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疆及新疆兵团投资优惠政策
自治区招商局
1、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8号
2、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1〕33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发[2011]4号
4、关于促进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工信部产业【2010】617号 附件:新疆部分重点产业发展目录
5、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新党发[2011]1号(2011年1月7日)
6、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53号
7、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17号
8、关于加快自治区纺织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 新政发〔2010〕99号
9、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纺织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财法税〔2011〕7号
10、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1]57号
11、关于减免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15号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资源有偿配置与勘查开发转化管理规定(暂行)新政发[2011]85号
13、关于征收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的通知 新政发〔2011〕103号
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5、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254号
16、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财税〔2011〕60号附件: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兵团
一、产业发展政策
1.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2.关于促进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信部产业[2010]617号)
3.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4号)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5.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新党发[2011]17号)
6.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兵财企[2008]1047号)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兵财企[2010]68号)8.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1-2012年纺织产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兵发改轻纺[2011]767号)
二、财税政策
9.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 通知(国办发[2001]73号)
11.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1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1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8]90号)
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的通知(财税[2010]54号)
16.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53号)17.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号)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新政发[2000]83号)
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2]29号)
22.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企业缴纳的地方税收实行返还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58号)
23.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
24.关于加快自治区纺织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99号)25.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05号)26.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纺织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财法税[2011]7号)
27.自治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实施办(新财法税[2011]8号)
三、金融政策
28.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2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利率事宜的通知(银发[2009]68号)
30.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补贴事宜的 通知乌银办[2009]288号)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87号)
