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材联盟人员规章制度
《联盟人员规章制度》
设立:会长一名,轮值会长两名(轮值会长由各品牌老总轮流担任,任期为一个月)。轮值会长职责:
负责配合会长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扫楼人员工作及样板间突发事件处理。如相关人员出现以下违规现象,由轮值会长监督处罚,处罚款上缴,3日内未能上缴罚款,由轮值会长自付。日常管理制度如下:
1每个品牌要求标配一个长期人员,如果某些品牌人员配置不够,则每日每缺一人扣除该品牌现金50元,而提供人员超过标配两人的品牌,每日每多一人则奖励50元;(由轮值会长3日内收缴)
2每天样板间值班品牌人员负责召开早晚会,迟到者一律每人每次罚款50元,擅自旷工半天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由轮值会长3日内收缴)
3联盟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需要经会长与轮值会长商议可加开临时会议。任何品牌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罚款200元。4各联盟品牌每一个团队成员必须本着团结一致、保守秘密、真诚合作、相互信任、统一推介为原则,如发现团队成员违反以上原则,或有不利于各品牌利益的言论,一律处200元每次进行处罚,并在月度会议上通报,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并保留追究其责任。5 值班人员中午样板间不得关门,禁止饮酒后进入样板间,发现一次罚款50元。注明: 该制度自2015年4月4日起生效执行!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品牌在通读上述内容后,均承诺该品牌所有参与人员在活动期间严格遵守上述的所有制度!如有违反,一律按本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惩罚。所有规章制度自品牌负责人签署《联盟承诺书》起生效!
《联盟承诺书》
本人仅代表本品牌签署《联盟承诺书》,承诺在本次活动期间本品牌所有参与人员均严格遵守《联盟人员规章制度》上的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律按本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惩罚。
第二篇:建材联盟章程
“
建材联盟”章程
本联盟是由老河口市及老河口地区从事家居经营的经销商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盈利性的、公益的社团组织。
本联盟由
发起,公司为顾问。联络处暂设在小汉口建材城巨龙建材广告部。为保障联盟各品牌的利益,规范各品牌的行为规范,保障联盟组织能长期、有效的运作下去,特制定本联盟章程。
第一条 联盟宗旨
本联盟的宗旨是发挥联盟的整体效应,打造出一个区域性的互助平台,有效地扩大成员的销售和对消费者的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整合联盟内各品牌的品牌力、客户资源、营销渠道等各方面的资源,在客户资源共享、促销活动互惠、广告投放整合、小区推广公关以及团购等各方面寻求合作,以实现资源共享、树立品牌形象、提升销量的共同目标、开展行业调研及规划、人才培训、信息和技术交流、商品展览、行业自律、监督检测盒咨询服务,保护经销商、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一)架构
为使品牌联盟能长期有效的运作,成立品牌联盟理事会(是品牌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品牌联盟的规则,决定会员的加盟条件,审核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决定宣传活动的方案和实行,监督约束各会员行为。
理事会设会长1名,执行理事多名,营销总监1名,秘书1名,会计、出纳各1名。
营销中心由
团队担任.理事会会长由各联盟品牌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任期届满,重新选举;各品牌加盟后成为理事,无需选举,任期为长期.(二)岗位职责:
1、理事会会长职责:负责理事会的日常组织运作,对理事会作出的决定进行监督落实,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规避异业联盟内部竞争,带领成员共同创造财富。
