有地方可去。所以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家都参加科举考试,成功了去做官,无论适合不适合。其实有许多人根本不适合做官。例如蒲松龄老先生,他天生就应当到中文系学习,或者到新闻系,毕业之后在中文系教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业余时间写点小说。可是没有大学,他只好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想去做官。这个老贡生是个范进似的人物,一次一次都失败了,最后,算了,老子不干了,写小说去。所以,中国古代没有真正职业的小说家,都是科举考试不成功,没办法了,做一点小说家流。这样一个社会真是不好。而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就不同了,有大学是我们时代最让人欢喜的一个特点。
大家都是新生。现在法律专业学生中男女生比例似乎有些失调。我听说2000级本科生里的女生占了将近三分之二,特别吃惊。我22年前上大学——西南政法学院——时,法律专业中的女生只占七分之一,所以女生格外受青睐,地位特别高,本来嘛,资源稀缺,物以稀为贵。经济学上的规律叫供求关系,供应量太少,而需求量太大,追求的人一定会很多,价格就必然上涨。现在女生多了,对女生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过,对男生却是一件好事。(笑)当然,对未来法律的发展可能也是件好事。因为两千多年来,法律一直反映了男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是法律发展——制定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的主旋律,就像科举考试一样,女人是不允许参加的,只有男人才能去做官,能够在大堂上一拍板子,高喊“大胆”的没有一次是女声。西方法律发展史也是如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你们知道,过去一直由九个男人执掌着;现在增加了两位妇女,七男两女主宰了这个国家的法制。(笑)但是男人仍然占多数。美国的法学院里女生通常占三分之一左右。我们这儿可不得了。近代以来,我们在妇女解放方面向来不落人后。当然,几千年来妇女一直受到欺压。有这样一个故事,古代的一对夫妻吵架,男人气冲冲地说:“按照周礼,你这样的人我早就休了。”太太说:“请问我的老公,周礼是何人制定?”丈夫不无自豪地说:“当然是周公所制。”太太说:“要是周婆制定的话,是我休了你!”(笑)也许法律的发展,女性能够有更多机会在法律里表达自己的声音,我觉得,从事法律职业的女同学越来越多是一个重要因素。当然现在的比例已足够了,再多的话,以后的法律发展史就是一部男人受欺压的历史了。(笑)
以上是一些题外话。今天的时间比较从容,我想和大家作点交流,谈一谈作为一个新入学的学生,作为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应当怎样去学习法律,怎样能够在毕业之后不觉得自己这四年没有白过。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没什么经验,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是一个单科大学的毕业生,不像你们。你们太幸运了,高中毕业后考入这样一个伟大的学校,我当年就没这么幸运了。当时只有几个学校招法律系的学生: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南政法学院——后来改名西南政法大学。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报考法律,我当时并没有报法律,报的是山东师范学院的中文系,我梦寐以求的就是当个作家。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学院当年第一届招生,宣传力度不够,结果在我们那里报考者上线的人数还没有招的人多,很幸运,我的考分超过了重点线,就被作为重点院校的西南政法学院抓过去了。人生的命运真是很难捉摸。如果当时真到了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以后很可能到一个中学里当老师,我相信我会是一个比较受欢迎的语文老师,经常在本地的报屁股上发表一些小资情调的散文,(笑)大约不可能有今天。当然你们也许能驾驭自己的命运,因为你们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所以毫不犹豫就报考了北大而且是法学院,最终又金榜题名,这是你们最大的幸福。
不同的不仅是学校;我读书时所学的东西也跟今天大不相同了。我从大三开始才省悟到不能陷在教科书里,应该多读些有价值的书。于是,在一个好心的图书管理员的关照下,大三时读了许多好书,也引发了对西方法律、西方历史的兴趣。后来考的是外国法制史专业的研究生。大家知道,佳能公司的商标是canon,这实际上是西方历史上的一种法律,叫canon law,是天主教会制定出的法律,我的硕士毕业论文写的就是那个。最近几年才转为对中国现实制度的研究。