四、土地政策
3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优惠 政策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2]82号)33.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新政办发[2004]9号)
34.关于减免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15号)
五、能矿资源、人力资源、环保政策
35.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3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 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
3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
3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77号)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的实施 意见(新政发[2002]82号)
40.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自 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9号)
4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的决定(新政发[2006]71号)
42.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
六、投资环境政策
43.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4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4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新政发[2002]79号)46.关于改进政府管理与服务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49号)
47.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
七、兵团有关师(市)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投资优惠政策及实施办法 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工业区优惠政策
兵团农二师库西经济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兵团农九师巴克图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兵团农十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兵团农十三师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第二篇:新疆兵团
渠市、北屯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其中后四座为新建城市。石河子市始建于1950年,目前城市道路、供排水、集中供热、民用燃气、城市公交、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被联合国评为“人类居住环境改善良好范例”;五家渠、北屯两个新建城市市政建设1998年开始启动,现已新增城市道路25公里、日供水能力1.2万吨、供热170万平方米,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具有较大的建设与开发潜力。同时建成了一批功能较为齐全的小城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师团所在地
一、石河子(市)(兵团农八师所在地):汉语。在玛纳斯河的西岸,河中多石子而得名。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的新城。辖属5个街道办事处:东城、红山、向阳、老街、新城。
北泉(镇):汉语。
石河子(乡):汉语。
二、五家渠(市)(兵团农六师所在地):汉语,因解放军开垦荒地前,这里有五户人家围住一条渠而得名。
三、北屯(市)(兵团农十师所在地):[/color]汉语,解放军屯垦的最北之地。
四、阿拉尔(市)(兵团农一师):蒙古语,一种草的名字,另一说为维吾尔语,意为“河洲”、“绿色的岛屿”。
托喀依(乡):维吾尔语,“小土丘”,位于塔里木河北岸。
五、图木舒克(市)(兵团农三师):原名“吐木休克”,古波斯语,不详。现代维吾尔语,“鸟的嘴”,“突出的一角”。
新疆兵团各师团及驻在地:
农一师,师部驻阿克苏市。
1团,团部驻阿克苏市金银川镇。
2团,团部驻阿克苏市新井子镇。
3团,团部驻阿瓦提县哈拉库勒镇。
4团,团部驻乌什县包孜镇。
5团,团部驻温宿县沙河镇。
6团,团部驻温宿县荒地镇。
7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玛滩镇。
8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塔门镇。
9团,团部驻阿拉尔市。
10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科克库勒镇。
11团,团部驻阿拉尔市花桥镇。
12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南口镇。
13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幸福城。
14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夏合勒克镇。
15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红桥镇。
16团,团部驻阿拉尔市新开岭镇。
托海牧场:场部驻阿拉尔市。
农二师,师部驻库尔勒市。
21团,团部驻和静县。
22团,团部驻和静县。
23团,团部驻和静县。
24团,团部驻和硕县。
25团,团部驻博湖县。
26团,团部驻和硕县。
27团,团部驻焉耆回族自治县四十里城子镇。
28团,团部驻库尔勒市上户镇。
29团,团部驻库尔勒市吾瓦镇。维吾尔语“兔子不呆的地方”,形容荒凉。30团,团部驻库尔勒市双丰镇。
31团,团部驻尉犁县英库勒镇。维吾尔语“新的水塘”。
