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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共论坛”与“两岸论坛”的政治发展

论“国共论坛”与“两岸论坛”的政治发展



第一篇:论“国共论坛”与“两岸论坛”的政治发展

论“国共论坛”与“两岸论坛”的政治发展

作者:肖永国

“国共论坛”是“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俗称。“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是依据2005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达成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而设立。“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第5条提到:“建立两党定期沟通平台,包括开展不同层级的党务人员互访,进行有关改善两岸关系议题的研讨,举行有关两岸同胞切身利益议题的磋商,邀请各界人士参加,组织商讨密切两岸交流的措施等。”

由此可见,“国共论坛”并非只有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才能参加。

一、“国共论坛”的举办情况;

(一)首届“两岸经贸论坛”;

2006 年4月14日到15日,首届“两岸经贸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围绕“两岸经贸交流与直接通航”主题,就“在全球化浪潮下,两岸经贸交流对双方经济发展的影响”、“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两岸直航对产业发展策略、企业全球布局的影响”、“两岸观光交流对双方经济发展的影响”、“两岸金融交流与两岸经贸发展 ”五项议题进行研讨。论坛闭幕式上,中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和通报了大陆方面进一步采取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中台办副主任李炳才宣读了论坛达成的七点“共同建议”。中共单方面宣布的惠台利民政策充分表达了大陆对台湾同胞的诚意和善意,也使两岸经贸往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了务实沟通的渠道,而拒不承认“九二共识”的民进党当局则在两岸往来日益密切的历史潮流中开始被“边缘化”。

(二)第二届“两岸农业合作论坛”

2006 年10月17日到18日,第二届“两岸农业合作论坛” 在海南博鳌举行。论坛主题是“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实现两岸农业互利双赢”,就“加入WTO后两岸农业合作面临之机遇与挑战”、“当前两岸农业合作模式之探讨”、“两岸农业合作发展之问题与对策”三项议题进行研讨。闭幕式上中台办副主任郑立中宣读会议达成的七项共同建议,中台办主任陈云林宣布了20项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新政策措施。这次论坛中共同样以单方面出台惠台利民政策的形式,继续推动两岸经贸往来,向台湾同胞释放善意。通过对两岸农业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给予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以及对台湾农产品实施法律保护等措施,不但解决台湾中南部农民的经营困难、促进大陆农业的开放发展,还为两岸农业合作走向互利双赢铺平道路,并掀起两岸农业合作的热潮。

(三)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

2007 年4月28日到29日,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名称也开始固定下来。论坛主题是“两岸直航、旅游观光、教育交流”,围绕海上直航、空中直航、“小三通”、两岸教育事业的发展与交流合作、观光旅游等五大议题进行了研讨。闭幕式上中台办副主任郑立中宣读了六项“共同建议”,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和国家旅游局负责人分别宣布了13项惠台措施。六项建议涉及的都是两岸同胞特别关心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需要国共两党进一步推动解决的重要课题。13项惠台措施贴近民生,注重实效,受益的不仅是台湾工商企业,还包括农民、学生,以及医生等专业人士,受到两岸同胞的欢迎和国际舆论的好评。特别是在教育方面,欢迎台湾高校到大陆招生,不但帮助解决台湾高校生源不足的问题,使两岸的教育交流成为双向交流,还有助于促进两岸青年相互了解、消除隔阂,使两岸关系的长远发展趋向良性。

(四)第四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

2008年12月20日至21日第四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上海举行。论坛主题是“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三项议题是:拓展两岸金融及服务业合作、促进两岸双向投资、构建两岸经济交流的制度化安排。第四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达成九项“共同建议”,大陆方面宣布了十项惠台措施。这十项措施体现了大陆有关部门对于扩大深化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金融危机所带来影响的坚强决心,也体现了对保障和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真心实意。

二、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

2009年7月11日至12日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论坛首次以文化教育为主题,就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两岸在文化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进行探讨。论坛制定了五类议题,包括“文化交流合作”、“教育交流合作”、“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经贸议题”及“两岸民间合编中华大辞典”。两岸文化界、教育界、文化创意产业界、工商界的专家学者和代表人士,以及部分两岸青年学生代表,共约500人将出席论坛。

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与其他四届最大的不同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将“国共论坛”的俗称正式改名为“两岸论坛”成大势所趋;

2、在马英九的祖籍湖南召开“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并于7月12日结束,是对马英九个人的政治善意(马英九的生日是7月13日);

3、两岸正式构建“经济”和“文化”两大动脉标志着两岸关系全面深入进入台湾政治和社会;

4、“胡马会”成为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最大的私下热议,本次论坛“意外”的成为了两岸最大的“非正式沟通渠道”;

5、“教育合作”、“媒体互通”与“人员生活”将成为改变台湾政治和社会面貌的“三大利器”;

6、两岸通过第五届论坛形成了由两岸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政府代表及个人构建的未来“两岸人民政治协商组织”的雏形;

7、“两岸论坛”与“两会管道”的政治分际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确奠定了长期存在的政治需要和政治基础;

三、“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改名为“两岸论坛”的政治意义;

在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前夕,马英九在对吴伯雄一行讲话中提出“国共论坛”应该改名为“两岸论坛”。事实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被媒体称为“国共论坛”本身就是个俗称,但是,如果论坛组织机构能借势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改为“两岸论坛”是好事。但是,如果深入分析马英九的内心想法应该是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简称为“两岸论坛”的意思。

如果我们深入分析“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名称由来,是基于“胡连会”达成的共同愿景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其名称有三层含义:

1、突出两岸各种人民团体、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及个人均可以参加;

2、论坛的主办机构是两岸政党的研究机构,主要是对两岸未来发展确立方向或建议,并不具有行政约束力;

3、确定“经贸文化”的议题,主要是考虑该议题是台湾政治和社会的主流;

“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改名为“两岸论坛”有五层含义:

1、淡化“国共论坛”,消除两岸政治误解;

