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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从四方面加强基层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基层反映从四方面加强基层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第一篇:基层反映从四方面加强基层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基层反映从四方面加强基层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

自“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开展了近三十年的普法宣传,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由模糊到知晓,法制观念由淡漠到增强的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遇到纠纷和矛盾都知道拿起法律武器,更多选择法律途径依法解决,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各类社会事务的意识也明显增强。但也有部分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无法从媒体、书本上了解法律,他们不知何为法、有何法,也不知如何守法,更不知如何用法。作为弱势的民众,他们打心底不相信公权力和法律,以致“宁可信访也不信法”。这些问题的产生,充分说明了我们在基层普法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短板和不足,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努力才能改善的地方。

一、当前基层乡镇普法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

1、普法教育重视力度不够,过于形式化。例如,多数乡镇、村委虽有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但普法工作多数只停留在计划、安排部署、印发文件上,缺少实际的督促检查、兑现考核,而是赠送法规、以会代训、集中宣传成了普法的主要方式。同时,也有部分基层乡村干部和农民对法律一知半解,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难以收到实际效果。

2、普法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基层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配合,基层司法所只有1-2名工作人员,既要承担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又要进行普法依法治理指导,难以应付。而村干部的法律宣传也不够,主要原因在于都不是“专职”普法干部,加之学法不够,不少村干部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到的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问题时有发生。而这些纠纷可能在第一次调处时,只要调解人员把法律知识讲解稍微全面一点就是可以避免的。

3、法律素质偏低问题。目前仍有一少部分村民没有走出文盲加法盲的行列,特别是在他们遇到维权和用法的事务时,缺少用法来解决问题的概念或不知怎样用法来解决。法律素质低下,是直接造成法制观念淡薄,各种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给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危害的重要因素。

此外,农村普法经费不足也是一大短板。农村普法经费一般没有专项列支,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加之普法对象一般为基层农民,对法律知识的接受能力差,更由于多数青壮年白天外出务工,只剩下老弱病残妇留在家中,学法氛围不浓,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群众普法学习会难以召开。

二、深化农村法制宣传的思考与建议

1、从平息农村矛盾,缓解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稳定出发,切实把基层干部学法作为农村普法的重点。全会提出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许多重要措施。一是要端正学习态度。基层党政干部要站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摆上日程。要转变观念,适应需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乡务村务和政务财务。二是要精心组织学习。开展基层干部学法活动,必须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形成由普法主管部门统一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加的协调组织,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农村普法和基层干部的学习工作,积极联合开展学习创建活动。

2、在普法内容上注重实用性,在普法方式上注重实效性。四中全会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农村普法要切实加强调研,着重了解农民需要什么,再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加大对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与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与消费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哪里有农民朋友利益哪里就有法制宣传,哪里有农民学法用法需求哪里就有法律宣传服务,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3、采用农民乐于接受的普法形式,充分调动农民学法积极性。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明确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一是寓教于乐,建立法制文艺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巡回演出,用身边的鲜活案例,让农民群众在欣赏演出的同时接受潜移默化的教育。二是开展农村“普法月”和“百日普法”活动。对新颁布的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统一部署,开展“法律下乡普及月”活动。集中送法,集中普法,集中用法,达到强化教育目的。三是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有计划地选择有一定文化基础的村民(如大学生村官、回村创业的文化青年、离退休的法律从业人员等)作为法制宣传员,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培训,并在本村内组织学习。同时继续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经常性开展送法下乡及各项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另外,应当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橱窗及各村远程教育网络站点,结合上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宣传内容和宣传品开展宣传教育。

4、确保普法经费充足。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真正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有专款,专款能专用,切实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同时适当解决普法人员的岗位经费补贴,提高其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第二篇:基层反映 文档

二是存在无序竞争。以“牧家乐”为代表的民族文化旅游缺乏统一管理,重复开发,缺少特色开发少,同质化较重,无序竞争现象严重。

三是基础设施较差。一些地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还不配套,客源不足,勉强维持,甚至亏本。

四是服务质量较低。缺乏经营管理新观念,营销策略陈旧,从业人员素质低,服务质量低,经营业绩难以提升。

为此基层建议:一是规范管理,合理布局。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重点做好旅游产品的区域规划。确保旅游产品布局更加合理,规模逐步壮大,实现协调发展,避免因旅游产品的雷同和单一性而缺乏生命力。