32团,团部驻尉犁县乌鲁克镇。维吾尔语“干燥”。
33团,团部驻尉犁县。
34团,团部驻尉犁县铁干里克镇。维吾尔语“生长骆驼刺的地方”。
35团,团部驻尉犁县铁干里克镇。
36团,团部驻若羌县米兰镇。
223团,团部驻和静县。
农三师,师部驻喀什市。
41团,团部驻疏勒县。
42团,团部驻岳普湖县莫乃勒镇。
43团,团部驻麦盖提县。
44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小海子。
45团,团部驻麦盖提县。
46团,团部驻麦盖提县。
48团,团部驻巴楚县。
49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
50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
51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
52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齐干却勒镇。
53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皮恰克松地镇。
54团,团部驻巴楚县。
伽师总场,场部驻伽师县阿其克镇。
托云牧场,场部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托云乡。
叶城牧场,场部驻叶城县萨依也尔。
叶城二牧场,场部驻叶城县。
莎车农场,场部驻莎车县阿其克。
红旗农场,场部驻阿图什市七盘水磨。
东风农场,场部驻英吉沙县。
工程团,团部驻巴楚县喀拉拜勒镇。
农四师,师部驻伊宁市。
61团,团部驻霍城县阿力麻里镇。阿力麻里,突厥语“苹果”。
62团,团部驻霍城县老霍城镇。老霍城镇,原名拱宸城,原名和尔郭斯,因临霍尔果斯河而得名。“和尔郭斯”、“霍尔果斯”为同名异译,均为准噶尔语“畜牧地”之意。63团,团部驻霍城县塔克尔穆克尔镇。塔克尔穆克尔为哈萨克语“不毛之地”。64团,团部驻霍城县可克达拉镇。可克达拉,蒙古语,“绿色的原野”。
65团,团部驻霍城县三宫乡南梁三宫。此地因紧靠霍城县清水河镇,故在建农场初起名清水河农场。
66团,团部驻霍城县界梁子镇。界梁子,汉语,因此地有低矮的天山余谷,为分
界岭,故有此称。
67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裴新哈莎镇。裴新哈莎,锡伯语,“密布的木围栏”。
68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佛尕善镇。佛尕善,锡伯语,“老村”。69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哈海镇。哈海,锡伯语,“好汉”。
70团,团部驻伊宁县谊群镇。谊群,因与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毗邻,以“愉群翁”的谐音取名“谊群”。
71团,团部驻新源县阿合齐镇。阿合齐,哈萨克语,“白色的芨芨草滩”。
72团,团部驻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肖尔布拉克。哈萨克语,“盐碱滩,盐碱泉”。73团,团部驻巩留县阔尔吉勒尕镇。阔尔吉勒尕,哈萨克语,“荒凉的沟壑”。74团,团部驻昭苏坡马镇。坡马,蒙古语,“边境要塞”。
75团,团部驻昭苏县和吐浩尔镇。和吐浩尔,蒙古语,“低洼”。
76团,团部驻昭苏县吐尔根布拉克镇。吐尔根布拉克,突厥语,“依水居住的人家”。77团,团部驻昭苏县阔克托别镇。阔克托别,哈萨克语,“绿色的山包”。78团,团部驻特克斯县阿热勒镇。阿热勒,哈萨克语,“半岛”。
79团,团部驻尼勒克县则库镇。则库:蒙古语,“温暖”。
拜什墩农场,场部驻伊宁县。拜什墩,哈萨克语,“五个土墩”。
农五师,师部驻博乐市。
81团,团部驻博乐市。
82团,团部驻精河县黑树窝子。
83团,团部驻精河县沙山子镇。
84团,团部驻博乐市。
85团,团部驻博乐市布恩混图。
86团,团部驻博乐市。
87团,团部驻温泉县。
88团,团部驻温泉县博格达尔镇。
89团,团部驻博乐市塔斯尔海镇。
90团,团部驻博乐市。
91团,团部驻精河县托托乡。
农六师,师部驻五家渠市。
101团,团部驻五家渠市。
102团,团部驻五家渠市梧桐镇
103团,团部驻五家渠市蔡家湖镇。清光绪年间,有3户蔡姓人家在此居住,原是一片苇湖洼地,取名蔡家湖。
105团,团部驻昌吉市枣园镇。昔日荒草茫茫,野生沙枣遍地,俗称沙枣园。106团,团部驻呼图壁县马桥镇。清同治年间,逃难的汉民在徐学功等人率领下,在此跨河筑城自卫,河上架吊桥,可容一人一骑通行,故名马桥。
107团,团部驻吉木萨尔县三台镇。清朝在此设立有第三个台站。
108团,团部驻奇台县湖沿镇。地处草湖边沿得名。
109团,团部驻奇台县骆驼井镇。新疆解放前常有商人骆驼队经过,在此凿井一眼,得名骆驼井子。
110团,团部驻奇台县三十里大墩镇。该地有一大土墩,相传为古代烽火台遗址,清光绪年间,始称三十里大墩。
111团,团部驻呼图壁县头道湾镇。因地处呼图壁河拐弯处,取名头道湾。
芳草湖农场,场部驻呼图壁县芳草湖镇。清乾隆与嘉庆年间,甘肃镇番县(现民勤县)移民在此垦殖建村,得名镇番户。1952年改名正繁户,1996年更名芳草湖镇。
老生地镇(一分场场部):此地原为古荒地,当地人把未开垦的荒地称生地,以后又开垦种植,故称老生地。
白蒿滩镇(二分场场部):过去遍地长满白蒿,生长茂盛,故名白蒿滩。大东沟镇(三分场场部):清光绪四年从马桥城和芨芨梁等地迁入几户人家在此垦殖,引芨芨梁渠水浇地,在村东开两条渠,大渠称大东沟,小渠称小东沟。沙梁子镇(四分场场部):地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多沙包得名。
官地镇(五分场场部):1958年前,此地的土地为附近农民公用,可以自由耕种或放牧牲畜,当地农民称官地。
东河坝镇(六分场场部):清朝末年,当地农民引水灌田
第三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学研究室文件
兵教研发[2010]4号
关于开展评选小学数学(人教版)教育教学论文活动的通知
各师教育局教研室、各直属学校:
接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数学室通知,2010年5月举行小学数学(人教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我室将选送部分论文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这次征集的论文主要有以下7个专题、对现行小学数学(人教版)教材使用的体会、意见和建议等。
2、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实践。除了对小学数学一般教学方式的研究,还包括对《数学课程标准》中四个领域的具体教学方法的研究。
3、小学数学教学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