2、继承两岸人民团体、政府及组织、个人等广泛参与的组织性质;

3、区别于“海峡民间论坛”的发展两岸社会关系的宗旨;

4、有别于“两岸两会管道”的政府授权的制度化协商的组织形式;

5、可以广泛涉及两岸人民关心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议题开展无约束的务实探讨;

如果“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改为“两岸论坛”能够成形,那么,“两岸论坛”的政治意义就很突出了:

1、两岸人民协商的平台;

2、“两岸论坛”成为凝聚民心、民意、民情的正式组织形式;

3、为未来两岸轮流联合主办的创造了可能

4、为“胡马会”在台湾举行提供了机会;

5、“两岸论坛”成为“两岸人民协商组织”的雏形;

但是,从两岸的现实来看,这种政治发展趋势还需要更多的环境和条件做支撑,特别是台湾方面。但是,这至少为马英九展示“政治善意”提供了可以发挥的“政治空间”。这也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收获。

第二篇:国共论坛

以和平为号角,谋两岸之共识

——从第十一届“国共论坛”看九二共识之延续

梁浩林

十一月的北京城,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11月1日,中国国民党主席洪秀柱率领着中国国民党大陆访问团,乘专机抵达首都北京,展开了为期3天的访问活动,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2至3日在京举办的第十一届“国共论坛”。

国共论坛始于2006年,是连战破冰之旅后产生的以国共两党牵头,两岸各领域有识之士参与的大规模论坛。在民进党陈水扁执政后期动荡的两岸关系下,开启了两岸非官方沟通的大门。最初名为“两岸经贸论坛”,2007年固定正式名称为“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国民党再次当政后,国共论坛持续举办,至2015年已走过十个年头。今年的“国共论坛”与以往多届不同,最显著的变化体现在其正式名称:“两岸和平发展论坛”。相比以往“两岸经贸论坛”、“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以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等名称,很显然,本次论坛突出了政治主题,而核心议题,从民进党上台以来岛内的政治状况来看,毫无疑问就是九二共识。

今年民进党上台,两岸局势发生巨大变化,总体上朝着令人不安的方向发展,上台执政的民进党拒绝承认维护“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不少民进党“立委”、甚至当选的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不断暗示自己“一中一台”的“政治愿景”,这让海峡两岸热爱祖国、支持祖国统一的民众都颇感不安。第十一届“国共论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

在此次“国共论坛”开幕前,不少评论认为,本次“国共论坛”,就是冲着蔡英文政府拒不承认九二共识而改名的,论坛的主要目的也是要给上台的民进党施压。以往的“国共论坛”,无论是“经贸文化论坛”也好,“农业合作论坛”也罢,都是围绕经济而展开的,对九二共识、“一个中国”原则,国共双方都是默认的,政治状况也比现时明朗得多,因此,在前十届“国共论坛”中,解决两岸经贸时的程序、法律问题,尽快开展“三通”,增进两岸经济合作才是主旋律,但是今年情况突变,倾向统一、始终坚持九二共识的国民党下台,从诞生之日就打上浓重“台独”烙印、执政半年尚未正式承认九二共识的民进党当道,同时民进党利用自身在政务院和立法院的双重优势疯狂打压国民党。这一系列事件导致北京不得不再次高度警惕台湾的“台独”问题。

为何北京如此看重九二共识呢?九二共识是在1992年11月解决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中国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中国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九二共识并非指某个协议或文件,其仅仅是两岸民间在交流过程中提出的、具有一定宣誓性的、后经官方追认的观点。但就是这短短的几句话,却一针见血的反映了一个两岸政治中最为敏感的问题:“一个中国”原则,当今,大陆无论是政府还是广大人民都是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都是坚持统一中国的,主要的问题出在台湾,由于某些国家别有用心的渗透和岛内部分政治投机者、反华分子的煽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分裂思想在岛内有一定的市场,这使得1992年汪辜会谈时确立的九二共识,成为了两岸在处理问题时的一个准则,成为了两岸进行经济、文化、政治等一切交流的前提,其被承认与否,直接影响两岸政治交流和互动,也是岛内政治生态的晴雨表。如今,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对九二共识的态度语焉不详,岛内无数“立委”公然要求政府和煽动群众“对抗”大陆,甚至最近几名以“台独”著称的候任最高法院法官任命得到通过,这一系列的事件无一不刺激着大陆人民和政府的神经,使我们担心两岸多年来历尽千辛万苦取得的交流成果化为乌有,在此情况下,国共双方通过一场“和平发展论坛”,表达双方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和底线,宣誓双方对九二共识的捍卫,显得恰如其分。

然而,也有不少学者和评论家在讨论,这样的活动能给九二共识的继承和发展带来多大的积极作用,有学者认为,此次“国共论坛”能明显地给民进党施压,加速蔡英文对九二共识进行表态。但笔者认为,此次“国共论坛”的宣誓意义大于其实际意义,同时北京方面也并不会认为此次活动会给九二共识的被继续承认带来多大的积极效果。首先,对于国民党,北京之行绝对不会是为了表达自己对九二共识的态度而来的。众所周知,国民党内部主流是认同九二共识的,自1949败退台湾以来,国民党官方都从未宣传过独立,即使有也只是党内极小数的左派而已。国民党来京,更多是在遭受民进党层层攻击,在岛内几乎得不到援助的情况下,通过九二共识,向北京示好,寻求大陆的支持,虽然也有借活动向民进党施压的想法,但实质肯定不是想民进党接受九二共识,而是想让其“手下留情”,因此才会毫不犹豫地宣布参加“两岸和平发展论坛”这么一个政治味十足、陆方意图明显的活动。其次,民进党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拒不接受九二共识,是因为其背后有美日等反华大国的支持。否则连军事演习都翻几辆装甲车的民进党当局,怎么会敢和拥有数十倍于自己军事实力的大陆搞僵?要清楚,民进党当局不是十足的傻子,不可能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懂。更重要的是,北京方面近期动作频繁,从夏末秋初开始外交部罕见地多次就九二共识发言,到在“国共论坛”期间大秀歼20、歼31,都体现了北京当局对台独的强力反制,显然北京并不认为一个磨嘴皮的活动能对民进党造成多大的压力,才会迅速出招反制表决心。