2、执行理事的职责:遵守品牌联盟章程的规定、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必须参与每一个品牌联盟举办的活动。
3、理事会秘书职责,由联盟理事会招聘岗位,为联盟理事会服务,主要负责定制联盟长期推广计划,负责联盟客户信息的管理分配,联盟会议的联络组织,联盟营销活动方案的定制、组织实施,负责联盟费用的分摊,并定期向各联盟汇报工作。
4、营销总监职责:执行理事会的营销决定,作为对接营销中心的负责人,并对其工作成果向理事会负责。
第三条、联盟成员:
(一)联盟成员数量最少为5家,最多为15家.数量不足时停止全联盟促销活动,直到联盟成员数量符合本条规定.(二)原则上,联盟成员为“
”签订的各品牌本地的分公司或经销商。
(三)当“
”部分品牌的本地经销商/分公司不愿意参与,或条件不成熟不能参与,且经过“
”理事会确认通过后,将招纳本地其他品牌加入,加盟条件如下:
1、房地产及下游配套产业(地产、建材卖场、橱柜、瓷砖、家电、家具、家纺、软包,卫浴、地板、照明、涂料、采暖、供水等)的领袖品牌。
2、品牌及产品定位与联盟各成员相当,均为中高档定位。
3、产品质量要过硬,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客户投诉少。
4、拥有强势的渠道资源,良好的终端店面形象。
5、为联盟成员的非竞争品牌,客户资源可共享
6、对联盟组织有认同感,能遵守联盟的合作章程。
7、必须获得理事会全体成员的同意。
第四条、联盟成员的权利:
1、在理事会上提出自己的建议。
2、对理事会提出的方案进行表决。
3、参与品牌联盟举办的各种活动。
4、享受联盟内各品牌共享的资源。
第五条、联盟成员的义务:
1、遵守品牌联盟章程的规定。
2、按规定出席理事会,服从理事会会长的召集。
3、积极参与每一次品牌联盟举办的活动。
4、保护联盟方案及顾客信息资源不外泄,保守联盟各品牌的商业秘密。
5、积极推介联盟内其他品牌及产品,主动交换客户信息及资源。
6、联盟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联盟理事会的决议。
第六条、违反品牌联盟章程的处理:
联盟成员违反下列规定的,经联盟理事会表决超过2/3同意的(当事人没有表决权),即刻被品牌联盟除名,被除名的成员缴纳的保证金归联盟所有:
1、不执行理事会做出的决定。
2、不参与总部层面品牌联盟的活动。
3、不遵守或履行品牌联盟联合优惠措施,不按联盟折扣上的返点优惠返点给顾客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将联盟活动分摊费用打入规定账户,且提醒三次任未打款的。
5、无故缺席理事会会议达三次以上的。
6、遭顾客投诉超过五次以上的。
7、向非联盟品牌泄露品牌及联盟内各品牌相关的客户资料、促销内容、价格、激励制度等商业秘密。
8、未遵守或履行品牌联盟相关协议章程,不按联盟协议规定的返点优惠返给客户。
9、当品牌活动与联盟活动发生冲突时,必须以联盟品牌活动为主。任何期间品牌活动优惠范围不能大于联盟活动的优惠范围。
第七条、品牌联盟的运作规则:
1、联盟每一品牌缴纳
元执行力保证金,打入联盟理事会专用银行账户,作为联盟成员贯彻执行营销活动的保证,由联盟秘书处统一支出管理,对不履行联盟义务和执行不达标的联盟成员进行扣款,且联盟执行团队每次活动所需费用也从中扣除,当执行力保证金不足时再补交。
(1)费用分摊:个品牌平均分摊,或协议决定具体分摊方式,协议内容做为本章程不可分割的部分。(2)分摊费用类别:所有或部分品牌联盟成员间举行的地方市场营销活动(如联合广告、联合促销等),以及品牌联盟内成员企业与联盟外企业在地方市场联合举行的营销活动。
2、同一品牌下有多个品类的,如欧派橱柜、欧派木门、欧派整体衣柜、欧派壁纸,按多个品牌认缴执行力保证金。
3、除各品牌专项优惠措施外,还可以约定品牌联购的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理事商议,由本联盟运营中心协助办理。
4、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需要,会员可向理事长提出加开临时会议。
5、联盟的营销方向:联盟组织个品牌进行客户资源共享、联合广告投放、联合促销、小区推广、团购、会议营销、工厂采购等营销合作;
6、冠军联盟营销中心为联盟独立运营机构,其人员薪资、任免,绩效由运营中心内部决定,其理事单位有监督、建议权利。
第八条、联盟各品牌导购员激励政策和监管办法
(一)激励政策:
1、及时激励:联盟每举行一次大型促销活动后,由各品牌各自评出带单最多的一名员工给予现金奖励。
2、精神激励:联盟每次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论会,进行经验交流、互相学习促进,表扬激励优秀员工和出色成员。(二)监管办法: 各联盟品牌每一个团队成员必须本着团结一致、保守秘密、真诚合作、互相信任、统一推介为原则,如发现团队成员违反以上原则,或有不利于各品牌利益的言论,一律处
