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42法院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
江达县小学学校工作
专 题 简 报
(第42期)
江达县小学校办编 2016年12月14日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江达县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2016年12月14日下午第三节课,江达县小学邀请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为我校学生作了一次生动的法律知识进校园法制安全教育课。
讲座中,司法人员结合小学生的特点,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那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就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一一阐述,讲解完后司法人员与学生积极互动,开展了有奖竞答活动,学生们积极回答问题,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
本次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了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增强了辨别是非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撰稿人:苏琪 审稿人:贡秋旺姆)报送: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
第二篇:法院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法院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法院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贯彻执行“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法制精神,现将在宣传日、宣传周和纪念日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方案部署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科学发展
二、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时间安排
1、每年12月1日---12月7日开展宪法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每年的5月1日(国际劳动节)开展劳动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3、每年的6月1日(国际儿童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活动。
4、每年的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展环境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5、每年的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展环境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6每年的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开展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宪法和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 计划、有步骤、有落实、有检查。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各庭室人员深入农村进行法制宣讲。
3、开展宪法和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对企业职工和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4、开展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教育讲座,由政治处牵头负责,邀请高校专业人士前来讲学。
5、举办宪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印制宪法、法律的宣传资料,各庭室至少派出一名同志参加,走上街头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针对不同对象广泛进行宪法学习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使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6、至少拉一条横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的氛围。举行一次宣传宪法的升旗仪式和国旗下 讲话,由办公室和政治处负责实施。
7、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进一步加强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进行宪法宣传。
第三篇:安徽财经大学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实施方案
安徽财经大学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进校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506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宣传普及《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地位;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坚持正面引导为主,普法教育与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目标
围绕《食品安全法》,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使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得到普及,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广大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具体安排
1、召开专门会议
组织学校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文件,并听取后勤服务集团关于学校饮食安全工作的专题汇报,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开设《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必修课程
学校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程,由校体育教学部负责在大学一年级开设《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必修课程,达到100%的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利用课堂给广大在校同学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常识,积极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消费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同学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1)网络宣传
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在集团网页上开设“食品安全教育专栏”,同时在学校网站首页、新闻网首页等醒目位置增加“食品安全教育专栏”专栏链接,栏目内容主要以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营养知识、饮食习惯、如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主,并辅以社会食品安全案例,教育和引导同学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2)广电媒体宣传
校广播台、网络电视台等校内新闻媒体开设食品安全知识专题栏目,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3)开展食品安全标语征集活动
充分发挥同学们的主观能动性,让整个学校参与到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中来,每个人都要做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各学院团总支要在学生
中开展食品安全标语征集活动,并将获奖标语以横幅等形式悬挂在醒目位置,营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
(1)开展主题班会和晨会
各班级要经常性地开展主题班会,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班委会成员平时要关注班级同学的饮食就餐情况,对于不合理的饮食习惯要及时地、积极地给予引导。
各单位要召开集体晨会,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和食品安全工作政策。倡导师生参与监督、抵制各种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使食品安全能够深入人心。
(2)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每学年由学生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团委等部门联合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每次活动要有鲜明的主题,各学院要在每学年内至少组织一次以《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选拔赛,优秀同学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
(3)组织全校性的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经常性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月活动”,以及“食用油安全进校园”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以及户外宣传多形式的密集宣传,用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师生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有效扩大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覆盖面,在全校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重视的良好氛围。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1)严格岗前审查
后勤服务集团饮食中心对食品从业新员工实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审查,集体组织到卫生防疫部门查体,办理健康证,发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坚决辞退。
(2)安全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专家授课
每学期开学伊始,后勤服务集团均邀请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担任主讲,对职工进行食品卫生、业务规范、职业道德、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全员培训率达到100%。
(3)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外出培训
后勤服务集团饮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各餐厅经理以及在校社会餐饮企业负责人要继续积极地参加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高校后勤协会举办的各期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班。
培训由有关专家结合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分别就《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卫生设施设备、人员健康体检等要求均作认真讲解,同时,还对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以及食物中毒防治基本知识进行了进一步的学习。培训还将对参训人员进行资格考试,后勤服务集团饮食中心管理干部和食品安全员先后取得《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今后要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通过组织参加培训,对进一步加强我校的餐饮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餐饮服务操作标准,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总结提高
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水平,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为推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更加深入、广泛的开展,进行全面的活动总结。
安徽财经大学
2011年12月17日
第四篇:小江口司法所禁毒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
12月11日东善桥司法给东善桥中心小学的部分学生家长上了一堂法制课,受教育人数达200多人次。家长法制课重点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家长如何教育和管教自己的孩子;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课后,家长们普遍反映强烈,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学校、社会、家庭应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接着,为推进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贯彻实施,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师生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再次结合国家现行禁毒法律法规及我县毒品违法犯罪的现状共同学习了一下禁毒知识。最后卢建东同志勉励大家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构建平安校园,创造美好明天共同努力奋斗。
今年6月26日是第23个国际禁毒日,为提高辖区市民的拒毒意识,宏路司法所和文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近日深入村居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让禁毒意识走进干家万户。
毒品犯罪是当前主要社会公害之一,近年来宏路街道通过创建“无毒害社区”活动,杜绝吸毒渠道,对戒毒人员及刑满释放吸毒人员实行建档、跟踪、回访管理,耐心进行帮教活动,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
近期,为营造禁毒宣传氛围,辖区各村(社区)及街直个别单位在活动期间出宣传专栏,宏路司法所与文教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一起在学校举办禁毒图片展;使学子们对毒品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许多学生看了图片后,表示自己决心抵制毒品诱惑,坚决远离毒品,誓与毒品为敌。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南湖街道司法组织了民丰蓝天学校的师生和居民代表来到街道,观看了禁毒纪录片和禁毒的图片展览。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同学们讲解了毒品的危害,国家对吸毒、贩毒、制毒、运输毒品的法律制裁以及青少年如何预防抵御毒品的侵蚀等知识,同学们听得很仔细,并认真地做笔记。为检验上课的效果,社区带队干部还对学生进行了当场提问,学生们的回答均比较准确、到位。参加本次活动的中、小学生近百人,通过这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了同学们对毒品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抵抗毒品的能力。
小江口司法所:禁毒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
2009年7月28日下午,小江口乡中心小学礼堂里举办了一期禁毒法制宣传教育讲座,该乡司法所所长(法制副校长)夏旭臻给全校4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的禁毒法制教育课。
自5月6日江口办事处禁毒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小江口司法所在该乡党委、政府的部署下,积极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进农户、进校园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该乡司法所已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讲座5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200余份。
第五篇:法制进校园(精选)
《法制进校园》主题班会
时间:2016年11月2日
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小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检测 A、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B、单项选择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2)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3)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4)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A、特殊保护 B、特殊关注 C、特殊照顾 D、特殊援助 C、多项选择题(1)据报载,洛阳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ABC)A、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 B、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自律,又要学会自我保护
C、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D、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2)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对这一案例的正确说法是(BD)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C、乡政府不应该干涉家庭关系 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3)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表现在(AC)A 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特殊保护 B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时期
C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D 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4)下列事例中属于违反学校保护规定的有(AC)A 某小学教师为提高学生成绩,对成绩差的学生在其课上摆上“差生”的标牌 B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C 某校校长仍坚持让学生在已是“危房”的教室中上课 D 某校校长规定每学期要给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5)在加强来自社会的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小学生(ABCD)A 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B 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 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D 要依法自律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案例: 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七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案例: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五)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初中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法制进校园》主题班会
庞营中心学校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