两岸交流降温至今转眼将近半年,似乎已经成了当前的一大困境。这一困境的还有一个原因在于两岸对“九二共识”理解的不同,在九二共识的表达中,有这样两句话:“台湾但书:一个中国的含义认知各有不同;大陆但书:一个中国原则在事务性商谈不涉及其政治含义。”这个困境说难解,确实很难解;要找解决方案,其实也很容易。“九二共识”当然是一个政治性的产物,所谓的“一中各表”,意思就是两岸都有这样的共识:双方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但是到底什么是中国,却各有坚持,彼此没有共识。解决民进党当局不承认九二共识的问题,除了继续对民进党施压,更重要是尽快补全和深化九二共识的内涵,在求同存异的过程中,达成完全的共识,这才是解决九二共识认识问题的重点。

无论此次的“两岸和平发展论坛”能给九二共识带来多大的积极影响,我都应衷心希望,“国共论坛”能不断帮助九二共识真正成为海峡两岸包括民进党成员在内所有人的共识,希望九二共识能越来越具有生命力。我认为“两岸和平发展论坛”这个名字应该一直延续下去,以和平为号角,谋两岸之共识,直到两岸实现真正的统一。

第三篇:两岸经济文化贸易论坛

2014高考政治热点: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

一、【背景材料】

2013年10月26日,以“扩大交流合作,共同振兴中华”为主题的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广西南宁隆重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和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出席开幕式并发表演讲。本届论坛由中共中央台办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共同主办,由中共中央台办主任张志军和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林丰正共同主持。张志军在开幕词中表示,自去年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以来,两岸政治互信得到增强,各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持良好势头。本届论坛旨在扩大深化两岸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实现两岸共同发展繁荣,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会人士在两天会期里围绕推进两岸经济科技合作、加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深化两岸教育交流合作三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国共两党及台湾亲民党、新党、无党团结联盟等党派和团体的代表人士,两岸有关部门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共350多人出席。

一、【理论分析】

1、从经济生活角度分析

(1)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要充分发挥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经济合作委员会的功能,提高经济合作制度化水平,使两岸之间的经贸合作持续发展。因为经济全球化是时代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两岸共同发展。

(2)发展市场经济既需要发挥市场调节的决定性作用,也需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两岸要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必须呼唤诚信,重建信用,并用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

(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大力推进两岸产业合作,扩大双向投资,进一步相互开放金融市场,着力加强金融合作,有利于统筹两岸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2、从文化生活角度分析

(1)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影响和相互交融。自2012年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以来,两岸政治互信得到增强,各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持良好势头。这说明文化与经济、政治是相互交融的。

(2)文化对人的影响。文化能够在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物质力量,对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产生深刻的影响。文化对人影响来自特定的文化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要面向两岸基层民众,更多地举办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3)文化在交流中发展。要努力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智慧。这有利于中华文化向外辐射,为世界文化发展作出贡献。加强两岸文化交流,有利于促进中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3、从生活与哲学角度分析

(1)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什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坚定不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1(2)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努力拓展新局面、开辟新前景,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成就,造福两岸同胞,造福中华民族。这是尊重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表现。

(3)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正确的价值观必须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扩大深化两岸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实现两岸共同发展繁荣。

二、【跟踪试题】

2013年10月26日,以“扩大交流合作,共同振兴中华”为主题的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广西南宁隆重开幕。据此回答1—3题。

1.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有利于:

①消除两岸经济的不稳定性 ②维护两岸的经济安全

③两岸经济同步发展,避免两极分化 ④为两岸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

2.加强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大陆要:

①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产业的优化和升级 ②扩大投资规模,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④加大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投入

A.①②B.①③C.③④D.①④

3.近年来,两岸贸易持续发展表明:

①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逐步提高 ②经济全球化是时代趋势

③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 ④我国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的对外贸易原则

A.①④B.③④C.①②D.②③

4.两岸要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必须:

①优化资源配置 ②呼唤诚信,重建信用

③用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 ④加强公民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

5.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两岸的经济交流属于:

A.统筹城乡发展 B.统筹区域发展C.优化经济结构D.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自2012年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以来,两岸政治互信得到增强,各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持良好势头。据此回答6—7题。

6.这体现了:

①文化与经济的相互交融 ②文化是科技发展的动力

③文化决定人的价值取向 ④文化与政治相互交融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7.上述材料表明:

①文化对政治具有反作用 ②文化生产力对现代经济起决定作用

③必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④文化影响人们的交往行为和交往方式

A.①②B.①③C.①④D.③④

8.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俞强调,要面向两岸基层民众,更多地举办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之所以举办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是因为:

①先进健康的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②宣传优秀健康的文化就能促进个人的成长

③精神文明能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④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A.①②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③④

9.俞正声指出,要努力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智慧。从文化生活的角度看,这样做有利于:

①中华文化向外辐射,为世界文化发展作出贡献 ②加强中外文化交流,促进中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 ③中华文化成为世界的主流文化 ④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华文化的了解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俞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努力拓展新局面、开辟新前景,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成就,造福两岸同胞,造福中华民族。据此回答10—12题。

10.坚定不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哲学依据是:

A.经济基础决定于上层建筑B.生产力要适应生产关系状况规律

C.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D.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阶级斗争规律

11.材料中两个“造福”体现了:

①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②联系具有普遍性

③唯物史观的要求 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12.材料中的“新局面”、“新前景”、“新成就”给我们的哲学启示是:

A.要与时俱进,培养创造性思维B.敢于创新就能发展

C.创新源于大胆假设和丰富联想D.创新就是要抛弃常规方法

13.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扩大交流合作,共同振兴中华”,围绕推进两岸经济科技合作、加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深化两岸教育交流合作等三项议题进行研讨,以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推进中华民族复兴大业。

举办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经济生活依据是什么?