大学的第一年需要不断观察、不断了解,不必过分地去记忆,什么东西都要搞清楚。几年前,我面对着与你们一样刚从高中毕业、有人戏称为高四的97级同学时,觉得给他们讲法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法律这门学科涉及到许多问题,是一种非常深刻的社会科学。中学教育已给大家灌输了许多真理性的东西,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对一个大学生来说,一切都要去重新理解,而不是去背诵。当然,法律专业所学的许多东西对于刚刚从高中毕业的人们来说是不容易理解的。比如说,婚姻法里规定离婚的条件时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问同学们,什么叫“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跟你们一样,读大学时不理解婚姻法,实习时偏偏派我去处理婚姻纠纷。可以想像,那真是一场灾难——对我是一场灾难,对当事人更是一场灾难。我耐心地听夫妻俩讲他们的生活,讲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我不懂,只朦朦胧胧意识到一点,但是不深刻。只有人在相当成熟、有了婚姻经验并且对婚姻有相当的观察之后,才能理解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你们会发现,在美国,就没有我们现在这样的法律系学生,因为高中毕业后不能直接读法律,必须有一张大学文凭才能上法学院。可以想像,有许多人大学毕业后就结了婚,再读法律时,对人生的幸福、社会制度的设计等的理解力就会强得多。对我们这样的大一学生来说,有许多问题的确比较难以理解。有同学曾经对我说,老师你推荐给我们读的书每个字我都认识,每句话我也读得下来,但整句话什么意思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显示了什么呢?这是一个知识背景的问题。要读懂一本书,必须理解书背后的一种知识的积累。这种知识的积累甚至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有许多著作,回答的都是两千年前古希腊的那个老哲学家柏拉图先生提出来的问题。两千年人们的论证,两千年的学术积累,最后结出一朵朵小小的花儿开在你们的法理学教科书里,要你们一下子去理解,是很不容易的。当然不理解也不要着急,慢慢的,随着逐渐的累积,你会理解这些东西。
我觉得人在大学里的心态最重要的就是从容,尤其是一二年级的时候。也不要太在意成绩。我的同学中在学术界干得最好的几个,都是在大学里成绩刚刚及格的人。我还有个同学,四年下来成绩全优,但是后来并没有走学术研究的道路。当然,他在实务部门干得也很好。观察学术界,你会发现,有创见的人很少有那种过分循规蹈矩、过分重视大学时的课程成绩的。当然有些时候成绩与某些利益相关,比如申请奖学金,比如将来推荐保送研究生,这是让人很无奈的。但是大体来讲,现在的教育制度在调整,老师在改变,不会只根据你背诵的功夫,还要根据你是否有自己的理解,有独到的见解来判分。
我也许应该强调一下,作为北大的学生,进入这个学校后,你首先应该去阅读和了解这个学校的历史。这个学校出现过哪些伟大学者,它如何变为今天这样一所了不起的学校,它的教育哲学是什么,等等。胡适先生一生念念不忘的是北京大学,他虽是美国一所大学的毕业生,但在北大任教,在北大当校长,在北大名满天下,所以对北大充满了感情,无论走到哪儿,一说起北大,他一定要说“我们北大”。本校的一位老教授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的采访时说:“我这一辈子很满足。全中国最好的地方是北京,北京最好的地方是海淀,海淀最好的地方是未名湖畔,我能在未名湖畔生活一辈子,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未名湖畔的美,并不完全在于它的景观,还在于那些伟大的学问家、思想家,是他们铸造了这所学校的伟大风范和伟大品格。前年北大百年校庆时,大家都在争夺对北大精神的解释权。北大的精神是什么?是爱国主义,这是第一位的,然后是民主、进步。我认为北大最主要的精神在于对学术自由和人的思想自由的倡导,这是这个学校最伟大的传统。我们法学楼门前立着一座雕像:马寅初先生,他就是这种精神的示范者之一。50年代初,马老校长明确地提出 “马氏人口说”,认为“人多力量大”是错误的,人多消费多才是正确的。在被打倒之前的最后一篇文章中,他开头就说,真理是需要辩论的,是需要对方说话的;但是现在我已经明确地知道,你们要封住我的口,不许我说话。但是,我该说的话,只要一有机会,我还是要表达出来。——就是这样一种人格魅力,一种追求自由的精神,一种不同流合污的精神,是我们的学校得以立世的最重要的资本。
我虽然不是北大毕业生,但很早就对胡适校长、对蔡元培校长感兴趣,不断阅读了许多北大学者的著作,知道不少老辈学者的事迹,我觉得这样的精神最让我感动,所以,当后来有一个机会调过来的时候,自己真是觉得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不仅仅是有了一个饭碗,而是一个灵魂的归宿。自己感觉到,一辈子能在北大生活,我心已足!有一本书叫《最好的辩护》,是哈佛法学院的一个教授叫德肖维茨写的,他在书里写道,在美国,最好的职位是什么?是哈佛法学院教授。我们的法制没有美国那么发达,收入没有美国法学院教授那么高,但是我可以说,北大法学院教授这个位置,是一个中国人能够得到的最好的位置(笑,掌声)——不用再加上“之一”。我想,我们每一个进入北大的人,对我们来说首先要上的一课是这样一课,使我们成为这个精神家园中的一个成员。从入学开始,你们就注定有了一个标签,这个标签就是北大毕业生,北大的校友。按照美国的惯例,你们的名字后面会加上“04”,表示你们是2004年毕业的这届学生。这是一个标志,可以说一入这个门,就跟这所大学有了不解之缘,你们今后的路还很长,不是我们每个人都会一辈子生活在这个校园里,但是我们每个人都要体现出这个校园中生生不息,延续百年的一种精神,这是我们第一课里应当学到的。