4、小学数学教学评价改革。主要包括对小学数学教学评价的研究和小学生数学学习评价的研究。
5、小学数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可以从小学数学教师的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展开。
6.现代信息技术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运用。
7.小学数学教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送评论文的要求
1、论文要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围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兵团数学教育水平。
2、论文的主题是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体课题可围绕课程、教学、学习、评价、计算机辅助教学等领域选题。重点是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价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在小学数学教学的应用。
3、论文观点要正确、鲜明、有思想性和启发性;对重要而有争议的问题,鼓励参与讨论,提出见解。论文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要时配有典型课实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防止空泛议论,避免单纯介绍经验,力求具有新意。
4、论文叙述要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论文文字要通顺、准确、简明、流畅、无错别字。论文字数在3000--5000字之间。并附有不超过200字的作者简介。
5、送评论文严禁抄袭。
二、论文评选办法
1、送评论文首先由兵团教研室和兵团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进行阅评,评出兵团级的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在此基础上选出部分论文送交中国教育学会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参加全国小学数学(人教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2、被评出的兵团级优秀论文由我学会颁发证书。
三、送交参评论文的时间及其它
1、参评论文应一式5份,有条件的请附送电子文稿。2、论文要有封面及作者的姓名和单位及联系方式。特别注
意:姓名和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写在封面,不要写在论文正文中的前面或后面。送审论文要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送兵团教研室。
3、参评论文原则上以各师教研室为送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寄我会。
4、每篇参评论文需交评审费60元。
联系人:杨卫平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卫生巷79号兵团教研室
邮编:830002
电话:0991——8830840***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帐号:***218
开户行:新疆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市建设路支行
附加信息及用途:兵团教育学会(请注明小学数学论文字样)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教学论文通知
抄送:高继宏局长、黎兴平副局长
基教处师资处
兵团教研室办公室2010年1月8日印发
第四篇:新疆兵团基本知识
新疆兵团基本知识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倡导八种良好风气
1..勤奋好学、学以致用2.心系群众、服务人民3.真抓实干、务求实效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5.顾全大局、令行禁止6.发扬民主、团结共事7.秉公用权、廉洁从政8.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新疆精神:“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
“三化”建设
以城镇化为载体、新型工业化为支撑、农业现代化为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习近平对少先队员提出16字
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
兵团精神
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
江泽民提出了“三个离不开”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第五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论文题目
兵团经济管理专题课程结业论文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认识
姓
名
范
物流2011级2班
2011 兵团经济专题 专业、班级 学课
号
程
名
称
【摘要】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性质这个问题,存在着诸多争议。由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处在特殊条件下的特殊集团,它既不是简单的经济实体,也不是正规部队,兼有二者的属性,担负着屯垦戍边、保卫边疆、增强民族团结的历史重任。兵团也不是国家机关,而是一个具有综合职能的特殊的社会组织。
【关键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组织、特殊性
一、兵团的概况
