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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行动计划医疗协议书[合集]

残疾儿童康复行动计划医疗协议书[合集]



第一篇:残疾儿童康复行动计划医疗协议书

色达县残疾儿童康复行动协议书

甲方:残疾儿童及监护人 乙方:色达县人民政府 丙方:各乡镇党委政府

甲方儿童因身体残疾,需由乙方组织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治疗。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自愿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接受治疗。

2.甲方必须承担路途和医疗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残疾儿童在术中、术后有任何意外,或甲方对残疾儿童康复效果不满意,乙方、丙方均不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丙方和治疗机构打官司、索求赔偿或上访等。

3.甲方在院期间必须遵守院方规章制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如不遵守医院管理制度而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负责;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甲方承担残疾儿童治疗期间的伙食费用和需要个人支出的费用,护理费自理。

5.甲方在入院后需向康复中心交纳1000元押金。6.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丙方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包乘客车将残疾儿童及陪护人员送至成都市温江区八一康复中心医院。

2.乙方垫支甲方患儿治疗期间需要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出院后由乙方与医疗单位和色达县医保办结算。

3.乙方必须为残疾儿童入住院提供便利。

三、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残疾儿童监护人宣传讲解康复治疗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治疗期间的责任义务。

2.将残疾儿童及陪护人员准时集中组织到县城。3.抽调的乡镇双语干部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四、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结束此次康复治疗并返县后,本协议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章)丙方: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残疾儿童康复

《我给芭比穿衣服》

——自闭症儿童生活技能训练

一、教学对象

7~10岁的自闭症儿童

二、教学时数

两课时,每课时20~25分钟

三、教学道具

1、一个简洁的房间,一张长课桌,两个凳子

2、两套芭比娃娃玩具,每套芭比包括:一个芭比娃娃,一套或多套芭比娃娃的衣服(至少一件外套,一个衬衫,一条裤子,一条内裤,一双鞋,一双袜子)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演示法,一对一教学

五、教学目的

1、通过教学,能够说出衣服的名字,如裙子,外套,袜子等,明白其用途;

2、通过教学,使孩子对“我给芭比穿衣服”的游戏感兴趣,能够正确的给芭比穿上衣服,也能迁移到给自己穿衣服。如,能知道先穿好衬衫才穿外套等穿衣次序。

3、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能够给芭比搭配衣服,具有一定的搭配穿衣样式的能力,也能迁移到给自己穿的衣服搭配。

六、教学重点

1、说出衣物的名字,如外套,衬衫等,掌握其用途;

2、能够正确的给芭比穿好衣物,并能够迁移到给自己穿衣。

七、教学难点

1、理解衣物的的用途,能够正确的给芭比穿好衣物;

2、将所学的知识迁移到给自己穿衣服,并能够给自己搭配衣服的颜色和款式。

八、教学过程

1、导入:在上课时将一个穿好衣服的芭比娃娃和没有穿衣服的芭比娃娃放在课桌上,老师拿着穿好衣服的娃娃说,“xx,这个芭比娃娃真漂亮呀!他的衣服也很漂亮,是吗?”如果孩子回答“是”,就继续将没有穿衣服的娃娃拿在手中说,“这个娃娃没有穿漂亮的衣服,我们帮她穿衣服好不好?”

2、新授:

(1)认识衣物。先将芭比娃娃的衣物放在课桌上,让孩子指认出他认识的衣物并说出其名称和用途,再告诉他他不知道的衣物的名称以及用途;认识完后再让他一一复述出衣物的名称和用途。如果他能正确的说出时便及时的给予表扬和鼓励;若说错了或不能说出,要及时的纠正错误和帮助。如,衬衫是贴身穿的上衣等。

(2)将衣物分类。告诉孩子接下来要将衣物分类,同时把上衣、裤子、鞋袜分开放。(3)穿上衣。把原先穿好衣服的芭比的衣物脱下来,老师和孩子手上一人一个芭比娃娃以及一套一样的衣服。老师对和孩子说,“穿衣服的时候,要先给芭比穿上衣,首先要穿贴身的衬衫,然后再套上外套。穿衣服的时候要分清楚正面和反面。”说的同时手上跟着操作,一步一步的进行,演示给孩子看,然孩子跟着自己的一起做。在孩子遇到困难的时候适当的放慢速度,并给予并帮助,他能正确的穿好时,给予鼓励。

(4)穿裤子。告诉孩子穿裤子的顺序是先穿内裤,再穿长裤。操作时和穿衣服时的一样用演示法,一边演示一边让孩子一起给他手中的芭比穿裤子。

(5)穿鞋袜。同样是告诉穿鞋的时候要先穿袜子,再穿鞋子。穿鞋的时候要着重教孩子分辨鞋子的左右,避免将鞋穿错,如果孩子穿错的时候要指出并纠正。

3、练习:

在孩子正确的完成新授步骤的时候,对孩子说,“xx,真棒!学会了给芭比穿衣服。看,两个芭比娃娃都穿上漂亮的衣服了。你喜欢哪个芭比娃娃呢?”当他说出喜欢哪一个的时候就将哪个娃娃奖励给他,并说,“xx,这里还有其他的衣服,你给芭比换一套你喜欢的衣服吧。”此时,指导孩子将芭比身上的衣物脱下,再指导他将自己喜欢的衣物穿在芭比娃娃身上。在穿衣物的时候采用问答法强化孩子对衣物的名称和用途的认识。

在孩子完全掌握了穿衣次序的时候对他说,“xx,你现在学会了怎样给芭比穿衣服了,真棒!是个懂事的乖孩子了,所以以后也可以自己给自己穿衣服了哦!”