下面谈谈过去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我现在仍处于学习过程中,活到老学到老,自己也常感到一种危机感,感到做教师的压力。我原来以为一辈子读书、拿工资就行了,搞了半天还要发表文章,每年还要发表几篇学术论文,论文还要有一定规范性,下边有一些外文注释才算好文章,压力也很大。现在有些方面的压力已经没有了,比如评职称,因为已经到顶了,我打电话给我妈妈说:“我评上教授了。”我妈说:“还能往上吗?”我说:“不行了,已经到顶了。”老太太说:“人还不到四十就到顶了,就没得可追求了。”这是她不能理解的一件事情。这样一种职业,还有一种压力,要求你不断创新,要有一种追求,比如给你们作过报告的朱苏力教授,他真正是一个学术上有追求的人,有一种创新精神,写文章也特别漂亮,我有时感觉:“怎么跟这样的一个同事在一起!”(笑)
那天的开学典礼上让我作为教师代表讲话,我强调了两点:一是要意识到法律学术是一个伟大的学术传统,你要了解两千年来的法律学术是怎么回事,要用有限的四年时间,真正地把握其内在精神,要成为一个法律人。我们法学院教育的目的是,让在座的每个人都学会thinking like a lawyer,如何像法律家那样去思考问题?法律家是怎样思考的?我这段时间给研究生讲课,讲的就是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究竟是依什么治国?就是依在座的各位,你们将来就是治国之才,你们将来就是这个国家的栋梁之才,这意味着你们在法学院里所学到的这套思考问题的方式,学习到的这套概念、理论,它对社会有一种调整作用,你们用的是这种东西去调整社会,而这种东西的历史绝不是几十年或几百年。古罗马人创造了伟大灿烂的法律文明;中世纪人类最早的大学只有三个系:哲学系、医学系和法学系;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大学意大利的波洛尼亚大学,就是一所法律学校。许多人学了几何、逻辑、修辞等学问以后到波洛尼亚大学来学习法律。法律是调解社会生活的,法律是用一套经过数千年构筑起来的人为的知识来改造社会、调整社会。但是,请注意,法律首先是一个饭碗,我们学法律,也许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腔热情地报国报民,或许首先不是这个,而是律师收入比较高。做一个律师,打官司、诉讼、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下来后腰包滚圆,凭什么人家给你这么多钱?凭什么一场诉讼人们就给你20万、30万,有人打一场官司就能买一幢房子?凭的我们所学的这套知识无法普及到整个社会,无法让每个人都成为自己的律师,只有我们才能担任律师工作。我们掌握的是什么?是特殊的知识,是一个很难普及的学科。请看我们所使用的语言,将来你们会学到一大堆一大堆怪头怪脑的词汇,人家叫“老公老婆”,你偏要叫“配偶”,还有配偶权;人家说bar是喝酒的地方,我们说bar就是律师界;我们平常有一些怪怪的词汇,比如说无罪推定,老百姓不理解,有人写文章,称:“林彪、‘四人帮’对人民实行法西斯专政,大搞无罪推定!”他理解错了。还有善意买受,一年级的同学问我什么叫善意买受人、恶意买受人。一个人在自行车市场上花30块钱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我们说这是恶意买受,为什么呢?因为依据常识,30块钱是不可能买到一辆新车的,你居然买到了,这是你有意识地买赃物,这肯定是在帮助销赃嘛。你这种财产权也是不受保护的,这里的善意、恶意跟道德家讲的很不一样。还有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禁治产人,老百姓都不知道,有人连“上诉"都不知道,东北某法院的审判长说:“如若不服本判决,可以上诉至本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当事人问:“审判长,你让我上哪棵树啊?”(笑)
这些概念太多了,即使是在美国这样的法制发达国家,法律家所使用的概念体系跟日常语言之间也有很大差距。正是因为对这样一套语言、对这样一套知识及其背后的制度和理念的把握,使得我们成为一个法律人。法律人因此可以交流,而且交流的成本降低了,交流的准确性高了。大家一见面,“我看你的要约有问题,你那里边有点诈欺的意思,所以可能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救济”。我们说得很清楚,都没有什么误解,可要是有个外行人在旁边听了,就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说的什么东西啊?我又不是灾民,要什么救济呀?他不知道法律救济是法律上采取的相关措施。这一套语言是我们的饭碗,也是我们的学问得以精确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无论是法官、律师、检察官,都要到法庭上去辩论或作出决策。如果法官、律师、检察官没有受过共同背景的训练,那法庭就乱了,就会相互之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要是法官听不懂什么是善意买受人,那就很可怕了。所以,这是我们法律人必须领悟把握的一套伟大的知识传统。