1954年组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职责,是在自己所辖的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兵团现有14个师(垦区),174个农牧团场,4391个工业、建筑、运输、商业企业,有健全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金融、保险等社会事业和司法机构,总人口245.36万人,在岗职工93.3万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新疆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兵团的农牧团场、工交建商企业在依法向当地政府纳税的同时,几十年来坚持为新疆各族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支援地方建设,每年抽调大批技术人员到附近的县、乡、村举办种植、农机等各类培训班,推广先进技术;从1964年起,每年筹集资金帮助地方搞规划和建设,为各民族群众送医送药,给予各方面的帮助。为支持新疆工业发展,兵团还把已经建设起来的规模较大的一批工交建商企业无偿移交给地方,为自治区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兵团作为新疆稳定、边防巩固的重要力量,坚持劳武结合,与军队、武警、人民群众共同在边境地区建立了”军、警(武警)、兵(兵团)、民”四位一体的联防体系,近五十年来在打击和抵御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活动,保卫祖国边疆的稳定和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在屯垦戍边中建立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兵团自觉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遵守政府的各项法规和法令,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努力为新疆各族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发展融合型经济,密切了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
兵团的发展,始终得到了自治区各级政府和各族人民的帮助与支持。在屯垦初期,各族群众当向导,提供生产工具,给予各种支持;自治区各级政府给兵团划拨了大片的国有荒地和草场、矿山及天然林等资源,奠定了兵团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当多的政策都明确适用于兵团,促进了兵团和地方经济的融合发展。
在长期发展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有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等37个民族成分。垦区主要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约25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贯彻中央政府制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兵团成为各民族团结的大家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五十年的发展,对加快新疆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巩固边防,维护祖国统一,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兵团性质认识
(一)兵团不是国家机关或一级行政区域
根据我国宪法、组织法与行政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国家机关由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组成。中央国家机关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区域分为省、市、县、乡四级,各级与中央国家机关相对应,设立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在上述国家机关或行政区域的组成体系中,没有关于” 兵团”的内容。而且,在各类文件及领导的讲话中,从未有将 “ 兵团”作为一级国家机关或行政区域的内容。因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兵团不是一级国家机关或行政区域。
(二)兵团是社会组织 学者彼得.布芬认为,”社会组织”意指人类行为被社会性地组织起来的方式。我国学者一般认为,社会组织是指为了执行一定的社会职能,完成特定的社会目标、具有明确规章制度的一个独立单位,是正式化的社会群体。国家赋予兵团以屯垦戍边的社会职能,其直接目标是保卫边疆、巩固国防、推动和促进边疆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兵团作为国家单列的受国务院与新疆自治区双重领导的党政军企合一的组织单位,具有其正式性与独立性。兵团通过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的规章制度,约束其内部成员与组织的行为,为保卫边疆、巩固国防、推动和促进边疆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与进步而共同努力。可见,兵团是社会组织。
(三)兵团是企业型的社会组织
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目的是屯垦戍边,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直被归属于农垦系统,其所从事的是农垦事业,在计划单列前的相当长时期内直属农业部管理。所谓屯垦,指军队在屯营的地方开荒种地。从广义上说,是指国家通过驻扎军队和安置居民,大规模地开垦荒地和从事各种经济社会开发建设事业,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所谓农垦,是指国家组织农民,在国有土地上使用现代机械和科技,大规模地从事以农业为主的生产建设事业。由此可见,不论是 “ 屯垦”还是 “ 农垦”,组织生产建,实现经济发展,都是 “ 垦”的直接目的。这是兵团这一社会组织具有企业性质的根本表现。“ 兵团要实行企业管理”、“ 兵团是一个大型垦区”、“ 兵团是一个综合性经济组织”等论述都说明了这一点,尤其在中发[1997]17号文件中提出组建新疆生产建设集团公司之后,这一性质体现得更为明显。
(四)兵团是具有综合职能的特殊社会组织
兵团是企业型的社会组织,但兵团并不企业,而是一个具有党政军企综合职能的特殊社会组织。所以如此,在于兵团的存在具有极强的社会性、政治性,其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军事性、宏观性和大局性的影响。这使得兵团这种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