14.站在两岸关系新的起点上,两岸交流这一重要平台,承载着两岸同胞的厚望,肩负着“先导”“领航”的重任。本届论坛旨在扩大深化两岸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实现两岸共同发展繁荣,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请运用文化生活知识,谈谈对举办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认识。

15.俞正声说,过去五年多来,两岸关系开辟出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持既定的大政方针,坚定不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满怀信心同台湾同胞携手并肩,迎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运用哲学知识,谈谈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参考答案: 1.D2.B3.D4.C5.B6.B7.C8.B9.B10.C11.D12.A13、举办两岸文化论坛的经济生活依据?

(1)举办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为了提高经济合作制度化水平,使两岸之间的经贸合作持续发展,必须通过举办论坛等形式,推进两岸经济科技交流和加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这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两岸共同发展。

(2)举办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发展市场经济既需要发挥市场调节的决定性作用,也需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两岸要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必须呼唤诚信,重建信用,并用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

(3)举办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核心立场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大力推进两岸产业合作,扩大双向投资,进一步相互开放金融市场,着力加强金融合作,有利于统筹两岸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14、(1)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影响和相互交融。自2012年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以来,两岸政治互信得到增强,各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持良好势头。这说明文化与经济、政治是相互交融的。

(2)文化对人的影响。文化能够在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物质力量,对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产生深刻的影响。文化对人影响来自特定的文化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因此,除了举办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外,还要面向两岸基层民众,更多地举办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3)文化在交流中发展。要围绕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努力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智慧。这有利于中华文化向外辐射,为世界文化发展作出贡献。加强两岸文化交流,有利于促进中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15、(1)要遵循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什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坚定不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2)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努力拓展新局面、开辟新前景,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成就,造福两岸同胞,造福中华民族。这是尊重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表现。

(3)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正确的价值观必须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扩大深化两岸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实现两岸共同发展繁荣。

第四篇:论发展两岸社会关系

论发展两岸社会关系

--------兼论中国大陆民众在两岸交流中的政治言行

作者:肖永国

所谓“社会关系”就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称。更准确地说,“社会关系”就是人们在共同活动的过程中彼此间所结成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相互关系的总称,包括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所以,“两岸社会关系”就是两岸民众在两岸关系存续、发展及共同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关系的总称,包括两岸民众的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

一、两岸社会关系的现状及问题

之所以强调“发展两岸社会关系”,主要原因在于:随着两岸自2008年开始恢复协商以来,台湾主张“独立”的政治势力不甘心丧失政权的失败,持续利用各种形式的媒体对台湾民众散播不真实的两岸信息,对中国大陆极尽污蔑、侮辱、丑化和嘲讽之能事。最典型的就是:李登辉与陈水扁近20年的执政,已经不再把中国当作祖国,中国反而更像是一个不相干的亚洲国家。尽管依据台湾的“宪法”,“台湾与大陆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也是中国,但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现在几乎全部的台湾媒体,包括“中时”、“联合”以及台湾官方的媒体都直接称呼中国大陆为“中国”。

至于支持“台独”的新闻媒体就更不用说了。在台湾主张“台湾独立”的新闻媒体只要谈到中国大陆就必然秉持所谓的“台湾、中国一边一国的原则”。凡是呈现中国大陆面貌的具体的描绘都会是中国大陆产品就是“劣假产品”、“随时毒死人、害死人”;中国大陆民众在台湾的社会形象就是“偷渡客”或“假结婚”,来台的目的不是“打工抢饭碗”或就是来“做鸡的”;中国大陆对台官员一出口就是“脏话”、一动手就是“打压”。凡有利于中国大陆的新闻,绝对不说;凡不利于中国大陆的信息,一定大书特书。在新闻采编中,凡是“中国大陆”的前面,一定会加上诸如“恶霸”、“不民主”、“不自由”、“反人权”、“残忍”、“封建”、“没知识”等诋毁性质的政治形容词。

诸如此类的政治评论或社会形象在台湾各媒体中广泛存在,其根本目的就是在两岸社会之间制造一堵阻碍两岸社会交流、交往与融合的政治屏障。

中国大陆在推进两岸全方位沟通、交流和交往的过程中,必须正视台湾执政当局刻意制造的两岸社会屏障。因为在制造和扩大两岸交流、交往的社会屏障的社会群体中,不全然是目不识丁的个别台湾民众或极度狂热的“台独”分子,相反,更多的人拥有很高的社会头衔或较高的社会地位及较大的政治影响。这些人也不是没有来过中国大陆,更不是不了解中国大陆的发展。但是,他们之所以肆意歪曲和污蔑,就是为了延续两岸社会的隔绝、仇视或对立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越是在两岸特殊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国大陆越是要在发展两岸社会关系上精心筹划,做好长期发展和转化的工作。

二、设置两岸社会屏障对发展两岸关系的政治危害;

台湾岛内外“台独”政治势力在两岸之间制造的社会屏障对推进两岸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关系具有极大的政治危害。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主张两岸交流与交往的人进行政治污蔑。

“台独”政治势力诬蔑主张两岸交流与交往的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抹红”或“卖台”。即便是台湾最高政治领导人都对这种政治污蔑“退避三舍”,更不用说普通台湾政治人物会怎样应对了。此类事情层出不穷。这也是主张统一的台湾民众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少的主要原因。

台湾坚持统一的民众或政党,除了极少部分的台湾民众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两岸外,绝大多数坚持两岸统一台湾民众仍然认同“中华民国”。台湾坚持两岸统一的台湾民众,无论坚持何种统一的模式,但是至少都认同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都愿意参与未来“自由、民主、均富、统一的新中国”。这样的台湾民众在台湾被归纳成“统派”,在历次民调中“统派”大约有20-25%。其他75-80%基本上是希望两岸维持现状,或是渐渐在走向独立。