第三篇: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管理协议书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县(区)残联

乙方:

为了确保各级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的安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进行安全监督,督促乙方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安全。

乙方:

1、成立以本机构负责人为组长,以各专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科室及重要岗位都要配备安全管理员,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完善消防安全,功能训练室、无障碍设施使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外来人员登记等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残疾儿童安全。

3、主动接受各级安全主管部门的检查督导,按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区)残联乙方:(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第一条

为帮助残疾儿童在最佳时机恢复、矫正部分残缺的身体(心理)功能,促使他们与正常儿童一样健康成长,根据省残联、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康复救助,是指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和家庭承担相结合,以帮助聋儿、弱智、自闭症、脑瘫儿童及时接受“开智”、“启聪”等“抢救性训练”和矫治的救助措施。

第三条

康复救助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环县户籍;

(二)年龄在14周岁以下;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四)正在接受康复训练或接受康复手术治疗。

第四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康复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第二代)和有康复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训练或康复手术证明;

(二)《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

第五条

县残联负责残疾儿童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相关审 批工作,并于每年8月31日前确定下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计划。

第六条 康复救助经费来源于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精神病防治等康复专项经费、县财政拨款和社会捐款。

第七条

康复救助计划当年有效,跨的须经审批后列入下一年计划;每个康复救助对象原则上只享受1个周期的康复救助。

第八条

残疾儿童“抢救性训练”、矫治计划执行周期为:

(一)听力语言康复配置助听器2年,植入耳蜗2年;

(二)弱智“开智”综合训练3年;

(三)自闭症“行为矫治”综合训练3年;

(四)脑瘫儿童“运动功能补偿”综合训练3年;

(五)残疾儿童家长训练:聋儿15天,弱智20天,自闭症30天,脑瘫儿25天。

社区训练矫正周期同上。

第九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参加康复训练的脑瘫儿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聋哑、弱智、自闭症儿童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聋儿自费配置助听器的每人一次性补助4000元;聋儿列入省“听力重建计划”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10000元,聋儿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20000元。

对残疾程度较轻,凭康复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每个 2 康复周期补助500元,康复周期超过1年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

第十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金的申报程序为:

(一)由救助对象户主或监护人持《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及相关收费凭证的原件,向县残联申请;

(三)县残联在收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通知救助对象户主或监护人填写《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领取登记表》,然后将救助金转入救助对象户主或监护人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

接受康复训练的家长向县残联报名,填写《残疾儿童家长培训登记表》,由县残联分送到获得资质认定的康复医疗机构培训,培训费由县残联承担。

第十二条

县残联负责建立救助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等档案,自觉开展康复救助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和评价工作,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定期报送县财政部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残联负责解释。

第五篇:残疾儿童康复情况总结

0-6岁以下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

训练项目情况总结(2013-2014)2013—2014年,在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省、市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坚持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为民办实事的组织领导,大力推进“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真诚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28名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了康复冶疗,残疾儿童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残疾儿童是家庭的不幸,抢救0-6岁残疾儿童更是政府、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年政府把“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范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一群体的关注,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为把实事办好,我们作了周密部署。

二、措施具体,稳步推进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是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要体现,是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残疾预防和控制的具体手段。为让每个残疾儿童都有机会接触康复,直接参与康复抢救,确保每个符合康复救治条件的儿童都能接受治疗,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橱窗、黑板报、高音广播等多种宣传渠道对此项目进行大力宣传,在社区、村里张贴“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的通知,让广大居民了解项目开展情况,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信息。

二是筛查不漏一人。在全区范围内调查残疾人儿童,为保证筛查的儿童都能参加康复治疗,我们在乡镇、街道摸底基础上逐一入户了解情况,共筛查出的28名残疾儿童符合救助条件,并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条件如期参加各种训练。

四、实事实办,成效显著

我区2013年—2014年“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共完成了28例,涉及肢体、智力、听力言语等类别的贫困残疾儿童,通过训练,他们的语言、行动、社会交往等功能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家长们也十分满意。肢体残疾儿童通过训练,现在能扶着站立了,并能开心地和我们说笑了;听力言语残疾儿童治疗前不能开口说话,现在能进行简单的语言交流了;智力残疾儿童训练前简单的生活口令都做不到,训练后衣食住行能听得懂大人的口令了,接受治疗的儿童家长也非常满意。

“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我们将在今后的残疾人工作中继续推进,继续关注这些残疾孩子家庭的实际需要,为他们实现自强自立、早日融入社会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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