为充分发挥兵团的作用,必须要赋予兵团以综合职能。1981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恢复后的兵团,“ 任务还是党政军结合”,即为适应新疆综合性开发要求、适应新疆稳定和发展双重需要而采取 “ 党、政、军合一”的特殊组织形式,以集中执行屯垦戍边这一综合任务。兵团自上而下建立的各级党组织,对兵团事业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兵团通过公检法司劳等管理部门,行使部分政府职能,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有一支以武警为主体的武装力量,行使着保卫边疆、巩固国防的军事职能。兵团的174个农牧团场和5000多家工交建商企业,承担着经济建设的职能。兵团的教、科、文、卫等社会组织系统,承担着企业办社会的职能。这之中,” 党”是领导核心,“ 企业”是基础和载体,” 政”和 “ 军”的职能均依附于企业这一基础与载体之上。可以说,党政军企职能的综合,是兵团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最大区别。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兵团不是国家机关,而是一个企业型的具有综合职能的特殊社会组织。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现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The Xinjiang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的双重管辖,享有省级的权限,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实行国家计划单列。兵团的党务和税收事务由自治区分管,而行政、司法、经济、财政等则由中央政府管理并依照国家法律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在统计方面,兵团的人口和面积一般都计入地方政府的统计中(兵团四个城市除外),但国民生产总值等则单独列出,不计入自治区的数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管理体系主要有兵团、师、团三级。兵团和师均设第一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司令员或师长三个主要职位。兵团的司令部设在乌鲁木齐,曾迁至石河子,后又迁回乌鲁木齐市。
兵团第一政治委员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兼任。兵团党委书记、政治委员兼任自治区的党委副书记,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任命,党内级别为中央委员。兵团现任政治委员和司令员分别是聂卫国和华士飞。
兵团的师大都与自治区的地区行政中心分别对应,由相应的地委书记兼任师第一政委。师另设专职的政治委员和师长。
兵团的团级单位除了团场外,还有农场、牧场等,一般统称为”农牧团场”,行政级别为县处级。团场编以数字番号。四个师实行师市合一体制,如石河子市(建立于1975年,为新疆最早的城市之一,现为新疆第二大城市),后效仿石河子模式建立五家渠市,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等。这四个市均为县级市。
在兵团总部、各师师部和团场密集的垦区,设有三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机构,如:兵团公安局-农八师公安局-下野地垦区公安局,特例:兵团公安局-石河子市公安局(农八师公安局)-城区分局。
80年代以来,军团的武装连队改编为武警,整编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警指挥部及其隶属的各支队、大队、中队。副军级建制的兵团军事部执行省军区的职责权限,即兵役动员、预备役编组、民兵工作等。兵团的各支民兵应急反应分队是新疆维护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走过了48年的历程,经历了创建、发展、解散、恢复的曲折道路。现在正乘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决策的东风,昂首阔步进入新的大发展时期。历史证明:新疆兵团不仅为建设新疆、保卫边疆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而且具有不可估量的生命力,经受了困难、挫折等严峻的历史考验,在十分困难的征程中,谱写了一部战天斗地、威武雄壮、不断发展的光辉史篇,创造了人间奇迹。兵团过去和今后的历史地位、兵团人的伟大献身精神,应当得到符合历史实际的评价。
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要作用
(一)兵团已经成为新疆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
发展经济,既是兵团开发新疆、建设繁荣富裕而文明的新疆的历史任务,也是兵团自我发展、更好地履行戍边使命的要求。几十年来,兵团一直坚持不懈地进行经济建设。早在兵团成立之前,为了减轻新疆各族人民负担,部队一进疆,就一手拿枪、一手拿镐,投入大生产运动,经过三年艰苦奋斗,为兵团成立奠定了物质基础。兵团成立后,大规模进军塔里木、准噶尔盆地,建农场、办工厂、修学校,使荒无人烟的万古荒原呈现生机勃勃的景象。兵团创业伊始,缺乏资金,又大多战斗在气候和自然条件比较差的地方,遇到的困难是难以想像的。兵团人发挥了人民解放军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勇于和困难作斗争的光荣传统,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创造了人间奇迹。到2000 年底,兵团生产粮食117.57 万吨、棉花69.39 万吨,国内生产总值180.68 亿元,上缴税收 9.069 亿元[ 1],成为自治区重要的经济力量,使自治区经济实力更为强大,经济更为繁荣。不仅如此兵团还承担着本应由国家承担的30 多万离退休人员绝大部分的离退休费及社会事业的支出,并先后两次向自治区移交了一批工商企业,如果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兵团经济总量将更多,对自治区的贡献也就更大。
(二)兵团是守卫边防、维护祖国领土完整的重要力量
兵团从成立到现在,一直忠实地履行着戍边任务。中印边界反击战时,兵团担负了后勤支援任务,保证了后勤供应的需要及反击战的胜利。1962 年在前苏联策动的伊犁、塔城等地边民外逃事件中,中央、自治区党委一声令下,兵团立即抽调干部、职工、汽车及农机具,奔赴裕民、塔城、额敏、霍城等县的边境地区,执行代管庄稼、代耕土地、代牧牲畜的三代!任务,并承担