需要特别提醒中国大陆民众的是:台湾主张统一的“统派”,都可以大致统称为“民主统派”,因为他们相信“民主”是中国统一的大前提。或者说,未来统一的中国,“民主”是不可缺少的政治和社会机制。台湾的“民主统派”通常会对大陆民众发表的一些讥讽台湾民主的言论感到不快。事实上,大陆民众讥讽“台湾民主”的缺陷并不能增加台湾民众的统一认同,只会增加两岸的政治隔阂或对立。因为台湾的“民主缺陷”毕竟不是台湾人民所期待的,毕竟台湾人民也是台湾“民主缺陷”的受害者。更何况,任何一种政治和社会制度都有一个不断建立、完善和提高的过程。中国大陆民众希望世界公平、公正地对待中国大陆的政治和社会制度,更应该以包容的心态积极、客观的认知或评论台湾民众选择的政治和社会制度。

另外,能与中国大陆民众争论“中华民国”的台湾民众,几乎都算是台湾的“统派”或“偏统”的中间人士。因为台湾的“独派”始终认为“中华民国”已经灭亡了。所以,台湾的“独派”不会与中国大陆的民众争论“中华民国”的问题,台湾的“独派”坚持的是“台湾国”。

顺便说一句,在当前主导两岸交流与交往的“一个中国原则”具有强大的政治包容性。并非坚持“中华民国统一中国”的台湾民众就是“台独”或“独台”份子,也不是说台湾主张统一的台湾民众必须政治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准确地说,在两岸交流与交往中,中国大陆对台湾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台湾对中国大陆凸显“中华民国”,都是违背两岸达成的“搁置争议”的政治准则的言行。但是,两岸在交流与交往的过程中共同倡导和认同“中国”、“中国人”及“中华民族”,这是符合两岸各自的宪政体制的基本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

所以,中国大陆民众,无论是在网络论坛中还是在现实生活里,善待愿意平等交流和交往的台湾民众就是为两岸统一“尽一份心力”最好的政治方式。中国大陆民众不要在两岸社会交流和交往中动辄对从属于言论自由范畴的不同观点扣“政治帽子”或随意加“政治标签”。因为这种“亲痛仇快”的行为完全背离两岸的实际,实在令人齿寒,会让更多的台湾民众对两岸统一心灰意冷。

2、在主张两岸交流与交往的台湾政治人物之间制造政治流言或政治矛盾。

在台湾非常流行所谓的“放话文化”。一些政治势力借用台湾地域狭小但媒体发达的特点,故意曲解或放大某些政治言行,以达到制造主张两岸交流与交往的台湾政治人物之间的政治流言或政治矛盾的目的。加之台湾政治派系林立,存在彼此沟通不畅的问题,这些“不甚高明”的“政治流箭”很容易让从事两岸交流与交往的台湾政治人物防不胜防。“放话”或散布政治流言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可是两岸却必须为此付出沉重的发展两岸交流与交往的政治代价。

3、在两岸之间制造政治摩擦或破坏两岸之间的政治互信。

两岸在交流和交往的早期,由于历史形成的政治敌视和对立的政治思维,难免会出现沟通不畅的特殊时期。一些政治势力借助于貌似为一方着想的方式向另一方发布或“披露”某某政治人物所谓的“政治私密”,又冠之以“冠冕堂皇”的政治理由传播出去,达到混淆政治视听、破坏政治互信的目的。

4、制造两岸的政治误解;

若论制造两岸政治误解的这些手段,无论是水平或层次,的确都不高明。无非是在“信源”、“信宿”、“信

道”的其中之一进行刻意歪曲或人为放大,但是在两岸存在社会或政治障碍的环境下,在“三人成虎”或“偏听偏信”的舆论环境中,很难让两岸保持清醒和理智的政治和社会判断。

5、增加两岸交流与交往的政治和社会成本;

无论是中国大陆还是台湾,只要对人民有利,都愿意在发展两岸交流与交往中做出政治或社会的付出。但是,如果存在两岸较强与较硬的政治或社会屏障,两岸必须要准备更大、更强的政治或社会付出,以至于短期内会失去两岸开展交流和交往的价值,造成两岸的“零和模式”的局面。

中国大陆农村有一句名言“要致富先修路”,其实,在两岸建立正常的经贸文化和政治关系时,同样存在开辟两岸政治和社会“通途”的问题。这就是发展两岸社会关系最大的政治意义和价值了。

由此可见,发展两岸正常的经贸文化关系或正常的政治关系,最重要的首先是突破两岸的社会或政治屏障。换句话说,如果不能率先形成两岸正常的社会关系,两岸努力建设的正常的经贸文化关系或政治关系,存在“付诸东流”、“裹足不前”或“难以为继”的政治风险。因此,越是在两岸深化经贸文化关系或政治关系之前,越是要首先打通两岸之间的社会或政治通道。

三、发展两岸社会关系的政治目标;

两岸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与交往,就是希望两岸民众的相互接近,能够形成彼此更加客观的态度、认识和往来,创造更有价值的两岸融合、统一与繁荣的社会。开展两岸不同形式的交流与交往,至少有以下几个层次的目标:

(一)初级目标:帮助台湾民众树立正确的中国大陆的社会形象;

中国大陆自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新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以来,历经持续的政治和社会的变革,也经过了政治和社会的波折,感受到了政治和社会变化的喜悦,也品尝了政治和社会的动荡带来的悲苦。中国大陆经受的风风雨雨,本质上与任何一个地区或国家的曲折发展没有什么两样。正因为如此,中国大陆的党和政府始终抱着积极、客观的政治态度接受人民、历史与时代的检验。特别是1979年中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的党和政府凭借无畏的政治勇气和自我修正的政治机制,果断地终结了背离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和社会制度、政策和历史,以改革开放的政治胸襟开创了中国大陆的新纪元。