总的来说,我们要理解法律知识的传统,这是经过四年的教育后首先或最基本的要求,以后分析问题时,要thinking like a lawyer,你就是一个lawyer。我最近写了篇文章分析一个事件,就是在追求thinking like a lawyer这个境界。这是一个比较热门的事件。重庆有个28岁的年轻人,叫唐卫江,他到朋友家玩时看到朋友新买的佳能打印机,这台打印机附送了一个宣传品,上面是“百变赵薇”,就是那个演小燕子的演员,佳能公司选她做形象大使。唐卫江觉得这个挺好的,就借回去看。他回家后仔细一看,不对,有问题,上面写道:赵薇出访过的国家:中国、台湾、香港。问题严重了,唐卫江怒不可遏,这不是对中国人民感情的污辱吗?这不是公然分裂中国吗?搞“一中一台”,还有“一港”!唐卫江先生拍拍屁股就到了重庆晚报社。编辑可能也觉得抓到了一个大题材,他们第二天就刊登了对这件事情的报道,并且配发了题为“国家尊严无小事”的社论,愤怒谴责佳能(香港)公司这种对中国领土完整的公然侵犯。报纸出版后,这起事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人们纷纷表达对唐卫江行为的赞赏。不久重庆律师界有几位著名律师站出来,声援唐卫江,要免费为他打这场官司,起诉佳能公司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声称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事件。果然,唐卫江开始筹划着提起诉讼,他向记者称要代表中国人民打这场官司,提出的诉讼请求有四项,第一,立即向全体中国人民赔礼道歉;第二,立即停止发送光盘;第三,立即销毁已有光盘;第四,赔偿1亿元人民币,作为对中国人民损害的补偿,同时他表示要把这1亿元人民币捐献出来建500所希望小学。《北京青年报》等报纸都登了,我那天上网一查,简直可以说是遍地开花,各地媒体都加入了报道的行列。各地的人都觉得这件事太令人气愤了。然而,我仔细想了一下,think like a lawyer地想了一下,就觉得这个事件有点问题,所以写了一篇文章,叫“一桩热门事件,三点理性建言”,发表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上,后来又刊登在《检察日报》上。我说看了这个事件后,作为一个中国人都感到有种激动,我对唐卫江这种行为表示理解。但是,既然唐卫江先生说要用严格的法律程序跟佳能公司讨个说法,那么,我作为一个研究法律的人,从法律的角度去想一想,结果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发现法律问题还不少,姑且写出来,以便有关人士及决策者更周全地更妥帖地处理此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唐卫江有权利起诉吗?他有没有当原告的资格,或者说,他是不是“适格”的原告?从小的层面上说,你是在朋友那儿拿的光盘,是你朋友买的打印机,所以,是你朋友与佳能公司有消费者与生产商之间的关系,你没有。你从人家那儿拿个盘过来就起诉啊?那我也去拿一拿好不好?大家都找一张这种盘,然后都去起诉,都索赔1亿元,那就乱套了。法律上讲究,一个人要起诉,必须是利益的直接相关者,也就是说,诉讼中你的利益一定在里边,你一定与被告人利害攸关,否则法院不受理你的起诉。因为在诉讼中你可以使一些权利如变更诉讼请求,与被告和解等。所以首先你没有这个资格。
从大的层面上说,你说你代表受伤害的中国人民,谁让你代表的?法律上的代表不是说代表就能代表了。诉讼中的代表需要有一个推选程序,受伤害的中国人民一起来推选才行,而且在民诉法中说,一方当事人数不确定时,叫“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诉讼”,这时法院要求把人数确定下来,其方法是在报纸上登公告,一定期限内利益相关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有关单位登记,登记之后才是诉讼当事人,否则不是。而这个事件发生后,既没有经过推举程序,也没有经过公告登记程序,唐卫江先生如何可以代表中国人民呢?
第二个问题是,这个案件究竟是什么性质?唐卫江非常愤怒,律师们也跟着愤怒,律师们说:“这不仅仅是法律事件,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事件。这是对中国人民尊严的侵犯,对中国人民情感的污辱。”这里的调子倒是抬得挺高,容易引起人们的激愤,但是最大的坏处是,若是政治问题,则法官无法处理。政治问题与法律问题有很大差别,它是一种大是大非、你死我活、不可妥协、绝不让步、寸土必争的问题;但是法律上处理任何案件,都有一个可能的妥协让步,尤其是民事案件,有什么大是大非呀?你让让步,要80万太多了,40万怎么样?那边说,40万少了,那我损失太多了,60万吧,好,就60万,双方达成妥协。这就是民事诉讼方面经常所说的优势证据、调解原则等,有什么是非呀?说这件事是政治问题,势必将法官推到一个尴尬的境地,唐卫江先生说:“这个案件,如果法官判决我胜诉,以后外国人来中国做生意时就会注意中国人民的感情;如果法院判决我败诉,外国人今后到中国来就会更加猖狂!就会更多在思想文化领域给我们制造混乱,使我们重新回到清朝受外国人欺侮的状态!”法官遇到这种案件该怎么判?两条路,一条上写着“爱国主义”,一条上写着“卖国主义”,法官还有选择余地么?这不是法官判案,是唐卫江先生已经把案给判了,法官只能就范,这是何方道理?所以把这当作一个政治问题反而搞乱套了,搞得法官没法判了。