二是抓宣传引导,激发牧民发展动力。“牧家乐”旅游发展的主体是牧民,只有充分调动牧民参与的积极性,才能有效推动其发展。采取宣传发动、示范带动、培训推动等工作举措,充分宣传发展的重大意义,让更多的牧民群众了解、掌握、并主动参与到牧家乐的发展中来。

三是抓特色优势,打造旅游品牌。特色是发展旅游的生命线。要立足当地的旅游资源、民俗风情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尤其要注重突出文化特色,把发展旅游与当地丰富多样、绚丽多彩、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结合起来,打造出地方特色突出、民俗风情浓郁的民族旅游品牌。

四是抓扶持引导,确保健康发展。处理好政府主导和牧民主体的关系,既充分调动牧民的积极性,又从政策上加以扶持和引导;处理好共性要求与个性特色的关系,既体现旅游的共性,又打造自己的特色品牌;处理好重点突破与因地制宜的关系,既避免一哄而起,又确保加快发展;处理好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既充分调动农民主动发展的积极性,又要聘请专家进行策划和规划,制订标准,指导规范,确保乡村旅游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

第三篇:基层反映

基层反映当前疏浚河道成非法电鱼重灾区

基层反映当前村级组织换届后退职村干部安置出现三个新问题 基层调研发现新医改后基层医务人员招聘面临“三难” 基层建议推行中小学校直饮水工程保障学生饮水安全 基层反映当前坟墓迁移存在困难影响工程项目征迁进度 基层反映当前农村县道镇道两侧农户植绿行为存在三方面问题 基层反映当前“家庭医生”推广过程中存在三方面问题 基层反映当前嘉兴农村道路提升改造遇国土资源部政策瓶颈制约

基层反映当前洗车行业向农村公路沿线蔓延迅速

基层反映当前失土农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能享受健康体检

第四篇:基层反映

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国人大提高基层代表比例反映热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草案,基层代表比例将比本届提高,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有所降低。这是全国人大第一次就降低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提出明确要求。青县广大干群对此反映热烈,一致认为:(1)全国人大是民众代议机关,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必将使来自基层各界最原汁原味的呼声和要求更方便、迅捷地直达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代表最广泛的人民大众的利益,进一步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2)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需要对国家大政方针与重大决策作出决定。基层代表比例提高,能够更有力地代表普通民众参与国家大政方针讨论,使国家实施大政方针与重大决策时能更多地考虑普通民众的利益,为当前存在的重大矛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3)各级人大作为监督机关,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官员代表比例过高,被人比喻为是“左手监督右手”,很难公正地对政府进行监督。只有基层代表比例提高,才能代表更广泛民众的利益,依法监督、规范“一府两院”的工作,才能更有力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政治文明和以民为本执政理念才能得到更深刻的体现。

第五篇:基层反映

基层反映:当前农民文化消费需求状况值得重视

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农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正在相应发生变化。通过与部分农民、基层文化干部和县乡(镇)村三级负责人座谈交流, 实地考察了当前农民文化消费状况,了解和掌握了农民文化消费需求新情况,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如下的调研报告。

一、当前农民文化消费需求呈现新变化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农民文化消费需出现了新变化,农民的文化消费不再停留在原来的“看看电影听听戏,天天守台电视机”的低水平。

1、精神文化消费在我市农村已经形成了普遍需求。调查报告显示,农民们希望建设中的新农村不仅干净整洁,更希望自己能够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方面的素质。调查结果还显示,农村群众对加强自身知识技能培训的需求非常强烈,愿意为此投入资金和精力,其中“农业实用技术”、“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内容最受欢迎,这与政府大力倡导的“有知识、有技能、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要求方向是一致的。