所以,认识中国大陆,需要客观的认识中国大陆完整的发展历史。无需将中国大陆的波折扩大化,也不必突出中国大陆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条件,更没有必要主观放大中国大陆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一切以人民“答应不答应”、“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就是对中国大陆最好的政治评价。

除此之外,中国大陆的党和政府还总结了客观评判正误和是非曲直的标准,即:

1、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2、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

3、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任何偏见都是基于缺乏客观标准。中国大陆倡导的“三个有利于”的政治标准,如果抛开意识形态的政治差异,既是认知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客观标准,也是适合对所有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和社会判断的标准。中国大陆发展的60年是不断接受人民、历史与时代检阅的60年,这其中也包括2300万台湾人民。在中国大陆未来的发展中,中国大陆的党和政府会越来越自觉的接受全方位的政治和社会考验。

(二)中级目标:消除两岸社会的仇视或对立;

通过两岸沟通、交流与交往,除了帮助台湾民众客观认识中国大陆,在台湾民众对中国大陆树立正确的政治和社会形象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建立两岸民众密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关系的途径,正确的认识当代中国大陆的发展与现状。这其中既包括中国大陆的各行各业的发展现状,也包括不同地区或地理的人文历史,更要包括处于不同层次和环境条件下人民的生活。

两岸民众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但是不能允许存在对彼此的歧视;两岸民众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是正常的,但不应该对彼此的贬低或诬蔑;两岸民众生活的环境、水平或条件有高低之分是正常的,但是两岸民众的生存和发展的选择权利决不能有贵贱之别。无论是生活在中国大陆的民众,还是生活在台湾地区的民众,两岸生活的共性必然是超越两岸生活的“差异”、“不同”或“高低”的。因为这才是两岸交流和交往的主流。也唯有如此,这些“差异”、“不同”或“高低”才会成为两岸交流与交往的“特色”或“风格”。

换句话说,人类生活在一起,无论地域或地区有怎样的不同、发展的历史或条件有如何的差异,但是生活的本质都是一样。因为那是做为人的共同属性的一部分。更何况两岸民众具有同文、同种、同源的民族特性,只要两岸人民愿意在交流、交往的实践中形成积极、客观对彼此或对岸的认知,两岸历史遗留的政治或社会的仇视或对立就一定能消除。反之,一旦两岸民众被蓄意的假象所蒙蔽,而又不愿意在两岸交流、交往的实践中认知彼此或对岸,那么只可能延续历史遗留的政治或社会的仇视或对立的思维、观念。所谓“上善若水”、“境由心生”,就是要求两岸民众不仅要学会用“双眼”观察和认知彼此或对岸,更要学会用“心眼”思考和理解彼此或对岸,恐怕就是这个道理。

(三)高级目标:促进两岸社会的正常往来;

两岸社会的正常往来是基于两岸民众之间的“客观认知”和“积极实践”,更重要的还在于两岸民众开展正常的社会交往、经贸往来及思想交流。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两岸不同政治或社会层次和不同社会界别的不间断的往来。

中国有句名言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强调的就是人与人之间需要用时间来检验彼此、用生活来考验对方、用变化来验证认知。事实上,两岸社会的正常往来也是如此。在台湾的历史上,固然因为历史的变迁而导致两岸政治的隔离,但是并没有隔断两岸人民之间的往来与联系。因为在两岸政治势力主导的两岸历史条件下,政治和社会隔绝的历史不是两岸人民可以选择的。更重要的,做为历史中的人,历史的悲苦只能成为两岸交流与交往的理由,而不应该成为阻断或隔绝的借口。我们无力改变过往的历史,只能把握今天的机缘,让历史的悲剧不在我们手中重演。这才是两岸人民开展正常往来的共同历史责任。

所以,开展两岸社会的正常交往,就是把两岸执政党、两岸政府和两岸民众置于接受历史变迁、时代变化和人民检验的环境和条件下,让两岸“相互扶持”、“荣辱与共”、“血肉相连”、“同享尊严”的人民的意志得到全面的贯彻和体现,就是发展两岸社会正常交往最好的标准和境界。

(四)终极目标:两岸共同主导台湾社会的发展;

无论中国大陆的执政党或政府,还是台湾地区的执政党或政府,自2008年以来都在倡导“人民最大”、“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这是两岸历史最可喜可贺的政治变化。

“两岸向何处去”,这原本不是什么问题。因为两岸共同的历史和民族发展都做出了准确的回答。但是,两岸当前处于特定的历史阶段,特别是台湾在遭受长达20年的“去中国化”的政治和社会逆流后,这个原本简单的答案就变得“讳莫如深”、“扑朔迷离”,以至于到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玄妙境界”。

这种所谓的“玄妙”,本质上就是两岸人民的意志无法得到贯彻和体现的标志。把任何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无非是台湾政治势力愚弄台湾民众的“政治把戏”罢了。中国人常说“人命关天”,就是比喻没有什么事情比“人命”的事情更重要的。其实,这句话的推论就是:两岸人民的现实生活是超越任何政治和社会的最重要的事情。一切与两岸人民“追求更高水平的生活”、“享受更高品质的自由”、“拥有更高层次的尊严”相违背的政治和社会的体制、制度、规范或言行,都是对人民意志的违背。

由此可见,两岸任何政治和社会的问题,一旦置于两岸人民的生活中,一切是非曲直或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四、发展两岸社会关系的主要措施;

本质上,两岸政治和社会的走向不可能成为问题,因为两岸的历史仅仅是两岸人民生活很小的一部分。两岸真正的问题是:两岸共同主导的政治和社会的发展能否与两岸人民生活的目标相一致而已。这既是两岸的问题,更是两岸的答案。