第三个方面,这1亿元的诉讼请求是怎么出来的?“我也没经过什么精确计算,反正算它一台机器3000、5000块钱吧,有些还上万呢,要是彻底一点,应该所有财产都没收了,他们侮辱中国人民的感情,这就是代价。”说得咬牙切齿地。然后,我觉得诉讼请求还是该经过一个合理计算,狮子大开口也是个问题;另外,1亿元,看上来很大,法院可能从未判过这么大的数目,但是,他说这1亿元作为中国人民受到感情伤害的补偿,我一算,坏了,中国人——大陆外加上港澳台,少说也有13亿人口,1亿除以13亿,每个人才区区7分钱!这才真是对中国人民感情的侮辱,是在伤口上又洒了一把盐。我本来就受到了伤害,你说:“给你7分钱补偿一下”,(笑)这不明摆着欺人太甚么?另外,唐卫江又说要用这1亿块钱建500所希望小学,我说你没这个权利,你仅仅是诉讼代表人,而诉讼获得的收益是在全体当事人中间分配的,你说捐给希望小学你就捐啦?这是你的钱啊?你作为代表人打了官司这钱就都成你的啦?简直是不像话。当然我不是说唐卫江不像话,而是说那些律师不像话。唐维江没学过法律,脑袋一热来干这种事,你律师怎么不想想这场诉讼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大家听我说这些的时候感到心里有点憋,似乎我把解决问题的路都给堵死了。其实我们说它是政治问题时,并不是说它不能解决,中国政府完全可以跟日本政府方面提出交涉,中国外交部可以提出照会,可以表示遗憾,可以表示抗议,可以表示强烈抗议,可以降低甚至断绝外交关系,最严重的时候甚至可以诉诸武力。政治上的事情用政治手段来解决,法律没办法解决这类问题。毫无理性地乱来一气,那就不是搞法律。
上面我们谈的是作为一个法律专业学生在专业方面的训练。法律之外,一个人进入大学后,还应该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博雅之士”。四年之中,你会受到一种精神的熏染,最后,当你走出校园时,你会变成很不一样的人,从外观气质、内在修养,各个方面都变得不一样,这种不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是大学教育的功绩。当然,不看一本书,偶尔听听课,在未名湖畔谈谈恋爱,四年之后也会改变,也会变得俨然有斯文之气,(笑)但是我们不该这样过这四年,还是该经常地、认真地读一些书,开学典礼上我也说过,不仅仅要听法学院的课,还要听点外系的课,比如西方艺术史、电影艺术鉴赏这样的课。百年纪念讲堂时常有交响音乐会,听听交响乐,领略一下最高层次的交响乐团演绎的贝多芬,在听《田园》时想着田园风光,听《命运》时想着贝多芬这个命运多舛的艺术家怎样与命运抗争,怎么写出那么美好的音乐。《第九交响乐》,那是圣灵的感召,人类要走上大同,要有更多的和平而不是战争,人类都是兄弟姐妹,我们要有一种大同的理想,不要在人间制造仇恨,我们要追求人类的和平,相互的理解。我们不能想像贝多芬在写《第九》时耳朵全聋了,而且已快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亲自担任指挥演奏完《第九交响乐》之后,下面欢声雷动,大家都在鼓掌,贝多芬却一点都听不到,旁边的人提醒他说:“你应该向大家致意,大家都在鼓掌。”贝多芬转过身来,现场的人们看到音乐家满脸淌着的泪水。这种伟大的作品,让你感到人的伟大。胡适老校长写过一篇文章叫《不朽》,人怎么才能不朽?不见得我们都去创造贝多芬那样的伟业,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有让自己不朽的方式,那就是为社会做出某种贡献,这就足够了。你会在这个世界中领略许多美好的东西。蔡元培校长说:“要以美育代宗教”。我们有许多伟大的艺术,容易让我们感受到宗教式的伟大,我们应该看看画展,看看其他的艺术作品。我一直主张,北大应该利用自己的资源,给我们的师生提供更好的精神修养环境。一百多年来,北大历史上有多少伟大的人物,有伟大的艺术家和学问家,他们的书法墨宝,他们的著作手稿,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搞个很大的陈列馆把它们陈列出来,让大家每个人来以后都可以看到:“哎呀,你看胡适校长写的一封信。”看着先贤的手迹,会睹物思人,会感到一种精神风范。孟子讲“养浩然之气”,这种浩然之气是怎么养出来的?在家养鸟种花行吗?不行,靠的是读书、听音乐、看展览和其他一些富于意义的活动。没有这些东西,一个人的人格就不会获得真正的提升。