元每次进行处罚,并在总结会议上通报,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并保留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特别的约定
不论是否在缔约期内,联盟品牌成员一律不得录用本联盟其他品牌的离职员工。本联盟章程由5名以上各联盟会员签字后生效,签字成员共同信守。
入盟品牌负责人签字:
第三篇:建材联盟发言稿
篇一:建材商代表发言稿
建材商代表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我们来自全市的28家装饰公司、54家品牌经销商,带着真诚的心又在这里碰撞!我很荣幸能够作为掌上明珠的代理商代表在这里发言,首先感谢池州市装饰建材业商会给我的机会,对我个人来说也是一种荣誉。
我们掌上明珠家具自加入商会以来,我们与商会一道成长,一起历经风雨,但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同舟共济、相濡以沫,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我们和商会各成员单位携手并肩共同开拓了一片共有的天地,并且在这片天地里,我们从小到大,成就了共同的事业。
两年来的合作,我们感受颇深。商会不仅是一个出色的社会团体,更是一个优秀的合作伙伴,是我们建材家具代理商强有力的后盾。
在商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用共同的力量,面对共同的市场,服务于共同的客户,获得共同的成功。我们和商会的各成员单位不仅伙伴,更是战友、是兄弟姊妹,是一家人。
在这里,我要特别真诚地对他们说声:谢谢!你们辛苦了!生活总是这样,一份热情总会换来一份机遇,而每一份机遇都是你走向成熟的一个阶梯!蓦然回首,有了专注做房产的我们、有了十一月份单店34万的佳绩、有了部分同事月薪3万多的喜悦、更有了无可比拟的自信和前所未有的凝聚力!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做,即使谈不上飞黄腾达,也肯定不至于平庸!
篇二:世纪家居建材城商户代表发言稿
(一)商家代表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今天在这里举行武山县世纪家居建材城项目商家签约仪式活动,很高兴作为商家代表受邀参加此次活动并致辞,我谨代表苏尔达洁具向签约武山县世纪家居建材城项目的企业和商家代表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与会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
选择武山地区拓展是凭借对武山市场的充分考察和研究。近年来武山的经济飞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也在不断提高。相信苏尔达集团的到来会为武山家居建材业的发展注入一份新鲜的血液,我对苏尔达集团在武山地区发展充满期待。
选择武山县世纪家居建材城项目是因为对武山洛门经济新区前景的看好。随着武山洛门经济新区的建设,武山洛门的政治行政文化中心也转移到了这里,这是一座充满活力的新区,这是一座不断发展壮大的新区。武山世纪家居建材城位于洛门经济新区的中央核心商区,是武山县政府大力支持的重点建设项目。武山县世纪家居建材城项目的有利区位和坚实后盾是我们选择山县世纪家居建材城项目的最终原因,相信我们苏尔达集团在武山县世纪家居建材城项目会有更好的发展,也相信山县世纪家居建材城项目的未来运营会越来越好,让我们共同发展,携手共创美好的明天!
谢谢!篇三:在全县建材家居联盟促销活动上的讲话
在全县建材家居联盟促销活动上的讲话
(2014年9月27日)
各位老板、业主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在这秋高气爽,丹桂飘香的金秋时节,全县建材家居联盟促销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县工商联作为本次活动的监督单位,看到参加活动的朋友这么多,现场气氛如此热烈,感到由衷地高兴。在此,作为监督单位特别申明三点:
一、参加此次活动的都是国内家居建材行业的一线品牌,质量可靠有保证。
二、价格为厂方直供价格,价格低廉。
三、服务优质不打折。
同时,县工商联承诺全程监督本次活动的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相信通过九大品牌厂家现场促销,各位业主朋友们一定能花最少的钱、建五星级的家、享受高品质的生活。预祝业主朋友们购物愉快!