三代!费用。此后,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指示,先后在边境一线组建几十个农牧团场,沿中苏边界形成了一条10至30 公里的边境农场带,筑起了一条屯垦戍边的国防屏障。这不仅保证了边境安宁与稳定,而且结束了长期以来外国不断蚕食我领土的历史,为维护祖国领土完整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几十年来,兵团一直和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担负着祖国西部2017 公里的边界守卫任务,定期巡逻、守土卫国、保境安民。在当前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不断制造事端的情况下,守好边防,对新疆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的贡献更是功不可没。
(三)兵团是保证新疆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解放初期,这支部队就进行了英勇的平叛、剿匪斗争,接着又投入建立地方政权、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的运动,保证了新疆解放初期的社会稳定。兵团成立后,以稳定新疆为己任,继续进行了剿匪斗争。对于长期存在的民族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兵团始终把平息**及突发事件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巴仁乡事件及伊犁
二五!事件发生后,兵团民兵根据自治区党委指示,立即奔赴出事地点与当地干部、群众一道,平息**,恢复社会秩序。兵团在稳定新疆大局方面是有功的。兵团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威慑力量。邓小平把兵团称为稳定新疆的核心力量,是对兵团在新疆稳定中的作用、地位的高度评价。
五.组织的特殊构成
“屯垦戍边”的使命。兵团的总体特征是: “受命于特殊的历史条件,根植于特殊的地理环境,依托于特殊的组织形式,承担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兵团具有准军事化的特点实行兵、师(局)、团、营、连、排、班的部队体制。执行着部分政府职能,它有工会,计委等政府机构。同时,还要担负一些所谓国家专政机关的职能,如镇压**、兴办和管理监狱。兵团是以汉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农垦队伍,据有关的统计,汉民族占有88%以上。这种以汉民族为主体的组织形式,在边疆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可以发挥稳定边疆,巩固国防的作用。”两圈一线”的布局。兵团的174个农牧团场大多是在”两圈一线”的布局。兵团的174个农牧团场大多是在1950~1955年建立的。新疆多大,兵团多大,它所辖面积约20万平公里,主要分布在新疆的15个地州及边境地区。在布局上,更多地考虑了当时剿匪和今后的守边任务,形成了点多、面广、布局分散的”两圈一线”格局。由于农场根据战略和政治的需要,多集中在边远、高寒、干旱缺水的少数民族聚集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极其恶劣,先天的不足造成了脱贫难度的加大。即使脱贫了,也会反复出现返贫现象。如1999年,因遭受自然灾害和农产品大幅降价等因素的影响,已经实现基本脱贫的22个边境农场就几乎100%返贫。管理体制的混乱。现今的兵团依然保留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农耕都要实行统一播种,统一收购,统一价格等五统一的方式。指令性计划占生产计划的95%。团场承包者的收入中还包括要上交团场的各种费用,职工承担了完全的土地风险。兵团管理机构则获取了三方面的利润: 土地租金、对投入生产要素的价格控制,对农业产出品的价格控制。因此,兵团土地契约形式着重于财富的再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对职工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不公平的”剥削”。
【参考文献】
[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志编纂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年鉴(2000)[ 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 2 ] 《新疆建设兵团统计年鉴》 编辑委员会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 3 ] 新疆通志(第37卷).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61.[ 4 ] 兵团计委调研组.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分析和建议.载新疆农垦经济,2003,(3).[ 5 ] 李新.新时期兵团边境反贫困战略的思考.载新疆农垦经济,2005(7).(新疆兵团边境农场戍边使命与反贫困战略协调研究成果)[ 6 ] 孙柯.后兵团时代的军垦困境.载新西部,2004,(11).[ 7 ] 兵团党校科研处.兵团农牧场改革探索.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8.[ 8 ] 陈海泉.新疆兵团土地契约制度研究.新疆农业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 9 ] 李僚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律地位研究.载新疆农垦经济,1997,(2).[ 10]郭 刚.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 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 5-11.[11]《新形势下关于兵团性质的哲学思考》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新疆兵团史料选集》 第三辑(内部),第 10 页。
[1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年鉴》 1991年,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