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追求博雅境界还有职业意义上的效果。一个只懂法律的人绝对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法律人。他需要拓展自己的知识视野,他要读许多东西,例如莎士比亚。通过莎士比亚的戏剧可以领悟到许多人生的道理、人生本身的悲剧。像哈姆雷特这样的角色,他体现的不仅仅是戏剧里一个标签式的人物,他揭示的是人生的深刻的悲剧和内在的冲突;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里揭示的对法律正义性的追问,那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卡夫卡的《审判》,可以揭示出法律的某种荒诞;狄更斯说法律诉讼是人类的一种灾难。我们搞法律的人也许应该跳出来一点,读一读这些文学家的东西,文学家往往是社会里感受力、领悟力最高的一个群体,“春江水暖鸭先知”,文学家的脚总是在水底下游动,他对这个社会体悟得最快。所以,读文学作品实际上是理解一个社会、理解一种人性,最终对于我们的专业工作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觉得我们应该分出一定的精力去读这些伟大的文学作品。我们还应当去读一些西方哲学史上的经典著作,一些原著,不要过多地读一些二手资料;二手资料可以读一些传记,我觉得伟大人物的传记总是让人感到人生的振奋,感到一种激越之气。还要读经济学的著作,说实话,这是我自己知识上的一个缺陷。我一看经济学的书就烦,看不下去,不喜欢经济学,特别不喜欢。我一直到上大学后才知道,为什么在银行里存钱不但不收保管费,反而要给我利息。到别的地方存东西人家都要收保管费,到银行去保管钱,它倒过来给我钱,我真不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到上大学后才理解了,原来我的钱被它用了。但现在我觉得一些经济学著作还是比较容易读。我劝大家不要重蹈我的覆辙,现在法与经济,Law and economics 已经变成了一门非常有影响的学科,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法律问题。不懂一点经济学,怎么分析法律呀?什么成本、效益,还有博弈论,这是个game,a theory of game,对法律思考也产生了不少影响。另外,我们还应该多读一些历史名著,希罗多德的呀,塔西佗的呀,爱德华·吉朋的呀,他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已经翻译成中文了,还有其他的等等。总而言之,经典著作是我们应该阅读的,包括中国古典的经典,如孔子、孟子。我跟一些本科生接触,发现他们对孔孟还都挺熟,有时候说起来一套一套的,比我强多了。我只在小时候“批林批孔”时学了一点孔子,后来就没有很好的读过,读研究生时才开始在中国古典上面下点功夫。最后,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还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并且把字写得好一些。作为一个中国人,你的汉字写得不漂亮,那真是不大好。这些知识都直接或潜在地对法学有影响,所以我们需要在这方面多开拓自己的知识,所谓“艺多不压人”,读书多了,对分析法律问题是一种潜在的资源,会让你在分析法律问题时不会陷入工匠式的牛角尖里,拔不出来。你会获得一种有智慧的平衡,一种理性的平衡,永远会做好自己的判断,这是一个法律人成长中必须要做的。所以这四年要做的事还很多。
希望我以上所讲的对你们有所帮助。谢谢大家!(掌声)
第二篇:北大讲座邀请函
当国学邂逅金融——单中谦老师“国学·金融”北京大学大型讲座
五千年的传统文化究竟隐藏了多少神奇的秘密?
四百年的金融交易为何80%的人都在市场中折戟?
当四书五经还未从耳边消逝,当庄子击缶而歌的乐音在远古回鸣,当达摩面壁的余晖仍在洞中摇曳„„
不经意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背负青天而莫知„„
万法唯心所现,唯识所变„„”
打通了国学与金融之间的任督二脉„„
单中谦——
一位曾经叱咤政商的风流人物
一位遍参鸿儒高僧的文化奇人
一位睥睨国际投行的金融隐士
为了一个复兴五千年德行文化的愿力
为了一颗迎战金融战争的赤子之心
第一次公开中谦交易系统稳定盈利的核心代码
第一次公开人性深处亏损的潜意识真相
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地的巡回讲演之后
本周第一次走入北京大学讲堂
这,将不仅仅是一场文化的盛宴
广袤的宇宙,透过纷杂的表相,有一个奥妙直达K线起伏
K线的秘密,竟然隐藏在每个人身体的DNA序列之中
12月11日下午2:00,与你相约,不见不散
老师曾说过一句话,谁要是把他问倒,会以一本珍贵书籍作为礼物相送„„
时间:2010年12月11日(周六)下午2:00-5:30
地点: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01讲堂
主 讲 人:单中谦老师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国际投资管理协会、北京大学国学社
北京顺同福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解读国学与金融的关系;合理规划金融人生;
中谦交易系统在股票操作中的实战应用;
《心灵交易的秘密》重要看点;
现场解答大家的问题;
报名联系:骆老师:***;QQ:1140560140
陈老师:***;QQ: 724264525
吴同学: ***;QQ:231132038
E-mail: xinlingjiaoyi_bj@163.com
第三篇:北大历年法学试题
北大历年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的意见。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A.公众 B.领导 C.监察机关 D.人事机关.