预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篇四:建材公司受训动员大会发言稿
受训动员大会发言稿
各位兄弟姐妹,我们邓权建材有限公司未来的主人们: 大家好!我们用热烈掌声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感谢邓权建材给我们提供这个平台、这次机会,也是一种缘分,在一起学习、接受培训,希望你们珍惜这份缘。
经过13年的发展,邓权建材已发展成为常德乃至湘西北最大的塑料管道销售和服务商,2008年邓权塑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的成立的一声炮响,给邓权建材送来了跨越式的发展机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人生能有几回春,此时不拼搏何时搏。让我们一起来做好战斗的准备,吹响战斗的号角。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努力,能在2012剩下的半年时间内,圆满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让公司的更加繁荣昌盛,让团队步步领先,也让自己腰包早日鼓鼓。一下提几点要求,大家共勉。
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纪律才有约束,有压力才有动力。时刻牢记我们代表的是邓权建材有限公司形象,我们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2、团队精神,大家的一举一动必须以团队的利益而重,望大家能做到见先进就学、见落后就帮、见困难就上,率先主动起着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以平和、健康的心态去接受培训,挑战自己,挑战未来。
3、敬业爱岗、勤学苦练。财务工作更是要讲求方式方法、注意细节,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完善自我,不懈努力,才能实现自己的追求。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业精于勤、荒于嬉,用有限的时间,获取无限的知识、能量,受益无穷。
最后,我相信通过我们大家共同奋斗,一定能完成任务、胸有成竹、昂首挺胸,信心百倍地踏上新的征程。
2012年5月
篇五:商业地产建材商家代表发言稿
建材商家代表发言稿
尊敬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
你们好!
我是xx地区总代理xx,今天能够受邀参加“国际商贸城暨签约仪式”,感到十分荣幸。同时,也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给予我这样的一个机会,让我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场合,作为xx地区建材家居行业的商户代表讲话,表示诚挚的感谢!自去年国际商贸城落户老河口以来,我就时刻关注着它的动向。由于xx地区近两年的发展变化,给原有建材行业带来了一些新的变化和问题;作为其中的经营户来讲,我们的经历可谓是苦辣酸甜,一直希望能有一个稳定专业的市场,保证我们生意的红红火火和稳定经营。
xx地区国际商贸城今年1月份盛大开盘,其火爆的局面不由得让人来自发自内心的叹服。不仅仅如此,xx国际商贸城的施工进度也让人吃惊不小,“一天小变样,三天大变样”的工程进度,让前期定意向的商户吃了定心丸,也让我们羡慕不已,大家一直都在关注着xx国际商贸城的一举一动。今天,终于迎来了xx国际商贸城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庆典,让我们这些商户激动不已。我们大家也能够来到这样一个高起点的发展平台,与有着多年市场运营管理经验的登雄集团共同运作市场,帮助我们商户进一步做大做强。
最后,衷心祝愿老河口xx国际商贸城招商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大家都发财致富!谢谢大家。
第四篇:建材联盟条约
联盟公约
为促进联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将市场最大化运作,让参与商家能最少投入利润最大化,特制定本品牌联盟公约。1.为保证本品牌联盟公约的严肃性,对参与品牌有约束力,各品牌必须严格遵守本联盟公约;
2.联盟不定期举行碰头会,任何品牌无任何理由不参与会议,会议期间不能接电话,不能在开会期间玩手机,违者一次罚款50元;凡迟到的罚款100元,因醉酒误事而导致会议不能如期进行或因醉酒无法参与会议的罚款200元,不主动交罚款的视为主动无条件退出联盟; 3.本联盟各品牌间必须保证绝对的团结,品牌与品牌之间不允许相互诋毁、不允许相互拆台,如对其他品牌有任何异议,须在联盟会议上提出,大家共同解决,不允许存在私心,不允许在联盟内部拉帮结派; 4.各品牌须做好保密工作,在各项活动宣传之前不得泄露任何有关本次活动的信息(包含家人、朋友、员工),如有发现该成员赔偿联盟损失的前提下无条件退出联盟,并不返还所有费用。资料包括:联盟内成员客户订单资料、联盟具体实施方案人物、联盟所购买小区业主客户资料及其他联盟共有财产。
5.为保证参与品牌对活动的经费无任何异议,凡支出费用由经办人、会长、会计签字后支出费用。
6.关于联盟所实施的方案及活动内容,联盟成员需三个工作日内准时报送完毕,以便及时有效的宣传推广。7.在广告出来以后,禁止随意下调价格销售,活动后不得随意以本次活动的底价继续销售;联盟内成员商品信息必须低于任何场合及活动,如高于,罚款1000元,拒不交罚款者,作开除处理,并不返还任何费用。
8.本次活动每个品牌须抽调3人以上参与活动的宣传任务,本次活动工作人员统一培训,统一口径、统一安排,活动期间如无特别重大事件一律不得请假,违者罚款200元每天; 9.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各品牌负责人须各尽所能,利用各方面的关系(户外广告、媒体、客户信息,工商、城管等资源),确保每次活动顺利实施;
10.本公约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品牌联盟品牌有一定的筛选性,如不利于本品牌联盟工作进行的,我们将去除一些品牌同时增加新的 3 品牌参与;
11.本盟的成员,不得同时再加入其他商会联盟。如有发现直接做开除处理。12.盟内成员享受退盟自由,但必须按盟内相应流程办理退盟,提供退盟原因书面文件,如不按规定办理情况严重者给予盟内除名,将不得再次加入联盟。13.各品牌商家缴纳费用后视为自动认可本公约。负责人签名:
诚信联盟: 2016年3月14日
