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青岛市家政服务员集体协议(终)
青岛市家政服务员工资集体协议
(试行)
青岛市家政服务业协会 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
2014年12月31日
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副主席
青岛市家政服务员工资集体协议
为切实保障家政服务员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家政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家政业市场秩序,促进全省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会联合会)和青岛市家政服务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家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市家协和工会联合会双方根据本行业经济效益、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于每年1月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本行业家政服务员(以下简称服务员)年工资水平、年度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以及职工保险等事项。
第二条 本行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市家协和工会联合会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家政服务员(提供全日制服务)当年收入不得低于本市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服务员的工资按小时计算。小时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服务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 企业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服务员的平均工资按当地工资的指导线协商增长。
第五条 本行业家政服务员工资的支付。
3、家政服务员应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4、家政服务员应按照企业要求进行查体、培训等工作;
5、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
6、家政服务员未经企业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7、服务员提供服务时不得向客户索要合同约定外的小费。第八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或我省有关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行业内家政服务员实际工资水平较大;
3、因外部条件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协议中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第九条 协议解除的条件
1、经家庭服务企业和服务员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服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服务企业可以解除协议,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员本人:
(1)服务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从事由家庭服务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服务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服务员服务态度恶劣给客户造成较大人身伤害的;损坏家庭服务企业声誉或者履行岗位职责严重失职的,家庭服务企业有权依据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协议内容与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按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附:《青岛市家政服务员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企业名单
第二篇:家政服务员
家政服务员
家政服务员: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人员。
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加快,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据2006年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我国外出务工农民数量为1.2亿人左右,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大约2亿人。“劳务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新亮点。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对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镇化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全面小康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家政服务员也成为了一种必不可少的工种。
职业前景与就业方向
职业前景:家政服务员是一个近年来新兴的职业,政府对家政行业的重视,社会对家庭服务人员需求越来越大,使得家政服务行业成为市场上比重相对大的职业工种。城镇家庭聘请家政服务员对家里的小孩和老人进行照顾和护理,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职业。
就业方向:家政服务公司、母婴护理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老人活动中心等。
职业现状
最近几年随着城市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城镇人口出生高峰以及老龄化趋势蔓延,育儿嫂和护老保姆日益紧俏,需求顾客的增加,保姆和月嫂的工资也水涨船高,虽然市场在慢慢走向规范化,但毕竟还是在摸索阶段,家政服务员的专业性和素质管理缺乏系统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科学知识匮乏、与用工方在工作内容上的矛盾,在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的问题难以调和。其从业人员大部分为自学人员,对婴幼儿教育和老人护理缺乏完整的认知,教学内容也只是简单的幼儿园教育。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和教材,也呈现出理论基础薄弱,许多问题都需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管理。用国家职业标准去规范婴幼儿教育培训教学,理顺培训市场。目前全国各地方出现出很多教育培训机构,市场对从事婴幼儿照料和老人护理的人员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社会需求量也处于上升趋势。
职业信息
职业名称:家政服务员