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实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A.法律 B.经济 C.政治 D.文化
3、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A.程序 B.结果 C.过程 D.效果
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A.对桥梁管理欠缺 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 C.行政裁量不当 D.乱摊派
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A.市.县 B.省.市 C.省.县 D.县.乡
6、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行政机关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
A.收支两条线 B.罚缴分离
C.执法上审裁分离
D.决策上审裁分离
7、张某于1998年2月份购买了一辆中巴,从事个体运营,但是并未办理税务登记.营运手续和申报纳税。经乡政府税务干部核对,张某应缴纳税款400元。但张某在限期内未及时缴纳,乡政府于是将张某的中巴扣押,后张某缴清了税款而乡政府仍旧不交还车辆,给张某造成了损失。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行政赔偿?()
A.张某只能先向乡政府提出,因为乡政府实施了违法行为
B.应当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出,由复议机关一并解决 C.张某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D.张某既可以先向乡政府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8、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属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内容的是()
A.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B.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C.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D.考核决策实施结果
9、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内容的是()A.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B.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C.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D.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加强行政复监察工作
10、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为前提条件。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违法 D.无过错责任 11、2004年11月10日,郝甲之子郝乙因无证驾驶郝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扣留。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郝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可能采用的理由是:()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损害是由郝乙的行为导致,国家不承担责任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12、《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秩序得到有效维护。A.经济社会 B.政治社会 C.文化社会 D.生态社会
1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A.立法
B.执法 C.司法 D.守法
14、《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要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A.法定化 B.自由化 C.职权化 D.职能化
1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内容的是()A..加大政府管理成效的力度
B.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C..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
D.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16、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A.法制机构 B.人事机构 C.监察机构 D.执法机构
17、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则,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
A.以,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
B.不能,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C.能,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
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
18、张某于1998年2月份购买了一辆中巴,从事个体运营,但是并未办理税务登记.营运手续和申报纳税。经乡政府税务干部核对,张某应缴纳税款400元。但张某在限期内未及时缴纳,乡政府于是将张某的中巴扣押,后张某缴清了税款而乡政府仍旧不交还车辆,给张某造成了损失。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行政赔偿?()
A.张某只能先向乡政府提出,因为乡政府实施了违法行为
B.应当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出,由复议机关一并解决 C.张某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D.张某既可以先向乡政府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19、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内容的是()A.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B.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C.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D.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加强行政复监察工作 20、1995年8月5日上午,田某和朋友在家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听见有人说:“你车胎没气了。”田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随与其(张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民警赵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田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动。田某想要挣脱,赵某便将田某的腰带抽出,将其左手套住,正欲套右手时,田某向反方向用力,失去平衡,头部着地倒下,赵某遂将田某送至医院。经鉴定,田某视神经萎缩。田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则本案中:()
A.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田某伤害,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赵某的行为是正当的职权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C.赵某的身体伤害与民警赵某的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如果公安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赵某只能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2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是()
A.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B.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D.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到及时救济
22、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下列不是依法行政存在的差距的是()
A.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 B.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
2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内容的是()A.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B.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C.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D.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加强行政复监察工作
24、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A.法制机构 B.人事机构 C.监察机构 D.执法机构