因此,发展两岸社会关系,最重要的是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深化两岸各层次人员往来,特别是要加强两岸青少年社会群体的往来。两岸民间层次的往来应该以生活为中心,要学会正确认知彼此和对岸,更要学会欣赏彼此和对岸的异与同;

2、确立台湾主流媒体积极、客观的报导准则,增强对台湾公众认知彼此和对岸的主导能力。对待蓄意制造两岸政治或社会屏障的政治势力“断财路”、“绝生路”、“留出路”是基本的斗争准则;

3、大力发展对台湾不同阶段的教育合作,从两岸共同的台湾历史、两岸历史、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出发,除了培养两岸民众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要培养立足台湾、胸怀中国、放眼世界的气度和格局;

4、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两岸民众交流、交往。两岸社会交流“贵在坚持”、“贵在有序”、“贵在有效”。总结两岸60年政治或社会交往的历史,“做好自己”是发展两岸社会关系的第一准则;

5、拓宽两岸民众互动渠道和途径。开展两岸民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会关系,首先要有两岸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其次是要激发两岸民众积极参与热情,最后是要讲求两岸民众热衷互动的回报。两岸政治要服务于两岸社会,更要服务于两岸民众的生活,否则两岸互动就不会长久发展;

6、扩大两岸民众之间的社会互助。“如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两岸民众开展种类多样的政治、社会、军事、经济、文化等领域合作与互助,让两岸民众融入彼此或对岸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始终是最好的发展两岸社会关系的方式。其中,选拔符合条件台湾民众在中国大陆政府、科研院所或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或赋予职权,就是最直接的促进两岸社会关系的方式之一;

7、加强两岸民间组织之间的社会合作。两岸最终的政治和社会走向,本质上取决于两岸人民生活的方向。在台湾社会,民间组织强大是台湾的基本特征。两岸通过民间组织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或“社会合作”等模式,在“扎根台湾社会”、“服务台湾人民”和“引导台湾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两岸人民生活的转向,就是最好的转变台湾政治和社会方向的方法;

至于其他的,只要两岸坚持不懈,在两岸人民的生活中,一定能找到更好的问题和更优秀的答案。

第五篇:第二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日程

第二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日程

来源:北航法学院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11月13日 浏览:

“民商法传统与现代化——第二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会议日程【初拟稿】

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时间:2012年11月17日、18日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第二报告厅/第八报告厅

——————————————————————————————————————— 2012年11月17日会议日程

上午

学者签到

【8:45——9:00 新主楼第二报告厅】

开幕式

【9:00-——9:40 新主楼第二报告厅】 主持人:

刘保玉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文杰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致辞人:

1.龙卫球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5分钟)2.杨淑文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5分钟)

3.江平教授 特邀嘉宾、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10分钟)

4、王泽鉴教授 特邀嘉宾、著名民法学家、台湾大学资深教授(10分钟)

合影和茶歇:

【9:40——10:00,新主楼大台阶前及新主楼大厅】 ————————————

第一单元 特邀报告

【10:00——10:50,新主楼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

王文杰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刘保玉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特邀报告人:王泽鉴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 题目:《从德国新债法看中国大陆合同法的变迁与展望》 特邀评论人:江平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第二单元 民法总论

(一)(10:50——12:20,新主楼第二报告厅)主持人:

姚辉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评议人:

詹森林教授 台湾大学法学院 张双根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 报告人:(每人15分钟)

张礼洪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题目:《民法法典化的危机和中国的对策》 张 谷教授 浙江大学法学院 题目:法律行为与民法典体系

龙卫球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题目:《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基础——从现代化的视角》 渠涛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题目:《中国民法典立法中应体现的价值观》 王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题目:《中国信托法的基本问题》 评论与讨论:15分钟

午餐:【12:20——1:50北航培训餐厅三楼】

下午

第二单元 民法总论

(二)(1:50——3:50,新主楼第二报告厅)主持人:

崔建远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 评议人:

杨淑文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温世扬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 报告人:(每人15分钟)

谢鸿飞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题目:《民法典与特别民法关系的建构:体制中立与新民事自然法》 高富平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题目:《民法私法性及其在现代社会的挑战》 张 力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题目:《法类型序列的公私领域跨越性》 王延川副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题目:《民法的商法化与商法的社会法化》 金可可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题目:《意思表示构成要素的体系及其实践价值》 朱广新教授 《中国法学》杂志社 题目:《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化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谢耿亮助理教授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题目:《多元文化传统中的现代私法文本解释难题》 评论与讨论:15分钟

茶歇【3:50——4:00】

第二单元 民法总论

(三)(时间:4:00——6:00,新主楼第二报告厅)主持人:

徐 炳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评议人:

王海南副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段 匡教授 复旦大学法学院 报告人:(每人15分钟)陈自强教授 台湾大学法学院 题目:《台湾及中国大陆成年监护研究的一些观察》 李昊副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题目:《民法科学体系与成年人监护制度改革——一种基于法律之科学体系的解释》 易继明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 题目:《人格权立法之历史评析》 李君韬博士生 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 题目:《人格权保障的法学建构术进路》 沈建峰副教授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 题目:《论一般人格权与侵权法结构的互动关系》 齐 云博士 厦门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行人的优先通行权》 汪 洋博士 罗马第二大学 题目:《人格权保护的罗马法传统及其现代传承——以“侵辱之诉”为研究重点》 评论与讨论:15分钟

晚宴:【6:00——9:00,北航北门附件柏彦大厦“湘江码头”】

——————————————————————————————————

2012年11月18日会议日程

【分两个会场】 上午【第一会场】

第三单元:物权法

(一)(8:30——10:30,新主楼第二报告厅)主持人:

王千维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评论人:

刘家安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吴春燕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报告人(每人15分钟)

吴瑾瑜副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题目:《由“物”之法律概念论饲主对宠物的情感利益》 常鹏翱副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 题目:《经济效用与物权归属——论物权法中的从附原则》 柳经纬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