2、经济发展水平对农民文化消费水平有较大影响。从需求对象看,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农民文化需求旺盛,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农民的文化需求相对较弱。在经济实力较强、文化基础设施较全的乡镇,当地农民欢迎层次较高的文化活动,比如长兴县的不少乡镇,都希望县级以上文化、科技部门的专业人员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如书法、美术、科技等),以此培育、提高农民群众的先进文化意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当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3、看电视仍然是农民主要的文化娱乐活动,但需求已呈现多样化。调查显示,看电视仍然是农民最主要的文化娱乐方式,高居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之首。这可能是因为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农村“村村通”工程取得成效,电视以其方便收看、节目丰富、花费相对较低而成为绝大多数农民家庭的生活必需品,所以,看电视成为农民文化生活的主要形式。但从调查中我们发现,看电视听广播、看报纸读读书、拉根小板凳去广场看看下乡的电影和戏剧等这些传统的农村文化生活,如今早已不能让农民感到满足了。农民需要新型的文化娱乐活动,比如上网,经常性地看到电影和文艺演出。

4、实用性科技文化知识学习成为农民文化消费的新潮流。从需求内容看,最受农民欢迎的是农业科技类文化,少有人“光顾”中外文学名著。但调查中也发现,一部分农民很重视文化生活。这部分人主要是一些求知欲强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喜欢读书、看报、听广播,目的是从中获取自己需要的知识,了解各种信息。他们舍得花钱买书、订报,舍得花时间读书、看报。

5、送文化娱乐下乡活动广受农村群众欢迎。从需求供给渠道看,农民除了喜欢本地文化活动,还对形式活泼的“文化娱乐下乡活动”非常感兴趣,参与程度很高。大多数农民认为政府组织的农村文化的“千场基层文化活动”和“万场电影下乡展映活动”很有成效,群众参与面很广,参加人数也特别多可见,送戏下乡这种活跃农民文化生活的方式还是很受农民欢迎的,在农民文化生活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之前,这种方式

还要进行相当一段时间。

6、赌博迷信等活动成为农村群众痛恨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超过一半的农村群众对社会风气不满意,而对于需要整治的方向,大家都一致把矛头对准了乡间流行的“赌博”之风。另有一部分农民,特别是中、老年妇女则热衷于烧香拜佛。另外,乡村与小镇里都有算命的、占卦的,甚至还有巫婆、巫医,为生者算吉凶祸福,为死者占阴府起居,为病者“驱邪”开方。

7、农民主动参与自办文化的热情越来越高。从需求趋势看,农民兴办文化、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很高,被动的文化消费越来越少。现在农村活跃的腰鼓队、乐队,农民不但欢迎,而且还热情地参与。有些地方的农村农民文化生活比较活跃。他们主要是利用传统民间节日活动如春节耍花灯、舞狮、舞龙,端午节赛龙舟等,以及“五一”节、国庆节、元旦等假日,开展一些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参与其中的文化活动,还有一些乡镇举办了民俗艺术节。

二、当前农民文化消费需求呈现新特点

调查显示,当前湖州地区农民文化消费在发生显著变化的同时,表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农民对文化消费有内在的渴求。二是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要求趋于向城市接轨。三是农民用于文化方面的消费支出在逐年增长。四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投入有较大增加。

为此,基层建议:

1、完善政策,提高经费投入。当前,发展农村文化的主要责任在县及县以下政府。上级政府,主要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应认真研究如何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通过必要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解决基层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文化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有计划地办一些农民真正得实惠的文化项目。进一步深化农村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农村文化发展机制。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

2、加强农村文化工作规划,推进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文化阵地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级传播网络,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切实以群众文化活动“十百千万工程”和“农村文体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农村基层文化活动。各乡镇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宣传文化中心的硬件建设的责任,按各项指标制定建设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的计划,并将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项目管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重视,吸引社会各界共同来解决乡镇文化设施建设。

3、改革和调整乡镇文化管理体制,扩大乡镇文化机构职能。必须尊重和适应农民文化需求的新变化,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要转变文化工作仅仅依靠宣传文化部门来办的观念,积极引导科技、教育、卫生、广播、政法等部门广泛参与基层文化建设活动。要改变文化活动单纯搞娱乐的做法,将知识性、教育性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举办科技讲座、科普展览、田头恳谈、道德论坛、法制讲座、实用技术培训等多种新颖有效的形式,改单向灌输为互动参与,牢牢吸引农民。

4、加强培训,提高农村文化工作者素质。全市农村文化建设从业人员都会得到继续教育机会,更新知识,提高技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各县区宣传文化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改善队伍结构,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宣传文化中心工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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