25、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要求()A.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B.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C.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D.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6、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则,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
A.以,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
B.不能,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C.能,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
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
第四篇:北大法学考研心路历程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北大法学考研心路历程
【题解】毛主席诗词《菩萨蛮•大柏地》(1933年夏)
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雨后复斜阳,关山阵阵苍。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装点此关山,今朝更好看。
背景:1929年初,湘赣两省军阀何键、鲁涤平联手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因素合在一起,使北大法学院成了考研的大热门。因此,只有在大学里也要学得很刻苦才可能考上,而这对刚上大一又不愿重新塌塌实实坐在书桌前的我而言,是没有吸引力的。3,就业。按理说,本科毕业出去工作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因此,我最早选择的是出去工作。我当时的打算是:大二开始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学习经济学双学位项目,并积极参加一些社团活动,这样下来,应该可以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按照这个计划,我大一时参加了北大的校学生会。但随着我在校学生会的工作的深度的增加,我却对大学的社团活动产生了质疑。学生会按理说是学生们自发地为全体同学工作的地方,而我却发现,学生会一群学生干部基本上都是在一个个通过关系建立小圈子里活动,彼此争名夺利、勾心斗角,进入这个圈子的人,即使只会吃吃喝喝,只会打CS,即使学得一塌糊涂,但各种称号什么的好处也少不了他;没进入这个圈子的人,即使整天去干一些民工干的活,也不会被他们记住。(这些我现在看得麻木了,也不觉得恶心了,不过,大家记注,当时我可才大一,接受的一直都是书本上的教育,书本上可没说这些事)。大一下学期,我被拉入一个竞选班子,要帮一个人竞选校学生会的副主席,到这里面,我才真正发现学生会是多么能暴露一个人的劣根性(我不是什么圣人,但基本的道德水准还是有的),虽然我帮的那个人成功当选了副主席,还给了我一个副部长的位置,但我只干了几周,就以大二要学习双学位,学习压力大为由下岗回家了。
这样,我在大二,断绝了社团活动,开始了同时学习法律和经济学双学位的任务中(还是与书本打交道省心)。上了经济学双学位之后,面对让我头疼的经济数学,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曾经是一个文科生,就是为了逃避数学的折磨才学习法律的(经济中心的经济学双学位对数学的要求,客观来讲,并不高,但我的数学天赋有限,又只能利用边边角角的时间学习——毕竟是辅修的学科嘛,因此觉得它很难)。最后,我把经济学双学位改为经济学辅修(双学位要求48学分,辅修只要求32学分,而且很难的计量经济学不用学,当然,在我考上研之后,我又把辅修转为双学位了,上研究生的时候再慢慢学吧)。与此同时,老爸来北京开会,顺便来学校看看我,动员我读个研。本孝子向来以不让父母失望为做人原则。(周总理读书是“为中华之崛起”,我就只能是“为家父”了,惭愧啊)这样,我决定,还是用心读法学院的书,上法学院的研吧。
法学院以前一直是保15个人读研的,今年一下子保送了20个,还有外校保送也有20个左右。不过这些对我都没有什么用,因为我的成绩跟前20根本就不沾边。法学院里比较盛行的是上课认真做笔记,考前突击背笔记的学习方法。这些我全都不在行:我经常逃课,在寝室里过滋润日子,“躲进寝室成一统,管它债权与刑诉”;上课也经常因为200人左右(法学院本科生150多人,含体育、文艺特长生20余人,还有留学生30人左右,还有数量不定的旁听的人)挤在一个教室里热得睡觉,教材经常被口水泡变形(对不起,有点恶心);就算记了笔记,又因为字迹潦草,连自己都看不懂;考试前,好不容易从一位学习认真又心地善良又PP(在我接触的北大本科同学里,这三样能合在一起的可不多)的女同学那里借来复印,但又因为不是自己劳动成果而使记忆、理解效果大打折扣。因此,保研对我来说,真是水中月,镜中花„„,算了,还是考研吧(对于我这样的男生而言,比较适合打一场考研持久战。我认为,在短期记忆方面,男生确实不如女生,我们01级保研20人,其中19人是女生,就是最好的证明)。下面谈谈我为什么考研。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而考北大,是不切实际的。首先,亚里士多德(是他吧,要么就是柏拉图)认为每个人得到自己应得的才是正义。而每个人对读书的兴趣、应试能力、肯付出的努力各有不同,大家一定不能生活在幻想中,要客观的评价自己的各方面,只有觉得自己愿意为考研作出巨大的牺牲,甚至考好几年的准备才可以开始。其次,北大竞争激烈,每年都有大批的人吊死在这棵树上,但如果你考其他一些名牌大学,则可能一举成功,而这些大学在社会看来,其法学可能不比北大差,找起工作来不起北大难,甚至更容易。再次,说实话,在中国这种大环境下,北大也不再是大家都仰慕的、在蔡元培先生当校长时的北大了。当然,在北大,肯埋头作学问、塌实肯干的人永远不会没有。
有的人,上研的目的就是能找个更好的工作。一方面,研究生就业也困难,甚至可能还不如本科生,早就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了。另一方面,即使为了找工作考研,也最好能换个地方。大多数需要研究生的工作岗位就需要是一个研究生的文凭就可以,不一定非得是北大的。还有的人,只因为去年考北大或某名牌大学差了一点分,就一定再考一年,认为上一年自己只是练练兵,没当回事都能只差这么一点,这回自己认真来一年还不轻松吗?错了,我见过不少人这样又复习了一年,可考试无常,
第五篇:北大法学研究生自述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北大法学研究生自述
2009年4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公布了法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我有幸榜上有名。家人、朋友、同学皆为我高兴,我自己也暗自庆幸,终于可以把一路走来心中的无限担忧像灰尘一样轻轻地掸掉。
对于考研,我习惯把它比作一次战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尽管没有血与火,没有杀戮,但一样充斥着残酷的竞争,充满了风云变幻。无论如何,考研的成败对每个具体的人而言,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人生!考研又是一场攻坚战,不仅需要我们全力以赴,需要我们具备足够的实力,还需要我们拥有巨大的勇气和必胜之信心!这些都是赢得考研之战的前提条件。
鼓足勇气,选择心仪的学校和专业
在正式投入复习之前,考研人首先得想好自己到底应该报哪个学校,并考虑是否继续考本专业。这一问题虽然应该慎重考虑,却也不能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选择学校方面,大家都想去考一个尽可能好的院校,然而考虑到自身实际和对信息的掌握情况,很多人都会存在不少顾虑。想报考一个好的院校,又担心万一失利,一年之功白费;而如果求稳,一方面在几年之后的就业方面可能会存在较大差异,另一方面如果自己复习得很好也考得很好,可能会有些许遗憾。对于这个问题,我的主张是:若无特殊情况,则应鼓起勇气报考自己心仪的院校。考研是一次大比拼,近一年的时间也不短暂,如果自己能够下定决心,敢于坚持、勇于拼搏,是大有可为的!
也许有些同学会考虑本科时的成绩,我觉得这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于考本专业的考生。大家想想,本科阶段学得怎么样,是不是与自己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态度及其他因素有关?从历年的考研结果来看,有很多本科时成绩并不太理想的同学能够考得很好。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很多时候都会呈现出各种差异,多半是由于意识、计划、具体行动方面的差异所引起的。而考研无论对谁来说都需要有超前的意识、具体可行的计划,并能坚持不懈,这才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2008年,我在选择学校的时候,起初定了两所院校: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但不久之后,我最终鼓足了勇气,确定报考北大。事实上,不论是考北大的哪个专业,竞争都异常激烈,敢于报考北大的人,自然也有非常之心。我一直告诉自己:“一定能够考上,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此后漫长的备考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始终没有动摇过一定能够考上北大的信心。现在回想起来,信心真的非常重要,虽然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很少有人有必胜的把握,但这信念能够帮助我们克服不少困难。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还需要坦荡的胸怀,就算是考不上研究生,我们也还可以去工作,因为我们已经上了大学,完全具备工作的能力。心情不好、郁闷的时候这样想一想,可以缓解紧张和消极的情绪。
报考专业要扬长避短,根据个人的特长和兴趣,结合报考学校的情况具体分析,做出选择。就现实的情况而言,数学对于不少考生都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对我而言也是如此。我之所以考法律硕士,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考数学。我本科学的是经济方面的专业,北大法律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硕士所设置的很多课程都是与经济有关,如金融法、财税法、房地产法等,这对我而言比较有利。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