第五篇:联盟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温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全市从事美发美容行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组织成的群众性行业专业组织,是温州市范围内跨部门,跨所有制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创新思路,完善职能,提高素质,推动美发美容行业健康发展,为美化人民生活而努力。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温州市经贸委、温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在浙江省温州市五马街36弄2号。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在会员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会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传达政府的意图,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技艺水平。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1、组织会员对发展我市美发美容行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2、开展美发美容专业技术、理论、信息交流,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和新颖发型。
3、挖掘、搜集、整理优良传统技艺、温州市美发美容史和国内外美发美容技艺资料,开展咨询服务。
4、组织美发美容技术培训,开展技艺比赛,举办展览会交流活动,编发有关专业知识资料刊物。
5、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及有关单位联系交流和友好往来,及时掌握国际国内新技术信息。
6、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助解决经营中的问题,协调会员之间关系,组织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
7、开展行业自律工作,接受政府委托的有关行业管理任务。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温州市从事美发美容工作,领有营业执照的理发店、美发美容厅、学馆、培训班及与本行业相关的单位,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团体会员。第十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温州市从事美发美容工作实际工作二年以上者,及热心从事美发美容科学理论研究的医生、教师、文艺工作者和对行业经营管理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干部,均可申请入会,成为个人会员。第十一条 入会程序
凡自愿参加本会者,填写申请入会申请表,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方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对热心于美发美容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知名人士,可由常务理事会直接聘请为名誉会员。
第十二条 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本协会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2、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对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优先取得本会编发的有关专业资料、信息与有关服务项目;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享受本会有关服务优先权和资料享用权; 第十三条 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积极完成协会交托的工作和任务;
3、主动向协会提供学术论文、技术资料和设计新发型,对发展美发美容行业提出建议和设想;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6、必须按规定向协会填报有关统计资料。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以下条款之一的,经理事会、常务理事或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1、拖欠会费一年以上(含一年),经催促仍不交缴的;
2、不履行本会章程、行规行约及有关规章制度的;
3、有损行业协会名誉或违背行业协会宗旨行为。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会长、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经贸委审查并经市民政局批准同意。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推选会长候选人;选举和罢免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要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美发美容行业内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成员要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会长应由理事会提出人选,通过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并逐步实行差额选举。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会长。秘书长可通过选举、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行业协会自主确定,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后方能生效。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理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8年5月27日第三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