职业定义: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人员。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第三篇:家政服务员中介服务协议
家政服务员中介服务协议
爱侬家政编号:
甲方(家政服务员):身份证号: 乙方(家政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介绍雇主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介绍雇主,甲方有义务提供本人的真实情况。
2、甲方应具备从事家政服务的品德和能力,应身体健康,保证没有:传染病、性病,精神病(包括癫痫病)及病史、心脏病(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风湿性、心瓣性、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及原发性心肌病等)及病史,狐臭、高血压、低血压、高度近视、灰指甲、妇科病、滴虫等疾病。
3、甲方与乙方介绍的雇主面谈,甲方有权利审核雇主的真实身份、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
4、甲方通过与雇主面谈后有权利决定是否为雇主提供服务;每月工资标准与雇主协商后确定,并有权要求雇主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工资。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以甲方与雇主签订协议为准。
5、甲方决定为雇主提供服务的,应与雇主签订《家政服务雇佣合同》,明确雇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甲方委托乙方配合甲方与雇主办理雇佣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终止手续,并承诺遵守相关的规定和合同内容。
7、甲方为雇主从事家政工作、休息及待岗期间的安全由本人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介绍雇主。(见《客户申请表》)
2、乙方提供甲方与雇主面谈的场所,配合甲方选定雇主。
3、甲方决定为雇主提供服务时,乙方协助甲方与雇主签订《家政服务雇佣合同》。
4、乙方协助甲方与雇主办理雇佣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终止手续、并受甲方委托为其代交一年《家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服务期为一年,自甲方支付介绍费之日起至满一年时止。第三条:介绍服务费用、退款条款
1、付款条款:甲方应交纳如下费用:
1)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缴纳介绍费元,保险费元,保险卡号。甲方委托乙方介绍雇主一年期满后,一年期满后甲方仍继续为乙方介绍的雇主提供家政服务的,应重新交介绍费、保险费。
2)换户手续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重新介绍雇主,每委托乙方重新介绍更换一次雇主的,甲方应交纳手续费50元。
3)一年服务期内,甲方不继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先办理终止。乙方重新为甲方介绍其它就业信息,甲方应重新交纳介绍费。甲方上岗后,乙方的介绍服务即时终止。
2、退款条款
1)本协议签订后,即视为乙方已开始为甲方提供介绍雇主服务,乙方收取的介绍费用不予退返。2)甲方与雇主签订《家政服务雇佣合同》后,乙方收取的介绍费、手续费、保险费不予退返。
3)根据甲方与雇主之间双方共同要求,由雇主按照其与甲方订立的雇佣合同中约定的报酬标准将甲方的最后一个月家政服务报酬预存在乙方,合作期满甲方未出现违约、未出现纠纷,甲方与客户(雇主)可持票据到乙方,领取最后一个月的家政服务报酬。第四条:备案条款
1、甲方在雇主受雇期内的合同签订、变更、续签、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处备案,没有办理备案手续或者拒不办理备案手续的,本协议服务期满后视为甲方单方根本违反本协议约定。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无须通告甲方。乙方不再负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并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在雇主受雇期内,终止雇佣时,甲方应带着自己的全部行李与雇主一起到乙方办理终止备案手续。
3、甲方在雇主受雇期满续签的,在雇佣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甲方应与雇主一起到乙方办理其与雇主续签备案手续。
4、甲方在雇主受雇期内,当变更服务内容,在雇佣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甲方应与雇主一起到乙方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5、变更、续签、终止的备案手续,甲方应与雇主一起到乙方办理,单方到乙方的,不办理备案手续。第五条:违约条款
1、甲方如需终止与雇主的雇佣合同,需提前七天告知雇主,与雇主达成协议后,到乙方办理解除雇佣合同手续,否则视同甲方违约,由此给雇主造成的损失及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因一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约定的,视为违约,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3、甲方与雇主属雇佣关系,甲方应遵守雇主的日常指导和管理,雇用期间,雇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乙方可协助甲方向雇主追偿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雇主给甲方造成意外损失的,甲方应先向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其余部分由责任人承担。乙方与甲方之间仅为居间介绍关系,乙方不对甲方及雇主方履行雇佣合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论是财产损失还是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未提供本人真实情况、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违反《家政服务雇佣合同》或有违法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利益及信誉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损失,并可同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当月工资。至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乙方不再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本协议自行终止。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延期履行或解除本协议。第六条:其他
1、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之间仅为中介服务关系非劳动关系,不产生劳动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3、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管辖双方争议。