题目:《当代中国私法进程中的土地权利制度》 高飞副教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题目:《从“利用”回归“所有”——中国大陆语境下的集体土地立法重心分析》 蔡养军副教授 扬州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相邻关系法与物权请求权、侵权责任之关联》 朱 虎助理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题目:《物权法自治性观念的变迁——内在构想与规则实现》 龙 俊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

题目《中国物权法上的登记对抗主义》 评论与讨论:15分钟 茶歇【10:30——10:40】

第三单元:物权法(财产法)

(二)【10:40——12:20,新主楼第二报告厅】 主持人:

申卫星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 评议人:

吴谨瑜副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彭诚信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报告人:(每人15分钟)

刘保玉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题目:《抵押权附随债权移转的几个问题》 陈永强副教授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题目:《审判实践中的事实物权及正当性分析》 李凤章教授 上海大学法学院 题目:《为占有权利说辩护》

赵秀梅副教授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题目:《承揽人抵押权问题研究》 赵文杰博士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题目:《营业概念辨析——以营业权的正当性为视角》 杨自然副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

题目:英国衡平法下的“信义义务” 评论与讨论:10分钟

上午(第二会场)

第三单元:债与合同

(一)【8:30——10:30,新主楼第八报告厅】 主持人:

陈自强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评论人:

朱庆育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李世刚副教授 复旦大学法学院 报告人:(每人15分钟)詹森林教授 台湾大学法学院 题目:《台湾契约法上的附随义务的理论研究与实务》 王千维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题目:《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评最台湾高法院八十九台上字第一七三四号民事判决》

韩世远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 题目:《合同法的历史变迁与现代走向》 张家勇教授 四川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责任竞合的逻辑与经验》

尹志强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题目:《论保证期间的性质》

张金海副教授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双务合同中给付义务的牵连性》 傅广宇副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题目:《不当得利与“公平”——欧陆私法史的考察发言提纲》 评论与讨论:15分钟 茶歇【10:30——10:40】

第三单元:债与合同

(二)【10:40——12:20,新主楼第八报告厅】 主持人:

陈彦良教授 台北大学法学院 评论人:

田士永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冉昊副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报告人:(每人15分钟)崔建远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 题目:《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交织》 王洪亮副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 题目:《违约金与损害赔偿》 解亘教授 南京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合同法第40条的适用范围》 周江洪教授 浙江大学法学院 题目:《特殊动产多重买卖之法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评析》 朱晓喆副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题目:论房屋承租人先买权的对抗力与损害赔偿 张红副教授 湖南大学法学院 题目:《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研究》 评论与讨论:10分钟

午餐【12:25——1:50,北航培训餐厅三楼】

下午【第一会场】

第四单元:商法

(一)【1:50——3:50,新主楼第二报告厅】 主持人:

朱大旗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评论人:

李清池副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 周学峰副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报告人:(每人15分钟)陈彦良教授 台北大学法学院 题目:《民法中强行禁止规定之效力于商法领域之讨论─以公司法中公司贷与资金限制为中心》

杨淑文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题目:《信用卡使用契约争议问题之发展------相关司法判决评析》 王文杰教授、徐昆明博士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中国大陆外资审批制度—以须经审批之合同效力为中心》 胡文涛副教授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题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趋势》 刘智慧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题目:《论不可抗力致旅游合同解除后的损失承担》 戴孟勇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题目:《“跳单”行为的认定及处理——以“指导案例1号”为中心》 汤文平博士 清华大学法学院 题目:《从“跳单”违约到居间报酬——“指导案例1号”评释》 评论与讨论:15分钟

茶歇【3:50——4:00】

第四单元商法

(二)【4:00——6:00,新主楼第二报告厅】 主持人:

叶林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评论人: 任自力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翟业虎副教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报告人:(每人15分钟)

刘俊海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题目:《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公司立法回顾与前瞻》 林郁馨助理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题目:《台湾董事薪酬决定机制之实证分析—兼论薪资报酬委员会新制》 洪艳蓉副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 题目:《公司债券发行限制条件的存废——兼谈《证券法》的修改》 徐海燕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的担保合同的效力》 蔡立东教授 吉林大学法学院 题目:《股东大会机关化构造之反思》 王萍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题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以商法上善意取得的价值追求为视角》 李青武副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 题目:《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 评论与讨论:15分钟

下午(第二会场)

第四单元 侵权法及继承法

(一)【1:50——3:50 新主楼第八报告厅】 主持人:易继明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 评论人:

迟颖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 叶明怡副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报告人:

梅夏英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题目:《侵权法一般条款与纯粹经济损失的责任限制》 于飞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题目:《论权利与利益的区分保护――从个案分析到体系建构》 冯恺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 题目:《中美侵权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反思》 郑永宽副教授 厦门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侵权过失判定标准的构造与适用》 李中原副教授 苏州大学法学院 题目:《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责任制度的反思》 明 辉副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题目:《中国古代侵权行为及责任的类型分析》 贺栩栩博士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题目:《过失行为致非绝对权性质法益损失不予赔偿规则之再思考》 评论与讨论:15分钟

茶歇【3:50——4:00】

第四单元:侵权法与继承法

(二)【4:00——6:00,新主楼第八报告厅】 主持人:

梅夏英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评论人:

高圣平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耿林副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 报告人:(每人15分钟)

王海南副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题目:《》

张 伟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题目:《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初探》 付翠英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题目:《遗产管理制度的设立基础和体系架构》 王竹副教授 四川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兼论“不真正补充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上的确立与扩展适用》

李均助理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题目:《医疗损害过失的罗马法传统及其在意大利法上的延伸》 章 程博士生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题目:《比较法视野中的侵权法分权体制——以侵权法保护客体为中心》(与王天凡合着)王 丹副教授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 题目:《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比较研究》 评论与讨论:15分钟

闭幕式【6:00——6:15新主楼第二报告厅】 龙卫球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 杨淑文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晚宴【6: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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