4、本协议的附件《家政服务员申请表》中有关家政服务员身份信息及申请事项的内容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中有关甲方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均是真实有效的,乙方选择任何一种方式通知甲方均为有效。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以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 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的相关信息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
5、本协议共二页,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签字生效。
6、《家政服务员申请表》作为本协议仅有的附件,内容仅限于申请表相关的内容,且须按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填写,任何与申请表项目无关的内容或者任何对协议正文内容的补充或者修改均属无效。
以上系协议正文,以下无正文
甲方(家政服务员)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第四篇:家政服务员合同文本
家政服务员合同
甲方(雇主):居民身份证:
乙方(家政服务员):居民身份证:
一、经甲方(雇主)乙方(家政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雇主)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未经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不逼乙方做没有安全措施的工作。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内乙方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理赔,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理赔以保险条款为准。
(或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理赔事项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5.每月可休息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乙方在服务期内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赔偿,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慢性病回家自费治疗。(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2.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3.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4.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第五篇:保姆 -- 家政服务员
在我记忆里,保姆是帮助雇主做一切家务的人,事无巨细,能做的都做,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看孩子、看老人,总之,脚不沾地,手不闲着,还得看别人的眼色,低眉顺目,忍气吞声。。别人说起保姆来,一脸的不屑于顾,更是一副我出钱,我想怎么用人就怎么用的态度。。这些估计大家都不陌生,也许身边就有。
现在保姆以全新的状态出现了--家政服务员。称呼的改变只是一个方面,真正改变的是素质、技能操作水平、服务的工作态度。这才是以后的家政服务员。
我这以月子护理和育婴为主,也安排家政服务员,说实话从做这块的工作以来,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客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家政服务人员。此种滋味真是林林种种,人生百味呀。
我一直不喜欢以中介的方式介绍人员入户,因为没了规范的培训、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客户也不容易找到合适的服务人员,而服务人员也没有适当的保障,往往做过一段时间后,沟通上的、工资待遇上的等等问题就出现了,然后因为一些累积的矛盾而分道扬镳,结果是 客户继续疲于寻找合适的人员,不断更换 ;服务人员也从这家走到那家的尝试、磨合;结果各自都伤痕累累。中介的方式也失去了长久的客户,损失了基本的客户资源。既然从方方面面都没有什么好处,为什么大家不能通过合理的正规渠道来安排服务人员呢?有不少人
都觉得这样的方式觉得亏,即使是安排的人,也私下会和服务人员说,隔过公司吧,这样客户能少出就少出,让服务人员私下协议的很是不少,说实话我也遇到很多,让我做的也挺伤挺难过的,毕竟我们努力的付出,结果却是这样。。这种感觉真的不是滋味呀。这些后果的弊端显而易见,不守诚信,虽然一时占了便宜,万一出现问题,客户觉得无可奈何,服务员觉得委屈万分,谁又能合理解决呢?以后呢,也只能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让人敬而远之。
做为中间方,考虑的问题就多了,既要客户寻找合适恰当的服务人员,又要为服务人员争取到合理的待遇和工作条件,真的能很好的结合起来的也非易事。客户是上帝,自然要为客户考虑周到,从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上、技能操作水平上、素质水平上等等一些基础的条件,挑选适合客户的工作人员,这样才可以让客户满意、放心,付出的费用不觉得亏,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辛苦努力所得,所以培训出优秀的工作人员才是能更好为客户挑选安排的唯一办法,这些需要时间和努力,更需要客户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安排一个人也是要仔细斟酌的,毕竟不是人人都能融洽的在一起。人无完人,没有谁绝对完美,但是尽量要求服务员努力做到自己应尽的职责这是肯定的。
家政 服务人员-以往所谓的保姆,她们也有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思
想,有自己的尊严,她们也是凭力气吃饭,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现在谁都在为别人服务,没有谁比谁低一等,只是各自分工不同。她们一般不会多说什么,只是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即使雇主有些微词,她们也是能忍则忍,直到无法忍耐,离开后永不回头,“大不了换一家。”---这也是一些服务员出户后经常说的话。为什么不能在一家很的好的工作下来呢,毕竟已经熟悉了工作环境和家庭成员,为什么非要到忍无可忍一走不回头呢,难道就不能通过交流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协调解决问题吗?做为中间方,我也希望家政服务员能得到应该得的,比如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客户的尊重和理解,毕竟服务员也有家,也需要在别人都能休息的时候休息一下,在节假日还在客户家里服务的人员,我想客户应该感谢,并且支付相应的酬劳,因为人家能不休息,除了工作态度上还有人情在,有的钱可以不赚,全家也在一起过个节日不好吗?在咱们家里服务,是多么难得可贵呀。我不是偏袒服务人员,我尽量为双方都考虑周到,人心都是肉长的,大家只是各自分工不同,因为人家是保姆,就不需要休息了吗?因为人家是保姆就不能有假日加班费吗?我只是想让从事服务员工作的人也能和大家一样的工作和生活,而不被看低,受到尊敬,享有应该的待遇。很多家庭对服务人员也是很好的,往往在付出了工资的时候,还给服务员很多东西,这也是服务员和客户真诚相处、努力工作下来的结果。(我们要求服务人员不能贪小便宜,不能提除了工资以外的额外要求)。难道服务员的真诚付出就不能换回客户的尊重和理解吗?我绝对不相信!
我今天也是有感而发,才写了这篇文章,我说话比较直,希望客户朋友不要介意,如果有不到的地方请原谅,只有交流沟通才可以相互理解,对吗?我这样做也是在为你能长久留下合适的人员才会说的呀,你们能为服务员着想,她们能不尽力为你们服务吗?